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非常遗憾听到你正在经历这样的情况。如果你怀孕9个月,你的丈夫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对你使用暴力。这是非常不道德和不负责任的行为。
以下是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帮助你解决这个问题:
1 寻求安全:如果你现在处于危险之中,请立即离开现场,并寻求帮助。你可以联系当地的警察局或妇女救援中心,他们可以提供你需要的帮助和支持。
2 寻求支持:如果你感到无助或需要帮助,请寻求支持。这可能包括与家人、朋友或专业机构如妇女救援中心或心理医生交谈。他们可以提供你需要的支持和建议。
3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你的丈夫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家庭暴力,你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你可以联系当地的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他们可以告诉你你的权利和如何保护自己。
4 与你的丈夫对话:如果你的丈夫的行为还没有到达到你需要寻求法律帮助的地步,你可以与他进行一次认真的对话。告诉他你的感受和担忧,并尝试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但是,如果你的丈夫不愿意听取你的话,或者他的行为变得更加恶劣,你需要考虑采取更积极的行动。
无论你选择什么方式,你需要记住,暴力是不应该被容忍的。你有权利保护自己和你的孩子。寻求帮助和支持是非常重要的。
那就看你有没有跟你的公司签定合同``如果有就是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怀孕期间用工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是因上述六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未出现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样的男人不要也罢。
要知道女人在怀孕的时候应该得到特殊的照顾,可是他却因为跟你吵架就离家出走了。他一点责任心都没有,不仅对你没有责任心,也对孩子没有责任心,他肯定是不想要这个孩子。你还不明白吗?如果他真的想要这个孩子,他一定不会惹你生气,也不会和你吵架,更不会离家出走,他离家出走肯定会担心你一个人在家,怎么照顾自己。而不是狠心离家出走。对他来说,这个孩子来的不是时候,他不想负这个责任。所以才会以离家出走为借口,逃避你。所以不要以为他只是和你吵架,他只是借此不想承担这份责任。这个渣男,不要也罢。
不要因为自己怀了他的孩子就和他结婚。这种因为孩子而将就的婚姻比比皆是。有几对夫妻是幸福的,到最后都会不欢而散。再说孩子是爱情的纽带,如果没有爱情孩子再可爱都没有用。而且因为孩子两个人将就在一起,孩子受伤最多,因为他不希望自己的父母天天吵架,可却经常看到父母吵架,这对孩子来说是一种伤害,他会从小生活在这种阴影中,这会对他的童年造成很大的影响。于是千万不要为了孩子而去结婚,结了婚也没有幸福。这样的渣男和他结婚简直是毁了自己的一生。
他离家出走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样就避免了你和他结婚,这样的男人和他结婚是没有未来的。他没结婚之前他都没有担当,更何况结了婚以后呢,他更不会像一个做父亲的样子。这个自私的人只顾自己,从来都没有想过一个怀孕的女人,一个人有多难,可是他想都不想就离家出走了,这对女人来说是多么没有安全感。可是他却从来没有顾及过。
他离家出走只能说明他没有把你和孩子放在眼里。与其这样放低自己的姿态,不如离开他去寻找新的生活。把孩子生下来,叫父母帮你养,毕竟是一条生命,谁不忍心舍弃。何况还没结婚就人流的话,对身体也不太好,所以把孩子生下来,父母帮自己养。自己出去找工作。我相信没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你不是离开他就无法生存,离开他,你也许会更加幸福。因此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
和你吵架就离家出走了,根本都不顾忌你肚子里的小孩,这样的人真是渣男,和他分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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