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果还想在这个公司干,就要去给领导认错。人家是领导,你应该做的是服从而不是反驳。如果领导不对。可以提意见,但决不能和领导对着干。年终奖是领导发给员工的奖励,人家有权利扣除你的年终奖。
一、克扣奖金算不算违法
1、用人单位无故扣发奖金属于违法行为。奖金也属于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奖金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对劳动者进行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二、单位可以扣工资的条件有哪些
单位可以扣工资的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
3、法院裁判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4、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违反,奖金属于工资的范畴,扣发奖金属于违反劳动法。建议被扣发奖金的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如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作为人力资源的所有者,在劳动关系中,凭借从事劳动或从事过劳动这一客观存在获得的应享有的权益,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等。
任意克扣工人工资奖金现象的对策:
1、应当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实施“小立法”,就克扣工人工资奖金这种行为制定一个惩处的标准和办法。可以根据克扣数额的大小和时间的长短作为处理轻重的主要依据。要实行“双向处理”。
不仅要处理基层违规的管理人员,更要重惩那些吃拿卡要者。吃了的要吐出,拿了的要退回,经济上重罚,处分上从重,犯了罪的要坚决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2、采取预防性的经济措施。一是建立区队管理人员保证金制度。企业按月从区队管理人员的工资中提取一定比例存入为之开设的保证金帐户,同时企业从经营收入中拨出一定数额的款项存入其保证金帐户。
3、采取惩罚性的经济措施。凡有克扣行为,坚决予以经济制裁,使其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凡是把克扣的工资用于贪污私分、吃喝送礼、侵占挥霍的要彻底追缴,按克扣工资数额的一定比例进行罚款,使其经济上占不了便宜;还要让违纪者承担全部查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公司上级主管私自克扣员工奖金是触犯法律的。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有理无理都好,在单位里和同事处理好人际关系很重要,摆酒和那个同事讲和,这次只是一个月的奖金,以后会有更多的问题刁难你。 这么说的话就是你没后台,领导也不看好你,过年过节送礼呀。别自傲该装孙子就装孙子
法律分析:奖金属于工资的范畴,如果有的单位随意扣发,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建议被扣发奖金的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如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机关裁定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扣发的奖金之外,还需按应付赔偿金。扣发奖金算不算违反劳动法,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扣了奖金后可以查看下具体的情况,如不是劳动者本身的过错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对于不公平的事情,我建议先礼后兵。领导扣除了你500元的业绩,真的是因为和领导?即使是,也不要按照考核制度验证失败后直接找领导了。绩效考核一般都有明确的考核内容和目标,不能用领导一句话来扣。
有一次刚开始工作,被a 领导扣了50块钱。别说50块这么小。首先,就算我随便扣一分钱,我也会在意。其次,我当时工资不到1800元。你还觉得50块钱小吗?当然,我直接去了行政部(国企项目没有人力资源部,但是所有处室都做工资表),直接去了办公室主任,委婉地问我为什么被扣50块绩效。他也回答不了。毕竟项目上没有书面的考核制度。从侧面告诉我,让我找a总经理。我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心照不宣的是,找到A的时候,我总是解释我想要什么,他很平静地拿出他拍的照片。果不其然,项目现场拍照没戴安全帽,扣50元。
我跟A先生说:“我已经除尘一天一夜了。我刚洗完碗,吸了口气。我脱下帽子休息了一会儿。我需要罚款吗?我赞同工地安全制度,但是如果非要处罚的话,我会申请在工地建一个合格的休息室,可以去休息室休息。如果你觉得可行,我去申请b”(b永远是项目经理)a总是随口说一些官僚的话,最后给我补了50块钱。这件事不是让大家直接带着领导上前线,而是想搞清楚你为什么会被扣。
别傻了,还没搞清楚事情的始末,就和领导大吵一架。不排除有些领导比较小家子气。如果你冒犯了他,他会在他的权力范围内给你一双小鞋。遇到这种事情,我们要聪明一点,拿出公司的制度来一个一个地查,看看自己违反了哪一条,再扣。而领导,很有可能受伤的人还是自己,毕竟公司不会为了你放弃那个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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