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领导吵架了辞职不批怎么办 我们厂是个几十人的小

跟领导吵架了辞职不批怎么办 我们厂是个几十人的小,第1张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问:因逞一时之气,冲动之下跟老板吵架了,结果被老板辞退,这种情况下,我能要求公司赔偿吗如果能,赔偿金是多少呢

      先说结论,

      如果被公司辞退已经成为既定事实,而你自己手上还有被辞退的证据,那么,有比较大的可能,能够获得2N的赔偿金。

      为什么是这样呢我们一一来拆解一下这个案例。

      纵观劳动合同法里,所有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和条款,都没有任何一条是说,跟老板或者领导吵架了,公司就可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最大的可能,公司可能会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主张跟我们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不过,这一依据要成立,也是比较困难的:

公司有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里面很清晰地规定了跟老板吵架是属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即便是有,有没有证据表明公司已经给员工宣导过,比如,我们曾签署过已读完并了解相关制度的承诺书和文件

      即便也有证据证明宣导过,那么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会不会认定跟老板吵架就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

      只要以上几个问题中,有一个问题达不到要求,公司就不能以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为依据辞退员工。

      直接辞退,就属于违法辞退,违法辞退则需要公司支付2N的赔偿金。

      也有公司的老板比较精明,在辞退员工时,希望留下双方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离开,是因为他承认自己犯了错误,自愿协商一致离开的。

      因此,在员工离开时,会让员工签署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这样的话,那这个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即便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也是需要支付员工N倍的离职补偿金的。

      既然来问“能不能拿到赔偿金,能拿到多少”,那大概率,公司在辞退员工时,并没有支付这个N倍的离职补偿金。

      也就是说,

      就算签署了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如果没有拿到离职补偿金,也仍然可以主张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2N的赔偿金。

      估计有人看得有点蒙,我简单解释一下,

      “离职补偿金”,或者也有的直接就叫“补偿金”,它跟“赔偿金”只有一字之差,其实在法律上,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补偿金”是指,公司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需要支付的N倍的离职补偿金,只有按要求付了,才算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赔偿金”则是指,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认定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是解除依据不成立,也可能是没有支付离职补偿金)后,有惩罚性质的赔偿金额,也即N的双倍2N。

      另外,补充一下一个常识,所谓的N,是指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算,不到6个月的,按照半年算,比如,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是2年5个月,那么N就等于而赔偿的金额基数,则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也就是说,假如我们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1万,那么,离职补偿金按照N(支付,就是万;违法解除支付赔偿金2N,就是5万。

      很多律师在进行劳动合同法普法的时候,会简单粗暴地跟员工说,如果公司要辞退你,条件谈妥之前,不要签署公司让你签的任何文件。

      这其实是很有道理的。为什么会这么说呢

      因为对于不懂法律的职场人来说,签订每一份文件和资料,具体代表什么意思,意味着放弃了什么权利,都是不清楚的:

      如果我们明明被辞退,却在公司的要求下,自己提交了离职流程,签署了辞职申请、辞职报告等文件,那么,这就会成为是我们自己主动离职的证据。

      一般情况下,是很难再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的。

      所以,最简单也最保险的做法,就是在没有谈妥之前,不要在任何文件和资料上签字。

      具体到开头提到的案例来说,

      如果已经在辞职报告和辞职申请书上签过字,或者提交过离职流程,那能够顺利拿到2N赔偿金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了。

法律分析:和领导吵架了被开除,无补偿。辱骂上级的行为涉及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单位属于正常解除合同,劳动者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最好的选择有点过于反人性,但确实是比离职更好的一个选择。选一个有外人在场的场合,郑重其事地道歉!检讨自己没有控制情绪等负面举动,条理清晰情感充沛地解释事情的来龙去脉。最后,提出自己弥补计划。天哪,这简直就是大型社死现场!但事物发展的拐点,往往就在置之死地而后生的那一个瞬间。置于死地后是否生,要看你是主动编排好的置之,还是被动无奈接受他人编排好的置之。拆解上述做法的一个核心关键点:外人在场。这个人一定是抱着吃瓜的心态在看这场戏。而且一旦戏剧结束,一定会飞奔八方走告自己刚才的所有见闻。这类爆炸性的新闻,在公司内部到处流窜,绝对不留下任何一个死角。既然有人在,可能会把自己变成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为什么还要挑有外人在的时候呢?如果在跟上司发生的冲突中,错在你,那么选了一个外人在的场合道歉,能够满足老板的虚荣心。能够让老板认为你确实是深刻反思了,才能选一个外人在的场合郑重地说这些话。那么认错之后,他可能会发自内心,当然也可能是为了防止别人说他“苛刻”而选择把你留下来。如果这个冲突中,错在老板。那么这个外人就能够成为你的传话筒,让全世界都知道你老板原来是那种人!最重要的是,这招可以防止你走后,老板一股劲儿的说你坏话,最后反而导致很多吃瓜群众不明事理,给你留下了一个不太好的口碑。

根据以上的信息,我们给予您的解答内容如下: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公司没有和您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您现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11个月的工资。建议您现在收集在公司上班的证据以及月工资标准的证据例如:证人证言

、工资单、上班考勤记录、工作服、招工单等。2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您现在可以去法院起诉主张上述的赔偿项目,建议您收集警察的报警回执单、医疗费发票、工资收入证明等损失证据。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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