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的小笼包
常听人们说小笼包美味可口,我却从没尝过,也不知是啥味道。这天下午,爸爸妈妈带我来到小笼包子店让我开开眼界,饱饱口福。那天终于如愿以偿了小笼包一个个白生生,皮薄薄的,里面好象有一包汁水在,小笼包小巧玲珑,形似宝塔,呈半透明壮,晶莹透黄,宝塔顶上一阵阵香气随风四溢,形状也和包子差不多,难怪叫小笼包。小笼包以上一般都是一笼里面有十个,每个都是圆鼓鼓的像一个个小雪球似的,只不过上面有一个凹凸不平的地方,还没上来我就被这香气熏得如痴如醉了。真恨不得把整个蒸好的小笼包一口吞掉。 一笼小笼包上来了,我坐在椅子上,刚蒸完的小笼包发出了一丝淡淡的香气息。一闻到这种香气息,我就忍不住要去大口大口的吃它了。刚夹起一个 “小胖墩”塞进嘴里,它就开始反 抗。 我这时肚子正饿得咕咕叫,恨不得将嘴巴变大,把四笼小笼包一口吞下去。于是我就用筷子小心翼翼地夹起小笼包,因为轻咬了一小口,汁水就像千军万马往我嘴里奔跑。我把它沾一点醋,轻进我的嘴里,肉馅又松又软,只要一嚼,它的肉就一下子松了下来,鲜美无比 妈妈说:“吃小笼包应该先醮点醋,轻轻咬一个洞,把里面鲜美的汤汁吸干,再吃皮和肉。小笼包的美味精华就在汤汁里。我按照妈妈的方法吃,汤汁鲜、皮薄肉嫩,真是好吃极了。果然,小笼包一会儿不吃不知道,一吃忘不了。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它的肉非常十足,咬一口鲜鲜的,浓浓的,咸咸的,让你吃了还想吃。于是我又缠着妈妈去买一客,当阿姨笑盈盈端来后,我又怎能放过呢?吃了一个又一个,在吃得满口流香,砸咂嘴,不住称赞道:“美!真是美味之极。”一眨眼,又被我消灭了,摸了摸鼓鼓的小肚子,添添嘴,余兴未了。 怎么样,心动了?西东不如行动,去吃吃你们家乡的小笼包吧!
油炸臭豆腐
这是江南冬天特有的地方小吃。
小的时候,一放学就往街上跑,当然,这是在口袋里有几个钱的时候。穿过小巷,翻过小桥,就可闻到油炸臭豆腐的香味。经营油炸臭豆腐的是个瘦瘦的老人,眉毛胡子全白了,他总是挑一副担子,担子其实是木头做的箱子,前面一个箱子放着臭豆腐、酱油、辣椒酱和一叠小盘子,还有一个罐头瓶,里面插着几双筷子。后面一个箱子安放着一只小煤炉和一口锅。
老人总是站在街的拐角,专心致致地油炸臭豆腐。从没有听过他的吆喝声,但总有许多食客寻着香味而来,在他的小担子前站成一圈。他的臭豆腐很有特色,乍看上去黑不溜湫,和别的臭豆腐没有什么两样,但一入锅再一出锅,就变得金灿灿、香喷喷,涂上一层酱油或辣椒酱(他的辣椒酱是自制的,红艳艳的,辣得香,辣得舒服),黄黄红红,煞是好看。小心翼翼咬上一口(因为非常烫),外黄内白,外酥内嫩,香辣刺激,此时已不是在吃而是舌头打着卷往下吞。
老人一次总是只炸几块,炸好几块卖几块,所以等的人都是一个吃,其他的人共同行注目礼。吃油炸臭豆腐的人大多是女人和孩子,真的很奇怪,江南女子都是不吃辣的,但一到这担子前就都变成“辣妹子”了,辣椒酱涂了厚厚的一层还要涂,女人此时也不管斯文了,直吃得嘴唇通红,涕泪交加,热汗直冒。老人只是不住地说:辣得结棍,勿要吃得格许多。说归说,他也不去阻挡。所以,老人的辣椒酱每天都要消耗一瓶。
那时,我父亲每月给我五毛钱,至少有一半的钱是贡献给臭豆腐了。一块臭豆腐一分钱,吃完一块,这一天才能安静下来。有时候没有计划好超支了,那么,我就克制住自己不往那里跑,怕自己的眼睛里会长出钩子来。不过,那样的时候,只要我不小心溜到老人的担子前,老人总会洞察一切,好象发现了我的口袋里没有半分钱,就会笑眯眯地炸一块最脆最嫩的送给我吃。不好意思白吃,等下个月父亲寄钱来的时候,我马上就去还给他,老人也收下,但必定多炸一块臭豆腐给我。
离开那个江南小城二十多年了,我再也没有吃过那样美味的油炸臭豆腐(虽然我在其他江南城市也吃过油炸臭豆腐,但是味道好象总是差了一点)。它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和它一起出现的还有那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白胡子白眉毛的瘦老人。
肉骨头粥
我只吃过一次肉骨头粥。
那是江南冬日的一个星期日的早晨,一向节俭的舅母突然提出带我去吃肉骨头粥。我受宠若惊,一路屁颠屁颠地紧跟在她身后,生怕她又突然改变主意。
沿着青石板路,穿过熙熙攘攘的菜市,拐进一条小巷。远远看见一个小铺子飘出阵阵白雾,还听到铁勺敲锅沿的声音。舅母领着我走进这间铺子,铺子里已经座无虚席。大家都在唏哩哗啦地喝这叫肉骨头粥的东西,好象这东西真的很好吃。
老板娘把我们领进里间的灶旁,满脸歉意地说:“就在这里吃吧。”老板娘是一个40来岁的女人,头发齐耳,一丝不苟地用黑色的发卡别在耳后。我生怕舅母临阵脱逃,赶紧自做主张说:“可以可以。”结果招来舅母两个白眼。“好吧,来一碗肉骨头粥。”老板娘一手抄起大铁勺,一手揭开大锅盖,顿时一股热浪席卷着肉粥的香味扑鼻而来。她用大铁勺在锅里搅了搅,盛了一大碗粥递给我。这碗粥是灰白色的,米已经煮得不见原形,粥面上还点缀着几小块肉骨头。我小心翼翼地尝了尝,嗯,香香糯糯,黏黏呼呼。真的不需要“吃”,只要喝就行了。我就这样站在大灶旁,端着大碗,呼啦呼啦地喝着有生以来第一次肉骨头粥。最后还像小狗一样把那几块肉骨头啃得干干净净。那碗粥花了舅母5分钱。
后来,舅母告诉我,煮肉骨头很麻烦。先要把肉骨头(连着些肉的骨头)煮上几小时,然后再把新米淘好放进去,再煮。不能煮焦,关键是要掌握火候,细火慢熬才行。最后放上盐和味精。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肉骨头粥的,费时费力还不经喝。她还警告我,街上的肉骨头粥不能多吃,因为有的老板为省钱把客人吃过的骨头,又重新放进锅里煮。也不知她说的是真是假。反正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吃过肉骨头粥,不是因为害怕不卫生,而是口袋里的钱还不够分配的呢。
不过,我还是经常到那家肉骨头粥铺去,主要是想看看她们怎么处理吃完的骨头的。可老板娘好象明白我的意图,总是笑眯眯的招呼我:“小姑娘,来吃一碗啊。”然后,我撒腿就逃。
阳春面
阳春面名字挺好听,很高贵的样子,其实是江南老百姓最爱吃最便宜因而也最能爽气掏钱的大众面食。《上海的早晨》中资本家徐义德为了逃避公私合营装穷,叫小伙计送的午饭就是这个阳春面,可见,阳春面是属于劳苦大众的专利。至于为什么取这样一个阳春白雪的名字,可能是取其反义吧,但我敢肯定,取这个名字的人绝不是下里巴人。
二十多年前,舅舅一家好象特别喜欢吃阳春面,每到星期天,舅舅就必定带领全家到镇上的面馆去吃阳春面。两个表弟兴高采烈,但我却很不喜欢。阳春面上除了撒一些葱花就没有别的了,光溜溜的,一点味道都没有,吃了第一口就不想吃第二口。每次我都没有方法把一碗阳春面吃完,我总是旁敲侧击地提醒舅舅还是吃馄饨好,至少还有点肉味。但舅舅坚决不肯,说馄饨太贵,又不经吃,同样一角钱,阳春面吃得饱饱的,而馄饨却只能塞牙缝。舅舅的牙缝好大。不喜欢吃,但每个星期天都得陪舅舅全家去吃,因为这是他们的节日,整整六天他们都在等着这一天。镇上那家面馆都认识舅舅,每次一来不用吩咐,就很快端上阳春面来,然后,舅舅一家就开始埋头苦干,并制造出幸福的声响来。每当此时,我就望着面前的阳春面愁眉苦脸。
陆文夫在《美食家》里专门提到过阳春面,说第一锅的阳春面最清爽最可口,因此,很多人都赶早去吃头汤。我想,舅舅们吃得绝对不是这种阳春面。但不管怎么说,我对阳春面是没有兴趣的了,胃口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倒了。
光饼是福州的小吃。据说是记念戚继光而来的,总之和这位民族英雄有一定的关系。
小的时候总喜欢站在高高的桶炉前面,看师傅做光饼。做光饼的师傅到处都有,一个案板,一个炉子就是全部的道具。光饼师傅把袖子卷得高高的,把放了碱水和盐水的面团摔得啪啪作响,然后分成一个一个剂子,用手左右一拍,一个小圆饼就出来了,再用一根竹签往中间戳一个小洞,就势往桶炉内壁一贴,等着吧,不一会,炉内就飘出香味来。估计差不多了,光饼师傅就用小铁铲利索地一铲,焦黄的光饼就跳出来了。
这光饼硬梆梆、黄通通的,咬得很费劲,没有一口好牙和顽强的拼搏精神是对付不了它的,但一旦入口就越嚼越香,越香越嚼,最后总是吃了一块还想带走第二块。光饼耐嚼还耐储藏,放它十天半月没有问题,坚韧不拔,很有民族气概,可能这就是它和戚继光的关系吧。光饼很便宜,一分钱一块,那时经常光顾光饼炉,买上一两块,一路嚼着上学校。
冬天光饼师傅比较幸福,守着炉子暖烘烘的,夏天就苦了,赤膊上阵还是大汗淋漓,汗水滴在炉子上嗤嗤作响。我就不敢买了,因为那光饼里必定也有光饼师傅勤劳的汗水。
前段时间,在福建“老乡”处提到光饼,他们都说那玩意好吃而且对牙齿有利,经常嚼嚼绝对比“白箭”“绿箭”效果好。但不知现在还有没有了,都好多年没有吃过了。但愿,这光饼炉子还能在福州的某个街角看到。
芋头果
芋头果是福州的早点之一,也称三角糕。据说是把槟榔芋煮熟后剥皮碾成糊状,再掺入米粉揉合而成。然后,切成一块一块三角形状,放到油锅里去炸,直炸得两面焦黄,出锅。吃的时候,用一张纸包着芋头果的下端(因为很油),以一个角为突破口,咬一口,外焦内嫩(内色灰白),还有一股芋头的清香,嗯,味道好极了。
炸芋头果的摊子也是到处都有,每天一大早,就可看到街头巷尾支起的一个个摊子,烟雾缭绕,香气四溢,买芋头果的人端着碗或提着小竹篮,等着芋头果出锅。往往炸出一锅就买出一锅。但也有买不完剩下的,搁一两个时辰也不要紧,吃起来还是很香的,它不象油条,登陆不久就成了嚼不烂的老油条。所以,卖芋头果的摊主都很自得,有时候上午九十点钟了,还不见他们收摊子,慢悠悠地守着还没有卖掉的几块芋头果。他们知道总有肚子容易饿的人自会寻香而去。
福州的市民通常是一碗锅边糊外加一只芋头果就解决了早饭问题,既好吃也实在,吃完后,打一个饱咯去上班,这革命干劲足得没法说。
锅边糊
一次在办公室里和同事们侃吃,我说要论吃,还是福州的锅边糊好吃。他们齐声问:什么叫锅边糊?这帮平日里吃遍天下无敌手的家伙竟然也有不知道的东西。我得意洋洋地开始向他们介绍福州小吃——锅边糊。
锅边糊在福州乃至福建许多地方都有,但在外地我却从来没有看到过,不出产的原因可能是外地没有一种叫“虾油”的调味品,而锅边糊没有加虾油就不成为锅边糊了。
锅边糊的制做很复杂,要先把大米淘净浸泡几小时,然后磨成糊状待用。支一口大锅,煮上一锅汤,汤里放上虾米、蛏干、香菇、葱、蒜、芹菜,最后放进必不可少的虾油若干勺,这浓汤就做成了。这还没有完,万里长征第一步。将汤倒出另装,下清水若干烧到七成热时,锅边抹匀花生油,然后舀一碗米糊绕锅浇一圈,盖上锅盖。三分钟后见锅边米浆起卷时,用锅铲铲入清水中,再加入清水,重复上述行为。当最后也就是第四次浇完时,放入一份浓汤料,并视情再加入虾油等辅助调料。煮熟后盛放在另一口锅中,用微火保持温度,待售。
总之这是一个循环反复的过程,没有耐心是做不成的。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锅边糊的,要吃就到街上去买。福州的大街小巷饭店小摊都有买,而且很便宜。锅边糊味道特别,海鲜味浓,每片米糊都打着卷,白白的,象一管管青葱,非常爽口,再配上黄黄的虾米、蛏干,黑黑的香菇,绿绿的葱蒜,色泽鲜明,令人食欲大开。
听到这里,同事们的喉咙都动了一下。然后商量,什么时候能去福建出差,一定要去尝尝这锅边糊。我补充说,在福建,锅边糊都是作为早点和茶余饭后的点心的,并不把它当正餐,大概它是管吃不管饱的缘故吧。想想本地品种单一而又甜得发腻的小吃,大家都说:福建人民真是幸福。
是啊,福建人民真幸福。
馄饨
我想,大概没有什么小吃有馄饨那么普及和名称多样了。馄饨在福建叫扁肉;在四川叫抄手;在云南广西一带叫云吞;只有在江南才叫馄饨。
内容差不多,形式却有些差别。福建的馄饨注重鲜,加虾油是它的一大特色。小时候总是被喜欢吃馄饨的母亲支出去买馄饨,买来买去,也就买出经验来了。知道街头的那家馄饨味太浓,吃完后就要赶紧灌开水;而街尾的那家馄饨味道尚好,就是只见皮不见肉;最好的是穿过几条街的那家“野”店,说它野,是因为时开时不开的,好像全凭主人兴趣。这家的馄饨量足味最地道,每只馄饨雪白剔透,中间一点红红的肉馅若隐若现,再配上几粒葱花,就好象一池秋水中的白莲。福建的馄饨一般都很节俭,一根小木棍往肉泥上一点再往馄饨皮上一翻,一只馄饨就完成了,往往一盘肉泥可以对付一天所要出售的馄饨。吃馄饨的一般都是女孩子,她们可以不计较得失,慢悠悠地翘起兰花指,用小调羹小心翼翼地舀起馄饨往樱桃小口里送。所以,较之其他小吃,福建馄饨更显得女人味一些。
而四川馄饨则个性鲜明,阳刚味十足。首先一大特色是没有汤,第二大特色是辣得过口不忘。那一年去成都调研,特地拜访“抄手”,谁知端上来的是几只干巴巴的结结实实的饺子状馄饨,上面还浇了一层红彤彤的辣椒油。仗着本人吃辣还有一些功底,挣扎着把这碗“抄手”给吞了。结果,除了辣,我已经不记得它还有没有其它味道。
江南一带,馄饨是最常见的小吃,这里的馄饨分为大馄饨和小馄饨两种。大馄饨里馅比较多,有鲜肉的也有青菜的,但它又不同北方的饺子那样皮厚馅足,江南人总是不肯象北方人那样干脆利落地做出饺子风格,他们总要保持馄饨的传统,哪怕再大一些,小家碧玉的本色不变。江南大馄饨是放大了的小馄饨,样子象修女的帽子,汤多量也足,一般人吃一碗也就有了七分饱的感觉。
正宗的江南小馄饨是最具江南文化味的,皮擀得讲究,贴着碗能看到碗里的花纹,真正是薄如蝉翳。肉要精瘦的,处理得细腻无渣,烧好后的馄饨,皮子晶莹舒展,“白里透红,与众不同”,象一只只美丽的白蝴蝶 。这时候的注意力就不会在吃上了。不过,这样的小馄饨现在已经不多了,做的人和吃的人好象都已经缺少了这份精致的心情。取而代之的是满街都是的大众小馄饨,简单一裹,完事,连皮也不擀了,买现成的。
在北方读书的时候,思念馄饨(福建的江南的),思念得咬牙切齿。北方同学很不以为然,说,那有什么好吃的?清汤寡水的,不如咱北方饺子实在。
是的,要想实在,吃北方饺子;要想苗条,吃江南馄饨。
羊肉串
很奇怪,我向来不吃羊肉,但对羊肉串却来者不拒。
第一次吃羊肉串是在北京。那一天,从北京图书馆查资料出来,拐到白石桥附近,那里有一片饭店餐馆和小吃摊点。先买了仿膳食品窝窝头,吃得直冒酸水,发了一通诸如慈禧太后的胃口怎么这么好对付之类的牢骚后,就站到了烤羊肉串的摊子前。并没有想要吃,的的确确是被那种香里带膻的味道吸引过来的。
同学也是南方人,不吃羊肉,但他敢想敢干的精神令我佩服。他先买了三串,然后视死如归地说:“我先吃吃看。”他小心翼翼地先咬了一口,翻翻眼珠,接着就加快了频率。我盯着他上下翻飞的大嘴,直问:“哎,别顾吃啊,到底好吃不好吃?”他“嗯嗯”地一气吃完了三串,才摸摸肚子很满意地说:“不吃真傻。”赶紧掏钱,一手抓一把,这串咬一口,那串咬一口,真的很好吃,肥而不腻,焦香十足,还有一种特有的,说不出来的怪怪的味道(后来才听新疆的同学说,那是孜然的味道)。我们就这样边走边吃,吃完了,就地再买,反正羊肉串摊子到处都有。直吃得饱咯里都带羊膻味,不能再吃了,再吃下去,我们非得变成草原牧民了。
本来以为羊肉串就是这样好吃了,谁知新疆的同学说:那算什么羊肉串?真正好吃的是咱们新疆的羊肉串,那可是羊肉串的老家。第一次那么羡慕新疆人,真正觉得新疆是个好地方。
咱也没有机会去新疆啊,就把北京的羊肉串当新疆的吧。
回到南方后,也见过羊肉串,但不仅外貌小里小气,味道也完全变了样,如果说北京的羊肉串是仿名牌,那么南方的羊肉串就是假冒伪劣了。也有例外,一次到南京出差,在新街口发现了久违的羊肉串,那味道,那相貌和北京的一样。我又一次站在南京的大街上不顾斯文地大嚼起来。以后只要去南京,都要想方设法地溜到新街口去过过瘾。
但总是心有不甘,有事没事总鼓动头儿:“咱们也到乌鲁木齐去开个读者作者联谊会?”
羊肉泡馍
有了羊肉串垫底,去西安吃羊肉泡馍的时候就好象有了胆量。
看过雄赳赳气昂昂的兵马俑,摸过杨贵妃的洗澡池,躲过小商小贩的围追堵截,吃过田里刚采下来的草莓,当然也爬过大雁塔和古钟楼,接下来就是品尝西安小吃的时间。
西安小吃最具代表性的小吃是肉夹馍和羊肉泡馍。不过,肉夹馍我连看都不看,一块大肥肉塞在一块大饼里,肥油直冒,尽管肉馍的主人说怎么怎么好吃,我就是吃不下去。不是怕胖,而是从小就不吃肥肉。肉夹馍是放弃了,但羊肉泡馍是一定要吃的。
于是就去找。在古楼附近转来转去,转累了就在一个小摊子上坐下来。坐定后才发现对面一个老头在专心致致干活:把一块硬硬的馒头掰成颗粒状。他神态专注地不紧不慢地掰呀掰,掉下来的粉末都用小指捺到嘴里。他在干嘛?是不是牙口不好?正想着,又见老头把掰好的产品倒进一个盛满浓汤的大海碗里,那碗浓汤顿时就变成了一碗浆糊。老头有滋有味稀里哗啦地喝完了这碗浆糊,站起身子,抹了抹沾在胡子上的残留物,打了个响亮的饱咯,满脸都是幸福感。突然好象明白了什么,赶紧找来伙计问:“那是什么?”“羊肉泡馍啊。”老天,这糊里糊涂的东西就是大名鼎鼎的羊肉泡馍?小的时候就最恨把馒头放进汤里 ,软不啦及的,要口感没口感要味道没味道,再好吃的馒头再好喝的汤都给搅浑了。
所以,很遗憾,在西安最大的收获是买了一堆民间工艺品,而在吃上,却是一片空白。
看了贾平凹写的陕西小吃,其中花了大量的笔墨形容羊肉泡馍的精彩,但我还是没有被他煽乎得流出口水来。这在我看关于吃的书籍的历史中是少见的。
朝鲜凉面
初到东北,第一次看到正宗的朝鲜人和朝鲜文字还是大惊小怪的,后来看多了,就见怪不怪了。然后就开始琢磨如何深入了解朝鲜民族文化,比如,他们的饮食文化,更具体地说,如何吃遍学校周围的朝鲜小吃店。
于是,先去朝鲜泡菜摊子前侦察一番,和买泡菜的朝鲜族老大妈套近乎,问:“道拉及是什么意思?”朝鲜族老大妈真的很象《奇袭》里的老大妈那样慈祥,她不仅耐心地回答我的幼儿园水平的问题,还推荐我买了朝鲜泡菜的代表作——桔梗。尝了桔梗后,对朝鲜小吃就有了信心。
那一天,零下18°,屋外早已是灰白两色世界。从澡堂出来,头发一会儿就冻成柴火棒。并不觉得冷,只是渴得慌。就到处找有水源的地方,后来发现一面“朝鲜凉面”的幌子正迎风招展,凉面?正好解渴。一头扎进去,里面已是高朋满座,人人都端着一个大海碗往肚子里灌凉面,很舒服的样子。于是也要了一碗。等端上来后,才觉得好象有点不对劲。鲜红的面汤上波澜不兴,面条当然是潜伏在汤底的,只是这汤,怎么看都好象是刚从自来水龙头里出来,冷不说,还有股漂白粉的味道。怀疑归怀疑,我真的太渴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喝了再说。结果,渴是解了,但我体内的那点余温可全给带走了。一路跑着回到宿舍,又是捂热水袋又是灌开水,折腾了半天,才把胃里的那块冰坨融化掉。
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东北人和南方人本来就不一样,他们冰天雪地里可以吃冻梨吃冰棒,那是因为他们有从小就锻炼出来的坚强的胃。所以他们可以裹着大棉袄吃凉面,而我,只能在穿短袖的时候。
但,我还是没有勇气再去品尝朝鲜凉面了。甚至一想到这四个字,我的胃就开始冒凉气。
不怪朝鲜凉面,只能怪我自己。
道口烧鸡
说来惭愧,自己在外求学几年,大部分的注意力花在吃上。究其原因,一是学校食堂乏味的饭菜,使自己时常处于饥饿状态;二是天性所致,“民以食为天”嘛,自己当然也不例外。
于是,刚到长春不久,就打听到“道口烧鸡”挺有特色,忙亲临考察。果真,摆在橱窗里的烧鸡肥嫩嫩、黄灿灿、热腾腾,撒发着迷人的香气,又看到买烧鸡的人排成了长队,更证实了此烧鸡的名不虚传。此后三年间,只要钱包里有点余钱,便忙不迭地往烧鸡店送,买不起整只就买半只;买不起半只就买鸡杂碎(鸡肝、鸡卵等构成,便宜而味极佳,是穷学生最亲睐之物)。那种拎着一小袋烧鸡走路的愉快,无法言喻,只觉得生活在那一刻是多么美好。此时若去攻读书关,再厚的“砖头”也能毫不费劲地“啃”下来,这就是“道口烧鸡”的威力。有时,人的胃口会比脑袋重要得多,换句话说,就是物质有时也能毫不客气地战胜精神。
逢到宿舍里的女同胞过生日,无例外地都要买只“道口烧鸡”以飨大家。鸡上台面后,往往还没等打开塑料袋,大家就已经操起家伙跃跃欲试了。那香喷喷、热腾腾的烧鸡,嫩而无渣,连骨头都是酥的,一块鸡肉在舌头上还来不及停留就溜进肚子里去了。而此时往往有师兄师弟寻着香味不请自到,说句“生日快乐”就一屁股坐下来大嚼起来。那时候,要求师兄师弟办事或反过来他们求我们办事,都言不二价:一只道口烧鸡。
在长春的三年,可以说是伴着“道口烧鸡”的香味渡过的。(虽不能常吃,但离学校不远的一家烧鸡店每天毫不吝惜地飘来的香味,使我们的读书生活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临毕业的时候,有人告诉我,有一家大饼店专营夹肉大饼,味道好得没法提。可惜没有机会了。要不然,现在又会有一样好吃的供我回味了。
每当来到3月5日,我们就会想起只活了22岁的雷锋叔叔。一提起雷锋,大家都会翘起大拇指,而遗憾地说到:“好事做满一火车的雷锋,却只活了22岁,真是遗憾啊。”可是,我还是要对全世界说:“今天仍需要雷锋叔叔,需要雷锋,就是说要弘扬雷锋精神。不仅在20世纪60年代应该学习雷锋,进入21世纪新阶段的今天,我们仍应该学雷锋,应该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把它持续不断地学下去。”虽然现在和过去不同了,社会随着事业的发展也改变了,但是我们还是要牢牢记住:雷锋精神无疑是崇高的,但它不是高不可攀,众人难以达到的。
1955年一个冬天的早晨,雷锋和几位小同学向学校走去,不幸的是途中下起了大雨,他们冒着大雨,急急忙忙地跑向学校。可是,刚刚才到一口溏边,雷锋的同学就突然先天性癫痫病发作,一下子倒下滚到泥塘里去了。这时,有的同学吓得大哭;有的同学急得哇哇叫;还有的同学傻愣着不知怎么办才好。而只有雷锋果断地喊到:“快下水,救人要紧!”他说完把书包一丢,不管衣服、鞋子有没有脱,扑通一声像一只青蛙跳入水中。他一手抓住有先天性癫痫病同学的衣角,另一只手抓住溏边的灌木,使出了吃奶的劲,才把那位同学慢慢地往岸上拉。
其中有一位同学受到了雷锋的感染,也不顾自己的寒冷就跳入水中。这时雷锋说道:“你先托住他的头,我再抱住他的腰。”当他们快要把那位同学抱上岸的时候,水淹到了雷锋的鼻子,他连呛了好几口水,他们才把那位同学抱上岸。田间劳动人民闻声赶来,他们一看见他们俩已把那位同学抱上岸,在场的叔叔婶婶们还齐声夸奖他们,说他们不愧是新中国的好少年。
其实在现在的社会上,你扶爷爷奶奶过马路,主动让座位,献一份爱心,或是做一个无名小英雄……这些都是学雷锋主要的基础,所以我们凡事都要从小事开始做起,做好了小事,长大才可以做大事。
雷锋发扬了我党、我军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伟大的贡献。对于当代少年儿童来说,要奋斗就不要怕艰苦,就要有那么一股艰苦奋斗的精神。
我喜欢语文这门学科,别人说我语文学得好,其实,也没什么。我一向把语文看得很重要。我认为:只有学好语文,才能充分进行交际只有学好语文,才能为学习各科打下良好的基础。数学能看懂题意,物理能理清思路,英语能组织句子……总之,语文是基础之基础,是重中之重。
学好语文,我主要做到了以下三点:
一
上课认真听讲,做好词语积累,掌握文体结构,为写作文打基础。
有些同学认为,语文课,讲得多而考得少,不听也照样能考好。这种想法就错了。其实认真听课是很学习语文重要的一环,它可以扩大我们的知识面,了解书本以外的许多东西,作者的创作背景,环境、心情。只有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才能把握语文的真谛。
这样,只要一遇到适宜的环境,书中所说的感情就会油然而生。书中的语句这时候也就脱口而出了……
二
坚持每天写一篇日记。
有些同学把日记看成一种负担、一种苦差事,是为了应付检查才写日记的。
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对的。记日记就是把今天所学知识(包括书本上的、社会上的、自然界里的)和语文积累的一种复习巩固,是自己为自己书写的一本真实的自传。当我们年老时翻阅这些日记时,我们会觉得我们每天都过得非常充实,不会产生虚度此生的落寞之感。
记得叶圣陶说过:“记日记是一种形成惯性的方法。”是的,一旦你真正养成了这种惯性,你就不会觉得这是一种负担,而是你生活的一部分,不写一篇日记,今晚你都昨不安生了。
三
多观察生活。语文就是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精华。要学好语文,一定要观察多彩的生活,做生活的有心人,做生活的提炼者。要知道:
生活语文!!!
这就是我学习语文的方法。学以致用,我学语文,就是为了用好语文,让语文为我添彩,让它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
我的精神食粮一《西游记》
书,就是精神食粮。而四大名著,更是精神食粮中的虫草、燕窝等高级品。在四大名著中,我最爱的就是《西游记》。
《西游记》就像一座丰富璀璨的文化宝库,给后人提供提供给了无穷地智慧与力量。它又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明珠。数百年来,《西游记》一直深受人们的喜爱,我当然也不例外。《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共有一百回。从石猴出世大闹天宫到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直到最后取得真经,完美的大结局。
而作者那丰富的想象力也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在作者的笔下,出现了一个个鲜活的形象:翻云覆雨的如来佛、忠心耿耿的孙悟空、贪吃好色的猪八戒、诡计多端的白骨精、沉默勤劳的沙和尚等等。而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唐僧了。
唐僧,他着实让人有一点哭笑不得。他经常责怪孙悟空伤人性命,甚至悟空告诉他那些人都是妖怪变的,他也总是说:“即使是妖怪,也应该教育他改邪归正。”他也经常因为这个原因将孙悟空赶走。但每当他遇到妖魔鬼怪时,他又总是后悔想起孙悟空,又让二师兄他们把他找回了。如此一而再再而三地赶走孙悟空又叫回孙悟空,实在叫人有些哭笑不得。
猪八戒是我最喜欢的任务,他虽然贪吃贪睡还贪色,但当唐僧有难之时,他也会挺身而出与敌人对抗。而且,他的贪吃好色种种坏习惯总会引发一些令人捧腹大笑的趣事,叫人对他的喜爱只会多不会少。
而每当我拿起《西游记》时,我总不愿把它放下,里面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总让我看的津津有味。那些笔下的角色就像真的一样,让人在看书的时候觉得自己是身临其境。好像也在和孙悟空一起保护唐僧,也在和八戒一起对战敌人……《西游记》总让我欲罢不能。
鲜明的人物故事,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遇到困难时不能退缩,只要想办法,就一定是可以解决的。像以前,我一遇到做不出的难题,就放弃了,认为会做简单的题就行了,不用做那么难的题让自己那么辛苦。现在想起来可真是惭愧了。但我现在会一直坚持把它做出来才罢休。
《西游记》这本书的内涵十分深刻,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不愧是是精神食粮中的高级品!我的最爱!
哈利斯是美国堪萨斯城广场上的黑人乞丐,老态龙钟,衣着邋遢。2013年2月中旬的一天傍晚,在清点一天乞讨所得时,他有了巨大的意外收获:一枚亮闪闪的钻戒从乞讨杯中滚落。
拿着钻戒,哈里斯心中不安。他想,一定是某人无意中放进乞讨杯的。可是究竟是谁,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说实话,如果将钻戒卖掉,那么下半辈子就不用乞讨了,然而,他并不想将其据为己有,因为他很清楚,决不能伤了那个好心给他施舍的人。
第二天,哈里斯边乞讨边等待,可是,没人前来找他。第三天,一位名叫琳达的女子出现了,她试探性地问:“我不知道你是否记得我,我认为我给了你一件对我而言很珍贵的东西。”哈里斯心中一喜,说:“是一枚戒指吗?我为您保存着呢。”说着,从内衣兜里掏出钻戒。
在确定是自己的订婚钻戒后,琳达喜极而泣。几天前,由于戒指引起皮疹,琳达将其放入零钱包,随后在堪萨斯广场旁的立交桥下,她好心地将钱包内所有东西,都倒进了哈里斯的乞讨杯,直到第二天才察觉钻戒丢失。
钻戒失而复得,为表达感激,琳达和未婚夫一起将哈里斯的事迹发在网上,并为他发起募捐活动,结果,感动了无数网友,在短短十多天里就募到15万美元,而且,哈里斯也和失散了16年的妹妹重逢。
这是好人终有好报的故事,也是个典型的爱的传递过程,起点是琳达的爱心施与,接着是哈里斯以德回报,然后是琳达、未婚夫以及网友的爱心扩散,最后收获的是一个无比温暖的大结局。为何会有这种效果呢?因为关爱是世界上最好的礼物,当你给予别人时,别人会用同样的方式来回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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