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的书读后感7篇

好看的书读后感7篇,第1张

好看的书读后感篇1

这个学期,我学习了《自己的花是让别人看的》这篇课文,读了这篇课文,我感受颇深。

从这一课,我体会到了:德国人的品德高尚,品行高尚,德国人把花养在房子外面,让别人看见花最美丽的一面,享受到花团锦簇,姹紫嫣红的景象,呼吸到新鲜的空气。作者希望中国人也像德国人那样:拥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拥有"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高尚品质,只要付出,就会有回报,要有无私奉献的高尚境界,不求回报的崇高品格------

学习了这篇文章,我了解了德国人的养花方式,同时也对他们这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思想境界感到钦佩。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时代,需要的就是这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崇高境界。我为人人是说每个人心中要有他人,要为大家做好事。如果大家都这么做,必然会换来人人为我的结果。所以,我认为要实现人人为我,必须先做到我为人人。

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的事例,比如,当一场大雪过后,你第一个拿起扫帚,走出家门清扫门前的积雪,方便大家行走,大家也会清扫积雪,一起清扫出一条干净的街道;当你做值日时,把每个角落都认认真真的打扫干净,那么轮到别人值日的时候,人家也会把每个角落打扫干净;你把课外书带到班上让别人看,别人也会带来课外书让你看。别人表演节目时,你送上热烈的掌声,你表演节目的时候,别人也会送上热烈的掌声。五年级第一学期的时候,我们班的董语摔了一跤,手也肿了,不方便拿东西,我就主动帮助她。第二学期的时候,我的腿动了一个手术,回到学校,是董语和同学们一直支持我,陪我度过那一段难熬的时光。

自己的花是让别人看的》中德国人的思想境界值得我们学习,如果我们每个人把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都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在生活小事中从我做起,这样,我们的生活必将团结安康,我们的社会一定会和谐美好!

好看的书读后感篇2

有一天,不小心看到了《自己的花是让别人看的》。标题让我有点好奇:让别人看?你在外面种花吗?于是,我继续学习。

正文是用第一人称写的,主要是因为我在德国留学的时候发现德国人都爱花,而且花都是在外面种的,都是向外开的。在房子里,他们把自己的花给别人看,而在外面,他们看别人的花,这反映了一种精神,那就是所有的德国人都是为了我,我也是为了每个人。

更吸引我的是德国人种花的地方。你知道,我们的花是种在室内供自己观赏的。但是德国人在外面种花给别人看,让我很不解。想了想,明白这并不体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

我想,如果每个人都帮助别人,那么每个人都是我;如果我们都这样做,我们会为我得到所有人。我们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比如学生轮流打扫教室,给别人带来干净的环境,别人在帮你;在班级的书角,如果每个人带一本书,那么每个人都可以读几十本书,但是世界上的每个人都不可能是为了我,也不可能是为了每个人。现在的中国,一个自古尊老爱幼的古国,momo里也会有自私无情的人。这个大家肯定都知道:一辆水果车在一个村子附近翻车了。村里的人知道了,就带着家人抢着去捡水果,找到的水果都是自己的。很难相信这发生在我们国家,但它确实发生在我们国家。

德国人民是为了我,我为大家的精神创造了童话德国。如果我们能让每个人都为我,我为每个人,我们的世界会更好。

好看的书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了季羡林爷爷写的一篇文章《自己的花是让别人看的》,深刻地体会到了德国人那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崇高品质。

文章使我了解了德国人那种奇特的养花方式,把花都养在临街窗户的外面,在屋里却只能看到花的脊梁。当你走在街上时,会看到别人的花,别人也会看到你的花。

读完这篇文章后,德国人爱花的形象使我印象深刻,但他们那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崇高品质更使我敬佩。“我为人人”是说每个人心中要有他人,要有社会责任感,要用实际行动为大众着想,对社会尽到自己的义务。如果大家都这么想,这么做,就必然会换来“人人为我”的结果。虽然“人人为我”放在前面,但实际上“我为人人”是前提,只有“我为人人”尽到责任和义务,才会实现“人人为我”的美好愿望。

德国人就很好地做到了这一点,我们生活中也有许多这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小事:班级同学轮流值日,我为大家提供一个舒适、干净的环境,其他同学也为我服务;我们建立图书角,把书捐进去,别人看了我们的书,我们也看了别人的书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从自我做起,从点滴的小事做起,当我们为他人付出的时候,其他人也为我们提供了更大方便。

当然,也有很多人做不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就在这几年,路上有老人摔跤,没有人敢扶,只是袖手旁观当作什么也没看见,若无其事地走了过去。他们这些人不但没有做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还变得更加冷漠无情。但在这个与时俱进的时代,这个社会,需要这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在别人需要帮助时伸出援助之手,真正做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种崇高的境界!

好看的书读后感篇4

伏尔泰曾经说过:“读书使人心眼明亮。”读一本好书,犹如一位良师益友,陪伴在你的左右。《西游记》便是这样,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一本带有神话色彩的好书。

西游记》是明朝的吴承恩所写,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途中,遇到了不少的妖魔鬼怪,将他们一一打倒,最终修成正果的故事。在书中,主要刻画了四个人的形象:孙悟空、唐僧、猪八戒、沙和尚。他们每个人的性格各不相同,却有着一致的目标。在书中,他们展示了自己独特的性格。

在书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一只石猴,得以学法,大闹天宫,伴随唐僧西天取经······他是一个顽皮、聪明、忠心耿耿、向往自由的猴子,他最向往的便是自由,无拘无束。可是事不遂人愿,他注定要担此重任,在担此重任的过程中,慢慢磨练了自己,最终找到了真正所属意义的自由。在此途中,尽管唐僧有时会误会他,可他仍不计前嫌去救唐僧,可见他亦是重情义之人。这样之人,亦是我敬佩之人。同样,他也是敢爱敢恨之人,不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不敢表达自己的各种情感,这也是我所向往的性格。

唐僧作为这本书中一个关键性的人物,要是没有他,孙悟空也不会被放出来。尽管如此,我还是不喜欢他。他作为一个师傅,在面对考验时,他并没有选择相信对他忠心耿耿的孙悟空,并把他赶走了。每次等到中了妖怪的诡计,再后悔不已,人们常说,同样的错误不犯第二次,唐僧在下一次时,还是没有相信孙悟空。他也是一个规规矩矩的人,每次道谢时,行一个规规矩矩的礼。善良,是一种美好的品质,这种品质在唐僧的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

猪八戒,一头既会偷懒又会撒谎的猪,本为天蓬元帅,后因调戏嫦娥被玉帝贬下界投了猪胎。在西去的途中,他不是嚷着累就是嚷着饿的,还偏偏爱耍小聪明,但被孙悟空欺负的可惨了。不得不说,他懒得十分可爱。

在书中,最任劳任怨的便是沙僧,在途中,挑着重重的担子,言语都比他人少。却十分老实、憨厚,不耍滑头。这正是沙僧不同于其他人所在。

在遇到困难时,我们不要因为困难太大而被吓到,战胜困难的人,往往都是迎难而上,并想办法解决之人,绝不是缩头乌龟。在生活中,有许许多多难以看清本相的事情,越是在这个时候,就越要冷静,真正思考,不要因为自己的鲁莽,让自己后悔。

好看的书读后感篇5

学了语文书上的第二十五课《自己的花是让别人看的》这篇课文,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使我认识到德国人有无私奉献的一面。

这篇课文写的是著名作家季羡林去德国留学时的感受,看到大街小巷的阳台上都是美丽的鲜花,感到很惊讶,就问自己的女房东:“你们家家户户把花都种在外面,是给大家看的吗”女房东说:“是的。”季羡林也因此知道德国人喜欢把花种在外面的原因——自己的花是给别人看的。

姹紫嫣红的鲜花布满整条大街小巷,就像是花的海洋,德国这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境界真是美好呀!多年以后,当季羡林再次来到德国,就说:“改变是有的,但美丽并没有改变。”季羡林所说的“美丽”,就是指“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高尚品质。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现象。那一次轮到我的朋友值日,我就去帮她扫地,轮到我值日时,她也帮我扫地,这不就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吗还有一次,我把我的书借给一个同学看,等我想向他借时,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借给我。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就是你帮助他,他也帮助你,互帮互助。如果我们的民族也是这样,“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希望大家都明白“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句话的道理,生活中都要互相帮助,每个人都要无私奉献,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美好,我们的祖国才会更加强大。

好看的书读后感篇6

今天预习课文的时候,在课本的精读文章中看到了这篇《自己的花是让别人看的》,被题目所吸引,仔细的阅读了这篇文章。

作者季羡林在德国留学期间,惊讶于德国人对花的喜爱之情,更讶异于他们的花总是摆在窗外,难道自己养的花不该摆放在客厅里、卧室里细细欣赏吗?继续看下去,我找到了答案。

原来,自己的花是让别人看的。

走在街道上,一抬头,就能看到其他人摆在窗前的花儿,整个街道弥漫在浓郁的花香中,闻着花香,赏着花,一天的疲惫和所有的坏心情都烟消云散,人们的步伐都变得轻快了起来。这大概就是德国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品格吧。再仔细想想我们的街道,经常会有人因为一些小小的摩擦吵吵闹闹甚至大打出手,还有夏天弥漫的一股酸臭味,别人有鲜花,我们却有臭水沟。

在我看来,比起德国人,我们应该是更爱花的,我们爱牡丹的雍容富贵,爱梅花的傲寒高洁,爱薄荷的淡淡清香,于是我们把它们当做宝贝一样养在家里,细心呵护,生怕晒着淹着,甚至想藏起来,只给自己欣赏。其实,如果我们也能做到,将美丽的花儿分享给大家,将花香传播给大家,那美丽的花儿就不仅仅是在花盆中了,更是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间,悄悄绽放。

读了这篇文章,我眼中的德国人成了一个个“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智者,是啊,自己的花是让别人看的,分享本身就是一种快乐。

好看的书读后感篇7

最近一段时日,工作上似乎少了很多干劲,冲劲儿,多了些许的懈怠,多了些许的随意。反思自己教学中的言行,决定到书中找寻答案。于是翻开了抽屉里的《心理健康教育》一书,安安静静地读了起来。

细读全文,悉心反思,顿悟:生活像面镜子,你笑它也笑,你哭它也哭;既如此,何不笑对生活呢何不怀着健康的心理朗朗度此生呢利自己,益他人,桃李们也仿佛沐浴在阳光之下,何乐不为呢那么又怎样笑对生活呢

首先,要对工作充满热爱

有这样一句话,不知大家是否也和我一样青睐,每每读起,总有一种别样的喜悦:“工作着是美丽的。”只有对工作充满热爱的人,才会全神贯注于工作,才会少烦恼。换句话说,就是:工作着,心理健康着。读着这句话,希望大家也和我一样具备了一份良好的心境:工作着是美丽的。

如果总是要对现实不满,一副哭丧脸,那你何谈快乐,谈何笑对呢试想,一条鱼儿老是不喜欢水,老觉得自己所赖以生存的水太浑,太冷,太热,太咸等等,这样的一条鱼儿还会有丝毫的快乐吗当然不会有快乐了。它的结局,要么疯狂,要么自尽。因为即便在无人所至的世界里,那里的现实和我们此时此地所处的现实一样,也都是自然而然地存在的,本无所谓完美不完美,都是我们所离不开的现实。既然是离不开,那就只有一个办法:接受现实,热爱现实,笑对现实。你,做到了吗

请坚信,今天是最好的一天。

今天,是现实中与我们最密切的时间。昨天,已经成为过去,留给了记忆;明天,还未来到,它只可以界定于幻想的领域。所以,我要对大家说:过好今天!你,做到了吗不妨我们尝试:接受今天,为今天努力;喜欢今天,为今天喝彩;抓住今天,为今天加油。今天才是最好的一天。不妨继续想想:此刻是最好的一刻,今年是最好的一年,此生是最好的一生。

请按照这样的思路想下去,那就是坚信此地是最好的地方。此地就是每个人生活的空间环境,哪个人能离开一个具体的地方而生存呢所以,请喜欢这个地方,热爱这个地方。你这样想了,明天就要这样去做。你会发现:明天更美好!你会感到:噢,今天的太阳起得真早。今天的太阳好圆好亮。今天的学生真听话。今天的学生真聪明。今天的工作充实而又轻松。今天我的收获真不少……诸如此类。这一天,你定会满载收获和喜悦。

请笑对生活吧!请相信,生活就像一面镜子,你笑对生活,生活就会对你展颜!

  看了《大众哲学》我才真正的了解到其实哲学并没有我们相像中的那么深奥,它就在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大众哲学 读后感 大学生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大众哲学读后感大学生篇一

以前的我总以为哲学是抽象的,是可望而不可即的空中楼阁,而研究哲学更是被我认为是戴着厚厚的眼镜的老学鸠才能做的事。小学的时候就经常听老师说过“人生观”、“世界观”等一些哲学里的术语。可是当时我们就像听天书一样,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对于什么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更是无从知晓。到了中学我们正式开始触到政治课,然而,面对教材哪些专业而晦涩难懂得词语时,我感到的是无比的纠结和烦恼,一句话看上好多遍才能懂更是让我对哲学产生恐惧的心理,并由衷的抵触。

前一段时间有人向我推荐了艾思奇的《大众哲学》,不得不承认,刚一听到要读有关哲学的书,那些痛苦而恐惧的学习哲学的经历顿时于脑海重现。可是看了《大众哲学》我才真正的了解到其实哲学并没有我们相像中的那么深奥,它就在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正如这本书所说“哲学就在人的生活中,每人都有他自己的哲学,本没有什么神秘的,不过因为多数的哲学家都是用高深的词句来谈哲理,所以使一般人反糊涂起来,以为哲学太艰深难解了,没有方法可以和它接近。这种错误的观念,似不能不说是由过去谈哲学的人所造成的。” 他说哲学之所以显得高深,是因为哲学家们故意这样表现,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也许很多哲学家都是为了表现出自己的水平有多高就故意用高深的词句来谈哲理,使一般人很难以理解,这样自然就会感觉哲学很深奥了。

艾思奇作为一位革命战士,著名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在中国现代史上、中国哲学史上、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史上,以及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等方面,其历史地位,应该说巳得到了公认。尽管,作为一个历史人物,他也有自身的弱点和不足,然而这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了他的巨大的历史功绩,也难以取代他的历史地位。 艾思奇并非没有弱点和不足,人无完人。然而,我们同样应当指出的是,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的艾思奇,他的历史地位事实上早在20世纪30年代《大众哲学》时期就已经奠定。以后的年代,作为战士与学者,艾思奇仍然在继续的奋斗中,这是历史,这一段历史已经写进了中国现代史和中国当代史中,也写进了现代和当代哲学史之中了。

我认为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用最通俗的笔法,运用日常谈话的体裁,融化专门的理论,从一件件现实生活中常遇到的事和一句句日常用语中引申出高深的哲学知识。这样,哲学的观点就更容易渗透人们的思想和心灵,使大众的读者不必费很大气力就能够接受,从而让人们真切的体会到哲学就在我们身边。举个例子来说,作者在关于唯心主义的议论中,主观唯心主义的“世界由我心生”,竟然推导出:“父母也是我心生的,不存在的,我也是我心生的”,这就让我们清楚的看到了这句话的错误和荒谬。可是按照以前教材对唯心主义的泛泛解释,我们对唯心主义其实并没有一个透彻的了解,也就无法感受到它的错误所在。以前曾听说过唯心主义最终导向了宗教,可我却不以为然。然而,这个例子生动而形象,我顿时醒悟,原来,唯心真的可以引领人们走向宗教。

那么学习哲学有什么用呢在我看来,哲学不仅是为了看清世界,更是为了改变世界,在改变中更好的看清世界,所以那种认为哲学已发展到极致的理念可以说是可笑而幼稚的,因为哲学和其他科学一样是发展的科学。可是中国有个可怕的倾向,就是把什么都形式化,如政治课。每个学生纯粹的是为了考试而学习政治,其创新从何谈起尤其是哲学。我从前非常讨厌政治课,因为教条式的背诵是我最讨厌的事,填鸭式是教学方式更是令我苦不堪言,可是后来后来在生活中我对哲学有了深深的体会,有了对哲学的思考,从而有了困惑,从而有了学习哲学的欲望。我始终认为学习就是学会思考,我希望中国多一些思考者,实干家,少一些形式主义者。

这本书收到许多读者的好评,我认为其原因第一是紧扣民众最关心的现实政治问题来引发哲学思考。20世纪30、40年代,中国人最关心的政治问题是国家和民族的生死存亡问题。在谈到哲学是人们对于整个世界的根本看法时,艾思奇在谈了“悲观主义、宿命论、唯物主义、享乐主义”的世界观之后,进一步以抗战的“速胜论”、“亡国论”和“持久战”三种不同的“抗战观”来延伸分析“世界观”问题。这本书适应了当时革命的需要,即适应了青年们在外有强敌侵略、内有激烈斗争的条件下,迫切要求科学思想的指导的需要。而当时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才能担当起这一任务。第二是因为他所传播的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 ———辩证唯物主义。科学的世界观是历史观的前提,世界观和历史观是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前提,它把青年引向进步、引向革命是顺理成章的。第三是因为这本书的风格对广大青年产生了强烈的吸引力,使马克思主义能够深入他们的心灵深处,并引导他们以马克思主义来指导自己的行动。而这又同艾思奇同志的为人治学十分相似。他坚持摆事实、讲道理的学风,以理服人而不是以势压人;书中提供了大量日常生活中和科学中的生动活泼的材料并加以深入浅出的分析论证,而不是板着面孔,专门从事抽象的思辨与演绎;语言和概念通俗易懂,而不是深奥晦涩。艾思奇用日常生活的事物来解释哲学原理,例如用“照相机”作比喻来说明“反映论”;用卓别林和希特勒的区别来解释“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原理”,很形象、很直观。

读罢这本书之后我不仅对哲学是什么有了更深的了解,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更是有了一个形象生动的,深入的认识,这不仅能增强我个人的修养,提高我的逻辑性,思辨性,整体性,也坚定了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信念。

此书通俗易懂,每个高深的哲学知识都是从一件件现实生活中常遇到的事和一句句日常用语中引申出来的,用人们熟知的中国历史事例来剖析哲学道理,但其又不失哲学的根本,启发群众自身的感悟来学习哲学。

 大众哲学读后感大学生篇二

作为一名高中时读理科、大学读工科的学生来说,哲学似乎很遥远,深不可测。由于本学期选修林老师的课,老师推荐了这本书,所以我仔细地翻阅了这本书,简洁晓畅的语言、浅显的事例让没有哲学基础的我也能理解。正如这本书所说“哲学就在人的生活中,每人都有他自己的哲学,本没有什么神秘的,不过因为多数的哲学家都是用高深的词句来谈哲理,所以使一般人反糊涂起来,以为哲学太艰深难解了,没有方法可以和它接近。这种错误的观念,似不能不说是由过去谈哲学的人所造成的。” 原来,哲学并不神秘,哲学与我们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哲学思想是人们对于整个世界的根本认识和看法,学习哲学能让我更好地掌握正确的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观。

通读全书,本书第一部分讲述哲学与生活的关系,指出哲学并不神秘。哲学与日常生活的感想有共通点,但同时又有差异。“哲学思想是人们的根本思想,也可以说是人们对于世界一切的根本认识和根本态度。这就是哲学的真面目。”;第二部分讲述从现实生活中人们四种不同世界观谈起,把世界观归结成两大类:观念论和唯物论。指出:“世界上找不到第三类的哲学,即使有,也只是把两类拉连一下,弄得一半是观念论,一半是唯物论,也并不是纯粹的第三种东西。”;第三部分讲述“认识论”,论述唯物主义的可知论。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真理的客观性问题,尤其是强调了实践在认识中的重要意义;第四部分主要讲述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和五大范畴。

看书不能脱离时代背景,这本书从上世纪三十年代一问世就受到人们的热捧,仅在1949年前就印行了32版,作为传播革命思想的读物,吸引了无数爱国青年奔赴延安参加革命。。蒋介石也曾感叹:一本《大众哲学》,冲垮了三民主义的思想防线。更有人将其喻为“一卷书雄百万兵”。我认为其原因第一是因为他所传播的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 ———辩证唯物主义。科学的世界观是历史观的前提,世界观和历史观是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前提,它把青年引向进步、引向革命是顺理成章的。其次是因为这本书适应了当时革命的需要,即适应了青年们在外有强敌侵略、内有激烈斗争的条件下,迫切要求科学思想的指导的需要。第三是因为这本书的学风与文风对青年产生了强烈的吸引力,使他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心悦诚服,愿意以它指导自己的行动。这本书坚持摆事实、讲道理的学风,以理服人而不以势压人;书中提供了大量日常生活中和科学中的生动活泼的材料并加以深入浅出的分析论证,而不是板着面孔,专门从事抽象的思辨与演绎;语言和概念通俗易懂,而不是深奥晦涩。艾思奇用日常生活的事物来解释哲学原理,例如用“照相机”作比喻来说明“反映论”;用卓别林和希特勒的区别来解释“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原理”,很形象、很直观。

读罢这本书之后我不仅对哲学是什么有了更深的了解,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更是有了一个形象生动的,深入的认识,而且能增强我个人的修养,提高我的逻辑性、思辨性、整体性,受益匪浅。哲学在我们日常生产生活中无处不在,与我们生活紧密相连。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更应该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多读书,读好书,正确地应用哲学,辩证地看待问题。

 大众哲学读后感大学生篇三

从前哲学给我的感觉就是太过于深奥,使人太难以理解。小学的时候就经常听老师说过“人生观”、“世界观”等一些哲学里的术语。可是当时我们并没有真正的了解什么是人生观、世界观。慢慢的到了中学我们开始接触到了政治课,当时政治了给我的感觉就是太过于深奥,让人感觉很难理解,有事书中的一句话都要反反复复思考好几遍才能够知道它到底是什么意思。

看了《大众哲学》我才真正的了解到其实哲学并没有我们相像中的那么深奥,它就在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正如这本书所说“哲学就在人的生活中,每人都有他自己的哲学,本没有什么神秘的,不过因为多数的哲学家都是用高深的词句来谈哲理,所以使一般人反糊涂起来,以为哲学太艰深难解了,没有方法可以和它接近。这种错误的观念,似不能不说是由过去谈哲学的人所造成的。” 他说哲学之所以显得高深,是因为哲学家们故意这样表现,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也许很多哲学家都是为了表现出自己的水平有多高就故意用高深的词句来谈哲理,使一般人很难以理解,这样自然就会感觉哲学很深奥了。

《大众哲学》也称《哲学讲话》,是艾思奇在20世纪30年代为通俗宣传马克思主义哲学而写的优秀著作。我觉得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用最通俗的笔法,运用日常谈话的体裁,融化专门的理论,从一件件现实生活中常遇到的事和一句句日常用语中引申出高深的哲学知识。这样使人很易懂,使大众的读者不必费很大气力就能够接受。例如作者在关于唯心主义的议论中,主观唯心主义的“世界由我心生”,竟然推导出:“父母也是我心生的,不存在的,我也是我心生的”,其荒谬性显而易见!以前教科书只教给我们唯心是错误的,但是为何错误曾听说唯心主义最后都会导向宗教,其原因何在现在我找到了答案。

哲学不仅是为了看清世界,更是为了改变世界,在改变中更好的看清世界,所以哲学和其他科学一样是发展的科学。可是中国有个可怕的倾向,就是把什么都形式化,如政治课。其创新从何谈起尤其是哲学。我从前非常讨厌政治课,因为教条式的背诵是我最讨厌的事,可是后来后来在生活中我对哲学有了深深的体会,有了对哲学的思考,从而有了困惑,从而有了学习哲学的欲望。我始终认为学习就是学会思考,我希望中国多一些思考者,实干家,少一些形式主义者。

这本书收到许多读者的好评,我认为其原因第一是因为他所传播的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 ———辩证唯物主义。科学的世界观是历史观的前提,世界观和历史观是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前提,它把青年引向进步、引向革命是顺理成章的。其次是因为这本书适应了当时革命的需要,即适应了青年们在外有强敌侵略、内有激烈斗争的条件下,迫切要求科学思想的指导的需要。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才能担当起这一任务。第三是因为这本书 的学风与文风对青年产生了强烈的吸引力,使他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心悦诚服,愿意以它指导自己的行动。这本书的风格同艾思奇同志的 为人治学十分相似。它坚持摆事实、讲道理的学风,以理服人而不是 以势压人;书中提供了大量日常生活中和科学中的生动活泼的材料并 加以深入浅出的分析论证,而不是板着面孔,专门从事抽象的思辨与演绎;语言和概念通俗易懂,而不是深奥晦涩。

看了这本书我不仅初步知道了什么是哲学,而且它引导我倾向进步,并进一步倾向革命,倾向马克思主义。

此书通俗易懂,每个高深的哲学知识都是从一件件现实生活中常遇到的事和一句句日常用语中引申出来的,但其又不失哲学的根本,很适合作为哲学的入门书。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以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我整理的读者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者读后感范文1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读者》,其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把笑带回家》。

 这篇文章讲了作者那时侯是一个高中生,由于分数不够,要交八千元。那天作者回家,父亲笑者说下岗了,于是,作者非常生气。第二天,父亲找到了工作,晚上回来衣服上都是泥,作者嫌父亲身上脏,就把碗端走了。父亲笑着说这孩子。从此,父亲每天回来都先把衣服换了,再进家门。两个月工程完了,父亲又去找工作,作者生气地说他现在的工作就是找工作,你看他忙活的。最后父亲决定用三轮车拉货挣钱。有一次,作者看到了父亲的三轮车翻了,冰箱坏了,父亲一手摸着冰箱,一手盖住眼睛,作者从来没有见过父亲那么悲伤。于是赶紧回家叫母亲,他们赶到时,父亲已经走了。晚上回家时,父亲象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父亲这种乐观拼搏的精神鼓舞了作者。作者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考上大学,报答父亲。父亲就用三轮车挣够了作者上大学的钱。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遇到事情时,要有种乐观、拼搏的精神。

读者读后感范文2

 《寄小读者》是一本老师推荐给我们看的书。老师对我们说这本书会使我们心灵更加纯洁。于是我便一放学就飞奔书店,迫不及待地买下了这本书。刚打开书,我便被书里的内容深深吸引住了,令我最难忘的是通迅二,我现在还记得内容。

 通迅二讲的是冰心在一个夜晚看书,一只小老鼠从洞里出来,吃着地上的饼干屑,冰心将书打在了它身上,她拿开书时,被小狗虎儿将小老鼠咬死吃掉了。这事过后,冰心无比伤心。

 在通迅二中,我发现:冰心十分善良。也让我明白了一切动物的生命都是宝贵的。我们千万不可以伤害小动物,我们要保护它们,让它们也可以生活得平平安安,快快乐乐。

 《寄小读者》这本书,让我明白并懂得了许多道理。带给了我无数的感动。我非常非常爱看这本《寄小读者》。

读者读后感范文3

 《寄小读者》是我在这个暑假里读的一本好书。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

 这本书是冰心写给小朋友们的一本书。全书的中心主题是“爱”。爱是一种坚定的信念。我体会到了真正的爱,也体会到了冰心写的一句话:“心是冷的,泪是热的;心,凝固了世界;泪,温柔了世界。”

 在生活中爱是我们彼此需要的,也是每个人所必须的。爱在世界中滋生,才会有快乐,才会有幸福的我们。没有了真情实意的膛,也就没也了睛朗的天空;没有了真情实意的爱,就没有我们强大的祖国。爱,可以使一个软弱的人变强;爱,可以使一个无理的人变善良。

读者读后感范文4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寄小读者》,这本书是在我不情愿的情形下去读的。

 当我读到通讯二时,我便被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老鼠大家都知道,而且都很讨厌他们。可是在冰心奶奶笔下的小老鼠却是那么多可爱。

 在一个清闲的春夜,“一只小老鼠,悄悄地从桌子底下出来,慢慢地吃着地上的饼屑。”“它无猜地、坦然地,一边吃着,一边抬头看着我”“四目眼光之中,他怡然地不走,灯影下照见它很小很小,浅灰色的嫩毛,灵便的小身体,一双闪烁的明亮的小眼睛。”

 这就是妙笔生花吧。

 在通讯十二里我看到,“我们是相依为命的。不论你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情,你母亲的心魂,总绕在你的身旁,保护你抚抱你,使你安安稳稳一天一天地过去。”这是冰心奶奶的妈妈写给她的信,让我深深感到“儿行千里母担忧”的心情。

 在通讯十三里看到“白茫茫里,群山都看不见了。急雨打进窗纱,直击着玻璃,从窗隙中渐进来”。这描写都是我平时想写,而又写不出来的句子。

 我很喜欢这本书,冰心奶奶的写作技巧都是我应该学习的。我要好好学习,我也想有一天能写出,像冰心奶奶那样让人爱不释手的文章。

读者读后感范文5

 读到一本好书的感受,有一个词简练而准确,就是“掩卷沉思”。就像看完一场好**,走出影院,心仍停留在银幕上的某个场景;又或者听完一张唱片,关掉机器,依然余音缭绕一样。合上《朗读者》就是这种感受。

 对于《朗读者》,权威的《纽约时报书评》评价说,“感人至深,幽婉隽永,小说跨越国与国之间的樊篱,而直接同人类的心房对话。”

 作者本哈德·施林克文风不华丽、不卖弄,笔触冷静、结构简单,这使《朗读者》庄重却毫不晦涩,严肃又直指人心。《朗读者》的三部分其实分别是三个谜:都是关于那个女主人公、纳粹女看守汉娜的——她的身份之谜、她的认罪之谜、她的自杀之谜,这无疑吸引我们这些异国读者能走进情节去。写侦探小说出生的作者将这些谜一个一个解开,但带给读者并非“恍然大悟”、却是“掩卷沉思”。

 它诉说了这样一个故事:少年伯格15岁那年得了黄疸,在路边呕吐的时候遇到36岁的公共汽车售票员汉娜,汉娜把他带回家。这以后,他们开始交往,读书。

 汉娜经常会有一些令伯格不解的举动,直到有一天,她突然从汉堡消失了。伯格再次见到汉娜时,是作为法律系大学生参加法庭实习,而面对面站着的汉娜,是接受审判的纳粹战犯。原来,汉娜曾当过集中营的女看守。伯格渐渐明白了一个秘密:汉娜不识字,所以她要伯格读书给她听,所以她有那些奇怪的举动。更重要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尊严,掩盖这个她认为是羞耻的秘密,汉娜放弃了提升职位的机会,去做女看守——这是不需要识字的。她甚至为了避免遭遇辨认笔迹这样可能使秘密暴露的事情,而承认罪行都是自己干的。伯格在揭示真相以解救汉娜和维护汉娜尊严间挣扎了很久,汉娜最终入狱了。

 一段时间以后,伯格继续给她寄读书的磁带,汉娜竟然渐渐在狱中学会写字,经常写些字条给伯格。伯格从未回过只言片语。这期间他结了婚,又离了婚。有一天,女监狱长打电话给伯格,说汉娜刑期将满,他们注意到伯格是唯一与她联系的人,请伯格接她出狱。伯格去见了汉娜,原先健壮美丽的妇人已老,伯格瞬间流露的惊诧和失望被汉娜捕捉到了。在汉娜出狱前一天,伯格决定去接她出狱。然而他见到的只是情人苍老的尸体。就在出狱的那天清晨,汉娜自杀了。

 《朗读者》是本复杂的小说,我相信读完它的每个人对它的“沉思”也是复杂的,这起码包含理性与感性两面。这是一部关于历史与个人、情欲与道德、爱与罪的小说,这些东西统统被压在小说叙述者、主人公米夏的身上,当这些东西无法抛弃、无法剥离、无法逃避的时候,它带来的感动无疑也是相当沉重的。现在有一个词常被引用,叫“历史的人质”。而《朗读者》告诉我们,这个词汇远比我们想象中要复杂的多。虽然我说这本书的两个层面和我这个“异国读者”有些“隔”,但是类似的历史、类似的境遇,在我们这个“异国”绝非没有,然而我们这里似乎缺乏这样“直面历史”的作品,甚至在近来的影视和图书里,仅仅剩下一些“怀恋”了。如果这本书仍能关乎我们自己的话,大概就是这点感慨和惋惜。

 在《朗读者》的谜中,无疑汉娜的认罪之谜最令人费解。一个女人在战争期间放弃自己安定的生活、入伍做了集中营女看守;继而又在审判期间放弃自己辩护的权益、宁愿认罪被判无期徒刑,这一切仅仅是因为要掩盖自己是文盲,不认识字而已!施林克用这个多少有些奇崛的故事文本,告诉我们虽然罪行是无可争辩的、但是对于犯罪者是无法简单判定的。对于个人与历史的关系,《朗读者》做出了这样一种值得警醒的反思。而在这部小说的后两部分,我们接触到最多的词汇,是“麻木”二字,在汉娜一案中:审判者是麻木的;旁听者是麻木的;甚至证人——集中营的幸存者也是麻木的。反而倒只有汉娜这个站在被告席上的人表现出丰富的性格:时而倔犟、时而骄傲、甚至有些天真——尤其是她反问法官(只有职业表情的人)“换了您会怎么做呢?”,这无疑是对自认是无罪的人、自认是正义者的拷问。在我看来,这句拷问,就是《朗读者》的核心。

 当然,任何一种简单读解《朗读者》的可能性都是不存在的,它本身的多义,是它的吸引力之一。我相信每一个读它的人掩卷之后的沉思都将是不同的,实际上对这本书的阅读体验和读者个人的历史应该是有相当联系的。但是在“爱情”这个层面上的感动,普天下都有着同一性。《朗读者》写的爱情,毫不讳言是包裹着情欲的,是关乎身体的。

 虽然“朗读”对于汉娜的意味极为复杂,但这无疑是这段爱情在米夏心中得以延续的重要动力。据说,《朗读者》要被拍成**,其实所有读过这本书的人,肯定在心中对汉娜已经有许多形象的投射。按米夏的话来说“她有很多写照”:比如在厨房拉上长筒袜、骑着车奔驰时裙边在车子带起的风中佩服、站在书架前手指滑过书脊,等等。这是这本小说最感性的地方,在初恋结束之后,对那些“写照”的怀念——尤其是对于有“负罪感”的恋人来说,那些在分离之后,那些画面、那些气味、那些场景、那些话语,当你在心头又和它们不期而遇的时候,无疑会令魂魄为之一颤。或许也可以说,正是他们之间的情感令读者“魂魄为之一颤”,从而更加深了对这本小说政治性的反思。

 朗读者不同的声音会产生不同的声效与场景,一切,都是造化。一切都结束了吗?汉娜问伯格。一切都结束了,离开了监狱,汉娜再也不会收到录音带了,也不会有人来探望她,她心中仅存的一点温情都将消散开去,在就要回到活生生的现实生活中来之前的某个日子,她选择了结束自己66岁的生命。而对于自己那个卑微的秘密,伯格始终也没有说出去。

 作者本哈根说:“人不因为曾做罪恶的事而完全是魔鬼。”一个集中营的女看守带给我的有岂是我的几句庸俗的语言可以说清的。

 这是一部关于“爱、羞耻、谎言、正义”的书,一个女人,用一生去守护她是“文盲”的秘密,一个男人用下半生去弥补他内心“正义”的缺失。

 《朗读者》给我们心中那个不能说出的秘密,给我们心中至今还爱着的那个人,那些初始的美好,那些第一次爱上的人,那些第一次被秘密憋哭的人。

 有秘密。每个人。

 有爱着的人,每个人。

读者读后感范文6

 “通讯七”是作者描写离开家乡远游他乡的所见所闻。

 上半篇写了远行的人们带着离愁离别亲人时的心情和场面,巧妙地把情融入景中,作者把海上见到的景色如画一般的展现在人们眼前,可作者还是恨自己不会绘画,不能把这美丽的景色充分的分享给她心目中的小“上帝”。

 船抵神户已是夜晚,许多的人陆续上岸,因天太晚,她独自一人登上最高层,望着岸上灯火辉煌,天上微月的光,和星光,岸上的灯光,无声相映?舟中寂静,不由得思念起她和家人在北京时的情景。因过分思念家人,作者不得不搁下手中的笔。这半篇充分表达了作者离家后的真实情感。

 下半篇作者多处用拟人的手法巧妙地描写了他乡的美丽景色,时近两月,人已在千里之外,可她没有忘记生她养她的祖国、没有忘记她亲爱的小朋友们,她千方百计的抽出时间,把自己在旅游中的见闻写出来分享给小朋友。

 她的这种精神可嘉、可嘉!

读者读后感范文7

 这本书主要是以两个小小的日记为例子,告诉我们如何提高写作能力。我把这个主要内容分成三点:

 第一点是:“他总是专心的听讲,笔记也记得很好。”我读到这里,不由得想起了我自己:我上课的时候,总是控制不住自己,老要和别人说说话,有时还玩一会儿小东西。那笔记就更不用说了,老师要求抄的我就随便抄点,不要求抄的我连看也不看,怪不得我的作文进步不大。我暗自下了决心,一定要改掉这些坏毛病,专心听讲,从课文中学习好的写作方法。

 第二点是:“他尤其喜欢读书,辅导员和教师介绍过的书刊,他总是读得很仔细。”多读课外书,积攒词语才能写好作文。这一点我是有体会的,我虽然课外书读得也很多,但总是读得很快,只注意了故事情节,而不注意记忆书里的优美词语,所以老师的评语中总是写着“词语不丰富”。可我的姐姐却和我恰恰相反,她也喜欢读课外书,而且读得很仔细,她还特别爱看词语丰富,对自己写作有帮助的书籍。像《优秀作文选》之类的书啊,她读得可多了。每次到家,我看她的作文评语中总是写着“词语丰富、语言生动”。相比之下,我比姐姐差远了。以后,我在看课外书时,一定要注意积累词语。

 第三点是:“你们现在的语文课本,里面有很多思维性很强的,写得很好的故事和诗歌。”我读到这里,回忆了一下,我们的课文里几乎都是思维性很强的,写得很好的故事和诗歌。我不由得想到,解放前的穷苦孩子多可怜呀,他们渴望读书,可是连书都没有,怎么读呀!有的地方日本人还强迫中国孩子读日本文字的书。高玉宝想上学却只能是梦想。相比之下,我生在这么好的条件下,既有老师辅导,又有家长关心,可我为什么不好好抓紧现在的有利条件认真读书呢?我读完这本书后,下决心一定要像冰心奶奶说的那个孩子一样,上课专心听讲,多看好的课外书,做一个有理想、有文化的新世纪的接班人。

读者读后感范文8

 说起《读者》,感触颇多,也忘记从什么开始喜欢的,我们家最初是老公介绍说《读者》这本书不错,之后女儿也喜欢上了这本书,我是我们家最后一名喜欢这本书的,也不知道从什么开始购买,大约2-3年了吧,从未间断过。而且女儿还常把《读者》进行整理,并提出要求:看过后不能乱放,应该放回原处。

 我现在的业余生活,除了上网,怕就是看《读者》了,总喜欢把几本《读者》放在枕边,睡觉前总乐意去翻看几页,然后进入梦想。很多情况它解决了我入眠难的问题,更让我感触的是它其中的内容哲理性很强,耐人寻味,它还有一个特点是篇幅短小,启人深思,充满了智慧与灵性,看到感动之处有时深夜都想爬起来把文章敲到我博客日志的冲动。它能给人一种无痕的教育。

 最近20xx年第3期上有一篇《对年迈的父母,我们该问的8个问题》,那8个问题分别是:1、跟我说说您的父母或祖父母好吗?2、能跟我分享一下您小时候的故事吗?3、能说说我小时候的事情么?4、您最想给我什么样的建议呢?5、什么事让您最幸福、最骄傲?6、您最大的遗憾是什么?如果有机会,您会怎么做?7、哪件事对您影响最大?8、您百年之后我们该怎么做?说起这8个问题来,其实也不难,但不知道为什么让我给母亲说出来却不是一件易事,我也许近几年与母亲交流的太少了吧。就本文来说,我的理解是除了问这几个问题之外,告诉人们一个道理:就是要时常跟父母沟通、交流,有一首《常回家看看》歌里的歌词说的好,一旦有时间了就常回家看看,哪怕是打打电话说说话,一句不长的祝福语也会让父母感动,父母不会要求我们做多大贡献,只为求得平平安安,团团圆圆。看到这篇文章,利用这假期时间立即动身回家,尽可能的与母亲多聚几日,相互说说母女间的悄悄话。再有5天就是母亲七十大寿,在这里也祝愿母亲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快快乐乐地渡过每一天!

 我看到《读者》里有这样一篇文章《你的儿女,其实不是你的儿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在你身旁,却并不属于你。你可以给予他们的是你的爱,却不是你的想法,————你可以庇护的是他们的身体,却不是他们的灵魂,——-你可以拼尽全力,变得像他们一样,却不要让他们变得和你一样————”同时在对待子女教育的问题上,我们多多少少会出现一些类同。比如,我们总盼望着孩子稳当、听话、才艺方面学得更多。今年寒假里,我总见女儿上网、电纸书上看小说,怕女儿将来缺乏必备的生活经验,于是,我就让女儿帮我擀饺子皮,没想到女儿做得非常好,擀得圆圆、大小也正合适。女儿什么时候学会的,我不知道,跟谁学会的,我也不知道,其实我在这里也不是想夸自己的女儿,而是从这篇文章里让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孩子们都有自己的思想,我们可以管他们吃穿,但千万不要去强行左右孩子的行为,在孩子的人生道路上去正确地引导他们,却不要让他们一定按照我们的想法去执行。现在的孩子学习的途径很多很多,我觉得当我们看到孩子有好的行为有及时的夸奖就很好了,当然这也只是对稍微偏大一点的孩子来说。

 《读者》最大的优点就是它的内容我们大部分都能看懂,它的内容大多都贴切我们的生活,它讲了一个又一个真人真事以及真情,它可以让我得到一些启示、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所以今年我又定购了《读者》,它是我的伙伴、伴我渡过一段又一段的休息时间,它不仅仅滋润着我的心田,也充实了我的大脑,让我在无聊之际心灵上有了一丝丝寄托。我想把它们订在一起避免流失,却又怕阅读起来不便,想把它们随身携带,又怕它们被我弄得褶皱不堪,所以只好放在枕边,随时可以欣赏翻阅,同时也可以随时放在铺下将它们压平,以期它们有更高的价值。

读者读后感范文9

 央视刚刚播毕的第二季《中国诗词大会》,在春节期间引爆了观众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大讨论,也让担任嘉宾的董卿再次火了。日前,央视推出又一文化综艺新作《朗读者》,董卿首次担任制作人,该节目本周六(2月18日)起将在CCTV—1、CCTV—3黄金时段联合播出。

 董卿说:“《朗读者》就是朗读的人,在我看来可以分为两部分来理解,朗读是传播文字,而人就是展示生命”从日前的发布会现场播放的节目片段看,《朗读者》的朗读内容包罗万象,有著名翻译家许渊冲的弟子们用中英法文为他朗读的文学经典,也有来自成都“鲜花山谷”的丈夫为妻子献上感人至深的《朱生豪情书》诗词;有贾老师《写给母亲》这类表达集体记忆和大众情感的作品,也有如柳传志写给儿子婚礼讲话的个人感受。饱含情感的朗读形成情绪的磁场,能够给观众强烈的代入感和共鸣。

 目前,节目已经邀请到了不少嘉宾参与朗读,包括濮存昕、许渊冲、斯琴高娃、王学圻等。在来到《朗读者》之前,每位嘉宾都有自己的社会角色,而《朗读者》要呈现出他们作为“情感人”的一面。比如柳传志是著名的企业家,但《朗读者》中他的身份却是一名再普通不过的父亲,他要朗读在儿子婚礼上的讲话;世界环球**张梓琳在节目中会给女儿读出刘瑜写给孩子的《愿你慢慢长大》。

读者读后感范文10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寄小读者》的书。相信大家对这本书应该不陌生,对了!其实这就是冰心写的一篇十分有名的书。

 书中的内容只要看一下书名就可以知道了,就是把冰心从小到大的生活用写信的格式给我们看。这本书记录了冰心一生中发生的种种事情,如走在意大利的京城——罗马、意大利西海岸的那坡里城、冰心那慈祥的母亲去世等等。

 然而,就是这么多的事情,让我明白了一些人生的哲理。我们亲爱的祖国,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变化是翻天覆地的从一开始的败到现在的国泰民安,都是用无数战士的鲜血换来的!我们是幸福的,有多少美好的日子等着我们来过,更有多少伟大的事业等着我们去做啊!

 外面的世界是广阔的,哪儿有美丽的鲜花、挺拔的大树、强大的部队所以,我们不能做井底之蛙!应该勇敢得去面对每一个困难,心中还得有一个远大的目标,然后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地走。我们一定要坚持不懈,长大以后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让我们的祖国变得更加强大!

 最后希望大家也能买一本《寄小读者》,细细地品味一下这本书的内容。

书名:《大众传播效果研究的里程碑》

读后感:首先这本书是国外新闻与传播专业的经典教材,读起来很生动,一点也不枯燥。这本书介绍了传播学发展过程中的十四个里程碑,这十四个里程碑基本描绘了大众传播研究走过的"学术路线图"。通过对这些里程碑的阅读,我这个跨专业学生对传播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另外我也发现,国外的教材比中国的教材更开放,更生动。

我想简单介绍下这些里程碑。首先,在1938年的美国,广播公司播出了一段以火星人入侵地球为内容的广播。在声称了此内容为虚构的情况下,还是造成了一场大的恐慌,在当时的年代,广播作为可靠的新闻来源,同时很多人是换台收听等原因,除了极少数,性格冷静,学历较高的人以外,很多人把这当成了事实,也造成了不小的损失。由此研究者发现了广播具有的巨大影响力,根据选择性影响的观点,受众收到的影响由个体差异造成,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收到了影响儿另外的人没有的原因。其次是美国1940年的重要的总统大选。研究者研究了大众传媒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媒体宣传的影响有:激活、加强、改变人们的意愿,还提出一个假设,那些内向的人群中,更多的是受到了朋友、亲属、熟人的影响。这次研究的收获是专家们意识到媒体的影响并非无所不能以及人际传播的重要性。还有对日间广播连续剧的研究。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日间广播剧风靡一时,研究者经过这次研究发现喜爱广播连续剧的主要是家庭妇女,并且她们的学历较低,对公众事件的关心程度较低。研究人员发现,爱观看的人可以从中得到满足,包括感情释放,愿望的想象,解决生活问题的有用建议,这体现了"使用与满足理论"。再举一个例子,利用**来说服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美国士兵。美国在珍珠港被偷袭的情况下仓皇参加二战,为了加强年轻士兵的参与度,长官决定使用**来教育士兵勇敢参战。通过对士兵播放几部**,来研究这种方式的效果发现,**的传播可以在短时间内让大多数人了解事实,但**的说服效果有限,有些士兵仅仅是因为友情参战,受众的个体差异对大众传播的效果有很大影响,社会关系也有影响,这说明大众传播并非如魔弹论的描述般神奇。

这本书还有多个里程碑,体现了大众传播近几十年来的发展,走向成熟,科学。读了这本书让我对研究大众传播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大众传播的科学的研究方法有了了解,我们原来可以通过各种实验来研究大众传播,大众传播并非那么枯燥,在学习中充满了乐趣,也使我明白,大众传播媒介并非完美无缺,但他的力量也是巨大的。

读一本书的读后感作文范文 篇1

 地球是一个非常奇妙的星球,在地球中生存着各种各样、多种多样的生物。它们之中隐藏着许多的奥秘,使我有时觉得生物是一种难以琢磨,难懂的东西。直到最近看了一本名叫《科学探索者》的书后,这才让我明白了许多·····

 我看这本书是在三月的时候,那时去书店买书,无意之间就看到了这本书,因为好奇,就买了下来,没想到这本书还真是对我受益匪浅啊!

 起先买来的时候,觉得不会太好看。有一次,拿着这本书随便翻了几页,就被里面的内容所吸引了,我觉得很好看,便开始认认真真的看了起来。

 我看的是《科学探索者之地表的演变》,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节就是:“地球的历史”。在这节中主要讲的是:古代时期发生了哪些事情,中生代发生了些什么,许多世纪的动物是怎样进化而来的历史——世界上最早的鸟,始祖鸟以及它的介绍······还有各世纪的生物,都进行了说明,还附着。这些加文字不仅让我们知道了个个世纪中的生物的样子,还让我们知道了它的介绍······如:无颚鱼类、二齿兽、始祖鸟······都让我知道、认识了以前世纪中的生物,让我知道了这世界原来如此奇妙、地球原来是由灰尘、岩石、冰块组成的······

读一本书的读后感作文范文 篇2

 自从我爱上阅读以来,印象最深的是我阅读过的《只追前一名》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

 这本书讲述的是:有一个小女孩,她从小就长得十分瘦弱,每次上体育课只要跑步,她总是跑最后一名。这让小女孩感到非常沮丧,甚至开始憎恶起这门课来。但是小女孩的妈妈语重心长地安慰她:孩子,你记住,下一次你的目标是只追前一名。从此小女孩记住了妈妈的话,每一次跑步她都这样做,逐渐从倒数第一名到倒数第二名到倒数第三名到一个学期还没有结束,小女孩的跑步成绩就到了中等,小女孩尝到了跑步的甜头,于是在学习上也立刻贯彻起来。她每一次都将超过自己前一名的同学作为目标,学习成绩也越来越好了。她就是朱成,刷新哈佛校史的中国女孩。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想到自己在体育课上的表现。其实我也很害怕上体育课,只要体育老师一喊跑步,我就会非常紧张,也总是跑倒数几名,所以我也很讨厌上体育课。尤其是学校开运动会时害怕自己的参加会给班级拖后腿,但是读了这个故事后我记住了小女孩的妈妈说的话,每次跑步都只追我前面的那一位同学。在学习方面我也牢记这个方法,渐渐的,我的成绩有了提升。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是:当我们对远大的目标没有信心时,不妨将大目标分解成一个个小目标,让每一个小目标激励我们前进,这样我们就会有更大的信心一步步走向成功。

读一本书的读后感作文范文 篇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像一盏灯,照亮我们前方的路。它像是座桥,连接了彼此的岸。它像一片白帆,推动人生才更精彩。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动物小说《我的动物朋友》。这本书是由新雷出版社出版的。作者是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作者写的每本书我都挺喜欢的。比如《狼王梦》、《保姆蛇》、《最后一头战象》、《七匹狼》但我最喜欢作者的《我的动物朋友》。每篇文章都含有深厚的感情让人感动的泪流满面。这些故事都是作者的亲身经历。作者本人也很善良,曾救助过很多动物。

 记得一天的周二晚上,我到阅览室值日,偶然看到了一本沈石溪写的小说《我的动物朋友》,便兴奋的拿起来看了看,虽然书里字多、图少、颜色单调,但是内容丰富多彩。让我看的津津有味。开头第一篇文章写的是作者去姥姥家过生日姥姥送了一只小白兔给作者做生日礼物。作者回了家,很疼爱这只小兔子,给他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汤圆。有一次作者要被一只大狼狗咬时,汤圆马上冲上去保护作者,最后大狼狗死了,作者安全了,居民纷纷跑过来。但汤圆去变成了一只得了狂犬病的兔子。我这样总结成了一小段,不过生动也不是原文。听了我的介绍,如果你想看就去买或者借,《我的动物朋友》我看十倍这篇文章深深地感动了,希望你也会喜欢。

 这就是我向大家推荐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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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书的读后感作文范文 篇4

 最近,我读了一本著名探险故事书,它便是史帝文生所著的《金银岛》了。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杰夫。何金斯是一个小男孩,他渴望并且热衷於出海寻宝。有一次,他到了金银岛寻宝,与海盗、水手打交道,亲身体验到船员之间真诚、忠实、虚伪、残暴的种种现象,目睹了一幕幕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

 读了这本探险故事,使我感触良多。主人翁杰夫。何金斯原是一个胆孝害羞的孩子。父亲去世后,他便开始了探险。在探险之旅中,初时杰夫只是一个船舱裏的服务生,但他却勇於与敌人搏斗,后来更从海盗手中夺回大船,并自命为新任船长。虽然杰夫。何金斯经常易於冲动,但他所表现出来的非凡勇气和过人胆识,足以令我佩服不已。杰夫。何金斯凭著勇气与胆识,由一个胆小怕事的小男孩变成一位夺回大船的英雄。而我们有时遇到难题,便自乱阵脚,不努力探讨解决的办法。试想想,若我们也有杰夫那种勇於尝试和敢於探索的精神,许多难题不是都能迎刃而解吗

 在故事结尾,杰夫返航后,并没提到他分到多少财宝,他反而发誓再也不去寻宝了。还时常受到噩梦困扰,梦见大海和金币。金币令杰夫做噩梦,而不是富贵梦;一味追求物质的满足,最终只是徒劳;贪婪和欲望永远不会带来美好的生活。如果人人都明白这个道理,恐怕便不会发生一些野心家为争夺名利而不择手段的事情了。

 在幼儿园时,看的是连环画《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个传奇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我还明白了俗语“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

 打,一个愿挨。”、“肚子在唱空城计。”……的含义。

 在中低年级,我看的是青少版的《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篇长篇历史小说,它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更让我记着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胆狭义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抬棺上战的庞德、阴险狡诈的曹操、软弱无能的刘禅……

 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著《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空城计、妙锦斩魏延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可他也并非神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也被降职。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凡夫俗子。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苛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的失利而灰心气馁,更不应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人无完人,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改进的地方。

 而我喜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随着我的成长,每次研读《三国演义》都有不同感受,《三国演义》真是伴我成长的一本好书。

读一本书的读后感作文范文 篇5

 《如何阅读一本书》读后感800字:

 退伍后我踏上了工作岗位,一晃十几年过去了,什么都好像改变了,又似乎什么都没有变。读书这个东西对我来说就好像是一个家住远方的战友,虽然偶尔能想起但却又不常联系。从以前热闹喧哗到现在渐行渐远,什么时候、什么原因我们之间产生那么远沟壑?说实话我自己真的不知道。偶然之间碰到一位良师在给我上课的时候谈及如何阅读以及阅读的益处我才感觉到真的好像很久没有捧起一本书,在阅读中获取知识和灵感更是无从谈起。

 良师在上课之中推荐了一本《如何阅读一本书》,这个可真是我需要的,既然要拾起那就从头开始,从如何阅读开始。我这个人读书习惯和我打乒乓的习惯一样,快、急、躁。一本字典厚的《三国演义》我竟是能5天从桃园结义看到了三国归晋,里面的内容细节的理解就不言而喻了。但这次既然诚心诚意的静下心要去看《如何阅读一本书》我也是颇费功夫,甚至带着一点仪式感的打开快递并叮嘱儿子一起看,并不准其将书带进厕所,一是怕捧书久坐对身体不好,但主要是嫌弃那污秽之气染坏了这书香之风。

 其实在提笔写读书感悟的时候这本书我还是没有全部看完,我也不准备为写感悟去加班加点、或者一目十行的去看完它,因为这于我的初衷不符。在阅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认为,小学、初中9年的学习生涯,应该把绝大多数的阅读本领学会了。读完这本书,我才知道,中国的九年义务教育的学习仅仅能达到阅读的第一层次,那就是基础阅读。作者认为,阅读可分四个层次,分别是基础阅读、检视阅读、分析阅读和主题阅读。而基础阅读又分四个阶段,分别是阅读准备阶段、会学习读一些简单读物阶段、快速建立字汇能力阶段、精练与增进前面技巧阶段。回想自己的阅读,似乎一直在阅读的第一层次基础阅读上徘徊,用作者的话来说,还没真正进入阅读的层次,所以总觉得自己没什么提高。我是这样的感觉,我想一定也会有很多的人与我有同感,看来阅读是无止境的,真的得好好修炼,才能进入阅读的更高层次,也才能真正体会到阅读带来的进步。

 我是觉得当然世上很多书是不必也不配用这种方法去读的。只有那些值得一而再再而三重读的经典,若不如此这般,按作者的说法就属于暴殄天物了。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发就是读得多就不一定是读得好。有些书必须要精读,即使读不懂,也要找到自己能找到的切入点来坚持下去愉快阅读。有了这点启示,我心中泛起一个念头“阅读!我王慧伟又回来了”!

读一本书的读后感作文范文 篇6

 在我们的身边,总有一道和谐的光照耀着我们,让我们感到幸福。只要我们放眼看世界,就会到处发现“和谐’这两个音符。

 《走进和谐的春天》这本书中的故事让我感动。其中,第3单元的故事屋中《一个人感动一座城市》最让我记忆犹新了。故事主要讲某部一位军官孟祥斌,正与前来探亲的妻子女儿走在路上。忽然,听到有人喊:“有人跳河了!”情急之下,没来得及与妻子打招呼,甩掉外套,跳下了10米大桥。眼看那女子就要沉入水底,他抓住女子往岸游。这时有人也来帮忙……但当女子救起之后,他已不在人世了……这个动人的故事,就让东风将它传遍中国……

 10月7日凌晨4点,台风“罗莎“突然袭来,在乡村医院的产房里有一位产妇难产。那家医院并没有进行手术,上级医院一接到电话就立刻顶着风,冒着雨赶到几十里外的乡村医院,立刻为那位产妇实行了剖腹产手术。由于手术及时,是这位产妇脱离了危险,而且还产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6斤多重的男婴呢!

 还有龙游县塔石乡豆腐王村的村民们发现村里的水受污染了,就大胆地写了一封信给省长,让政府引起了重视,解决了问题。

 其实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事例:你看那些创造整洁环境的环卫工人,不管酷暑寒冬,不管暴风骤雨还是大雪纷飞,依然可以看到他们勤勤恳恳、一丝不苟、任劳任怨地工作。爸爸也一样,不管是烈日炎炎,还是寒风刺骨,他总是忍着脚痛,为人民的和谐而工作。他们的尽心尽职中让我们感受到和谐就在我们身边。

 只要我们善于观察,善于发现,和谐就在我身边。如果全世界得人都奉献出一滴和谐的雨滴,那么将下起和谐之雨,在和谐之雨的灌溉下,地球将充满和谐之气。和谐的雨滴敲打着树叶发出声音你看,就连天上的神仙都在悄悄地倾听这和谐动人的乐章,为人间有如此美妙的天簌之音而折服,这真是“和谐人间”,让神仙也羡慕。

读一本书的读后感作文范文 篇7

 一览前路一往无前

 望向窗外,天空早已灰蒙蒙一片,大有一种风雨欲来的架势,让人不由心烦。

 “喂,快过来啦,快来训练。我停下已经快要飞出窗外的思绪,理了理衣服。“这就来。”我大声回道。这位是我们队的队长。我显得有些紧张,比赛是第一次参如,人也是第一次见,于是我拍了拍身上并不存在的灰,要参加比赛了啊,我显得迷茫又无措起来

 记得《撒野》书中的桥段,书中看似平凡顽固的主人公,在“钢厂小霸王”的带领下走向了新的人生,我也会成功吗我不由的发问。可是我却从本想过训练是这么苦,这么苦,几次模考失利,让我内心焦虑我不由的哭了起来,却被队长毫不留情的骂了,我愣住了站在原地。

 这让我想起了书中一段内容,主人公因为家人的原因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无奈留在这个不发达的地方,自己的梦想也是显得格格不入,而另一个主人公一直鼓励他,却也只能引导他做出决定,纠结与痛苦并织。看到自己的朋友如此而又无能为力,他很无奈,他们最终产生了矛盾。

 我至今记得那首歌的歌词。我想抬头暖阳春草,你给我简单拥抱。我想踩碎了迷茫,走过时光,睁开眼你就会看到。

 我希望,睁开眼,你就会看到不一样的我,一个历经困难向阳而来的我!

 那次,将我骂醒,你似主人公一般引领我走向前方的路。书中两个主人公的感情让我感动,他们相互救赎。成为了各自人生中不可忽视的引路灯,而他们跟着光走,困难历尽,成为对方生命中的唯一。

 我望着两个少年徒手摘星,眼中光亮却比天上星亮,也是他们让对方一览前路,从此一往无前。

读一本书的读后感作文范文 篇8

 我从中学到的一些道理:

 慎读书

 在开始读一本书之前,你应该先决定自己读什么样的书,你的读书目的又是什么,谨慎的挑选你所要仔细阅读的每一本书。

 读书不同于**、戏剧等其他文化生活。一本书无论他的质量如何,在你仔细读过之后,其中的思想会或多或少的影响你的世界观,从而对你未来接受新的知识形成一定的障碍。我认为这才是你读坏书(或者说不适合你的书)真正的成本,而不是大众所认为的你花在阅读这本书上的时间和购买本书花的金钱。

 挑选标准和方式:

 你应该去当地最大的书店或者图书馆,用本书中提到的检视阅读方法来快速找出你所需要阅读的书。随着网络化生活的普及,豆瓣这样的书评网站也可以帮忙你挑选出适合你的书;朋友的推荐也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但是一定要经过你的检验标准;你应该用千万分的小心来提防那些所谓的畅销书,这些往往是不适合你的或者是一些理论肤浅的书。阅读你所感兴趣领域中的那些经过时间考验的常销书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名著是另外一个需要你提防的陷阱,虽然名著往往也是常销书,但是大部分人阅读名著的促使动力往往是名著本身(我们从小被教育要阅读名著),而不是你是否适合读这本书;另外,随着时代的进步,有些名著往往只有历史价值,而无实用价值,这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精读书

 在读完本书后,以后我的读书计划应该是:

 一本书应该至少读2-3遍。第一次用很快的、不间断的速度读完,在我认为重要的文字段落下面划线;然后马上用比较慢的速度再重读一遍,在我认为重要的章节反复细读,中间要做读书笔记,可以尝试去提出几个问题,可以不时的去查一下其他的资料来检验本书的理论,最后要判断这本书对我到底有多大用处,是否值得重读;如果本书值得读第三遍,那么1-2个月后,我会先对照着读书笔记,用一段时间来回忆这本书到底讲了什么,那时候还能够记起来的东西才是我真正学会的。然后再速读一遍本书,看看我还有什么地方是遗漏的。

 如此一来,我大概就可以回答《如何阅读一本书》中对一个主动阅读者提出的几个问题:

 1整体来说,这本书到底在谈些什么

 2作者细部说了什么,怎么说的

 3这本书说得有道理吗是全部有道理,还是部分有道理

 4这本书跟你有什么关系

 反复读好书并学以致用

 什么是真正的好书,每个人对此都有不同的定义。本书在第二十一章-阅读与心智的成长给出了一个粗略的定义:好书是可以与你的心智一直成长的书。你最初阅读好书的时候,这本书的层次就远超过你,现在你重读时仍然超过你,未来很可能也一直超过你。这样的书很少,不会多于100本,就算你放宽一点标准,这样的书也不会多于500本。

 对于此类好书,我们需要做的不仅仅是反复阅读,更加重要的是需要将从中学到并认同的东西主动地尝试着运用到实践中去,这才是读书的终极目的。知行合一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知道不去做,等于不知道。

 本书的一些缺陷

 和大多数西方书籍一样,这本书虽然整体架构很不错,但是行文啰嗦(让我想起《长尾理论》)。大部分精华其实用2页纸就可以说完,并且80%以上的精华集中在第一篇中,后面几篇只是基于第一篇理论的展开。举的例子由于文化差异,所以并不能很好的为东方读者所吸收。

《情史失踪者》是一本由阿乙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600元,页数:212,文章吧我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情史失踪者》读后感(一):漫长的梦呓

阿乙的小说就像一场漫长阴暗的梦呓。

我没看过阿乙之前的作品,故不知道是因为他的风格就是这样,还是因为他将身处在病中时阴暗的湿气渗入到小说中。阿乙故事中的人物总是身处小镇或穷乡僻壤,先告诉你他们惨死或悲惨的结局,后面再以光怪陆离的气氛娓娓道来事情发展的经过。故事人物总是远离现代社会,用一些很奇怪的方式去处理生活中的欲望和矛盾,他们浅薄野蛮无情与不可理喻,是现代人根本不想去触碰的角落。

从小说的趣味性上看,这种梦呓式的风格是没有多大的趣味性的。有些故事让我觉得不知所言,注意力涣散。但一旦潜入这个故事之后,便会被里面紧张诡吊的气氛吸引,比如开篇的《肥鸭》,老妪开始走上大街闹开始,就孕育着风暴;以及《作家的敌人》,主人公后半部分的心里描写的确让人非常过瘾。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这是一种远离大众阅读趣味的作品,加之扉页「尽量多地表现」的引言来看,这本小说更像是一个文学上的自我探索。按照冯唐的话说,是「探索汉语的可能性」。

说到表现,阿乙的文字给我的感觉是惊人的写实和不解。我一直觉得,在一个写作者笔下,百无禁忌,写作者是造物者,是上帝,是信马由缰佛挡杀佛的神。某些东西以常人的精神力量是无法驾驭的,更别说缔造了。举例而言,《永生之城》里写老妪自刎,我们先自我思考一下,自刎会怎么写?比如:

「她颤巍巍地抬起那把刀,似乎是深吸一口气,猛地割下去,远远不够,再割下去,鲜血飞溅到身后的白墙上炸裂开来。」

这是我写的,没细节,没感觉,没什么意思。

然而阿乙写的让我两次合上书,太血腥了,受不了,但又被迷住了,再看一遍:

「她翻出一把生着黄锈的红塑料柄切肉刀,看了好一会儿,就像在判断是不是自己家的东西一样。她用食指的最上一截抚摸刃口的锯齿,然后对着脖颈一把割去。割一把稻草,割一把麦子那样,她反复地割着自己,不得要领地割着,知道终于划破大动脉鲜血,像早上升起的国旗,被卫兵戴着洁白手套的手猛然抛撒出去(血)就像是无休无止的水从破了口子的塑料水管里冲出来,极大的冲击力带动水管像蛇一样疯狂地扭动。」

闭上眼想,用割稻草的方式割脖颈,还是反复割,还是「不得要领地割着」,那种欲死的决心,以非常猛烈的方式表现出来。血像蛇一样扭动,像国旗一样抛洒。不得不说,阿乙的文字驾驭能力相当地棒,但是却是阴暗的,粗暴的。

类似的还有一些,比如他写一个身着蓝色裙子病态少女的粘稠汗液,「就像蓝色的经血」;他写一个软弱女性的哭泣让我忍俊不禁,「她会待在一个角落,慢条斯理地哭起来(就像有些讲究的人在餐馆花上个把小时吃碗面),知道眼泪风干成盐渍。」哈哈,慢条斯理地哭起来,这是多么有趣而精妙的表达。

我对于阿乙文字的不解,在于他的长句和梦呓的显现。阿乙的长句有时候会让我怀疑人生,他就像把一大桶活鱼塞进小桶里面一样把一把信息丢到一个长句里,让我看的头疼。我觉得这挺拙劣的,丧失了节奏感,也不利于阅读,很像初中写的洋洋洒洒的作文。另外,阿乙会在小说中插入自己的口述,就好像**进行到一半,导演出场了,讲了一个不知所言的故事然后又走掉。Excuse me?这是一种表达方式吗,好奇怪啊。

小说之外,阿乙就像他笔下的人物一样,显得有些憔悴。我在上海书城看到了阿乙,因为得病打了激素,有些虚胖。在短短的半小时活动里,我听见了他的只言片语。他说他在早年当警察,执着于乡土,搬到城市后的生活也并没有成为他笔下的素材;他说他在城市格格不入;他说他开始专注于笔下的名词,而不是动词,这也许是他撰写长句的原因;他说「虚构的世界绝不荒芜,即使荒芜的也不会荒芜」。我不禁想起里了《Hours》里的伍尔夫,戚戚然。作家心中虚构了另外一个世界,他们可以在这个世界里面生存,时间空间都不重要,他们不修边幅,看似无神,好像刚从另外一个世界里恍惚地撞入这个我们习以为常的维度。他们是出世的,换句话说,他们是逃于现实的。所以,他们是不是会像《作家的敌人》中写的那样,为了一部伟大的作品而形容枯槁,面如死灰,并以此为一种他们审美领域里的荣光呢?

《情史失踪者》读后感(二):失望之集

读完这本书,算是看完了目前阿乙出的所有的书。难掩失望之情。

阿乙你怎么了?踏踏实实的写几个故事不好吗?偏要炫技,炫的我连你要说啥都不明白了。

本以为他会越写越好,却没想到这部新书整体上会远不如其上一部集子《春天在哪里》。

《肥鸭》是篇及格之作,《作家的敌人》是篇杰作,够密,够畅快,要没这篇撑着,这书我就给二星了。其他几篇在我看来,或浅尝辄止,或不知所云,读的我脑仁儿发疼。

阿乙说要尽可能多的表现,却弄了个啰啰嗦嗦,一长串一长串的括号补充和各种生辟字实在让人不爽。

希望他可以踏实些,不是人人都是卡夫卡。炫技也要踏实的炫技。

这是他最让我失望的一本书。

《情史失踪者》读后感(三):忘记神的外邦人——关于《虫蛀的外乡人》

在《虫蛀的外乡人》结尾处,作者这样描写死神遁逸后祖堂屋内的景象:因为结果无法挽回,愤怒最后演变为一股病菌般易感的悲伤,大家红着眼,相对嚎啕,就像都喝醉了。其实不只悲伤易于传染,在这个以两姓命名的村庄里的任何情绪皆如此。建军夫妻游说村民去为他们伸张正义,二人像唱戏一样挺身大哭,这种戏剧性的人格也让他人着实难以自处,于是一部分血气方刚的青年无法安然待在家里……他们焦躁地走来走去,最终在怒火的驱使下,互相招呼,提着钉耙、锄头、猎枪、朴刀、棕绳、铁链、网兜,盲目地走向山林……,这就是情绪传染的胜利,它既没有为理性也没有为信仰提供位置,而正是这两者中的至少一点才能定义人类的本质。

回到小说开首:在这个以两姓命名的村庄里,出了一件大家试图掩盖,然而注定无法掩盖的事。作者在下一句插叙了一个数年前发生的事情,以为提示:村大队干部夤夜往河道投药,意图将水产收己囊中,不意被起夜的人发现了,结果整个村庄闻讯前来。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这件往闻里播撒的大量细节:首先是投药的时间点在五更,其次是解溲者小声地找来自家兄弟,自家兄弟又唤来娘家亲戚,再次是半小时内,沿河六村群贤毕至,河里挤满拎水桶与端着簸箕的人(有的人扛着虾捞子),连水草都捞干净了,最后“自此三年无鱼”点出了小说的明指。为什么要掩盖?因为贪婪;为什么又注定无法掩盖?因为贪婪的传染性。

在这个村庄,大家对彼此的性格知根知底,所以许多时候场面都有些滑稽,如四占去红梅家借鱼头剪,“这点忙也不帮?找你借把剪头也不愿意?”这句话并非是在被拒之后所发的怨言,而是一推开门四占就说的。不妨看看作者有意颠倒安排的句式:四占常被红梅使唤做事,然而她应允的好处从不兑现。“这点忙也不帮?找你借把剪头也不愿意?”一推开门四占就说。第一个分句是末了补述的理由,但被作者置于句首;第二个分句与第三个分句则互换位置,给人抢白之感。四占是未问而答,说明他早知红梅悭吝;但还是要忍不住问一下,说明他对任何人的信任都犹如上瘾。后来果然不借,便又发狠赌誓。

至于这一次的事情,依旧如此。等到四占的姑爹几乎在同一时间从十八公里外的洪家铺赶来,已是事情败露的明证:无法掩盖的历史再次重复。但这一次多少有些特殊,无法掩盖还在于人类的有限性。小说后来写至村民前往祖堂将要献祭死神,尚有几处貌似闲笔的细节:其一是文金荣家的勋恭在“老贼”被捕前原已处在弥留之际,但忽然又活过来了,一个人放牛去了;其二是小林老师的妻子发现他头上又出了几根白发,而他正要同村民去执行献祭。此间人们一概后知后觉,甚或后知不觉,并未意识到事情已然发生倒转,更无从接触到问题的核心。

有占有之意愿,所以必有行动。这个村庄展现出一种彻头彻尾的愚昧,无论是拖男挈女地赶去捞虾捕鱼,还是誓师待发地捕获、施暴“老贼”,抑或村民清算得以归罪的对象又不禁悲从中来,都与作者给四占的最初形象相合,即其既半痴呆又踌躇满志。四占此后还敲掉了老贼的长指甲以为收藏,这类癫狂的占有不胜枚举,但以之为代表的村民最后梦想占有的东西乃是永生:“你预测的都是对的,你说的都是对的。”在两人谈话时,老贼说。根据他的说法,那时候人已不成其为人,而只是一群还没长上毛(但必然会长上,而且会越长越茂密、越长越硬)的野豕,整天惟一能做的事便是找吃的。也好像不是他们要去找吃的,而只是因为肠胃饥馑,而不得不去找。一旦吃饱了,他们便躺在原地休息。“这就是永生的代价。”

普鲁斯特在《重现的时光》里关于占有的片段所涉盗窃之物为神器这并非偶然:占有的深层根据(暗指)便是不敬神。然而这一点终归抽象,而正是在这里阿乙的写作发生了前后期的断裂。依我之见,若要消化这种断裂,他就必须为那些发现提供足够多也足够坚实的形象基础。以这篇小说的暗指不敬神为例,作者笔下的这帮乌合之众总是隐约让人看到一个经典的亵渎场景:人群里爆发出响雷般哄笑,有些人笑得叉腰,简直站立不住,还有些人干脆在泥淖里欢快地打起了滚,为首的一人则手指苍天,鼻息十里以外:“你倒是说说看,神在哪里?”这显然也是世间的一个隐喻。

这个故事发生的两姓村庄,不免令人想起索多玛与蛾摩拉(“罪恶甚重,声闻于我”)。但这次却是死神前来奉命行事(而不是两个天使),因错拿了两个孩童的性命,被村民捉住,捆扎在了十字架上。这里再次对位的倒不是这个受难的象征,而是村民的反应,姑爹在死前对他们谈到了永生的痛苦,反观村民激愤哓哓之态,足以让人听见耶稣临刑前众人吼向彼拉多的答话:把他钉十字架!把他钉十字架!——三天之后,根据自然规律,姑爹死亡了。

小说明处写的是贪婪的占有,最极端的形态为永生,而暗处却是投向不敬神的恨意。作者本人并无宗教感情,他所要求的亦不是严格的宗教仪式,甚至在文本里也并没有预设一个超验的最高本体来进行审判;由于作者所要求的信仰的最低限度(概近于爱因斯坦的“宇宙宗教感情”)其对立面是被实证主义疯魔摧毁了最后一点敬畏的世间,因此诚如小说结尾处友伦老师评价此事时所说:何其伟大哦,堪称丰功伟业,怕是岳飞杨六郎呼延庆也不可能办成这样的事,却被我们办成了,然而办成又叫我们自己毁掉了。审判最终是人类主动招致的厄运。

文学在一个虔敬的信徒形象面前也的确是无计可施,这是著名的圣像悖论。如果圣像舍弃不可见性而进入生产的序列,就会不可避免地丧失神圣。在这个悖论里,圣像勉强地被规定为隐匿的在场,即可见的不可见者。然而文学必然是可见的,这便要求它遵照一种颠倒的立场亦即总是从物的反面去观看(下文提到的事情与事件的对比也是这样)。虽然这样子做难免会有过火的描写,但文学的价值正在于对规则的违禁。文章且须放荡。当巴塔耶说文学在过度方面失去的,在逼真方面赢得了时,应该意识到这种节制和现实的失去恰恰是文学的效力,因此也是一种必然,文学真正意欲的是违禁后的逼真,而逼真实现的途径是观念的形象基础。在这里,阿乙开始有意无意地引入《圣经》譬喻。关于这种引用,它们理应被恰如其分地看作是明指与暗指之间的夹层和中介。他所引用的譬喻在我看来大致有两条主线,其一是暴雨和洪水,其二是蝗虫与蛆虫。

水是太古故事的核心元素,上帝在水(混沌)中创世,又用洪水将其毁灭,以诺亚为代表的人类献出了祭品与上帝求得和解,上帝也与之立约。此后人类纵使犯罪,也均是带着原罪的认知共同生活;即令深味恶的不能抗拒,亦无忘恶的根深蒂固属性(或者说,人的有限性意识),更没有颠倒了善与恶的界限。进一步说,此后虽有索多玛与蛾摩拉等事例,但洪水的灾难与涤罪的双重性经验究竟扎根于先民的记忆(此类例子在《圣经》为数众多,故不一一列举)。质而言之,罪是人类与上帝在太古故事之后的关联核心,而这种情形直至晚近实证主义滥觞才有一彻底改观。在《虫蛀的外乡人》里,洪水的经验仅存于姑爹的记忆。小说谋篇中经久不散的寂静阴云,毋宁说是灾难的幕帷,直到灾难最终在蛮族军队一般赶来的暴雨里张开血盆大口。

作者是在姑爹的预感中写到了蝗虫与蛆虫的譬喻,小说的标题即作此解:他感觉空气显得极为鼓胀,像是有很多远方的空气被挤压到这里,兴许有越来越多像蛆虫一样互相挤着的人类,那赤条条、饥饿、有如蝗虫疯狂而无情的人类,就要从河水隐没的上游,从道路的转折处,冲撞过来,塞满整个乡间。“他们长着獠牙。”他说。此处概是对应《约伯记》里的话何况如虫的人,如蛆的世人呢!(25:6)。《圣经》里关于虫的譬喻主要有三类:摩西出埃及前警示法老的其数量之多,《士师记》《以赛亚书》《耶利米书》《约珥书》中明确界定的所指为人,以及《箴言》提到的蝗虫没有君王,却分队而出(30:27)的习性本质。这三点与小说中村民的形象一一对应。但更多时候,虫的意象隐而不彰,被作者改换为鱼,并且与人重叠在了一起:在河里比肩接踵的捞鱼人,在河道恣意繁衍的生物。水中密集的鱼象征着世间密集的人。就像许多时候一样,人也并无意识自身与鱼的命运殊途同归,即他们也注定被一茬一茬地捕捞上岸。

《旧约》中“洪水到来之前”指涉远古;在这篇小说里,四占的姑爹曾经历的那场洪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将再次经历的——与其说已被蝗虫塞满乡间所取代,不如说是作者有意将两类譬喻模糊处理的——灾难。这一次洪水的到来意味着当下人的境遇:现代世界的诞生。阿乙笔下的此一现代世界充满憎恨,这似乎更多地是发自作者内心的狂怒:他执意让这个只有两姓的村庄在占有与亵渎的不可自抑下走向自我毁灭。世人行动实系幻影。他们忙乱,真是枉然;积蓄财宝,不知将来有谁收取(《诗篇》39:6),而这还是因为用不尽的财宝在天上,就是贼不能近、虫不能蛀的地方(《路加福音》12:33;马太福音 6:19从反面阐释了这一意思)。

这篇小说还有一个随手带出的人物:“缠访闹访分子文金荣”。在阿乙的作品中她属于痴人一类,即如《小卖部大侠》《八千里路云和月》《北范》等都是以被诉求无法满足所逼迫的痴疯者形象为其主要人物的。文金荣在人物群像里虽不起眼,但又别具一格,即当村民们皆摩拳擦掌,准备在折磨“老贼”时大展身手之际,她却对这个被虐待的神灵一边叩拜作揖、上香点烛,一边继续倾诉苦衷:“本县贪官是畜生哪,我跟他们说理,他们却将我送进精神病院哪。”场面不免有些尴尬,因为神灵全然沉浸在自己不可破解的痛苦里,对这个不幸的人痛陈的事情置若罔闻。不一会她就被跃跃欲试的四占赶走了。然而由于他们均各有所图,文金荣与四占所代表的村民并无本质区别。《虫蛀的外乡人》中惟一的例外是姑爹。

小说起先对姑爹的定语是他还是有一定的话语权,及至姑爹将死神放走,又被村民们发现时,便是另一番遭遇了:后来,体重不到四十公斤的姑爹被四五个愤怒的青年抓起四肢,嘿喳嗬喳,给扔到四五米外的泥水田里了。势单力薄的姑爹取代了“老贼”的位置。为柏拉图作注者总认为真理产生于对话,与他人对话,是为了更了解自己。但是他们都忘记了:那个探究自己的人仍仅只是在喋喋不休地发问,而渴望被探究的自己却处在沉默之中不被发现。保罗·纳托尔普说:关于自己,我们宁可沉默。沉默是一件不期然发生的事件,而不是可以被宣告的事情。沉默一旦被宣告,即进入了语言的怪圈,换句话说,它将永不终止。对姑爹而言,尽管所说的话除了招致更多的愤懑与不解外一无是处,他的出场还是类似于预告灾难的先知阿摩司。这个人物始终没有什么激进的行动,也没什么值得鼓噪的长篇大论,可仍应视为一种出于责任心的补救。

如果我们读得足够仔细,还会发现这个文本里多次出现了过去与现在的对比,它们极为相似,并且属于姑爹的沉默与村民的行动遭遇的后果:

(一)在这个以两姓命名的村庄里,出了一件大家试图掩盖,然而注定无法掩盖的事。就像以前大队的干部在五更的河水倒下消灭钉螺的药……

(二)姑爹撴了撴竹棍,晃晃双膝,支棱起耳朵,静听河水上游的方向。四眺之内,有股灾难将至的寂静。有一年,时光也是如此寂静,山峰的倒影随着河水荡漾,他捻着狗尾草,看着归来省亲的妻子替他卧床的二嫂洗被褥。洗衣石上传来枯燥的揉搓的声响。忽然,他滚下去将她扯上岸来。“硬只有几秒钟,你说吓人不吓人,就像楼倒了,轰隆一声,洪水从上面冲过来,将被单什么的都席卷走了。”后来他总是这样说。

(三)以先人类有过一次永生的经历……

举凡这些,除了说明历史实在只是重复的,还能有什么阐释的可能?它们与不敬神同为暗指,亦作为亵渎的后果隐藏在字里行间。周作人在《历史》一文有云:天下最残酷的学问是历史。他能揭去我们眼上的鳞,虽然也使我们希望千百年后的将来会有进步,但同时将千百年前的黑影投在现在上面,使人对死鬼之力不住地感到威吓。此他所说的“重来”或命运之意。在《闭户读书论》里他重提读史的看法,云:我始终相信《二十四史》是一部好书,他很诚恳地告诉我们过去曾如此,现在是如此,现在要如此。历史所告诉我们的在表面的确只是过去,但现在与将来也就在这里面了。但是在阅读这篇小说时,我们难保不发此类疑惑:可历史为什么会像上了发条一样地重复呢?

大约每隔一段时间,人们就会重复“奥斯维辛之后,写诗不再可能”诸如此类的话,可这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作为一个事件的奥斯维辛打断了历史的合理性机制,这一机制便是基于线性时间的重复与遗忘。布莱希特的回答是:文学不是为这类事件所准备的,它不具备对其进行阐述的手段。文学或许只能从事件的反面来告诉我们:历史是怎样一次又一次重来的。因此,当小说中的那件事后来又被作者形容为可能是前无古人,或者说是在古人那里也可能只是存在于臆想中时,必须果断厘清它在极端之中夹杂的迷惑性,进而判定它的归属:这是一个事件吗?显然不是。仍需追问的是:它与事件的本质不同究竟在哪里。

事件是独特的、偶然的以及难以兼并的,在一些情况下,也是激进的。然而激进无法担保一个事情之为一个事件。此处为了更好地理解,亟待第三项历史介入其中。在我看来,如果激进与保守之间存在着隐秘关联,那只是因为激进不等于进步,而是事件按其逻辑被予以完成。所有激进的思想都是值得怀疑的:它通过将规则伪装成法则,就此免除了对历史逻辑质疑的责任,然而惟一不可免除的即是此一责任。在这个意义上,激进正是合谋的同义语词。事件和历史的关系与激进之事和历史的关系从来就是截然相反的:事件将历史撕碎一分两半,而事情,在弱的层面上它辅助了历史旧瓶装新酒的作为;在强的层面上,它让历史成为一种延续意义的、无法被终结的灾难。

小说的结局仍然是一幅极端的人物群像:他们狂怒,他们悲伤,他们赖以自嘲。姑爹的行动当然不会有什么效力:对这个村庄来说,神都不敬,遑论人哉。因此他们表现的一概是对后果的惊慌与问责的复仇心。没有事件,也没有一个人对这场闹剧有真正意义的反省。看起来,也不大可能有事件,因为事件就是灾难,而在实证主义时代,科学早已将此转化为再生产的强大引擎,是不可多得的消费福音。几位乡村教师的话看似幽默,却掩盖不住作者的悲观之意。海德格尔在《明镜》周刊的访谈里说只有一个神能拯救我们,这个神仍没有遗忘人类吗?至少,这篇小说从反面写到了洪水经验的流散,写到了人对神的遗忘,写到了恶人:恶人,就是忘记 神的外邦人。 (诗篇 9:17)。

2016年6月26日写好

(《深圳晚报》2016年7月10日)

《情史失踪者》读后感(四):局促的,好像命定了一般的生活

每个读者心里都有几个心仪的作家,这样的作家不需要谁来评判,只有一个标准:倘若这作家出了新书,一定会买来看。在我这里,阿乙就是这样一个作者。最近他新出了一本短篇小说集《情史失踪者》,我当然也买来看了。

《情史失踪者》收录了八篇小说,这些小说全部写于2013至2015年间。这个年份说明此书收录的都是新作,但如果对阿乙熟悉一点,会知道,正是在2013年,阿乙患上了一种叫做lgG4的罕见病,这种病很新,很难治,需要服用激素。这种病不仅潜入了阿乙的生活,也进入了他的作品。在这本最新小说集里,至少有四个角色患上了这种病。在上一本随笔集《阳光猛烈 万物显形》里,阿乙对于死亡的思考,与此也有很大关系。

《情史失踪者》承袭了阿乙的一贯风格,集子里的所有小说,都是灰色冷调子,故事仍然发生在小镇,死亡仍然常常出现。并且,这本书里的小说和从前的集子一样,也分裂为两个阵营,一个阵营是写实主义的,一个阵营是现代主义的,实验性质的。

我更喜欢写实主义的那几篇,比如《肥鸭》《虎狼》,这可能是这本书里最好的两篇。

在这两篇小说里,早期那些案件化的故事没有了,阿乙试图进入更真实,更隐秘的小镇生活。

《肥鸭》写得是一个家庭悲剧,以祖母和孙女张瑞娟之间的关系为核心,外围还包括张瑞娟和父亲细老张之间的关系,细老张和母亲之间的关系,细老张和妻子之间的关系,祖母的其他儿子和她的关系。

祖母和孙女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三个字:相当糟。

细老张重男轻女,将女儿丢给母亲带,而他母亲是个势利、蛮横的老太婆。在成长岁月里,张瑞娟常常被祖母打得浑身是伤,不停地被要求认错,被关在房间里不准出门。

张瑞娟初中毕业后,在镇上一家广告店里当打字员,然而她仍然没能逃离和祖母的生活。祖母向儿子细老张要求享福,不能烧饭了,于是细老张给女儿下达指令,让张瑞娟给祖母做饭。

现在,张瑞娟每天中午都回家给祖母做饭,但她学会了祖母曾经对付自己的招数,随便烧烧,爱吃不吃。于是,祖母把全部的心思投入到证明自己不被善待上,成天到街上宣传自己怎样要被饿死了,孩子们怎样不孝。有一天,张瑞娟中午没有回来做饭,祖母先是把家里的东西砸了,然后到街上抱怨,最后把自己气死了。

她在死之前对邻居说,“我要是死了,就一定把她(张瑞娟)带走。”后来,张瑞娟被发现俯卧于街面上的一处水洼,死了,法医否认是他杀。她是溺死的。

在这个故事里,没有一对人物关系是融洽的。张瑞娟和祖母之间,几乎都要成为仇恨了。细老张对张瑞娟也是非常冷淡的,他们之间几乎没有什么交流。细老张对母亲呢,同样不怎么上心,不让母亲和自己住在一起,母亲去世后,也没什么感觉。细老张的兄弟们,从殡仪馆取走母亲的骨灰坛时,每个人朝上面吐了一口唾沫,在回家的途中,把骨灰扔进了路边肮脏的池塘。

这真是一个悲哀的故事,用奥康纳的小说名“好人难寻”来形容真是再适合不过了。

《虎狼》是另一个家庭悲剧,仍然发生在一个小镇上,主角仍然是一位老太太。这位老太太特别偏爱自己的大儿子俊锋,但俊锋不爱搭理她(大概是被她的管控和啰嗦弄烦了)。俊锋还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但是由于母亲毫不掩饰的偏爱,这两兄妹对俊锋,对母亲,都没有什么感情。

俊锋患上了奇怪的病,很多专家来看过,不行,绝症。在一个平静的中午,老太太先是喝了农药,没死,救过来之后,用刀割破了自己的喉咙,死了。

这两个故事特别有生命力,因为它们非常极端,残酷,但又非常真实。我是在乡村、小镇上长大的,像《肥鸭》这样没有感情的家庭悲剧,常常见到、听到。像《虎狼》这样的事,也是有的。在这两篇小说的结尾,分别写着“献给蔡柏菁”和“献给网友’仓央嘉措菜”,可见这两个故事的原型是阿乙听来的。

当然,阿乙的小说和最初的闲谈是不一样的。我常听外婆说起东家长西家短,但那只是一个事件,满足的是八卦心理。阿乙走入事件内部,抽丝剥茧的呈现悲剧的发生,呈现每一个人物的心理,虽然残酷,但带着一些悲悯。

在这两篇小说里,有一种东西笼罩,就是那种局促的,好像命定了一般的生活。看不到出路。

除了这两篇小说,《永生之城》像阿乙最著名的《意外杀人事件》一样,充分利用了巧合,一场偷情和一场罪案,碰到了一起。在阿乙的小说里,宿命感和巧合是非常重要的元素,他们常常控制着故事的走向。

其他诸篇,《虫蛀的外乡人》写的是一场和死神的搏动,很魔幻。《忘川》《情史失踪者》《对人世的怀念》诸篇,实验感太重,不大喜欢。不过,所谓心仪的作者就是,仍然期待下一本。

语文主题丛书读后感篇1

千年一叹》是余秋雨在十年走遍神州大地,探访中华文化,著成《文化苦旅》、《山居笔记》之后,将眼光转向世界,不顾困难与巨大危险,随香港凤凰卫视的"千禧之旅"越野车队跋涉四万公里,“考察全人类最重要的文化遗址”时写下的日记随笔集。每篇不过两三页,因为“对这种特殊的‘写作状态’分外珍惜,舍不得多加改动”,所以“写法过于质朴,完全不讲究文采”。

但当你在深夜灯光下独自揣摩,就会发现质朴文字中无声的呐喊与感叹。作者几乎没有对那些一路追随的遗址进行描写,而是从记录日记般琐碎的小事细节写起,折射出文化的过去与当今。它记录了伊斯兰文明、两河文明、阿拉伯文明、印度文明、古埃及文明、希伯来文明等文明的衰落,并探讨了衰落的根本原因,在对比中又逐渐找到了中华文明之所以延续的原因。

回想起来,整书只写了两个词——“文明”和“文化”。

随着粮食的种植,对野兽的驯化,火的使用,部分人类定居下来,在一片固定的土地上生存繁衍,有了文明。

随着生产力发展,人类从无休止的寻找食物中解脱出来,有了片刻的闲暇,有了思考的时间,有了高于生存意义的活动,有了特殊的习惯,有了文化。

文明是文化的前提,文化促进文明发展。可到头来,又好像是文化摧毁了文明。而文化自己也随着石柱的倒下被埋葬在历史长河中。

作者去寻找、探访的是“全世界的废墟”——是文明遗址。可文明遗址,和文字一样,是文化的载体,是时代的象征。倒下的城门诉说着昔日的尊严,未倒下的神庙展示着历史的虔诚。千万年间,有多少文明缓慢地起步,由蠕动到爬行,由爬行到行走再到奔跑,极尽显示自己藏不住的辉煌。可近乎无一例外的突然被绊倒,从此再也站不起来。形态各样的骨骸就这样在阳光下、土地上躺了千万年。幸好,我此时能够用的例外——中华文化遗传下来的文字书写,见证仍在奔跑的中华文明的今天。

文明的毁灭各自有因,中国似乎巧妙地避开了每一个致命因素。文化令人们向往远方,促使他们发现其他文明,而文明间的战争与冲突,一定是两败俱伤;当本可以稳固社会的宗教文化变得极端,文明便容易在内耗中艰难喘息。

但这本书的目的,或者说作者此行的感悟,绝不止于过去的历史。

遗迹上又孕育了新的文明,产生了新的文化。可眼下,这些新的东西,又让人忍不住发出叹息。子弹代替了长矛,在承载了太多历史的古老土地的上空飞过;恐惧的气息代替了弥漫了千年的硝烟,钻入呼吸道,让人长久地窒息而不能解脱。在路上,不再是因万马奔腾而尘土飞扬,而是因山丘后黑影幢幢让人倍感危险。这是寒冷的,是因为恐惧而发自内心的寒冷,冻住了人心。恐惧战争,恐惧混乱,恐惧无所作为,恐惧自以为是,更恐惧缺乏思考。作者出发时在寻找各文明间的异同、联系,当他走过了这几万里行程,见识了无数文明现场之后,他找到答案了,了解过去了,得出结论了,可以站在世界角度看中华文化了,可他仍然感到疑惑。疑惑文明的未来在哪里。

他也看到了希望,那些优秀的虽然不在了,可支持者还在,正义的声音还在,有许多人还在进行着思考。同样的,这本书也为我们的中华文明敲响了警钟,发出了警告。

对于作者,我向来是不去主动了解的,正如觉得鸡蛋好吃,无须去寻找下蛋的母鸡。只静静地吃着鸡蛋,品它的味道、口感,以揣测作者的思想、性格。对于本书又有些区别。《千年一叹》是散文集,也是日记集;是作者记录探访途中感悟的,也是记录万里行程中每一天生活的。所以读本书就是在直接跟随作者旅行,直接倾听作者发声。

老实讲,凭着零星的了解和他人评价,我不大喜欢余秋雨。他的某些做法,不像是一个文人的。他是青年学生最喜爱的当代作家,名列第一;他也可能是受到质疑、被攻击最多的当代作家,名列第一。他在《行者无疆》自序里则表示,对于看似精致的囚禁文艺精英的象牙塔,除了叛逃别无所择,要投身考察旅行。而塔里的囚禁者们看到有人离开象牙塔,就会暂时一致对外,对付叛逃者。我想,余秋雨的性格如何,为人怎样,都无关紧要,何况我们对此了解甚少。重要的是他在走,走《文化苦旅》;他在思考,在《千年一叹》。他走过每一个对人类发生过重大影响文明的遗迹,见证了每一种文化的兴衰,思考背后的原因,忧心忡忡地对比现今;他思考文化与文学,文坛与大众;他敢于发声,把自己的思考转化为文字,传播出去。无论怎样,我钦佩他“把深入研究、亲临考察、有效传播三方面合为一体”,并以此指导自己。

本书书名为《千年一叹》,当我反复品味,惊觉这名字是如此的恰当。字里行间,处处是“叹”。赞叹古遗址所折射出的那一个个无比辉煌的时代;哀叹一个个无比辉煌的文明的衰落;叹息古今无数的侵略战争所造成的文字难以描述的,对人民、对生活、对文化、对文明的伤害;感叹中国居然跳出了“盛极必衰”的怪圈,延续发展至今……

“千般荒凉,以此为梦;万里蹀躞,以此为归”。我以为读这本书的方式,便是独坐在像鱼尾山屋那样一间安静的小屋里,伴随着轻抖跳跃的炉火和烛光,在历史长河中轻轻发出不只是哀叹的叹息。

语文主题丛书读后感篇2

夏日里,午后的太阳逐渐炎热,听着蝉鸣,闻着花香,静静的倚靠在大树下,树荫遮去了骄艳的阳光,捧着一本好书,趁着微风正好,细细品读……

艾青诗选》共集结了四辑,53篇,是一部集历史性、思想性和艺术性于一体的诗集,其中《大堰河——我的保姆》是诗人第一次使用这个笔名,同时还引起了诗坛的注目。每一篇都让人有不一样的感受,极为真实的反映历史,蕴含着诗人最深沉的情感。

每一个寒冷的夜晚,被封锁的中国都显得特别寂静;每一场初冬的飘雪,大街小巷就被铺上一层崭新的棉被;每一位受压迫的人民,在一次又一次的艰辛困苦中度过。诗人强烈的呼吁着,希望人们能够站起来,在这严重的压迫中直起身板,而此时在囹圄充积的监狱中,有多少哀求着能够被释放的无辜百姓,同时漫天大雪也勾起了诗人艾青对家乡的的思念,对祖国的依恋,对中华千万同胞的无数期望。在想象中那“戴着皮帽,冒着大雪”赶马车的老农显得格外亲切又熟悉;那“蓬头垢面的**”、“年老的母亲”、“无数的土地垦殖者”都拥挤在“生活的绝望的污巷里”;那在没有灯光的晚上所写的无力的诗句又能否给中国带来一些光明呢;那被黑夜所笼罩的中国又该如何找到前方的道路呢

打开窗,用囚犯第一次看见光明的眼看这黎明,是多么真实呀;在街边,各色各样的人在阳光照耀的大路上不停地忙碌着;忆昨天,曾狂奔在阴暗的天幕下,流着温热的眼泪,哭泣我们的世纪;看日出,温暖的阳光照出了海平面最美丽的日出。追着太阳奔跑,把昨日的伤痛和迎接今日黎明的欢喜交织在一起,虽然昨夜的创伤在身上仍然隐隐作痛,但心中的那股热流,在黎明时分顿时变得豁然开朗,使心灵得到了一次解放。这次最美的日出是最爱的祖国的日出,就仿佛他第一次看到黎明时的光辉似的。那袒露着心胸迎向日出,追逐着太阳的脚步。

暖春,你是第一个给人们送来温暖和笑容,呼唤着人们赶忙春播的;初夏,你率领着雷雨来到了农田,锻炼着在八月即将成熟的水稻;金秋,你帮助人们整理麦场,催促人们更换屋脊上的茅草,因为你知道,对于他们来说更坏的日子还在后头;寒冬,你穿过旷野,越过山岭,不禁在山岩上啜泣。诗人就犹如四季的风,在不同的季节里有着不一样的表现,把现实与想象完美的结合起来,赞美风的精神和洒脱,愿像这风一样能够到达每一个角落去安抚每一个受伤的心灵。

每一辑,都有着诗人对祖国最真挚的爱,哪怕渺小成一片雪花,一缕阳光,一阵清风,也想为国家做出些贡献,表达自己最美好的感受。

黄昏慢慢到来,阳光也变得柔和,伴着微风,夹杂着花香,手拿着一本好书,准备起身回家了……

语文主题丛书读后感篇3

边城写的就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就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她的感情杯具能够说就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完全能够结合在一齐,培育出美丽的感情之花,可惜二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

而此刻谁会放下自我的感情呢在当今这个社会谁主动放下自我想要的东西,完美的感情都就是我们想要追寻的。在《边城》中傩送为了亲情而放下了感情,亲情固然重要,但为了亲情而放下了感情,也就是可悲的。而翠又在不明白天保就是因不能得到她的爱而忧郁出走落水身亡,不明白傩送就是因为不能得到她的爱而离乡远行,也不明白爷爷突然离世全就是由于替自我的幸福思虑奔忙而心力交瘁。之后在陪伴她的杨马兵向她说明后,她才如梦初醒,这实在让人不免为她感到惋惜和可悲。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结局怎样给人留下了悬念,傩送最后回来了吗她们俩最后在一齐了吗我不禁陷入了幻想之中,期望他们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看过《边城》,让我对世间完美的感情又一次产生了怀疑,对人性多了一份了解,但又明白了自我的幸福就就应去争取,争取了,得不到,也就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边城就就是这么一出健康纯洁,而又弥漫有淡淡哀愁和浓浓诗意的感情杯具和人性的杯具。

语文主题丛书读后感篇4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三毛流浪记》,里面的故事令我很伤心。

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叫三毛的,不幸被爸爸妈妈抛弃了,在外面流浪发生的事情。当我翻开第一篇故事的时候,那还是冬天,看到三毛瘦骨如柴,衣服也很破旧,而且只有一件上衣和一条裤子,跟我们相比真是天壤之别,我们冬天穿四件上衣和三条裤子外面还裹着一件羽绒服,可是三毛呢,单单两件衣服,哎!于是我接着往下读,读到第十篇的时候,看见凶巴巴的司机将三毛打了一巴掌,并打倒在地,头上立刻肿起了大包的画面,我真为司机的所作所为感到生气,为三毛感到心疼。我再往下读,读到,看见三毛饿的支撑不住了,就把贴标语的糨糊喝光了,三毛真可怜啊,我们吃饭菜,他饿了只能吃一些杂东西、不卫生的东西。我越来越感兴趣了,便接着往下读,读到第二十六篇的时候,看见一个小女孩不小心摔倒了,三毛上前搀扶,小女孩的哭声引来了她的妈妈,那个阿姨不分青红皂白,就对着三毛破口大骂,三毛明明做的是好事,结果得到的却是破口大骂,我都为三毛忿忿不平。再读到第三十三篇的时候,看见三毛见义勇为,救了落水的小男孩,小男孩的爸爸知道后便收留了三毛,并让三毛和小男孩一起上学,我真为三毛感到高兴啊。可是好景不长,一天,三毛和小男孩放学回家时,看见家着火了,他们没法再收留三毛了,三毛又开始了流浪生活。

这本书的主人公三毛真可怜啊,我比他的生活好多了,我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语文主题丛书读后感篇5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读后感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读后感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童年最美好的回忆——《城南旧事》,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夺目光辉;一个好故事可以把人们领回童真的地带;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心灵。在现实生活中,就有这么一本书像清水般折射我心中的太阳,你想知道它是谁吗

在书中,我明白了“旧”的意义,看那古老的服装,老套的发式,古老的方言,老式的跨院,老旧的门匾……书中的主人公就是我们天真活泼的小英子,她的童年虽不像现在拥有如此高科技,但是她的童年充满了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在英子记忆的开始,都有过那么几个熟悉的面孔,像惨死在火车下的、惠安馆的“疯子”秀贞和她失散多年的女儿小桂子,不,妞儿,不,小桂子;如介于好人与坏人之间的不好不坏的厚唇年轻人;像爱笑漂亮的兰姨娘和“四眼狗”德先叔;还有爱开玩笑的宋妈和她的“黄板牙儿”丈夫……英子之所以能成功地在离别中度过了整个童年和整个小学时代,是因为她不是用眼睛来看这个世界,而是用一颗心来对待世界,一颗天真的清纯的童心!英子的心像白雪般纯洁,被窝般温暖。终于,爸爸的花落了,英子也告别了童年……

虽然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是那样的无忧无虑,可我是多么的羡慕英子的童年,羡慕她那精彩的日子,羡慕她那快乐的时光。不过,童年总是有始有终的,在英子还没有做好准备的时候,爸爸和童年就离她越来越远……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语文主题丛书读后感篇6

作者用细腻,平滑的手法描绘了又一个世外桃源,没有战争的硝烟,没有车马的喧闹,有的只是山清水秀,山路蜿蜒,即使偏僻闭塞,但依旧有着它的悠闲自得。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众多鲜明的人物,甚至纯真的爱情也只是刚刚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平淡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面——茶峒,小溪,白色小塔,一户单独的人家,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

边城》讲述的故事凄美动人。它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也没有撕心裂肺的感人场面,但他细腻而且真实,描述着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人间往事,却透露着令人向往的淳朴民风,像一根轻柔的丝线悠悠地牵动你心灵的一角。

边城》里的人情亦如水,细水长流,却不是如水一样无色无味,而是一如湘西的河川明澈纯净。在阅读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性的芬芳。翠翠和爷爷一起守着渡船,相依为命,彼此关怀。爷爷,一个坚强的老人,同样有着每一位老人都拥有的那份慈爱,为翠翠的未来担心,却从不把烦恼告诉她,只是紧锁在眉头里一个人承担。

不由的感慨,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结局或许不尽如人意,但不由得为祖孙间的关爱,兄弟间的情谊,男女间的感情而感动。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这片悠然的土地上孕育着这样一批有着淳朴,美好心灵的人。

呵呵,找了很多篇哦,都写得不错的,分一定要给我

《家》读后感

巴金,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优秀的现实主义作家。原名李尧棠,字芾甘。1904年生于四川成都一个封建官僚地方家庭。

《家》写于1931年4月至1932年4月,是作者巴金积最初19年的生活经验写成的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正如巴金所说的:“《家》是一部写实的小说,书中的那些人物都是我爱过或者恨过的,书中那些场面还是我亲眼见过或者亲身经历过的。”

长篇小说《家》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作品中的高家是中国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缩影。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为了争夺家产,陈姨太、克安、克定等打着维护家族荣誉和高老太爷的招牌,耍尽了花招。他们先是闹“鬼”,吓死了老太爷,接着又闹“避血光”,害死了瑞珏;他们很清楚是军阀混战,导致商场被毁,但却硬逼觉新赔偿股票的损失,并且在老太爷尸骨未寒时大闹分家。除此而外,这个封建大家庭挥霍奢侈的寄生生活,还造就了一代整日只会挥霍无度,过着穷奢极欲糜烂生活的“败家子”,这在高家“克”字辈人物身上显得尤为突出。如高老太爷最喜欢的五儿子克定,不但嫖、赌、抽大烟、玩小旦样样精通,而且还骗取妻子的金银首饰去当卖,在外面私设公馆,蓄妓取乐。

作品还表现了以觉慧为代表的一代觉醒了的青年同这个罪恶家族的斗争。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最后,他们真正敲响了这个封建大家庭的丧钟。

《家》是一部思想相当深刻的现实主义力作,作品通过以觉慧为代表的青年一代与以高老太爷为代表的封建腐朽势力的激烈斗争,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腐败与黑暗,控诉和揭示了大家族和旧礼教、旧道德的罪恶以及吃人本质,并且揭示了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同时,作品还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以及他们与罪恶的封建家庭的决裂。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飘》读后感

这本《飘》是刘珂宇“飘”到我这边的,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当时我还瞪了她一眼,什么不好“飘”,“飘”本这么厚的《飘》,我哪有信心哪有耐心把它看完啊!于是这本《飘》就被我搁在了床头,每天只是纯粹的陪我入睡而已。直到前不久在家养病,看完了所有的杂志,无书可看了。我突然想起了这本被我打落冷宫的《飘》,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三个白天把它看完为止。

《飘》的主题思想很多,写乱世中佳人的命运,写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 她们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如果读完《活着》让我感觉到的是压抑的话,读完《飘》让我感觉更多的是气愤和悲哀。

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以往所看到的女主角要么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或者历尽艰辛但最终找到真爱。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卫希礼和媚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礼而色诱媚兰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在后面的剧情中一一展现。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了首位。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二十多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骆驼祥子读后感

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它展示出一幅旧中国的真实图景,生活气息浓郁,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好胜要强的祥子指望做一个“自由的洋车夫”,并与刘四爷的女儿虎妞成亲,不久虎妞难产而死。拉车二强子的女儿小福子却对祥子产生感情,可是因穷困却不能他们结合。当对未来充满希望的祥子来找小福子时,小福子已死。好强的祥子最终也被吃人的社会吞没。

我仿佛看到了天桥、鼓楼、白塔,是牌楼、街道、小巷,是车厂、大杂院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这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但是这儿没有丝毫田园诗一般的快乐, 而是祥子的那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兵匪的鞭子,杨先生的盘剥,刘四爷的臭骂,孙侦探的明抢,洋大夫的冷漠,这是一座千真万确的地狱!最后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终于穷途潦倒,逐渐消失在一座城门洞里……这就是一二十年代北京底层广大劳动大众的生活,这逼真的描写让我体会到了人力车夫们不可逾越的悲惨命运,让我深刻地认识了“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

骆驼祥子读后感2

这是一个可悲的故事,讲述了北平老城里活生生的一幕。祥子,这么一个像骆驼一样善良老实又魁梧健壮的年轻人,在不幸的命运中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挫折之后,终于绝望了、沉沦了。

这是大作家老舍先生惯用的悲剧手法,在悲惨的剧情中灌入悲观的意识,使得我们读者也近乎绝望了。作者在用自己感人的文字为社会底层的人民呐喊(与其说是呐喊,不如说是呻吟)。由此我不禁想到作者本人——老舍。他好像也是一个悲观人士,他的作品大都是悲剧,并且,都悲惨得叫人心碎,因为它们一悲到底,不给生活留有一丝曙光,唯一的美好只能在对往事的回忆中找寻,而现实里仅有的那一点希望也被他毫不犹豫地掐死了,他的这种“残忍”,却能在小说里巧妙地转变为社会的残忍,使得读者可以清楚地认识到社会的黑暗。

《 骆驼祥子》中讲述的一帮穷苦百姓,就是社会中一群白白被剥削的奴隶,他们在金字塔的底端也试着攀登过、努力过,但不幸的命运和腐朽的制度让他们的努力一次又一次地白费了,没有办法,没有希望,他们的心慢慢地死了,而他们的肉体也腐烂在沦丧的道德之中。

祥子,正是这芸芸劳苦大众里的典型。他只身来到北平,无可依靠,但他要强,靠着自己强健的身子骨,拉车挣钱,挣钱买车。可他几次买了车,几次又丢了,不是因为被抢就是因为遭勒索,还有苦于生计,被迫卖掉的。祥子空有一身力气,却处处遭人欺负,别人不和他打架,却用枪、用钱、用权势、用悲惨的命运来压迫他。他的身心倍受煎熬,可是没有人来体贴安慰他,他的老婆虎妞,是用计嫁给了祥子,虽然带给了祥子些财产,但是好吃懒做,还防碍祥子去挣钱,以至于让祥子过的日子比结婚前还苦。她虽然是他的老婆,却不懂得相处,以至于祥子根本没有幸福可言。不久,虎妞因难产死去。邻居的女儿小福子愿意嫁给祥子,可是祥子财力甚微,便约好等祥子挣够了钱,再回来娶她。于是祥子出去拉车,这时的他已经受尽磨难,别的希望都已经破灭了,但他还尚有一丝希望——小福子,他知道小福子是真正对他好的女人,是可以一起过上好日子的。他现在拉车便也全依赖着这一丝希望。如果这个梦想得以实现的话,那么这部小说也就是一部喜剧了。可是,当祥子最终回到小福子的家时,那里已人去楼空,小福子的父亲因苦于生计,把她卖到了妓院。然而,她就是沦为妓女,祥子也是愿意娶她的呀。但是,天不随人愿,作者不随读者愿,当祥子赶到时,小福子已因为不堪忍受那妓女生活,上吊自杀了。祥子悲痛欲绝,他心已死,因为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祥子也在这几年的折磨中浪费了青春年华,于是,他不思进取,渐渐流落成了一个狼心狗肺的街头混混。

整部小说语言生动,文笔刚劲有力,刻划出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堪称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小说里充斥着的悲凉发人深省,故事离奇感人。所以家喻户晓,已译成各种语言流传多国,在世界文坛都有极重要的影响。这部小说里所说的事情,的确离我们现在有几十年了,并且也肯定有艺术加工,但文学总是来源于生活的,是千千万万百姓生活中的一曲。通过它,我们至少可以知道:社会曾是那么的黑暗,希望曾是那么的渺茫,因为它毕竟就发生在不久前的中国,发生在这雄鸡病危的年代。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读后感——傲慢与偏见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又浪漫又现实的爱情故事。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虑却充斥在文字中。

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 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的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所以说什么是爱情?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在伊丽莎白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从这个发生在英国的爱情故事,男主角和女主角,两人经历了很多的悲欢离合,终于排除了以前的误解,走到一起,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什么呢?--人性,尊严,爱情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不要在失去后才知道珍惜,为了幸福而勇往直前。

狼图腾读后感

《狼图腾》向我们展示了曾经美丽的蒙古大草原和草原人、草原狼艰难、丰富而又让我们觉得新奇的生活。作者十几年的知青生活,使得这些故事读来娓娓动人,跃然纸上。

撇开一些极具争议的观点不谈,仅谈一谈我从狼身上感悟的一些东西:

1. 认识自己的周围环境

只有像狼一样熟悉草原,熟悉草原的声音,才能因势利导地运用各种战术来捕获自己的猎物,躲避敌人的攻击。狼能利用大雪窝围捕黄羊群,能借白毛风的势全歼军马群,能利用地形给小狼崽选择最安全的洞穴,这些无不是建立在它们对草原环境极其熟悉的基础上。

而做事情也必须先沉下心来好好熟悉自己的周围环境,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如果对工作环境都不熟悉,那即使你能力再强,也只能“龙游浅滩遭虾戏”了。

2.讲究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

人不是狼,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

3.危机意识

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4. 勇气和血性

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5. 团队精神

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哈姆雷特》读后感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

就人物性格的内在表现来看,《哈姆雷特》是最令人觉得扑朔迷离的,或者说是最富于哲学意味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卖傻等情节,均可见于古老的北欧传说,特别是丹麦历史学家所著的《丹麦史》中。这些尘封已久的原始资料,本来只记载着一些粗略的情节和苍白的姓名,毫无性格于动作可言,但是在莎士比亚的笔下,读者却发现自己生活在一群鲜活的人群中间,几乎和他们休憩相关,祸福与共。特别不可思议的是,其中出现了一个几百年来令世人叹为观止而有莫测高深的光辉典型。围绕这个主人公,可以提出很多问题。例如哈姆雷特是真疯还是假疯?这个性格的典型意义在哪里?这些问题都不是单凭剧情就可以解决的。

要充分认识和正确评析本剧的中心人物,必须全面照顾他的性格和环境相矛盾的复杂性,认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实际上,哈姆雷特的尴尬在于以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哈姆雷特,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是这样,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他提出这个问题正是哲学的基本命题。因为刚刚发生在他身上的这些事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逆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那时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而现在,突如其来的这场悲剧迫使他正视生活阴暗的一面和人性丑陋的一面。

可以说,哈姆雷特对人生中阴暗的那一面还是有比较深刻的了解的。过去他对这一切只是视而不见而已。如今残酷的现实迫使他面对这一切。他预感到,自己已经被不可避免的拖入到一个悲剧的命运中。如果他父亲真是被害死的,那么为父报仇就成了他一生中不可推卸的使命。而他的敌人又是当今的国王,要想杀死他,肯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无论多么困难,杀父之仇是不能不报的,而他当前的任务是要想出一个巧妙的办法来核实他的叔父是否杀害了他的父亲。阴谋,暗算与残杀,这些是违背哈姆雷特善良纯真的本性的,但又是他复仇的使命所必须的。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

对于死亡的“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的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的。失去了行动的意义”。哈姆雷特在生死问题上的疑惑也预示着他在未来复仇行动上的犹豫不决,放过了一个轻而易举的复仇机会。那仅仅因为在复仇祈祷的时候,杀死他有可能使他进入天堂,那就太便宜了他。

这一段心理活动的描写表现了他对人生无法解答的根本问题哲理的思考,这个问题可以说对整个人类,都具有普遍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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