中国式的浪漫只有生活在这片土地的人才能感受,只有懂得中国的人才能领悟,也只有热爱她的人才能拥有。
1、东风系列导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系列近程、中远程和洲际弹道导弹,同时,其也是我国不可或缺的军事力量。关于它的名字来源,很有中华文化的特色,是来源于红楼梦中的一句诗“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虽然不是很有意境,但是却表达出了我们国家在研制东风导弹时所面临的困境和前辈们所作出的努力。
2、鹰击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的一型超音速反舰导弹,也是中国装备的第一种自主研发的超音速反舰导弹。中国最早期的反舰导弹叫做上游,取力争上游之意,现在的空地导弹叫做鹰击,是鹰击长空的意思,不仅带给人一种威力强劲的感觉,而且在气势上也压倒一片,让人回味无穷。所以,从中也可以看出,国人在起名字上的智慧。
中国式浪漫的事件:
1、2021年7月1日晚,庆祝中国***成立100周年文艺演出《伟大征程》隆重播出。随着激昂深情的歌声响起,绚烂的焰火升腾出“100”的纪年,盛放在国家体育场上空。璀璨焰火让全国人民都为之震撼,“鸟巢烟花”的相关话题也立即登上了热搜。
2、2022年2月20日晚,2022年北京冬奥会闭幕式上365位普通人手捧柳枝惜别冬奥的画面真的是看的叫人直呼,中国人的浪漫真的是太绝了!在中国古代送行者往往会折一支柳枝送给远行者,以此寄情。这也是属于东方的独特浪漫。其实这个节目的背后蕴含的寓意远不止如此。从里约奥运会开始,缅怀逝者成为了“规定动作”。
3、2022年3月13日晚,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闭幕式在北京国家体育场举行,在二十四节气倒计时里迎来惊艳开端,看冰蓝色水墨从天而降幻化为“黄河之水天上来”,在折柳送别中道尽传承千年的惜别怀远,延续到了刚刚闭幕的北京冬残奥会闭幕式上,巨大的“留声机”勾连记忆的流转,道尽“曲终人未散”的共情。
自己拥有的书多是九十年代初拥有的。
认识左拉皆因毕修勺。
爱弥儿左拉(1840~1902)是法国十九世纪的文学巨匠,更是自然主义文学大师。左拉的自然主义,与巴尔扎克的现实主义、雨果的浪漫主义并称近代法国文学的“三大流派”。
“毕修爵”,18岁,我国最早赴法勤工俭学的留学生之一,25岁成为第一位将左拉作品引进中国的译者。因为钟爱左拉,他改名“毕修勺”,——“勺”,“虽小但不能少”。
他结识蔡元培、何长工、范长江、郭沫若、巴金、陈步雷等我们耳熟能详的名人。
25年牢狱之灾,支撑着毕修勺的,是左拉;至耄耋之年,他翻译着左拉,并在1992年谢世之前,几乎译完了左拉一生的全部作品。
毕修勺关于译左拉作品说:
第一句话,只问耕耘,不问收获。第二句话,门,是一点一点打开的。第三句话,这个书不出版,不是我的损失,是中国读者的损失。
曾为毕修勺先生不凡的经历和坚持执着流泪。
当同学问自己毕修勺是谁还曾窃喜自己看书的广泛,有种小自得。
看左拉,第一本是《土地》。
《土地》是左拉系列小说《卢贡-马卡尔家族》的一部杰出代表作。
整部小说人物众多,对法国十九世纪农村中各层人物的思想和生活进行了生动的描写。
左拉笔下人物活灵活现,个性鲜明。
精彩的心理和景物描写,让人唏嘘。
和伟大的作品相遇是幸福的,和作者(译者)相识是幸福的,尽管理解的不透不深。
认识他们,已是不凡。
把自家的土地长期承包出去之后,就会让别人通过农业赚钱。别人虽说可以支付一定的租金,但是土地能生产的价值是很高的。那有些地方的农作物都已经在不断的涨价了,他们每年的利润也可以翻了又翻。租金不变,土地的价值一直在利用农民是没有好处的。当长时间的使用这个土地之后,他们也想将这个土地进行回收。当一切都无可替代的时候,农民在后悔其实就已经晚了。
农民本身就是靠天地而生的,没有土地就没有办法释放劳动力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承包土地之后肯定会签一些劳动合同,一旦违反之后农民是会亏损的。土地一直在被别人使用,那就意味着家里面只能靠承包出去的钱来维持经济生活。但自己动手还是比较好的,而且对这些也比较熟练。能够有一份稳定的收入,这也是农民很理想的东西。如果把土地给承包出去之后,就没有办法再继续种植粮食。
有好处当然也有坏处,把土地长期承包出去不会影响农民基本的生活。农民每个月可以收取相对应的报酬,不用担心没有人给钱。有的年轻人长期都在外打工,家里面的土地慢慢的就去荒废。把土地承包出去之后别人就会在上面种东西,而且土壤也肯定是十分肥沃的。在回收过来之后也可以选择种上一些好的农作物,这样也能够带来经济效益。
总的来说农民在不断的种植过程当中,千万不要去放弃可以选择改成养殖场。现在的肉类都非常贵,养殖的时候也可以赚取一笔可观的收益。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选择种上一些绿色的蔬菜,多吃蔬菜对身体也是有好处的。市场上的蔬菜的价钱可以跟肉进行拼比的,可想而知土地是多么的有用。
求婚成功不能选错地方。选择一个浪漫的求婚是成功的一半。接下来,边肖将化身爱情的丘比特,为您精心推荐世界十大求婚圣地。在这些求婚圣地有一个完美的求婚是没有问题的。
1法国普罗旺斯
普罗旺斯有世界闻名的薰衣草庄园。这些薰衣草庄园是每个少女在少女时代梦寐以求的公主城堡。这里的一个梦想求婚,其实是在完成一个女生的梦想。
2大溪地
与吴奇隆刘诗诗的浪漫海岛婚礼,让我们了解这个美丽的群岛。大溪地是外国人眼中离天堂最近的地方,也被称为爱情之岛。海岛风光和热带风情。在这里的沙滩上求婚是多么难忘。
3希腊爱琴海
爱琴海不仅有美丽的海岛风光,还有最美的日落。来自世界各地的情侣聚集在圣托里尼岛,等待日落亲吻爱人,祈求雅典娜的祝福。而爱琴海的爱情传说,给了这个地方一个童话般的梦。
4英国伦敦眼
传说当摩天轮升到最高点时,恋人们可以亲吻很久。伦敦眼位于英国的母亲河泰晤士河畔,是伦敦标志性的旅游景点。女生总是对摩天轮抱有浪漫的幻想,在摩天轮的顶端亲吻她,深情地说:我爱你,嫁给我吧,这么煽情的一个女生无法拒绝!
5马尔代夫
你一定对马尔代夫很熟悉,因为它是中国夫妇的热门蜜月目的地。海滩、游艇和热带鱼都吸引着无数人来到这个浪漫的地方进行休闲旅行。租一艘游艇独自出海,在蓝天碧海中单膝戴上戒指,直接提前开始蜜月旅行。
6中国新疆
新疆除了面积小,没有其他缺点。虽然只是一个省,却有很多完全不同的自然风干和历史人文。喀什的雪山,吐鲁番的葡萄,伊犁的杏花沟,阿勒泰的原始森林,在新疆这片广袤的土地上,绝对不缺美景和美食。在新疆的美景中,一个亲近自然的提议再合适不过了。
7澳大利亚心形岛
爱是爱的最直接表达。澳洲爱情岛整个岛的形状是一个大爱。和爱人一起来心形岛吧,她一定会理解这样直白的爱的表达。
8捷克布拉格
一片童话里的土地,2003年,蔡依林和周杰伦的一首歌《布拉格广场》让布拉格成为了女孩向往的城市。歌词:我站在布拉格的傍晚广场,把希望寄托在许愿池。那群白鸽背对夕阳,成了无数人的梦中场景。
9中国香格里拉
中国人眼中离天堂最近的地方,娱乐圈的模范夫妻娜娜和杰森,因为到达了这个离天堂最近的地方,决定走进婚姻的殿堂,然后在这里举行浪漫的婚礼。在这个神圣的地方许下的誓言,一定会得到世人的祝福。
10意大利威尼斯
威尼斯永远是我们心中浪漫的地方之一。这座城市因水而生,因水而美,因水而兴。对于情侣来说,这里的粉丝天空是他们无法拒绝的美景。乘船漫游运河看夕阳,享受这来之不易的闲暇时光。
不合法。
既然是登记的都是你的名字就是你合法的资产,别人没有资格和合法的依据与你争夺房产,如果是对方不依不饶的可以报警或者是通过法院。土地使用权: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要具备一定的条件。(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5)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4)受让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经批准不需办理出让手续而将转让费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5)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国土部召开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最新进展及有关情着手研究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已近尾声,相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集在国土部农村土地的工作计划中,确权登记将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核心前提之一,特别是对于酝酿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地区而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临近尾声,则是一个重要进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涵盖范围最深入落到‘村’一级,而目前进行的农地使用权登记将具体到农民个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主体为集体土地,而使用权登记主体则包括农民的耕地、宅基地以及其它建设用地等。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仅到村一级即可,而使用权登记则要深入到农民个人,且土地种类更多更复杂。在内部会议上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要求国土部进一步加大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力度。要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成果,明确作为农村土地管理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基础和支撑,充分发挥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作用。特别是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地区,必须首先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管理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包括采用出让,转让和出租等形式),并对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规定了限制条件。但至今,国务院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办法尚未作出具体规定。即使是2002年颁布的《中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也是一样,规定过于笼统,有关内容和程序不够具体明确。缺乏可操作性,一旦在流转中出现纠纷,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充分保护。如果不推行农业规模化经营,将导致很多严重后果:(1)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甚至处于停滞状态。由于落后的经营模式造成生产成本急剧上升,而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比较收益下降。据统计,按可比价格计算,中国农村人均净收入从1995年起至今就处于停止不前的发展状态,而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则每年以相当块的速度在增长,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5。这不仅导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贫富差距拉大,而且可能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2)导致农民抛荒严重,土地资源的极大浪漫。由于依靠种地收益太低,很多农民就抛弃自己承包的土地,纷纷进城务工,但他们还得向集体组织交纳税金,这又导致加重农民负担,同时也给城市的就业、教育、交通等带来巨大的压力。房产证属于谁的名字,房屋产权属于谁。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内容提要自建国以来,在我国广大农村,逐步建立起集体土地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该制度的种种弊病日益显露出来,针对学者们提出的改革集体土地所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观点,本文分析了其利和弊,然后根据弊病之根源分别提出了完善方案。
关键词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建设用土使用权
一、现行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存在的弊端
建国以后,在我国广大农村,逐步建立起集体土地制度。几十年来,该制度历经改革,基本上都对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起过积极的推动作用。制别是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农村经济发展,现行的集体土地制度存在种种弊端日益显露出来。总的来说,其存在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所有权主体虚位
集体所有权按基本来含义讲,应当是全体集体成员共同所有,也就是说“既不是个人所有权基础上的共有,也不是股份制基础上的法人所有”[1](P94),那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应当是归某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农民集体共同共有。从我国立法上看,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我国《民法通则》第74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新《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经济集体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按这些规定,现阶段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有以下几种:(1)村农民集体;(2)乡镇农民集体;(3)村内多个农民集体如村民小组等。由于农民缺乏行使集体所有权的组织形式或程序,这样,就导致农民集体无法行使所有权,甚至缺乏行使所有权的动力。因此,客观上就由相对应的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集体行使所有权。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大多数地区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解体或名存实亡[2](P99)。“所谓土地集体所有,实际上成了乡村干部的小团体所有,有的甚至成为个别乡村干部的个人所有”[2](P99)。于是,乡村干部利用土地牟取私利和利用对土地的支配权欺压农民的现象屡见不鲜。例如,少数乡村干部凭借集体土地所有权或征收各种名义的费用,加重农民负担,或以权谋私,造成土地使用的分配不公。难怪有人说,有些地方的乡村干部已经蜕变成为新时代的地主恶霸,土豪劣绅。这样,集体土地所有权也就成了一块“虚牌”。
(二)土地利用效率低
由于土地所有权实际上掌握在少数乡村干部的小团体手中,而没有掌握在大多数农民手中,那么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土地使用权实际上还要受到少数乡村干部的种种干扰,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土地承包关系不称定。调查显示:1978年以来,有95%的村对土地进行过调整。调整一次的占2255%,调整两次的占227%,调整3次的占306%,调整4次的占208%,调整5次的占139%,平均调整310次,最高的8次[4]。由于土地承包关系的频繁变动,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对土地进行投资的动力,反而可能导致土进行滥耕滥用,从而严重破坏地力。这种粗放型的经营模式不仅使用土地的利用效率低,而用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不健全,严重影响农业规模化进程
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包括采用出让,转让和出租等形式),并对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规定了限制条件。但至今,国务院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办法尚未作出具体规定。即使是2002年颁布的《中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也是一样,规定过于笼统,有关内容和程序不够具体明确。缺乏可操作性,一旦在流转中出现纠纷,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充分保护。
如果不推行农业规模化经营,将导致很多严重后果:(1)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甚至处于停滞状态。由于落后的经营模式造成生产成本急剧上升,而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比较收益下降。据统计,按可比价格计算,中国农村人均净收入从1995年起至今就处于停止不前的发展状态,而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则每年以相当块的速度在增长,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5[5]。这不仅导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贫富差距拉大,而且可能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2)导致农民抛荒严重,土地资源的极大浪漫。由于依靠种地收益太低,很多农民就抛弃自己承包的土地,纷纷进城务工,但他们还得向集体组织交纳税金,这又导致加重农民负担,同时也给城市的就业、教育、交通等带来巨大的压力。
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完善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现行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存在种种弊端,其根本原因在于“农民没有获得明晰,可靠和长久的土地产权”[6](P99)。那么,怎样才能实现这个目标呢?让我们先对以下几种改革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方案逐一加以分析。
(一)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改革的几种方案[7](P164)
1、国有化方案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改革而言,集体土地有化符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能够得到我国政治体制的支持,有利于国土综合整治,有利于土地管理和国家对农村经济的宏观调节,且符合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的要求[8](P131-132)。
但是农民的心里能否接受的问题。是在1956年,我国实际农业合作化的时候,就曾提出过国有化方案,之所以没有采纳,主要拍引起农民的误解。“如果说,在当时党风、政风相当廉政,各级政府在农民心中享有很高威信、社会十分稳定的情况下,尚且有这样的顾虑,那么在今天我们受到腐败现象和其他种种社会不稳定因素严重困扰的情况下,这个问题就更应该加以慎重的对待。[9](P109)。
总之,国有化方案如果无法克服上述种种困难,而“匆忙的采用政治手段强行推之,将导致另一个‘合作化运动’的悲剧,确须慎之又慎”[10](P98)。
2、私有化方案
这种方案的可行性更值得怀疑。首先不为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所接受。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而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要特征之一,集体所有利的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坚持土地公有制(土地是集体财产的主要部分),而这在人们思维中,已是根深蒂固的认识,更何况,“所有权不只是一种财产的形式,它是有十分丰富的经济内涵和政治内涵” [11](P189)。因此,实行土地私有化的改革必然遭到基础政治制度的强烈反对,缺乏政治支持久。同时,这也不会被广大的农民所支持和接受。
其次,私有化后的土地兼并问题,我们也不得不考虑,“土地兼并是中国历史上困扰中国土地制度并影响中国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的一大问题” [12](P10)。在当代,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其结果不仅仅是扩大农村贫富差距,而且可能导致大量的农民涌入城市,这给城市的就业、居住、治安等问题增加压力。有人可能会设想,用限制土地转让或限制个人拥有土地数量的办法来抑制土地兼并,但这又意味着所有权能的欠缺。反而言之,为了防止土了兼并而不给农民以自由处分土地的权利,倒不如授予农民永久性的土地使用权,那又何必搞土地私有化呢?
3、多种所有权并存的方案
这种方案是部分取消集体土地所有权,实行农村土地混合所有的方式,即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并存的局面它在于调和前两种方案。
4、回避集体土地所有权,强调以利用为中心的土地制度改革思路
这种观点主张以物的“利用”为中心代替物的“所有”为中心,通过改革用益物权制度解决农村土地制度问题。2002年8月29日,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就是这种思路的直接反映、整部法律仅有一个条文间接提到有关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问题,但这种观点和立法思路也是不现实的。
首先,这种思路无法克服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中最严重的顽症——所有权主体虚位。由于所有权主体虚位,那么,实际掌握土地支配权的少数乡村干部便可以随意侵害和干涉土地使用人,使土地承包关系不稳定,如果不通过一定的法律机制来控制发包方滥用所有权限,那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债权性变为物权性的成效也就要大打折扣。因为无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债权抑或是物权,对发包方都是有法律的拘束力和不可侵犯性,至于承包方是以违约还是以违法作为请求发包方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在后果上是微不足道的。[13](P168)可见,这种改革方案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绝非釜底抽薪之策。
其次,用益物权的种种理论与规则皆是围绕所有问题而顺利展开。在我国今后的物权立法中,虽然我们不再强调所有权的绝对性,但对所有权的尊重仍是建立用益物权的必要前提,对财产归属的强调仍然是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4](P605)因而,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制度的立法还是不能忽视有关所有权的规定。
(二)完善现行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落实农民的所有者权益——是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唯一出路。
前面已经论述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应当是一定区域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农民集体共同共有。之所以出现所有主全虚位,原因就出在农村经济组织已经解体或名存实亡和农民缺乏行使所有权的组织形式活力。因此,要完善现行的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 就得重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落实农民作为所有者的权益的法律保护,充分调动其行使所有权的积极性。
1、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按照《民法通则》和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区域大小的区别,也就是说,在乡一级,有村一级的,还有村民小组一级的,那么应以哪一级为宜呢?有学者 认为以村一级为宜[15],但笔者以为以村民小组一级可更佳,即集体土地归村民小组全体成员所有,原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按现有界址分别归属于相应的村民小组的全体居民所有。其理由如下:(1)现行农村集体土地已基本上分给了村民小组,而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名存实亡,缺乏所有权主体的组织形式;(2)实践中,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一般都是以村民小组为地域基础进行载明的;(3)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都履行或部分履行着行政职能,如果将农村集体(4)村民小组的居民往往比较集中,人口数量比较适中,有利于充分发挥其主体职能,也适合适度的农业规模化要求。因此,我主张以村民小组一级的集体经济组织为所有权的主体。
2、将集体土地折成股份,按照一定的比例分给全体民在民,落实农民作为所有者的权益
根据集体土地的地理位置、肥沃程度等标准,将全部土地折成股份,分给全体居民,这样可以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作为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来行使所有权限,至于如何分配股份,有学者认为,按一定的标准全部分给全体居民,分配后实行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股份可以转让、抵押、继承等[16](P174)。笔者主张将全部股份为成两部分,一部分由村民小组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行使所有权,这部分不超过全部股份的10%,用于配发新增居民的股份以及用其益支付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费、集体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等;另一部分则按现有人口数平均分配给全体居民,凡居民迁出、死亡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将其股份收回,但当其掌握的股份超过20%时,应将超时10%的部分平均增配给全体居民,村民小组居民拥有的股份不得转让、抵押、继承等。这种处理方式应该更适应人口的变化且更符合公平的价值目标。
我以为,以上完善措施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有利于防止集体地所有权限主体虚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过这样完善以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变胆确了。可以避免职少数侵害集体土地所有权,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减少土地流费。其次,有助于发挥农村集体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由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存在,“工人和农民、城市人和农村人具有不同的身份和待遇,从而具有不同的社会地位, 而且存在着这种身份和地位的不可转换性”[17](P267)。与此相对应,城市人享有相对完善的各种保障制度,而农村人不享有,那么,土地便成为农村人的最后退路和归宿,农民通过土地入股形式,即使在年老多病时也可获得稳定的股本利益。最后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通过土地股份 化能使流动人口在与土地分离的情况下也能取得一定的股份红利。解决流动人口的后勤部顾之忧,这能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自由的流动,从而有利于逐步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18]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