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外嫁女到底能不能得到补偿

农村土地征收,外嫁女到底能不能得到补偿,第1张

那么外嫁女在征地拆迁补偿中到底能不能得到补偿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第一,外嫁女合法享有本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我们看一下《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简单说就是外嫁女这个主体本身依据法律规定享有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其该项权利。实际生活中,因为风俗或历史原因,土地承包权证书上土地使用权人往往是家中成年男性,一般是外嫁女的父亲。父亲去世后颁发土地承包证的,权利人一般是外嫁女的母亲。证书上还会有当时发权属证书时的家庭人口数。也就是说外嫁女在娘家村里是有承包土地份额的,只是一般并不实际使用土地。

第二,享有土地补偿费份额:

我们再看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该法规定,外嫁女本身户籍还在娘家所在村集体,自出生时就登记在其父母名下的户口簿上,依照法律规定,是具有娘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这种成员资格本质上属于一种民事身份权,与自身财产权益密切相关,也直接决定了该成员能否参与分配本村集体财产利益。外嫁女的户籍在父母所在村集体,所承包土地也在该村,享有本村集体成员资格。只是因为结婚而可能不继续生活在该村,但并不能说因此而否认其村集体成员资格。相反,其村集体成员资格不能被随意剥夺、侵害。村集体成员享有的补偿分配利益,外嫁女有权获得其应得的份额。

第三,家人可享有土地征收补偿款:

一般的外嫁女,在结婚后与丈夫及其子女生活在本村之外的地方。此时,单就外嫁女本人享有补偿份额。若如果外嫁女连同她的丈夫和子女都在其她父母所在村居住,还以原来村的土地作为主要生活来源进行生产生活的,外嫁女的丈夫和子女也是可以享有与该村集体其他成员同等的村集体成员资格,有权分配该村土地征收补偿款。

我们总结一下外嫁女能否得到土地补偿款的考虑因素有:第一,户口是否还保留在原来村委会;第二,之前在村委会有无分配承包地;第三,生活来源上是否主要依靠该承包土地等。在实际司法审判中,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而如果外嫁女已将户口从本村迁出,且在嫁入地重新分配了承包地,那么就很可能丧失了在本村获取征地补偿的权利了。

以上就是本期《在明说法

法律主观:

一、有结婚证可以享受拆迁补偿吗

房屋拆迁需要办理的手续: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

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

4、根据辽宁省改办发[2000]3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5、房屋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则。(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

6、房屋拆迁要做好宣传/讲解政策。(国务院305号令和辽宁省145号)

7、房屋拆迁要与 被拆迁人 反复协商,做工作。

8、房屋拆迁需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9、房屋拆迁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对被申请人的 补偿安置方案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10、受理裁决先期工作[行政裁决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是否同意听证会通知,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调解/听证(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价格)。

11、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裁决到期之日下达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

12、申请强制拆迁。(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拆迁人的安置意见;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给被拆迁人提供的临时安置周转用房权属证明和补偿资金提存证明;关于对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拆迁的请示)

13、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15天)。

二、 拆迁补偿内容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房屋拆迁补偿 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三、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意: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拆迁补偿要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补偿。

法律主观:

女儿嫁出去户口没迁,能享受土地补偿款。土地补偿款是国家对土地进行征收后给予的经济补偿,农村集体 土地所有权 的性质,决定了农村 集体土地 征地补偿 款是对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补偿,应归全体成员共同享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不属于。 土地补偿款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显然获得土地征用补偿款的主体是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作为农村土地实际使用人,当然有获得该款项的权利。那么一方在婚前获得承包权证,婚后该土地被征收,所获得补偿款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对此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还未作明确规定。但我们可以通过对土地承包补偿款性质及法律对其他性质相近财产规定的分析,从理论上确定上述款项是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一、土地补偿款具有人身专属性 具备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方可取得土地补偿款,因此土地补偿款具有人身专属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款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只有具备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方可取得土地补偿款,夫妻一方因具有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补偿款是对夫妻一方因土地征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补偿,具有专属于特定人身的性质。 二、 土地补偿款的取得关键在于所涉当事人是否是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取得土地补偿款是对婚前一方承包土地的延续,只有具备本村集体组织成员的人才可以取得。土地补偿款是对被征地农民因失去耕地,失去基本生活条件的补偿,是失地农民今后的生活保障,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土地补偿款具有人身专属性,应当归夫妻一方所有。 三、土地补偿款是对失地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承包权的一种补偿形式 我国《物权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农村土地承包权一般是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取得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也就说土地经营权是承包者个人的权利。那么以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代价而取得的土地补偿款当然也具有专属的人身特定性,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延续,而作为非承包经营者的婚姻关系的另一方无权享受到上述待遇。 另外,根据最高法院1999年11月29日印发的《全国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买断工龄款、因道路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获取的赔偿款,可采用类推解释的方法,根据其与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所共同具有的专属于特定人身的性质,确定其在财产分割中的法律适用原则。即买断工龄款、因道路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获取的赔偿款,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待。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取得的具有人身属性的征用土地补偿款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您好,土地征收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组织成员的人才能取得土地补偿款,土地补偿款是对被征地农民因失去耕地、失去基本生活条件的补偿,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各地认定标准也不一定。通常以是否具有本集体组织所在地常住户籍作为判断是否具有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资格的依据,据家里面户口本上登记的人数来计算的,如果政府统计的有女方,则土地补偿款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女方没有所在地的常住户籍,不在政府统计的人员里面,则土地补偿费属于男方一方个人财产。地上附着物是指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地上附着物如果系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当然就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青苗补助费是对正在生长的农作物的一种补偿,农作物如果由一方婚前种植,该农作物应当属于种植一方所有,故农作物并不会因为建立夫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所有,故该青苗补助费就应当属于个人所有;如果农作物在婚后种植,该农作物产生的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该青苗补助费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有用。1、如果等动迁组来了再去开结婚证,而你的户口未迁出,则你还是应安置的人口;那还能分到房子。

3、在动迁过程中有了孩子,则没有。

1、在上海,户口迁入一般是享受动迁补偿的依据,若只结婚,未签入户口,能否享受拆迁待遇尚不确定;

2、已婚已育应该有一份,有些地方已婚未育也有一份,给未出生的孩子一份,甚至独生子女再加一份。

您好,由于近期开庭较多,未能及时回复见谅,您咨询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结婚证应当在动迁许可证取得时开具才有效,另外户口不一定要迁入,只要居住在拆迁房屋就可以了,拆迁中有孩子也不一定当然就有一份,因为同样的道理按照规定是以动迁许可证下发的时候作为计算安置费用的依据的,但是如果有了孩子一般动迁还是会给补偿的。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305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以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3、租赁房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就是说,除非以上情况,你们即使离婚了,但是就房产本身安置补偿而言没有区别。只有房产局给你们办理了产权分割手续后,你们的补偿才可能由于要满足最小补偿面积的要求而提高,如果分割后单个面积超出最小补偿面积的要求,则无区别。集体土地上的房子。这种房子我们一般称之为“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并不能办理房产证,然而同样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如果是建造在城市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国家在征收土地之时,将对房主的房屋进行补偿,然而对于土地的补偿一般发放到集体,个人无法获得集体土地的补偿,然而这份补偿一般会重新用于集体建设。

当政府需要征收土地的时候,如果该土地上设有不动产,就需要对该不动产进行拆除处理,并且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人进行补偿。那么拆迁要结婚证干嘛呢关于这个问题收集到了一些与此相关的内容用以回答。接下来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一、拆迁要结婚证干嘛

      证明合法配偶关系,牵扯到拆迁补偿的问题。

二、结婚证民政局有存根吗

      有的,结婚证是有效证明男女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结婚证件撕毁了怎么办

      (一)结婚证是由国家相关部门签发的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一式两份的,男方和女方各持一份。如果其中一份或者两份结婚证撕了怎么办呢,那么肯定要把结婚证不会来的。在这里要提醒一些夫妻,故意撕毁结婚也是违法行为,切不可因为夫妻间的矛盾,将矛头指向结婚证了。

      (二)当然结婚证被撕毁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家里的孩子以为是玩物,被撕毁了。不管以何种当时撕毁结婚证,最好都要补办回去,这样才不会影响生活中的一些事情。像房屋登记,店面买卖、贷款什么的,都是需要用结婚证的。

      (三)结婚证撕了怎么办,这里给大家罗列三种不同情况,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1

      、结婚证被撕了,可是撕毁的程度较低,那么可以用粘接方法,把撕毁的结婚证重新贴起来,粘贴好的结婚证和完好的结婚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

      、只有一方结婚证撕了怎么办,其中一方结婚证撕毁比较严重的情况下,那么就要申请补办结婚证,另一方完好的结婚证可不用补办,被撕毁一方携相关证件到民政局进行补办申请。

      3

      、双方结婚证撕了怎么办,在撕毁程度比较大时,那么双方都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查询档案,并进行结婚证补办。

      以上就是收集到的资料,通过上面所叙述的三部分内容我们可以从中得知关于拆迁要结婚证干嘛的相关内容。结婚证可以用于证明自己的婚姻关系。希望大家可以根据以上的相关内容寻求到自己想要知道的答案。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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