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已婚就面临生育小孩,从怀孕到生育企业都要给员工一定的优待如产假、津贴,哺育假等,如果没有给你买社保,生育部分费用还要企业出;同时怀孕期间会对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如不能承担高强度加班等。
这是现在社会上的公司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不敢收结了婚的女员工,因为害怕她们以后生孩纸,怀孕的时候经常要请假,而且生完孩子还要修月假,所以会对公司的工作造成很多的不便,即使你找到工作哦,他们也不一定会安排你做那种灵动很重视的工作。
这是很现实的问题,虽然提倡男女平等,但不可否认,现实就是现实。没结婚,单位怕你结婚请婚假,结婚后,怕你请产假,一胎怕你还要二胎,有了二胎,觉得你已无精力对待工作。这个 社会 ,职场对待女性还是很苛刻的。
所以女性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做的比男性还要好,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当然能力过分强的,估计大家又觉得你是女强人了。现实已经这样,外界环境我们无法改变,那就只能调整自己心态,找准自己方向,行业定位,努力提升自己,机会还是有的。要么实在干脆生完孩子再出发。
1 公司不按规定给员工放婚假怎么办
公司不按规定给员工放婚假,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2 公司员工结婚,以公司名义支出的礼金应如何做会计分录呢
借:应付福利费贷:现金与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并计,金额超2000的话,还应扣缴个人所得税###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现金如果福利是预先提出来的,就是借:福利基金贷:现金###员工福利!###僭: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现金###直接计入应付福利费###从内部会计核算的角度出发,入管理费--职工福利费、或冲减06年度“应付福利费”科目结余均可,(注意新税法要求07年度计提的福利费年末应冲回,而07年新的会计通则暂要求上市、股份制公司执行,其他的暂延用原会计制度也可以。
)但从税收(涉及所得税)的角度出发就不那么简单了,不管入哪个科目都是要凭正式发票入帐的,(难道你说多少就多少,就不想想税务会认可你吗?)其实问题很易处理,员工婚礼应该需要采购很多东西,到超市(或其他地方)开一张内容为“系列办公用品”的发票,(家具、办公耗材等等,切记发票名称写本公司)金额相当,入管理费用--办公费即可,若礼金上万,就分月份多开几张。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贷:现金。
3 公司领导让我弄关于公司员工结婚、生育、亲属亡故公司出礼的相关
基本内容建议为:
第一条 结婚礼金。员工初婚,以公司的名义赠送礼金 元人民币。在外地结婚的,可报销员工本人往返火车票费用,超出部分由员工自理。
第二条 生育礼金。员工本人或其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生育的,以公司的名义赠送礼金 元人民币。
第三条 疾病慰问金。对做手术或重病住院的员工赠送慰问金 元人民币。
第四条 丧葬慰问金。员工或配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夫妻、子女)去世,以公司名义赠送慰问金 元人民币。去外地办理丧葬事宜的,可报销员工本人往返火车票费用,超出部分由员工自理。
至于整个制度的组成,还应增加如下制度要素:
1、名称:公司员工福利制度
2、适用范围
3、下发日期
4、下发部门
4 基层员工给企业老总结婚请贴怎么办
如果你是那个员工,送个请帖也不为过,但假设平时几乎没什么接触,甚至他都不太知道你是哪一个,不送也罢。送也是礼节上的,老总不一定有时间反馈。
如果你是老总,主要还是凭心情,如无必要,尽是不要去,否则容易给其他人一些错觉,产生一些误会。当然假如你大部分员工的婚礼你都参加,那另当别论。
一般情况下,让秘书替你打个电话表示祝贺就可以了,已令员工满意。无论去不去,礼金基本上不用,当然视不同情况也有所不同。
上述都是说较大的企业,如果公司很小,几十人甚至几个人的公司,那就是不用说了,彼此谈不上什么过大的差距,一半是领导一半是兄弟,大家都看着办吧。
公司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如有法定理由,可能不需要支付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享有休婚假的权利
但须经用人单位的批准
根据最新《劳动法》规定,
职工本人结婚时,
可享有3天婚假。
若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
可额外再享受一定期限的晚婚假。
婚假需提前至少一个月提出申请,
员工在婚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
如果劳动者未向用人单位提出休婚假的审批申请,
此时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
按其旷工进行处理,
达到一定天数的,
用人单位可以以严重违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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