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pua,该怎么应对pua?

什么是pua,该怎么应对pua?,第1张

现在,PUA也是一个非常流行的词汇。不过,很多人却不知道什么是“PUA”,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PUA。

根据词条的解释,PUA的全称是“Pick-up Artist”,原意是指“搭讪艺术家”,其原本是指男性接受过系统化学习、实践并不断更新提升、自我完善情商的行为,后来泛指很会吸引异性、让异性着迷的人和其相关行为  。目前以组织的形式快速发展,以网络课程、线下培训等的方式来教唆人进行诈骗,每一个普通人都可能会成为PUA的受害者。事实上,目前我国比较广为人知的PUA案例受害者大多为女性,不过目前尚未有权威研究证实从人口学角度PUA的女性受害者多于其他性别受害者。

PUA造成对公民个人多项权利的侵犯,在国际社会是被禁止和严厉打击的行为,中国立法中也提到了与PUA相关的违法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中有条文对PUA相关行为进行限制和惩罚。事实上,PUA现象的滋生反映了人们对于个人权利和尊严、亲密关系、暴力、性吸引、性别规范的错误认知,杜绝PUA现象需要通过全面性教育树立关于尊重与权利、性、社会性别、关系的正确认知、态度和技能。学习者不仅需要了解PUA的具体表现,还需要了解如何正确看待亲密关系,以及在遭遇PUA后寻求帮助。

事实上,现在PUA的步骤一般分为如下几步:

第一步、建立你自己的个人形象,告诉妹子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这个是最重要的一步,这里面还有很多模式,比如帝王模式、浪子模式、诗人模式。

第二步、颠覆你自己的个人形象,一开始建立起来的各种骗人的高大上的形象跟妹子说明白,这是假的,让妹子觉得你这个人其实没那么坏。然后慢慢的引导妹子向你表白。

第三步、就是跟妹子建立契约,让妹子不要再在任何事情上骗你,向你隐瞒。

第四步、撕毁契约,就是说妹子骗了你,你们完蛋了,放大她的错误,让妹子觉得她本来已经得到的东西自己毁掉了。

第五步、情感虐待。对妹子一会好一会坏,很多PUA其实做完前四步已经就成功了,第五步很多人都不会做到。

总而言之,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一定要警惕PUA。

在生活中,如果有一天,你遇到一个人,不管对方是谁,是同事也好,是亲人也好,是朋友也好,是恋人也好,若是他总是喜欢打压你,你最好都离他远点。

不必怀疑,总喜欢打压你的人,真的一般来说不会是好人。

每个人在生活中总是要接触形形色色的人,这些人脾气、性格各不相同,有的温文尔雅、心地仁厚,有的阴险狡诈、心如蛇蝎,有的火急火燎,有的不温不土,有的大智若愚,有的绵里藏针。

为什么有人总想将你打压下去?你难道就如此令人讨厌吗?事实上,他们是怕你的锋芒,因为你优秀,是因为你无法按照他们的意图行事。

这里想起几年前的北大女大学生包丽自杀事件,让“PUA情感控制术”一词引发关注。PUA,全称Pick-up Artist,字面意思是“搭讪艺术家”,起初指的是受过系统化学习、实践,不断自我完善情商的男性,后来泛指会吸引异性、让异性着迷的人。

如今,PUA被某些不怀好意的人演化成骗色、骗财的手段,设立所谓步步陷阱的情感操控术。当然PUA演变到现在已经不单单存在于情感领域,还渗透到其他领域中。

对待PUA的打压,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有反抗精神。只有在社会家庭生活中,保持自我精神的独立,才能保护好自己,才能远离PUA。

恋爱期间PUA或在PUA过程中可能实施很多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可能会构成民法典侵权编规定的侵权行为,需承担民事责任;也可能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需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更有甚者可能会构成侮辱罪、诽谤罪、诈骗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杀人罪等人身、财产性质的犯罪,需直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来说PUA已经触犯法律底线,是违法行为。

比如,如果一方对另一方存在言语侮辱、行为打压的情况:可能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例如造成被诽谤人自杀、精神失常、失去生活工作能力、神情恍惚而发生意外事故等后果,还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

如果在婚恋交友过程中遇到被PUA一定要保留证据,第一时间报警,让伤害减少到最低点。对了,这里插播一条广告:国家反诈中心APP,让你远离诈骗侵扰,里面有很多骗局案例,国家安排专门保护你的,记得下载哦。

真正的爱情并不是一厢情愿的付出!婚恋交友务必要增强防范意识,特别是网络恋情,更要多方验证对方的身份信息,不要轻易相信光鲜的假象和“PUA”式的花言巧语。而当对方提出裸聊或者缺钱、借钱或转账等特殊要求时,一定一定要提高警惕,因为您多半已身入骗局!

PUA核心思维就要不断的打压对方,让对方开始怀疑自己,并对控制者存在依附心理。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打压,因为这个情况很容易识别。

因为打压是识别是否存在PUA或者是否对你造成某种困惑而怀疑自己的典型行为。

打压自己的人要客观分析的看,有的人是为了骗财骗色,有的人为了彰显自己,有的人为了自己上位,这些人从自身利益出发,有的是为了平衡一个团队来打压的,这是为了好管理,有的是获得情感操纵权,有的是为了捞好处来打压的,通过打压,怀疑自己,近而达到他们的目的。

古语: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你一定要相信,你的光芒太过耀眼、你身上的优势太过突出,你的发展前景一定无可估量,因为你的存在给周围人造成了深深的危机感。只有不断打压你才能让你的优势不复存在。

他们害怕总有一天你会离开他们,会超越他们。在情场上,很多人喜欢炫耀自己的另一半,只有另一半温顺、听话的围绕身边,这就是一种优越,他们不希望对方摆脱自己。在职场上优秀的人都希望能力一般的人来衬托他的优势,但一定不希望另一个优秀的人出现,暗淡他的光芒、抢夺他的风头。

作为独一无二的你,你真的没有必要一直和一个并不懂得欣赏你,只知道打击你,让你变得越来越不堪的人在一起,那个人都并不值得。

当别人特别强大,也特别强硬时,不能硬碰硬,要适当避其锋芒,找机会离开。太柔也不行,太柔会更加助长这些人的打压行为,古人有言:“太刚则折,太柔则废。”所以遇到刻意打压你的人,要懂得“打太极”。

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如果遇到那些总觉着别人做得不好,在一边品头论足的,老是怀着打压、贬低、否定别人之念头的人,这样的人,我们还是要远离。

毕竟这类人,他既然否定、打压、贬低你,他肯定就不会给你一丝一毫的帮助,当你做事情获得成功之后,他们一定会给你挑刺、找毛病的。

曾仕强教授说过,如果你遇到讨厌、打压你的人,那你不需要跟他说太多,只需要把他捧上去。到了一定的位置,他自然就消失不见了。这种“捧上去”的行为,本质上就是“捧杀”。

被人打压时,聪明的方式是先收敛一下自己,“藏巧露拙”暗地里“较劲儿”,然后找机会反击。

为人处世应设法保持自己的神秘,亮出自己底牌的人让别人按牌来攻肯定会输掉。

混得再不好也不要向别人诉苦,而要做出成功的样子。即使很成功也不要亮底曝光,出人意料更能使人心悦诚服。当你既有才华又知展示之道时,结果一定是一鸣惊人。

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是最起码的礼貌,生活应该是温柔而美好的,所以,远离让你不开心的人和事。

那些你不管说啥,都要夹枪带棒贬你一番的人,不管是他自认为的幽默,还是真的情商欠费,不舒服就马上远离。

因为生活已经很难,我们需要正能量,我们需要快乐和鼓励。要用心发现身边那些鼓励你,支持你,给你帮助,让你能感受到正能量的人,因为这些人才是你生命中的贵人。

远离这些打压你的人,他们无论有多么大的本领,都和你无关,在这样的人眼里,只要是他们看不上的、瞧不起的就是一点用也没有,这种人天生的狂傲自大、自以为是。

你要做自己的精神领袖,不能因为被打压而自我怀疑,只有你真正的强大起来,才能让这些人远离自己。

法律分析:

需要看具体的案情具体分析,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如果成员之间肯定有传播*秽视频的行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以传播*秽物品罪定罪处罚。如果存在所称的榨取钱财的行为,能否界定为诈骗罪,这就得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诈骗罪,是要罪犯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他人基于错误认识自主处分财物。PUA骗局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有可能存在涉嫌强奸罪、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涉嫌传播*秽物品罪、涉嫌非法经营罪等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衍生问题:

诈骗案警察不立案调查怎么办

1、警察应当立案。

2、如果警察不立案,你们有权要求他们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告知不立案的理由。

3、《不予立案通知书》应当送达。

4、如果你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没有立案侦查,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对不立案的原因或者理由加以说明。

5、如果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并且根据有关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7日内,应当将说明情况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的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发出《通知立案书》时,应当将有关证明应该立案的材料同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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