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与沟通技巧

医患关系与沟通技巧,第1张

医患关系与沟通技巧1

  1首诊负责,统一诊治解释权

 首诊负责制是基本医疗规章制度之一。主管医师采集病史、书写病历、负责诊治,对患者病情和诊治情况最为熟悉,科室主任、上级医师可通过查房了解病情。患者病情的解释原则上应由以上人员实施。值班医师值班期间解释主要限于疾病本身,特别是有医患矛盾或医患纠纷的患者,解释犹需谨慎,防止众说不一、自相矛盾,造成患者思想疑虑、医疗工作被动。

  2缓解矛盾,避免矛盾升级

 医疗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医疗诊治效果还不能做到尽如人意,医患矛盾在所难免,但处理医患矛盾,将医患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有赖于有效的医患沟通。坦诚布公地与患者及家属交谈,是患者误解的耐心解释,是自身工作不足的诚恳致歉,不要文过饰非、寻找借口,以免激化矛盾,酿成医疗纠纷。只要态度和蔼、解释得当,多数医患矛盾是可以缓和的。

  3无理取闹,依法依据解决

 受当前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影响,少数患者对医院和医务人员信任度下降。冷明祥等。对多家医院医患关系调查结果表明:患者对医务人员表示信任的仅为1038%,医务人员认为医患之间互相信任的只有2596%。患者维权意识增强,个别患者对医院和医务人员心存隔阂,对医疗诊治过度敏感,刻意刁难、无理取闹,以达到要挟医院、获取赔偿的目的。对此应义正言辞,用带强制性的卫生法规和法律手段来调节和规范,就更显权威性和有效性,对于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是必不可少的`。

 医疗活动中医患矛盾在所难免,但医务人员在与患者交往中真诚关心患者、体谅患者,做好解释工作,多数医患矛盾是可以避免的。当前较为复杂医疗环境下,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沟通技巧,化解医患矛盾、减少医疗纠纷,对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作用。

医患关系与沟通技巧2

  ⑴强化医德医风,树立服务意识:

 “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职责要求医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树立“一切为病人,为一切病人,为一切病人”的服务宗旨。良好的医德医风是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的基础。很难想象一位索要“红包”、医德败坏的医务人员能赢得患者信任,能与患者充分沟通。

  ⑵衣着整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

 整洁的衣着,端庄的举止代表医务人员良好的教育和修养。在询问病史、交代病情等医患沟通时,有助于患者建立信任感;相反,衣着不整、举止不端的医务人员在患者心目中已打折扣。“善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一句六月寒”,和蔼的态度、亲切的语言能拉近与患者的距离,消除患者的顾虑,赢得患者信任和配合。

  ⑶尊重患者权利、掌握谈话时机、讲求语言技巧:

 吴阶平教授指出做一个好医师要有高尚的医德、精湛的医术和艺术的服务,三者缺一不可。和谐医患关系的根本是“以人为本”。王香平等,认为在医疗中注重并体现“人文关怀”,有利于加强双方的人际联系,是解决医患矛盾的良策。

 ①掌握病情,保护患者隐私权:询问病史、体格检查时医务人员会了解到患者的一些隐私。患者提供隐私也是为了疾病诊治需要和出于对医务人员的信任。医务人员应具备基本道德素质,自觉保护好患者隐私,尊重患者隐私权。

 ②谈话签字,尊重患者选择权:医疗上重要的操作、手术均需要患者履行签字手续。签字前的谈话应开诚布公,实事求是。谈话时尽可能将操作、手术的必要性、风险性讲清楚、讲透彻。但要注意语言技巧,既要让患者及家属了解风险,最后让患者做出选择,履行签字手续。既不要为挽留患者接受治疗、手术而淡化操作、手术的风险和并发症,又要避免语言刺激让患者高度紧张、不知所措。

 ③病情交代,强调患者知情权:医务人员在患者诊治过程中,病情变化时医务人员要掌握好谈话时机,及时与患者和家属沟通,详细分析病情变化原因,仔细讲解病情变化的后果,耐心陈述下一步诊治措施。让患者和家属随时了解病情变化和诊治目的,以便更好配合诊治。对于病情恶化者向家属交代病情更为重要,必要时下达病危通知书,让患者家属思想上有所准备,防止病情突然恶化或患者突然死亡后家属不理解而发生医疗纠纷。

 ④医疗消费,保障患者查询权:医疗诊治是一类特殊的“消费”,必然会产生医疗费用。医院应严格遵循物价局审核的物价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大处方”,实行“一日清单制”,主动接受患者监督。如患者及家属对医疗费用提出异议,医院应积极提供资料备查,做好解释工作,消除患者疑虑,维护患者权益,防止因收费问题诱发医疗纠纷。

 导语: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沟通能力,使医患沟通达到最佳效果,满足患者的诊疗需求,处理好医患关系。探讨通过医护人员医患沟通重要性的提高,了解患者心理需求,及时主动沟通。

如何化解医患纠纷

 首先,冷静对待医疗纠纷。

 当我们医院或医务人员被起诉或投诉后,既不应该有暴躁难平甚至过火的言行,也不应六神无主乱了正常工作的阵脚,而是必须冷静积极地倾听,并根据具体情况组织调查、分析、取证,在与涉事医务人员达成共识之后,形成自己的应诉策略。必要时主动或建议患方申请医学鉴定。

 有一个特殊出血病人为抢救她的生命切除了子宫,患方一告再告,我方提起反诉,鉴定从省级一直做到司法部,得到了有利于我方的司法鉴定。在处理医疗纠纷诉讼后,不能事情过去就算完事,应当及时反思总结,达到惩前毖后的目的。近年来,我们在胜诉后总结经验,继续做好以后的工作;而诉讼失败了,则接受教训,正确认识医疗服务上存在的问题,警醒医务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使前事真正成为后车之鉴。

 我们对待患方投诉的口号是: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兼顾医患双方利益;我们的做法是: 真诚、平和;安抚、协调、化解。

 院设立专门的投诉接待室,办事程序上墙,既有常州市医调中心公示的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条款规章,也有公安部卫生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医疗秩序的公告。对于任何来访者、投诉者,都做到热情接待,倒杯茶、请声坐,让来访者放下思想包袱,更好、更清楚的讲清来访事由。同时做好相关记录。对患方要求处理的事项,能处理的立即处理,暂时不能立即处理的要明确答复日期。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做好解释及移交工作,重大事项要立即汇报院领导。对来信来电做好登记,并在一周日内及时给来信者回复。认真做好医疗投诉接待台账,以便查阅。

 第二,慎重“私了”医疗纠纷。

 虽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给了“私了”以合法的地位,但理智地看“私了”仍有不少不足:1给人以掩盖矛盾之嫌,公众多认为既然“私了”,医院一定有问题,否则怎么会私了特别在如今,一有医疗纠纷,患方往往在网络上公布单方面的说法,社会公众不了解真相。2“私了”解决纠纷后,患方又诉诸法律的案例并不少见。3“私了”的协议书技巧性很强,非法律专业人士操作有难度,容易存在缺陷。因此,我院专门聘请了两名律师,对一些重大的医疗纠纷绝大多数请法院或市调解中心调解,做好法律文书。因此“私了”应慎重,操作避隐患。

 第三,采用对立统一的办法防范医疗纠纷。

 近年来我们转变了一个观念,患者甚至对簿公堂未必都是坏事。医疗机构的业务越繁忙,出现纠纷的几率越大。我们把医疗投诉或纠纷当成一面镜子,当成患者给我们医院的最好礼物,对关键问题、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敢于管理和大胆改进。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完善医院的服务,减少纠纷的发生。比如:我院把发生投诉和纠纷的当事人、部门主任请到协调办现场解释,协助调解,让他们感受气氛;定期召开学术管理委员会会议,把每起纠纷的性质、责任人、关键因素探讨清楚,赏罚分明。

 第四,对“医闹”果断采取措施。

 过去,我们对那些无理取闹、目的性很强的“医闹”行为,多处于被动应付的地位。对恶意“医闹”的纠纷,一方面我们立即报警,利用警察力量维护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起诉或反起诉。已成功起诉两起,迫使借口医疗纠纷一直赖在医院的患者,主动结账回家。我们认为,只要医疗行为没有过失就应坚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管官司打多久,都要坚持到最后。

 第五、实施“纠纷预警沟通座谈会”。

 我们针对临床纠纷多发科室制定了定期召开座谈会计划,分期深入到临床一线,专门在产生纠纷较多的医技、临床科室(如放射科、骨伤科、普外科等)召开“医疗纠纷预警座谈会”,针对近年来在他们科室发生的'相对典型的医疗纠纷进行点评,并提出了有益建议,也取得了医护人员的认可,进一步提高了医护人员防范与免责意识,减少了医患纠纷的发生率。

 第六、实行主任参与鉴定过程制度

 很多纠纷是经过我们与患者或者家属协商,达成我们认为相对公平公正的赔偿方案最终解决,但是往往得不到涉案科室人员的理解,认为所出现的差错不至于赔偿那么多,从而对我们纠纷办有意见或者存在误解。有些医务人员在鉴定之前很有底气的认为没有什么责任,但是鉴定后说想不到会这样,总会发现一些蛛丝马迹的不足,而通过鉴定最后的赔偿往往要超过他们的预期。

 为了起到警示效果,我们制定了所有被患者要求鉴定的纠纷,涉事科室主任必须参加整个过程。当当事人员亲自参加了鉴定以后,面对专家的“病历解剖”与一针见血的询问无言以对或者辩解苍白无力以后,对鉴定给出的责任就无话可说,算是“心甘情愿”的接受最后的赔偿结果,同时也更加理解了执行核心制度的重要,并会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

 近年来,医疗纠纷呈增多趋势,从主观方面讲,医患之间的沟通更容易被人们忽视。钟南山院士曾指出,全国医疗纠纷中有一半以上,本身不是医疗事故,而是由于沟通不够引起的。一些医生只顾着做手术、出门诊,而与患者沟通很少,结果导致医患之间出现许多误解,其实这些误解是完全可以通过沟通解决的。

 医生不仅要学会看病,更要学会与患者沟通,这样才是合格的医生。只可惜,真正能够做到的医生太少了,或者是病人多忙,或者是沟通意识不够,从而埋下了纠纷医患。

 医患之间,本是鱼水关系,结果却因沟通不够,导致医患纠纷增多。难道医患沟通,就那么难吗非也,而是不为也!医患沟通其实并不难,只要我们转变观念,把医患沟通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就一定能够做好。不要再找这样或那样的理由,还是从医患沟通开始,为缓解医患矛盾努力吧!

高兴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看到你对这个问题的描述 我个人的观点以及给您的建议是这样的 首先疫苗受到当换得与你发生争执时 你要怎么去处理 看到你对这个问题的描述 那首先来说 如果换做是我的话 我一定会心平气和 推心置腹 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了 给他们讲出摆出这个事实 这件事情让他们知道这件事情不是说想解决就能解决的 是需要有一定时间的 在给他们解释的时候 我一定会保持好自己的情绪 不让自己冲动 如果说他们在说的时候我一定是慢慢的倾听 这样就能很好的解决医患关系了

法律主观:

处理医患纠纷的办法如下: 第一, 发生医疗纠纷 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三,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发生医疗纠纷,需要赔偿的,赔付金额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发生医疗纠纷,需要赔偿的,赔付金额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

1、真诚第一

2、多听

3、安慰理解必不可少

4、讲清疾病要用病人和家属听得懂的语言

1真诚第一:很多医生有这样的一个论调,患者都是你的敌人,一言不合就会告你的;很多患者和家属也是对医生不信任,有时拿着手机给医生护士偷偷的录音录像,更有甚者明面录像,这些都是不利于沟通的。首先双方都要有基本的信任,秉着一个真诚的态度。如果没有这个信任和真诚的前提,任何技巧都是没有用的。

2多听:医生多听听患者的感受,家属诉求,能做到的尽力去做,做不到的讲清原因;患者和家属也要多听医生讲解,而不要动不动就打断他们,不懂的时候等他们说完再问。

3安慰理解必不可少:有时候患者和家属对疾病的担心比疾病本身还需要治疗,有时候会影响治疗效果,可能医生的一句问候安慰会起到药物无法达到的效果;家属也要多理解医生,他们每天面对的都是疾病和负面情绪,你的一句理解和关心会让他们感到欣慰。

4讲清疾病要用病人和家属听得懂的语言:给家属解释病情的时候一定不要满嘴专业术语,要用日常生活中事情进行比喻,让患者和家属能明白自己的疾病和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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