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的刑罚

古代女子的刑罚,第1张

古代女子刑罚1、骑木驴

骑木驴 一种针对女性犯人的酷刑,在古代,这种刑罚常常用于惩处所谓的偷情 。

所谓木驴,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木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

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而且,随着木驴的走动,那根尖木桩也一伸一缩,直弄得女犯下身鲜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会惨死在木驴上。

古代女子刑法骑木驴的中国古代女子刑罚图:

古代女子刑罚2 、幽闭(属于宫刑)

幽闭是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

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注:关于幽闭之刑,明朝人王兆云在《碣石剩谈》中提到了此法的操作:"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这就是通常所讲的"幽闭"。

至于是什么器官坠落,有人认为是子宫,有人认为是 前壁,但这两种脱垂并不能从根本上断绝 。

对此,清人吴芗见解独特,他说,妇女 深处有块小骨叫"羞秘骨",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坠下来,就会像闸门一样闸封 ,无法 ,从而达到惩处女子的目的。

幽闭之刑、宫刑、椓刑三者的区别

幽闭:禁闭。

参见刘向《列女传齐威虞姬》。

宫刑:男去势。

椓刑:椓音啄,《说文》:椓,击也。

将女性耻骨击碎(击打致耻骨骨折)。

由於耻骨此处骨折,故而此处无法被触碰,以达到禁*的目的。

古代女子刑罚3、刑舂

刑舂是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

即古代女子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古代女子刑罚4、拶刑

拶(zan)刑是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紧收。

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

古语有云"十指痛归心",而且正是因为古代女子的手很巧,如果把女子的手给弄伤了或者弄残了,会对女子的伤害很大。

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刑逼供。

古代女子刑罚5、杖刑

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罪, 必须"去衣受杖",杖刑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 之效。

杖刑是隋唐以来五刑之一。

》》扩展阅读:古代女子裸刑

古代女子刑罚6、 赐死:

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

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滕条抽yin hu:这是德国人发明的一种妇刑。行刑时,首先剥光女犯的衣裤,将其上身捆绑在椅子上,然后由两人分别提起女犯的'双腿,向两侧打开(或者用绳子捆住双脚向上吊起)。接着,行刑者手持滕条照女犯的下体使劲抽打,待打得皮开肉裂之后,再将盐水或酒精洒在伤口上。

钢丝捅尿道:与上面刑法类似,将女犯的双腿打开,然后将一根细长的钢丝插入女犯的尿道,向里面猛戳乱捅。由于女性的尿道狭窄而短小,在钢丝的捅扎下,不仅会产生极大痛感,而且会使神经产生竭斯底里的颤抖。

火烧曹营:用打火机或火柴烧烤女犯的下体,或者将火柴、纸卷等插入阴道后用火点燃。

刷洗阴沟:用牙刷或特制的铁刷子伸入女犯下体,在其中用力摩擦,然后再向里面注入盐水或辣椒水。

冲下水道:将胶皮管子插进女犯的下体,然后接在自来水龙头上,开足水向里冲灌。有时也将胶皮管子接在装满辣椒水的橡皮球上,然后挤压橡皮球,使辣椒水进入女犯的下体。

拉大绳:这是我国东北的土匪发明的一种刑法,即是将女犯剥光后吊起,然后将拧成股的麻绳夹在女犯的两腿之间,由人在前后拉动,直拉得女犯的下体血肉模糊。

老鼠钻洞:将装着老鼠的大口瓶扣在女犯的下体口,然后用火烧烤瓶子。为了躲避灼热,瓶内的老鼠便会连嘶带咬地钻入女犯的下体。

生孩子:这是东南亚一带常用的妇刑。刑具是一种伸缩性很大的特制胶管,用刑时,将胶管未开口的一端抹上润滑油,插入女犯的子宫。然后用气筒朝另一端打气,待插入子宫内的胶管如皮球般膨胀起来之后,再慢慢地向外拉出。

除上述刑法之外,用棍状物捅扎女犯的下体,更是一种使用十分普遍的妇刑。在此基础上,一些刽子手还进一步发挥创造,发明了许多特制的刑具和特殊的刑法。总之,上面所列举的只是近百种妇刑中最一般和极特殊的例子,但仅此便可以看出,一旦人的兽性毫无节制地迸发出来,各种悲剧便会发生。而在这中间,最悲惨的莫过于女人。

美人计惩罚的灵感来自民间杀猪的方法。民间杀猪的方法是先把一头肥猪压在案板上,用刀杀死后再往上面浇开水。待皮烫软后,用铁刷刷掉鬃毛,然后卸下八片。这种刑罚的古称很优雅,却让人不寒而栗。

古代刑罚的手段千变万化,众所周知的刑罚有腰斩、五马分尸、或亡羊补牢。这些都是极其残忍、不人道的刑罚,无论是电视剧还是现实历史中,尤其是亡灵节,都是在犯人还有意识的情况下进行的,会被砍头处死,远比砍头痛苦。

“虎豹嬉春”

“虎豹戏春”这个词,可能连看过很多历史电视剧的人都没听过。从名字上看,更像是一种娱乐,而不是一种惩罚。但是,如果你了解其内容的细节,你会发现其残忍程度丝毫不亚于当年农历新年被执行死刑。

与农历年被执行死刑或被腰斩等大规模死刑不同,虎豹春日寻欢是专门为女性开发的刑罚。说到古代针对女性的刑罚,目前记载的至少有十几种,比如木马、铁莲花、贞操带等。是当时最常用的女性刑罚。相比之下,幽闭恐惧症可能是这些惩罚中伤害最小的。虎豹春游的残酷远不止以上。

《春日戏虎豹》用两种动物作为刑具,分别是猫和老鼠,是这个刑名中虎和豹的隐喻。但是,有些人并不知道,他们真的把虎豹当成了刑具。

一般情况下,猫和老鼠是敌对的,一旦相遇就会互相追逐,互相撕咬,死不了。春日打虎豹就是利用这种猫捉老鼠的特性来惩罚女犯人。

虎豹打春的实施过程是这样的:首先,执行人员将女犯人的衣服全部剥光,然后用一个麻布袋装进去,只露出一个脑袋。

好像有点类似朱元璋时代进行的剥皮法。然后执行者会把所有的老鼠和猫都扔进袋子里。一切准备就绪后,他们最后会往麻袋里扔一个鞭炮。

鞭炮燃放后,老鼠和猫会在惊恐的状态下在麻袋里跑来跑去,同时不断地撕咬赤裸的犯人身体,让犯人感受到百万虫噬心的痛苦。

然而,惩罚并没有就此结束。咬了一段时间后,执行人员会把女囚从麻布袋里拿出来,然后在受伤的伤口上撒盐,加重女囚的痛苦。

这种惩罚虽然不会让人马上死掉,但绝对会让犯人觉得生不如死。因此,年轻的犯人宁愿死也不愿接受这种惩罚。

大部分人一个人听着刑讯的过程,神经已经有点吃不消了。据史料记载,这样的刑罚,大部分女囚都支持不了一分钟以上,可见这种刑罚的杀伤力有多大。同时也可以看出古代统治者为了维持统治,可以想象出多少不为人知的酷刑。

他们在这方面的想象力甚至超过了他们治理国家的智慧。春日打虎豹只是众多残酷刑罚中的一种,还有很多不为人知,因为皇帝们认为只有残酷的刑罚才能震慑人心。

古代的刑罚

1腰斩:因为腰斩是从中间砍人,主要器官在上半身,犯人不会一下子死掉。剁完之后他会清醒,时间长了会死。

2车裂:即五匹马裂成碎片。很简单,就是把犯人的头和四肢用绳子捆起来,五匹快马拉着他们往五个方向冲,把人撕成六块。

 古代的封建社会是个非常注重严刑酷法的,所以那个时候人一旦犯了错,面临的将会是各种刑罚的惩治。尤其是女人,在古代地位极低,所以古代女人更不能惹事上身,因为戴罪之身的女子所遭受的刑罚,远比男人要残酷可怕的多。古代处罚女性的残酷刑罚有哪些古代针对女人的那些刑罚,不得不说,真的是脑洞大开又灭绝人性。

 1、刑舂

 这种在所有针对女性的刑罚中算是最轻的一种了,古时候女人犯罪稍轻者,会被施以刑舂。也就是在经历了黥、劓等肉刑后,被押送到一些边远的地方或者是军营,从事舂米晒谷物等劳役。

 但是古代人对此还有个毕竟人性的规定,他们认为女人是男人的附属品,如果丈夫愿意的话,也可以代妻子承受肉刑。这种怜香惜玉的做法在古代的刑罚体系中算是比较罕见的。

 2、幽闭

 古代男人有宫刑,其实女人也有,女人的宫刑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幽闭之刑。这种刑罚最开始的时候创立于秦汉时期,会有专门的人用木槌敲击女人的腹部,造成她们的子宫脱落,以后无法生育。不过这种刑罚一般只针对那些不贞的女子。

 3、拶刑

 拶刑其实大家应该都在电视剧中看到过,用一排竹子做的拶子用力的夹女人的手指。都说十指连心,这其中有多痛苦,相信不用多说大家也都能想象得到。一般官府在刑讯逼供的时候比较喜欢用这种刑罚。

 4、骑木驴

 骑木驴其实也是针对古代那些出轨的女子而设立的。顾名思义,木驴就是用木头做成的驴,只不过在驴被上会有一个竖立起来的木桩,女人会被强行的按住骑在这个木驴上,这个木桩就会刺进女人的身体内。通常很多女人都无法忍受这种刑罚的折磨,最终惨死。

  求古代对女性5大酷刑

  1刑舂: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2拶刑: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3杖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4骑木驴:这种刑具是专为因奸情杀夫的女人设置的,当然也包含与奸情有关的直接责任人。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5幽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一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明代沿袭旧制,规定妇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须脱了裤子裸体受杖。这对妇女来说,不仅是残酷的皮肉之苦,也是难堪的精神之辱。明代的这条规定造成一种社会弊病,民众中亲戚邻里之间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一方就捕风捉影,寻找事端,指控对方家中妇女有奸情,然后贿赂官府,让逮捕被告妇女裸体受杖。到执行刑罚那天,原告一方事先约集亲友,一齐来到公堂,名曰“看打”。他们又花钱买通行刑的衙役,让他们在行刑时对受刑女子百般凌辱。衙役干这种事是很在行的,他们的手段有“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菱角”等名目。有时县官还未升堂,衙役先把被告妇女脱掉裤子示众,名曰“晾臀”;有时行刑完毕,仍不让妇女穿裤,随即拉到门前大街上,名曰“卖肉”。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妇女受不了羞辱,回去后便寻了自尽。还有一种惯例,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未过堂之前,先在衙前戴着刑具暂押。这时,仇家就趁机闹事,怂恿无赖子弟把这妇女的鞋子脱掉,裤子褪下,有的人顺手把鞋子拾去,满街人随意传看。如果这天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样闹一番。在过堂之后,还要监押在衙门前示众一天,无赖子弟又来终日围观,抚摸挑逗,嘻笑取乐。妇女羞辱难耐,有的当场碰死。嘉靖时浙江总督胡宗宪因罪被逮系至京,他的妻子和女儿在杭州被拘捕,就受到这样的侮辱。

  清代仍有妇女裸体受杖的做法。晚清俞樾记述过这么一件事:某县令年方少壮,为人轻浮佻达,最喜欢谈论桃色新闻。他审理案件,发现有涉及到闺阃方面内容的,就故意牵扯,定为奸情,然后将妇女裸体行杖。他常对人说:“刑律上明文规定,妇女犯罪应决杖者,‘奸者去衣,余罪单衣决罚’。行杖时是打臀部的,所谓单衣就是单裤,去衣当然就是去裤了。”别人辩不过他,他坚持一直这样做。后来他因贪污罪被处死,家产被籍没,妻子流落为娼,有人说这是他裸杖妇女的报应。

  俞樾还奖过一件同类的事。有一农户人家为十三、四岁的儿子娶了个二十七、八岁的媳妇,新婚之夜,新媳妇把小女婿拴在床腿上,把自己相好的一位屠夫藏在新房中同居。事发后被捕,县官命令把她全身脱得一丝不挂,重杖四十,让她的父母领她回家。父母扶着裸体的女儿出了衙门,脱下自己的衣服为女儿遮体,当时围观的群众成百上千,不少人上前把衣服夺下来,不让给她穿,这个女子只好光着身子走回家去。

  清代裸杖妇女还有更狠毒的例子。乾隆时,平阳县令朱铄在任职期间特制厚枷大棍,常对犯人施用严刑,对奸情案更不放松。有一次审问一名妓女,命令衙役把她脱光衣服予以杖责,又让用杖头捅入妓女的阴户。朱铄得意地说:“看你还怎么接客!”朱某痛恨妓女,想用重刑煞住当地的嫖风,但其手段也未免太过分了。

  像朱铄这样的狠官毒吏比比皆是,但古代也有少数官吏在使用笞杖刑罚时,相对来说较能通情达理,稍存宽厚仁慈之心。据说,宋朝开国功臣曹彬为人仁爱多恕,用刑慎重,他任徐州知府时,有一次一名小吏犯下罪过,立案审理后应该用杖刑,可是过了一年曹彬才对他进行杖责。属吏不明白为什么这样做,曹彬说:“我听人讲过那个吏员犯罪时刚新婚不久,如果对他用刑,他的父母一定会认为是新媳妇的八字不对带来的灾难,从而对她加以虐待,使她蒙受冤屈无法存身。我把此事缓期执行,既不影响他的家庭,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众人都佩服他的见解。

  骑木驴

  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水浒传里关于武松怒杀潘金莲西门庆之后,还有这么一段: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那么,王婆骑木驴究竟是一种什么刑罚呢?

  所谓木驴,据历史记载,有许多种样式,大致可因当地的制造工艺水平高低,分为繁简两种。

  简单的,不过是一段圆木头,下面安四条腿,像一张条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 不是平的,而是呈圆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间,有一根二寸来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向上竖着,象征"驴毬"--这就是这种刑具被称为"木驴"的原因:你不是贪*么,驴毬最大,让你临死之前充分享受!女犯被判剐以后,就把她全身衣裤剥光,把她强按在木驴上,关键的一笔,是一定要把那"驴毬"插进女犯的阴道里。女犯负痛,当然要挣扎,所以还要用四枚大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游街。游街队伍的前面,敲着破鼓、破锣--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锣的原因,绝不是没有好锣好鼓,而是一定要和县太爷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在游街的过程中,还要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写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要她高喊:"我是谋杀亲夫的*妇,大家来看我的下场!"--这是中国传统酷刑中,专门用来对付"红杏出墙"又加"谋杀亲夫"的妇女的。充分体现了男权社会、夫权社会对"不守妇道"女性的残酷摧

  有类似腐刑(宫刑)的,叫幽闭

  就是用小锤子击打女性的腹部使子宫脱落。

  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幽闭,对女性的宫刑),但总之,是决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它缝起来。近时好像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鲁迅《病后杂谈》

  关于“幽闭”,古书很少作注,我们只能从史书的片言只语中知其大概,例如“牝剔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心消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

  “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止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是幽闭之说也。今妇有患阴颓病者,亦有物闭之,甚则露于外,谓之颓葫芦,终身与夫异榻。”用今天的话来说,“幽闭”就是人为地造成的子宫脱垂,这是古代残暴的统治阶级或是从病人身上,或是从制服牲畜之中受到“启发”而“发明创造”出来的。

  与对男子的宫刑一样,死于“幽闭”的妇女是无法统计的。此外,还有私刑中的“幽闭”,据褚人获《坚瓠集》记载,有不少官绅家中的妒妇虐刑婢媪,“捣蒜纳妾阴中,而以绳缝之”,或“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等等。可见,这一类的酷刑不但在朝廷中用,官绅之家也用,肆虐面很广。

  值得注意的是,“幽闭”最早的记载见于《尚书·名刑》。从周秦到明清受此刑而死的妇女决不会少(她们可没人象司马迁一样留下芳名来)。古人亦认为这是仅次于死的酷刑(见《汉书·孔安国传》)。所以王夫之说:“国初用此,而女往往多死,故不可行也。”大概正因为这样,此刑渐废。

当时的青楼女子多数都是身不由己的,甚至还有的是被“逼良为娼”,他们多数会反抗,会试图对抗青楼的这种行为而换来的结果大多数都是各式各样的惩罚,从而让他们屈服。

而在这种各式各样的惩罚中,他们最为害怕的就是所谓的“梨花带雨”。这样子的惩罚方式是将那些所谓不听话的女子绑在木桩上,然后挑一只指甲尖硬的小猫咪,放进女子的裤子里,古代女子穿的裤子都是相当于现在的阔腿裤一样,将猫咪放进去之后,将裤子的裤脚扎紧,这是为了防止猫咪溜出去。然后他们会用皮鞭使劲抽打猫所在的位置,而猫咪本能地就会想着逃离,在宽大的裤子里面窜来窜去,猫咪尖锐的爪子同时也在女子的腿上抓来抓去的。不出一会儿女子的腿就会被猫咪抓得血肉模糊,要是遇到炎热的天气,伤口一旦溃烂简直生不如死。甚至有的人遇上了猫咪,性格更加的凶,故意将女子抓得骨肉都露出来的,通常像这种到最后都会瘫痪掉,甚至有的还会因此失去生命。甚至有的时候青楼里面还会模仿官府对于女子的残酷刑法来对青楼里面的女子加以伤害。例如在隋唐之后,管府里面还出现了专门针对女性的刑法。比如我们在电视上经常会看到的,那种夹手指的刑法,就是在古代很常见的一种。

古代人将之称为“拶刑”也叫“夹刑”。这种刑法的刑具非常简单,这只是用几根绳子串起来的木棍,在行星的时候套在犯人的食指上,然后用力收紧,会给犯人的手指带来极大的疼痛,俗话说十指连心,对手指这样行刑更是疼痛难忍。还有针刑,也是一种针对女性的常见刑法,就像我们在电视剧《还珠格格》里看到的那样,将犯人的双手固定在一个地方,让其十指伸直,然后再将针一根根地从指甲缝中穿刺进去,这样子的刑法很少能有女人能承受的住,最后只能任人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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