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方美育思想的由来和发展
毕达哥拉斯及其学派提出的音乐净化灵魂的主张,可以说是西方最早的美育思想。公元前6世纪,毕达哥拉斯派从美是数的比率和谐的美学观念和灵魂不死的宗教理念出发,认为音乐是一种和谐,人的灵魂也是一种和谐,因此可以“凭借医学实现肉体的净化,凭借音乐实现灵魂净化”,并要求其门徒在晚上和早晨听取所规定的音乐,以驱除灵魂在白天受到骚扰和在梦中受到麻痹。为此,可以认为毕达哥拉斯是“第一个凭借节奏和旋律确立音乐教育的人”。“净化”在毕达哥拉斯那里, 既是心灵性的, 又是道德性的,净化的目的也包含着建构一种道德的心灵——“美德”。尽管毕达哥拉斯由于把道德还原为数,以不正确的方式来讲道德,不能建立起真正的道德理论,但毕竟是“第一个试图讲道德”并与美结合起来。他提出了“美德乃是一种和谐”,内蕴美育的雅典教育实践为美育思想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古希腊教育有两种类型,斯巴达教育以严格、野蛮而著称于西方教育史,它崇尚武功,重视军事教育,但也重视音乐教育, 并以音乐来鼓舞士气, 培养士兵的组织纪律性。与斯巴达相反,雅典崇尚文治,这与它经济发达、政治民主有关,它不但要求把学生培养成为身强力壮的军人,更要成为具有多种才能和文化修养,善于通商交往的政治家和商人。 因此,雅典教育强调体、智、美、德全面发展, 这是一种多彩的、个性自由的教育。在此基础上,古希腊许多思想家作了初步的理论概括。如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教育制度应包括身体的教育和心灵的教育(艺术教育)两个方面。他讲道,在进行发展智慧的教育之前,先“要用音乐教育心灵,用体育教育身体”,并把两种教育结合起来,共同改善人的心灵。他分析了人们从形体美开始,经历心灵美、行为美、制度美和知识美,最后观照自身达到理念世界的历程。他注意到自然美和艺术美能陶冶人的性情,美化人的心灵,强调从小培养青少年爱美的习惯。古希腊的另一位思想家亚里士多德主张和谐教育,包括阅读与书写、体育锻炼、音乐和绘画以及道德品质的培养等,并把和谐教育的重点放在审美教育(主要是音乐教育)方面。他提出美育“不只是为着某一个目的,而是同时为了几个目的, 那就是(1)教育(2)净化(3)精神享受……”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进一步发挥了毕达哥拉斯的“美德”思想,柏拉图提出“公正(正义)、理性(智慧)、勇敢(意志)和节制”是希腊四美德。他和亚里士多德都把公正看作是一切德行的总体,亚里士多德还说,“美是一种善”,从而把美和善、美育和德育统一起来。
系统提出要对人们进行审美教育,并把审美教育作为一门理论加以研究的是18世纪德国的美学家席勒。1793至1794年间,席勒为了报答丹麦王子奥古斯丁堡的克里斯谦公爵对他的生活资助,先后写出了27封关于人的美感教育的书简,后结集为《美育书简》,成为西方“第一部美育宣言书”。①书中首先明确使用了“美育”概念,并对美育的含义、内容、性质、任务及其社会意义作了系统的阐述和分析。席勒的美育理论是以康德的美学思想为基础的,康德把人类的精神活动分为“知、情、意” 三个方面 ,并认为审美判断(情)是沟通认识(知)和道德(桥梁)。②《美育书简》探讨的基本问题,就是如何解决由资本主义制度造成的人性分裂走向人性完整和自由的问题,如何由人性的完整去改革国家,取得政治自由的问题。席勒提出,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不是靠社会政治经济革命,而是靠审美教育,去实现人格的完善,人性的自由。他提出:“若是要把感性的人变成理性的人,惟一的路径是先使他成为审美的人。”席勒把审美教育看成人取得自由、社会得以进步的惟一路径。用美育取代变革社会, 在阶级社会中显然是一种空想。 然而,席勒强调美育的巨大作用,使“感性的人”培养起理性,“理性的人”培养起情感,引导人们从自然状态迈向道德状态,培养起完善的人格和优美的心灵,从而获得人的自由和社会进步,这在当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席勒的审美教育学说把审美教育同社会改造、改革联系起来,扩大了审美教育研究的领域;又从人性自由完整的高度去探讨审美教育的实质和功能,深化了审美教育的理论,这是席勒对审美教育学的巨大贡献。��
二、中国美育思想的由来和发展
在中国,美育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原始氏族社会。周公制礼作乐是继承夏、商两代的统治经验 ,对礼乐教化制度加以系统 、完善。按《周礼》规定,学校必须“ 以乐德教国子 ”,即在礼仪方面培养学生具有忠、和、敬、有常、孝、悌等美德;“以乐语教国子”,即在诗辞方面教育学生学习和运用诗辞的能力,掌握诗的美刺作用,培养辞令;“ 以乐舞教国子 ”,即在舞蹈表演方面表现古圣先王的丰功伟业,达到歌功颂德的目的。周公的礼是仪式规范,乐是音乐、舞蹈、诗歌三位一体的综合艺术。礼乐相济,既是社会制度,又是道德规范,同时也是一种审美教育方式,以此来教育奴隶主贵族。�
比较系统的审美教育思想的提出是先秦诸子,儒道两派的审美教育思想是对峙的儒家培养个体内在文化心理结构,以适应社会外在礼仪制度,以仁为核心的教育其最高目标是培养“志士仁人”,其实质是一种奴隶制的伦理教育。但是它也包括审美教育,“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孔子主张仁学教育并非摒弃情感而一味强调道德 ,他始终强调诗教 、乐教。孔子提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观点,认为“诗”和“乐”是君子修身成人的重要途径,“诗”可以给人精神力量,使情感得以熏陶;“礼”可以使人立足于社会,本质得以锤炼;而“乐”则是情感与本质的完善统一,因此是造就一个完美的人的最终环节。与此同时,孔子又始终把这种美感享受放在“仁”、“礼”教之下,强调有节制的适度的美感享受,“乐而不*,哀而不伤”。依附于仁学教育的审美教育,不是禁欲,也不是情感的放纵,而是用“仁 ” 、“礼” 规范引导,有节制地满足情欲。�
孔子的仁学审美教育观,在孟子那得到发扬光大,且更趋向内在人性的塑造,达到完善人格的建立。在孟子的人格教育中,也包含审美教育与培养,但没有孔子仁学教育突出。荀子从另一方面扩展了孔子仁学的审美教育观,重在外在规范的 “礼” 教育,荀子虽主张人性恶论,但出于外在礼仪的要求,却十分重视审美教育。他认为人性不能自美,人格美的建立主要通过塑造、教育而实现。进行这种审美教育的手段,就是《诗》、《书》、《礼》、《乐》、《春秋》这些儒家经典,特别是《乐》,具有“化性起伪”的审美教育作用。他认为文艺具有巨大的感人力量,可以“大齐天下”、“美政”、“美人”、“美俗”,起着安定社会、辅助政治、培养人才、移风易俗的作用。当然儒家是借礼乐来维护剥削阶级的统治,但是他们对美育的多种功能的探讨还是十分深刻的。�
作为道家学派创始人的老子是根本否定任何功利,以“无为而无不为”的哲学原则,即“道”取代之,其实也包含着深刻的美学问题。老子不要求人们刻意追求美,而是顺其自然到达美的境界,所以老子并不像儒家学派那样大讲审美和艺术教育的作用,而是采取一种超然的态度。老子虽不说审美教育,而他的继承者庄子却十分重视个人的审美教养。庄子根据老子 “无为” 的思想提出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 的美学命题。美是超功利的,在于自然无为,既无目的而又有目的,既合目的而又合规律。在庄子看来,得到了自然无为的“道”,也就得到“至美”。而达到这种审美境界不是依靠审美教育,而是凭借个人的审美修养。
� 儒家强调功利的审美教育,道家主张超功利的审美修养,各有片面性,又可以互补。这两学派的审美教育思想,对汉代以后封建制度的审美教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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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特别五四运动前后,随着中西文化的交流和思想解放运动的兴起,梁启超、王国维、蔡元培 、鲁迅等 人在引进西方美学思想的过程中,也先后提出了关于美育的主张。�
梁启超是介绍、引进西方美学并把它与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结合起来的最初尝试者之一 。他不但重视美学 ,而且关注教育,第一次提出“趣味教育”,即审美教育。趣味教育实质是情感教育。情感教育的最佳手段就是艺术。梁启超把审美教育作为趣味教育、情感教育来理解,已接受审美教育的实质。他在近代中国审美教育上的启蒙性的贡献,是不应低估的。�
在梁启超启蒙思想影响下,王国维在中国审美教育思想史上做了开拓性的工作,使审美教育理论研究深入了一步。王国维指出,当时社会风气败坏,一些人追名逐利,对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丧失信心和希望,实乃缺乏一种健康的精神生活和动力,因而他想从西方思想中寻求解决的办法。他在美学和教育学的双重研究中,发现了审美教育的重要意义,提出在修明政治和大兴教育以养成道德和知识的同时,还要注意情感的培养。王国维在 1906 年发表的《论教育之宗旨》中,指出教育的宗旨在于培养 “完全之人物” ,所谓“完全之人物”,是指在“身体能力”和“精神能力”两方面都得到和谐的发展的人。他把教育分为体育和心育两大部分,而在心育中,又包括智育、德育和美育。他既看到了德育和智育都需要以美育作为手段,又看到了美育还有自己独特的作用和目的,并明确地提出了要把美育列入全面发展的教育宗旨之中。王国维的审美教育思想,提高了审美教育的地位,分析了它的独特和不可代替的功能,指出了它与德育、智育的区别和联系,这是他对中国审美理论的贡献。
蔡元培作为教育家和美学家,继王国维之后,提出审美教育理论,其见解的深刻性以及实践性,都远在王国维之上 。审美教育 ,蔡元培称之为美感教育,又称之为情感陶养,是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养感情为目的。蔡元培强调美学理论的落实和应用,十分接近现代审美教育,这是他超出前人的地方。他认为在全部教育中,美育占有特殊的地位,它渗透到其他三育之中。他还针对当时尊孔读经、宗教迷信猖獗的情况,提出“以美育代替宗教”的主张(王国维仍然把美育与宗教并列)。他还纠正了把审美教育仅仅视为艺术(美术)教育的观点,并首次提出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概念,指出了美育的途径、方法和手段,这都是前人所不及的。他不仅在理论上对美育进行全面 、系统的探讨 ,而且还积极付之于实践。他在任教育总长时,提出了“五育”并行的教育方针 。这五育是 :军国民教育(体育)、实利主义教育(智育)、公民道德教育(德育)、世界观教育(哲学观念教育)、美感教育(美育)。他亲身从事美育实践,为我国近代美育体系的建立和美育思想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作为新文化运动伟大旗手的鲁迅,从宣传新文化运动和培养革命人才出发,特别重视美育。鲁迅在教育部工作期间,积极支持蔡元培倡导美育,并亲自主持《星期美术讲座》,讲授《美术略论》。他还撰写和翻译了很多美学著作,积极提倡艺术教育,创办艺术院校,举办艺术展览等,为我国美育的普及和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在美育发展上,人们真正认识美育的性质,摆正美育的地位,还是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后。马克思、恩格斯为科学的美育理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们以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来审察文艺审美现象,得出与席勒等人完全相反的结论:不是审美自由成为政治解放的前提,而是政治解放为审美自由开辟道路。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历史上的美育思想的宝贵遗产,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基于生产方式的发展和变革上,使这种过去只是一种抽象的空想变成了科学的理论。
美育的规律,基本上就是对美欣赏的规律。它的奥秘即在人们欣赏美时所发生的美感之中。美感并不神秘,从根本上说,产生情感的直接原因是人对客观事物的判断与评估。即一事当前,如果它大致符合并能丰富主体已有的认识,能满足主体的需求和渴望,主体就会对它发生肯定的情感;反之,则发生否定的情感。情感还具有强烈的主观体验性。例如,快乐的情感活动,往往是盼望目的达到后继之而来的解除紧张的主观体验。快乐的程度取决于满足愿望的意外程度,且有满意、愉快、欢乐、狂喜之别。因此,虽然情感的源泉是客观现实,但是,不同的人对于同一事物也可能产生不同的情感反应,获得不同的情感体验。所以,从根本上说,一个人的情感能够反映出他的精神世界和个性特征。这种反映越深刻、越全面,情感也就越高级。例如,因搭上便车而满意,因旧友重逢而欢欣,都是一般的社会情感,而美感的反映性,则相当深刻和全面。因为美的对象都是现象和本质的辩证统一,它是以丰富生动的具体感性品格而显现着事物的真相、真情和真理的。所以它能唤起主体的认识系统,激活主体的观察力、感悟力和想象力,并能超越个人实际的物质功利欲求,而上升到较高的精神层面。就如蔡元培所说:“植物之花,所以成实也,而吾人赏花,决非作果实可食之想。善歌之鸟,恒非食品,灿烂之蛇,多含毒汁。而以审美之观念对之,其价值自若。”这时主体由于认识和愿望系统得到满足及发展,便会产生对美的感动,发生愉快感、满意感、赞赏感、幸福感等肯定性的情感体验。这种情感体验有时非常强烈和突出,以至主体全身心为美感的激情所浸润、所充盈,感到精神健朗、感悟通灵、思想活跃、想象飞驰,好似顷刻间悟到人生真谛,窥见宇宙胜景,获得精神上的极大满足。所以,在当时和事后,主体都会对这种情感格外珍爱,视之为人间乐事,而不断地加以回味和追求。这样的美感激情,会直接冲击和改变主体原有的情感或情感倾向。
总之,在教育活动中正确认识和把握美育的地位和作用,掌握美育的特点和规律,才能恰如其分地实施美育。
具有能感染人,愉悦人,激励人,对人类有益,有用的特征,能具体,鲜明的感性形象的审美主体所感知的事物就是美的。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美育是培养学生认识美,爱好美和创造的能力的教育。必须凭借具体的形象才能进行,是一种以情动人的教育。
美育的目标不仅是培养和提高人对美的感受力、鉴赏力和创造力,而且是要美化人自身,即帮助人们树立美的理想,发展美的品格,培育美的情操,形成美的人格。因而,美育的根本宗旨是培育人格和心灵。
我们的教育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是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课堂各种教学,课外各种活动,日常生活,社会生活都是美育的途径。
1、美育与德育的联系
美育与德育是相互联系的。这种联系首先表现在美育“寓教于乐”,本身渗透着德育因素。美育作用于人的方式是首先诉诸人的情感,进行涵养人的德行。美育与德育的联系还表现为它们互为手段,辅助对方,强化对方的效果。
2、美育与智育的联系
美育以美启真,美育中渗透着智育。美育与智育也可以互为手段,推动和帮助对方的实施。美育可以激发人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促使人们去探索和掌握真理。智育可以推动美育。美育是以情感为中心的综合心理塑造,离不开认识因素。
3、美育与体育的联系
美育与体育也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体育是以人体运动为手段,改善和提高个体身体素质的教育。体育虽然偏重于塑造人的形体。但体育运动与人的意志品质和形式美感紧密相连,所以体育不仅是感性的、生理的,也有精神的,心理的特征。
美育的价值和意义是帮助人们树立美的理想,发展美的品格,培育美的情操,形成美的人格。因而,美育的根本宗旨是培育人格和心灵。
美育不仅与智育、德育、体育相辅而行,而且还有自己独特的功能和规律,在整个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美育的规律,基本上就是对美欣赏的规律。它的奥秘即在人们欣赏美时所发生的美感之中。美感并不神秘,从根本上说,产生情感的直接原因是人对客观事物的判断与评估。
美育的历史和表现:
美是有力量的,没有美育的教育也是不完整的教育。几千年前,孔子就提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强调审美教育对于人格培养的作用。蔡元培先生曾大声疾呼:“美育是最重要、最基础的人生观教育”。乔布斯也曾直言,苹果与其他计算机公司最大的区别,在于追求科技的同时,始终保持对于艺术和美的追求。
美育虽然始终表现为一种感性活动过程,但在客体的感性形式中溶解着理性的社会内容,在主体的感性直观中历史地积淀着人类的理性能力,它以一种独特的方式进行德智体美的全面教育。把它只当作一种形式去对待,那已经不是美育的本身。
美育的目标不仅是培养和提高人对美的感受力、鉴赏力和创造力,而且是要美化人自身,即帮助人们树立美的理想,发展美的品格,培育美的情操,形成美的人格。因而,美育的根本宗旨是培育人格和心灵。教育应分心育与体育两大领域,心育应包括智育、德育、美育3个方面。他说:“真者知力之理想,美者感情之理想,善者意志之理想也。完全之人物,不可不备真善美之三德,欲达此理想,于是教育之事起。教育之事亦分三部,智育、德育、美育是也。”在我们看来,真善美不仅相互区分,而且还相互联系、相互渗透;智育、德育和美育处于对立统一之中。所以,没有美育的教育,是不完善的教育。美育不仅与智育、德育、体育相辅而行,而且还有自己独特的功能和规律,在整个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美育的规律,基本上就是对美欣赏的规律。它的奥秘即在人们欣赏美时所发生的美感之中。美感并不神秘,从根本上说,产生情感的直接原因是人对客观事物的判断与评估。其价值自若。”这时主体由于认识和愿望系统得到满足及发展,便会产生对美的感动,发生愉快感、满意感、赞赏感、幸福感等肯定性的情感体验。这种情感体验有时非常强烈和突出,以至主体全身心为美感的激情所浸润、所充盈,感到精神健朗、感悟通灵、思想活跃、想象飞驰,好似顷刻间悟到人生真谛,窥见宇宙胜景,获得精神上的极大满足。所以,在当时和事后,主体都会对这种情感格外珍爱,视之为人间乐事,而不断地加以回味和追求。这样的美感激情,会直接冲击和改变主体原有的情感或情感倾向。总之,在教育活动中正确认识和把握美育的地位和作用,掌握美育的特点和规律,才能恰如其分地实施美育中的奥秘之意义。
美育的作用和意义在于提升人的精神境界,使人进入一种超越人我之见、超越功名利害生死的境界,获得终极幸福。美育就是情感教育,其作用在陶养人的感情,使人的情感转弱而为强,转薄而为厚,给人的高尚行为以推动力。美育对人能发生作用在于美具有普遍性和超脱性。美育还能够弥补科学的概念性、抽象性、机械性,使人生丰富而有意义。美育具有自由性、进步性、普及性,能给人的情感以抚慰,使人的心灵纯洁高尚,给人类以温情的精神家园。
从教育哲学的角度论美育的作用
蔡元培认为世界有两方面:现象世界和实体世界。现象世界就是物质世界,实体世界就是精神世界,就是人类心理和精神的最后依靠、归依。人与其他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不仅生存于物质世界而具有物质需求,人还有心理,有情感,有精神世界,渴望心灵有依靠。美育是实现世界观教育,以达到精神世界的途径、津梁,这是由美育的特点决定的。人人都有爱恶惊惧喜怒悲乐之情,这些都是随人的生死祸福利害等而改变的。而美感则否,美感的特点是无功利性、超脱性、普遍性。人们面对美的对象,决无占有它的念头,心理的美感是纯洁无杂念的,众人面对美的对象,都是如此,因此就能忘记人我的差别,而与美浑然一体,进入实体世界。
从教育的角度来看,美育对人生的意义在于提升人的精神境界,使人进入一种超越功名利禄、超越人我之见、超越利害生死的境界,使人体验生命的真谛,获得人生的终极幸福。
从美育含义的角度论美育的意义
“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养感情为目的者也。人生不外乎意志;人与人相互关系,莫大乎行为;故教育之目的,在使人人有适当之行为,即以德育为中心是也。顾欲求行为之适当,必有两方面之准备:一方面,计较利害,考察因果,以冷静之头脑判定之;凡保身卫国之德,属于此类,赖智育之助者也。又一方面,不顾祸福,不计生死,以热烈之感情奔赴之;凡与人同乐,舍己为群之德,属于此类;赖美育之助者也。所以美育者,与智育相辅而行,以图德育之完成者也。”
可见,美育的目的在陶养人的感情,培养人的高尚兴趣、道德情感、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给人追求高尚行为以动力。此外,蔡元培还明确讲过:“美育之目的,在陶冶活泼敏锐之性灵,养成高尚纯洁之人格。”
我们可以这样来认识:陶养人的感情是美育的直接目的;而净化人的心灵,培养人的高尚兴趣、道德情感、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养成高尚纯洁之人格,给人追求高尚行为以动力,则是美育的根本目的。
美育能够提起一种超越利害的兴趣,融合一种划分人我的偏见,保持一种永久和平的心境。可见,美育的作用在于消沮人的卑劣的欲望,消除人我的自私界限,超越个人利己的狭隘观念,而进入善和美的境界。
从心理的角度论美育的作用
蔡元培认为,人的精神(心理)有三种:一是知识,二是意志,三是情感。知识属于科学,意志的表现是行为,属于伦理学,情感属于美育。这种伟大而高尚的行为,是完全发动于感情的。人人都有感情,却不一定有伟大而高尚的行为,这是因为感情推动力薄弱。而美育正是培养感情推动力的。这就从心理的角度论述了美育对人的高尚行为的作用。蔡元培还认为,艺术能使人养成高尚、勇敢与舍己为群的思想。为什么呢?他同样从理智与感情的心理关系方面进行了说明:知航空之理论者,或不敢冒险而飞行;何哉?感情兴奋之时,非理智所能调节;感情沉滞之时,非理智所能活泼也。孰调节之?孰活泼之?曰艺术。因为艺术是超于利害生死之上,而自成兴趣的。
美育能够培养人的同情心。而人有了同情心,就能互相爱护,互相扶助。美育为什么能培养人的同情心呢?蔡元培认为,因为美感具有“感情移入”的作用。例如,图山水于壁上,可以卧游;观悲剧而感动,不觉流涕;这就是感情移入的状况。
从美和美感的角度论美育的作用
美育是如何对人的心灵陶养和高尚行为发生作用的呢?这还得从美和美感的本质与性质说起。蔡元培认为,从美的诸范畴来说,有崇闳(即壮美)、都丽(优美)、悲剧、滑稽等,崇闳包括至大、至刚两种类型。
美的对象,何以能陶养感情?蔡元培认为,因为它有两种特性:一是普遍性,二是超脱性。一瓢之水,一人饮了,他人就没得分润;容足之地,一人占了,他人就没得并足。这种物质上不相入的成例,是助长人我的区别、自私自利的计较的。而美的对象,就大不相同。名山大川,人人得而游览;夕阳明月,人人得而赏玩;公园的造像,美术馆的图画,人人得而畅观。齐宣王称“独乐乐不若与人乐乐”,“与少乐乐不若与众乐乐”,陶渊明称“奇文共欣赏”,这都是美的普遍性。植物的花,不过为果实的准备;而梅、杏、桃、李之属,诗人所咏叹的,以花为多。专供玩赏的花,且有因人择的作用,而不能结果的。动物的毛羽,所以御寒。人因有制裘、织呢的习惯;然白鹭之羽,孔雀之尾,乃专以供装饰。宫室可以避风雨和好了,何以要雕刻与彩画?器具可以应用就好了,何以要图案?可知美的作用,是超越乎利用的范围的。既有普遍性以打破人我的成见,又有超脱性以透出利害的关系;所以当着重要关头,有“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甚且有“杀身以成仁”而不“求生以害仁”的勇敢。这些品质就是由于感情的陶养,而源于美育。
蔡元培认为,美育还能使人们养成宁静而强毅的精神。美感有两种,一为优雅之美,一为崇高之美,从容恬淡,超利害之计较,泯人我之界限,例如游名胜者,初不作伐木制器之想;赏音乐者,恒以与众同乐为快;这样的超越而普遍的心境涵养惯了,还有什么卑劣的诱惑,可以扰乱他么?崇高之美,又可分为伟大与坚强之二类;存想恒星世界,比较地质年代,不能不惊小己的微渺;描写火山爆发,记叙洪水横流,不能不叹人力之脆薄;但一经美感的诱导,不知不觉,神游于对象之中,于是乎对象之伟大,就是我的伟大;对象的坚强,就是我的坚强;在这种心境上锻炼惯了,还有什么世间的威武,可以胁迫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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