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乃是一件非常郑重地事情,而且在佛教徒看来,也是一件非常值得赞叹的事情,出家不是要逃避什么挫折或者世间男女情感一时想不开,他应该是佛法的传播人,是佛陀的使者,他是人天的导师,佛法能够在世界上流传下来靠的就是一代代出家人僧宝的千辛万苦的努力,要有一颗"不忍众生苦,不忍圣教衰,不为自己求安乐,只愿众生得离苦"的大菩提心,古人说:“出家乃大丈夫事也,非王侯将相所能为也!”要想出家,先要看看自己出家的发心,是否具有出离心,认识到了轮回六道的痛苦,想要出离三界六道,更要看是否具有菩提心,即愿意救度一切苦难众生的心,如果具有了菩提心,那么出家以后,有着这种菩提心的支持,一定能成就道业,相反地,只是一段时间的挫折或者情感问题,或者愿意清静几天,那么贸然出家,而没有一个坚定的信仰支持的话,出家生活也不会太平坦的。 不管怎么说,能现在发起一念想要出家修行的心,都是非常值得赞叹和随喜的,不用说已经真实出家,即使发出家心向往静处,其功德亦难以计量,《难陀出家经》云:“若三千大千世界所有众生,于一大劫中,布施儿女,所获功德,不如发出家心向寂静地迈一步所获功德。”不用说自身出家,即使劝人出家、支持别人出家所获功德亦是无量。《出家功德经》云:“若放男女奴婢人民出家,功德无量。”不用说终生出家,即使一日一夜出家其功德也难以思议。《本缘经》云:“以一日一夜出家故,二十劫不堕三恶道。”《僧祗律》云:“以一日一夜出家修梵行者,离三百六十三万六千岁三涂苦。”《万善同归集》中永明延寿大师云:“乃至醉中剃发,戏里披衣,一曏时间,当期道果,何况割慈舍爱,具足正因,成菩萨僧,福何边际。” 合十祝愿吉祥,阿弥陀佛 依据如来的正法规(dhamma)与律(vinaya)欲受戒出家的人,除了要拥有虔诚恭敬且正确的信念之外,尚须具备 以下的条件: 1父母亲或监护人的同意许可,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派出所开)、体健正面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 2 四肢齐全。(缺欠手脚、手脚歪曲、瘫痪、小儿麻痹症患者、麻疯病患者、歪头等不能端正走路者,不可受戒出家。) 3 五官端正。(瞎眼、斗鸡眼、耳聋、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哑巴等,是不可受戒出家的。) 4 没有染上会传染的严重疾病。(如爱滋病,多种皮肤病等。但伤风感冒不在此例。) 5 没有债务问题缠身者。(如:破产、生意失败而欠下一身债务者。) 6 没有违犯国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缠身者。(指遭警方通缉者。若曾是犯罪,但已刑满出狱者不在此例。) 7 年龄不小过7岁,不大于60岁。 8 精神健全。(指没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症、精神分裂症、羊癫症之类会失去知觉理智而失态之病症。) 9 心理健全、正常。(双性人不可出家。) 10 要求出家者,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虔诚,爱国守法(包括无法律纠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父母许可,无婚姻恋爱关系。寺院对要求出家者,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背诵五堂功课、学习沙弥律仪、学佛教基础知),可以拜一个比丘,女性则拜比丘尼为剃度师,定期在佛前举行剃度仪式,即剃去须发,以僧装更换世俗服装,去俗姓,改姓释,并由师父按各自法派取一法名与法号。并按规定发给度牒。然后经过短期修学,求受十戒,这就成为沙弥或沙弥尼。沙弥是根据古代印度语音译的,意义是“息恶行善”者。取得了沙弥或沙弥尼的资格,即为比丘或比丘尼的候补者。(全国汉传佛教实行度牒僧籍制度的办法) 一、怎样出家 1、要求年满十八岁,父母同意,信仰真诚,相貌端正。 2、出家地点在自己所在省市即可,或外省市寺庙也行。 3、到寺庙找丈方或当家、知客出家,或找其他师父咨询。 二、中国佛学院招生条件: 1、招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有一至二年的出家生活经历。 2、信仰虔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青年僧人。 3、无婚姻或恋爱关系。年龄在十九至二十五周岁之间。 4、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神经病(含奥抗阳性)史及其它传染病或残疾。 5、由本人所在地的寺院组织或佛协组织,向所在省的宗教部门推荐报名。 中国佛学院招生简章 一、招生条件: 招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有一定时间的出家生活经历,信仰虔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青年僧人。 无婚姻或恋爱关系。年龄在十九至二十五周岁之间。 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神经病(含奥抗阳性)史及其它传染病或残疾。 二、招考办法: 由本人所在地的寺院组织或佛协组织,向所在省的宗教部门推荐报名。 报考者需把学历证明及体检表(一定要有奥抗检查),脱帽僧装一寸近照四张,随同报名单函寄本院。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后,发给准考证。寄来:(1)报考登记表、(2)体检表、(3)推荐介绍信、(4)相片四张。 三、招生名额: 大学本科四年制。每两年招生一次,招生名额四十名左右。 四、考试与录取: 考试科目:佛学、语文、政治、史地、英语、课诵。 录取考生: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生活待遇: 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待遇:学院规定每月发给每人生活费;发给一定数量的僧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寒暑假回原地,凭学生证可享受半价优待票。 六、培养目标: 佛学院以培养较高造诣的佛教学术研究人才、佛学教学人才、寺庙管理人才和国际佛学交流人才为目标。 七、毕业去向: 毕业后学院不包分配,故原则上仍回原推荐单位安排工作。 根据全国佛教事业的需要,本人自愿,可由中国佛学院与原推荐单位协商,同意后调配安排工作。 毕业后的待遇,按照大学本科毕业生的待遇,由用人的寺庙或单位负责解决。 毕业生可报考本院研究生班。 中国佛学院招生办公室 而根据《婚姻法》 第二章结婚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 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对无效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宣告该婚姻无效。对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应当在法定婚龄届至前提出或宣告该婚姻无效。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重婚的以外,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对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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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恶’就是要遭受情感上的波折,或情感上会遇到麻烦;
‘渡情恶’就是帮你渡过这个情关的意思,和尚显然是在暗示你花点香火钱就帮你渡过情关。
五行不定却是道家说法,跟佛家无关,和尚显然修行不够,是冒牌的,不是为了让你不要有感情,然后出家皈依,就是为了骗点香火钱。
假如和尚所说渡情恶,一点也不受情感干扰的话,那就不是人了。是常人都会遇到感情困扰,任何人也摆脱不掉,只不过你要在处理感情的时候要尽量理智,不要因为冲动而做错事而后悔。实在遇到感情困扰解决不开,找亲人朋友开导开导也就好了。所谓不经挫折,难成大器,没有人的一生是风平浪静的。你如果希望他把烦恼都化解了,我估计你的人生也就没多大意思了。
看你的问题和这些回答,真的很无奈。 年代久远了,知道实质的人就越来越少。 出家为僧,这在古代就代表着要去除人的七情六欲,要修炼得正果圆满。那是超脱与人世的高境界, 既然要修炼,要得果位圆满,就不能还像人一样去执著情感欲望,更不可能有什么爱情。 过去出家做了和尚一般人都会觉得这个人了不起的,带着那样坚定的心要修去常人的七情六欲, 要达到那么高的境界,永远不吃人世之苦了,多不容易啊。不光是不能有爱情,亲情都不可以有, 这不是说出家了就没人性了,那是修炼,逐渐去除了情,而后出现的就是慈悲,大善,那可是比人的情感 更神圣伟大的东西。 但是现在的寺庙都乱套了,剃头出家做和尚基本都不是为了修炼,而是成了一个工作, 都在为旅游赚钱忙的不亦乐乎! 去拜佛的人几乎都是在求财消灾解难等等,其实佛家根本不管这个的,那都是人中的七情六欲,佛家是要修去这些的,怎么能反倒还给你满足这个?! 人用自己的情感去理解佛家的东西,根本就理解不了,还说佛有感情,这就是胡扯。 在现代社会,佛教等等都被拉进了政治圈,出家成了一种噱头,实则就是个工作,甚至要文凭,荒唐到可以娶妻生子,追逐名利,彻底违背了佛家一贯的东西。每天装模作样念念经文就代表他一心向佛了? 现代人所谓的很多信佛,基本都找不到正确的道路了,稀里糊涂的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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