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跟领导闹翻了怎么办?该不该选择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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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内跟领导闹翻了怎么办?该不该选择离职?第一,体制内有脾气你得是四种人之一,一是有过硬背景,这个不用我多说;二是有过硬本事且不求大进步,离开这种人,单位不会黄,但大家会很累,所以大家都敬着;三是彻底无欲则刚,领导说两句都敢和领导互怼的那种;四是快退休的或者德高望重的。你想想你是哪种人啊。第二,在体制内有一件事叫规矩,其实说白了一级服从一级,所以你与领导吵架意味着就要打破规矩了。永远别指望和好,但你一定要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体制内吵架几乎没有激情吵架,就是情绪到了就吵了,一般吵架都是积怨。

所以,如果一件事忍忍,三件事以上再找回来,要吵架都要吵个痛快,吵架前后用词事先都想好,然后有理有据大吵一顿,争取一吵成名,今后没人敢惹你!第三,吵完就彻底闹翻了。记住,一段时间要善忘,坚持公对公,照常工作,必要时可以稍微示弱。对方踩进来,先忍忍。忍三次,想好是不是就不理会什么前途了,那就再踩回去,然后潇潇洒洒当咸鱼,或者换单位部门。体制内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和领导闹翻。领导如果安排给你的工作多、难度大,又对你的工作不满意,经常批评你,这个时候你要做的,首先是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效率,因为领导可能对你的要求更高、期望更大。

其次让领导给你安排人手,增加工作力量。如果领导对你的工作还是不满意,也不给你安排人,甚至故意找茬,那怎么办?那就以退为进:推掉一些工作,让别人去做,看看别人能做成怎么样?如果别人做的还不如你,那领导自然会明白你之前的难处,也会知道你的工作很难做,说不定会改变对你的看法。如果别人确实比你做的好,那你就要自我反思、自我提升了。然而,不管怎么说,还是不要和领导闹翻,不得不说,你犯了体制内工作的大忌,这对你应该是一个不小的教训,希望你谨记于心,不要再犯。

跟上级领导吵了一架,是离职还是继续留下来工作,这完全取决于你自己。因为不同的人对解决冲突的方法是不一样的。有可能有的人就愤而离职。有的人就会选择继续留下来。有的人选择留下来觉得无所谓,吵了就吵了。有的人选择留下来,去跟领导道歉。

一,自己提出辞职和领导提出来的效果是不一样的

提出辞职的对象不同,效果就不同。如果你提出来,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甚至还要赔钱。如果领导提出来,你才可能有赔偿的机会。

这就看你和公司怎么签的协议?就像和同事产生矛盾一样正常,只是对象换成有点权力的人而已。

所以,遇事一定要冷静,情绪稳定才能真实地面对现状,而不会因为情绪影响后面的处理方法。

二,反思为何会和领导产生这么大的矛盾

人与人之间交流,都会有矛盾,如果只是针对工作上的问题,解决就好。如果是因为三观不同产生的矛盾,那就比较难解决了。

注意观察领导还和其他人产生矛盾没?如果产生的矛盾多,经常会和员工有争执,那就是领导的责任,你不是主要矛盾,所以不需要太过于在乎。

有些公司是新来的领导,一般新来的,新官上任三把火,总要烧一烧,又或者要不公司老员工请走,全部换成自己的人。

这样的领导,你再怎么小心翼翼,也无济于事。

三,做个有核心竞争力的人,谁和你吵架都不怕了

领导是怎么样的存在呢?你不在这个公司了,领导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了,至于吵架啊,混不下去了,都不在你考虑的范围内。

能和员工吵架的领导,也不是一个好领导。曾经见过一个这样的领导,本来和员工啥事没有,他一出现,就会吵起来,甚至会像斗鸡似的,比员工还激动。

领导这样的表现,也就是欺负员工没有本事离开,遇事通过吹胡子瞪眼睛的,显示自己的本事。

你如果有核心竞争力,还怕他瞪眼,你眼睛可以比他瞪得更大。

谁没有一双大眼睛!

坦率地说,如果不考虑身份,我一定和他要当场怼一怼!老同志又如何,凡事还能不讲理了,谁怕谁啊?

可如果我是作为领导,我就必须得当下忍一忍,顾全大局。但也不代表这事就认怂了,该讲的理,该算的账秋后必须算清楚了。否则我微信何在呢?

下面,就这个话题,我们展开聊聊。

一、作为领导,首先不能意气用事

当领导的人,最重要的一条就是遇事要冷静,千万不要意气用事。

老同志敢于在领导办公室当场发飙,摔门而去,一定是仗着他在单位里的江湖地位。如果你也和他一样,暴躁脾气两个人激烈争吵,只会把矛盾激化了,肯定不利于你掌控局面。

你想想,这样的发飙行为,边上其他员工会没有人听到吗?说不定一堆人在等着看你好戏呢,看着领导你如何应对?

必须冷静下来,不要着了他的套!以暴制暴只会显示出你的粗鲁和无能。

员工会打心眼里看不起你,觉得这个领导没有更好的办法对付这样的老员工,层次也就和他一样罢了。

何况,如果你作为一个新上任的领导,连微信都没有,当面吵架的事情传开去,估计你这个位置都坐不稳。

所以,情绪管理就是你成功的第一步,只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了,你才有能力去思考应对的措施。

对如此无礼的老同志,微笑着对他就好,不需要多说啥。

二、搞清楚这个老同志的背景,寻求合适的办法处理矛盾

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老同志敢于和你当面发飙,一定也有其底气。

作为领导,咱们不打没有准备之战,你必须先搞清楚他在单位里的背景情况。

比如老同志是什么时候来得,来的时候有没有啥关系,在公司的微信地位如何,擅长的能力是什么,这次又因为什么事情要和领导来发飙等等。

这一系列的问题你最好摸个底,尤其是针对这次的事件,导火索和深层次的原因更要搞清楚了。

做到心中有数,你才能掌握战略制高点。

那么对这些背景情况该如何了解呢?

第一,我觉得寻求其他资历较老、你又信得过的其他领导层支持,假设你的上级还有更高的领导那最好。老同志如果有靠山,你也有更大的靠山才压得住他。

第二,可以找单位的人力部门聊聊,人力部门在一个组织里头,掌握的人员信息是最全的,比如老同志的来头、工作业绩、奖惩荣誉等。

第三,可以找老同志身边了解的人打听下,但主要这样的人不能是老同志的心腹,否则你啥都问不出来。

三、恩威并施,拿下老同志

对这样的老同志,你不能简单讨好他或者很严厉处罚他就行,最好还是胡萝卜加大棒管住。

简单讨好,意味着你是主动求和的一方,身份领导居然斗不过一个普通员工,以后你的微信就一落千丈!甚至其他员工都会效仿者来冒犯你。蝴蝶效应大家都明白的,所以这么做千万不行。

简单处罚,意味着彻底和老同志敌对了,两人就结下来梁子,我想即便你靠着领导的地位把他赶出了单位,恐怕也要蜕层皮!

我觉得管理学上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胡萝卜+大棒”。

首先,你可以单独和老同志聊聊,告诉他这样的行为是不当的,必须承担后果,可以绩效扣分以示警戒。使用经济手段往往比行政手段来得好,老同志也在乎钱,知道肉痛,扣一点象征性的奖金,让他明白什么是红线的行为。如果你公开通报批评这样的做法,虽然也能起到警示效果,但老同志这么个资历会认为面子丢尽了心有不服。

  属于自动离职。员工离职通常分为以下几种类型:自请辞职、解雇离职、符合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离职,如退休、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员工失踪或死亡等。

  1、自请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对于自请辞职者,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同时,要求其填写《离职申请单》,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办理离职手续。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员工在职期间造成用人单位损失需要赔偿的,应在员工离职时一并结清赔付事项。

  2、解雇离职或者自动离职: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三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而被用人单位给予解雇处分的,用人单位应首先知会工会,工会同意解雇处分的,由人事部门制作《员工奖惩公告》,在单位范围内有效公告。在公告生效之日起,人事部门制作《员工奖惩通知》,并向员工本人送达,员工凭该通知直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员工未经任何离职申请不告而别的情形,类似的还有严重违纪违规应予解雇处分之员工不告而别的、或员工未依照规定时间提出离职申请自行不告而别的,这些员工不告而别时间达到一定合理期限、符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雇情形的,可视为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由人事部门知会工会,经工会同意后,发布《员工奖惩公告》,自《员工奖惩公告》生效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应在合理期限内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催告该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经催告后逾期仍未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员工放弃其所有权利。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赔偿。

  3、符合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离职:

  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在终止情形届满前30日内,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应出具《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并向员工本人送达,员工凭《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因故失踪或死亡的,劳动合同终止之离职交接手续由其部门主管凭《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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