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都说西安肉夹馍走向没落?

为什么都说西安肉夹馍走向没落?,第1张

猪肉太贵了,把一个小吃搞成大餐了

西安肉夹馍谁说走向没落了,请去樊记肉夹馍老店(竹笆市)看看,随时去都是排着长队,生意依然红火。又增加了些三四十年的老店如赵记、袁记等,继承了百年老店樊记的传统技法,弥补了肉夹馍需求者的市场不足,几乎凡是有饭馆的地方必有肉夹馍,怎么能说是衰落了?近年来潼关肉夹馍也在西安大展宏图,带来另番作法深受吃货欢迎。连回民也看到肉夹馍的市场较大,卖起了牛肉夹馍,北院门两家店迟早总有人排队购买。

肉夹馍是正歺,做为早歺不合适,中午或晚上来份肉夹馍,一碗凉皮、一碗馄饨或米粥,吃的沟满壕平,胃特别舒服。也就二十元左右,物美价亷,比吃碗四十元的泡馍划算多了。虽然现在猪肉价涨了,肉夹馍基本还维持在八元左右,是工薪阶层日常打尖的不错的选择。

提到西安 美食 ,便少不了西安人引以为傲的肉价馍,肉夹馍的店面更是分散于大街小巷,随处可见。

人们对于肉夹馍的喜爱程度并没有因此而减弱,店面多了,口味也就杂了,每家都有自己特有的味道。有些人可能会冲着馍的大小,或者肉的多少而选择某一家,而对于肉夹馍应该有的味道越不太强求。可有些人,却只是为了正宗的那一口,要的是纯粹的味道。

每个人看中的点不太一样而已,并非肉夹馍本身有多大差异,或者肉价馍走向没落之说。

市场也只是为了迎合不同的顾客,适应更多人的需求,有些人会坚守肉价馍原有的味道,有些人则会有所创新改良。

个人觉得应该不算是肉夹馍的没落,只能算是与时俱进吧!

首先是品质,肉就不说了,馍要现打的才是正宗。快餐化的今天,慢就意味挣不到钱,快就意味品质极速下降。再有肉涨价馍涨价,肉降价馍没降。一个肉夹馍7、8、9块,一碗面也就10块钱左右,我吃肉夹馍就要配凉皮冰峰,算下来一顿三秦套餐9+6+3=18。一顿18加两块钱吃泡馍不香吗?为了挣钱就作,作就骗傻子。

主要是物价高了,一般不会有人把吃肉夹馍当做单一的主食,就餐的时候一般会选择凉皮,饸络,岐山哨子面,再喝瓶冰峰,这样算下来一顿饭价格就高了,最实惠的小馆子一份这样的标准套餐下来最低20块了,就这还是只吃一个馍,最关键的是现在的肉夹馍没有前几年的真材实料!猪肉动不动就涨价,一个肉夹馍一层肉,七八块一个还有价格更高的!工资水平本身就不高,反正我是西安人,肉夹馍对我来讲远不及十年前的实惠感,半年也吃不了几个,还不如买回去自己做!

走向没落怎么会呢!肉夹馍是西安的特色小吃之一,也是西安众多夹馍之一,西安被称为魔都(馍都)那怎么会把当红小蛋给没落呢,牛肉夹馍,菜蛋夹馍,八宝辣子,酱辣子,猪头肉夹馍,孜然夹馍,莱夹馍,土豆片夹馍,猪油夹馍,芝麻盐夹馍等等,锅盔辣子夹馍,总之品种是齐全的,做到了见啥都夹的地步,还是让世界惊㤉的吧!

肉夹馍有牛肉的,猪肉的,鱼肉的,鸡肉的,说起肉夹馍还是大肉夹馍为嫡传,其它为小弟,但其家族是强大的,生命力自然是强大的,部分人觉着贵了,肉少了,馍小了这是从业者众多,水平高低有关,部分店把腊汁肉硬是做成了卤肉,煮熟骗了市场,大一点的店知名度高的还是不错的。

夹馍市场那么大你吃过的是什么样?肉夹馍那么好吃晒照吧!

说难听点就是现在是个人都卖肉夹馍。以前馍打不好都不敢卖更何况腊汁肉了。

现在的肉夹馍是质量差价格贵,性价比太低,消费者也不傻,一顿早餐光一个肉夹馍就十一二块,最差的也要七八块了,再来个豆腐脑或者胡辣汤,一顿早餐下来就要十五元左右,普通消费者消费不起,有钱的消费者看不上,所以吃的人就少了。现在西安的肉夹馍,凉皮也就忽悠忽悠外地游客,尝个鲜。

你不问我还没注意哎,好像真是这样,我发现现在的肉夹馍太难吃了

现在的肉夹馍,都是机器馍翻烤热的,很难烤透,外焦里凉,加上肉后,硬皮凉心,极难下咽!

不会。

11月26日下午,潼关肉夹馍协会公开发布《给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一封致歉信》,信中写道:“此前,我们潼关肉夹馍协会对潼关肉夹馍商标进行维权一事,给广大肉夹馍经营者带来了严重的困扰和麻烦。经过全国众多媒体朋友和专家学者的批评、指正和帮助,我们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就是把协会‘不忘初心、全心全意为潼关肉夹馍经营者服务’的宗旨丢掉了,我们深感自责,在此,诚恳向大家深深致歉!”

11月21日开始,河南、广东等地市带“潼关肉夹馍”字样的小吃店被指涉嫌商标侵权。商户们称,找他们维权的正是陕西一家名为“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机构,要求他们进行赔偿。

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是买家秀与卖家秀的区别,但是在餐饮行业这种买家秀和卖家秀是允许存在的,毕竟不是每一份饭都能做得和宣传的雷同,不然方便面上的那些包装,也就不可能那么漂亮了。

引发网友热议的最大的问题就是肉夹馍的肉量太少了,在此之前麦当劳对新推出的产品肉夹馍的宣传力度非常大,并且其宣传图上都是满满的肉。但是当网友拿到手之后,发现肉夹馍里面的肉只有一点点,可能50克都不到,所以相对而言给大家的落差感就非常大,从而被大家疯狂吐槽。

麦当劳官方给出的回应也是一切以实物为准,也就是说大家不要看宣传拍得多好看,还是要看自己手上的这个产品究竟是什么样子。这种说法也让很多网友难以接受,这就相当于说了一句没用的话。

但是个人觉得网友们也不应该强求,毕竟麦当劳这款肉夹馍的售价并不高,才不到10元的价格。相对而言一个肉夹馍在一个中高端的店铺卖普通的市场价格,肉少一点也是可以接受的。

毕竟麦当劳所针对的顾客是国内的中产阶级,一般来说最少也会搭配其他的物品,一起作为一顿早餐,或者把肉夹馍当做一个甜点一般的东西,所以相对来说也不会给大家造成太大的困扰。

另外麦当劳里面所售卖的物品的价格,比起市场价格来说一般都会偏高一点。尤其是相对于街头巷尾这种普通的店子,所售卖的商品而言,麦当劳是他们的15倍以上。

对于肉夹馍来说尤其如此,因为对麦当劳而言,肉夹馍并不是其主打产品,只是一种特色产品,而且是本土化之后的产品。所以相对而言竞争力肯定是没有本地店铺的产品更具竞争力。

那些街头巷尾的肉夹馍店铺可能已经开了十几二十年了,他们针对的往往都是周边的老顾客,相对而言肉的含量也会更多一些。如果是商业街以及老街里面以及风景区的老街里面,你会看到肉夹馍的肉量和麦当劳的差不了多少,售价可能会卖到15以上。

所以麦当劳的这款肉夹馍个人认为并不算贵,算是中规中矩,肉的含量也跟随着价格变化。肉少也是情有可原的。毕竟麦当劳的成本也是摆在那里的,我们不能够给予太高的期待。

如果这款肉夹馍定价在20元以上,那肉的含量超出100克左右也是非常合理的,如果再跟现在一样这么点肉,那肯定就会引发更大的不满了。不过很显然麦当劳并没有提高售价,所以我们也应该要降低要求。

  我认为潼关肉夹馍协会这种起诉并不是在进行维权,感觉敛财可能性还是很大,在2015年时潼关肉夹馍就已经注册了商标,但当时对于产品维权并没有开始,时至今日借着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品牌维权东风开始了维权之路,我觉得这是一种敛财手段。

  我觉得潼关肉夹馍协会这种行为非常恶劣,在进行维权之前并没有深入对社会市场状态进行调研,也没有准确了解过商户想法和意见,这么莫名背上了官司,让很多商户非常不理解,我了解到潼关肉夹馍协会要求每个商户对于品牌使用费进行付款,每个商户大概2万到3万元不等,同时如果想要继续使用这个品牌还需要缴纳将近10万元加盟费,同时每年还需要向协会缴纳2400元会费,我认为这是典型敛财手段。

  一、我认为政府部门应当介入处理。

  我觉得潼关肉夹馍这种行为伤害了大量潼关肉夹馍商户积极性和对肉夹馍品牌热情,这样手段下去,会有一大批潼关肉夹馍商户将改良招牌不再使用,这个对于品牌伤害性非常大,同时这种不良维权行为,政府部门应当积极进行调查和予以制止,一个品牌形象维护,应该从整个品牌长远发展角度来看,这样突然紧急进行起诉维权,会让很多商户无法接受。

  二、商标侵权维权不应该是这样。

  我认为对于商标侵权维权不应该通过这样手段来进行,要进行深入市场摸排,完全了解每一个城市到底有多少使用了商标,这样招牌的使用是否具备合理性,如果确确实实是属于本地人员,惊艳四座,那么应当让其继续使用,如果是外人随意借用招牌,并且产品质量上完全达不到商标要求,那么可以进行提醒,警告更换招牌或者不再继续使用商标。

  三、我觉得维权要尊重事实和考虑他人情感。

  我认为这种品牌的维权需要尊重事实,因为有些人的店铺比商标注册的时间还要早,所以在这种程度的维权上应当考虑事实情况,以及这些店主对于品牌的情感,不应操之过急。

 

我认为其保护的边界在于合法的目的、正当的依据以及合法的维权方式。集体商标作为商标法保护的对象,不仅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也不应当被他人非法使用。因为集体商标属于协会申请的地理标志,而且也会受到协会的管理。

协会在维权的过程中也需要注意方式和方法,而且也需要分析维权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潼关肉夹馍事件引发了热议,而且也备受我们的关注。潼关肉夹馍协会道歉称立即停止维权,集体商标保护的边界在哪里?我认为边界在于:

一、是否出于正当的维权目的。

我们的确应当确立集体商标保护的应有边界,而且也不应当永无止境地维护集体商标权。因为商标法不仅需要保护这种类型的商标,而且也需要保护其他经营者正当使用商标的行为。我认为其中之一的边界就是一定要判断其维权目的是否正当合法,如果协会妄想利用司法机关敛财的话,那么我们不应当支持其维权。

二、是否是正确的维权方式。

我认为保护的另一个边界就是判定是否需要维权以及维权的方式正确与否,因为有的协会并非真正维权,而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如果我们支持协会的维权行为的话,就会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而且也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利益,因此这是错误的维权方式。

三、是否具有合法正当的法律依据。

在我看来,我们一定要明确维权的法律依据,而且也需要限定保护的范围。因为并不是所有使用集体商标的行为都是侵权的行为,有的商家能够依据在先取得的原则正当使用商标,并且不受协会的管束。而这就是合法的行为,因此不应当被协会起诉,所以这就是边界。

以上就是我分析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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