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登记结婚能在国内离婚的,但是在外国登记结婚在国内不能协议离婚,国外结婚国内离婚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其离婚证明为人民法院调解书或生效判决书。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可以。
根据中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中国内地居民,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只需符合当地婚姻登记的要求,就能够办理,只要不违反中国相应的婚姻法律,中国当然承认其法律效力,但因为中国相关部门无法识别其证书的真伪及效力,因此需要在当地及中国使领馆办理相应的公证和领事认证。
首先由美国公证人办理公证手续,之后送州务卿办公室认证,最后到中国领事馆办理认证手续。拿到中国使用,还必须办理相关的翻译手续。
依照国际私法,中国对婚姻纠纷,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即如果在那国结婚就适用那国法,如果在国外结婚,在中国诉讼,经查明符合该外国法关于结婚的规定,就认可婚姻关系成立。
只要是与中国有建交的国家,而且该国婚姻法与中国没有冲突的都承认婚姻的效力,如果在和中国没有建交的国家登记,需要公证后经第三国使领馆认证(第三国必须是同时和中国和登记国均有建交的国家),国外的登记证明都是需要经过翻译、认证才能中国使用。
公证证明的婚姻关系,必须是我国法律所承认的婚姻关系。如:(1)经合法手续登记的婚姻;(2)1950年婚姻法颁布前建立的事实婚姻;(3)解放前的婚姻关系,包括当时存在的一夫多妻制的婚姻关系等。
法律主观:
不知你们是在国内领取的结婚证还是国外,这有不同的解决办法的,如果是国内领取的,可以选择两种方式 办理离婚手续 。 (一)协议离婚的情形:如果是 双方协议离婚 ,双方应到中国居民常住 户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中国居民应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二)诉讼离婚的情形: 1、如果双方不回国办理的话,可选择在国外诉讼离婚,但该判决须得到中国法院承认。 2、在中国离婚诉讼的情形: 《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 原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即与外国人离婚,可向本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由中国人民法院受理,则适用中国法律。境外一方所寄交的诉讼文书须经驻在国或当地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司法机关认可的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和审理。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在国外结婚的,在国内不可以离婚,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不是在我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会拒绝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在国外结婚的当事人在国内不可以离婚,只能在结婚的地方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法律分析:国外结婚国内能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国外结了婚回国怎么离
涉外婚姻那些事
夫妻双方在国外离婚,现在都在国内,想离婚应该怎么办呢 这需要分情况讨论。
第一种
你们都是中国人,但在国外登记结婚。
因为都是中国国籍,只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不过,这需要对你们的外国结婚证进行公证和认证,频繁往返两国显然不现实。
三级公证认证
如果想要在国内法院顺利提起离婚诉讼,就需要将结婚证进行三级公证认证
结婚地的国际公证律师公证
结婚地的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
中国驻婚姻缔结地使领馆认证。
中文译本
准备好结婚证的公证认证材料之后,仍然不能直接拿到法院起诉立案,还需要对以上材料进行翻译,给法院提交中文译本。
补充法律点:
如果你们婚后有孩子,孩子在国外出生且未满18周岁的,孩子的出生证明仍然需要像结婚证那样进行公证认证,并向法院提交材料的中文译本。
第二种
你们不是中国国籍,并且在国外结婚
这种情况通常是因为当事人在国内有共同财产需要处理,在国外离婚不能处理这些财产。
如果想在国内离婚,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你们必须居住在大陆,可提供居住证等证明。
一方需要在大陆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两点,才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办理离婚手续。
Tips
相较于国内普通离婚案件,涉外离婚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有所不同,法院对于证据的要求也不太一样,当事人面临的诉讼成本也会比较高。
一、国外登记结婚能在国内办离婚手续吗
双方都是中国人的话,在国外登记结婚的现在要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在居住地满一年的地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由居住地所在人民法院管辖受理。如果双方都没有居住地满一年的住所,就由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离婚双方把财产和孩子的问题达成一致,到法院起诉是非常快的。
END
二、国外登记结婚在国内离婚如何办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对第三十二条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的释义,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来源找法网:网页链接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只要有一方是中国人就可以。首先,须将国外颁发的婚姻注册证书,在所在国公证后,再到我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然后在国内立案。然后中国法院起诉离婚。也可以委托办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结婚登记不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 如他们原在我驻外使领馆登记结婚的,申请离婚的,双方无争议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离婚手续方有争议的,则应向出国前最后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已迁居其他国仍按以上规定办理,但有关法律文书需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已回国定居,其离婚申请则向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
如他们原是在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举行结婚仪式的,他们的离婚案件国内不受理。如他们已回国定居而要求离婚,应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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