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大概了解一下企业欠薪的真正原因,如果企业生产正常,只是一时资金周转困难,货款没有收回,可以理解。若是因为工资没发生活陷入困境,可以与老板商量,向企业预支部份工资,保证正常生活。
如果是企业有资金,故意拖欠不发,就可以联合几个工友,向当地劳动执法部门投诉:12333
也可以联合工友向法院起诉。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和老板产生纠纷,老板也不能扣押拖欠工资,否则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出现老板扣押工资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其支付工资并给予赔偿。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如果当时有录音,录像,报警处理。
如果已过几天了,把你的上班照片,记录,等证据保留好,去仲裁,去劳动监察大队,起诉老板,让他结账。
让他给你办手续。辞职。就可以了,不要怕,要找相关部门,解决问题,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一、老板应当给你工资,计算到你离职那天为止。
二、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三、提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劳动协议、之前给过工资的凭证例如打印银行的转账流水,用来证明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及工资。如果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可以要求补偿。
四、如果没有签合同,还可以主张未签署劳动合同的赔偿。
五、如果之前老板没有给你交过社保的,还可以到社保局投诉要求老板补交社保,记得带上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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