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自己跳河里死了,老公没救他老公有罪吗?

老婆自己跳河里死了,老公没救他老公有罪吗?,第1张

根据我国刑法学基本理论,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法律明文规定的积极作为义务: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是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的主要来源之一,是指由其它法律规定并由刑法加以认可的义务,这里的法律包括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等。如果只由其他法律规定,而未被刑法认可,则不能构成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此外,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必须是具体的义务,宪法中所规定的义务属于一般性的抽象义务,有待于各具体法规的确认和细化,一般不适合直接作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前提。职业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它是指一定的主体由于担任某项或者从事某种业务而依法被要求履行的一定作为义务。该类型的作为义务有的规定在法律法规中,也有的规定在具体行业的相关规章制度中。应当注意的是,行为人只有在具有职业或者业务身份的情况下,才具有相关的作为义务。也就是说,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才能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犯罪。法律行为引起的积极作为义务:法律行为如合同行为等,引起一个积极作为的义务(行为人通过合同行为自我创设一个积极作为义务),行为人有义务履行。而一般情况下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一定的义务,只产生违约的法律后果,并不会产生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只有在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给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严重侵害的情况下,这一作为义务才能构成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积极作为义务:先行行为作为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是由德国刑法学家斯特贝尔首倡的,1884年的德国判例首次确认了先行行为与法律,契约同样是作为义务的来源。我国刑法界的通说认为先行行为只要足以产生某种危险,就可以成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而不必要求先行行为具有违法的性质。

  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特征及其来源说明,仅仅是道义道德上的义务不能作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

 

夫妻发生争执,一方自杀身亡,另一方是否承担法律责任,需要根据当事人的情况来判断。如果婚外情中的一方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因自己想不开而自杀,另一方没有法律责任、只有道义上的责任。但是,如果婚外情中的一方在明知另一方有自杀倾向、却既不采取措施也不报警、任由其自杀,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现代的人们因为生活、工作的压力,往往或多或少会有一些不良的情绪问题或者是心理问题,如果这些负面的情绪能够得到疏导或者排解,那么则不会影响日常生活,但是如果不能等到排解宣泄,一直堆积则可能引发严重的心理问题,导致产生精神疾病,如可能发展成抑郁症。如果因为一些矛盾,双方发生争执,升级成为吵架,在过程中并不知晓另一方的身体状况如对方患有抑郁症。吵架过程中一方并没有使用激化矛盾的语言、字眼,类似于你怎么不去死,而且对于争吵发生双方均有过错,那么基于公平责任,双方各有责任,各自承担。如果一方明确知晓对方的精神状况,还频繁使用刺激性语言激化矛盾,导致另一方情绪失控,而使另一方最终自杀,那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过错比例进行承担。如果矛盾是自杀一方激起的,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失控,最终无法面对而导致自杀,对于另一方来说,其主观上并无任何故意,则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女人啊,就是一种情绪动物,她们的心情总是会受到各种外在事物的影响。比如说院子里的花落了,典型如林妹妹;今天的天气不好啊,太阳没有出来;上班路上和一个邻居小孩打招呼,他居然喊我阿姨;和老公吵架,原因是他忘了给我买生日礼物;刚刚涂好的指甲油一个不小心蹭到哪里全花了。。。等等生活中这些所有的在男人看来根本不是事的事在女人这里分分钟都能炸毛。为什么会这样呢,男人们很不能理解,其实这是有原因的

由于上帝创造的男人和女人不管是生理还是心理都是不一样的,相比于男人的粗旷阳刚,女人就细腻温柔的多,心思也比较小巧。男人更多注重整体,而女人更多关注细节,男人的大脑回路可以纵向工作,而女人更多的是横向的整体思考。所以男人有事情总是会就事论事,而女人就能从一件事想到另外一件,甚至是完全不相干的两件事都能扯在一起。比如此新闻事件中的女子,本来和丈夫高高兴兴地出来游玩却发生了争吵,可能只是因为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但是女人那强大的大脑联想能力却有可能已经联想到老公为什么和我吵架?他是不是不爱我了?他为什么不让着我?他是不是心里已经有了别人所以才处处看我不顺眼?他肯定是不爱我了,既然他那么不在乎我,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干脆死了算了,我就从这跳下去,看看他到底还在不在乎我。

于是事情就那么发生了,而男人情商稍微低一点的话他就根本不知道老婆的脑子里究竟在想什么,所以只会一头雾水。何况女人的生理也是比男人要复杂的,不是每个月都有那几天吗?

当然也有极少数的女人能像欢乐颂里的安迪那样冷静理智,生活中并不多见。大多数的女人还是像新闻中的这个女子一样容易因为一点小事就激动。所以男人们,如果真爱你们的女人就不要和她争吵,有什么问题是一个拥抱解决不了的呢?如果一个拥抱不能解决,那就两个,女人都是感性的,为爱而生,她只要能时时刻刻感受到你对她的爱,心里就会有满满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你想要达到什么目的,把她抱在怀里用甜言蜜语哄一哄,比争吵来的容易的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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