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集体户口可以领结婚证。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的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集体户口领结婚证只需要把集体户口中填写自己户口的那一页进行复印,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后,就可以正常申领结婚证了。集体户口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1、本人身份证。2、集体户口卡原件(集体户口中属于你的那一页)3、集体户口封面的复印件(主要是为了复印集体户口地址)4、集体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的户籍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集体户口一般包括挂在单位的集体户口和挂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集体户口办理结婚登记并不复杂,不管是结婚双方还是其中一方是集体户口,只需带上本人身份证、集体户口卡原件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然后到婚姻登记处登记就可以了。
一、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二、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扩展资料:
结婚证领取要求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我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结婚证
结婚登记必须提供户口本,而你是集体户口,因此需要提交集体户口本人页码的原件,同时要求保管集体户口的单位(按你说的就是经纬人才市场)复印集体户口的首页并盖章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最好是到管理这个户籍的派出所盖章确认(首页上已经注明是哪个派出所了),然后带着这些材料和身份证就能去办理结婚登记了。当然,你最好是到你的户籍地居委会计生办开具一个计生证明,免得跑几次了。
祝你顺利!
回答一:户口也是人事局。
回答二:户口属于哪个区的就再哪个区的民政局登记。丹东人才市场的户口是属于振兴区的。
回答三:去人才市场的档案管理处去借!没记错的话应该是301房间!
请您参考:
一、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分析:集体户口可以领结婚证。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的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集体户口领结婚证只需要把集体户口中填写自己户口的那一页进行复印,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后,就可以正常申领结婚证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集体户口领证结婚所需证件1、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如果一方当事人为集体户口,只需携带集体户口簿内的户口卡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3、三张两寸近期双人免冠合影证件照,照片的底色以红色或者是蓝色为主;
4、双方当事人之间无直系血亲关系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5、如果新人们之间有一方当事人为港澳台居民,除此之外还需提供通行证以及经居住地公证机构证明的本人无配偶声明;
6、如果新人们之间有一方当事人为华侨,除此以外需提供护照以及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声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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