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瑰宝
1 史记
司马迁作为伟大的历史学家和文学家,在《史记》一书中大力弘扬人文精神,为后代作家树立起一面光辉的旗帜。《史记》所渗透的人文精神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立德、立功、立言为宗旨以求青史留名的积极入世精神,忍辱含垢、历尽艰辛而百折不挠、百强不息的进取精神,舍生取义、赴汤蹈火的勇于牺牲精神,批判暴政酷刑、呼唤世间真情的人道主义精神,立志高远、义不受辱的人格自遵精神。《史记》中一系列血肉丰富的人物形象,从不同侧面集中体现了上述精神,许多人物成为后代作家仰慕和思索的对象,给他们以鼓舞和启迪。
表现进步的民族观 进步的经济思想 强烈的民主性批判性 贯穿全书的豪迈的人生观,生死观,价值观
2战国策
“长短纵横之术”
西汉时,宫廷的密室中藏有很多战国时的史料,但这些珍贵的史料却错乱残破不全,
一些残简上的字只剩下一半,如“赵”字只剩下了“肖”,此类错误屡见不鲜。朝廷便
将编校整理这些史料的任务交给了著名的经学家、目录学家、文学家刘向。宫廷密室所
藏战国史料,分别名为《国策》、《国事》、《短长》、《事语》、《长书》、《修
书》,刘向以国别划分,把6种书的资料,分别编入12国中。因这些材料大多是记述战
国时游说之士的策谋和言论,所以,刘向将其定名为《战国策》。然而,《战国策》里
并非尽是策士的说辞,还有诸如“豫让刺襄子”、“荆轲刺秦王”之类记载,所以,不
能仅视为战国时游说之士的策谋和游说之辞的汇编,它还是一部上接《春秋左氏传》,
下接陆贾《楚汉春秋》的战国杂史。
3, 53 《资治通鉴 》 “鉴前世之兴衰,考当今之得失
《通鉴》还有历史评论。一类是属于司马光自己写的,每篇以“臣光曰”开头;还
有一类是选录前人的评论,开头都写明作者名氏。当然,司马光所选录的前人史论,都
是符合自己的观点,大部分用于表述他的政治思想。
《通鉴》还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司马光是奉诏编书的,皇家的崇文院,据宋仁宗
时所编《崇文总目》的记载,共列书籍30669卷,是当时全国藏书最多的地方,司马光
和他的助手都可以查阅。宋神宗又以颍邸旧书2400卷,赏赐给司马光。司马光洛阳的住
宅里,“聚书出五千卷”,其他协修人也各有自己的藏书。司马光等人所取材料,除十
七史外,凡前代留存下来的史书也无不搜集。对于私家的藏书,他们也多方借阅,如刘
恕曾亲自去藏书家宋敏求的家中,口诵手抄。可见,《通鉴》所搜集的材料是很丰富的。
有人估计,《通鉴》所引之书多达300多种。
《通鉴》是我国一部极为重要的编年史,它不仅给封建统治阶级提供了统治经验,
同时它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比如书中所引各书材料有些已亡佚,得赖此书保存。它全
书体例严谨,前后脉络分明,语言文字也极为简练。这些对后世史学都产生了极大的影
响。自《通鉴》出现后,一度中衰的编年史书体裁,才得重振旗鼓,并加以发展起来。
自南宋李焘撰《续资治通鉴长编》,李心传撰《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直到清代徐乾学
撰《资治通鉴后编》,毕沅撰《续资治通鉴》,夏燮撰《明通鉴》,无不遵循司马光所
创的义例。不仅如此,由《通鉴》派生出来的袁枢《通鉴纪事本末》和朱熹《资治通鉴
纲目》,出现新的纪事本末体和纲目体,成为南宋以后流行的史书体裁。因此,司马光
主编的《资治通鉴》一向受到史学界的好评。宋代的王应麟、清代的王鸣盛、钱大昕都
有赞语。
4 《孙子兵法》
“武学之圣典,兵家之绝唱”
《孙子兵法》是春秋末期我国古代大军事家孙武所著的一部军事经典著作。
孙武的生卒年月现已不可考。他本是齐国人,后移居吴国,因擅长兵法,被吴国大
臣伍子胥推荐给吴王阖庐。孙武将其所撰兵法13篇献给吴王,阖庐遂以孙武为将,出兵
西破强楚,北威齐晋,扬名诸侯之间。孙武最后终老于吴国,葬在吴都巫门外。
《孙子兵法》的主要思想和内容出自孙武。但后人因《汉书·艺文志》著录《吴孙
子兵法》有82篇,图9卷,而多认为13篇是曹操削除繁冗,取其精粹而成。又有人因
《汉书·艺文志》著录的《齐孙子》,即《孙膑兵法》久已失佚,后世流传的只有一部
《孙子兵法》,而认为13篇出自孙膑之手。不过,在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了
一部《孙膑兵法》和《孙子兵法》的残简,以及记载孙武言行的70余枚竹简后,学者们
已多倾向于13篇应出自孙武之手,82篇则是孙武后学所著,是用以补充和解释13篇的
5 《诗经》 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收入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五百多年的诗歌311篇,又称《诗三百》。先秦称为《诗》,或取其整数称《诗三百》。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始称《诗经》,并沿用至今。
现代名著
一 边城
不知道有没人同意,个人觉得这部小说是中国近现代小说最高的,那些乡土风景的描写,及"三教九流"各种底层人物的刻画,在中国那个时代的背景下,以爱情为主题,只是一部中篇,但算是非常丰满的了应该说看这本小说都能感悟到人性善良及心灵纯净的美好
二 骆驼祥子
最爱老舍的语言!说不出所有然来,看他的书,总会有一种仿佛在与之交谈的感觉,他像是跟你面对面然后表达着他的思想因为语文教材里的那篇《济南的冬天》才找的他的书看,他的散文看的居多,长篇完整的只看过《骆驼祥子》,好多年过去了,故事忘了大半,但祥子和虎妞的形象太过生动的像是戏剧里的人物了解了老舍生平后,最景仰的中国作家,当是老舍了!
三 围城
似乎不看这本书,是会非常过意不去的看这书,没怎么刻意的想去理解所谓的“围城”思想,其实是读出一种厌恶吧,方鸿渐,一个无主见的,被动的,意志不坚的,易受诱惑的,不懂自己想要什么的他应该为自己的一切悲剧买单整本书写的很精美,当真是“锱铢积累”,是钱钟书的心血之作了同时也看过杨绛的《洗澡》不甚熟悉的时代背景,不过觉得可看性还是比较强的
四 浮躁
十分喜欢的一部小说!第一次看贾平凹的书,觉得相当莫名其妙,如此知名的作家,居然写“情色”某些中篇简直荒诞不经,不过终归是自己看的时候太小了比较晚才看的《浮躁》,惊为奇书,思考着如何浮躁而看完这本书的,书里的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独特的性格,你会觉得他们都能在现实中找到原型,很少看到如此具有现实意义的书,贾平凹也成为比较偏爱的作家,书里爱情部分的描写也挺感人
五 呐喊 彷徨
呐喊?彷徨!
“我在年青时候也曾经做过许多梦,后来大半忘却了,但自己也并不以为可惜。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欣,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己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全忘却,这不能全忘的一部分,到现在便成了《呐喊》的来由。”
丁子只朗诵了两句,我便被鲁迅的话语再次击中。伴着炎热的天气,吵闹的背景,恍惚中,我瞬间想起许多曾经有过的梦。这些梦想,或者说仅仅只是一些幻想,在当时的脑海中,必是经历了大风大浪,依然存在于自己心中。但正如鲁迅所说,“后来大半忘却了”,但自己却觉得有些可惜。因为大多都没有实现。
小学时上课会在老师不注意时作曲,但是大多都被淹没;对那些不熟知的事情永远感到好奇,会不停问个究竟;对音乐美术手工之类的课很感兴趣,可以无数次的为之熬夜;喜欢的书可以一遍又一遍,翻来覆去的看,虽然上面只是无法实现的一个又一个童话等等。这些曾经都已被我忘记了,现在记得的就是循规蹈矩,一遍遍做着大家都做过的事,不动脑筋,只需重复。我怕自己的灵感和想象力就此消失了。
想想这十几年的求学生涯,大多都是快乐且无忧无虑的。但是每每被问及学习的目的,表面上说的很好听,为自己,为家人,为祖国,但是现在想来,很少有真正为了自己的心,大抵都是为了应付当时的教条吧。所以学得快,忘得也快。高考完就一下子全还给了老师,还给了流逝的时间,还给了自己一去不复返的青春。以至于当丁子可以背诵出他喜欢的任何词句时,我却在脑海里翻腾半天,发现空空如也,于是也想说些自己喜爱的句子的心被生生压了下去。唯一能做的就是看着丁子微笑,然后沉默。
沉默有时是因为有太多话要说,有时又是因为无话可说。我想此时我属于后者。我很惭愧。
昨天聊了很多,才发现自己的生活原来并不属于大学生的生活。丁子说我们这些人已经是在过几年之后的生活了。规律但是并不丰富多彩,又有无聊加空虚之嫌。倘若时间总是让我们先行几步,但是人在每个阶段该做的事情都让上个阶段做了,那我们下个阶段又该做些什么呢。
前几天看了卡尔维诺的《看不见的城市》,最后一段放在这里做结尾,用于自己仍在探索的未来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生活。也用于随时提醒着自己。
“生者的地狱是不会出现的;如果真有,那就是这里已经有的,是我们天天生活在其中的,是我们在一起集结而形成的。免遭痛苦的办法有两种,对于许多人,第一种很容易:接受地狱,成为它的一部分,直至感觉不到它的存在;第二种有风险,要求持久的警惕和学习:在地狱里寻找非地狱的人和物,学会辨别他们,使他们存在下去,赋予他们空间。”
外国
一 童年
外国名著的启蒙,初一时语文老师布置的精读作业所选的书,几乎是自己读过最多遍的名著了,随便翻起一页来看,甚至其中的一段话,都感觉熟悉,这本书不在语文老师的推荐书目里,当年,当我在课堂上说自己看的是童年时,他说这本书不精彩,其实言下之意,可能就是我们看不来,或者说这书对我们是很枯燥乏味的一个初中生懂的再多总是有限的,最后一遍读童年时,发现自己起初看的实在很浅显
可是,我想说可是,第一次看童年时,内心受到的一种冲击,到如今都没退散,每个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童年,更别说不同国度,不同年代了,可是,每个小孩总有心心相戚的地方,高尔基在书的扉页上题:为我的儿子而作端的是满怀深情之作,有一种莫可名状的触动,我知道那就是“童年”!孩童时,幼小心灵在成长过程中承受过的那些重量,是足以刻骨铭心的,为自己深感幸运,那年,告别童年之际选了这本书!
二 幽谷百合
幽谷百合也在巴尔扎克代表作之列,但很少看到与此书相关的讨论,买这本书,完全是冲着作者的声名,巴氏的《人间喜剧》基本就是现实主义小说的代名词,可是幽谷百合却是很纯粹的爱情诗篇,译者在序言里说巴尔扎克一生创作了九十余部小说,却写不出一首精彩的诗,而这本爱情小说可以当作一首感人的长诗来读
初读这书时,似乎年少了点,对书中爱情部分的描写,实在感觉寥寥,吸引自己的完全是那诗一般的语言,像音符一般跳跃着,绝无冷场小说的主人公也正是刚要踏入社会的青年,踌躇满志却遇到了爱情,几乎是通篇的情感描写,几年以后,在大学毕业之际,突然怀念起这本书来,开始要验证女主人公写给“我”的那封长长的信,那是她用了数晚的时间为我所做的筹划,是给我的关于立身处世,飞黄腾达的锦囊妙计,是她智慧的结晶100多年前的书,跨了国度,跨了年代,可是依然无比受用
三 草原
即契诃夫短篇小说集,在中学的语文教材里,契诃夫被收录的短篇小说不在少数了,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初中语文老师用了N堂客抽丝剥茧般的讲解《变色龙》,一直都觉得他的小说像戏剧,总是上演荒唐的戏码,而他是导演,他的戏具有很强的张力,在高潮时嘎然而止,可是,他的最使我感动的小说却是草原一直到现在,每每长途跋涉,高速公路上,坐在大巴车里,看着窗外飞速而过的风景,总能更深刻的领会到《草原》里的在旅途中的那种绵延不绝的孤独感
四 羊脂球
即莫泊桑短篇小说集,很晚才看的莫泊桑的小说,一开始就很有疑问:他凭啥可以跟契诃夫齐名?当然是一种无知了,事实却是,那本小说集看过一半后,莫泊桑几乎就成为自己最崇拜的小说家了,小说的整体架构总感觉是无懈可击的,没有极尽华丽的语言,却总有巧夺天工,浑然天成之感,他的小说可以让人有许多思考,你能感受到一个作家的睿智,他笔下的人物很自然的流露出人性,对比下,会觉得契诃夫对他小说里的人物是一种刻意的操纵了,论短篇小说,莫泊桑在我心里是最高的!
五 猎人笔记
记得这本书是某年冬天的晚上常看的,一到冬天总习惯在被窝里看书,看完契诃夫和莫泊桑后,遇到图格涅夫,小说风格上有极度彻底的转变,看他的猎人笔记总感觉像在看日记,猎人的所见所闻,像是自己的亲身经历,猎人独有的笔触,某些篇章,荒郊野外的味道十足,让人会做梦:假如自己也是个很悠闲的猎人又像是在看一篇篇散文一样,只不过不会有高深莫测之感,读猎人笔记,一段很美好的经历
从高尔基到契诃夫再到图格涅夫,俄罗斯文学也成为自己的偏爱!相当遗憾的是,从初一就计划要看的托尔斯泰的那些大部头,居然屡屡错过,《复活》是现在最想看的小说
六 雪国
川端康成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为什么??是带着颇深的疑问去读他的书的,传说中的意识流写法体会不了太深刻,可是,总记得他的书里有种淡淡的忧伤,借由一些很简单的细节动作或话语就勾画出人物的性格及情感,确实是让人拍案叫绝的,他的书里不解的东西挺多的,或许也跟文化的差异相关不过最不解的是,看到有人把村上春树与之相提并论,只看过且听风吟和挪威的森林,风格差的挺远,但就文学底蕴来说,似乎二者还是差的挺远的
七 红与黑
很早看的名著,看这书的时候人挺傻的,因为对小说的主人公非常反感,连带着对整本书都反感,甚至怀疑起,这书凭啥是世界名著 但几年后,回想起整本小说,才恍然大悟,原来最初看的时候,司汤达的写作方式自己没看懂,那些心理描写方式真是一绝了,从新审视于连,挺另类的一部小说,其实是十分精彩的
八 巴黎圣母院
巴尔扎克的小说被称作是现实主义的,雨果却是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好吧,是因为想见识下所谓的"浪漫主义"才去看的巴黎圣母院,似乎没有什么名著的正反派人物可以有如此反差的了,不知道为啥看这书,最吸引我的是那个最是虚伪的副主教,不经意的想到岳不群,不过还是觉得雨果刻画的形象更为生动这本书只是看过一遍印象就十分深刻,听说《悲惨世界》写的更好,遗憾的是还没看过
九 基督山伯爵
大概是看过的最好看的小说了(外国名著),几乎是当武侠小说来看的(看过改编的**也拍的很精彩)可是一直在纠结一件事,同是大仲马代表作的《三个火枪手》我居然看不下去,也是自己买过的名著中唯一一部没看完的
十 包法利夫人
莫泊桑写的那篇《福楼拜家的星期天》好像有收录在中学的语文教材里吧,扯的远了,《包法利夫人》看的早了,女主人公偷情,其心里及情感变化的描写,最初看的时候,有那么一点不知所谓的,还有那个怯懦的男主人公,福楼拜选中了一个经典体裁,完成了一部经典名著,只能佩服其手法的高明了福楼拜晚年悉心指导莫泊桑的写作,常常想那是个什么样的年代啊,所有伟大名著,伟大作家都集中在一起了
十一 福尔摩斯探案集
虚构的人物比创作者更知名,似乎是很少见的,福尔摩斯成为世界上家喻户晓的人物,或许对于柯南道尔来说,更是种幸福,就像是看着自己生养的小孩功成名就!其他的侦探小说看的太少,也无从比较了一直记得福尔摩斯的第一个故事是《血字的研究》,经典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不过,觉得柯南道尔安排福尔摩斯死去的那篇太拙劣了,幸好,在福迷的强烈反对声中,他又让福尔摩斯回来了柯南道尔写的故事一定不是最精彩的,但拥有福尔摩斯这个名字似乎就够了
十二 堂吉诃德
除了福尔摩斯,堂吉诃德大概是小时候最如雷贯耳的一个名著中的人物了,可是,又是读的太早的一本书,啃的相当辛苦,始终也没找到这本书的趣味所在,是硬生生把整部小说翻完的,只留下了鲜少的印象,这本书对我大概是个转折点,从此后拿到手的大部头名著,除去《三个火枪手》,基本都算看的比较顺利
这些你能看懂就很了不起,欢迎追问
1那时候,在南京,刚刚开始记得一些零碎的事,画面里常常出现一片美丽的郊野,我悄悄地从大人身边走开,独自坐在草地上,梧桐叶子开始簌簌地落着,簌簌地落着,把许多神秘的美感一起落进我的心里来了。我忽然迷乱起来,小小的心灵简直不能承受这种兴奋。我就那样迷乱地捡起一片落叶。叶子是黄褐色的,弯曲的,像一只载着梦小船,而且在船舷上又长期着两粒美丽的梧桐子。每起一阵风我就在落叶的雨中穿梭,拾起一地的梧桐子。必有一两颗我所未拾起的梧桐子在那草地上发了芽吧?二十年了,我似乎又能听到遥远的西风,以及风里簌簌的落叶。我仍能看见那些载着梦的船,航行在草原里,航行在一粒种子的希望里。
——张晓风《秋天 秋天》
赏析:这段文字用优美的笔触表达了对梧桐叶子的喜爱。“簌簌”的象声词生动形象,富有表现力,让读者也能猜到那种场景。“神秘的美感”写出了秋日梧桐的特点,神秘的,优美的,梧桐叶子在作者眼中充满了无穷的魅力和美好,极富有感染力。运用比喻的手法,生动形象地描写了梧桐叶子的形态。作者从颜色、形状等各方面做了描写,同时将叶子比作小船,穿上还有船舷,船舷上是梧桐子,让每个读到的人都心驰神往,也想看一看这优美的梧桐树。作者想象力丰富,将秋天的美感表现得淋漓尽致。
2现在,太阳升上来,雾渐渐散去,原野上一片渥绿,看起来绵软软地,让我觉得即使我不小心,从这山上摔了下去,也不会擦伤一块皮的,顶多被弹两下,沾上一袜子洗不掉的绿罢了。还有那条绕着山脚的小河,也泛出绿色,那是另外一种绿,明晃晃的,像是搀了油似的,至于山,仍是绿色,却是一堆浓郁郁的黛绿,让人觉得,无论从哪里下手,都不能拔开一道缝儿的,让人觉得,即使刨开它两层下来,它的绿仍然不会减色的。此外,我的纱窗也是绿的,极浅极浅的绿,被太阳一照,当真就像古美人的纱裙一样飘缈了。你们想,我在这样一个染满了绿意的早晨和你们写信,我的心里又焉能不充溢着生气勃勃的绿呢?
——张晓风《绿色的书简》
赏析:作者充分调动了视觉与触觉,写活了春天的绿色。多处采用比喻,形象生动。喜欢这段话,因为看了就很温暖。这种温暖是从哪里表现出来的呢,我想,就是从那些温暖的字眼里流动出来的,“明晃晃”、“浓郁郁”、“生气勃勃”,因为写给孩子,所以更加诗化和优美。作者笔下的绿色仿佛是活着的,流动的,仿佛在信中就像出现在眼前一样。我也喜欢绿,也喜欢作者笔下的这片绿。它们的生机让人感觉到快乐和希望。
3 这时的河边已是一首歌了。一担一担的苞谷插得尖尖的,搁在河滩上。一担一担的谷子垒得满满的,搁在河滩上。还有一捆一捆的黄豆、一筐一筐的小米都如画地搁在河滩上。要收工了,一天的劳累与辛苦,都得痛痛快快地跳进河里,洗掉、搓掉、揩掉。健康的肌腱,壮实的胸脯,都赤裸裸的呈现在你的视野里,是一尊尊诱惑人心的雕塑。纵使原始粗犷,但极具柔和妩媚,沉醉得没有一丝邪念。上了年纪的人,都有一个上了年纪的故事,那令人艳羡的经历,像女人割禾的镰刀,深深地镂刻在心里。因此,当年轻人的玩笑随水而飘时,他们只是偶尔插上一句补补白,尽管嘴角的笑意一直未消,可心里却在思忖、盘算。
赏析:
这段话行文优美,如流水般娓娓道来,好一幅热闹的秋收图:苞谷、谷子、黄豆、小米、河滩、年轻人、老人景美人更美。情景交融,这一幅秋收的景象因而更加美不胜收。作者笔调优美,语言生动形象富有表现力,选择一些代表性的事物展现了独特的秋收之美。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若满意望能及时采纳~
法国)福楼拜 著
[故事梗概]
查理·包法利是个军医的儿子。他天资不高,但很勤勉、老实,为人懦弱无能。父亲对教育不重视。他在十二岁是由母亲为他争得了上学的权利,后来当了医生。这时他的父母又为他找了个每年有一千二百法郎收入的寡妇--杜比克夫人做妻子,她已四十五岁了,又老又丑,“柴一样干,象春季发芽一样一脸疙瘩”。但她因为有钱,并不缺少应选的夫婿。她和查理结婚后,便成了管束他的主人:查理必须顺从她的心思穿衣服,照她的吩咐逼迫欠款的病人;她拆阅他的信件,隔着板壁偷听他给妇女看病。
一天,查理医生接到一封紧急的信件,要他到拜尔斗给一个富裕农民卢欧先生治病,他的一条腿摔断了。卢欧是个五十岁左右的矮胖子,他的太太二年前已去世了。家里由她的独生女爱玛料理。这是个具有浪漫气质的女孩子,面颊是玫瑰色的,头发黑油油的,在脑后挽成一个大髻,眼睛很美丽,由于睫毛的缘故,棕颜色仿佛是黑颜色,她“朝你望来,毫无顾虑,有一种天真无邪胆大的神情”。她给查理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查理给卢欧诊治过后,答应他三天后再去拜访,但到第二天他就去了。此后,他一星期去两次。先后花了四十六天的时间,治好了卢欧的腿。
查理妻子同丈夫常上拜尔斗去。免不了要打听病人的底细。当她知道卢欧**曾受过教育,懂得跳舞、地理、素描、刺绣和弹琴时,醋劲大发。她要丈夫把手放在弥撒书上,向她发誓,今后再也不去拜尔斗了。查理唯命是听,照样做了。但不久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他妻子的财产保管人带着她的现金逃跑了。查理的父母发现媳妇一年并没有一千二百法郎的收入(她在订婚的时候撒了谎),于是跑来和她吵闹。她在一气之下,吐血死了。
卢欧老爹给查理送诊费来,当他知道查理的不幸后,便尽力安慰他,说自己也曾经历过丧偶的痛苦。他邀请查理到拜尔斗去散散心。查理去了,并且爱上了爱玛。他向卢欧老爹提亲。卢欧感到查理不是理想的女婿,不过人家说他品行端正,省吃俭用,自然也不会太计较陪嫁,便答应了。开春后,查理和爱玛按当地的风俗举行了婚礼。
爱玛十三岁进了修道院附设的寄宿女校念书。她在那里受着贵族式的教育。她爱教堂的花卉、宗教的音乐,并在浪漫主义小说的熏陶下成长。彼耶的小说《保耳与维尔吉妮》是她最喜爱的图书之一。她梦想过小竹房子的生活,尤其是有位好心的小哥哥,情意缠绵,爬上比钟楼还要高的大树去摘红果子,或者赤着脚在沙滩上跑,给你抱来一个鸟巢;她又“衷心尊敬那些出名或者不幸的妇女”,沉浸在浪漫蒂克的缅想中。一位在大革命前出身于贵族世家的老姑娘,每月到修道院做一星期女红,她向女生们讲浪漫故事,而且衣袋里总有一本传奇小说。后来,爱玛的母亲死了,父亲把她接回家去。
爱玛结婚了,她终于得到了那种不可思议的爱情。在这以前,爱情仿佛是一只玫瑰色羽毛的巨鸟,可望而不可即,在诗的灿烂的天堂里翱翔。婚后,她却发觉查理是个平凡而又庸俗的人。他“谈吐象人行道一样平板,见解庸俗,如同来往行人一般衣著寻常,激不起情绪,也激不起笑或者梦想”。查理不会游泳、不会比剑,不会放枪。有一次爱玛用传奇小说中一个骑马的术语问他,他竟瞠目不知所对。她悔恨自己为什么要结婚!有时,她为了弥补感情上的空虚,她向查理吟诵她记得起来的情诗,一面吟,一面叹息。可是吟过之后,她发现自己如同吟唱前一样平静,而查理也没有因此而感动,正如火刀敲石子,她这样敲过之后,不见冒出一颗火星来。
不久,查理医好了一位声名显赫的侯爵的口疮。侯爵为答谢查理,他邀请查理夫妇到他的田庄渥毕萨尔去作客。查理夫妇坐着马车去了。那是个有着意大利风格的庄园,房子很大,还有美丽的花园。爱玛对侯爵家豪华的气派,高雅的客人,珠光宝气的舞会场面,一一感到入迷。一位风流潇洒的子爵来邀她跳舞,给她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在回家的路上,她拾得了子爵的一个雪茄匣,又勾起了她对舞伴的怀念。回到家,她向女仆人发脾气。她把雪茄匣藏起来,每当查理不在家时,她把它取出来,开了又开,看了又看,甚至还闻了衬里的味道:一种杂有美女樱和烟草的味道。她“希望死,又希望住到巴黎”。
渥毕萨尔之行,在爱玛的生活上,凿了一个洞眼,如同山上那些大裂缝,一阵狂风暴雨,一夜工夫,就成了这般模样。她无可奈何,只得想开些。不过她参加舞会的漂亮衣著、缎鞋,她都虔诚地放入五斗柜。“她的心也象它们一样,和财富有过接触之后,添了一些磨蹭不掉的东西”。爱玛辞退了女佣人,不愿意在道特住下去了。她对丈夫老是看不顺眼。她变得懒散,“乖戾和任性”。
查理怕引起爱玛生病。他们从道特搬到永镇居住。这是个通大路的村镇,有一个古老的教堂和一条子弹射程那样长的街。街上有金狮客店和引人注目的郝麦先生的药房。郝麦是个药剂师,戴一顶金坠小绒帽,穿一双绿皮拖鞋,他那洋洋自得的脸上有几颗细麻子,神气就象挂在他头上的柳条笼里的金翅雀那样。他经常爱自我吹嘘,标榜自己是个无神论者,他没有医生执照,但私自给农民看病。爱玛到永镇那天,由郝麦和一个在律师那里做练习生的赖昂陪着吃晚饭。
赖昂·都普意是个有着金黄头发的青年,金狮饭店包饭吃的房客。爱玛和他初次见面便很谈得来。他们有相同的志趣,而且都爱好旅行和音乐。此后,他们便经常在一道谈天,议论浪漫主义的小说和时行的戏剧,并且“不断地交换书籍和歌曲”。包法利先生难得妒忌,并不引以为怪。
爱玛生了一个女孩,起名为白尔特。交给木匠的女人喂养。赖昂有时陪她一道去看女儿。他们日益接近起来,爱玛生日时,赖昂送了一份厚礼,爱玛也送给他一张毯子。
时装商人勒乐,是个狡黠的做生意的能手,虚胖的脸上不留胡须,仿佛抹了一道稀薄的甘草汁;一双贼亮的小黑眼睛,衬上白头发,越发显得灵活。他逢人胁肩谄笑,腰一直哈着,姿势又象鞠躬,又象邀请。他看出爱玛是个爱装饰的“风雅的妇女”,便自动上门兜揽生意,并赊帐给她,满足她各种虚荣的爱好。
爱玛爱上了赖昂。她为了摆脱这一心思,转而关心家务,把小白尔特也接回家来,并按时上教堂。她瘦了,面色苍白,象大理石一样冰凉。有一次,她甚至想把心中的秘密在忏悔时向教士吐露,但她看到教士布尔尼贤俗不可耐,才没有这样做。她由于心情烦躁,把女儿推跌了,碰破了她的脸。赖昂也陷入爱情的罗网。他为了摆脱这一苦闷,便上巴黎念完法科的课程。临别时,他和爱玛依依惜别。他们都感到无限的惆怅。
爱玛因烦恼生起病来。对赖昂的回忆成了她愁闷的中心。即使旅客在俄国大草原雪地上燃起的火堆,也比不上赖昂在她回忆中那么明亮。一次,徐赦特的地主罗道耳弗·布朗皆来找包法利医生替其马夫放血。这是个风月场中的老手。约莫三十四岁光景,性情粗野,思悟明敏。他有两处庄田,新近又买下一个庄园,每年有一万五千法郎以上的收入。他见爱玛生得标致,初见面便打下勾引她的坏主意。
罗道耳弗利用在永镇举办州农业展览会的机会接近爱玛,为她当向导,向她倾吐衷曲,他把自己装扮成一个没有朋友、没人关心,郁闷到极点的可怜虫。他说只要能得到一个真心相待他的人,他将克服一切困难,去达到目的。他们一同谈到内地的庸俗,生活的窒闷,理想的毁灭……
展览会揭幕典礼开始了,州行政委员廖万坐着四轮大马车姗姗来迟。这是个秃额头,厚眼皮,脸色灰白的人。他向群众发布演说,对“美丽祖国的现状”进行了一番歌功颂德。他说目前法国“处处商业繁盛,艺术发达,处处兴修新的道路,集体国家添了许多新的动脉,构成新的联系;我们伟大的工业中心又活跃起来;宗教加强巩固,法光普照,我们的码头堆满货物……”他的演说声和附近放牧的牛羊咩咩的叫声连成一片,群众还向他吐舌头。会后,举行了发奖仪式。政府把一枚值二十五法郎的银质奖章颁发给一个“在一家田庄服务了五十四年”的老妇。那老妇一脸皱纹,干瘦疲惫不堪。当她领到奖章后说:“我拿这送给我们的教堂堂长,给我作弥撒。”最后,又举行了放焰火。爱玛和罗道耳弗都不关心展览会一幕幕滑稽剧的进行。他们只是借此机会说话儿,谈天,直到出诊的查理回来为止。
展览会后,爱玛已忘不了罗道耳弗了。而罗道耳弗却有意过了六星期才去看她。他以关心爱玛的健康为由,把自己的马借给她骑。他们一同到野外散心。爱玛经不起罗道耳弗的诱惑,做了他的情妇。他们瞒着包法利医生常在一起幽会。这时,爱玛感情发展的狂热的程度,她要求罗道耳弗把她带走,和他一同出奔。她和查理的母亲也吵翻了。
然而,罗道耳弗完全是个口是心非的伪君子。他抱着玩弄女性、逢场作戏的丑恶思想,欺骗了爱玛的感情。他答应和她一同出逃,可是出逃那天,他托人送给爱玛一封信。信中说,逃走对他们两人都不合适,爱玛终有一天会后悔的。他不愿成为她后悔的原因;再说人世冷酷,逃到那儿都不免受到悔辱。因此,他要和她的爱情永别了。爱玛气得发昏,她的心跳得象大杠子撞城门一样。傍晚,她看到罗道耳弗坐着马车急驶过永镇,去卢昂找他的情妇--一个女戏子去了。爱玛当即晕倒。此后,她生了一场大病。病好后,她想痛改前非,重新生活。可是,这是又发生了另一场事。
药剂师郝麦邀请包法利夫妇到卢昂去看戏。在剧场里,爱玛遇见了过去曾为之动情的练习生赖昂。现在,他在卢昂的一家事务所实习。于是,他们埋藏在心底多年的爱情种子又萌芽了。他们未看完戏,便跑到码头谈天。这时,赖昂已不是初出茅庐的后生,而是一个有着充分社会经验的人了。他一见面便想占有爱玛,并向她诉说离别后的痛苦。当爱玛谈到自己害了一场大病,差点死掉时,赖昂装出十分悲伤的样子。他说,他也“羡慕坟墓的宁静”,时常想到死,甚至有一天,他还立了个遗嘱,吩咐别人在他死后,要用爱玛送给他的那条漂亮的毯子裹着埋他。他极力怂恿爱玛再留一天,去看完这场戏。包法利医生因医疗事务先赶回永镇去了。爱玛留下来。于是她和赖昂便一同去参观卢昂大教堂,坐着马车在市内兜风。这样,爱玛和赖昂姘搭上了。
爱玛回到永镇后,借口到卢昂去学钢琴,实际上,她是去和赖昂幽会。爱玛再一次把自己的全部热情倾注在赖昂身上,沉溺在恣情的享乐之中。为了不花销,她背着丈夫向商人勒乐借债。
然而,赖昂和罗道耳弗一样欺骗了爱玛的感情。他渐渐地对爱玛感到厌腻了。尤其是当他收到母亲的来信和都包卡吉律师的解劝时,决定和爱玛断绝来往。因为这种暧昧的关系,将要影响他的前程。不久,他就要升为第一练习生了。于是,他开始回避她。
正在这时,爱玛接到法院的一张传票。商人勒乐要逼她还债,法院限定爱玛在二十四小时内,把全部八千法郎的借款还清,否则以家产抵押。爱玛无奈去向勒乐求情,要他再宽限几天,但他翻脸不认人,不肯变通。爱玛去向赖昂求援,赖昂骗她借不到钱,躲开了。她去向律师居由曼借钱,可是这老鬼却乘她眉急之际想占有她。她气愤地走了。最后,她想到徐赦特去找罗道耳弗帮助。罗道耳弗竟公然说他没有钱。爱玛受尽凌辱,心情万分沉重。当她从罗道耳弗家出来时,感到墙在摇晃,天花板往下压她。她走进一条悠长和林荫道上,绊在随风散开的枯叶堆上……回到家,爱玛吞吃了砒霜。她想这样一来“一切欺诈,卑鄙和折磨她的无数欲望,都和她不相干了”。包法利医生跪在她的床边,她把手放在他的头发里面,这种甜蜜的感觉,越发使医生感到难过。爱玛也感到对不起自己的丈夫。她对他说:“你是好人。”最后,她看了孩子一眼,痛苦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为了偿清债务,包法利医生把全部家产都当光卖尽了。他在翻抽屉时,发现了妻子和赖昂的来往情书以及罗道耳弗的画像。他伤心极了,好长时间都闭门不出。一次,他在市场上遇见了罗道耳弗,但他原谅了自己的情敌,认为“错的是命”。他在承受了种种打击之后,也死了。爱玛遗下的女儿寄养在姨母家里,后来进了纱厂。
包法利医生死后,先后有三个医生到永镇开业,但都经不起郝麦拼命的排挤,没有一个站得住脚。于是这位非法开业的药剂师大走红运,并获得了政府颁发给他的十字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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