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对审美情感的认识和理解

谈谈对审美情感的认识和理解,第1张

文学的各种价值所以必须以审美中介,为根基,并且最终以审美为归宿,取决于文学的特殊内容和表达内容的特殊方式,也为文学的社会作用得以正常发挥的大量事实所证明 从内容和传达内容的方式上看,文学是通过语言塑造的艺术形象,表现作者对人生的审美感受和理解的一种社会意识形式。它有自己的特殊内容,有为显现这种内容而形成的特殊形式。要把握这个对象,主体只有借助于与之相应的接受方式才有可能。它包括对艺术形象的感受能力,想象与联想的活跃,融于审美感受中的理解,以及和对象相应的情绪、情感活动,等等。接受活动的这个过程,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审美过程。它是读者把握文学对象的审美内涵的唯一通道,也是作家个人对人生的领悟和理解、把文学作品的思想和感情,化为读者的精神财富,从而使其现实化和社会化的必经之路。“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不是对象”,马克思在论及主体与对象的关系时,曾经强调指出:“对象如何对他说来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因为正是这种关系的规定性形成一种特殊的、现实的肯定方式。”“因为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一种本质力量的确证,也就是说,它只能象我的本质气量作为一种主体能力自为地存在着那样对我存在,因为任何一个对象对我的意义(它只是对那个与它相适应的感觉说来才有意义)都以我的感觉所及的程度为限。”对象与主体的现实关系,在任何时候都是建立在相互制约、彼此依存、互相选择的基础上的。所以,只有经过审美的中介,并以审美为基础,读者才有可能把握艺术形象,理解文学作品,进而获得认识、教育、娱乐或感情的交流。这也是为什么文学的认识价值往往表现为启迪、领悟,教育价值往往表现为潜移默化,娱乐价值往往表现为寓教于乐,情感价值往往表现为净化升华,具有不同于非文学的认识、教育、娱乐和交流感情的特点的原因 那么,不以审美为基础,越过审美环节,读者就不能从文学作品中得到认识、教育、娱乐和情感上的满足吗?当然不是。但是大量事实告诉我们,不经过审美所获得的认识或教育,一般总是肤浅的。它可能使人们只注意到文学作品的表层现象,无视它的丰富内涵和审美意蕴,有时甚至会产生某种误解和歪曲。如果进而在这个基础上去理解文学,规范创作,则势必会把文学混合于其他社会意识形态,最终导致文学本性的丧失。如果仅注意情节,理解必然是表层化的,它不可能深入到通过审美才能达到的那种认识层次,不可能发现精神世界的丰富与美好,从而深入思索人生价值的所在,所获得的教育和享受也只能是极其有限的。一般地讲,就是情节性、叙事性较强的文学作品,脱离了审美环节也同样难以把握,因为文学传达信息的特殊方式已经内在地规定了主体的接受方式 对那些不调动情感体验,不经过形象感受,企图直接从文学作品的现象描述中寻求认识的读者来说,要理解抒情性较浓的诗歌和散文,甚至象王蒙的《海之梦》、张承志的《大坂》、何立伟的《白色鸟》,以及史铁生的《我的遥远的清平湾》一类小说,就相当困难了。因为在这些作品中,作者所表现的内容本身就是一种感受,一种情绪,一种生活氛围。它们几乎没有给构成认识的推理活动提供什么事实材料,而是直接袒露心灵,倾吐感情,用心象形态的艺术形象诉诸于读者的感受、体验和情绪。这时候,人们只能在审美的感情交流过程中获得领悟,受到教益,产生愉悦。在这个角度上讲,文学的认识价值、教育价值、娱乐价值等等,都不过是审美活动的衍生物 不过,这还不是读者接受活动的终点。由于文学的性质,经由审美而得到的认识、教育或娱乐,只有超越了作品的现象层次,即不粘滞于作品所描绘的个别的、具体的内容,达到对其内在审美意蕴的领悟,理解那种“大于其本身”的意义,完成对美的认识,受到审美的教育,获得具有美感性质的愉悦,才算真正实现了对文学作品的把握。因此,文学作品的接受活动又是以审美活动为归宿。 诚然,由于文学毕竟包含着再现现实生活和社会历史的成分,所以也不能排除有人主观地把文学作品视为一种单纯地认识的对象或教育的手段。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文学一旦被置于这种关系之中,它所产生的社会作用实际上已经不完全是文学功能的表现了。因为此时的文学已被读者当成一种形象的思想资料或历史材料发挥着作用。作品的这种被人为地引申之后所形成的社会效果,当然也就不能视为文学自身固有的审美价值的功能体现了。这个问题与怎样理解文学的社会作用有着直接的关系。

什么叫美?我曾查阅过《辞海》,对美的定义是这样下的:美的本义是味美,引申为形貌好看,高兴、好、赞扬等。美的定义是什么?答案是丰富多彩的。美是一种感觉,不同人对不同事,从不同的角度,在不同的时代都会有不同的感觉,因此,对于美,也产生不同的定义。

有人说:“毫无瑕疵,最完美的东西就是美。”有人说:“破碎亦是一种美丽,而且是一种另类的美丽,特质的美丽。”有人说:“距离产生美,两颗心的思念跨过空间而碰撞出的火花多美啊!”这世界有太多的美了:淡泊是一种美,灿烂是一种美;独处是一种美,热闹是一种美……美的定义是什么?答案是丰富多彩的。这些丰富多彩的诠释,我想,这本来也是一种美吧。

综上所述:美,是一种境界,令人赏心悦目。红霞染白云、绿水绕青山,渔歌唱村晓、柳暗衬花明,桃红映柳绿、鸟语带花香,明月照高楼、莺歌伴燕舞……茫茫人海、滚滚麦浪……美景如画。仰视高山,胸中有壮观;俯瞰秀水,心中起波澜。亲近大自然,你得有好心情。心情好,美的境界时刻在眼前。

美,是一种意境,蕴藏在思想深处。风雨之声有韵律美,明月彩虹有画意美,人面桃花有诗情美,稻花香里说丰年有收获美……即使远离沧海桑田,心弦上流淌着万顷波涛;即使没有高峰,心田上耸起千朵莲花峰;心临其境,缘于我们有热情激发美好的想象。

美,是一种灵魂,感动世界的灵魂。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由表及里美在人们的心底。扶老携幼有人情美,尊师爱生有求知美,欢声笑语有和谐美……美在心灵之中,就有生机活力。平生素昧相识,一个女孩主动捐出肾脏,移植给病困无助的妇女,不要分文报酬,只为献一份爱心,割下了父母的心头肉啊!内在的美总会创造出奇迹。

美,是一种感受,心志坚韧不拔的感受。美在于能看到、能听到、能说明白,更在于心灵能感受到无处不在的美。即使失明,眼前也不是漆黑的一切;即使失聪,耳畔也不是沉寂的世界,即使失语,也能表达美好的情谊。看不到、听不到、说不出来,也能感受到,美,缘于我们内心的感受。眼前没有亮点,灵魂中有色彩斑斓,冲破盲聋哑的禁区,如“明灯女士”海伦·凯勒,顽强同残疾厄运抗争,成为世界的大作家和慈善家,给人类的心灵带来了光亮。

美,是一种发现,发现真理的美。哥白尼在《天体运行论》中阐明了日心说,引起了人类宇宙观的重大革新,沉重打击了神权统治。布鲁诺敢于反对经院哲学,打破了宗教弄人的阵脚,他在熊熊烈火中永生。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在一步步地发现中,人类逐渐认识了自己生活的世界。康德、黑格尔等哲学家,对什么是美,从审美角度进行过研究,提出了美学的三大问题:一是美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二是美的本质是什么?三是艺术该如何定义?但是,美的本质问题困扰了哲人们几千年,从柏拉图提出千古疑问“美是什么”开始,无数的哲学家、美学家前赴后继地提出了无数的关于美的定义,这些定义至今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同。一些美学家已经开始放弃寻找美的本质,于是,人们至今没有找到美的本质。

美,是一种创造,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创造。从原始的树叶遮体,到七彩翻飞的时装闪亮登场,人类始终在追求创造美。驾驭科技知识,遨游太空,在月球上潇洒走一回,在火星上探索一番美……万里长城、金字塔,自由女神、维纳斯、大卫塑像,艾菲尔铁塔、磁悬浮火车,电视、电脑、手机,人造卫星、宇宙飞船、摩天大厦,工业化时代、电气化时代、信息化时代、知识化时代……人类的智慧、勤劳始终在发明创造中展示着生机勃勃的美。

美丽,是现代的女性最渴望与追求的目标。当一件时髦的外衣配一个小皮超短裙,再配一双迷彩靴,另外再加一点淡装,梳起一酷孩儿般的发型,最后斜背一休闲包。真的,仿佛真的很美丽。而这种美丽在现代有无数的人在寻觅着、追求着。可是,真正的美丽,似乎并不是只有这些。或许,是时代变了;可能,是人们的思想变了;但愿,不要连人的本质也随之改变吧。

美的内涵是自身的修养和内在气质,一般是无法被人模仿的,到哪散发着自信的魅力!还有外在是平时的穿衣打扮,包括妆面,衣服色调颜色搭配款式之类的!气质比外表更重要,你看着大街上好多浓妆艳抹的女子招摇过市,自以为天下最美,实则给人庸俗不堪的感觉,浓妆乍看是挺惊艳,可耐得住看的还是淡妆,最让人难以忍受的的是不会化妆却把自己抹得五颜六色的人。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对美好事物的追求是人性的本能和权利,于是人们被彩霞满天、阳光明媚所陶醉;为小溪淙淙、绿草茵茵而流连;也为大漠孤烟长河落日的壮美所震撼,更被虞姬刎别霸王的凄美而哀婉。人们可以从大自然的每一个角落寻找到美,享受到美,品味到美,然而美的含义绝不能仅仅用外在的华丽来诠释。美是外表与内在的统一,美是躯体与灵魂的和谐,健康的身体,善良的心地,充实的内涵才是一个完美人生的真正含义。

走在大街上,你可能看到过有些老者,残疾人用乞求的眼光渴望着众人给一点施舍。人们却不屑一顾的远去了,真是可悲。往往总是在最需要美丽时,有些美丽随着可怕的现实远走了。

绯红的夕阳染红了深蓝色海面的景致固然美丽,然而它却预示着黑暗的恐惧;鲜艳芬芳的玫瑰也会招致觅食的害虫来啃嚼它的躯干、腐蚀它的根须,以致腐烂死亡;美丽浮华的背后有时也会有很多龌龊的内核,可谓“金絮其外,败絮其中”,再漂亮的绣花枕头里面也只能装着糠皮。

毋庸讳言,人类在创造美的同时,也暴露出与美抗衡对立的一面——丑。丑恶!战争、恐怖战争、经济大战……世界动荡升级。霸权主义、霸王条款不断挑战和平与发展的主题。饥饿、疾病的黑旋风拔地而起,随时袭击一座座难民营,弱势群体在生死线上挣扎着呼吸,不惜用自残自杀反抗不安。恶心人!黑恶势力警匪缱绻,弱肉强食,欺行霸市,官商交易钱权暧昧,买官鬻爵营私舞弊,经营假丑恶、贩卖伪劣空,黄赌毒非充斥黑白两道,社会人上上下下畅通无阻……在很多角落里,阳光照射不到,是非不分、真假难辨、美丑混淆,小人阳奉阴违,恶人气焰嚣张,破坏社会文明与进步;好人遭殃,见义勇为在污蔑歪曲诽谤的尘嚣里苟延残喘……

面对丑恶,我们更感到美的可贵。发现美、创造美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追求美、欣赏美是我们名正言顺的权利,爱护美、捍卫美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义务,美是人类文明的标志。美是外表与内在的统一,美是躯体与灵魂的和谐,健康的身体,善良的心地,充实的内涵才是一个完美人生的真正含义。美是超越时空,超越种族、超越地域的。美的光采存在于万物之中,美的光采存在于时空之中,美的光彩是直抵人们心中,感动心灵并直至永恒。

美是什么?这是一个复杂而又深奥的美学命题,因为它是美学的核心,是庞大的美学体系中最最基本的概念。“美”,虽然就那么一个字,但你却很难用一大堆语言把它的确切含义说得透彻明白,即便只是不完全的定义也罢。

“美”,作为美学的重要范畴之一,常常与“美好”一词一起用来说明或者评价客观事物和现象的一些审美属性,如完整性、和谐性、表现力、最高境界等等。当然,美与美好显然是有区别的。“美好”这个概念,往往用来表述整个事物和现象的审美评价,“美”则是比较狭义的美学范畴,它仅仅用来评价审美客体个别方面具体的审美属性,这就是:各部分的匀称性和比例性,形式与内容的一致性和完整性,题材表现的多样性和鲜明性以及色彩变幻的协调、对比和新颖性等等。

正因为如此,所以,有人说美是比例,美是关系;有人说美是秩序,美是和谐;有人说美是新颖,美是鲜明;有人说美是质朴,美是单纯;有人说美是形式,美是理念;也有人说美是抽象,美是距离;还有人说美是愉悦,美是完满;更有人说美是善良,美是真实。这些说法都对,都能成立,但却不够全面,不够周详。他们说的,只是美的某些构成因素,只是审美客体所具有的审美属性的某一个部分或者某一个层面,而“美”作为审美客体审美属性一定量的总和,具有多样性的特征。因为美不只是一种模式,一种形态,一种情调,一种风格,而是多姿多彩的。因为美有多样性的特征,所以别林斯基说:“美是很难判断的,就像是一个谜。”

美是多种多样的,人们的美感知觉也是千差万别的,一百双眼睛就有一百种不同的美,但有一点却是可以确定的:凡是我们心中所喜爱的,看来往往总是最美的。这就足以说明,凡是能在我们心里引起愉悦的事物就是美的,否则就不美或者不是很美。换言之,美就是客体事物给我们带来愉悦体验的那种东西,用狄德罗的话来说,就是“关系到我的美”。一方面美与事物自身的客观属性有关,另一方面也与人的心理形态有关,既有审美客体“自然存在的美”,也有审美主体“感觉到了的美”。

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美的事物千千万万但却又千差万别。海棠的美不同于芙蓉的美,芙蓉的美也不同于牡丹的美;月色清辉与艳阳高照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美;西湖烟雨和泰山日出也各有情调而迥异其趣。“红杏枝头春意闹”,多么清新,明快;“暗香浮动月黄昏”呢?那种朦胧,含蓄之美,不同样也能给人带来无尽的遐想吗?大义凛然出塞远嫁的王昭君与回眸一笑百媚生的杨玉环是美的两个不同的典型,爱芙姬琵达和爱丝梅拉达是另外两个典型。爱芙姬琵达贪婪、邪恶、狂荡、姿色撩人而又野性十足;爱丝梅拉达则显得善良、幼稚、温柔、俏丽,让人感悟到一种震撼心灵的美。爱芙姬琵达和爱丝梅拉达同样都很美,都是绝色尤物,但却一个是魔鬼,一个是天使。

然而,美与美的事物是两码事,具有不同的内涵。“美”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审美属性),而“美的事物”却是一种客观存在,即审美对象。那么,如何看待审美呢?审美显然离不开人的因素,审美情感是人所特有的本性,是人的心灵的一种特别的情操。人是审美的主体,审美活动其实就是我们发现美、认识美、欣赏美并进而创造美的心路历程,而且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参与的一项普遍的活动。听琴是审美,看戏是审美,吟诗是审美,论画是审美,品茗是审美,赏花是审美,对镜是审美,观灯是审美,游山玩水是审美,穿衣着装也是审美。凡此种种,无论有意无意,自觉还是不自觉,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中常见并时刻都在进行着的审美活动。

既然如此,美的现象就不应当是孤立存在的,美与不美并不完全取决于事物本身,还要看它与人及其他事物之间的关联。在我看来,金陵十二钗个个秀色可餐,都是美女亦且各有风韵,很难说谁美谁不美或者谁比谁更美。在宝二爷眼里,林妹妹无疑是最美和最可爱的一个,但是焦大呢?在这位贾府佣人心目中恐怕会是另有所爱的吧?这里,不同的审美知觉以及人们不同的心意状态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果客体信息符合人的愿望,人就会获得美感,产生了美,也认知了美。

可是,信息又是怎么回事呢?所谓信息,是指用来表征事物,并由事物发出的消息、情报、信号、指令、资料和数据中所包含的各种有价值的知识。信息论最早是一种运用数学概念来描述和研究“信息传递系统”的理论,后来不久便被广泛应用于科学的各个领域,尤其是心理学领域。信息论之用于心理学,标志着科学开始把人摆在与物质实践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而按照信息论的观点,所谓行为,就是外部世界向个体传递信息以及个体对信息的反应。信息论心理美学按照信息论中的“不确定性”和“信息”等基本概念,又进一步提出了自己新的命题。

信息论心理美学的优点在于,它不仅有可能使人们把审美反应或审美经验与审美客体的某些“刺激”因素联系起来,而且还能使人把客体中的某些活动程度联系起来。按照大多数信息论心理美学家的意见,任何一个审美对象,当人们欣赏它时,便会唤起一种期望模式,这种期望性的模式既取决于以往的审美经验,也取决于眼前客体所包含的那些可以唤起美感的“刺激因素”。信息,从量上说,是指通过消除该系统中的某些成分(不确定性)或增加某些成分(期望值)而达到一定量的有序化程度,从而导至愉快,获得美感。

现在,我们重又回到最初出发点——美是什么?关于美的本质问题,中外美学家们已探讨并喋喋不休地争论了两个多世纪,在众多的美学主张中,我比较倾向于认同关系说和主客观统一论,尤其赞成用信息论心理美学的观点来诠释美和认识美。既然我们已经论及信息和信息论,也谈到了审美活动主客观的统一,那么,现在我们似乎已经可以从信息论心理美学的角度为美的本质问题作出一个简明扼要的回答,这就是:美是符合主体愿望的客体信息。

这里,我们说的客体信息,是除主体以外的作为审美对象的一切客观存在,包括自然界和整个人类社会,当然也包括各种各样的艺术作品。美是符合主体愿望的客体信息——这句话包罗万象,像一只大口袋,可以装进世界上所有的美。

美的特征是指美的特性和品格。美的特征主要有

①客观社会性。就是说,美既是客观的,又是社会的,它既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同时又不是脱离人的社会生活的纯粹的自然存在的东西。

②个别形象性。就是说,一切审美对象必须是个别的,具体的,形象的,人们可以通过感觉、知觉、直觉等一系列审美心理活动直接感受得到的,否则就无法进入人的审美领域。

③感染性。就是说,美具有诱人的魅力。美的事物作为实践的产物,积淀着人的个性、智慧、才能、理想和情感等,因此,审美主体在审美过程中,自己的情感和理想社会与审美对象相调和而引起感情波动或浓烈的感情向纵横方向扩充,这就是感染性的实质。

④社会功利性。美既有非功利、超功利的一面,又有社会功利性的一面。从个体美感的瞬间心理特点来看,是非功利或超功利的;从美所包含的内容来看,又具有功利性,这种功利性是隐蔽的、曲折的、往往不为审美主体所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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