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二胎补贴最新政策2022

湖北省二胎补贴最新政策2022,第1张

1一是建立补贴制度。一方面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和扶助专项资金,用于家庭奖励和扶助;另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育儿补贴。从经济上去减轻生育的负担。

      2二是保障生育妇女休假的合法权益。除享受国家规定假期外,产假可以增加60天,男方可以享受15天的护理假。子女3岁以下的夫妻,每年还可以享受10天的带薪育儿假。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福利待遇都不会变。

      3三是着重建立普惠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儿班,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鼓励幼儿园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此外,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发展规划。这样来减轻养育的负担。

      4四是在保险待遇上给予照顾。比如产前检查、分娩、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手术费以及生育津贴,都可以足额享受。这笔钱也是比较可观的。

      5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享受特殊劳动保护,还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同时,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从而减少生育的后顾之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夫妻已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未共同生育子女的。但有违法生育的不予批准再生育;

      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法律依据: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三条关于产假和护理假的规定,在此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政策内二孩及以上产妇产假延长至6个月、配偶护理假延长至一个月,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根据《湖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本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月、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的;

      (二)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

      生育津贴以产、休假天数为基数,按曰计算。支付标准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鼓励单位连续缴费,建立单位缴费与生育津贴标准挂钩机制,鼓励单位连续参保,具体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十二条参保单位男职工,其配偶符合国家政策生育的,男职工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连续缴费满6个月,在配偶产假期间可享受10曰的护理假和护理假津贴,护理假曰津贴标准按其配偶生育的上一个月用人单位人均日缴费工资基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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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退休时可以领取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依据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一次性奖励。具体金额各地不同,一般不少于每人1000元。

      领取条件: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结婚证》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领取。

      发放办法:独生子女的母亲年满五十五周岁时领取。独生子女的父亲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

      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2022国家五保户结婚有补助。根据相关信息资料查询,五保户还能依法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待遇,一级危房可补助两万元。二级危房补助五千元。三级危房补助三千元。2022年农村五保户补贴最新标准。

武汉生育津贴2022最新政策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要求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领取生育津贴需要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申领生育津贴所需的证明材料如下:

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疗费收据、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病历复印件、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

3、参保单位帐号表;

4、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分娩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一、湖北生育津贴怎么发放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当地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当地工资支付办法、女职工劳动保障条例等文件)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

3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由于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

4生育津贴多久能报下来:生育津贴自生育之日起90天内由单位提交资料,审核通过社保局进行建档,再打款给公司,需要2个月左右。

二、湖北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材料

1武汉办理生育津贴需要的材料: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以下材料到职工参保单位所在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待遇申领手续:

2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

3病历资料(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产的提供门诊病历复印件));

4待遇享受人(或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资料。

三、武汉生育津贴及护理假津贴核发基数

1、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当月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

2、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以及男职工配偶生育前12个月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其生育津贴或护理假津贴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以及男职工配偶生育前12个月内该职工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数计算。

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据实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实际缴费金额与应缴费金额产生的待遇差额由用人单位负担。

4、用人单位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时间内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四、武汉生育津贴及护理假津贴的计算标准

1正常分娩按128天计发;

2难产的,增加15天,按143天计发;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4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按30天计发;

5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按45天计发;

6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按98天计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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