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女子因为退房的问题与服务人员发生冲突,服务行业都不容易,因为服务行业面对的是人,人就是最不容易打发的一个事情了。因为只要是面对人,我们就不清楚对方到底是怎么想的,可能有时候觉得对方思想挺奇葩的,但是就是有这样的人啊。
我看了两个行业,一个就是服务行业,一个就是销售行业,因为现在行业面对的都是人,人的因素它就是不确定的这个人脑子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我们怎么会清楚呢?因为碰见一个三观正常的人,他知道应该遵守公共场合的社会规则,不给别人添麻烦,按照规矩走,这种人很好处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可以。但是有时候就碰见一些胡搅蛮缠的人,不知道他对方的脑回路为什么那么清奇,但是对方就是这么想的,我们觉得理解不了,但真的有这样的人呢。
网也是一般人都有可能碰到的,碰到这种无理取闹的人也很正常,因为做的是服务行业,怎么可能一直顺心呢?什么行业最不受委屈呢?给钱的行业,别人需要我们,而我们不需要对方,也就是所谓的甲方爸爸。人家不需要考虑那么多,自己开心就好了,因为我不开心我就不给你钱,就这么简单,但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一个行业都不好做。涉及到与人对接的这个问题更是这样的,有时候就是理解不了对方脑子为什么那么不正常。
但凡有选择的情况下都不要做服务行业,因为服务行业本身发展的前途是有限的,在这一行做的再好能好到哪里去啊?伺候别人的活是那么容易做的吗?一方面钱赚的不会特别多,另一方面什么样奇葩的人都有可能碰到。本来自己今天心情挺好的,但是因为上班的问题碰到一个奇葩的顾客,影响了自己一天,甚至说好几天的心情,这个也是很让人无语。
南宁一女子在网红店前与客人发生争执,客人喝醉了,就与店老板起了一些小争吵,进而发生了肢体上的冲突。之后民警也到达了现场,但客人仍然是不依不饶的,一直不配合警方的调查。最终警方对客人使用的防卫喷雾,把对方按到地上扣了起来,将其带到了警局。
网络上流传出一段视频,一个男子在店铺门口压在一名女子的身上,旁边还有男子,拿着衣服将自己的眼睛捂住,好像是在哭泣,好像是无脸见人。而视频拍摄者说这是一场当间发生的强奸案,其实这是误传,只是客人与老板之间发生了争论。双方都是不怎么理智的,就发生了打架的行为。最后警察到来了,把双方给拉开了,这件事情正在处理当中。有些人在喝了酒之后就特别容易发酒疯,认为自己是天下第一,很容易做出一些不雅的举动。这样的人也是很不值得相处的,特别容易给自己招来一些麻烦。
网友在看到一些视频的时候,最好不要以谣传谣不要去败坏别人的名声。明明只是打架,却被谣传成了当街强奸,这样的谣言也是比较可怕的。中国的治安是比较好,怎么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并且旁边还有很多的人,这些人也是会进行帮忙的,根本不可能看到一个女孩子被男子欺负。喝酒是可以喝,但一定不能在外面喝的太过于醉。如果自己的酒量比较不好,就应该少喝一点,不要让自己在之后惹上一些麻烦事,然后让自己的生活受到影响。
警方的辟谣是比较及时的,现在所有的人都知道两个人是吵架了,并不是发生了一些不好的举动。至于旁边拿衣服捂着眼睛的男子究竟是谁,网友们也是不清楚的,警方可能会在后续发布通告。
简单描述下:受害者来到北京出差,入住望京798和颐酒店,于4月3日晚22点50分左右回到酒店,在走廊里被一陌生男性强行拖向消防通道,受害者反抗后被殴打并掐住脖子,整个过程有监控录像,现场有酒店服务生和其他房客目击,最后一位好心女性房客出手救下受害者,施暴男子逃离现场。
受害者立刻报警,得到的答复是:办案人要周四才能回来。(事发时间是周日晚上),受害者连续打110后接线员说:这事不归他们管。
据受害者描述酒店到第二天仍然没有任何人来处理此事。
这件事表面上看并未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但却折射出很多匪夷所思的信息:
一、施暴者太过肆无忌惮,在监控镜头里、众目睽睽下袭击受害者,他哪来这么大胆量?
1、他有神经病或者醉酒行凶。(这个需要目击者旁证和公安机关调查)
2、有一股力量保护他,让他认为自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二、公安的答复太过离奇。
1、据受害人描述,公安接到报警后的答复是:周四办案人才能回来。离受害人报警还有3天。
这该是公安应有的答复吗?就算办案人都出差了,是不是也该有个工作人员先到现场来见见受害者,做做笔录,和目击者做一做沟通?
老狗自己也吃过公家饭,说句难听话,就算公家真的太忙,或者就是懈怠不想管这事,是不是也该哄哄受害者:我们正在协调,请您耐心等候?有这么答复的吗?周日报警,办案人周四才能回来?
2、据受害人描述,当受害人连续拨打110后,接线员说,这事不归他们管。
那请问归谁管?受害人直接去政府甚至去中南海拦轿喊冤吗?
三、媒体相当迟钝。
事发3天,不见报道,只是在微博或者一些论坛上零星有转载,甚至某些媒体删除了相关信息。
四、酒店态度恶劣,据受害人描述,根本无人理睬她。
1、财大气粗,不怕这么点事。
2、觉得这事儿跟自己没多大关系,最多个管理不严。
我们往好的方面想:这就是一起个体男性因为钱财或者性而袭击女性未遂的恶性事件罢了,未造成严重后果,有目击者有监控,只需要公安锁定施暴者,抓来审讯清楚来龙去脉,再依法办理就好了。
如果往坏的方面想:是不是有一个由地方黑恶势力甚至公安提供保护伞,地痞流氓袭击年轻女性并逼迫女性从事各种非法业务从而获取利益的犯罪集团?酒店在这个过程中充当了眼线和提供场所的角色?
不然怎么解释这个施暴者如此胆大妄为,公安的答复又如此莫名其妙?
可以复盘一下这个犯罪流程:安排一个施暴者,故意喝一点酒或者吃点药甚至就花钱去弄个啥精神病鉴定书,袭击女性,如果失败逃走,就算被抓了,就一口咬定自己喝醉了,假如女性没有受什么伤,算得了多大个事?
如果成功抓走女性,那么有目击者,施暴者可以在施暴过程中说自己和受害者是夫妻、情侣吵架,恐怕目击者根本不会报警;没有目击者,酒店更不会管,毕竟将来就算什么事翻出来,监控一看,酒店说,嗨!我们做酒店的,天天都有夫妻情侣吵架,我们怎么就能知道这一对是犯罪!
至于抓走女性之后,打晕了转手交易,再逼迫女性从事非法业务,就算将来女性逃出生天报警,今天劫持她的这个人,她恐怕已经记不清楚样子,说不出来细节了吧,再回头来调监控,多少年的事了?
当然了,以上都是老狗的脑补,也许事实根本不是这个样子,老狗用这种极端的推理,只是想对北京的公安、媒体、政府请愿:请重视这件事情,请重视这件事情,请重视这件事情。
首都,首善之都,如果发生这种几乎等同于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的事件,公安不重视、媒体不重视、政府不重视,会给群众带来多大的恐慌,会给那些不怀好意,舆论抹黑政府的人多大的把柄?会多容易造谣传谣?
说难听点,最后造谣造成望京政府、公安、伙同酒店和地方黑势力,组织一个逼良为娼的犯罪集团都有可能!
怎么能让这种事情发生!
所以,请、请、请重视此事,公安立刻行动、媒体持续跟进,有监控有目击者,抓到施暴者还不容易吗?审讯出前因后果,给受害者一个交代,让群众看到政府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的态度才是刻不容缓的!
此事如果不了了之,或者和起稀泥,那以后犯罪者的猖獗,几乎难以想象;政府的信誉,恐怕一落千丈。
最坏的结果: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
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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