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在文章中说了许多仇猫的原因,起最重要作用的想必还是幼年养的隐鼠据说是给猫吃了,心里便对猫产生了厌恶之情,尽管后来知道“真凶”并非是猫,而是长妈妈一脚踩死了小隐鼠。可那种仇猫的情结已经深扎心中,又另加许多原因,那种仇猫的情是不能消去了。我自己本身对猫们并没什么厌恶之情,但读着鲁迅的文字——那种痛恨猫的幸灾乐祸、猫的媚态的情感。令我感到文章本身讲述的不只是对这些动物之间的评论,那不一直是鲁迅的风格吗?!再看猫的那副模样,那些反动派丑恶的嘴脸渐渐浮现在眼前。那种令人作呕的媚态,那种自以为是、欺凌弱小、事后幸灾乐祸的模样,这些特点无不一一对应,连嘶吼时的声音也无二样。不仅仅是过去历史中记载的“反动派”,如今这样的人也不少!仗着有些“皇亲国戚”的,不时耍耍威风,折磨弱者。那些人,不论自以为站得多高都是虚假,因为正义才站在世界的最顶端。
花溪十当中的猫和鼠,我们都知道他们都是不同的,因为猫和老鼠本身就是一个不好的,这样的一种存在,如果你要是认真去做这种东西的话,当然,我就不认为他很好的,假如说你认真去做呢,我就当然就觉得你这样做对我们来说,对于每个人都是特别好的,这样的一种存在,所以能从方方面面来讲的情况之下。我都是认为你这样说都是不好的一
1鲁迅在狗猫鼠一文中对猫的感情如下:
有三点原因“我”对猫十分厌恶:
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
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
第三,它老在交配时嗥叫,令人心烦;
第四,它吃了作者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作者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
2鲁迅在狗猫鼠一文中对鼠的感情如下:
“我”对隐鼠的无比喜爱,同时也是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扩展资料:
狗猫鼠作者鲁迅介绍。
鲁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鲁迅”是他1918年发表《狂人日记》时所用的笔名,也是他影响最为广泛的笔名,浙江绍兴人。著名文学家、思想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
毛泽东曾评价:“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鲁迅一生在文学创作、文学批评、思想研究、文学史研究、翻译、美术理论引进、基础科学介绍和古籍校勘与研究等多个领域具有重大贡献。
他对于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社会思想文化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蜚声世界文坛,尤其在韩国、日本思想文化领域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影响,被誉为“二十世纪东亚文化地图上占最大领土的作家”。
参考资料:
猫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
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巴甫洛夫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黄狗是何许狗也?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抽水马桶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了猫的地位。
黄狗抢了猫的饭碗,猫儿们自然心有不甘,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地去找黄狗的麻烦。若是一只猫在街头碰上了一只黄狗,他便会受了静电感应一般立即竖起全身的毛发,翘起尾巴,蹬紧了后腿,准备与黄狗大干一场,若是黛玉式的腼腆黄狗,自会绕道而行,算是万事大吉;若是鲁达型的粗暴黄狗,他便会凑上前去比试高低,要与那猫自然畏惧,便立马大吸一口空气,鼓大肚皮,撑起身子,然后小吼一声,佯装猛虎下山,试图唬住黄狗;那狗却不作丝毫退让,硬是要与他干到底。那猫儿早已被吓得撒了一滩猫尿,终是没辙地逃走,并言今天没空,某年某月某日再好好干一场云云。
猫儿们绝不甘心这样被狗欺凌,于是他们卧薪尝胆苦思冥想,想出了不少对付黄狗的手段,遂上门找茬。
那狗也倒霉,又在街上撞见了猫儿,这回可不是一只,而是一群。然而那狗照旧是泰山压顶而声色不动,先是露出几颗犬牙,接着狂吠两声,甩动尾巴,白壁无瑕头便溜,然后是一群猫儿追杀一只黄狗,再然后是漫天飞舞的狗毛。
由于狗族中能对猫构成威胁的多是黄狗,而黄狗又不善,狗狗相护,所以这场猫狗之战中,猫儿们占尽了便宜。生活好了,自然心情好,吃饭香,身子也胖。有一次我到一位富同学家做客,额刚一进门,便被吓得魂飞魄散。我早听说我那富同学喜欢养小动物,却不料他如此大胆,竟敢贩卖东北虎!我正拔腿要跑,却听到他温顺地叫了声
喵--
接着便在我跟前撒娇,我这方才明白这竟是一只猫,幸甚!
猫狗相争各有所伤,这可乐煞了那些鼠辈。他们再不必东躲西藏,尽可以大摇大摆地在街上逛,若是遇上了黄狗要拿他,他便说:没用的家伙,空有一副大体格,连那小猫都对付不了,却只会来欺凌我们这些弱弱小。
若是碰到了猫他便说:孬种,连饭碗都被人抢了还来逞什么威风,回家睡觉去吧!
就这样,猫狗继续针锋相对,而鼠辈们则自在地过活。
也许某一天,大街上会发生这样一件趣事:一只猫和一只狗正争斗着,旁边突然窜出一只小老鼠,那猫和狗便立马撒腿,向深巷里钻了去。
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我不知道应读该用手中这杆笔去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同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适者的年代的鲁迅。记得有个老师说过:鲁迅的文章,只适于浏览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也许,这就是鲁迅,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在《狗猫鼠》中,“我”作为狗的角色,对“猫”和“鼠”的感情可以说是相对复杂的。狗作为猫和鼠的天敌,本能上会对他们产生压迫和控制的冲动,但狗也有与猫和鼠相处的需要,因为它们都是在同一个环境中生活的动物。
对于猫,狗有一定的敌意,因为猫往往会打翻狗的水碗和食物碗,而且经常在狗的领地里晃来晃去,让狗感到不安和压迫。但是,狗也有一种好奇心和猎犬本能,有时会追赶猫,想把它捉住。不过,这种追赶往往只是一种玩闹的表现,狗并不会真正伤害猫。
对于鼠,狗的情感更加复杂。作为一只狗,它会对那些小而快的动物产生控制欲和狩猎冲动,但是狗也需要认识到,它们往往是会带来一定的卫生问题的,所以狗也会时不时地捉住这些鼠类来保护自己和家庭的卫生。
总的来说,狗对于猫和鼠的感情是十分综合的。虽然楼上有些观点看起来比较极端,但事实上,狗和猫、鼠的相处也有其新奇而有趣的地方。对于宠物主人而言,在确保宠物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让宠物互相相处,尤其是给予他们一定的社交时间,是有相当正面价值的。
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它们并没有自命清高;鸷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的罢,但它们从来就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还是一味佩服赞叹它们。小小的“鼠辈”本不值得喜爱,但因为有了猫的对比,却让我们感到了“鼠辈”其实也有它的可爱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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