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基本理论·审美情感
情感是人对客观现实的一种特殊的心理反映。审美情感则是审美主体对客观审美对象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所作出的一种心理反应,表现为审美主体对客观审美对象的一定的主观(肯定或否定)态度及其体验。它不同于审美的感觉、知觉、记忆、思维等心理活动,因为它是对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之间的某种关系的反映,而不是对客观事物的一种认识活动。审美情感和其他审美心理诸要素一样,都是在人类的长期劳动和审美实践中产生和发展的,积淀着人类社会历史的内容,具有社会意义,并且同时对人类的审美实践活动具有指导意义。
人的一切审美感受都蕴含着浓厚的情感色彩。在审美活动中审美主体的情感活动有时被称作审美 ,但审美 同生理感官的 有着本质性的区别。生理感官的 只是生理欲求得以满足、冲动得以发泄后所引起的身心的快适,本质上是物质功利性的。审美的 虽然首先要以生理 为基础,但主要则是精神需求得以满足而达到的心灵的愉悦,使人心灵得到净化和陶冶,所以是人的一种高级的情感活动。
审美活动中主体的情感活动是以主体对审美对象的外在感性形式的感知为前提的。感知是感觉、知觉、表象的统称,主体在对具体可感的审美对象进行感觉、知觉、表象活动间就已包含着一定的情绪或情感的因素,事物的感性形式都是激 感的原因。在感知基础上进行的想象活动中,情感活动更加深沉、更加强烈。中国古代诗论、画论中就曾提出过“寓情于景”、“情景交融”等观点,并成为衡量艺术作品的艺术性的一条重要标准。在艺术作品的欣赏过程中,欣赏者不但要感知作品中景物形象的描绘,还要用身心去感受浸泡着这些景与物的艺术家的审美情感,只有如此才能达到对艺术的真正欣赏。
由于主客观条件的不同,审美中的情感性质也呈现出差异。审美对象内容的不同会引起不同的情感态度。观赏悲剧所产生的 同观赏喜剧所引起的 有很大的差别,优美、壮美、崇高在人心中激发出来的情感也有明显的差别,审美情感是丰富多采的,也是多层次多方面的。
由于审美情感是主体对客观对象的一定的主观态度,因而决定感情性质的现实条件是客观事物对于人的利害关系。客观事物于人有利,则会引起人的肯定情绪或情感体验,如满意、喜悦;倘若客观事物对人有害,就会引起人的否定的情绪或情感体验,如痛苦、恐惧和仇恨。随着主体的立场、观点需要、愿望诸主观条件的不同,具体的审美情感也就有所不同,表现在不同时代的人就同一审美对象所唤起的情感态度不甚相同,在阶级社会里则主要表现在人的阶级性上,不同阶级,尤其是敌对的阶级的人,会有不同的甚至尖锐对立的情感态度,呈现出鲜明的社会功利性质。
我有一种错觉,作者讲解的康德给了我这样的印象——康德不是在说审美是什么样子,而是在解释,审美为什么是这个样子的,然后去证明给我们看!
凡是都问个“是这样子吗?”,很适合做研究,特别是学习美学,一句“是这样吗?”,就意味着要去翻一些大部头的书,而且保证没完没了!所以,读书要看看你的目的是什么?
关于康德的笔记
康德是真正的美学之父,康德的书《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实用人类学》。和美学关系最大的一本是《判断力批判》。此处的批判,真正意义是,追问知识是否可能和如何可能。
康德颠覆了从古希腊罗马以来美学的出发点和方法论,把美学的基本问题中“美是什么?”变成了“审美是什么?”审美在康德那里叫做鉴赏判断。审美判断和事实判断、感官判断、逻辑判断、道德判断在本质上完全不同。
康德在他的《判断力批判》中提出了鉴赏判断的四个契机,即无利害而生愉快、非概念而又有普遍性、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共通感。
一,从美感的特征提出两个契机。
1,无利害而生愉快
康德认为,鉴赏是判断美的一种能力,对象美不美,不是看它能否给我们带来知识,而是能否给我们愉快。
康德认为,快适(感官判断),美和善(道德判断)都使人愉快。只是,快适和善,任何时候,都与其对象上的某种利害,结合着。唯有审美才是一种无利害的和自由的愉悦。一个对象美不美,和它有没有用,能否带来好处,毫不相干。
审美是超功利的,同时又能带来快感,这就叫“无利害而生愉快”。
2,非概念而又有普遍性
功利性快感是没有普遍性的,那叫“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美是有普遍性的,当你感到美,你会相信,认为或要求其他人同感此美,否则,你会失望,沮丧甚至愤怒!因为美是超功利的,没有半点好处,无缘无故愉快起来!
真正具有普遍性的,只有逻辑和概念,他们的普遍性表现在抽象,客观,铁面无私。美和美感却不同。它是感性的、具体的、千姿百态和变化万千的,是能够使人愉快,也必须使人愉快的。
审美判断既超功利又非概念,既生快感却又有普遍性。
二,从美感的原则,康德也提出两个契机。
1,无目的的合目的性
当我们问,一个事物为什么存在时,也就有了目的论的问题。感官判断(舒服不舒服)、事实判断(是不是)、逻辑判断(对不对)、道德判断(好不好)都有判断前的目的。
审美判断没有这个目的,或者说它是以自身为目的的。如果没有目的,我们就不知道为什么会感到愉快,只好认定它其实是有目的的。但是绝对不是某个具体的客观目的,康德把它叫做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审美不要求我们觉察到什么目的,只要能够唤起愉快的情感。所以,康德把艺术叫做“第二自然”。艺术虽然是人创造的,却又不能让人看出是人造的,应该像自然一样。
审美欣赏和艺术创造一样,应该“无心于万物”。审美就像散步,他要的是自由,自然,自如,随意,走到哪算哪,而且不管走到哪,都能感到美。
2,共通感
审美是必须分享的,当你觉得美,内心深处,潜意识里,认定大家都会觉得美。因此,有必要为审美建立一个主观性原理,不是通过概念,是通过情感,又像概念一样普遍有效的规定的什么使人愉快。康德认为,这就是“共通感”。共通感是审美的“先验假设前提”,它是一种假设,假设大家会赞同你的感受,他先于审美,在审美之前已经设定,它是审美的前提。“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即人性中共通的东西,所以叫做共通感。
共通感,是一切人对于一个判断的赞同的必然性,但是只意味着彼此一致的可能性。有了它,美可以共享,美感可以传达,艺术可以欣赏。
这个原则是主观的,却被设想具有普遍性!
三,康德的启迪
四个契机就是四个关键,其中最关键的是“主观普遍性”。康德认为,美是以客观表象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主观的东西,这是美、审美和艺术的秘密!在鉴赏判断里,假设的普遍赞同的必然性是一种主观的必然性,他在共通感的前提下,作为客观的东西,被表象着,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论断。我们以此可以得到许多启迪。
1,审美与非审美的区别,仅在于主体的态度,和对象无关。
2,审美判断联系与主体,因此,他表面上是审物,实际上是审人。心中无美则世间无美,只要有一颗审美的心灵,那就随所住处恒安乐,一丘一壑也风流。
3,审美判断联系与主体,因此美必须有主体的审美感受来确证。美和丑都是审美的,美的问题和丑的问题也都是美学问题,非审美却是无所谓美丑。
4,审美判断联系与主体,它只和对象的形式有关,和对象的实存无关。不管它是什么,只要你觉得它美就可以。
5,审美判断联系于主体,与其说审美对象是否美,判断对象是否美,不如说是希望其美,证实其美。
美感是不是美感,要靠他人的同感,他人的共鸣来证明,审美判断必须先验的假设一个前提,就是一切人对于一个判断赞同的必然性,也就是康德的“共通感”!正是它像概念一样,普遍有效地规定着,什么使人愉快,什么使人不愉快。正是它使我们能够理直气壮的说某个对象美,某个对象不美。正是它使我们在理直气壮的说某个对象美的时候,总是期待和要求着他人的同意,也正是它使美这个原本是主观的东西,被客观的表象着。
《读书破万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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