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和疾病的概念。这在规定医疗范围和医务人员的义务中起重要作用。如果健康的概念比较宽,医疗保健的范围就会更大,医务人员的责任也就会更多。世界卫生组织所下的健康定义包括身体、精神和社会方面的完全良好。许多人认为这个定义过于宽泛,会使医疗卫生的范围过大,社会不胜负担。较窄的健康定义仅包括身体和精神上的良好,或仅限于身体上的良好。另一个健康定义把健康规定为没有疾病,据此医疗范围限于消除和控制疾病。关于疾病,有自然主义定义和规范主义定义之争。自然主义定义强调疾病是偏离物种组织结构中的自然功能,与价值无关。规范主义定义强调疾病是对社会规范的偏离,与价值有关。如手*、同性恋等是否疾病,与社会规范和价值有关。
②医患关系。医患关系涉及医学伦理学许多基本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病人的权利和医生的义务问题。提出过种种医患关系的伦理学模型。传统的医学伦理学强调医务人员所做的一切必须有利于病人,而不管病人的愿望如何,这是家长主义模型。后来在西方,随着民权运动的发展,更强调尊重病人的意见,这是自主模型。有人正在设法把二者统一起来。另外,仿照商品交换关系提出过的契约模型,把医患双方看作商品交换中的平等伙伴,双方的利益都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医患关系的信托性质超越了商品交换关系,不能为契约模型所包容,而且医患双方在拥有医学知识方面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对医务人员行为的道德评价有三条标准:是否违反法律和行政规定;是否符合公认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规则;是否是一个高尚品德的人。病人则有获得基本医疗的权利、自我决定的权利、知情同意的权利以及隐私保密的权利。
一、教学目的
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医学伦理学的涵义和发展阶段、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医学道德的涵义和类型、医学伦理学任务;熟悉伦理学的含义和类型,“道德”和“伦理”的涵义和类型、医学伦理学的学习和研究方法;了解医学、伦理学和医学伦理学之间的关系,医学伦理学三个任务之间的关系。
二、讲授学时
4学时
三、讲授的内容纲要及重点、难点
(一)内容纲要
1、历伦理学的四种基本类型:规范伦理学、元伦理学、美德伦理学、描述伦理学;伦理学的涵义。
2、医学、伦理学与医学伦理学之间的关系。
3、医学伦理学的三个发展阶段:医德学、近现代的医学伦理学、生命伦理学;医学伦理学的涵义。
4、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医学道德现象,即医学领域中的道德现象。
5、道德与伦理的涵义,道德的两种分类:社会道德、宗教道德、自然道德、个人道德;恋爱婚姻家庭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6、医学道德的涵义,医学道德的四种类型:医德、医学科学道德、卫生管理道德、患者道德。
7、描述医学道德:揭示医学的道德本性、确定医学的(道德)目的、建构医学伦理学的基础理论、分析医学伦理的历史和现实。
8、确立医学道德:医学伦理道德规范的确定方法、确定医学伦理规范的内容。
9、实现医学道德。
10、医学伦理学三个任务之间的关系。
(二)教学重点
1、医学伦理学的涵义和发展阶段
2、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3、医学道德的涵义和类型
4、医学伦理学任务
(三)教学难点
1、医学道德的涵义和类型
2、医学伦理学的任务
四、教学设计
第一节 伦理学与医学伦理学
一、医学与伦理学
(一) 伦理学
1、伦理学的类型
(1)规范伦理学(Normative ethics)
一直到19世纪末,规范伦理学与伦理学或理论伦理学是同一概念,规范伦理学是伦理学的传统理论形式,其历史最为久远。它通过对人类伦理行为的善恶价值分析,研究道德的起源、本质和发展规律等,建构人类道德规范体系——社会的道德要求——道德原则和规则,以达到规范人们伦理行为、协调人们伦理关系、指导人们道德实践,最终达到完善社会、完善人类自身的目的。因此,规范伦理学既是一门理论科学,又一门实践科学。
(2)元伦理学(Meta-ethics)
1903年摩尔(GEMoore)发表了《伦理学原理》(Principle Ethics),标志着元伦理学的诞生。在元伦理学家们看来,元伦理学就是关于伦理术语的意义和道德判断的确证的科学,因而也就是分析道德语言的科学。
(3)美德伦理学(Virtue ethics)
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元伦理学的开始走下坡路,一方面是传统的规范伦理学的复兴;另一方面是反对规范伦理学的所谓美德伦理学的复兴。美德伦理学,即美德中心论,就是关于人类优良道德的实现,关于人类优良道德品质——美德的养成的科学。
(4)描述伦理学(Descriptive ethics)
除了伦理学之外,涉足道德现象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还有很多,如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民俗学等,伦理学与这些科学联袂,便形成了道德社会学、道德心理学、道德人类学、道德民俗学等描述伦理学。
2、伦理学
我们在人类伦理思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来研究伦理学。人类伦理思想成果无疑是今天科学伦理学的理论基础,但是规范伦理、元伦理、美德伦理和描述伦理中的某一类型,它们仅仅是科学伦理学的一个部分或侧面,单独均难以成为伦理学体系。
(二)医学中的伦理学
医学是研究人类生命过程以及同疾病作斗争的一门科学体系。从人的整体性及其同外界环境的相互关系出发,用实验研究、现场调查、临床观察等方法,不断总结经验,研究人类生命活动和外界环境的相互关系,研究人类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防治、消灭的规律,以及增进健康、延长寿命和提高劳动能力的有效措施。按照研究内容、对象和方法分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三部分。
随着人们对医学的认识的深化,人们的医学观念已经发生了转变。尤其是20世纪以来,随着医学模式——人们对健康和疾病的总的看法的转变,即从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转变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人们从单纯的生物因素研究医学,转变为从社会、心理、生物、环境等多角度去认识和研究人类健康疾病的本质及相互关系。
根据医学发展的趋势以及所涉及的内容,人们提出了新的医学分类方法:医学是由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有机组合的学科群,可以分为生物医学和人文社会医学两大部分。生物医学与人文科学交叉,产生了人文医学。人文社会医学也是一个学科群,伦理学与医学的交叉产生了一门新的学科——医学伦理学,医学伦理学就是人文社会医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传统生物医学模式下,人们认识到医学伦理对于协调医学人际关系意义重大,医学道德成为防病治病重要的外部保障条件;在新的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下,人们不仅认为医学伦理对于协调医学人际关系的重要意义,而且认为医学道德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现象,还会通过作用于人们的心理状态,影响人们的健康和疾病,不仅认为医学道德是防病治病的重要的保证条件,而且是重要的医学因素,本身具有了医学上防病治病的直接价值。
二、医学伦理学
(一)医德学
医德学是医学伦理学的最初形式,亦称传统的医学伦理学。我国古代和国外中世纪以前的医学伦理学就属于这个形式。实际上当时并没有“医德学”这个概念,还没有形成真正的理论体系,尚不能称为一门学科,只是今天我们为了研究当时的医学伦理思想,而冠以这一概念。医德学实际上就是医生(医者)道德学,医学伦理学在这个时期的这种形式与当时医学所处于经验医学阶段,医疗形式是个体行医的状况相联系的,医学伦理强调的是医生个体的道德自律——医生自己如此应该好好地行医”。由于当时医学中的伦理关系比较单纯——基本上是医患关系,所以医德学的主要内容,则主要是医生的职业戒条和医生的职业美德——医学义务和医学美德。医德学的这些思想主要散载于历代医学典籍和体现在医家的身体力行之中。
此阶段的医学伦理学处于医者自律阶段。
(二)近、现代的医学伦理学
近、现代的医学伦理学,以英国的托马斯•帕茨瓦尔(Thomas Percival)的《医学伦理学》(《Medical ethics》)一书出版为标志。此时的医学已经超越经验医学阶段,生物医学模式已经确立,医学真正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实验医学兴起,使医学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医疗卫生发展成为集体和社会性事业。医学中的伦理关系不仅仅是医患关系,而且包括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相同专业医生之间、不同专业医生等复杂人际关系。医医关系的突出,使医学伦理由过去强调的医者的个体自律,转变为医学的行业自律。帕茨瓦尔的《医学伦理学》的意义,主要便是在医学行业中确立伦理道德规范——医学行业应该如此,才能好好在社会上生存。
此阶段的医学伦理学进入了行业自律的新阶段。
(三)生命伦理学
本世纪60年代末,在美国形成了一门新的学科——生命伦理学(bioethics),生命伦理学的产生与医学新技术的不断出现及其在临床上的应用、以及医疗卫生保健日益社会化有关,尤其是生殖技术、器官移植、安乐死、基因技术等问题使生命伦理学引起人们的重视,其焦点集中在生与死两端。1971年,波特在《生命伦理学:通向未来的桥梁》一书中,首先使用了“生命伦理学”一词。然而,他给“生命伦理学”下的定义是用生命科学来改善生命的质量,是“争取生存的科学”。他把应用科学和伦理学混为一谈。1978年,美国肯尼迪伦理学研究所组织编写的《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给生命伦理学下的定义更为人们接受,即“根据道德价值和原则对生命科学和卫生保健领域内的人类行为进行研究”的科学。此时的医学又超越了生物医学模式,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得以确立,此时的医学发展和医疗卫生实践更加社会化,医学发展和医疗实践带来的大量社会伦理问题,使人们感到对医学进行伦理学干预迫在眉睫。
此阶段的医学伦理学进入了对于医学进行社会伦理控制的新阶段。
医学伦理学是运用一般伦理学原则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发展过程中的医学道德问题和医学道德现象的学科,它是医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医学伦理学是运用伦理学的理论、方法研究医学领域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问题的一门学问。
医学伦理学是评价人类的医疗行为和医学研究是否符合道德的学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了缓解在中国器官移植方面的伦理学争议,于2007年制定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中文名
医学伦理学
学科
医学、伦理学
基本原则
病人利益第一、尊重病人、公正
研究对象
人、社会、自然
历史起源
医学伦理学来源于医疗工作中医患关系的特殊性质。病人求医时一般要依赖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常常不能判断医疗的质量;病人常要把自己的一些隐私告诉医务人员,这意味着病人要信任医务人员。这就给医务人员带来一种特殊的道德义务:把病人的利益放在首位,采取相应的行动使自己值得和保持住病人的信任。
所以,刻划医患关系基本性质的是信托模型:信托关系基于病人对医务人员的特殊信任,信任后者出于正义和良心会真诚地把前者利益放在首位。
历史发展
公元前四世纪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是医学伦理学的最早文献,其要旨是医生应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判断”采取有利于病人的措施,保持病人的秘密。
世界医学联合会通过的两个伦理学法典,即1948年的《日内瓦宣言》和1949年的《医学伦理学法典》,都发展了《希波克拉底誓言》的精神,明确指出病人的健康是医务人员要首先关心、具有头等重要地位的问题,医务人员应无例外地保守病人的秘密,对同事如兄弟,坚持医业的光荣而崇高的传统。
公元一世纪,古印度《吠陀》经和公元七世纪希伯来的《阿萨夫誓言》对医生也都提出类似的要求。公元七世纪中国孙思邈在《大医精诚》一文中也写有医者行为的准则,如“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等等。
中世纪的西方天主教学者从基督教神学伦理学的观点探讨医学伦理学,提出了双重效应学说,即一个行动可以引起有意的、直接的效应和无意的、间接的效应;如果不是有意的话,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容忍一个行动带来的间接的坏效应。新教学者的观点非常接近天主教的观点,但他们强调应让病人知情,并就自己的医疗问题作出决定。
非宗教的医学伦理学是在洛克、杰弗逊和《人权法案》等的思想传统上发展起来的。1940年的《纽伦堡法典》是这种传统的体现,该法典放弃了受试者由研究人员保护的旧观念,代之以受试者具有自我决定权,从而要求做到知情同意的新观念。
但到了20世纪末,又有要求回到希波克拉底传统的趋向,认为病人的自主权不是绝对的,一切应以病人利益为转移。《后希波克拉底誓言》强调了病人利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包含了原来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所没有的尊重病人价值和权利等的内容。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