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兄妹可以结婚吗

堂兄妹可以结婚吗,第1张

兄妹可以结婚吗

如果是堂兄妹的话,祖父是同一人,则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因此按我国的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结婚的。理由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所谓近亲是指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解释如下:

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就是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父母子女之间、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

直系血亲间不得结婚,其原因是:第一、直系血亲间有血缘关系存在,其结婚不利于优生优育。第二、直系血亲结婚严重违背了我国的伦理道德。

旁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就是指直系血亲以外的,在血缘关系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如同胞兄弟姊妹、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叔伯姑舅等。一定范围内的旁系血亲不得结婚,在这范围以外的旁系血亲间可以结婚。

所谓三代,就是从已身起往上数,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是上三代,从已身往下数,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是下三代。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就是禁止同源于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以下的男女之间结婚,同胞兄弟姊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堂兄弟姊妹;同祖父母的姑表、同一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姊妹之间,都不得结婚。

为了你和下一代的幸福,及子女的健康成长,于法于理堂兄妹间都不能结婚的

无论是在什么时期,兄妹婚恋的例子都有很多。以下是比较著名的例子。

齐襄公和其妹文姜 齐襄公(—前686年)春秋时代齐国第十四位国君,文姜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兄妹两人自幼在宫中长大,相互喜爱,后来犯下出格之事。其父发现后,将文姜许配给鲁国的国君鲁桓公。

陆游和唐琬 陆游作为南宋著名诗人,唐琬是陆游的表妹兼第一任妻子,他们婚姻后被其母强行拆散,且唐婉后来早逝,导致这种感情伤痛陆游一生。

达尔文和艾玛 英国杰出生物学达尔文一家三代都是兄妹结婚,家族62人中有38人因为不育、孩子夭折、有基因缺陷而没有后代。达尔文与表妹艾玛育有10名子女,其中3人夭折、3人不育。

李嘉诚和庄月明 长江实业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经理李嘉诚,他的妻子又是他的表妹。

“贾宝玉和林黛玉、薛宝钗” 虽然不是现实中的例子,但红楼梦的故事已妇孺皆知,林黛玉是贾宝玉的姑表妹,薛宝钗是贾宝玉的表姐。

此外,夫妻关系是兄妹的还有:纳兰性德、王安石、苏轼、顺治皇帝、刘易斯、李世民等。

继兄妹可以领结婚证。法律明确规定了只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继兄妹虽然名义上以兄妹相称,但实际上继兄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只要没有法律规定的其他禁止结婚的情况,如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两人完全可以自愿登记结婚。

一、不能结婚的有以下几种:

1、直系血亲。

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近亲结婚不仅使后代中隐性遗传病的发生率提高,而且使多基因遗传病及先天畸形发生率增高。一般来说,血缘关系越近,遗传病发病率越高,血缘远的患遗传病的可能性就越小。

二、我国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条件是什么

(一)禁止重婚。以重婚作为结婚的禁止条件是近现代各国亲属立法的通例,被认为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社会法制的基本要求,被确立为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如果用“符合一夫一妻制”的表述方法,也可以认为是结婚的必备条件。“重婚的”婚姻关系无效。

(二)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三)禁止结婚的疾病。法律禁止特定疾病的患者结婚,是保护结婚当事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需要,也是许多国家立法的通例。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表兄妹关系,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属法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双方隐瞒这一事实在人民政府登记结婚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双方经登记确定的婚姻属无效婚姻。确认原、被告的婚姻无效,依法予以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近亲结婚放在现代是绝对不可能的,说来那就是**,我国法律也有明文规定,禁止三代以内有血缘关系的结婚,这样大大降低了婴儿的死亡率,提高了存活率,因为近亲结婚生育的孩子基本都是畸形,或者一出生就夭折了。

那有人就说了为什么古代的人就可以近亲结婚,而且生出的孩子都是健康的?其实古代是可以表兄妹之间结婚的,表姐弟一般没有,他们都不是很支持姐弟恋,但是堂兄妹就不可以,堂兄妹结婚也是**,是绝对不可以的,那他们的表兄妹跟我们现在还不太一样。

我们现在的表亲都是妈妈那边的亲戚,都是外婆家的亲戚,但是古时候的表亲那可广着呢,他们是一个大家族之间,一个姓氏的都算是有亲戚关系,不管有没有血缘联系,所以结婚的两人是没有血缘的表兄妹,那生的孩子自然也不会畸形。

那为什么朝鲜古代的兄妹可以结婚,这就跟上面说的一样吧。不止古代朝鲜,古代哪个地方都一样。要么就是远房亲戚的表兄妹,要么就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表亲,总不会是亲兄妹的。而且好多表兄妹在一出生或没出生就提前订了娃娃亲,然后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自然不觉得尴尬。电视剧也经常看到有表兄妹互相喜欢,最后成婚的场景。

那表兄妹结婚在以前就是普遍现象,要么就是为了巩固政权,政治需要,所以进行联姻;要么就是想亲上加亲,保持血脉一致,成为真正的一家人才结婚;要么就是古代的朝鲜有这种习俗,所以没有尴尬一说。

现代人的思维想法,看待人事物的眼光与古时候是截然不同,而且法律规定,不可能会出现有血缘的近亲结婚,家里长辈也决不可能同意,现在跟以前就是两个世界。

婚姻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基本上是十分自由的状态,可以说两个人只要愿意就可以结婚,可事实上对于婚姻的选择从古至今就已经发展出属于自己的一套规则,而人们在时间的长河之中慢慢的就开始规避一些婚姻中需要回避的问题,如在古代流行的表兄妹结婚,虽然现在很难有这样的婚姻结合,但其实本身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人们自然而然的就会规避这个问题,到如今虽然中国已经禁止近亲结婚了,但是日本却依旧十分盛行兄妹婚姻?原因其实很简单。

爱情是美好的,但是对于婚姻从古至今都有着许多的讲究的,如《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就曾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就是说近亲结婚的话,两个人生的孩子可能会有很多问题,在宋、元时期和唐代也有着同姓为婚“乾杖而离之”,非常明确的体现了中国人在对近亲结婚上面的一个认知了,而这些认知其实并不单单只有中国才有,可以说世界各国对此都是清楚的,在国际上就有比较代表性的算是达尔文了吧。

但是就是这么多活生生的例子,日本到现在也还是十分的流行表兄妹结婚,可以说非常的特立独行了,当然这其中也与我们也有着非常深的渊源,那就是在古代中国对这些的认知虽然是有,但是在过去生产力十分的低下,本身人口就十分的有限,而在有限的人口中,还有比较特殊的贵族或者皇族的存在,对于皇族是认为自己的血统是十分的高贵的,与普通人是不一样的。

因此皇族们为了保障自己的高贵血统是会选择比较近的亲属结合的,而对于贵族他们便是更要巩固自己的地位或财产,维持自己在社会的地位,往往也会选择亲上加亲的方式结合,尤其是在大家族中,他们对于婚姻的信任度要高很多,只有婚姻才能他们的利益团体变得更加牢固,让整个利益团体有了相互信任的资本,这对现在的人来说也是毕竟难以理解的,比如在过去很多的文学作品中也是有着很明显的体现,如《红楼梦》中贾宝玉和林妹妹,就是于薛姨妈与王夫人的利益团体是有非常大的冲突的,才有了薛宝钗的插足,在他们的故事中也是典型的表兄妹结合了。

而日本从古代开始就是中国的模仿者,不管是从文字服装还是文化,他们都是非常好的一个模仿者,我们有皇帝他们就有天皇,因此在对于血统和婚姻上面也有着与我们过去高度相似的套路,秉承着保证血统的纯正,在近亲的婚姻上面一直都是属于支持的状态。这其实也有他们常常学习我们,却从来不是我们的原因了,要知道其实在中国过去虽然有着近亲结婚的一些情况出现,但是有一些家族因为有着“三妻四妾”的方式,加上是以一个大家族的方式统一论辈论关系,常常会是即便是表兄妹,有的时候他们的血缘关系其实并不近,甚至有些是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而在日本却没有这些情况。

而且日本的天皇制度从存在之后他们是没有相应的改变的,他们的天皇在过去从其实是没有权力的,他们可以说相对是现在的吉祥物一样的存在,因此即便是他们的统治者有了改变,天皇也不会变,因为完全没有必要,和中国的皇帝也是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中国在血统与婚姻上反而分得很开,对同宗同姓的婚姻也看得十分的重要。

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后代中出现疾病或者缺陷,这对一个家庭来说是十分重大的打击与负担了,在古代人们还十分愚昧的情况,偶尔出现近亲结合的情况,对于现在的我们也可以说表示理解,毕竟在过去人们对这些的危害其实并不十分的清楚,加上过去男婚女嫁对嫁妆聘礼看得十分的重要,为了保障各自的财产不被损失,他们也会考虑从近亲中选择,避免财产的流逝。

但是对于现在日本已经在了解到近亲结婚的危害还依旧选择这样的方式,可以说是很难理解了,而且日本在这些婚姻的态度上也可以说十分的变态,一方面他们讲究的是天皇血脉,为了保证血脉的纯正选择近亲结婚,甚至他们有时候的还会出现亲兄妹的情况,如御间城入彦五十琼殖天皇和他的妻子,可以说即便是在古代都是无法容忍的事情了。

除了这些是有血缘关系的结合,在他们的天皇历史中还出现过一位日本天皇爱上了自己妻子的母亲,可以说是十分的混乱了,但是他们依旧会选择这样的方式结婚,而随着日本对天皇的崇拜,也早已经从过去吉祥物的存在悄悄发生着地位上的改变,他们现在已经成为了一个君权的国家,天皇对民众的影响十分的大,也有很强的权力,甚至比英国女王的权力大很多,而日本皇室内部的近亲结婚制度,也在影响着普通民众。

毕竟偶像的行为对粉丝的影响是巨大的,他们这样做都是可以的,那么我们也是可以这样做的,这也导致日本的普通民众也会出现很多近亲结婚的现象,加上日本皇室自己要进行近亲通婚,因此在法律上也没有像其他国家一样明文规定,不能近亲结婚,这也导致上行下效,对日本来说似乎近亲结婚已经完全不是问题了,毕竟近亲通婚出现有问题的宝宝是有一定的概率的。

而且在天皇近亲结婚的历史上,也是实实在在的给人们敲响了警钟的,如裕仁天皇,他一生有5个儿女,其中有2个很早就因病夭折了,而另一个明治天皇就更惨了,他一生有十多个孩子,大部分都夭折了,有几个好不容易养大了,却还是比一般人的寿命都短,可以说就是以这些概率的方式去赌后代的健康,虽然偶尔他们也会选择一些“圈外”的人作为结婚对象,但是所谓的“圈外”也不会太远,毕竟中国那句“门当户对”可以说是世界通用了,因此即便是远一点也不会说太远,依旧是皇室或者皇室比较近的贵族,如果说血统不能完全保证的时候,就是要对利益进行保证了。

婚姻是美好的,但是也需要对人伦对后代有着最为基本的考虑,尤其是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基因对血缘的认知也越来越深刻,要知道近亲结婚的宝宝常常会出现智力低下或者患病等情况出现,而且在寿命和健康的程度上也会比一般的人差很多,虽然说亲缘结婚出现有问题的宝宝是有一定的概率,但是这样的概率比非亲缘结婚的概率大太多了,而为了那些所谓的血统和利益,完全依靠概率的方式去赌未来后代的健康是十分的不明智的,生命是需要尊重的,如果他们带着缺陷来到这个世界,对他们的未来也是十分的残忍的,既然明知道不可取,还要去做,可以说非常的不负责了。

 (一)同父异母兄妹婚 

   日本古代史中,可以看到许多同父异母兄妹结为夫妇,大家可以看看下面这张表: 

  仁德天皇(大雀命)—— 八田皇女(八田若郎女) 

  仁德天皇 —— 菟道稚郎姬皇女(宇迟能若郎女) 

   隼总别皇子(速总别皇子)—— 女鸟皇女(女鸟王) 

  履中天皇(伊邪本和气命) —— 幡梭皇女 

  敏达天皇(沼名仓太玉敷命) —— 推古天皇(额田部皇女、丰御食炊屋比卖命) 

   用明天皇(橘丰日命)—— 穴穗部间人皇女(间人穴太部王) 

  押坂彦人大兄皇子(麻吕子皇子) —— 田村皇女(糠手姬皇女) 

  押坂彦人大兄皇子 —— 小垦田皇女(小治田王) 

  押坂彦人大兄皇子 —— 樱井弓张皇女(樱井玄王) 

  藤原不比等(藤原史) —— 五百重娘 

  藤原房前 —— 片野 

  物部石上贽古连 —— 御井夫人(布都姬)

    我们所罗列的还只是有名的人物,象敏达天皇之子日子人太子娶庶妹田村王(糠代比卖命)等都没有列出。为什么同父异母兄妹婚的情况如此普遍呢?这是因为母系社会的残余影响力,以及当时是招养婚和服役婚的缘故,孩子们在各自的母亲家中出生并长大,母亲不同而父亲相同的兄弟姐妹之间并不比陌生人亲密多少。 

    说到这里顺便提一下日本婚姻制度的演变和发展,魏晋时代日本是一夫多妻制——《魏志 倭人传》记载:“其俗国大人皆四五妇,下户或二三妇”,以至于我国后来不少史书曲解倭国女多男少。到唐代日本还是招养婚,即女方将男方招到自己家里做上门女婿。平安时代开始流行服役婚,即男方需在女方家里劳作三年才能将女方娶走。也就是说,在室町时代出现嫁娶婚之前,女方是比较自由的,甚至在婚姻中占优势地位。从《记纪》和《风土记》中可以看出,当时世袭的地方长官国造有不少就是女性,在平安时代夫妻不称为夫妇而是妻夫、妇夫,《万叶集》中也不称父母,而是母父,可见女性的重要地位。 

    想来当时不仅是皇室、贵族同父异母兄妹结婚现象屡见不鲜,就是民间这种情况也是很常见的。古代日本人,特别是皇室和贵族狂热的崇拜和模仿、引进中国的事物和制度,偏偏对中国汉朝开始就严禁的“同姓不婚”视而不见,实在令人困惑(注1)。更奇怪的是,中国人认为表兄妹之间结婚是亲上加亲,是件大喜事,而日本人却说“表婚鸭味”,极少有表亲之间结婚的现象,他们似乎很早就知道近亲结婚对后代不利,却偏偏对血缘关系更近的同父异母兄妹婚不予禁止。这是为什么呢?除了前文说到的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之间并不比陌生人亲密多少和女性地位比较高这两个原因外(注2),力图保持血统的纯正,应该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特别对皇室和贵族来说更是如此。

    (二)同母(异父)兄妹婚

    这是被严格禁止的行为,也就是说,这是公认的通奸行为!然而还是有那么几对赫赫有名的同母兄妹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

   (1)天智天皇和间人皇后

   舒明天皇和皇后宝皇女(即此后的皇极、齐明天皇)生有葛城皇子(中大兄皇子,后来的天智天皇)、间人皇女和大海人皇子(后来的天武天皇)三个孩子。间人皇女嫁给了自己的舅舅轻皇子(即孝德天皇)成了皇后,但却暗中与自己的同母哥哥中大兄皇子私通。 

   白雉二年(651年),花了六年时间建造的难波长柄丰碕宫终于落成,孝德天皇迁都到了这里(大多数史学家认为迁都其实是中大兄皇子的意思)。然而两年后的白雉四年(653年),皇太子中大兄皇子要求孝德天皇将都城迁回大和。孝德天皇没有同意,于是中大兄皇子带着母亲皇极上皇、弟弟大海人皇子和妹妹间人皇后,率领群臣去了大和,将孝德天皇一人留在了难波。也就是说,间人皇后抛弃了自己的丈夫,追随了自己的哥哥。伤心不已的孝德天皇翌年就在难波孤独的死去了。 

   孝德天皇一死,中大兄皇子将要与同母妹间人皇女结婚的消息就流传开来,但结果却是中大兄皇子请出自己的母亲皇极上皇,让其再次即位成为齐明天皇,中大兄皇子此后做了整整十五年的皇太子(若从“大化革新”算则做了二十三年的皇太子)。中大兄皇子既然只是皇太子而不是天皇,自然间人皇女就没有成为皇后。然而中大兄皇子与同母妹间人皇女通奸,在当时却是公开的秘密。当时的舆论认为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侵犯了别人的妻子这样不道德的行为(通奸),这已经不仅仅是丑闻,而是天人共愤决不允许的罪行。也许这就是中大兄皇子宁愿弃虚求实,不要天皇名号而只求握有实权的原因所在,这样一来就二者兼顾了。直到母亲齐明天皇和妹妹间人皇女都死后,中大兄皇子才即位,成为天智天皇,真不愧是老谋深算的人物啊。

  

    (2)木梨轻皇子和轻大娘

    允恭天皇之子木梨轻皇子也与其同母妹轻大娘(轻大郎女)通奸。《日本书纪》说木梨轻皇子“容姿丽佳,见者自感”,就是说是位人见人爱的美男子。“同母妹轻大娘皇女亦艳妙也”,可见轻大娘也是位美人。《日本书纪》记载二人通奸行为暴露后,轻大娘被流放到伊予,木梨轻皇子由于是皇太子(储君)而免于治罪,但是群臣却开始疏远他,不久允恭天皇死去,木梨轻皇子被穴穗皇子(后来的安康天皇)率兵包围后自杀了。《古事记》则说允恭天皇死后不久,木梨之轻太子被穴穗皇子领兵包围,捉住后被流放到伊予温泉(指伊予的道后温泉,在今爱媛县内),轻大郎女(衣通王)不胜思恋,追赶木梨之轻太子来到伊予,在那里二人双双自杀。 

   由于古代严格禁止同母兄妹相通,才造成了木梨轻皇子与轻大娘的悲剧,现在看来这种说法难以令人信服。因为和死去的木梨轻皇子一样,胜利者穴穗皇子自己也与同母姐姐结婚了。《古事记》记载穴穗皇子即位后不久,就杀死父亲的同父异母弟弟大日下王(大草香皇子),夺去其妻子也就是穴穗皇子的同母姐姐长田大郎女皇女,并立为皇后。《日本书纪》则说安康天皇夺走的是大草香皇子之妾中蒂姬,但这也疑点重重。因为如果安康天皇真的将大草香皇子同母妹幡梭皇女的女儿中蒂姬(中矶皇女)作为妻子,那么弟弟大泊濑皇子(雄略天皇)将哥哥(安康天皇)的妻子(中蒂姬)的母亲(幡梭皇女)作为妻子,这样的关系实在让人感到困惑。 

   比较合理的解释是穴穗皇子杀害了木梨轻皇子篡夺了皇位,而为了使其行为正当化,才编织这样让人一头雾水的记录。但是木梨轻皇子与轻大娘之间相互爱恋却很可能是真的,因为在五世纪时,这种同母兄妹间的相通行为已经开始不为人接受,才给了穴穗皇子篡位的机会吧?

 

 

    (3)崇神天皇和御间城姬

    古史中明确记载同母兄妹婚配的是崇神天皇(《日本书纪》作御间城入彦五十琼殖天皇、《古事记》作御真木入日子印惠命)与其妻子(《日本书纪》作御间城姬、《古事记》作御真津比卖)。《记纪》都说崇神天皇娶的是大彦命(大毘古命)的女儿。大彦命对崇神天皇来说是伯父,也就是说这是堂兄妹结婚。可是,在《古事记》中关于崇神天皇之父开化天皇的那些记载里,却说御真木入日子印惠命与御真津比卖是同母兄妹。“开化天皇又娶庶母伊贺迦色许卖命而生御子。长者名唤曰御真木入日子印惠命,次子为御真津姬命也。”并且,在孝元天皇条中关于大彦命子孙的记录里找不到御真津比卖这一人物。 

   从拥有同一位母亲的孩子常用类似名字命名这一点上来看,无论是《日本书纪》的“御间城”,还是《古事记》的“御真”,崇神天皇夫妇俩的名字都很相似,他们很可能是同母兄妹而不是堂兄妹。类似的例子还有伊香色雄-伊香色谜、丰城入彦-丰锹入姬、狭穗彦-狭穗姬等等。 

   很可能正是因为崇神天皇偏偏娶了自己的同母妹妹为妻,结果让编撰《记纪》的作者大感头疼,于是刻意回避这一事实,在崇神天皇条中介绍娶的是大彦命(大毘古命)的女儿,是堂兄妹结婚。然而百密一疏,在开化天皇条介绍其子女的记录里却忘记消去御真津姬命的名字,结果就露出马脚来了。此外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同母兄妹婚在编撰《记纪》的八世纪是被禁止的行为,但在四百年前的四世纪,同母兄妹婚可能并不是那么令人难以接受的。

  

    (三)民间的兄妹通婚现象

     兄妹结婚不是只存在于《古事记》和《日本书纪》这一类的古书中,在民间也口耳相传着。

    (1)民间传说中的塞神

    塞神是在村落入口防止邪灵入侵的神,现在日本各地的村庄还常常可以看见道旁小祠中祭祀着塞神,估计是受了中国的道神和守护神观念影响才产生的,不仅仅是在村落的入口,山巅和桥头等交通要道及坎坷难行之处,也常常祭祀塞神,人们相信塞神是守护旅人保护他们旅途平安的神。有趣的是,塞神常常是男女二尊神像,据说可以使夫妇和睦、帮助人们缔结良缘、顺利分娩和养育孩子。值得一提的是,塞神并不是夫妇,而是兄妹。 

   大岛健彦先生为了考察兄妹结婚的民俗而在日本全国进行了细致的考察,结果发现关于塞神的传说有八十五种以上,下面就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几种说法: 

  (a)群马县势多郡粕川村月田 

  有对兄妹都非常美貌,二人为了寻找各自理想中的伴侣而在全国跋涉。当两人厌倦了这种寻觅再次返回家乡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自己最合适的伴侣就是对方,于是兄妹二人就成为了夫妇。 

  (b)枥木县上都贺郡栗野町上粕尾、下粕尾 

  有对兄妹因为性器官太大而找不到合适的伴侣,于是为此而奔走各地,然而始终没能找到适合的伴侣,结果兄妹二人试着交合,并最终成为幸福美满的一对夫妇。 

  (c)岐阜县吉城郡宫川村中泽上 

  有对双胞胎兄妹,哥哥出行而妹妹成了妓女。几年后,哥哥在旅途中与一位美丽的妓女相爱并结合,当二人得知是双胞胎兄妹时就一同自杀了。此后,这个地方有双胞胎兄妹诞生的话,就分开来养育,待其长大后就结为夫妇。 

   (2)妹背岛 

   日本古代的故事集中也有兄妹结婚的传说。《宇治拾遗物语》的第五十六回与《今昔物语》的第二十六卷第十话,其实讲的是同样的内容,就是关于土佐妹背岛的故事。 

   说的是有对夫妇离开自己的住所,小船上装着稻苗、食品、农具、锅釜和自己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前往有水田的村子。上岸后他们开始将船上的货物卸下,却将兄妹二人留在了船上,然而突然狂风大作,海水暴涨,小船被冲进了海里。最终船只飘泊到了一个无人岛,兄妹二人在岛上建造房屋开垦稻田,顽强的生存下来了。后来兄妹二人成为夫妇并且养育了很多的孩子,使这个无人岛成了个生机勃勃的岛屿。 

   如今高知县宿毛市的冲之岛上四百零四米的最高峰就被称为妹背山。 

    (3)いもせ 

   日本古代兄妹结婚未必是禁忌,从“いもせ”(妹背)这个词就可以看出端倪。 

   “いも”有两种解释:姐姐、妹妹或是妻子,“せ”也有两种解释:哥哥、弟弟或是丈夫。所以“いもせ”(妹背)也就有两种解释:兄妹、姐弟或是夫妇。 

   这说明什么呢?这表明在日本古代,兄弟姊妹和夫妇并没有太大的概念上的区分。也就是说古代血婚的比例比较大,那时的兄弟姊妹之间不象现在这样严格禁止有性行为。 

    (4)おなり神 

   冲绳的“オナリ神”信仰也很能说明问题。在冲绳,女性姊妹称为“オナリ”、男性兄弟称为“エケリ”,并且人们相信“オナリ”有守护“エケリ”的灵力。也就是他们认为姊妹是兄弟的守护神。因此,男人去航海的时候,姐妹就让男人带上自己的手帛或自己的头发以求平安。 

   谷川健一先生在《日本的众神》结尾记载了久高岛“オナリ”与“エケリ”的成婚仪式(即兄弟姊妹间的结婚仪式)。据说经过“イザーホー”祭祀仪式后,就有灵力附着在“オナリ”身体里。祭祀仪式完成回家后,“オナリ”与“エケリ”相向而坐,“エケリ”取来盛有神酒的酒杯,神女们就开始唱祝婚歌。

     这些民间传说和民俗,恰恰反映了民间兄妹婚的存在,而且还为人们所认可和接受。

    人们是在实践中获得经验并制定规则的,兄妹结婚这种婚俗无疑对优生优育不利,我们中国很早就把“同姓不婚”作为戒条了,这个同姓甚至包括了同宗,但是日本在引进吸收中国的风俗文化时却并没有接纳这种戒条。《记纪》神话中生育众神、创造国土的伊邪那歧命和伊邪那美命就是兄妹,由此可以窥见八世纪初日本人不接纳“同姓不婚”的婚嫁心理。平安时代的实权者藤原氏也经常同姓结婚,除了维持血统的纯正外,害怕权力旁落应该也是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古代日本兄妹婚配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估计直到公元五世纪左右才开始排斥同母异父兄妹(或姐弟)结合,到编撰《记纪》的八世纪这种行为被完全禁止,但是同父异母兄妹(或姐弟)的结合却并未受到禁止。有趣的是,同母异父兄妹(或姐弟)不是同一姓氏却不允许结合,而同父异母兄妹(或姐弟)明明是同一姓氏,他们的结合却大多为人们所接受,这真是奇怪的习俗!中国古来习俗,妻子虽然将丈夫的姓放在前面,但仍旧保留自己的姓,比如“李王氏”就是丈夫姓李而她自己姓王。然而就算是文明已经高度发达的现代,日本的女性在结婚后还是抛弃自己原来的姓而改用丈夫的姓。从这一点上来看,在完全禁止兄妹结婚的现代,日本人的意识深处,还是对“同姓不婚”有所排斥的呀!

    日本古代学习和模仿中国的制度与风俗,是有选择有针对性地学习与模仿,而不是完全照搬。比如排斥“同姓不婚”、不建立罗城(古京都是没有围墙的)、不用马车而用牛车(日本多河川山地)、不采用科举制度(豪族的势力过于庞大)、没有宦官(对牛马之类也不采用阉割技术)等等,可见日本的“拿来主义”是以是否符合自身实际情况为标准的,在引进的同时往往还结合自身状况予以改进。从这一点上来看,是日本选择不接纳同姓不婚的,即认为同父异母兄弟姐妹可以结婚,只是不鼓励这样做而已。

法律分析:丹麦、挪威、冰岛、芬兰、比利时、荷兰亲兄妹可合法结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相信现在我们一定都是有非常多的人可以感受得到了,所以说我们现在时代的不断发展和变迁,以及我们社会环境的不断改善。我们人们的生活也都是和从前相比变得不同了起来。所以与此同时,我们人们无论是生活环境还是生活水平也都是有了非常明显的提升,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人们的生活也是变得更加的幸福了。

所以在现在我们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的同时,人们的知识面也是发生了改变。眼界行业可以说是变得更加的开阔了。人们也都开始知道了我们曾经都不怎么了解的一些事情。所以今天我先给各位说上一件事情,那就是日本人思想多开放?兄妹之间可以结婚,网友:大无语事件发生。

相信很多人听到这里肯定都是非常的好奇了,想要知道为什么日本竟然会允许兄妹结婚呢?其实我们对于日本这样一个国家肯定就是并不陌生的,日本和我们中国一样,都是亚洲国家。并且日本的许多文化都是从我们中国传过去的。

但日本和我们中国不同的是,他们在接受我们中国传统文化的同时也会加以改进和改善。所以许多日本文化其实是和我们中国文化有着一定的差距的,在结婚的风俗上就能看得出来。

因为我们中国是不允许兄妹结婚呢,因为我们知道近亲结婚会带来的,患有疾病的记录表是非常大的,对于后代是很不利的。

但是日本对于这样一种现象可以说是毫不在意的,因为这是由于在很多年前,日本的一位天皇爱上了自己的妹妹。于是就告诉众人,说兄妹之间可以结婚,所以日本人就一直将这样一种结婚风俗传承到了现在。但是许多网友却表示还是无法接受,毕竟近亲结婚给社会带来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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