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奥斯丁是我从学生时代起就喜欢的一位女作家。最初读的是《傲慢与偏见》,后来又陆续入手了《曼斯菲尔德庄园》和《爱玛》。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傲慢与偏见》,但是《爱玛》是让我读起来感觉最放松自我的一部小说。
可能是生长环境的原因,简·奥斯丁在英国南部地区,一个没有被工业大革命和拿破仑的四处征战严重影响的地方长大,她的父亲为人儒雅又博学多才,是当地教区的牧师,这在当时的社会是神圣又富裕的职位,母亲家境殷实受过良好的教育,且有较好的文学素养,这使得从未上过正式学校读书的简·奥斯丁在从小到大的耳濡目染中,埋下了文学艺术的种子。简·奥斯丁的一生中,除了那一段被迫分离的初恋,没有什么大起大落,这也就使得她的文字没有什么惊涛骇浪的冲击,却在波澜不惊中深刻的表达了作者的内心理想。这也是简·奥斯丁的小说相对于其他世界名著,让我们读起来轻松的原因。
伍德豪斯家是海伯里地区的大户,爱玛作为这样一个家庭的小女儿,有着天然的骄傲和优越感。更何况她自身条件也十分出色。爱玛年轻、美丽、聪颖,她擅长几乎所有上层社会淑女应会的才能,作为一个大户**,社交圈的宠儿来讲,爱玛也是善良且热心的。尽管她的热心有点自以为是,带有为自己平淡的生活寻找乐趣的目的,但不可否认,她有这样的资本,并且初衷也是善意的。
故事从爱玛的家庭女教师——泰勒**的成家展开。爱玛从小失去了母亲,父亲认为爱玛是无人可以超越的天之骄女,但是父爱毕竟不能代替母亲的缺失。自从长姐出嫁到伦敦生活以来,泰勒**就成为了爱玛的唯一伴侣、知音,甚至扮演了部分母亲的角色,从早到晚陪伴着爱玛,分享她的每一个小秘密。失去了这样一位重要的朋友,爱玛感到非常空虚,但此时她还要安慰另一位同样伤心的人——伍德豪斯先生,一位不能看到分离和不愿生命中有任何变化的老绅士。
爱玛由于生活中发生了这一重大变化,她结交了一位新朋友作为闺蜜,哈丽特。这是一个在寄宿学校生活的女孩儿,是个私生女,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哈丽特比爱玛小,长得甜美可爱,天真无知。她身世不明,没有受过系统的教育,从来没有结交过像爱玛这样高贵的朋友。因此,哈丽特非常的尊重和信赖爱玛。此时,没有比哈丽特更适合作爱玛小伙伴的人了。在爱玛的影响下,哈丽特险些错过了和佃户马丁的幸福婚姻。爱玛开始想当然地撮合牧师埃尔顿和哈丽特,她自己想象着他们两人是多么般配。正当她沉浸其中时,却赫然发现,自己才是埃尔顿追求的人,因为爱玛能给这个青年乡绅带来更多的财富,更崇高的地位。
而这一切,奈特利先生早就提醒了爱玛,不要自作聪明地对别人的生活指手画脚。奈特利先生是爱玛姐夫的弟弟,甚至在爱玛三个月大的时候还亲手抱过她。也正是这个原因,使得两个早就情根深种的人,一直没有发现爱情已经在彼此的日常交往中开花结果。奈特利先生是爱玛的生命中唯一一位能看到她的不足且直言不讳指出来的人,而爱玛也是在奈特利先生的影响下,看到了自己的自命不凡带来了多么可笑的后果。
爱玛看不起勤劳高尚的佃户马丁,认为他配不上可爱的哈丽特,就积极撮合埃尔顿与她的小闺蜜。殊不知埃尔顿是一个势力又浅薄的人。多亏了奈特利先生的鼓励和帮助,哈丽特才不至于更为难堪,并且最终找到了自己归宿,和马丁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泰勒**的丈夫和过世的妻子有一个儿子——弗兰克,一个英俊又善于交际的年轻男子。弗兰克的来访,给海伯里的社交圈注入了新流,他向爱玛频繁的展现殷勤,海伯里的人们都以为爱玛的好事近了。殊不知,弗兰克的真实目的,是为了另外一位刚刚来到海伯里的年轻女性——简·费尔法克斯。简是一位才貌都不逊于爱玛的优秀女子,甚至在音乐造诣上有着更高的天赋,这也让奈特利先生对她欣赏不已,当然,也只是欣赏简的才华和品性。简的家庭条件不好,是个孤儿,但她独立自强,自尊自爱,为了和弗兰克之间的爱情,一直隐忍压抑着自己。奈特利先生也向爱玛指出,爱玛之所以不喜欢简·费尔法克斯,完全是因为简的优秀,而爱玛却把这归结于简冷清如雕像一般的性格。爱玛在对弗兰克有短暂好感之后,再一次急于想推荐自己的好姐妹哈丽特,丝毫没有察觉弗兰克和简之间的微妙关系,对奈特莉先生的提醒不以为然,甚至还私下和弗兰克经常调笑简。
时移事易,弗兰克在没有继承顾虑之后终于公开了和简早就秘密订婚了的消息。爱玛又一次受到了打击,倒不是因为自己受到了感情伤害,而是担心自己又一次将哈丽特推向了可笑的位置。然而,哈丽特的真心吐露才真正地让爱玛认识到了自己有多么可笑和自命不凡。哈丽特告诉爱玛,自己爱上了奈特利先生,并且相信奈特利先生也对她的爱有所回应。爱玛不能想象哈丽特和奈特利先生在一起的样子,因为她终于看到了自己的内心——她,爱玛·伍德豪斯深深地爱着乔治·奈特利。
当奈特利先生终于像爱玛倾诉真心时,强烈地幸福冲击着爱玛,可是,想到可怜的哈丽特和自己的父亲,爱玛又深感忧虑。还好,终有拨云散雾时。奈特利决定和爱玛住在海伯里一直陪伴伍德豪斯先生,而守旧的父亲也因为最近经常出没的盗匪,欣然接受了家里住进一位年轻绅士的改变。而哈丽特也因为马丁的第二次求婚,感受到了他的深情和自己的真心。
简·奥斯丁所写的小说结局总是美好的。她的作品始终围绕着中产阶级男女之间的爱情和婚姻,带有着少女的美好向往,却不失女性在交往中的自尊自爱,平等自由。在她的小说中,我们找不到简·爱的奋力抗争,看不到郝思嘉的惊艳绝伦,也没有安娜·卡列尼娜的不顾一切,却能在田园风光和交际谈笑中感受到平静生活中的真正幸福。与此同时,在对人物幽默反讽地刻画中,也可以让我们自审自纠,因为简·奥斯丁的小说人物更贴近我们的生活,更能看到我们自己。毕竟,世界上能有几个郝思嘉,但却能看到不少爱玛·伍德豪斯和伊丽莎白·班奈特。
古人云,一日三省吾身。《爱玛》这本小说,让我能在书中获得轻松平静,并且还能照得到自己,反思生活中的点滴,寻找生活中的幸福!
热心的爱玛关心哈丽埃特的婚姻,她认为这姑娘是大户人家出身,因此要她拒绝农夫马丁的求婚,并一味鼓励她去爱牧师埃尔顿。爱玛姐夫的哥哥奈特利比爱玛大十六岁,他始终爱着爱玛,可是又经常批评她的缺点,包括她如此主观地干预别人的恋爱和婚姻。在埃尔顿同霍金斯**结婚后,爱玛又要哈丽埃特去爱弗兰克·邱吉尔,但哈丽埃特却爱上了奈特利,这时候爱玛才大吃一惊,发觉自己心里一直爱着奈特利。最后,他们两人、弗兰克·邱吉尔和简·菲尔费克斯,以及马丁和哈丽埃特三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偶像剧里多的是灰姑娘嫁给王子的老掉牙的桥段,也许导演的初衷是好的,真实的生活就像张爱玲说的那样:“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子,上面长满了虱子。”因为我们中的大多数普通的再不能普通,生活不那么顺遂,所以,灰姑娘的故事无疑为每一个平凡普通的女孩编织了一个美丽的梦,对一个女孩来说,能够嫁给一个英俊的王子,然后过着优渥的生活,是最理想的生活图景。
理想有多么完美,现实就有多么无奈。王子是有,但是与之匹配的往往是优秀得令人瞩目的明星,无论是出色的外表、优越的家境、还是过人的才能。而灰姑娘们必须足够努力,让自己变得足够优秀,也许能够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爱玛》这部小说向我们讲述了19世纪初,生活在英国小镇上一群年轻男女的婚恋故事。主人公爱玛是一个美丽、富有的女孩,母亲早逝的她与父亲生活在自家的庄园里,她热衷于为未婚的男女说媒,哈利特是寄养在别人家里的私生女,美丽、率真、可爱,为了把哈利特培养成上层社会里的名媛,爱玛让她拒绝了小农场主马丁的求婚,一心想把她介绍给那个温文尔雅、年轻帅气的教区牧师爱尔顿,爱玛自以为一切都顺理成章的进行着,没想到爱尔顿喜欢的却是拥有着丰厚财产、地位卓越的爱玛,因为他想借助爱玛的优势提升自己的声望,他向爱玛求婚遭到拒绝后,退而求其次取了另一位有着万元年金的富家**。即使哈利特有着漂亮的外表、善良的心灵,可是由于低贱的出身,爱尔顿对她是及其鄙夷的,爱玛感受到了深深的挫败感。
在一次舞会上,当哈利特因为没有舞伴而尴尬不已的时候,爱尔顿本可以邀请她跳舞缓解不适的气氛,但是他却选择视若无睹,最后还是奈特利先生——爱玛姐夫的哥哥、唐沃尔庄园的主人,他为哈利特解了围,哈利特因此喜欢上了奈特利,但她深知两个人之间地位的悬殊,也不做非分之想。而爱玛误以为她喜欢的是那个热情开朗的青年弗兰克,有心撮合他们,却因为汲取了上一次的教训只能静观其变。故事出现了预料之外的走向,弗兰克早已经和那个高雅、含蓄、温柔的简订了婚,一个是豪门贵公子、一个是落魄的贵族但足够优秀的灰姑娘,这样的结合看似无懈可击。
故事的结尾,奈特利先生向暗恋已久的爱玛表白成功,哈利特接受了马丁的再一次求婚,可谓是门当户对,看似圆满的结局却引人深思。也许这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现实,门当户对的观念深深地植根于人们的内心,这里面有一个反例,那就是简和弗兰克的结合,让我们看到了希望,灰姑娘也是可以嫁给王子的,如果她足够优秀。
恋人之间情投意合的前提似乎离不开门当户对,即使是灰姑娘,也需要努力成为一颗耀眼的星辰才能实现阶层的跨越。回过头来想想,一个人没有高贵的出身、美丽的容貌、贵人的相助,甚至一无所有,但是他还有一张人生的底牌,那就是持之以更的努力,努力到足够优秀,就不会感受到由各种缺憾带来的深深的自卑,就会自信独立、不卑不亢,受到人们的尊重。
作者的相关资料
简·奥斯汀(1775~1817)英国女小说家。生于乡村小镇斯蒂文顿,父亲是当地教区牧师。奥斯丁没有上过正规学校,在父母指导下阅读了大量文学作品。她20岁左右开始写作,共发表了6部长篇小说。1811年出版的《理智和感伤》是她的处女作,随后又接连发表了《傲慢与偏见》(1813)、《曼斯菲尔德花园》(1814)和《爱玛》(1815)。《诺桑觉寺》和《劝导》(1818)是在她去世后第二年发表的,并署上了作者真名。
奥斯汀终身未婚,家道小康。由于居住在乡村小镇,接触到的是中小地主、牧师等人物以及他们恬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因此她的作品里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她的作品格调轻松诙谐,富有喜剧性冲突,深受读者欢迎。
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庸俗无聊的“感伤小说”和“哥特小说”充斥英国文坛,而奥斯丁的小说破旧立新,一反常规地展现了当时尚未受到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冲击的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尽管反映的广度和深度有限,但对改变当时小说创作中的庸俗风气起了好的作用,在英国小说的发展史上有承上启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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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的背景资料及爱玛的性格特征
本书作者奥斯汀于1775年出生在英国汉普郡一个名叫斯蒂文森的村子里,父亲是一位乡村教师。她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教育,却在父亲主持的家学中大量涉猎各种书籍,获益匪浅。 15岁时,她便开始写短剧、小品试笔,娱乐家人,21岁完成的小说已济身英国文坛最佳作品行列。
奥斯汀的小说均为爱情故事,但她本人却终身未婚。她于1817年辞世,时年不足42岁。
奥斯汀在22岁前已完成两部小说,后经修订,于1811年出版《理智与感伤》,1813年出版《傲慢与偏见》。她在27—28岁时写出第三部小说《诺桑决寺》,胆直至她去世后1818年才发表。30岁后,她写了另外三部作品,1814年出版《曼斯费尔花园》,1816年出版 《爱玛》,1818年出版《劝导》。
奥斯汀所写均为自己熟知的生活,大都是苏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她描写的生活圈子很小,但她的观察细致入微,构思睿智合理,任务刻画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她的写作风格朴素无华;情节巧妙跌宕,耐人寻味。一百多年来各国读者对她的作品爱不释手。
《爱玛》像奥斯汀的其他作品一样,情节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而展开,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 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中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作人权力的丑陋世尚。《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力,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在当时的英国,这几乎无异于反抗的呐喊。
或许没有那部小说在喜剧效果方面,能使奥斯汀的《爱玛》像形见拙。这是一部匠心西独具的天才之作。作品风格毫不矫揉造作,然而却在叙述事件的同时,不是恰到好处地搔及读者心头的痒处。作者以她女性细致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协的态度、自信的道德意识、无所顾忌的胆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勒假、恶,这无疑触动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人物不无类似之处的人们。
《爱玛》也像奥斯汀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但是他为什么能创造出令读者如醉如痴不忍释卷的效果呢回答应该说是多方面的
在一个方面,它通过了主人公爱玛营造了读者阅读时的自我陶醉的心理氛围,一百多年来,《爱玛》的读者往往都是一口气读完它,然后对阅读感受津津乐道。读者仿佛置身于主人公的地位,不由自主的被吸引进主人公的角色,亲自参与作品的情节发展。读者随着故事的展开,与主人公保持着比较紧密的心理联系,遇到还击和荒诞的情节变化,便有与共鸣而忍俊不禁和捧腹大笑,读到尴尬场面,读者也颇感难为情。
在另一个方面,《爱玛》的情节又是一个谜,读者在作者的引导下,试图去解这个谜。从这个意义上讲,《爱玛》有类似一部神秘的的侦探小说。 作者谨慎的将一些重要的线索掩盖起来,知道需要时才揭示出真相。读者从爱玛的角度去观察其他角色的感情和性格,不禁希望通过种种线索去探求真相。虽然读者不能精确地预测到结果如何,但是, 一种预先已经朦胧有所了解的感觉却贯穿阅读过程的始终,等到“秘密”揭示出来,读者的感觉是早就有所预料。作者的这一手法,或许可以称作对读者虚荣心里的满足。作者仿佛在对读者说:你我都知道爱玛的观念又多荒诞。这种感情强化了阅读时的戏剧效果。
《爱玛》是奥斯汀的第五部小说,当时她的写作技巧相对来说已经炉火纯青。
故事中的每一个情节,经作者的巧妙构思,表面的因果关系与隐藏在幕后的本质缘故军自然合理。女主人公根据表面现象,产生合情合理的推测和判断,细心的读者虽然不时产生种种疑惑,但思绪不有底随着爱玛的观察而发展,等到最后结果出现时,与表面现象截然不同,造成了出乎意料的喜剧效果。如果读者重读一遍,会发现导致不可避免结果的因素早已存在于字里行间。
奥斯汀在为妇女争取平等权力的努力中,更加侧重于这种平等权力的社会性,而不仅仅将目标局限于个体婚姻的男女双方之间。 在《爱玛》中,作者将逃避现实私定终身的佛兰克和简至于可笑的地位,他们是一对屈服于社会舆论压力,心里藏着难言之隐得可怜恋人,因而显得受人厌恶;而注重社会公开承认其真、善、美另外两对恋人,却受到褒扬。我们可以看出,作者是以此明确呼吁社会对男女平等权力得承认。
《爱玛》中的两个重要男女主人公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他们两人在许多场合都以自己的方式帮助别人。爱玛为女子做媒的方式十分可笑,甚至还有些荒诞,它竭力为地位低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常常是她自己蒙在鼓里,结果与她的愿望恰恰相反,闹出许多始料所不及的笑话。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作者这样处理,正是希望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恶习。奈特利先生则一另外的方式帮助别人,譬如在一次舞会上,他看见社会地位低下的哈利特受到轻蔑的冷遇是,自己挺身而出,维护她的自尊心,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馅上欺下的恶劣行径进行打击;他重视哈利特与其地位相称的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并给与恰当的协助,使他们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愿望喜结良缘。作者始终将奈特利先生这一角色置于比较让读者崇拜的地位,无疑希望通过这一人物体现自己一定的社会理想。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到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象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翻译《爱玛》的过程中,译者不但对奥斯汀描写事务、刻画人物性格和传达思想感情时独出心裁的幽默方式钦佩倍至,而且对它运用英语语言的精湛水平赞叹不已。译文在准确传达原文,思想内容的同时尽量传神地再现原文的语言形式,是译者努力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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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很详细了~~~
莫泊桑
(1850~1893)
作者简介:
19世纪后半期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生创作了6部长篇小说和356多篇中短篇小说,他的文学成就以短篇小说最为突出,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对后世产生极大影响。
莫泊桑出身于一个没落贵族之家,母亲醉心文艺。他受老师、诗人路易·布那影响,开始多种体裁的文学习作,后在福楼拜亲自指导下练习写作,参加了以左拉为首的自然主义作家集团的活动。他以《羊脂球》
(1880)入选《梅塘晚会》短篇小说集,一跃登上法国文坛,其创作盛期是80年代。
10年间,他创作了6部长篇小说:《一生》(1883)、《俊友》(1885)、《温泉》(1886)、《皮埃尔和若望》(1887)、《像死一般坚强》(1889)、《我们的心》(1890)。这些作品揭露了第三共和国的黑暗内幕:内阁要员从金融巨头的利益出发,欺骗议会和民众,发动掠夺非洲殖民地摩洛哥的帝国主义战争;抨击了统治集团的腐朽、贪婪、尔虞我诈的荒*无耻。莫泊桑还创作了350多部中短篇小说,在揭露上层统治者及其毒化下的社会风气盼同时,对被侮辱被损害的小人物寄予深切同情。
短篇的主题大致可归纳为三个方面:第一是讽刺虚荣心和拜金主义,如《项链》、《我的叔叔于勒》;第二是描写劳动人民的悲惨遭遇,赞颂其正直、淳朴、宽厚的品格,如《归来》;第三是描写普法战争,反映法国人民爱国情绪,如《羊脂球》。
莫泊桑短篇小说布局结构的精巧。典型细节的选用、叙事抒情的手法以及行云流水般的自然文笔,都给后世作家提供了楷模。
http://wwwoklinknet/zjzj/foreign/french/05htm
《包法利夫人》 福楼拜
2004年07月19日14:15
作者介绍
福楼拜(1821-1880),是法国现实主义文学大师,法国19世纪小说史上三位巨人之一,福楼拜出生于一个医生世家,曾在巴黎攻读法律,因病辍学。福楼拜的出身对他的写作有巨大的影响:看惯了手术刀的他不相信宗教,崇拜真实——这在他的小说中都有充分的反映。他依靠丰裕的遗产过活,专心于文学创作,他终生过着独身生活。
内容简介
爱玛·卢欧是殷实的田庄主人卢欧老爹的独养女。她从小丧母,13岁时,父亲就为她选择了爬向上层社会的一种方式,把她送到虞徐村修道院读书,学习贵族子女的谈吐、仪态,接受贵族思想的教育。卢欧老爹把日后的希望都寄托在女儿身上。
起初,爱玛不但不嫌修道院的生活憋闷,反而喜欢和修女们在一起相处。日子一久,她就不满意修道院的生活了:她偷偷读了描写恋爱、婚姻、情男、情女等内容的作品后,心中激起了爱情的波澜。
她读到司各脱的历史小说时,更加崇拜古代贵妇人的生活,巴不得自己也住在一所古老的庄园,同那些腰身细长的女庄园主一样,整天在三叶形穹隆底下,胳膊肘支着石头,手托着下巴,遥望一位白羽骑士,跨着一匹黑马,从田野远处疾驰而来。与世隔绝的修道院生活,使爱玛不了解法国的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完全沉醉于中世纪的幻境之中,成为一个极力寻求刺激,追求爱情的少女。由于她后来不尊重修道院的共同生活,“好像修道院同她性情格格不入”,父亲只得接她离开了修道院。
乡村医生查理·包法利由父母做主,娶了一个寡妇——杜比克妇人,包法利以为结婚以后他就可以自由了,但结婚后包法利医生就像套上了枷锁,因为老新娘对他管束极严,甚至经常隔着墙偷听包法利大夫给女病人诊病,不过她尽可以放心,她的丈夫一向是个老实人。但是,第二年开春,老新娘病死了。
孤独的包法利医生依旧过着波澜不惊的生活。而一次偶然的出诊使他结识了卢欧老爹,并爱上了卢欧老爹的女儿爱玛。此时的爱玛已出落得很漂亮:她的头发黑亮亮的,她的脸蛋是玫瑰红的颜色,她的眼睛很美,睫毛很动人,朝你望来,毫无顾忌,有一种天真无邪的胆大的神情。不久,包法利医生向爱玛求婚了。这时卢欧老爹破产,只得把女儿嫁给不苛求嫁资的包法利大夫。
爱玛对新生活的热望和天真使得她总处于幻想当中。但是,嫁给包法利医生后,她的幻想成了泡影。包法利医生是个容貌一般,见解庸俗,谈吐平板,安分守已,激不起笑或梦想的人。他娶到爱玛后,心满意足,吃着葱烧牛肉,剥去干酷外皮,啃掉一只苹果,喝光他的水晶瓶,然后上床,身子一挺,打起鼾来了。
充满浪漫、迷恋幻想的爱玛大失所望,感受不到丈夫的欢娱、热和爱恋。她恨包法利医生这种稳如磐石的安定、这种心平气和的迟钝,极力要摆脱这种平庸的生活与令人窒息的社会环境,寻找梦想的幸福,来满足自己感情上的需要。
正当爱玛苦闷不满的时候,昂代尔维利侯爵邀请包法利夫妇去参加舞会。这次舞会是爱玛生活道路上的一个转折点。舞会在庄雷锋里举行。爱玛对候爵家豪华的气派、高雅的客人以及珠光宝气的舞会场面入迷了。她怀着羡慕的心情看着那些装扮入时的贵妇人,幻想着自己也能过上那样的生活——而这时一个潇洒的子爵邀请她跳舞,爱玛觉得幸福极了。她一直跳到早上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了舞会。在回家的路上,她看见一个舞伴有意无意留下的雪茄盒,又引起了对舞伴的怀念。回到家里,爱玛竭力挣扎着不睡,只是为了让舞会的感觉能在自己头脑中多停留一会儿。
舞会之行在她的生活上凿了一个洞眼,如同山上那些大裂缝,一阵狂风暴雨,只一夜工夫就完全变了模样。从此,爱玛由追求中世纪的爱情一变而向往腐化堕落、虚假庸俗的巴黎式的爱情了。同时,刀子的脾气越来越坏,对丈夫更加厌烦了。她一个劲儿地怪当地的气候不好,强烈要求搬到别处去住。
包法利经不住爱玛的再三撺掇,终于搬到了永镇居住。第一天吃晚饭的时候,爱玛遇到了一个金**头发的青年实习生——赖昂。爱玛初次和他见面便很谈得来:他们有共同的兴趣,都爱好旅行和音乐。此后他们经常后面,讨论浪漫主义的小说和时兴的戏剧,两人逐渐熟识起来。
这时,狡猾的服装商人勒内看出了爱玛是个爱装饰的虚荣的妇女,就主动上门兜揽生意,并赊账给她,满足爱玛的虚荣心。赖昂对爱玛表露了好感,但因为年轻未免在行动上显得畏缩;爱玛也爱上了赖昂,同样也不敢越轨。爱玛为了能摆脱这种烦恼,开始关心家务,并按时上教堂忏悔,但神甫漠不关心的态度使她的心情更加烦躁。而赖昂为了摆脱痛苦,离开永镇到巴黎上学去了。两人分手时,尽量压抑着悲哀的心情。
赖昂走后,爱玛百无聊赖。有一天,附近一个庄园主罗道夫到包法利医生家里看病,这个风月场中的老手一眼就看穿了爱玛的心思,产生了勾引这个标致的家庭主妇的念头。恰好永镇举办了一个展览会,罗道夫就带着爱玛去参加。两个人都不关心展览会,只是借此机会谈情说爱,罗道夫抒发自己的痛苦以及对爱情的向往,深深打动了爱玛的心。
展览会后,罗道夫故意在6个星期之后才出现在爱玛面前——他知道这样会对爱玛产生什么样的心理效果。果然,爱玛顺从地成为了他的情妇。他们瞒着包法利医生经常在一起幽会,爱玛的感情发展到了狂热程度,她要求罗道夫把她带走,她情愿放弃家庭和孩子同他一起私奔。
然而,罗道夫只是一个逢场作戏的人。在厌倦了爱玛的身体之后,他决定抛弃爱玛而到卢昂去找另一个情妇。临走他给爱玛写了一封信,表示为了不伤害她,只好不辞而别了。为了表示自己的依依不舍,他还在信纸上洒了水来充作眼泪。爱玛接到信后,气得发疯,但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罗道夫的马车在夜幕的掩护下急驶出了永镇。
这之后,她大病一场,病好以后,她想痛改前非,开始重新生活。可怜的包法利医生为了让爱玛散散心就带她去卢昂看戏,凑巧在剧场里遇到了爱玛曾为之心动的赖昂。于是,两人旧情复燃,戏还没有演完,爱玛就找了个借口同赖昂到码头上互诉衷肠去了。分别了3年,赖昂已经成为丰富社会经验的人,他决不想放过这次机会,两人终于圆了旧梦。
回到永镇后,爱玛每个星期都要去一次卢昂同赖昂幽会——她的借口是去学钢琴,而老实的包法利医生从来也没有怀疑过她。爱玛把自己的全部感情都倾注到了赖昂身上,沉湎于爱情的快乐之中。为此,她从服装商人勒内那儿赊购了大量的服饰,债务越积越多。
有一天,狡猾的勒内发现了爱玛的秘密,他决定狠狠地敲诈爱玛一笔。他上门逼债,迫使爱玛瞒着丈夫把房产权抵押了债务。但是,为了保持她同赖昂的关系,爱玛继续从商人那儿赊购服饰,这样她不断借债,不断典当,很快就把家产挥霍一空。勒内上门逼债未果,就到法院起诉,把包法利家的东西全部扣押起来。
此时,爱玛已经陷入困境,她求助于自己的情人。可是,赖昂利用谎言先稳住了她,然后躲得无影无踪;在罗道夫那里,当她提出要借钱的时候,跪倒在她脚下的罗道夫安静地站了起来,说:“我没钱。”直到这时爱玛才意识到:爱情不过是梦幻中的游戏,当利益交关的时候,它就萎缩了。爱玛绝望了。
回到家里,爱玛吞下了砒霜,痛苦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包法利医生为了清偿债务,把全部家产都卖尽了。在经受了太多的打击之后,这个可怜的老实人也死了。他和爱玛的女儿被一个远房姨母收养,后来把她送进了一家纱厂。
作品赏析
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的代表作。作者以简洁而细腻的文笔,通过一个富有激情的妇女爱玛的经历,再现了19世纪中期法国的社会生活。《包法利夫人》的艺术形式使它成为近代小说的一个新转机。从《包法利夫人》问世以后,小说家知道即使是小说,也要精雕细琢。这不仅是一部模范小说,也是一篇模范散文。但是,《包法利夫人》也为作者带来了麻烦。许多人对号入座,批评福楼拜这部书“破坏社会道德和宗教”,他还被法院传了去:原来是有人告他“有伤风化”。这时许多读者纷纷向福楼拜表示同情和支持,甚至连一向反对他的浪漫主义作家也为他辩护。法庭上,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作家被宣告无罪——由此可见《包法利夫人》的影响。
米兰·昆德拉有一句流传很广的名言,大意是,直到福楼拜的出现,小说才终于赶上了诗歌。众所周知,欧洲的小说最早是从叙事长诗中分化出来的。也就是说,叙事诗中描述事件进程的部分被剥离出来,渐渐成为一种专门的说故事的体裁。小说的诞生使诗歌失去了“叙事”的天然权利,而较多地从事抒情。然而,与诗歌这种古老的艺术相比,小说的幼稚是毋庸置疑的。它长期以来遭受冷落与歧视也就不足为怪了。在我看来,小说的不成熟,除了它作为一门专门的艺术尚未得到充分的发育之外,更重要的是,它与诗歌的关系十分暧昧,没有摆脱对于诗歌母体的依赖。它自身特殊而严格的文体上的规定性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未能形成。早期小说的故事性到是大大增强了,然而诗歌也可以讲故事,而且一度讲得很好,那么小说与叙事诗的差别究竟在哪儿?甚至就连小说艺术的评价尺度,也是从诗歌那里借用过来的。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是,直到今天,我们在评价一部伟大小说时最常用的语汇仍然是“这种一部伟大的史诗”。“史诗”的风范依旧是小说的最高评判标准。这就好比说,在小说的园地里获得成就,却要到诗歌的国度去领受奖赏。
福楼拜的出现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而《包法利夫人》更被认为是“新艺术的法典”,一部 “最完美的小说”,“在文坛产生了革命性的后果”。波德莱尔、圣伯父、左拉等人纷纷给予这部作品极高的评价。由于这部作品的问世,福楼拜在一夜之间成为足可与巴尔扎克、司汤达尔比肩的小说大师,举世公认的杰出的文体家。福楼拜的巨大声誉在相当程度上是因为《包法利夫人》无懈可击的文体成就。到了本世纪初,福楼拜的影响与日俱增,现代主义的小说家也把他奉为始祖与楷模,尤其是50年代后的法国“新小说”,对福楼拜更是推崇备至,他们认为正是福楼拜使小说获得了与诗歌并驾齐驱的地位。新小说的重要代表阿兰·罗布-格里耶为了进行所谓的文学变革,将福楼拜看成叙事艺术上真正的导师和启蒙者,甚至把福楼拜视为巴尔扎克的对立面,对巴尔扎克似的“过时的”写作方式展开彻底地批判和清算。那么,《包法利夫人》在文体和叙事上究竟取得怎样不同凡响的成就,对于小说的发展又起到了怎样的作用呢?
《包法利夫人》上卷的第一小结是采用第一人称来叙事故事的。从第二小结开始直至作品结束用的是第三人称。这部作品的第一行出现了这样一个句子:
“我们正上自习,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没有穿制服的新生和一个端着一张大书桌的校工。”
在这里,“我们”这个词可不是随便写写的,它的意义非同一般。诸位不妨回忆一下巴尔扎克的小说通常是如何开头的。比如说:“路易·朗贝尔于1797年生于旺代省的一个小镇蒙特瓦尔,他的父亲在那里经营着一所不起眼的制革厂”(巴尔扎克《路易·朗贝尔于》)。有人曾针对这个开头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谁在讲述这个故事呢?是作者吗?作者的语调为什么那么不容置疑?他为什么会无所不知?当然,并不是每一位小说读者都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但是这种坚定、明确、无所不知的语调显示出作者凌驾于故事、读者之上,当属没有疑问。而且这种口吻尚未完全摆脱口头故事的讲述形式。如果有人针对《包法利夫人》提出同样的问题:谁在讲述《包法利夫人》的故事?答案是“我们”;讲述者是如何知道的?答案是 “我们看到了”;而且叙事者在“看到”的同时,读者也看到了。故事展开的时间与读者阅读的时间是同步的(在巴尔扎克那里,故事早就发生过了),这样一来,作者一下子把读者带入到事件的现场,相对于巴尔扎克,这里的故事显然更具有逼真的效果。用今天的眼光来看,类似的第一人称叙事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玩艺儿,可在当时,福楼拜所跨出的这一小步,其意义却不同寻常。而且我认为福楼拜在文体上的贡献当然不只是人称的变化。在这种变化的背后,一种完全不同于雨果、司汤达、巴尔扎克的叙事方式真正确立了起来,在福楼拜的笔下,以往全知的叙事视角受到了严格的限制:作者不再站在无所不知的立场,模仿上帝的口吻说话;不会随时从叙事中“现身”,对作品的人物、主题展开评述,提供意义;不再拥有将自己的思想和倾向强加给读者的特权。
福楼拜是欧洲文学史上最早的要求作者退出小说,并开始在实践中成功实现这一信条的作家之一。他要求叙事排除一切的主观抒情,排除作者的声音,让事实展现它自己。他认为作者的意图和倾向,如果让读者模模糊糊地感觉和猜测到,都是不允许的;文学作品的每一个段落,每一个字句都不应有一点点作者观念的痕迹。正如他的学生莫泊桑所说的那样,福楼拜总是在作品中“深深地隐藏自己,像木偶戏演员那样小心翼翼地遮掩着自己手中的提线,尽可能不让观众觉察出他的声音”。福楼拜在给乔治·桑的信中也曾这样写到:“说到我对于艺术的理想,我认为就不该暴露自己,艺术家不该在他的作品里露面,就像上帝不该在大自然里露面。”法国学者布吕纳曾敏锐地指出,“在法国小说史里,《包法利夫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说明某些东西的结束和某些东西的开始。”我们从后来的罗兰·巴特、德里达等人的叙事理论中都可以清晰地听到福楼拜的声音。如果说欧洲小说文体变革的历史,可以像布思所描述的那样,被看成是作者的声音不断从作品中消退的历史,那么福楼拜无疑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关键性人物。
也许会有同学提出这样的观点:既然小说都是虚构的,在作者与读者之间早就达成了一种默契,也就是说,读者在阅读小说之前早就预先接受了小说的虚构性这样一个事实,那么作者如何讲述这个故事(是客观化还是主观化的叙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品能否打动读者,更何况,作者故意在作品中隐藏自己,并未完全放弃对读者的“引导”,只不过这种“引导”更为隐蔽、更为机巧。对一种修辞的放弃就必然意味着另一种修辞的确立,说到底,“客观化”也只能是一种修辞手段而已。我认为这种观点是很有意思的,也很合理。坦率地说,我也是从修辞学的角度来理解福楼拜文体变革的意义的。实际上,福楼拜将自己从叙事中隐藏起来,其目的只是为了更好地“显露”;对叙事视角进行限制,其目的正是为了让叙事获取更大的自由。
在全知视角的叙事中,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交流是公开进行的(在古老的说书的场合,听众甚至还可以直接向讲述者提问,或者进行讨论):作者讲述,读者阅读。但福楼拜不满足于这种公开的交流,因为交流的效果受到限制。他更喜欢一种暗中交流,也就是说,作者并不告诉读者自己的见解和倾向,而让读者通过阅读得出自己的结论,这样一来,读者与作者之间交流的疆域一下子就扩大了。
福楼拜的客观化叙事并没有完全放弃了自己“引导”读者的权利。因为从《包法利夫人》这个作品来看,作者本人的倾向、立场和意图仍然可以在阅读中被我们感觉到。另外我也不同意“纯客观”这样的说法。因为这个概念把一些本来很清楚的事实弄得一团糟。况且,《包法利夫人》并不是一个“纯客观”的作品,它与后来 “新小说”的罗布-格里耶等人所谓的“物化小说”、“纯客观叙事”有着本质的不同(我也不是说罗布-格里耶的作品就一无是处,至少他的《嫉妒》相当不错),但罗布-格里耶把福楼拜在修辞上的一些趣向极端化之后,紧接着就出现了一个他本人也始料不及的问题:“非人格化叙事”也好,纯客观、物化叙事也好,作者又如何能做到这种“纯客观”呢?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作家写作当然不能离开语言文字这一工具,语言文字本来就是“文化”的产物,它既不 “纯”,也非“物”,“纯客观”如何实现呢?它不是神话又是什么?后来罗布-格里耶干脆不写小说(据说最近他又从重操旧业),去搞**了,因为他觉得摄影机更接近他的“物化”要求。在我看来,这仍然不能自圆其说。摄影机固然是物,但操纵摄影机的人当然也是“文化”的产物,他(她)有着自己的特殊的价值观和感情上的喜、憎、哀、乐,如何能够“纯客观”呢?
就《包法利夫人》而言,福楼拜的变革并未抛弃传统的叙事资源,也没有损害作品文体的和谐与完美,以及最为重要的,叙事分寸感。我们在以前曾说过像列夫·托尔斯泰这样的作家是不太可能轻易模仿的,他巨大的才华本身就是一个奇迹(茨威格说他比伟人还伟大),而福楼拜的身上更具有匠人的特点。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卓越的巧匠。《包法利夫人》是一部精心制作出来的杰作,自从问世以来,即成为“完美”的象征。福楼拜对语言和文体十分敏感,创作态度更是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在《包法利夫人》这部作品中,作者并未随意处理任何一个细节和线索,力图做到尽善尽美。叙事的节奏,语言的分寸,速度和强度的安排都恰到好处,作品中的每一个人物的出场次序,在故事中占的比重,主要人物与次要人物的关系都符合特定的比例。比如说,爱玛首先与莱昂相遇,但在爱玛与莱昂的关系急剧升温的时候,作者却让他去了巴黎,莱昂离开后留下的巨大情感空缺使她飞蛾扑火地投入鲁道尔弗的怀抱,而当爱玛与鲁道尔弗的情感冷却之后,莱昂又从巴黎回来了。这样的安排不仅使情节的发展合情合理,而且叙事亦出现跌宕和变化,避免了平铺直叙的通病。再比如,子爵与瞎子在作品中都是象征性的人物,虽然着笔不多,但他们每次出现都会有特定的意味,似乎都预示着故事进程的某种微妙变化。爱玛的“失足”(她与鲁道尔弗坠入欲望的河流)在小说的故事中十分重要,但作者所挑选的地点既非鲁道尔弗的木屋,也非他们散步的树林和花园,而是别出心裁地安排在一次农业展览会的会议厅里。其间,鲁道尔弗对爱玛发动的语言攻势常常被大会主席的讲话所打断。虚伪的爱情誓言和表白与公牛、种子、奖章、粪池一类的话语完全并列在一起,作者未加任何说明。整个调情过程看上去既滑稽,又荒谬,而字里行间却到处弥漫着被压抑的、急不可待的欲火。不同类型话语的陈列所形成的张力使这个场景令人十分难忘。事实上,这也是我所读过的有关“调情”的最美妙的篇章。
关于语言,福楼拜在小说中有过这样一断描述:我们敲打语言的破铁锅,试图用它来感动天上的星星,其结果只能使狗熊跳舞。看来,福楼拜对语言有着特殊的敏感,对于语言在表述意义方面的巨大困难有着十分清醒的认识。由此我们可以了解,为什么福楼拜把语言的准确性看成是作者表述上的唯一使命;也可以理解作者对语词的甄别和取舍为什么会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有人将《包法利夫人》视为学习写作者的最好教科书,这样的评价并不过分。
包法利夫人死了,服毒自杀。福娄拜大哭,感到自己也中了毒。作者与读者一样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年轻、美丽,鲜活的生命怎样从云端一点点跌落到地上,无可救药地死去。
初读《包法利夫人》是二十多年前,不记得译者是谁,仅为情节。无非是一个美丽好幻想的农家女子嫁给老实愚蠢的乡村医生,先后两次出轨,为与情人过上奢侈的生活而债台高筑,最后因还不清债物服毒自尽的老套故事。读出的不过是一个虚荣、浅薄、自私,喜做白日梦的女人出轨后的咎由自取,完全未读出作为艺术家的福娄拜字斟句酌的行文,怎样一层层刻画包法利夫人一寸寸埋葬自己,直到读到木心先生的《文学回忆录》,方再读,慢慢读到“冰山”下的包法利夫人,遂渐渐读出福娄拜作为文体家的魅力。先后读过李健吾、许渊冲、周克希的译本,难分伯仲。我既喜欢“追忆似水年华”般优美的译文,又渴望读到更接近原著的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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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娄拜继《包法利夫人》后,写了《情感教育》,局面远比《包法利夫人》复杂、宏大,《包法利夫人》虽说局限于一个小村镇,却同《情感教育》一样,也是一场教育—浪漫主义教育。福娄拜给《包法利夫人》加了一个副标题:“外省风俗”,为读者展示了十九世纪中叶法国外省生活的工笔画卷。小说的开篇并未直接写包法利夫人,而是包法利。福娄拜用了很多笔墨描绘包法利的帽子,那顶可笑的帽子不仅映照出包法利的笨拙、愚蠢,也激起读者对这个可怜可悲之人的同情。作者把自己隐藏起来,不用全知全能“上帝”似的眼光审视他笔下的人物,而是让角色自己说话。虽是第三人称,却有带入感,读者似乎也与作者一样生活在包法利夫妇所在的永镇市,跟着作者的文字,用旁观者的眼光看包法利夫人,也看永镇上的那些人。
包法利婚前“妈宝男”,婚后“妻管严”。无论事业还是婚姻皆是他母亲说了算。在母亲的安排下做了医生,又在母亲操纵下娶了一个可继承一大笔遗产的寡妇。这样的男人生活中还有什么乐趣可言,可怜的包法利习惯了这种索然无味的生活,直到爱玛出现。爱玛是地主的女儿,长得很美,迥异于一般农家女子,她在修道院受过贵族教育,一心向往贵族生活,喜欢读浪漫的爱情小说,会弹钢琴。包法利在给她父亲治病时遇见她,一见钟情,但不敢想入非非。待妻子去世后,也不敢追求,还是在爱码父亲的鼓励下才敢求婚。婚后,包法利对爱玛呵护倍至、言听计从,但他不懂爱,更不懂爱玛。在他看来,爱玛就是上天赐给自己最好礼物。在爱玛的浪漫思想影响之下,只生活在现实中的包法利也变得浪漫化了。爱玛放在家中的小摆件让“夏尔越不懂这些名堂,越是觉得雅致。它们使他感官愉快,家庭舒适。这是铺在他人生道路上的金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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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娄拜给女主人公取名字也颇费思量,“爱玛”这个词在法语里有浪漫的意思,而包法利恰好相反。包法利夫人这个名字就是想入非非的浪漫与平庸现实之间的反差。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出生在乡村的爱玛不可能自己选择丈夫,他父亲帮她选择了也算有一技之长的乡村医生包法利。起初,爱玛并不拒绝包法利,没有选择也就顺理成章成了包法利夫人。婚后,她也想做好包法利夫人,按书中读到的浪漫爱情故事来对比包法利,只能是失望。“假如夏尔是一个有心人,假如他会察言观色,假如他的眼睛能够接触到她的思想,哪怕只有一次,那她觉得,千言万语就会立刻源源不断地从她心头涌出来。”爱玛有太多从书中看来的情话却无法向他倾诉,她越看他越不顺眼,周围的一切都让她感到压抑,在她的灵魂深处,她一直等待着发生什么事。“就像沉了船的水手,遥望着天边的朦胧雾色,希望看到一张白帆,她睁大了绝望的眼睛,在她生活的寂寞中到处搜寻。”爱玛越来越忧郁,对爱情的渴望、对丈夫的失望让沉浸于幻想中的她无心做任何事情,包法利与周围的邻居不知道她为什么病了,一朵娇妍的鲜花却没有雨露的滋润。包法利为了她的病甚至举家从道特搬到附近的永镇市,以为环境的改变可治愈她的病。
心病还需心药治。太多喜欢做白日梦的人像极了包法利夫人,或为事业、或为爱情。初入职场的青年大凡怀揣梦想、一生抱负,现实却很容易将梦想击碎,有些人很快放下梦想,融入社会;有些人仍揣着梦想却一点不考虑现实,不做自我调整,更勿说努力提高自己,惟做着想入非非的白日梦;少有人从不放弃梦想,为实现梦想不断努力,那怕与周围环境隔隔不入,却始终坚守初心。前面两种人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后一种人多半是精神上的贵族,最难能可贵。最喜欢做白日梦的还是那些没有恋爱经验的少女,对爱情的憧憬完全来自于爱情小说,像包法利夫人一般迷恋花前月下、风花雪月、海誓山盟的爱情童话。张爱玲在自己没有恋爱前就写出了许多发人深省的爱情小说,可以说颠覆了爱情童话,客观、冷静写出恋爱中男女的真实面貌,与她的境遇有关,更是非天才莫属。喜欢做白日梦的女子通常将爱情与现实生活脱离,不能忍受庸常生活的琐碎,却无力改变现实,只能自怨自艾抱怨命运不公,少有人像包法利夫人那样把幻想中的爱情融入现实,飞蛾扑火般跳进去将自己烧得体无完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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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惯了平静的日子,她反倒喜欢多事之秋。她爱大海,只是为了海上的汹涌波涛;她爱草地,只是因为青草点缀了断壁残垣。她要求事物投她所好;凡是不能立刻满足她心灵需要的,她都认为没有用处;她多愁善感,而不倾心艺术,她寻求的是主观的情,而不是客观的景。”福娄拜这段文字将爱玛的浪漫同浪漫的艺术区分开。喜欢浪漫的人无不是对平常事物的心灵投射,倘若放在艺术中即成为创作的灵感,福娄拜将自己的感受赋予包法利夫人,但爱玛不倾心艺术,不能将她一腔浪漫情怀转移到艺术中去,只能放在想入非非的爱情梦上,具体到某个庸常人物身上。
爱玛成为子爵的舞伴后,对乡村生活更加不满。金碧辉煌的豪华大厅、热闹喧哗的舞会、风流倜傥的贵族男子,爱玛想往贵夫人的生活,向往巴黎的花花世界。
“她的心一经富贵熏染,再也不肯褪色。”小说中有一个细节,准备搬家的时候,爱玛收拾抽屉,被她结婚礼花上的一根铁丝扎了手指。她把橘子花发黄、布满灰尘的纸花扔到火里。花烧起来,比干草还快。爱玛对自己的婚姻失望极了,铁丝扎了手指暗示着婚姻中将出现的变故,把代表婚姻的纸花扔进火里,婚姻也在火中急速毁灭。
书记员莱昂的出现让爱玛望梅止渴。年轻的实习生莱昂被爱玛的风姿迷住,却怯弱、胆小,不敢表白,爱玛感到莱昂迥异于永镇人,会读书、唱歌,年轻、英俊,与她说着浪漫的话语,她那无处安放的爱情之火迅速被点燃。此时的爱玛还在乎包法利夫人的身份,他们的关系只是暧昧。心照不宣的二人之间建立了一种联系,不断地交流看书和唱歌的经验;包法利先生妒忌心不重,并不觉得奇怪。老实木纳的包法利不会深想,无形中怂恿了爱玛。莱昂离开永镇到巴黎求学,把爱玛的心也带走了。福娄拜对爱玛细腻的心理描写道出时代、社会对男女要求的不同。“一个男人至少是自由的,可以尝遍喜怒哀乐,走遍东南西北,跨越面前的障碍,抓住遥远的幸福。可对一个女人却是困难重重。她既没有活动能力,又得听人摆布,她的肉体软弱,只能依靠法律保护。”故而爱玛想生个儿子却生了个女儿,让她失望透了。虽说那个时代距今近两百年,社会的进步却并未彻底改变对女性的看法。爱码对爱情饥渴的矛盾心理,福娄拜用诗一般的语言描绘道:“她的愿望就像用绳子系在帽子上的面纱,微风一起,它就蠢蠢欲动,总是受到七情六欲的引诱,却又总受到清规戒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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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水解不了近渴。莱昂走后,爱玛被点燃的爱情之火难以抑制,想借助于宗教来冲淡欲念。她到教堂准备向布尔尼教士吐露心思,看到的却是教士的愚蠢、庸俗。打着宗教幌子的那些教士根本不可能去救俗世之人,讲着更俗气的话,勿论净化人的灵魂。爱玛彻底失望,不知如何安放燃烧的情欲与对世俗清规戒律的惶恐。就在此时,风月老手地主罗道尔夫勾引了爱玛。罗道尔夫在农业展览会上一眼就看出了风姿卓越的爱玛对爱情的焦渴,就像鱼儿对水的饥渴。他把自己装扮成没有朋友,郁郁寡欢的可怜人,引起爱玛注意,一步步设计好,只等爱玛往圈里钻。爱码果然中计,特别是罗道尔弗欲擒故纵后,把他看作子爵的化身,有钱有地位又英俊潇洒,会说浪漫的情话,简直把他当作救命稻草,心甘情愿做了罗道尔夫的情妇。爱玛疯狂同罗道尔夫幽会,把自己想像中的爱人形象全部赋予他,写情意绵绵的情书,倾诉自己的浓情蜜意。他们在树林里幽会,爱玛变得更加美丽动人;冒着被人发现的危险,踩着朝露去幽会,送精美的礼物给他。爱玛完全陶醉在虚幻的爱情中,不顾丈夫和女儿,甚至想同罗道尔夫私奔。而罗道尔夫只是把她当作众多情妇中的一个,爱玛的私奔想法吓到了他,厌恶得只想尽快摆脱她。罗道尔夫一边答应同爱码私奔,一边做好自己逃离永镇的计划。当爱玛看到罗道尔弗坐着马车急驶过永镇,去卢昂找他的情妇--一个女戏子去了,当即晕倒。大病一场后,爱玛想痛改前非,却又陷入另一场爱情大梦中。
药剂师郝麦邀请包法利夫妇去卢昂看戏。在戏院,遇到莱昂,两人旧情复燃。莱昂已不再是过去那个羞涩的男孩,经大城市染缸浸泡,已沾上一身浮华气,对爱玛,只想占有。爱玛经过与罗道尔夫的偷情变得更大胆,肆无忌惮。他就是她救命的药,她把自己对爱情的所有期待、为爱情所受的苦完完全全投放到莱昂身上。福娄拜写他们在马车上偷情那段在小说发表的翌年被当局加上有伤风化、诽谤宗教等罪名,由检察官提出公诉。“车子掉头往回走;而这一回,既无目标又无方向,只是在随意游荡。……在码头,在货车与车桶之间,在街上,在界石拐角处,城里的那些男男女女都睁大眼睛,惊愕地望着这幕外省难得一见的场景——一辆遮着帘子、比坟墓还密不透风的马车,不停地在眼前晃来晃去,颠簸得像条海船。……随后,六点钟光景,马车停进博伏瓦齐纳街区一条小巷,下来一个女人,面纱放得很低,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去。”恰是这段“有伤风化”的叙述,适见福楼拜艺术手段的高超。作者完全把自己隐藏起来,让读者处于车夫与市民的视角,猜想车里可能发生了什么事情。这种写作手法不同于福娄拜同时代作家,不做任何主观评判,更不会像有些作家一样把自己当作道德法庭的审判者。让角色说话,让读者评判。
爱玛回到永镇后,借口到卢昂去学钢琴,欺骗老实的包法利,实际上同莱昂幽会。卢昂的小旅馆就是他们的家,爱玛沉溺在恣情的享乐之中,还时时送莱昂礼物,仿佛莱昂才是她的情人。长期以往,两人就像夫妻一样。爱玛对爱情的新鲜感渐渐褪去,莱昂怕影响前途也想疏离爱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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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与情人奢侈的花销,爱玛背着丈夫向商人勒乐借债。勒乐早已看清爱玛的虚荣,不断拿漂亮的衣物引诱爱玛向他借高利贷。就在与莱昂感情日渐降温,爱玛接到法院的一张传票。商人勒乐要逼她还债,法院限定爱玛在二十四小时内,把八千法郎的借款还清,否则以家产抵押。爱玛不愿向包法利低头,不愿屈服于她之前所唾弃的,不愿向她的理想与自尊投降,还仅守着她的浪漫爱情。爱玛开始向勒乐求情,求他再宽限几天,但他翻脸不认人。爱玛向莱昂求助,并暗示莱昂可动用公款,简直丧失理智。莱昂也被她的举动吓住,骗她借不到钱,躲开了。爱玛看清了这个男人的软弱、胆小、毫无担当。她又向律师居由曼借钱,对方竟然想趁机占有她,她愤然离去。此时爱码尚未从虚幻的爱情梦中彻底醒来,不愿就此堕落。她最后想到的是曾经的情夫罗道尔夫,幻想他能恋旧情借钱给她。精心打扮企图迷倒罗道尔夫,殊不知这样也是在出卖自己的肉体。罗马道尔夫知道她的真实目的后竟公然说他没有钱。
福娄拜在爱码借钱失败后,安排她碰到子爵,前后呼应。前面实写,后面虚写。子爵让她欲实现浪漫的爱情梦,误把偷情当作浪漫的爱情,在两个情人借钱未果后,爱情梦破灭了,因而爱玛只看到马车上子爵模糊的身影。
梦碎了,受尽凌辱的爱玛仿佛突然看见“许多火红色的球,像闪亮的子弹,在空中炸开,裂成碎片。她目前的处境,像一个深渊呈现在她面前。她呼吸急促,胸部像要炸裂似的。”只想以死来了结眼前的麻烦,回到家,爱玛吞吃了砒霜。她想这样一来“一切欺诈,卑鄙和折磨她的无数欲望,都和她不相干了”。福娄拜详细描写了爱玛怎样服毒,毒性怎样一点点发作。爱玛的心理在历经焦虑与绝望后崩溃,在死亡来临之前,终于获得了一生中难得的平静。“她突然平静下来了,几乎像完成了一项任务之后那样安详。”这几乎是她一生中最平静的一小段时间,不再做梦,终于清醒。她以为死就是睡过去,一了百了,没想到死亡的过程如此痛苦。爱玛弥留之际,有人在窗外放开嗓门沙哑地唱爱玛之前在马车上遇到瞎子时听过的民谣,“爱玛像一具中了电的尸体,一下子坐了起来,头发散乱,两眼发直,嘴巴张开。”大叫:“瞎子!”她随后笑了起来。“那是一种凶恶、疯狂、绝望的笑。”“一阵抽搐,爱玛倒在褥垫上。”“瞎子”在书中是一个很重要的意象,书中几次出现“瞎子”来隐喻爱玛,沉浸在幻梦中的爱玛就似瞎子一样,临终前终于从云端落在地上,明白自己一直是个“瞎子”。“凶恶、疯狂、绝望的笑”即是憎恶唯利是图商人勒乐、药剂师郝麦、玩弄她感情的情夫罗道尔夫、懦弱亳无担当的情人莱昂,更是嘲弄自己。末了,对悲痛欲绝的包法利说:“你是好人。包法利夫人之死是全书的高潮。福娄拜正是通过毒性一点点发作给爱码身体带来巨烈痛苦从而引起心理上的变化,把她从梦幻的虚空拽到真实的地上,可怜半生虚度,临死才活明白。
包法利的确是好人,一个可怜人。爱玛身前,他无条件宠溺;死后,剪下她的头发,恨不能一起死去。他不让人动爱玛的房间,厚葬她。庸俗的一直生活在现实中的包法利因爱玛居然变得浪漫化,而爱玛自己的思想却越来越向庸俗化的方向发展。当包法利发现爱玛与情人的情书悲痛欲绝后,竟然原谅了罗道尔夫,还恨不能自己就是他。包法利在爱玛死后不久也死了,女儿只能到砂厂做女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对包法利,福娄拜虽有讽刺却更多同情,对爱玛的一腔痴情冲淡了对他愚蠢、庸俗的厌恶。倘若包法利是一个解风情、有点本事的男人,爱玛还会出轨吗?爱玛在两次出轨期间也曾犹豫过,寄希望包法利靠医术抑名,夫贵妻荣。医术平庸的包法利让爰玛一次次失望,恨铁不成钢,丈夫对她的爱丝毫感觉不到,只恨自己上错花轿嫁错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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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法利夫人》也可以说是心理小说和哲理小说。儒勒·德·戈吉耶发明了“包法利主义”这个名词,把它定义为“人所具有的把自己设想成另一个样子的能力”。福娄拜写爱玛吞了砒霜就像自己吞了砒霜一样痛苦,包法利夫人死了,福娄拜大哭道:“包法利夫人就是我!”许渊冲道:“他把自己对生活的感受、分析,都融入于包法利夫人的形象中。但是爱玛不倾心艺术,所以成了庸俗的浪漫主义的牺牲品;而福楼拜却凭借现实主义的艺术,超越了浪漫主义的自我,写出了《包法利夫人》。”“包法利主义”无关性别,是一种心灵状态,人们可以把自己想像成另外的样子。多数人,尤其是年轻的时候,免不了幻想自己漂亮、富裕,成为浪漫爱情中的男女主角。无论是现实生活还是文学艺术作品,有许多“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人,包法利夫人也可以说是“红颜薄命”。福楼拜道:“承受人生的唯一方式是沉溺于文学,如同无休止的纵欲。”浪漫的幻想把包法利夫人变成怨妇,倘若“包法利主义”者将此投入到艺术中,即可超越庸俗的浪漫主义,即便不能成为艺术家也是一个艺术爱好者,而不会一味沉浸在“伤春悲秋”之中。
包法利夫人若生活在今天,可以不死吗?冬来了,窗外飘着雪花,我髣髴看到身穿紫色长裙的包法利夫人在漫天大雪中旋转舞蹈,阳光一寸寸融化白雪,她徐徐倒在化作脏水的地上。雪停了,大地恢复昔日平静。在春暧花开的草地上、在夏日炎炎的蓝空中、在落黄满地的秋风里,无数个包法利夫人在飞舞、在死去……
《包法利夫人》外国文学作品简析
作者:[法]福楼拜
类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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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楼拜
本书成书于1857年。作者居斯塔夫·福楼拜(1821—1880)是19世纪法国著名小说家,《包法利夫人》是其第一部长篇小说。作者用了将近5年的时间推敲每一个字句,写成了这部被人认为是完美无缺的小说。小说原稿不分章,直到付印前夕,为了便于阅读,作者才作了分章安排。小说发表后,立即轰动了法国文坛。但是这部作品很快受到了当局的指控,罪名是败坏道德,诽谤宗教。公诉状要求减轻发行人和印刷者的处分,但却要求对“主犯”福楼拜进行“从严惩办”。幸赖律师塞赖的声望和辩护,福楼拜才免于处分。在今天,《包法利夫人》划时代的地位已经十分确定。
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李健吾翻译的《包法利夫人》是较好的译本。
内容精要
1837年的一个夜晚,富裕的田庄主人卢欧老爹摔伤了腿,查理·包法利医生到乡间去急诊,卢欧老爹的女儿爱玛长得十分秀丽,包法利医生不由心生爱慕,此后便不时去看她。包法利的妻子对包法利管束甚严,知道此事以后醋性大发,但不久便去世了。包法利随即向爱玛求婚。这时的卢欧老爹已濒于破产,只得把女儿嫁给不要嫁妆的包法利医生。
婚后的爱玛对婚姻生活大失所望。她原是在修道院里接受的教育,因不满修道院枯燥、阴暗的生活,偷读了不少描写浪漫爱情的作品,并时常憧憬富于 性的爱情生活。谈吐平板、见解庸俗、毫无雄心的包法利打破了爱玛的爱情幻想,使她处于极度的苦闷之中。9月末的一天,附近有个侯爵邀请包法利夫妇参加舞会。舞会的奢华和放纵让她着迷,她一直跳到凌晨才恋恋不舍地回到家里。舞会上的情形在爱玛心中久久挥之不去,她时常以回忆这次舞会作为消遣,但也就更加不能容忍百无聊赖的生活了。她的脾气日益乖戾任性,抱怨当地气候不好,一个劲地催促丈夫搬家。
包法利终于从道特搬到了永镇。爱玛遇到了一个叫赖昂的青年实习生,两人一见如故,谈了不少有共同兴趣的话题。此后,他们经常见面,逐渐熟识起来。赖昂对爱玛表露了好感,但因为年轻而行动不免畏缩。爱玛也不敢有越轨行为。为解除心中恼闷,爱玛开始关心家务,并按时上教堂忏悔,但反应迟钝的神甫令她的心情更加烦躁。而赖昂为了摆脱痛苦,便离开永镇到巴黎求学去了。
时光荏苒,生活愈加沉闷。一天,附近庄园的一个地主罗道耳弗来包法利家看病,觉得爱玛长得标致,又发现包法利很蠢,便想勾引爱玛。恰好永镇举办农展会,罗道耳弗便带着爱玛去参加。两人在会上谈情说爱,罗道尔弗用一番花言巧语很快俘获了爱玛的心。深谙风月之道的罗道耳弗过了6个星期以后又才露面。果然,爱玛顺从地成了他的情妇。两人频频幽会,爱玛的感情已经狂热,要罗道耳弗带她私奔。然而,罗道耳弗不过是一个逢场作戏的人,他已厌倦了爱玛的身体,决定去卢昂另找一个情妇,他给爱玛留下了一封信后便不辞而别。爱玛遭此打击大病了一场,病好后,她想痛改前非,开始重新生活。
《包法利夫人》**剧照
包法利为了让爱玛散心,带她到卢昂去看戏,凑巧在剧场遇上赖昂。分别了3年的赖昂已经十分老练,他决心不放过这次良机,两人终圆旧梦。回到永镇后,为了同赖昂相会,爱玛以学钢琴为名,每星期都去卢昂一次,沉湎于*乐之中。为此,她从服装商人勒内那里赊购了大量服饰,债务越积越多。狡猾的勒内有一天发现了爱玛的秘密,上门逼债,要她用房产清偿,爱玛不得已只好同意。但卖房子的钱也很快就用光了,她不断借债,不断典卖,把家产挥霍一空。勒内上门逼债未果,就告到法院,把包法利家的东西全部扣留起来。
陷入困境的爱玛向赖昂求助,但赖昂却用谎言稳住她,然后躲得无影无踪。她想到了罗道耳弗,以为他念及旧情可能会帮她一把。二人见面重叙旧情,但当爱玛提出要借3000法郎的时候,跪拜在她膝下的罗道尔弗却冷冷地站了起来,很镇静地告诉她说没有钱。从罗道耳弗家出来的爱玛,觉得天旋地转,万念俱灰。她一路跑到药剂师的家里,打开储藏室,抓了一把砒霜便吞了下去。
爱玛在痛苦的挣扎中离开了世界。包法利非常伤心,为清偿债务,他变卖了全部家产。在经历过多的打击之后,这个可怜的老实人也去世了。
知名篇章
以下选自上卷第9章。爱玛参加舞会回来以后,对巴黎浪漫生活充满向往和幻想。这是理解爱玛性格的关键片断。
她买了一张巴黎地图,手指指指点点,游览纸上的京城。她走到大街,逗留在每个角落、街与街之间、表示房屋的白方块前面。最后,她看累了,闭住眼睛,又见煤气灯在黑地随风摇曳,马车的车凳哗啦一声,在剧场廊前放下。
她订了一份妇女刊物《花篮》,又订了一份《沙龙仙女》。她一字不遗,读完赛马、晚会和初次公演的全部报道,关怀一个女歌唱家的初次献唱、一家店铺开张。她知道时装新样式、上等裁缝的地址、树林和歌剧院的日程。她研究欧仁·苏的小说关于家具的描绘;她读巴尔扎克和乔治·桑的小说,寻找想像的愉快,满足本人的渴望。甚至于用饭,她也带了书看,同时查理一边吃饭,一边同她谈话。她一读书;总要想到子爵。她虚构了一些他和小说人物的关系。但是以他为中心的圆圈逐渐扩大,他有的这种圆光也离开他的脸,到更远的地方,照亮别的梦想。
所以在爱玛看来,巴黎比大洋还大,一片绯红氛围,光芒四射。芸芸众生,动乱无常,不过物以类聚,景因情异,还是可以区别开的。爱玛在这方面,仅仅看到两三种,便以为代表人类全部活动,其实尽有不同,只是都让这两三种形象遮住罢了。一种是外交家社会:客厅四面全是镜子,椭圆桌面蒙一条金丝天鹅绒桌毯,人在周围,穿了后摆长长的袍子,踩着闪亮的花地板,这里有重大的秘密,有用微笑来掩饰的忧灼。其次是公爵夫人社会,面色苍白,四点钟起床:妇女们、可怜的天使!裙子的下摆镶一道英吉利花边;男子们,外表平平,有才而不为人知,追寻欢乐,马跑死了也不在乎,夏天到巴登避暑,临了,四十岁左右,娶一位女继承人拉倒。最后是饭馆房间:一群文人和女演员,五颜六色,过了半夜来用饭,烛光辉映,纵声狂笑……
(选自《包法利夫人》,李健吾译,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妙语佳句
她睁大一双绝望的眼睛,观看她的生活的寂寞,她像沉了船的水手一样,在雾蒙蒙的天边,遥遥寻找白帆的踪影。
人类语言就像一只破锅,我们敲敲打打,希望音响铿锵,感动星宿,实际只有狗熊闻声起舞而已。
她的脸色仿佛天空,一阵风刮走了乌云。黑压压的忧郁思想,似乎走出她的蓝眼睛,整个脸熠熠闪光。
阅读指导
《包法利夫人》的副题是“外省风俗”,暗示出作品广泛的概括意义。小说描写了爱玛悲剧性的一生,并以独特的现实主义手法揭示了爱玛的悲剧是由社会造成的。修道院违背常情的宗教生活和浪漫主义文学作品戕害了爱玛稚弱的心灵,使她对爱情生活充满虚妄的遐想,这正是她后来堕落的种子和温床。待她走出社会以后,单调沉闷的外省环境和缺乏精神生活的家庭不能满足她的感情要求,而 享乐的社会风气进一步腐蚀了她的心灵,并终于在罗道耳弗的引诱下走上了堕落的道路。爱玛是被无法偿还的巨大债务和一次次的爱情幻灭引向灭亡的,小说通过爱玛的悲剧控诉了资本主义社会金钱关系的罪恶,又有力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生活的空虚,因而爱玛的悲剧带有极大的普遍性。
在艺术上,《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独特艺术风格的充分表现。小说成功地塑造了几个典型,但与巴尔扎克注重性格特点的刻画所不同的是,福楼拜更注重精神气质的描绘。爱玛的耽于幻想,包法利的浑浑噩噩,郝麦的讲求实际,都是从人物的精神状态和特点去表现的。这种精神气质是环境的产物。因此,福楼拜刻画的仍然是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但这种人物和巴尔扎克的人物已经不同。在描写环境方面,福楼拜也不像巴尔扎克那样独立成章,大段描写,而是将环境描写融合到情节的叙述中,与人物塑造有机地结合起来。福楼拜的这种手法较之前人无疑更为高明。在遣词造句上,福楼拜是一个大师,小说中的名句不胜枚举。另外,在叙述角度和小说结构上,福楼拜都有很大的创新成就。这种种特点使福楼拜成为一个近乎完美的小说家,并使他成为现代小说的先驱。
阅读建议
反复阅读小说中关于农展会的那部分描写,学习福楼拜在几个层面上来回切换的叙述手法。包法利夫人服毒自杀的描写是世界文学史上的名篇,据说福楼拜在写作这一部分时自己竟也有中毒的感觉,读者可以注意欣赏。
法国街头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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