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有一部分责任了,因为是跟争吵以后,由于激动才跳楼的,而且是在公司跳楼的,公司是有推卸不了的责任,客户来公司吵架,如果出现过激行为出现恶劣情况的话,那么是有责任划分的。所以说这种情况,不要乱掺合。
法律分析
公司会付一部分责任,跳楼属于恐吓了,恐吓威胁是以加害他人权益或公共利益等事项威胁他人,使他人心理感到畏怖恐慌,恐吓威胁后果比较严重的话,可以考虑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对方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节严重者会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收到威胁恐吓根据程度不同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若收到的威胁恐吓以求签订合同的,被威胁恐吓人可以以受胁迫为由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这是属于民事胁迫领域的处理,若威胁恐吓达到了刑事犯罪的程度,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如果威胁恐吓的程度达到了完全剥夺被害人的意志自由的,有可能构成抢劫罪,此时可以向公安报案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遭受到威胁恐吓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内报警,不可容忍放纵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一、在公司因为吵架被辞退合法吗
1、在公司因为吵架被辞退是否合法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没有此规定,如果公司规定了吵架会被开除,那么就是合法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公司裁员不得裁减哪些人员
公司裁员不得裁减以下人员: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通过这件事情应该知道,第一,遇到事情应该冷静,不能逞一时口舌之快。第二,公司肯定是有严格的制度,补休单据找不到了,应该去相关部门说明情况再开一张,然后在休,没有单据,只凭口头上说休息,还通过不同的人传达信息肯定是会出现问题的,没有补休单据是这件事情的导火索。
但是,如果你没有给公司书面形式的辞职信,公司想单方面终止合同,应该根据劳动法,如果已经过了试用期,应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你,也不能想让你几号走就几号走。
当然可以继续在公司待,只是吵架而已,在业务上有几句争执是难免的事情,只要不涉及到人身攻击就行了。只是工作上意见相左,争论性质的吵架,我觉得只要你老板没毛病,就不会为难你。如果你真的是跟老板吵架了,那就得看你老板有肚量没了。作为员工也是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被排挤,那就走吧。
在职场工作还是要注意细节。工作中最不受leader信任的人就是常常带有侥幸和耍小聪明的员工。努力和靠谱从来不丢人,反而是一个人最难拥有和一个员工必须拥有的两种优秀品质。大到一次活动规划,小到每天的日报,都应该负责任地对待。做事有始有终,做到及时反馈与随时追踪;遇事冷静,凭数据和事实解决问题,而不是感觉和冲动。我们最初进入职场听到最多的一句话是:“这事不归我管,你去找……”,事情真的不归他管吗?有时候也未必,只是他不愿意受麻烦帮你解决。
职场中难免出现和领导、同事意见不一的情况,严重时还会出现争吵的局面。那么,作为员工,该如何应对这个职场中本来就不占优势的局面呢?
1 先“听”,默不做声
和领导或老员工发生了工作上的争吵,首先不能从心态上“输”了气势,当然不是为了争个人面子和尊严,而是为了工作上的看法和原则。
心态没问题后,就知道“吵”的意义和目的了,那就不妨先听,默不作声,由领导先发发“威”,利用这个时间差,去观察领导的看法,并分析你们之间产生分歧的原因。
需要注意的是,在“听”的过程中,要时不时的与领导保持目光上的接触,不要真的默不作声、低头不语地暗自分析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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