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吵架时对方拍视频可以告他吗
1、如果隐私权被侵犯是可以起诉的。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当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和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二、拍摄他人视频对当事人生活产生严重影响可以要求赔偿吗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2、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3、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4、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5、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6、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吵架后对方拍了视频,可不可以作为证据根据视频的真实情况而定。
对方拍的视频如果是真实记录了事件发生的真实过程,且没有涉及到个人隐私,是属于合法的。但如果掐头去尾,或者经过剪辑,并未客观呈现原来面貌,导致对当事人的错误印象,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涉嫌诽谤罪。
诽谤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
区分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诽谤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法律分析:这个涉及侵犯名誉权,可以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如果不理睬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宋宁峰和张婉婷这一对。一个是习惯当“受气包”,不论被伴侣嘲讽还是被伤自尊,永远是一副张口要解释又没有机会解释的样子,另一个是逮着机会就打压伴侣,咄咄逼人,从来不会好好说话。
张婉婷和宋宁峰是闪婚,认识不到一个月张婉婷怀孕,两人奉子成婚,直到孩子生了,两人之间出现种种矛盾,张婉婷依然在采访中如此评价这段关系——我们不熟。
观众觉得很奇怪,结婚三两个月可以说不熟,孩子都生了这么久还说不熟,这种婚姻该怎么过?
当然过不好,监控视频下张婉婷和宋宁峰吵架,采访里张婉婷也说,两人吵架的时候她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掐着宋宁峰的脖子和他吵。
在这段婚姻里,吵架充斥其中,张婉婷觉得宋宁峰不够爱她,不断索求爱,而张婉婷口中的爱是什么呢?
是伴侣得无时无刻都要察觉到她的情绪变化,是在外人面前给她留面子,是伴侣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是离异的宋宁峰遇到愿意给他生孩子且小他十岁的张婉婷,就得无条件宠爱她。
而这个向伴侣索求爱的女人,自己又是怎么做的呢?指责、打压伴侣,不尊重伴侣说话的权利,为了自己的面子卸掉伴侣的面子……总之,一系列操作非常让人窒息。印象最深的有这样几个场景:
一个是三对“夫妻”坐在行驶的大巴车上说笑聊天,张婉婷的矛头忽然指向宋宁峰,当着所有人的面说宋宁峰命好,找了自己这样的好老婆,不像自己命苦,找了宋宁峰这样一个拖油瓶。
非常伤伴侣自尊的话,张婉婷能够不假思索脱口而出,说明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类似的“语言暴力”时常发生。
看宋宁峰的表情就知道了,尴尬且有些顺从。
第二个是宋宁峰和卢歌开心地玩飞盘,张婉婷和另外几位嘉宾聊天,说到宋宁峰,用了一个词“罪人”,并且在宋宁峰玩完飞盘落座后立刻开启攻击模式——嫌弃他作为演员不合格,因为连老婆的情绪都察觉不到;嫌弃他不会识人,和不真诚的卢歌玩得这么开心;禁止他发言,剥夺他表达的权利。
张婉婷觉得自己说的句句在理,最后还非常生气地离开了。
第三个场景是读情书,宋宁峰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张婉婷边听边落泪。就在大家以为她有所触动时,她却在采访中说宋宁峰的情书写得特别可笑,很矫情,并在宋宁峰面前嚷嚷着自己是不会改的,说他写的那些让自己很没有面子。
张婉婷时常把“面子”挂在嘴边,大多数打压伴侣的时刻都是为了面子,说宋宁峰是拖油瓶是为了彰显自己的优越感,玩飞盘后对宋宁峰的指责是觉得对方没有维护自己的面子,写情书也不对因为他让自己没有面子。
但是张婉婷应该从来没有反思过,当她当着所有人的面打压、指责伴侣时,是她自己弄丢了自己的面子。
你一定早把自己的想法和感受表达过了,你老公还这样的话,你就剩下一个办法,冷淡他,打扮自己,自己该怎么过就怎么过,让他放过来想你想贴着你。然后你再冷淡他,他这时候就会反思自己了。等他诚恳认错了,愿意主动改过,用行动证明真的该过了,再找个合适的时机原谅他。尽量不要让他的朋友知道这事情,因为如果他朋友知道了,那你做的这些就白费了。等你老公这边解决了,你再试下找那个女人谈谈,要大度强硬,表现出和老公齐心,老公这么做其实是为了引起你的注意,希望她不要误会,最后代表老公给她致歉,并且也希望她好好经营自己的家,这件事情到此为止,告诉她你老公和她的家庭丈夫孰轻孰重,自己掂量。最后给点面子,聊完走人。
23集。根据查询优酷视频app播出的一路朝阳得知,田蓉在监控里看到黎光和李慕嘉在吵架,看到他们俩一起回家才放下心来。该剧根据姜立涵的都市小说《大城小室》改编,主要讲述了两个80后女孩李慕嘉和田蓉,毕业后在大城市打拼一路奋斗、互帮互助,遭遇种种挫折最终找到心之所向的故事。
司马懿张春华吵架在第33集。
年轻的司马懿本是个胆小谨慎的书生,因为有“鹰视狼顾”之相,回头看了曹操(于和伟饰)一眼,从此和曹家结下了不解之缘。他被曹操强行征辟为官,一脚踏入曹家暗流汹涌的夺嫡之争。他运用谋略帮助曹丕(李晨饰)一次次通过曹操的考验,将曹丕送上世子位。
《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是盟将威影视、华利文化传媒、不二文化、印纪娱乐传媒出品,由张永新执导,吴秀波、李晨、刘涛、于和伟、张钧甯、唐艺昕、翟天临、张芷溪、王劲松、王东、杨猛、檀健次、肖顺尧、来喜等联合主演的历史题材剧。该剧分上下两部,上部于2017年6月22日在江苏卫视、安徽卫视、优酷视频播出。
角色介绍
司马懿,字仲达,因有“鹰视狼顾”之相,回头看了曹操一眼,从此和曹家结下不解之缘。他于内部辅佐曹魏三代,是曹魏王朝内部政治斗争的最终胜利者;他于外部镇压孟达等人的叛乱、抵御蜀国诸葛亮等外敌的进攻。
法律分析:吵架可以拍人的视频。但是,拍摄的视频必须是真实记录了事件发生的真实过程,且没有涉及到个人隐私。如果拍摄的视频未客观呈现事情的真相,导致他人对当事人产生错误印象,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则构成侮辱罪,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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