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面打电话吵架会被拍下来吗

在外面打电话吵架会被拍下来吗,第1张

这个很难说,如果有些人觉得你吵架的内容有趣,可能会被拍下来,不过一般正常人都不会那么无聊了。

在公共场合尽量控制自己的脾气,不要发那么大脾气,心平气和说话,尽量不要在外面吵。

吵架后对方拍了视频,可不可以作为证据根据视频的真实情况而定。

对方拍的视频如果是真实记录了事件发生的真实过程,且没有涉及到个人隐私,是属于合法的。但如果掐头去尾,或者经过剪辑,并未客观呈现原来面貌,导致对当事人的错误印象,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涉嫌诽谤罪

诽谤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

区分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诽谤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可以。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吵架的过程中拍视频并且公开在网上传播的这种行为涉嫌侵犯肖像权。可以进行报警处理。视频导致对当事人产生错误印象,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则构成侮辱罪,肖像权人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我看好黄轩的恋情。虽然他们被拍到疑似吵架,可这并不能说明什么。小两口吵架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只有那些毫无感情的恋人才会连吵架都觉得没意思,彻底对伴侣失望。黄轩的女朋友是圈外人,比起艺人更能迁就黄轩的工作性质,两人的恋情应该会相对稳定一些。

公布恋情

黄轩身上有一种非常独特的气质,充满书卷气。在娱乐圈当中虽说不是顶流明星,可黄轩这种方式定位的艺人才是最舒心的一种。他们的演技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影视剧方面的资源也不缺。身边没有那么多花边新闻影响他的专注度,粉丝也不会过多的干涉他的生活和工作。公布恋情之后,人气和口碑都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而且他的女友是圈外人,这样两人的争议会小一些,也更能互相体谅。

艺人的特殊性

艺人的工作有非常大的特殊性,尤其是演员,他们一旦进组,就需要过上一段相对封闭的生活。如果双方都是艺人的话,一年当中说不定也见不到几次。所以,选择一个圈外人,会更容易匹配黄轩的时间,就算是去剧组探班,时间也会自由一些。

另外,艺人所塑造的荧幕形象,会在相处偶成当中对感情起到促进作用。比如看过黄轩**的话,就会将黄轩的形象和荧幕形象联系在一起,认为他是诗人、是翻译官或者是一位职场精英。这些形象都会帮助到黄轩,让黄轩的女朋友对她产生崇拜感。如果女生能对自己的男友产生崇拜感和依赖感,认为他是无所不能的英雄,自然会爱的更深一些。

合适更重要

如果说婚姻能够长久,爱与不爱只能决定两人是不是有欲望走到一起。长时间相伴,合适比爱更重要。以黄轩的条件,无论是身材样貌还是经济收入、社会地位,都是远远超过不同人的存在。一个普通女孩,比较看重的方面黄轩都有。唯一不能做的很好的可能就是陪伴。陪伴确实很重要,可就算是普通人结合,也会有因为工作长时间两地分居的状态,所以,这并不会成为影响两人感情的关键。

总结

相信黄轩会珍惜这位圈外情侣,不然,他完全可以不公布出来。既然已经公布了恋爱的关系,相信两人不会轻易分开,已经做好了携手一生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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