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第1张

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一篇好的作品,必须思路清晰、具备选择材料的技能。材料是构成公文的要素之一。没有材料的支撑,主题无法成立,更谈不上有什么说服力。公文材料可分为两大类:事实性材料和观念性材料。事实性材料指客观事物,主要包括人物、事件、事物、现象、统计数字等。如总结、报告中得到。观念性材料是作者从别人那里引用来证明自己的观点的理性认识。这些理性认识一般都在实践中经过反复验证,其正确性得到了人们的公认。观念性材料主要包括科学原理、定义、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等等。

 不论是事实性材料还是观念性材料,都可以以因形态、性质、来源的不同,再区分出两相对的类型来,主要有:一是个别性材料和综合性材料。单独存在的事实或个人的观点,用作材料时就是综合性材料。二是现实材料和历史材料。与作者的写作行为共同用一个时代背景的材料都是现实材料,在以前的历史时期发生和存在过的事实和观念都是历史材料。三是正面材料和反面材料。与作者的观点相一致的材料是正面材料,相违背的材料是反面材料。不过,由于作者的观点在没有确定之前是不断深化和变动的,有时甚至会走反面,因此正面材料和反面材料也会发生转化。四是直接材料和间接材料。来源于作者的直接生活经验的直接材料,通过各种渠道间接得到的都是间接材料。直接材料最为真实、生动、可靠,但数量有限,仅靠直接材料写作,内容必定十分贫乏。公文写作,运用间接材料比直接材料还要多。

 公文材料的作用两大类:一是材料是观点赖以产生的基础。以上我们提到,主题的提炼在于深入的实践和丰富的材料,那是从主题的角度去看材料在提炼主题时的作用。通过对材料的分析、鉴别、综合归纳之后产生的。二是材料是表现观点的支柱。在具体的文章中,观点不能孤立地、赤裸裸地存在,它们必须有充分的材料来证明、来支持。

 公文材料的选择和使用。在写作中,材料的“真实”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指在现实生活中真正发生过或正在发生的事实,这种真实叫做生活真是或现象真实。另一种含义主要用于文学创作,这种真实并不要求在生活中真正发生过,而要求必须揭示事物本质,反映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人们称其为本质真实。公文使用的材料,应该具有典型性。典型性材料有两个特点:一是典型材料有鲜明独特的个性。简单的说一半都是具体的、个别的,而且是新鲜的、奇特的,它容易被人接受,能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典型材料又有明显的共性特征,能够体现同一类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因而具有普遍意义。典型材料对主题的表现,能起到“以一当十”的作用。如果所用的材料不典型,往往堆砌了很多,主题仍然没有得到透切的表现,文章却已经很臃肿。公文材料要新颖。有人说,音乐是靠多次重复不断加强其审美表现力的,人们一听到熟悉的曲调就感到亲切,就会动情;而文章是靠新鲜来征服读者的,人们对熟悉的文章性趣不大,却很难去集中精力阅读领会。公文也同样需要新鲜感,虽然它在形式上、意象上、语言上不能像文学作品那样讲究创造性,但它所表达的思想、所运用的材料,不能总是老生常谈,不能给人抄袭别人、重复自己的印象。对于事实性材料而言,明天都有新的情况发生,每天都有新的事迹出现,公文的作者只要密切关注现实生活,勤观察、多实践、多思考,就能及时得到大量的新鲜的事实性材料。

 划分好层次和段落。层次是结构诸环节中最重要的一环。结构的完整性和严密性,主要通过层次安排得以实现。层次又称“部分”、“大段”、“逻辑段”等,是小于篇、大于段的结构单位。公文的层次安排,有两种基本形态,一种是并列式,一种是递进式。开头通常是总述或总论,它自成一个层次。主体部分的各层或分述或分论,不是呈现并列形态,就是呈现递进形态。

 段落划分。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自然段。段落的划分使文章的结构更明晰、醒目。相对于层次的的安排,段落的划分比较容易一些。只需注意一下三点:一是保持段意的单一性。只能有一个中心话题,只能有一个中心思想。二是注意段意的完整性。只有单一性还不够,如果一段话的意思没有表达完整就结束,读者不知所云,也是结构的严重失误。三是段落安排要长短适度。段落多长才合适这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是,如果一段文字有七八百字还不分段,读者就很难把握作者的思路和内容的步骤了。相反,段落都只有一两行文字,那又会将思路切割得七零八碎,读者也难以接受。

 安排开头和结尾。一是开头的安排,首先要开门见山。公文开头不能像文学作品那样极尽铺张渲染之能事,制造出特定的气氛后才切入正事或正题。公文必须开门见山,一落笔就直接指向要处理的事件或要解决的问题。其次要文笔简练。公文开头,多数只有一个自然段,而且不能太长。最好做到不可增减一字的地步----如果增加一字,那个字必然是可有可无的;如果减少一字,则意思无法表达清楚。

 结尾的安排。与一般文章相比,公文的结尾有特殊的要求,它不能用象征、隐喻、暗示的方法去追求“言有尽而意无穷”的韵味,而必须明确提出结论性的意见、请求或执行要求。公文结尾的常见体式有以下四种:一是总结是结尾。在结尾处用简洁明白的语言进行画龙点睛式的概括归纳,也就是对全文内容进行总结。二是希望式结尾。在结尾出提出希望、号召。如:“我们希望xxxx及时改变涣散的工作作风,并能在今年解决xxxx员工的基本保障问题。”三是说明式结尾。在结尾处对与文章内容有关的事项或问题进行交代说明。如:“以上内容仅用于征求意见,不能作为执行的依据。在没有正式通知之前,必须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四是套语式结尾。用固定的套语作结尾,多用于请示、报告等上行文的通知、通告等普发性下行文。如:“特此报告”、“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予批准。”

 安排主次详略。文章的各部分内容,在文章中占的的地位和所起得作用,并不完全相同,有的分量重,有的分量轻;有的为主,有的为辅。分清主次,也是结构安排的一个主要环节。详是详写,略是略写。公文写作,表现观点是可详可略,叙述和引用材料时也可详可略。总的来看,公文是讲究精练使用的文体,表达观点直接明了,叙述事实简练清晰,一般不写细节,更不用精雕细刻的手法。与文学写作相比,公文的略写多于详写。

 那么,公文写作如何掌握详略呢具体写法必须结合实际才能确定,我们在这里只能提供两条原则。一是以主次的地位确定详略。大多数情况下,主要观点和重要条文要详写,一般观点和次要条文要略写。二是以典型程度确定详略。这是指材料而言。典型材料的说服力强,要表达得充分一些;非典型性得辅助性材料,则可以表述得简略一些。

  所谓类比思维,也称“类比法”,就是认识主体根据事物的某些已知属性、特征,推演出该事物在特定情形下的状态和表现形式的一种思维方式。类比思维是一种间接的推理,其可能程度取决于前提中所确认的事物的性质、特征的数量和可靠程度,这些性质、特征与类推所得结论的关系是否密切等等。

 类比思维对于公文撰写者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公文写作的思维主体是代表公文意志的集体与公文撰写者个体想结合的符合思维主体,公文撰写者个体的思维活动受到公文所代表的领导意图和集体意志的制约,二者在公文写作过程中的思维活动存在着控制和能动的矛盾冲突,而类比思维则能够通过思维主体和思维方式的代换克服公文写作中“双重主体”对立所形成的思维障碍,使二者达到思想、认识的基本同步与表达一致。因此,公文撰写者应注意培养和锻炼自己的类比思维能力,摆脱“自主写作”的常规写作思维模式的束缚,从公文既定的角度选题立意、搜集材料、提炼观点、遣词行文以成篇章,使公文成品充分表达领导意图和集体意志,并从中展现公文撰写者个人的智慧和才华。

 类比思维的特点分析

 1、思维主体与思维方式的对立统一

 类比思维简单地说就是模拟思维。公文写作是一种应命写作,其写作动机具有明显的使动性和强制性,公文撰写者首先应具备对公文既定身份、角色的类比思维能力,抑制自我表现意识,从公文既定的角度出发考虑公文的主题、结构、取材和风格。这个层面上说,类比思维的思维主体与思维方式是分离的、对立的。另一方面,公文撰写者始终是类比思维的唯一思维主体,公文撰写者的思想、情感、理论水平、审美素养和写作技巧等个性因素必然渗透融合于类比思维的整个过程,公文所代表的领导意图和集体意志只有通过公文撰写者的思维加工和技术重组才能得到具体表现,公文其实是经过公文撰写者个体化合后的“意识物态”。从这个层面上说,类比思维的主体和思维方式又是统一的,体现为公文撰写者个体的智慧向公文写作主体价值的充分转化。

 2、思维活动中逻辑性与创造性的平行排列

 类比思维就其本质首先是一种逻辑思维,这是因为类比思维是从“已然”向“应然”推演的思维活动,公文撰写者运用类比思维进行由此及彼的判断和推理,在公文既定先在思想倾向、行为规律与特定前提和环境下公文既定可能表现出的知觉和状态之间建立科学的联系,就必须运用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具体化和系统化等思维方法,这些都赋予类比思维逻辑缜密的特征。另一方面,类比思维也是创造性的思维活动,而不是简单的重复和记录。类比思维的逻辑性只是为公文写作标示方向、划定范围,严密的逻辑判断并不意味着公文撰写者写作个性的丧失,相反对公文撰写者的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文内涵的开掘、材料的充实以及语体风格的把握都需要公文撰写者进行创造性的思维,创造性构成了类比思维在实际运用中的主要特征。可见,逻辑思维和创造性思维在类比思维中互为表里,不可或缺。

 3、思维起点单一性与思维路径多样性的有机整合

 类比思维作为公文撰写者的写作思维之一,其目的统一于对公文质量的整体性要求之中,即公文撰写者必须从公文所代表的领导意图和集体意志出发进行构思,公文成品必须反映公文既定的特点和需求,公文既定是类比思维唯一的侍服对象和行为起点,起点单一是类比思维的自然属性。另一方面,类比思维的思维路径是复合的、多向的,这是由公文本身的公务应用目的和信息传递性质决定的。公文的生成、使用过程必然涉及具体的客观事实、既定的接收对象和相应的应用环境等因素,公文成品必须与这些因素相适应。这就要求公文撰写者不仅要熟悉、理解公文既定的思想和风格,也要考虑到公文内容、使用环境、作用对象的因素,多方向、多角度进行类比,准确把握公文的主题、结构、取材和语言风格,使公文成品尽可能符合各方面的特点和要求,增强公文的针对性从而提高其使用效益。

看你是做哪一行,公司所面对的主要客服是哪一个年龄层次,从他们的年龄特征出发,阐述他们这一年龄段的主要情感,以及需求。然后进一步论述如何抓住他们,吸引他们,最后总结如何赚钱。

读者为尊,这个就是说的行业服务与文章质量。行业服务是大方面,从大方面来说,读者所阅读文字的载体,比如用什么纸,什么字体,字体大小等等。而文章质量又可以细分为标题如何写,文字主旨如何,篇幅如何等等。。

上面说的这些都是次要的,构成职场公文的最主要因素是你要写给谁看的。如果是应付一下,就按照我上面的思路写,穿插一些小案例,绝对没问题。 如果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就需要剑走偏锋,着重写你最了解的那一部分了。

对了,记得要把着两者结合起来写。

公文语言的主要特点是:庄重、准确、朴实、精练、严谨、规范。

  庄重指语言端庄,格调郑重严肃。公文是机关行使权力的工具,具有法定的效力,所以要求语言上具有庄重特色,要体现发文机关的权威性,特别是那些指示性、法规性公文更应如此。

  准确指语言真实确切,无虚假错漏,褒贬得当,语意明确,符合实际。公文是用来指导工作、反映情况和处理问题的,必须强调语言准确,避免产生任何歧义。但有时公文中也需要使用某种模糊语言,如基本、几乎、不少、绝大多数等,在一定情况下适当运用此类模糊语言,不但不会造成文意的模糊,而且恰恰能够达到准确表达文义的效果。比如,“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这里用“基本解决”比用百分比的表达效果更强。

  朴实指语言平直自然,是非清楚,明白流畅,通俗易懂。公文的着力点应放在说明问题和讲清道理上,注重以理服人,因此,公文语言要实在、质朴、平易。叙事求实,论理有据,不夸张,不掩饰,不追求词句的华丽。当然,强调公文语言的朴实,绝不是说公文的语言不要求生动。公文也要尽可能写得生动些,但这要根据公文的特点恰当处理,不能硬搬文艺作品的语言。

  精练指语言简明扼要,精当不繁,服从行文目的及表现主题的需要,当详则详,当略则略。公文的语言必须简明扼要,不拖泥带水,用最少的文字,表达尽可能多的意思。当然也要注意不要由于片面追求简练,而使文义不能得到完整、准确的表达。

  严谨指语言含义确切,文句严谨,细致周密,分寸得当,忌模糊含混、语意多歧。公文是一种实用文体,它是在公务活动中进行交际、传递信息的文书。公文写作与一般性文章写作有明显的区别,它不需要繁复的细节描写和深入细致的刻画,也不能抒发个人的情感,要求用规范、严谨的语言去表述事实、传达信息。

  规范指语句不仅合乎语法及逻辑原则,而且要合乎公务活动的特殊规范性要求。公文要遵守语法规则,使用规范化语言,用词要符合行文的语体风格。要使用书面语言,不用口语、方言。公文起草中必须十分重视语法和修辞问题,要在这方面认真下功夫,做到字斟句酌。现在社会上存在用语、用字不规范的现象,要防止这种现象在公文语言中出现。

  我们强调公文语言要规范化,同时也不否定公文语言具有某些特点,这两者并不矛盾,而是统一的。如在公文中适当使用文言词语,可使公文语言风格更为庄重、典雅和简洁。

  公文的语言,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某些专用词语,如公文开头用语的“根据”、“遵照”、“现将”、“最近”等,期请用语的“拟请”、“务请”、“即请”等,询问用语的“当否”、“妥否”、“是否妥当”、“是否可行”等,表态用语的“同意”、“批准”、“可行”、“不妥”或“原则批准”、“基本同意”等,结尾用语的“此复”、“盼复”、“特此报告”、“请予指示”,等等。这些词语既能体现公文特点,又很方便适用,起草公文要根据情况适当使用。

—来自于网络

写好公文,已经成为机关工作的必要技能。我是一个学理科出生的人,但是进入体制内工作很多时候都需要会写公文,我从我自身学习写公文的经历,分享以下几点有用经验。

一、学习弄懂公文的基本常识“公文”是公务文书的简称,它是法定机关或其他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具有法律效力和规范的文体。弄清楚公文的文种、要求,比如是上行文、下行文还是平行文,是报告还是请示;弄清楚每个文种的特点和作用,并且每个文种都有明确的形式、格式、包括字体、字号、颜色、行距、抬头、结尾等。具体参考《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二、注重学习,多积累、多练笔学习了公文的基础知识后,我们就要开始学着写公文了。我主要学习的渠道有三个:1参考已有的公文,比如单位收发的文件,拿来模拟学习;2多向富有写作经验的领导、同事学习,特别是那些做事细致,对公文有所研究的人,会给我们很多实用技巧;3多学习人民日报、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积累经验与素材。

三、多沟通,充分领会领导意图公交写作是为了上传下达、部署工作、协助决策、解决问题,说到底就是要体现领导意图。在公文正式写作之前,一定要跟领导充分交流,领导到底要做什么?怎么做?一定要弄清楚领导意图,避免南辕北辙,做无用功。四、多检查,精益求精出好文好的公文不是写出来的,而是改出来的。写好初稿后,一定要反复修改,要求内容突出、观点正确、材料详实、论证准确;语言也要进一步精炼,要求准确、客观、简明、朴实。写好后需要层层审核。如有问题,及时修改、精益求精。

1、明确“为什么写”——主旨目的要明。

公文是公务活动中传情办事的工具。每一篇公文的发出,都有其特定的作用,也就是公文所要达到的目的。写一篇公文,首先要明确这篇公文是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根据公文写作的目的来确定公文所要表明的主要观点、主张,即公文的主题。

2、把握“写什么”——材料搜集要全。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有无丰富的写作材料和参考资料,对于一篇公文的成败,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搜集材料要在“全”字上下功夫。要找全需要运用和参考的有关资料。全方位地掌握了解资料后,思想观点就会更加客观,方法步骤就会切实可行,写作起来也会游刃有余,写出的公文才能丰满充实。

3、确定“怎样写”——谋篇布局要细。

谋篇布局,就是围绕主题把有关内容组织成篇的过程。谋篇布局需要确定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定格式。要根据公文的主旨和目的,确定公文的发文对象,选择适当的文种。

二是定结构。要为公文建框搭架,即撰写写作提纲。写作提纲至少要解决如下问题:一是要进一步确定中心论点和写作思路;二是要确定总体结构、段落层次;三是要选择主要材料和骨干事例;四是要初步拟出文章的大小标题;五是要基本确定文章的开头、结尾和论证方式。

三是定重点。要根据文章的主旨目的,确定哪一部分应详写,哪一部分应略写。上述三个方面确定之后,剩下的就是文字工作了。

  言礼仪规范

  语言文字,是人类用以表达思想、交流情感、沟通信息的特有工具。在日常工作与生活里,基层公务员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的使用能力,而且还必须以此作为自身最为重要的交际工具。

  俗话说:“言为心声”,“字如其人”。在平日运用语言文字时,基层公务员必须对其多加要求,恪守成规。所谓语言礼仪规范,指的就是基层公务员运用语言文字不能不遵守的一些成规。

  具体而言,语言礼仪规范实际上体现于两个相互关联的不同方面。一方面,它对基层公务员“说什么”、“写什么”有所规范,此即所谓“内容美”。另一方面,它对基层公务员“怎样说”、“怎样写”也有所要求,此即所谓“形式美”。

  运用语言文字时,基层公务员不能忽略其“内容美”,因为离开了内容,其具体内容便无本可依。与此同时,对其“形式美”也应高度关注,因为内容体现于形式,形式表现内容。完全忽略了形式,语言文字的“内容美”便无从谈起。总而言之,基层公务员对语言文字的“内容美”与“形式美”应给予同等重视。

  公文礼仪

  公文,即相对私人文书而言的公务文书的简称。各级行政机关的公文,就是各级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所使用的书面文字材料。广义的公文还包括图表、录像、录音、物证等各种适应实际需求的内容。

  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施行行政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示和商议工作,以及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公文具有严肃的政治性、规范的程式性、绝对的权威性、直接的实用性和明确的工具性等鲜明的特点。

  根据1993年11月21日由国务院办公厅重新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我国将现行行政公文分为如下12类13种,并对每一类每一种公文的具体内容、适用范围、适用对象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命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规发布重要行政法规和规章,采取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应的决定等。

  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决定 适用于对重大活动或事项作出安排。

  指示 适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

  公告和通告 向国内外宣告法定事项或其他重要事项用“公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则用“通告”。

  通知 适用于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

  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函 适用于互不隶属的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会议纪要 适用于传达会议情况和会议精神。

  各级行政机关的公文在公务活动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一,公文具有法规和准绳的作用。有的公文本身就属于法规文件,有的公文则是法规的具体化。它们对所涉及的对象都具有强制的约束力和规范作用,是个人和单位行动的准绳。

  第二,公文具有领导和指导的作用。通过互行公文,上级机关可传达领导意图,下级机关则可遵照执行、贯彻领导意图。

  第三,公文具有教育和宣传的作用。国家行政机关可通过公文进行自上而下的宣传,以达到教育、启示、动员、释疑解惑、说明的作用。

  第四,公文具有联系和知照的作用。通过互行公文,各级行政机关可互相交流、沟通信息、了解情况、掌握实情,从而提高办事效率和领导水平。

  第五,公文具有依据和证明的作用。公文是发文单位开展公务活动的记载,也是收文单位联系、开展工作的书面凭据,起着公认的“立此存照”的作用。

  正是因为公文在国家行政工作中扮演着如此重要的角色,使得遵行公文礼仪成为基层公务员的一项基本职责。

  公文礼仪,即基层公务员在撰制和办理公文时应当遵守的规范和惯例。我国公文礼仪的基础,即国务院办公厅重新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本节将从公文的撰制、公文的行文、公文的办理这三个方面对公文礼仪进行具体阐述。

  一、公文的撰制

  公文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喉舌,也是联系政府与群众和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纽带。因此基层公务员撰制公文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任何疏漏都有可能耽误公务的执行。

  (一)内容要求

  任何类型的公文,不论其发文机关和发文目的是什么,都应当在内容上遵循如下两条基本指导原则。

  1严守法规。公文的观点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如果发现公文所需贯彻的领导意图与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相抵触,应及时向领导提出,并予以纠正。如果要提出新的政策规定,则应加以具体说明,切勿使之前后矛盾。

  2真实准确。公文所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准确。不仅基本的事实材料要真实,而且具体的细节、背景、数据也要准确无误。这就要求基层公务员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要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更不可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二)格式要求

  公文是一种规范性极强的应用文体,因此基层公务员在撰制公文时务必要遵守具体的格式要求。

  1选择恰当文种。国务院规定的12类13种公文形式,每一种都有近似但却有所区别的格式要求。因此,选择恰当文种是遵守公文格式的基础。

  正如南朝刘勰在《文心雕龙·章表》中所说:“章以谢恩,奏以按劾,表以陈情,议以执异”。各种公文体现的是不同的发文机关权限范围和行文机关之间的不同关系,反映了不同的发文目的。因此基层公务员在撰制公文时务必要根据本机关的职权地位和发文目的选择恰当文种,采取相应格式。

  2遵守具体格式。公文讲究格式,是公文管理标准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公文合法性的保障。概括地说,公文格式可分为文头、正文、文尾和标记这四部分内容。

  其一,文头。文头包括文件名称与发文字号。文件名称,由发文机关名称加“文件”两字组成,如“中共中央文件”。文件名称往往用套红大字印刷,被称为“红头文件”。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号、文件顺序号三者组成。若是几个机关联合发文,一般只注明主发机关的发文字号。年号应由“〔〕”括注,而不能使用“()”。

  其二,正文。正文包括以下七部分内容。

  一是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三部分组成,应简要准确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体现发文主旨。例如“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向济南交警支队学习活动的决定”。如果公文版头已注有发文机关,或已在文尾注明了发文机关,公文标题即可省略发文机关;如果难以用少量文字概括所发公文的内容,或公文内容较为简单,可省略发文事由。公文标题除法规、规章名称需加书名号外,一般不加其他标点符号,而以空格代之;标题字数太多,分行书写时,注意不得将固定词语拆开分写。

  二是主送机关。即负责受理或答复该公文的机关。上行文只有一个主送机关,即文件责任的直接承担者;下行文可有多个主送机关,书写于左首顶格处,按级别高低顺序排列。

  三是正文。是公文的主体,表述公文具体内容的部分,写在主送机关名称之后。

  四是附件。即附属于正文的材料,用于对公文的补充或参考。附件名称要在正文之后注明,附件本身既可单独成件,也可与文件主体装订一起投送。

  五是发文机关。即公文的法定作者名称,应采用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写于正文或附件名称之后一定距离的右下方。如需以机关***名义行文,则应在***姓名前冠以职务。联合行文时,应将主发机关排列在前。

  六是发文日期。用以表明公文的生效时间,写于发文机关下方,使用年月日全称。

  七是印章。即发文机关对公文的效力负责的凭证,盖于发文机关名称和发文日期的字面上。

  其三,文尾。文尾包括如下三个部分。

  一是主题词。用以标示公文的核心内容,便于公文的计算机检索与管理。主题词不同于公文标题,其确定应从公文内容范畴、主题内容、特征和文种这四个方面入手,而不能简单地从公文标题中提取。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于1994年4月修订出版的《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和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于1998年8月修订发布的《公文主题词表》是目前标引主题词的重要依据。主题词一般不超过七个,每个主题词之间要空一格,写于发文日期之后,用黑体字印刷。

  二是抄送抄报机关。即除主送机关外还应了解公文内容的有关机关。上行文为抄报,平行文或下行文为抄送。

  三是制发机构和制发时间。即公文的印制单位和时间,书写于同一行。单位居左,顶格;时间居右,顶格。

  其四,标记。标记包括四个部分的内容。

  一是秘密等级。按公文的机密性质,公文可分为内部文件、公开文件和保密文件三类,其中保密文件又可分为秘密文件、机密文件和绝密文件三等。秘密等级标在左上角,以醒目的黑体字印刷。

  二是紧急程度。公文有紧急公文和非紧急公文两类,紧急公文又可分为急公文和特急公文两等。紧急程度应以黑体字标在密级上方。

  三是阅读范围。即以工作需要和保密范围为依据所确定的公文的行文范围和阅读对象,写于发文日期之后,主题词之前。

  四是印刷份数。指该公文的实际印制数量,用括号标注在文件左下方。

  另外,公文纸一般采用16开型(260mm×185mm)于公文左侧装订。按惯例,开头应为35mm,地脚应为25mm,订口应为22mm,翻口应为25mm,版心内正文应有25行20列。特殊公文,如“布告”、“通告”等用纸大小可视实际需求而定。公文书写应自上而下、自左至右(见例一)

  例一 格式规范的公文样式

  (三)语言要求

  公文的语言虽然只是一个形式的问题,但却能影响公文的内容,对公文整体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哪怕是一个小小的文字或标点错误,都有可能影响对公文的理解和执行。因此基层公务员务必要注意公文撰制过程中的语言问题。一般而言,要做到准确、朴实、简明。

  1准确。公文的语言要求准确,是指公文的用字用词要恰当,语句段落要通顺,数字标点要规范。例如,根据新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文中的数字写法就应当严格遵守我国1987年2月1日颁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的要求。只有准确用语,才能如实反映客观事物,如实传达发文意图,使公文得以更好地理解和执行。

  2朴实。公文具有政治性和严肃性的特点,因此公文的语言应当力求质朴无华,少用描写和抒情的手法。要直话直说,不可拐弯抹角或以含蓄的笔法委婉地表达意思。

  3简要。公文语言的简要,是快速高效地传递信息的需要。冗长的公文不仅会让人望而生厌,而且不利于主旨的突出和重点的把握。简明扼要是公文写作的一项基本要求。要使公文语言简要,就须开门见山,尽快道出主题,紧扣主题,摒弃套话,并学会熟练使用一套常用的事务性词汇,简要对事物进行表达。

  二、公文的行文

  行文即公文的运转,行文关系则是指公文运转过程中发文机关与收文机关之间的关系,也即各级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

  (一)行文分类

  按照公文在各级机关之间的运行方向,可将行文分为三类: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相应地,行文关系也可分为上行文关系、平行文关系和下行文关系三种。

  1上行文。上行文即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呈递的公文,一般可分为逐级行文、多级行文和越级行文三种。由于下级机关要对自己的直接上级机关负责,因此逐级行文最为普遍。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采用多级行文和越级行文的方式。上行文包括报告、请示和议案三种公文类型。

  2平行文。平行文即互相没有隶属关系和业务指导关系,同级或不属同一系统的机关部门之间的行文。平行文多采用公函文件。

  3下行文。下行文即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制发的文件,一般可分为逐级行文、多级行文、直到基层行文这三种。下行文的文种较多,有命令、决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批复、会议记要等9种。

  (二)行文规则

  各级机关之间互相行文时,务必要遵守如下一些规则。

  1行文机关应明确发文权限,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发公文。对超出自己权限的待处理事项,应行文商请职权部门发文或双方联名行文,不可越俎代庖。越权而行之公文没有任何权威和约束力。

  2下级机关应向自己的直接上级机关负责,不可随意越级向上行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则应抄报所越机关。上级机关如有必要越级向下行文时,亦应同时抄送受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3受双重领导的机关上报公文,应根据内容写明主报机关和抄报机关,由主报机关答复请示的问题。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时,应同时抄送另一上级机关。

  4贯彻党政分开原则,实行党政分别行文。凡属政府的工作,应以政府名义行文;凡属党委的工作,则应以党委名义行文。

  5若待办事项涉及多个机关的职权范围,或多个机关遇有相同问题需请示和报告时,各机关可联合行文。联合行文的各方应是同一级别。各部门若对某一问题未形成一致意见,均不得擅自向下行文。

  6经批准在报刊上发表的行政公文,应被视为正式公文而依照执行。如不另外行文,发文机关应在报刊上发表该文时加以注明。

  7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发文的数量、投送范围。尽量减少行文的中间环节,不重复行文。

  三、公文的办理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公文办理一般包括登记、分办、批办、承办、催办、拟稿、审核、签发、缮印、用印、传递、归档、销毁等程序。”一般而言,公文办理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在收到公文后对它进行的办复。

  (一)基本要求

  基层公务员办理公文务必须遵循准确、及时、安全三项基本要求。

  1准确。所谓办理公文要准确,是指办理公文的每个环节都要井然有序,办理公文的顺序要合理,衔接要紧凑,办理的形式和方法要力求规范、标准。

  2及时。为提高办事效率,基层公务员办理公文时务必要及时,要避免因公文误期而影响工作。一是要强化时间观念。公文能办就办,说办就办,养成限定时间内办好公文的良好习惯,不可拖拖拉拉、办办停停。对于紧急公文,更须及时处理。二是要缩短运转周期。公务人员要尽量缩短公文的传递、留办时间,促进公文高效运转,避免在公文传递过程中浪费不必要的时间。三是要简化办文程序。要尽量减少公文办理所需的手续和环节,防止因环节复杂、程序繁多而导致的效率低下。

  3安全。基层公务员在办理公文时要恪尽职守,确保经办公文的安全。这里的安全有两层含义。一是指要确保公文物质上的安全,防止公文受损或遗失。这就要求不可乱堆、乱放、乱叠公文,以免受到过多的磨损;要做到防潮防火防蛀,延长公文“寿命”。二是指要确保公文政治上的安全,严守国家机密。要积极做好保密工作,开展保密教育,做到有备无患,防止国家利益受损。

  为了确保公文的安全,各级领导务必要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公文安全的重要性;要经常性开展公务员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

  (二)收文程序

  收到公文后,基层公务员一定要按程序对其进行处理。

  1登记。各级行政机关在收到公文后,务必要对所收公文进行登记。各种公文一般可按“上级文件”、“下级文件”、“需承办文件”、“一般性文件”4个类型分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收文序号、收文日期、来文单位、来文标题、密级、领导批示与承办情况、归卷号及备注等。收文登记时字迹要清晰工整,平件、密件要明确区分,急缓程度要严格分清。登记的基本要求是准确、详实。

  2拟办、批办。拟办即基层公务员在收到来文后提出初步的办理方案或建议,供领导参考。拟办意见应简明扼要,并可随同附上与来文有关的材料,交领导参看。

  批办即机关领导对需要办理的公文进行批示,提出执行、办理的原则与方法,并签署姓名与日期。批办要及时、迅速,批示的意见要明确、具体。

  3承办。承办即基层公务员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对公文的具体执行办理。承办时应当统筹规划、妥善安排。要分清来文的主次缓急,有步骤有计划地办理,优先办理重要的公文。一般而言,特急件应随收随办,当时或当天办结;急件也应随收随办;限时处理的公文当以规定时间为限,不得拖延;其他一般公文也应尽快办理。

  4催办。催办即对公文办理的督促与检查,主要是指在收到公文后,对本机关各承办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各级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机关公文催办系统和催办的登记、分层逐级汇报制度,以落实催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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