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现象的反思方式是一种典型的人文科学反思方式。审美现象是存在的,但审美现象的存在却是不可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方式来考察和求证的,而只能以人文科学的方式即主体亲身参与、亲自在场的方式来达到。所以,美学应当归属于人文科学,是个有边缘性、综合性的人文科学。意味着美学研究的起点和着手处是作为审美现象为呈现的具体、现实的审美活动,也意味着美学研究比一般人文科学更为注重感性的经验、情感的契合、心灵的碰撞,地要求经验科学的配合与协助。
审美理论名词解释有:美学、审美、审美经验、美的标准、生命审美、艺术审美、美学精神、美感、美的情感、伦理美。
美学:研究美和艺术的学问,也是研究道德美、自然美等各种美学现象的一门人文学科。
审美:对于美的判断和欣赏活动的意识形态和价值体系。
审美经验:个人在感知和欣赏美的过程中积累下来的丰富而独特的体验和感受。
美的标准:人们所根据的美的判断标准,不同文化、不同时代、不同个人的审美标准可以有很大差异。
生命审美:通过观察自然界中的各种现象、事物等,从中找寻美感、诗意等来满足人们心灵所需求的审美体验活动。
艺术审美:欣赏美术、音乐、戏剧、**、文学等各种艺术形式中所表现出的艺术特点和技巧。
美学精神:美学所涵盖的审美思维方式、美的追求等一系列的人类文化精神和审美理想。
美感:指人对于美的感觉或体验,是美学中重要的概念之一。
美的情感:指在欣赏美的过程中产生的对美的喜爱、崇拜、感动等情感反应。
伦理美:指道德准则和宗教信仰所规定的美,并不同于审美美的概念,主要强调的是其价值观念的层面。
审美理论是什么意思
审美理论是研究美和美的特性的学术领域,它探讨美学如何影响我们对事物的评价和理解。审美理论广泛涉及艺术、文学、音乐、**、戏剧、电视等领域,还包括人对自然界的审美体验和美学经验。
审美论有许多流派和理论,包括经验主义、认知论、感性主义和形式主义等。审美理论的问题包括美的定义、美的标准、美的经验以及艺术作品等方面。它是“美”的概念的探究,是审美现象的研究,是美的主观感受和客观标准之间的联系和冲突的研究。
文学的各种价值所以必须以审美中介,为根基,并且最终以审美为归宿,取决于文学的特殊内容和表达内容的特殊方式,也为文学的社会作用得以正常发挥的大量事实所证明 从内容和传达内容的方式上看,文学是通过语言塑造的艺术形象,表现作者对人生的审美感受和理解的一种社会意识形式。它有自己的特殊内容,有为显现这种内容而形成的特殊形式。要把握这个对象,主体只有借助于与之相应的接受方式才有可能。它包括对艺术形象的感受能力,想象与联想的活跃,融于审美感受中的理解,以及和对象相应的情绪、情感活动,等等。接受活动的这个过程,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审美过程。它是读者把握文学对象的审美内涵的唯一通道,也是作家个人对人生的领悟和理解、把文学作品的思想和感情,化为读者的精神财富,从而使其现实化和社会化的必经之路。“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不是对象”,马克思在论及主体与对象的关系时,曾经强调指出:“对象如何对他说来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因为正是这种关系的规定性形成一种特殊的、现实的肯定方式。”“因为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一种本质力量的确证,也就是说,它只能象我的本质气量作为一种主体能力自为地存在着那样对我存在,因为任何一个对象对我的意义(它只是对那个与它相适应的感觉说来才有意义)都以我的感觉所及的程度为限。”对象与主体的现实关系,在任何时候都是建立在相互制约、彼此依存、互相选择的基础上的。所以,只有经过审美的中介,并以审美为基础,读者才有可能把握艺术形象,理解文学作品,进而获得认识、教育、娱乐或感情的交流。这也是为什么文学的认识价值往往表现为启迪、领悟,教育价值往往表现为潜移默化,娱乐价值往往表现为寓教于乐,情感价值往往表现为净化升华,具有不同于非文学的认识、教育、娱乐和交流感情的特点的原因 那么,不以审美为基础,越过审美环节,读者就不能从文学作品中得到认识、教育、娱乐和情感上的满足吗?当然不是。但是大量事实告诉我们,不经过审美所获得的认识或教育,一般总是肤浅的。它可能使人们只注意到文学作品的表层现象,无视它的丰富内涵和审美意蕴,有时甚至会产生某种误解和歪曲。如果进而在这个基础上去理解文学,规范创作,则势必会把文学混合于其他社会意识形态,最终导致文学本性的丧失。如果仅注意情节,理解必然是表层化的,它不可能深入到通过审美才能达到的那种认识层次,不可能发现精神世界的丰富与美好,从而深入思索人生价值的所在,所获得的教育和享受也只能是极其有限的。一般地讲,就是情节性、叙事性较强的文学作品,脱离了审美环节也同样难以把握,因为文学传达信息的特殊方式已经内在地规定了主体的接受方式 对那些不调动情感体验,不经过形象感受,企图直接从文学作品的现象描述中寻求认识的读者来说,要理解抒情性较浓的诗歌和散文,甚至象王蒙的《海之梦》、张承志的《大坂》、何立伟的《白色鸟》,以及史铁生的《我的遥远的清平湾》一类小说,就相当困难了。因为在这些作品中,作者所表现的内容本身就是一种感受,一种情绪,一种生活氛围。它们几乎没有给构成认识的推理活动提供什么事实材料,而是直接袒露心灵,倾吐感情,用心象形态的艺术形象诉诸于读者的感受、体验和情绪。这时候,人们只能在审美的感情交流过程中获得领悟,受到教益,产生愉悦。在这个角度上讲,文学的认识价值、教育价值、娱乐价值等等,都不过是审美活动的衍生物 不过,这还不是读者接受活动的终点。由于文学的性质,经由审美而得到的认识、教育或娱乐,只有超越了作品的现象层次,即不粘滞于作品所描绘的个别的、具体的内容,达到对其内在审美意蕴的领悟,理解那种“大于其本身”的意义,完成对美的认识,受到审美的教育,获得具有美感性质的愉悦,才算真正实现了对文学作品的把握。因此,文学作品的接受活动又是以审美活动为归宿。 诚然,由于文学毕竟包含着再现现实生活和社会历史的成分,所以也不能排除有人主观地把文学作品视为一种单纯地认识的对象或教育的手段。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文学一旦被置于这种关系之中,它所产生的社会作用实际上已经不完全是文学功能的表现了。因为此时的文学已被读者当成一种形象的思想资料或历史材料发挥着作用。作品的这种被人为地引申之后所形成的社会效果,当然也就不能视为文学自身固有的审美价值的功能体现了。这个问题与怎样理解文学的社会作用有着直接的关系。
审美偏好是依据主观个人标准的。
审美价值:
人之所以需要审美,是因为世界上存在着许多的东西,需要去取舍,找到适合需要的那部分,即美的事物。
有句话说得好“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套用一下,“上帝为我们开启了心灵的窗户,我们用它来寻找美”人的智慧从客观上决定了对美好事物的追求。
动物只是本能的适应这个世界,那人们则可以通过自己的智慧发现世界上存在的许多对美的东西,丰富自己的物质生活和精神家园,以达到愉悦自己的目的。
审美体验:
审美体验就是形象的直觉。所谓直觉是指直接的感受,不是间接的、抽象的和概念的思维。所谓形象是指审美对象在审美主体大脑中所呈现出来的形象,它既是审美对象本身的形状和现象,也要受到审美主体的性格和情趣的影响而发生变化。
审美特点:
直觉性:
所谓审美直觉就是对美的形态的直接感知,是对审美对象的整体把握。所谓直觉包含着三层含义,一是指审美感受的直接性、直观性,即整个审美过程自始至终都是形象的具体的,在直接的感知中进行;二是在审美中对审美对象从全局整体上而不是支离破碎地感知。
三是指审美感官愉快,不是先有理智的思考和逻辑的判断而是直接产生的,即在美的欣赏中无须借助抽象的思考,便可不假思索地判断对象的美或不美。
情感性:
所谓审美情感是指人对客观存在的美的体验和态度,包括人的生理、理性因素与人类发展所积淀的普遍因素。
比如欣赏阿炳的《二泉映月》,二胡一拉出那缓慢、低沉而悠扬的旋律,立刻被激发一种凄婉哀怨的情绪,仿佛一人孤身坐于夜阑人流、月冷泉清之地,回首往事,苦痛不堪。
随着主题的展开,旋律慷慨激昂起来,那悲愤的控诉,不屈的抗争和孤傲的人格立刻在心里激起共鸣,愤怒、同情、钦佩、昂奋等诸种情感在胸中交织着、漾溢着、沸腾着。直至曲终,心绪仍然久久不得平静。这就是一种审美情感的体验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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