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女子因为和丈夫吵架跳河轻生,男子随之跳下解救,可是女子一直在挣脱。警察赶到后,将男子和女子带上岸。两口子吵架动不动就轻生,这种行为非常不可取,这是对自己生命的蔑视,也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
两口子吵架而选择轻生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不禁让人感慨为何现在的人求生欲那么差?求生欲差的最直接原因就是个人的不理智,在生气的时候头脑一热什么傻事都能做得出来。如果事后问那个跳河的女子她后悔吗?想必她肯定是后悔的。
夫妻之间有摩擦实属正常现象,如果每个人一遇到摩擦就轻生,那这个社会真的就乱套了。夫妻之间出现了问题就想办法解决,可以先冷静一段时间,然后再找机会好好聊一聊。问题能解决就好好过,解决不了可以分开,但是轻生是绝对不可取的。
个人的生命是父母给的,如果自己不好好珍惜,怎么对得起父母。当一个人有轻生念头的时候,一定要先想想父母,想想自己身边的人。有个人可以让自己恨到放弃自己的生命,那肯定会有个人能够让自己好好活下去。为了那个值得让自己活下去的人,也得好好地活着。
当然也有一些夫妻吵架,一方就是想吓唬一下另一方,所以会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可是有些事情真的发生了,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所以这样的吓唬是不可取的。
俗话说“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夫妻之间没有隔夜仇”。夫妻之间想出一定要以和为贵,两个人和和睦睦举案齐眉,这样才能幸福地走完一生。夫妻之间一定要相互体谅,相互包容,如果发生摩擦一定要以和平的方式解决,轻生肯定是非常不可取的。
1这种情况有可能涉及赔偿问题及刑事责任问题。夫妻之间吵架如果其中一方明知对方受到某种语言刺激会自杀,另一方还刻意使用这种语言辱骂对方导致对方自杀的需要承担刑事及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无意间使用某种侮辱性语言刺激对方导致直接性跳楼需要承担刑事犯罪规定中的过失犯罪。间接性自杀没有因吵架侮辱性言语导致直接自杀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另一方因家庭琐事争执离家过后自杀死亡或者乘对方不在家自杀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需要承担部分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要看警方调查结论及受害者家属能否提供自杀者间接性和直接性导致其自杀的证据定论。
根据我国刑法学基本理论,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法律明文规定的积极作为义务: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是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的主要来源之一,是指由其它法律规定并由刑法加以认可的义务,这里的法律包括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等。如果只由其他法律规定,而未被刑法认可,则不能构成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此外,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必须是具体的义务,宪法中所规定的义务属于一般性的抽象义务,有待于各具体法规的确认和细化,一般不适合直接作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前提。职业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它是指一定的主体由于担任某项或者从事某种业务而依法被要求履行的一定作为义务。该类型的作为义务有的规定在法律法规中,也有的规定在具体行业的相关规章制度中。应当注意的是,行为人只有在具有职业或者业务身份的情况下,才具有相关的作为义务。也就是说,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才能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犯罪。法律行为引起的积极作为义务:法律行为如合同行为等,引起一个积极作为的义务(行为人通过合同行为自我创设一个积极作为义务),行为人有义务履行。而一般情况下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一定的义务,只产生违约的法律后果,并不会产生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只有在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给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严重侵害的情况下,这一作为义务才能构成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积极作为义务:先行行为作为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是由德国刑法学家斯特贝尔首倡的,1884年的德国判例首次确认了先行行为与法律,契约同样是作为义务的来源。我国刑法界的通说认为先行行为只要足以产生某种危险,就可以成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而不必要求先行行为具有违法的性质。
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特征及其来源说明,仅仅是道义道德上的义务不能作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
夫妻之间难免有磕磕碰碰,吵架拌嘴的情况,一定要理性对待,吵吵就过去了,千万不要太较真。陕西商洛发生了一起悲剧,夫妻俩因为吵架,妻子闹自杀,跳进了冰冷的河水里,丈夫为了救妻子也跳了下去,结果双双溺亡,苦了三个小孩,一下子没了爹娘。
事情发生在3月11日下午3点半左右,商洛商州区警方接到群众报警,一对夫妻先后跳进大荆镇工业园区附近河里。民警接警后,迅速联系消防一起赶到现场救援。1个小时后,落水女子被打捞上岸,20分钟后,男子被打捞上岸,两人均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记者从当地警方了解到,女子闵某今年35岁,男子曹某今年41岁,两人是夫妻关系。夫妻俩因为家庭矛盾,吵架的时候,闵某跳河,丈夫跟着跳下河救妻子,结果双双溺亡。女子才35岁,三个小孩都应该还很小,如何能够接受突然没了父母,实在太可怜了。
溺水时间超过5分钟,抢救不及时基本上都没希望了,更何况过去了1个小时。电视剧里,掉进水里被冲到岸边,呛一口水又活了,这样的剧情在现实生活中是不会发生的。希望大家能够珍惜生命,矛盾每个家庭都会有,关键在于如何处理,通过如此过激的方式来处理,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让家人痛心,让无辜的孩子受到一辈子伤害。
孩子在青春期是孩子的叛逆期也是让大多数父母头疼的时期,从青春期一开始,无论男孩还是女孩,他们的身心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所占据和控制着,想法和行为都产生了剧烈的变化,这就让他们就像长了犄角的小马,既倔强又刺儿头,以自我为中心易怒、爱发脾气、不听话而这股力量就是科学家发现的荷尔蒙,因受荷尔蒙的影响青春期的孩子们的情绪起伏比较大,阴晴不定。青春时期的孩子身心不成熟不能控制而整个人显得冲动不理性,父母如果强行管教,过分控制不仅不会起到有效作用反而让孩子产生强烈的抵触心理。
7月3日傍晚,在秦淮河边发生了一起婆媳因空调发生争吵导致男子跳河的事件。当时天气炎热,方某和妻子、母亲一起在秦淮河边散步,可不曾想婆媳两人因为空天安装的问题起了争执,两人各执己见不肯让步,方某在夹在中间甚是为难,一边是母亲,一边是妻子,该如何是好呢方某实在是受不了,一时生气大吼道:“总是这样吵来吵去,再这样我就跳河了!”
不巧的是,路口的拐角处忽然钻出来几只大鹅,方某被吓了一跳进而跳进了河里,随后就不再露头,看到水性很好的方某一两分钟后都没有露头,婆媳开始慌了,赶紧周围找人帮忙和报警,然而民警组织人员下水打捞三小时左右,仍没结果,可令人万万没想到的,在婆媳回家后发现方某竟然翘着二郎腿在看电视。
原来方某当时气在头上,为了吓唬婆媳二人,在跳河后直接潜泳到远一点的地方上岸,接着便直接回家了。婆媳二人又惊又喜,一场闹剧就此落下帷幕。
婆媳争吵中男子跳河 ,警方打捞3小时他却在家看电视。
(文图无关)
7月16日,南京鼓楼警方通报,近日一对婆媳俩慌慌张张地冲进华侨路派出所,向民警哭诉,家中的男主人方某刚刚在婆媳俩的眼皮底下,跳河了。民警到现场组织打捞3小时,没想到最终得知,男主人早已经自己爬上岸回家了。
7月3日傍晚,天气炎热,市民方某和妻子、母亲一同到秦淮河边散步。散步时,婆媳俩因空调安装问题发生了争执,婆婆觉得空调虽然老旧,但暂时还可以使用,不需要更换;儿媳妇认为空调已经到了使用年限,不仅制冷效果差,而且容易引发安全问题,一定要更换。就这样婆媳俩争执起来,方某左右为难,一时生气吼道:" 总是这样吵来吵去,再这样我就跳河了!" 就在这时,突然从路口拐角处钻出来几只大鹅,方某吓了一跳,一下子跳进了河里。
婆媳俩见方某跳了河,一开始不太慌张,因为她们知道方某水性很好,然而,过了一两分钟,两人没看到方某露头,这才慌了,赶紧到周围找人,有热心群众下水打捞未果,于是报警。而河边突然冲出来的大鹅,也被抓住一只,送往派出所。
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人员下水打捞。经过三个小时左右的打捞,依旧没有结果。当天晚上,民警送婆媳二人先回家。一到家门口,他们看到家里的灯竟然亮着。本以为家中遭了小偷,进门却发现方某在家,并着二郎腿看电视。
方某告诉民警,自己水性较好,跳下河后直接潜泳到远一点的地方上岸了。因为当时他很生气,为了吓唬婆媳二人,他上岸后,便直接回家。回到家洗完澡后,他便躺在客厅看电视。婆媳二人又惊又喜,一场闹剧就此落下帷幕。至于那只被抓住的大鹅,因主人迟迟没有前去认领,民警将其送往社区暂养。
来源:现代快报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