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板吵架想辞职,压我一个月工资不给怎么办?

和老板吵架想辞职,压我一个月工资不给怎么办?,第1张

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不公平的事情,我建议先礼后兵。领导扣除了你500元的业绩,真的是因为和领导?即使是,也不要按照考核制度验证失败后直接找领导了。绩效考核一般都有明确的考核内容和目标,不能用领导一句话来扣。

有一次刚开始工作,被a 领导扣了50块钱。别说50块这么小。首先,就算我随便扣一分钱,我也会在意。其次,我当时工资不到1800元。你还觉得50块钱小吗?当然,我直接去了行政部(国企项目没有人力资源部,但是所有处室都做工资表),直接去了办公室主任,委婉地问我为什么被扣50块绩效。他也回答不了。毕竟项目上没有书面的考核制度。从侧面告诉我,让我找a总经理。我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心照不宣的是,找到A的时候,我总是解释我想要什么,他很平静地拿出他拍的照片。果不其然,项目现场拍照没戴安全帽,扣50元。

我跟A先生说:“我已经除尘一天一夜了。我刚洗完碗,吸了口气。我脱下帽子休息了一会儿。我需要罚款吗?我赞同工地安全制度,但是如果非要处罚的话,我会申请在工地建一个合格的休息室,可以去休息室休息。如果你觉得可行,我去申请b”(b永远是项目经理)a总是随口说一些官僚的话,最后给我补了50块钱。这件事不是让大家直接带着领导上前线,而是想搞清楚你为什么会被扣。

别傻了,还没搞清楚事情的始末,就和领导大吵一架。不排除有些领导比较小家子气。如果你冒犯了他,他会在他的权力范围内给你一双小鞋。遇到这种事情,我们要聪明一点,拿出公司的制度来一个一个地查,看看自己违反了哪一条,再扣。而领导,很有可能受伤的人还是自己,毕竟公司不会为了你放弃那个领导。

相互吵架了他私扣工资违法。如果仅仅是因为与上司发生冲突就扣工资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如果是因为工作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的争吵,上司是可以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修改的。当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离职的,先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分析:职工被辞退有工资。工资按照已付出的劳动支付,公司不得拖欠工资。若合同未到期被辞退,单位还应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和老板产生纠纷,老板也不能扣押拖欠工资,否则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出现老板扣押工资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其支付工资并给予赔偿。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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