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达夫的《故都的秋》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思想感情

郁达夫的《故都的秋》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思想感情,第1张

郁达夫《故都的秋》(1934年8月)表达了何种情感?对此有着不同的说法。

一是认为此文表达了赞颂秋天的情感。郁达夫本人在《北平的四季》中就说:“前两年,因去北戴河回来,我曾在北平过过一个秋,在那时候,已经写过一篇《故都的秋》,对这北平的秋季颂赞过了一道了……”而在《故都的秋》一文中的结尾也鲜明地表达了这种情怀:“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二是认为该文表现出一种忧郁、孤寂和落寞的心境。比如文中写一片飘零的槐叶,几声秋虫的哀鸣,这种深远的忧思和孤独者的冷落之感,正是郁达夫当时的心境。由于在客观事物的描绘中融进了作者的情绪,自然要觉得落寞和悲凉,和故都北平一样,作者的感情也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秋意。更有甚者从题目中去推寻:为何不是《北平的秋》而是《故都的秋》?是因为《故都的秋》反映了作者忧国的深沉情怀。理由之一是本文写作时间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和1932年“一·二八”战争相继发生之后,用“故都”一词更能折射出作者的悲凉思绪,表达对国家的深深的隐忧,体现他的“位卑不敢忘忧国”的知识分子的爱国情怀。理由之二是郁达夫本人在1934年夏游览了青岛、北平和北戴河等地以后,就在游记里写下了这样的感慨:“在关以内和关以外,何尝没有明媚的山川?但大好的山河,现在都拱手让人拿去筑路开矿,来打我们中国了,叫我们小百姓又有什么法子去拚命呢?古人有‘马后桃花马前雪,出关争得不回头’的诗句,希望衮衮诸公,不要误信诗人,把这些好地方都看作了雪地冰天,丢在脑后才好!”(《青岛、济南、北平、北戴河的巡游》)这说明作者虽然在巡游,但在民族危机面前不能不时刻流露忧国忧民的情绪。阿英说:“郁达夫的小品文,是充分地表现了一个富有才情的知识分子,在动乱的社会里的苦闷心怀。即使是记游文罢,如果不是从文字的浮面来了解作者的话,我感到他的愤闷也是透露在字里行间的。他说出游并非‘写忧’,而‘忧’实际上是存在的。”(《郁达夫小品序》)

三是认为这篇文字是歌颂与悲啼兼而有之,文中写北国的秋“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就证明了这一点。

虽说一篇文学作品一经问世,对它的解读也就由不得作者本人,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来发掘文章的内部和外部的含义,但也会因为解读者的主观认识造成游离或者是偏离文章主旨的弊病。

《故都的秋》的主旨是颂秋,理由有三:一是作者到故都北平的原因,原是为了避暑。据郁达夫的儿子郁飞回忆:“1934年7月杭州酷热,父亲和母亲便带了才六七岁的我上青岛去住了一个月,随后又去当时的故都北平。”(《关于我父亲的〈故都的秋〉》)而并非是因为感觉北平即将陷落敌手,而要千里迢迢赶往此地去饱尝故都的风物。作者到北平并不存在落寞孤独的心境,在写完《故都的秋》(1934年8月17日)之后,作者在8月18日去了天坛,8月20日至北戴河,8月23日上景山,游故宫,8月25日,上万牲园、北海等处,游兴甚浓,丝毫不见苦闷和寂寞,从青岛到北平和北戴河,两个月的度假,郁达夫着实过了一段幸福快乐的时光。

二是这篇文章本是一篇急就章。郁达夫在《故都日记》1934年8月16日(七夕)这一天记道:“今天是双星节,但天上布满了灰云。晨起上厕所,从槐树阴中看见了半角云天,竟悠然感到了秋意,确是北平的新秋。晚上看了一遍在青岛记的日记,明日有人来取稿,若写不出别的,当以这一月余的日记八千字去塞责。接《人间世》社快信,王佘杞来信,都系为催稿的事情,王并且还约定于明日来坐索。”8月17日日记:“晨起,为王佘杞写了两千个字,题名:‘故都的秋’。”当然郁达夫能一蹴而就此文,与郁达夫对北平的熟悉是分不开的。1923年始,郁达夫曾在北平生活了一年多,对北平充满了好感:“北平的人事品物,原是无一不可爱的,就是大家觉得最要不得的北平的天候,和地理联合上一起,在我也觉得是中国各大都会中所寻不出几处来的好地。……北平的秋,才是真正的秋。”(《北平的四季》)“北方如北平,就是一个理想的都城。”(《住所的话》)

《故都的秋》算是随笔一类的文字,和他用心专注的游记文字不同,郁达夫把这类文字做成集子,取名《闲书》。而被大家称道的《故都的秋》,作者本人对此并未看重,郁达夫在《写作的经验》中说过:“平生的信条,第一是‘被催逼出来的文字,决不是好作品。’因之我自开始写作到如今,从没有写过一篇有自信的作品”。在《记闽中的风雅》中说:“我常以为写印象记宜于速,要趁它的新鲜味还不曾失去光辉中间;但写介绍、批评、分析的文字,宜于迟,愈观察得透愈有把握。”既然《故都的秋》是一篇即兴写成的文字,因此其中的感情流露也是随性的,过度的解读就有点画蛇添足了。

是不同人所追求的各异的情感寄托。是懵懂时候的冲动,青春时候的轰烈,年轻时候的缠绵,老去之后的平淡。推荐一部纪录片《那一场风花雪月的往事》,记录了萧红,徐志摩,郁达夫等文人的爱情经历,会帮助观者对情感产生新的认识。

或许就是在一起时候的化学反应,一种感觉,或许是志同道合趣味相投,也或许是孤独时候恰巧的一种相遇,总之,在一起了。它可以被描述的很文学,也可以被享受的很生活,小诗玫瑰是爱,柴米油盐也是爱

单恋是一种爱,可以默默的看着他,给他祝福,这种背后的爱很动人

搀扶是一种爱,可以互相鼓励,为了各自的梦想携手同飞,这种共创的爱很给力

有时候伤害也是一种爱,就是爱得很深,所以伤的很重……

爱情是什么,没有统一的标准,这不是批量化的生产,而是多样化的生活。

欲知其中滋味,方要躬身烹饪

别人给再多的回答都是空泛,那是他们的爱情观,不是自己的

选择什么样的爱,怎样去爱,是付出式的,还是索要式的,是浪漫化的,还是现实点的,是爱外表,还是爱内在,都要自己的去甄别。

我见过的最美的爱情:沈从文追张兆和的时候……但是后来沈从文又爱上的一个叫高青子的人,可以因为不专一而去责备他么?

看看《单身男女》,俩个男主角对爱情的定义,火星人和地球人。

哦啊,打了好多啊~

他或她的影子不停的在你脑海中转,挥之不去,千想万念的时候,是喜欢上了吧

有一句话,喜欢是深深的爱,爱是淡淡的喜欢

我个人觉得,真正的爱情是要经过时间的考验的。俩个人可以爱一年,风风火火,爱俩年,缠缠绵绵,爱三年,磕磕绊绊,但是真正的能携手一辈子,同欢共乐,悲喜与共,确实真正的不容易,爱情的坟墓是婚姻。不错,但是婚姻给爱情升华了,那就是亲情

夕阳西下的时候,老俩口相互依偎,一个老的说不出话,一个老的听不清声音,但是,就相互做对方的嘴巴和耳朵,搀扶着,沐浴着的暮色。多么美丽的爱情!

如果还是找不到答案,就看看父母,他们之间,即便经常吵闹,拌嘴,相互怄气,不服。但是,倘若一个出差久了,另一个会不会经常念叨着,想念着呢?

爱,初始的时候是欣赏,之后是了解,之后是包容,之后是循序渐进的磨合,之后是共进退,之后是相濡以沫,之后是淡如水浓似血。我这样把它生生的分裂开,还是不忍心的,因为,没有之后之后再之后,它是痛苦而快乐的过程

时间出真知~~欲知其中滋味,方要亲身烘焙

郁达夫除了是一个极有才华的作家外,更是一个集仙人与疯子一身的怪才,或者是一个典型的抑郁症患者。

说来好笑,诱惑我看郁达夫作品的,竟是一个女人,她叫王应霞。前不久读了她的《王应霞自传》,书中写到民国文坛才子郁达夫,是对家庭极度不负责的男人。他忧郁、暴躁,动不动就离家出走,屡次写保证书,又屡次再犯。

看到这些,我开始同情郁达夫。前妻王应霞写自传时,郁达夫早已过世,即便王应霞乱说,郁达夫也不可能从棺材里面跳出来喊冤。

有了这个铺垫,当我在旧书店看见郁达夫小说集时,毫不犹豫买了回来。

可能女人天生好这一口,哪怕郁达夫王应霞均已过世的今天,我还按捺不住自己的八婆心,非得看看,想证实王应霞有没有撒谎。

一个用生命写作的人,他的文字,是可以看出其本性。比如,张爱玲的文字灰暗,她一定是个忧郁女人;三毛的文字纯真轻快,她一定是个真性情女子,三毛自杀,也因为她真性情所致。

王应霞自传里的丈夫郁达夫,不是什么好男人。当然,王应霞也不否认郁达夫的才华,但做为丈夫,却是个错误选择。

郁达夫具有典型诗人特质,如果仅在文学史上,他是个仙人,要是他住在你家里,便是个疯子。

这本《瓢儿和尚》,是郁达夫的短篇小说集。看了后发现王应霞没有乱说,郁达夫笔下的人物是一个自制力极差的人。

在《沉沦》里面,多次描写一个留日男生控制不了自己性冲动的故事。好的小说,都有作家自己的影子,郁达夫曾东渡日本,至于那些冲动细节,不难想象也是郁达夫经历过的。小说中男主角有抑郁症,男主多次手*,完事后又顿生悔意,自责不已,更增添一份抑郁情节。男主暗恋客栈老板的女儿,却又不敢表白。后来偷看女人洗澡,妓院嫖娼等,每每做过便开始悔恨交加,可他无法控制自己,抵挡不了诱惑。看着这些细腻的小说描写,难免不去想象这就是作家的经历,江湖传闻,郁达夫经常寻花问柳,看来也是真的啦。

《采石矶》是历史小说,描写历史人物黄仲则。历史人物浩如烟海,为什么郁达夫偏偏写黄仲则呢?我想,大概这个人比较对他胃口,郁达夫就是黄仲则再世。黄仲则四岁丧父;郁达夫三岁丧父。黄仲则体弱多病,死于肺病;郁达夫也罹患肺病。黄仲则多愁善感、神经过敏、多疑、易冲动;郁达夫不也如此么?

在王应霞自传中,郁达夫怀疑妻子与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在那时,这属家庭丑事,遮还来不及呢。他倒好,公然在大公报上登启事,告诉天下人:我郁达夫的媳妇儿出轨啦!更戏剧的是,紧接着,他又在大公报登“道歉启事”,说:我郁达夫前阵子精神失常,言语不合,逼走媳妇儿,之前的启事,全出于误会。

要说,这人也算有担当,但这一系列大戏一旦开幕,就无法收场,只能以离婚落幕。再次印证郁达夫是个冲动的人,脑热不顾后果。

作为当时的文坛才子,郁达夫写一个与自己各方面都相似的人物,才能更好揣摩其内心,他把黄仲则怀才不遇的苦闷写出来了;若叫鲁迅来写,苦闷立即变成满腔忿怒,味道就全变了。

一本书读下来,发现郁达夫是极有才华的人,他精通小说、散文、文言文、古体诗、现代诗。郁达夫呵,一个仙人与疯子集于一身的怪才。他是用生命在写作,只有这样的人才称得上作家。作家有别于写手,写手专门编故事,没有用情,写手的文章,读者无从知道写书人的喜怒哀乐。而用生命写作的人,不管哪篇文章,读者都可以捕捉到蛛丝马迹,套在作者身上。

舆论总是偏向有才气的人,想必当年王应霞受到许多非议,才在晚年动手写了这本《王应霞自传》。想必当年郁达夫与王应霞太相爱了,才有这一出出陈年旧事。

看来有句话说得对:女人,应当寻得一个不喜欢且不讨厌的人做丈夫。王应霞太爱郁达夫,最终伤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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