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妹能结婚吗

亲兄妹能结婚吗,第1张

法律分析:不可以。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法律是禁止结婚的,而亲兄妹属于血亲,亲缘关系非常近,也是禁止结婚的。如果亲兄妹结婚,以后孩子出去可能会是畸形或者患有严重疾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在中国古代表兄妹是可以结婚的,但堂兄妹是不能结婚的,这是为什么呢?中国古代的姻亲关系讲究血缘亲上加亲,因为这样可以使家族更加团结,所以表兄妹结婚是非常正常的。但是堂兄妹则不可以随便结婚,因为表兄妹指的是母亲那边的,而堂兄妹指的是父亲这边的,因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是父系社会,他们兄妹结婚就相当于**,是绝对不会被允许的。

有人可能会说,即便是表兄妹结婚,生出的孩子是智障的可能性,不也会增大很多吗?因为古代人,他们的婚姻系统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所以表兄妹之间可能血缘关系非常淡薄,出现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少的。

当然现代中国规定的婚姻法中,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是不能结婚的,所以不管是表兄妹还是堂兄妹都不能够形成夫妻关系。其实在古代的左传中就记载了,如果结婚的男女双方同一个姓氏,那么生下来的孩子很有可能不健康,也就是说古人也就很早意识到近亲结婚的坏处。

但是古人对近亲结婚的理解不够全面,主要还是以姓氏为本,他们不会允许同姓氏的人结婚,并且在古人的眼里,女子嫁给了丈夫,就属于是男方这边的人,离原来的亲戚就比较远了,自然而然的也觉得表兄妹的血缘关系,没有堂兄妹那么密切。

 而实际上,在宋朝就已经不允许近亲结婚了,明朝时期如果同一个姓氏或表兄妹结婚,主婚人和双方男女都要受罚并强行离异。

在古代,一对有情人想要喜结连理,除了要门当户对外,还要考虑两人之间是否为近亲。因为结婚是关系到一个家族后代血脉的延续的问题,所以古代的人一般都挺重视结婚这个问题的,还设立了一些禁忌表兄妹可以结婚,但堂兄妹不可以结婚就是其中的一种规定。

堂兄妹就是我们现在说的爸爸这边的,表兄妹就是妈妈那边,古代的时候认血统都是认的父亲这边,而母亲那边就不属于近亲。嫁出去的姑娘如同泼出的水,所以古代人认为女儿所生的孩子和自己的血缘并不太认同。所以古代表兄妹可以结婚,正是由于表兄妹是以母亲的姓氏为主,恋人之间并不算近亲。

但堂兄妹就不行,因为堂兄妹属于父亲这一方。中国是父系社会,孩子都是围绕着父亲来的,从孩子生下来就是和父亲为主,所以在古代对于表兄妹并不认为有违被什么伦理关系,而堂兄妹因为都是父亲兄弟所生,而且姓氏相同,在中国古代同姓是不能结婚的。

但是表兄妹其实是可以的,就比如红楼梦中的林黛玉跟贾宝玉,他们就是属于表亲,但是他们是可以结婚的,他们在严格意义上不算是一家人,所以是可以结婚的。但在封建的社会,有一段时期甚至不允许相同姓氏的人结婚,认为相同姓氏的两个人结婚也是属于**的行为。

综上所述,表兄妹是亲戚,堂兄妹是家人,家人哪有给家人结婚的说法。而且近亲结婚以后,生下来的小孩会带有疾病,在古代人看来正是因为近亲结婚违背的天理,带有疾病的小孩生下来就是上天给自己家族的惩罚。堂兄妹结婚就是**,表兄妹结婚就是亲上加亲。

 (一)同父异母兄妹婚 

   日本古代史中,可以看到许多同父异母兄妹结为夫妇,大家可以看看下面这张表: 

  仁德天皇(大雀命)—— 八田皇女(八田若郎女) 

  仁德天皇 —— 菟道稚郎姬皇女(宇迟能若郎女) 

   隼总别皇子(速总别皇子)—— 女鸟皇女(女鸟王) 

  履中天皇(伊邪本和气命) —— 幡梭皇女 

  敏达天皇(沼名仓太玉敷命) —— 推古天皇(额田部皇女、丰御食炊屋比卖命) 

   用明天皇(橘丰日命)—— 穴穗部间人皇女(间人穴太部王) 

  押坂彦人大兄皇子(麻吕子皇子) —— 田村皇女(糠手姬皇女) 

  押坂彦人大兄皇子 —— 小垦田皇女(小治田王) 

  押坂彦人大兄皇子 —— 樱井弓张皇女(樱井玄王) 

  藤原不比等(藤原史) —— 五百重娘 

  藤原房前 —— 片野 

  物部石上贽古连 —— 御井夫人(布都姬)

    我们所罗列的还只是有名的人物,象敏达天皇之子日子人太子娶庶妹田村王(糠代比卖命)等都没有列出。为什么同父异母兄妹婚的情况如此普遍呢?这是因为母系社会的残余影响力,以及当时是招养婚和服役婚的缘故,孩子们在各自的母亲家中出生并长大,母亲不同而父亲相同的兄弟姐妹之间并不比陌生人亲密多少。 

    说到这里顺便提一下日本婚姻制度的演变和发展,魏晋时代日本是一夫多妻制——《魏志 倭人传》记载:“其俗国大人皆四五妇,下户或二三妇”,以至于我国后来不少史书曲解倭国女多男少。到唐代日本还是招养婚,即女方将男方招到自己家里做上门女婿。平安时代开始流行服役婚,即男方需在女方家里劳作三年才能将女方娶走。也就是说,在室町时代出现嫁娶婚之前,女方是比较自由的,甚至在婚姻中占优势地位。从《记纪》和《风土记》中可以看出,当时世袭的地方长官国造有不少就是女性,在平安时代夫妻不称为夫妇而是妻夫、妇夫,《万叶集》中也不称父母,而是母父,可见女性的重要地位。 

    想来当时不仅是皇室、贵族同父异母兄妹结婚现象屡见不鲜,就是民间这种情况也是很常见的。古代日本人,特别是皇室和贵族狂热的崇拜和模仿、引进中国的事物和制度,偏偏对中国汉朝开始就严禁的“同姓不婚”视而不见,实在令人困惑(注1)。更奇怪的是,中国人认为表兄妹之间结婚是亲上加亲,是件大喜事,而日本人却说“表婚鸭味”,极少有表亲之间结婚的现象,他们似乎很早就知道近亲结婚对后代不利,却偏偏对血缘关系更近的同父异母兄妹婚不予禁止。这是为什么呢?除了前文说到的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之间并不比陌生人亲密多少和女性地位比较高这两个原因外(注2),力图保持血统的纯正,应该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特别对皇室和贵族来说更是如此。

    (二)同母(异父)兄妹婚

    这是被严格禁止的行为,也就是说,这是公认的通奸行为!然而还是有那么几对赫赫有名的同母兄妹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

   (1)天智天皇和间人皇后

   舒明天皇和皇后宝皇女(即此后的皇极、齐明天皇)生有葛城皇子(中大兄皇子,后来的天智天皇)、间人皇女和大海人皇子(后来的天武天皇)三个孩子。间人皇女嫁给了自己的舅舅轻皇子(即孝德天皇)成了皇后,但却暗中与自己的同母哥哥中大兄皇子私通。 

   白雉二年(651年),花了六年时间建造的难波长柄丰碕宫终于落成,孝德天皇迁都到了这里(大多数史学家认为迁都其实是中大兄皇子的意思)。然而两年后的白雉四年(653年),皇太子中大兄皇子要求孝德天皇将都城迁回大和。孝德天皇没有同意,于是中大兄皇子带着母亲皇极上皇、弟弟大海人皇子和妹妹间人皇后,率领群臣去了大和,将孝德天皇一人留在了难波。也就是说,间人皇后抛弃了自己的丈夫,追随了自己的哥哥。伤心不已的孝德天皇翌年就在难波孤独的死去了。 

   孝德天皇一死,中大兄皇子将要与同母妹间人皇女结婚的消息就流传开来,但结果却是中大兄皇子请出自己的母亲皇极上皇,让其再次即位成为齐明天皇,中大兄皇子此后做了整整十五年的皇太子(若从“大化革新”算则做了二十三年的皇太子)。中大兄皇子既然只是皇太子而不是天皇,自然间人皇女就没有成为皇后。然而中大兄皇子与同母妹间人皇女通奸,在当时却是公开的秘密。当时的舆论认为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侵犯了别人的妻子这样不道德的行为(通奸),这已经不仅仅是丑闻,而是天人共愤决不允许的罪行。也许这就是中大兄皇子宁愿弃虚求实,不要天皇名号而只求握有实权的原因所在,这样一来就二者兼顾了。直到母亲齐明天皇和妹妹间人皇女都死后,中大兄皇子才即位,成为天智天皇,真不愧是老谋深算的人物啊。

  

    (2)木梨轻皇子和轻大娘

    允恭天皇之子木梨轻皇子也与其同母妹轻大娘(轻大郎女)通奸。《日本书纪》说木梨轻皇子“容姿丽佳,见者自感”,就是说是位人见人爱的美男子。“同母妹轻大娘皇女亦艳妙也”,可见轻大娘也是位美人。《日本书纪》记载二人通奸行为暴露后,轻大娘被流放到伊予,木梨轻皇子由于是皇太子(储君)而免于治罪,但是群臣却开始疏远他,不久允恭天皇死去,木梨轻皇子被穴穗皇子(后来的安康天皇)率兵包围后自杀了。《古事记》则说允恭天皇死后不久,木梨之轻太子被穴穗皇子领兵包围,捉住后被流放到伊予温泉(指伊予的道后温泉,在今爱媛县内),轻大郎女(衣通王)不胜思恋,追赶木梨之轻太子来到伊予,在那里二人双双自杀。 

   由于古代严格禁止同母兄妹相通,才造成了木梨轻皇子与轻大娘的悲剧,现在看来这种说法难以令人信服。因为和死去的木梨轻皇子一样,胜利者穴穗皇子自己也与同母姐姐结婚了。《古事记》记载穴穗皇子即位后不久,就杀死父亲的同父异母弟弟大日下王(大草香皇子),夺去其妻子也就是穴穗皇子的同母姐姐长田大郎女皇女,并立为皇后。《日本书纪》则说安康天皇夺走的是大草香皇子之妾中蒂姬,但这也疑点重重。因为如果安康天皇真的将大草香皇子同母妹幡梭皇女的女儿中蒂姬(中矶皇女)作为妻子,那么弟弟大泊濑皇子(雄略天皇)将哥哥(安康天皇)的妻子(中蒂姬)的母亲(幡梭皇女)作为妻子,这样的关系实在让人感到困惑。 

   比较合理的解释是穴穗皇子杀害了木梨轻皇子篡夺了皇位,而为了使其行为正当化,才编织这样让人一头雾水的记录。但是木梨轻皇子与轻大娘之间相互爱恋却很可能是真的,因为在五世纪时,这种同母兄妹间的相通行为已经开始不为人接受,才给了穴穗皇子篡位的机会吧?

 

 

    (3)崇神天皇和御间城姬

    古史中明确记载同母兄妹婚配的是崇神天皇(《日本书纪》作御间城入彦五十琼殖天皇、《古事记》作御真木入日子印惠命)与其妻子(《日本书纪》作御间城姬、《古事记》作御真津比卖)。《记纪》都说崇神天皇娶的是大彦命(大毘古命)的女儿。大彦命对崇神天皇来说是伯父,也就是说这是堂兄妹结婚。可是,在《古事记》中关于崇神天皇之父开化天皇的那些记载里,却说御真木入日子印惠命与御真津比卖是同母兄妹。“开化天皇又娶庶母伊贺迦色许卖命而生御子。长者名唤曰御真木入日子印惠命,次子为御真津姬命也。”并且,在孝元天皇条中关于大彦命子孙的记录里找不到御真津比卖这一人物。 

   从拥有同一位母亲的孩子常用类似名字命名这一点上来看,无论是《日本书纪》的“御间城”,还是《古事记》的“御真”,崇神天皇夫妇俩的名字都很相似,他们很可能是同母兄妹而不是堂兄妹。类似的例子还有伊香色雄-伊香色谜、丰城入彦-丰锹入姬、狭穗彦-狭穗姬等等。 

   很可能正是因为崇神天皇偏偏娶了自己的同母妹妹为妻,结果让编撰《记纪》的作者大感头疼,于是刻意回避这一事实,在崇神天皇条中介绍娶的是大彦命(大毘古命)的女儿,是堂兄妹结婚。然而百密一疏,在开化天皇条介绍其子女的记录里却忘记消去御真津姬命的名字,结果就露出马脚来了。此外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同母兄妹婚在编撰《记纪》的八世纪是被禁止的行为,但在四百年前的四世纪,同母兄妹婚可能并不是那么令人难以接受的。

  

    (三)民间的兄妹通婚现象

     兄妹结婚不是只存在于《古事记》和《日本书纪》这一类的古书中,在民间也口耳相传着。

    (1)民间传说中的塞神

    塞神是在村落入口防止邪灵入侵的神,现在日本各地的村庄还常常可以看见道旁小祠中祭祀着塞神,估计是受了中国的道神和守护神观念影响才产生的,不仅仅是在村落的入口,山巅和桥头等交通要道及坎坷难行之处,也常常祭祀塞神,人们相信塞神是守护旅人保护他们旅途平安的神。有趣的是,塞神常常是男女二尊神像,据说可以使夫妇和睦、帮助人们缔结良缘、顺利分娩和养育孩子。值得一提的是,塞神并不是夫妇,而是兄妹。 

   大岛健彦先生为了考察兄妹结婚的民俗而在日本全国进行了细致的考察,结果发现关于塞神的传说有八十五种以上,下面就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几种说法: 

  (a)群马县势多郡粕川村月田 

  有对兄妹都非常美貌,二人为了寻找各自理想中的伴侣而在全国跋涉。当两人厌倦了这种寻觅再次返回家乡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自己最合适的伴侣就是对方,于是兄妹二人就成为了夫妇。 

  (b)枥木县上都贺郡栗野町上粕尾、下粕尾 

  有对兄妹因为性器官太大而找不到合适的伴侣,于是为此而奔走各地,然而始终没能找到适合的伴侣,结果兄妹二人试着交合,并最终成为幸福美满的一对夫妇。 

  (c)岐阜县吉城郡宫川村中泽上 

  有对双胞胎兄妹,哥哥出行而妹妹成了妓女。几年后,哥哥在旅途中与一位美丽的妓女相爱并结合,当二人得知是双胞胎兄妹时就一同自杀了。此后,这个地方有双胞胎兄妹诞生的话,就分开来养育,待其长大后就结为夫妇。 

   (2)妹背岛 

   日本古代的故事集中也有兄妹结婚的传说。《宇治拾遗物语》的第五十六回与《今昔物语》的第二十六卷第十话,其实讲的是同样的内容,就是关于土佐妹背岛的故事。 

   说的是有对夫妇离开自己的住所,小船上装着稻苗、食品、农具、锅釜和自己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前往有水田的村子。上岸后他们开始将船上的货物卸下,却将兄妹二人留在了船上,然而突然狂风大作,海水暴涨,小船被冲进了海里。最终船只飘泊到了一个无人岛,兄妹二人在岛上建造房屋开垦稻田,顽强的生存下来了。后来兄妹二人成为夫妇并且养育了很多的孩子,使这个无人岛成了个生机勃勃的岛屿。 

   如今高知县宿毛市的冲之岛上四百零四米的最高峰就被称为妹背山。 

    (3)いもせ 

   日本古代兄妹结婚未必是禁忌,从“いもせ”(妹背)这个词就可以看出端倪。 

   “いも”有两种解释:姐姐、妹妹或是妻子,“せ”也有两种解释:哥哥、弟弟或是丈夫。所以“いもせ”(妹背)也就有两种解释:兄妹、姐弟或是夫妇。 

   这说明什么呢?这表明在日本古代,兄弟姊妹和夫妇并没有太大的概念上的区分。也就是说古代血婚的比例比较大,那时的兄弟姊妹之间不象现在这样严格禁止有性行为。 

    (4)おなり神 

   冲绳的“オナリ神”信仰也很能说明问题。在冲绳,女性姊妹称为“オナリ”、男性兄弟称为“エケリ”,并且人们相信“オナリ”有守护“エケリ”的灵力。也就是他们认为姊妹是兄弟的守护神。因此,男人去航海的时候,姐妹就让男人带上自己的手帛或自己的头发以求平安。 

   谷川健一先生在《日本的众神》结尾记载了久高岛“オナリ”与“エケリ”的成婚仪式(即兄弟姊妹间的结婚仪式)。据说经过“イザーホー”祭祀仪式后,就有灵力附着在“オナリ”身体里。祭祀仪式完成回家后,“オナリ”与“エケリ”相向而坐,“エケリ”取来盛有神酒的酒杯,神女们就开始唱祝婚歌。

     这些民间传说和民俗,恰恰反映了民间兄妹婚的存在,而且还为人们所认可和接受。

    人们是在实践中获得经验并制定规则的,兄妹结婚这种婚俗无疑对优生优育不利,我们中国很早就把“同姓不婚”作为戒条了,这个同姓甚至包括了同宗,但是日本在引进吸收中国的风俗文化时却并没有接纳这种戒条。《记纪》神话中生育众神、创造国土的伊邪那歧命和伊邪那美命就是兄妹,由此可以窥见八世纪初日本人不接纳“同姓不婚”的婚嫁心理。平安时代的实权者藤原氏也经常同姓结婚,除了维持血统的纯正外,害怕权力旁落应该也是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古代日本兄妹婚配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估计直到公元五世纪左右才开始排斥同母异父兄妹(或姐弟)结合,到编撰《记纪》的八世纪这种行为被完全禁止,但是同父异母兄妹(或姐弟)的结合却并未受到禁止。有趣的是,同母异父兄妹(或姐弟)不是同一姓氏却不允许结合,而同父异母兄妹(或姐弟)明明是同一姓氏,他们的结合却大多为人们所接受,这真是奇怪的习俗!中国古来习俗,妻子虽然将丈夫的姓放在前面,但仍旧保留自己的姓,比如“李王氏”就是丈夫姓李而她自己姓王。然而就算是文明已经高度发达的现代,日本的女性在结婚后还是抛弃自己原来的姓而改用丈夫的姓。从这一点上来看,在完全禁止兄妹结婚的现代,日本人的意识深处,还是对“同姓不婚”有所排斥的呀!

    日本古代学习和模仿中国的制度与风俗,是有选择有针对性地学习与模仿,而不是完全照搬。比如排斥“同姓不婚”、不建立罗城(古京都是没有围墙的)、不用马车而用牛车(日本多河川山地)、不采用科举制度(豪族的势力过于庞大)、没有宦官(对牛马之类也不采用阉割技术)等等,可见日本的“拿来主义”是以是否符合自身实际情况为标准的,在引进的同时往往还结合自身状况予以改进。从这一点上来看,是日本选择不接纳同姓不婚的,即认为同父异母兄弟姐妹可以结婚,只是不鼓励这样做而已。

无论是在什么时期,兄妹婚恋的例子都有很多。以下是比较著名的例子。

齐襄公和其妹文姜 齐襄公(—前686年)春秋时代齐国第十四位国君,文姜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兄妹两人自幼在宫中长大,相互喜爱,后来犯下出格之事。其父发现后,将文姜许配给鲁国的国君鲁桓公。

陆游和唐琬 陆游作为南宋著名诗人,唐琬是陆游的表妹兼第一任妻子,他们婚姻后被其母强行拆散,且唐婉后来早逝,导致这种感情伤痛陆游一生。

达尔文和艾玛 英国杰出生物学达尔文一家三代都是兄妹结婚,家族62人中有38人因为不育、孩子夭折、有基因缺陷而没有后代。达尔文与表妹艾玛育有10名子女,其中3人夭折、3人不育。

李嘉诚和庄月明 长江实业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经理李嘉诚,他的妻子又是他的表妹。

“贾宝玉和林黛玉、薛宝钗” 虽然不是现实中的例子,但红楼梦的故事已妇孺皆知,林黛玉是贾宝玉的姑表妹,薛宝钗是贾宝玉的表姐。

此外,夫妻关系是兄妹的还有:纳兰性德、王安石、苏轼、顺治皇帝、刘易斯、李世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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