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以感情的角度来看你这四个字的意思
意思:就是某个人对你产生好感
观念:就是他/她 在追你的同时,你对他/她得态度和看法,是否明确喜欢他/她
动机:就是你爱他,或者他爱你,最终的目的是不是结婚,如果不是结婚,那动机就不纯
情感:也许指的是,你们相处时间长了,发生了一些事情,你也明白自己到底想要的是什么
哲学硕士论文:儒家的情感观念
[摘要] 汉语“情”从一开始就兼有两层基本涵义:情感(人情);情实(事情)。在中国观念史、儒学史上,当“情”浑然不分地兼指人情与事情、并且“情”与“性”并无截然分别的时候,此“情”为本源之情,这是原典儒学的观念,也是当代儒学正在复兴的观念;当“情”严格地分别各指情感与事情、并且情感被置于“性→情” 架构之中的时候,此“情”为形下之情,这是帝国时代儒家形而上学的观念。总之,在本源层级上,儒家的情感观念不是一个伦理概念,而是一个存在观念。
[关键词] 儒家;人情;事情;情感;情实
说到儒家的情感观念,人们习惯于认为是“性→情”架构,即形而下的“情”只是形而上的“性”之所发,亦即“性本情末”、“性体情用”乃至“性善情恶”等。这种“常识”其实是误解,因为“性情”观念远不是儒家情感观念的全部,更不是儒家情感观念中最本源的观念。从一开始,汉语“情”就兼有两层基本涵义:情感(人情);情实(事情)。在中国观念史、儒学史上,当“情”浑然不分地兼指人情与事情、并且“情”与“性”并无截然分别的时候,此“情”为本源之情,这是原典儒学的观念,也是当代儒学正在复兴的观念;当“情”严格地分别各指情感与事情、并且情感被置于“性→情”架构之中的时候,此“情”为形下之情,这是帝国时代儒家形而上学的观念。为此,本文围绕“情”这个词语的用法,简要叙述中国历史上的儒家情感观念。
一、原创时代儒学:情感观念的本源意义
儒家的情感观念一开始并不是“性→情”的观念架构。在原创时代的儒学中,“情”与“性”并没有严格的本质区分;“情”既指情感,也指事情、实情、情实,乃是一个本源性的观念,即是一个前主体性、前哲学、前形而上学的观念。[①]
(一)汉语“情”字的原初涵义
汉语“情”字出现不是很早。甲骨文里没有“情”字。《周易》古经部分亦无“情”字。《尚书》中仅有一个“情”字,见于《周书·康诰》“民情大可见”。 [②]《诗经》也只有一个“情”字,见于《陈风·宛丘》“洵有情兮,而无望兮”。[③]“情”字的大量出现,是在春秋战国时期的文献中,即是在中国思想的 “原创时代”、即雅斯贝斯所谓“轴心时期”,这是与诸子百家思想、包括儒家哲学的兴起同步的。
汉语“情”字一开始就同时兼有两种用法:情感(人情);情实(事情)。而且,这两层涵义经常是浑然不分的,乃是本源意义上的“情”观念。
1、情感之“情”。从字面上讲,汉字“情”确实指人的情感、情欲。“情”字的构造,“青”为声符,“心”为意符,即是说“情”是一种“心”的现象。许慎《说文解字》讲:“情:人之阴气有欲者。从心,青声。”[④] 剔除汉儒附加上去的“阴阳”观念(情属阴、性属阳),“情”即指人的情欲;更确切地讲,就是指人的情感,而许慎所谓“有欲”是说情感必然带有欲望。在古代话语中,“情”与“欲”是密切相关的,甚至往往不加严格区分。例如朱熹论“性”与“情”,就直接将“情”说成“欲”:“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诗集传·序》[⑤])上引《诗经》“洵有情兮”,其“情”即指情欲,郑玄笺:“此君信有*荒之情,其威仪无可观望而则效”;孔颖达疏引毛亨传:“此人信有*荒之情兮,其威仪无可观望兮”。
这种情感或情欲,古人称之为“人情”,如《礼记·礼运》说:“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⑥] 这就是“七情”说。关于人情,还有其它说法,例如《中庸》: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在前形而上学的观念中,“情”与“性”并没有严格区分。这里的“喜怒哀乐”显然是说情感;然而众所周知,《中庸》已经是在建构“性→ 情”的哲学形而上学观念架构,“未发”之“中”是在说“性”,即《中庸》开篇所说的“天命之谓性”,但其实是说的喜怒哀乐之“情”,“情”即是“性”。此 “性”作为“大本”,能使“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即具有“形而上者”本体的地位。这表明《中庸》的观念是由前形而上学的观念向形而上学观念的一种过渡形态。
2、事情之“情”。汉语“情”也指实情,即事情的真实情况。如《周易·系辞下传》说:“情伪相感而利害生。”[⑦] 孔颖达疏:“情,谓实情。”这种用法在古代是极为常见的,兹不赘述。下文谈到孟子言论中的“情”,也经常是这样的用法。这种用法至今依然相当普遍,如“事情”、“情况”等。
那么,情感之“情”与事情之“情”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3、本源之“情”。“情”的两层涵义“人情”与“事情”本来并不严格区分,这意味着作为哲学之前提的人之主体性的观念还没有凸显出来(如海德格尔说“哲学的事情就是主体性的事情”[⑧]),我称之为“本源之情”。上引《尚书·周书·康诰》“民情大可见,小人难保”,其“情”即兼指人情(人民的情绪)与事情(人民的真实情况),孔安国传:“人情大可见,以小人难安”;孔颖达疏:“以民情大率可见,所以可见者,以小人难保也”。这里的“人情”、“民情”并不仅指情感,而是兼指实情(真实情况)。这种用法至今存在,例如“人情世故”、“考察民情”等等。
“谁爱我我就爱谁”这种情感观通常被称为“条件爱”。这种情感观的核心思想是:一个人只有在另一个人爱他或她的时候,才会爱对方。如果对方不再爱他或她,那么这个人也会停止爱对方。
这种情感观可能源于个人的自我保护机制。如果一个人只在得到爱的时候才给予回报,那么他或她就可以避免被伤害或被拒绝。这种情感观也可能是出于对自我价值的不确定性或恐惧感。当一个人只有在得到爱的时候才感觉到自己有价值时,他或她可能会对自己的价值感到不安,并依赖他人的爱来弥补这种不安。
然而,这种情感观也可能导致一些问题。例如,如果一个人只在得到爱的时候才爱对方,那么他或她可能会忽略对方的需要和感受,并只关注自己的利益。这种情感观也可能导致人们在恋爱关系中过于依赖对方的爱,而忽略了自己的感受和需要。
总的来说,这种情感观可能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但如果过度依赖它,就可能会导致人陷入情感上的不健康和不平衡。
我可以为你提供关于婚姻和爱情的一些普遍观点,帮助你了解当前的感情大环境。
1 婚姻与爱情的观念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演变,人们对婚姻和爱情的看法也在不断演变。一些人可能更看重个人自由和独立,不愿意将婚姻作为生活的必要组成部分。另一些人则可能仍然坚信婚姻和爱情的美好,愿意为此付出努力和承诺。
2 情感教育和心理支持:现代社会越来越重视情感教育和心理支持,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处理感情问题。这使得人们在面对感情问题时,有了更多的应对策略和心理准备。
3 离婚率上升:在某些情况下,离婚率的上升可能会让人对婚姻和爱情产生怀疑。然而,离婚率上升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如经济压力、价值观差异等。我们不能因为离婚率的上升就全盘否定婚姻和爱情的价值。
4 多元化的感情观念:现在的感情大环境下,人们对婚姻和爱情的看法更加多元化。有些人可能选择单身生活,有些人可能选择同性或跨种族的伴侣关系,还有些人可能尝试开放式婚姻等不同的感情模式。这些多元化的感情观念意味着人们对婚姻和爱情的看法更加包容和开放。
总之,现在这种感情的大环境下,人们对婚姻和爱情的看法仍然是多样化的。在这样的环境下,相信或不相信婚姻和爱情取决于个人的价值观、生活经历和心理需求。关键是要找到适合自己的感情道路,不论选择单身、结婚还是其他感情模式,都要努力追求幸福和满足。
1、家庭关系”、“健康状况”、“收入水平”是影响幸福感的三大因素。而“家庭关系”的重要程度在他们心中的分量则是最重的,工作其次,男女朋友再其次。
2、《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2017-2018)》针对18-25岁的在校学生进行了专项调查,他们大多数都是90后,其中,在择偶的考虑要素中,家庭和经济条件并不是他们的优先考虑的,他们眼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对方温柔、体贴、有家庭观念,其重要程度甚至超过了颜值和才华。
3、毕竟,一辈子那么长,如果和一个无趣的人在一起,哪怕他有房有车,两个人也不过是同居屋檐下相敬如冰搭伙过日子的人罢了,日子过成一地鸡毛,还不如单身来得逍遥自在呢。由此可见,90后对于自己想要什么,还是有非常清晰的认识的。
4、而除了这些情感问题外,调查还显示,如今的90后对于生活品质的要求也非常高。食品安全、空气质量、住房保障等都是他们十分看重的城市品质。不仅如此,90后们也明白不能只提要求不做事,他们愿意把时间花在“阅读”和自我提升上,收藏的文章也都是信息量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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