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ect 是主观选择,选举,推举,后常接to
vote 单纯是投票的意思,差别挺大的
vote [vəut]
n
投票;表决;选举
票,选票
投票权;选举权;表决权
(无记名投票)多数票通过的决议
投票总数;得票数
vi
投票;选举;表决:
投票;选举;表决:
I didn't vote in the last election
上次选举时我没投票
vt
投票通过;投票选举;投票决定:
The football team have voted me their new captain
足球队投票选我为新队长
投票支持;投票表决为…提供:
Parliament has voted the town a large sum of money for a new road
国会投票通过为该城镇提供一大笔资金修建一条新公路
(投票)提倡;建议:
They voted to give a concert to get some money for the hospital
他们建议举办一次音乐会为该医院弄些钱
公议决定;公认:
The musical evening was voted a huge success by everyone
人人都认为这次音乐晚会是一次巨大的成功
短语:
absent(或 absentee) vote [美国英语] 缺席选举人票
cast a vote (for) 投…的票
go to the vote 被提交表决
hand vote 举手选举
plural vote 一人多选区投票权
put to the vote (把…)付诸表决
split one's vote(s) 把票分投给几个党的候选人
vote by a show of hands 举手表决
vote by “yes” and “no” 口头表决
vote with one's feet 用退场来表示不赞成
变形:
voted ,voting
elect
[英][ɪˈlekt][美][ɪˈlɛkt]
vt
选举; 挑出,挑选; 决定;
vi
选择,挑选; 进行选举;
adj
精选的,选出的; 选中的,当选而尚未就职的;
n
被选的人;
第三人称单数:elects
复数:elects
现在进行时:electing
过去式:elected
过去分词:elected
相关单词:ELECT
区别一、释义不同:
推选:口头提名选举。
推荐:把好的人或事物向人或组织介绍,希望任用或接受。
区别二、出处不同:
推选:刘白羽 《火光在前》第七章:“队上就把他推选做游击队的政治委员。”
推荐:杨沫 《青春之歌》第一部第八章:“即使是大学毕业生或者专门人材,如果没有相当的‘推荐’,还经常处在失业的状态中。”
区别三、侧重点不同:
推选:侧重于***的选举,如:全国人大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是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各代表团全体会议推选产生的。
推荐:侧重于介绍,建议,如:推荐好作品;推荐合适的人选;推荐好的方案。
平等、广泛、真实、有效选举制度才能最好的体现民主和民意。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一项重要的政治权利,参加选举是公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利的重要途径。根据国情,我国采用人民代表大会制作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为了使选民广泛参加各级人民代表的选举,我国制定了适合国情的选举制度。这一选举制度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
第一,平等性。宪法和选举法都规定,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法还规定,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这些规定,既保证了每一位公民都能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又使得任何人都不能在选举上享有特权。同时,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中的代表名额,按各民族、各地区、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原则进行分配,体现了我国各民族和各地区之间的平等。
第二,广泛性。目前,我国有99.97%的18岁以上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从参加选举的情况来看,全国的参选率一直都在90%以上;从当选的各级人民代表来看,全国各个民族、各行各业、各个阶层都有自己的代表当选。这种广泛性,保证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性。
第三,真实性。我国的选举不受金钱操纵,选民自由讨论、协商,推举出他们信任的候选人,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实行差额选举。参选者是否当选,主要看其对国家和社会实际贡献的大小,看其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和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如何。对于选举中出现的贿选和侵犯公民选举权等违法现象,将依照刑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进行处罚。在被选举者当选之后,如果有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的行为,选民或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第四,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这种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法,不仅考虑到了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和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的具体条件,也保证了公民对自己的选举权利的充分行使。
实践证明,我国实行的选举制度有利于发扬民主,使人民真正选出自己了解、信得过的人民代表,保障了各族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
选举权与民主选举的不同之处有以下三点:
1从根本性质上看,选举权是公民的一种基本的民主权利,与人民当家做主有密切的关系,民主选举是公民参与的一种政治活动。
2从来源方面看,选举权的来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由公民行使选举权,而民主选举的来源分两种,可以激励基层领导干部树起“勤政有为”的形象,也同时引导有才干的职工群众或一般干部竞争上岗。
3从权力方面看,选举权的权利属性和权力属性都是不完整的,选举权是个人权利而不是集体权利,选举权通过产生权力人来影响权力。民主选举的权利属性和权力属性是完整的,公民可自主进行民主选举。
扩展资料
选举权与民主选举都与我国的国家性质有着密切的关系。
选举权与民主选举都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人民民主的重要保证。
选举权与民主选举是基层民主自治的措施之一,有利于我国的长治久安。
参考资料:
答:1979年选举法与1982年修正案修正后的规定相比较差别有二:①介绍候选人的方式多样化。1979年选举法规定“各党派、团体和选民介绍或宣传候选人”,而1982年在此基础上增加了由选举委员会的介绍。②确定候选人方法发生了变化。1979年选举法规定“获得过半票的当选代表的名额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需要进行第二轮选举”,而1982年修正案规定不再进行第二轮选举。 1979年选举法与1986年修正案修正后的规定的区别在于:①选民登记的方式发生了变化:由1979年的每次选举都进行选民登记发展到1986年的一次登记选民资格长期有效。②差额选举的比例发生变化。推荐候选人的条件也发生变化。③确定候选人方法发生了变化。 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特点如下:第一、平等性。 第二、广泛性。第三、真实性。我国的选举不受金钱操纵,选民自由讨论、协商,推举出他们信任的候选人,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实行差额选举。参选者是否当选,主要看其对国家和社会实际贡献的大小,看其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和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如何。对于选举中出现的贿选和侵犯公民选举权等违法现象,将依照刑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进行处罚。在被选举者当选之后,如果有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的行为,选民或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第四,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这种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法,不仅考虑到了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和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的具体条件,也保证了公民对自己的选举权利的充分行使。实践证明,我国实行的选举制度有利于发扬民主,使人民真正选出自己了解、信得过的人民代表,保障了各族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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