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侍皇帝日常起居的宫女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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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侍皇帝日常起居的宫女叫什么

应该叫常在、答应。算是等级很低的嫔妃。

清朝皇帝的日常起居是什么

1. 皇帝起床

说到了皇帝的日常起居问题当然得从皇帝的起床说起因为一天的开始就是起床,一般来说大清朝皇帝都是清晨5:00――7:00左右起床的,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穿衣服,这不用我说大家也知道,但皇帝穿什么衣服,怎么穿衣服。。。。。。这些问题大家恐怕不是很了解,现在我为大家细细说来。皇帝穿衣服可不那么随便,这可是很有规矩的,因为这就是皇帝权力,地位的象征。整个清朝期间皇帝们都非常重视衣着,特别是在清朝中期,清朝皇帝的衣着(龙袍)既有满族的传统特点,也继承了中国前朝皇帝衣着特点,可谓满汉结合。皇帝衣着的花纹,样式都是皇帝的专利,谁都不能用,谁用就叫谁脑袋在地上滚!

皇帝穿什么衣服就得看这一天干什么,在处理朝政时穿朝服;在喜庆日子里穿吉服;在平时就常服(便服);打猎时穿行服;帽子要与衣服配套,分别为朝冠,吉服冠,常服冠,行服冠。

皇帝穿好衣服后就得洗脸,梳头,皇帝的洗梳有专门的太监服侍,把皇帝的内务做好。

2. 皇帝请安

皇帝他可不是没有母亲和什么前朝皇帝妃嫔的,她们与皇帝一样都住在紫禁城里,她们都在慈宁宫,寿安宫,寿康宫等,皇帝虽是皇帝但也是小辈,当然要对自己的长辈表示尊敬,所以皇帝们每天早上先得向她们请安!

3. 皇帝早读

请好了安皇帝得去早读,读书很重要啊!人不读书怎么能获取知识,皇帝他怎么能治理好一个国家,这会用武,没有文化怎么行?因此便有了皇帝早读,皇帝读的不是别的就是《实录》和《圣训》,这些都是清朝历代皇帝的一些治国方针和各种历史资料。

从这一点便能看出清朝的皇帝比其它朝代的皇帝都要尊重自己的祖先,他们用一日之际来读祖先的治国方针,皇帝从来不会忘记早读,皇帝们也只在读透祖先著作后才开始真正制定自己的政策。

4. 皇帝吃饭

要是说人的生活起床是一天的头等大事,那吃饭100%的能评上二等大事了,皇帝也是人当然也是要吃饭的! 皇帝的吃饭叫做用膳,分为早膳和晚膳,这是正餐。

皇帝的早膳一般来说在8-9点钟左右进行,晚膳在下午的2-3点钟进行,皇帝是单独一人一个在一个大桌前吃的,饭菜还须用银质小牌测毒,如果它变了色就表示有毒。清朝皇帝一般是一餐12品的菜和一大堆的各种汤,各地进贡的特产(好像有些铺张浪费)。

在两餐之后2个小时左右会有一次便餐(等于现在的小吃概念),想要吃什么都能临时点的!

5. 上朝理政

皇帝会在早膳过后正式开始理政,一般会持续一个上午,处理各种较大的政务,小的交给了内阁处理,召见很多的大臣。并批阅朝廷御史的奏章。

清朝早期的皇帝都非常勤奋,一大早便开始御门听政(上朝),不需要代笔太监来代批阅,每天都要批几十件的折子,到了清朝中后期,皇帝们都疏于问政,很少批折子,更是废除了御门听政这个百年来的传统,到后来就成了两宫太后垂帘听政!

6. 午休娱乐

皇帝的下午时间是用来午休和娱乐的,或看书。先说娱乐,清朝皇帝的娱乐方式还算是比较单一的,一般来说就是弹弹琴,绘绘画,欣赏古物之类的,这可是不是统一的,要知道清朝有13位皇帝,每个人的爱好不可能一样,但一点是300多年来没有变的这就是——看戏,一般来说都是宫中太监们自己演的,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话才会请民间戏团!

7. 皇帝睡觉

皇帝晚上的祭祀活动主要以萨满法事和佛事为主。这之后就是皇帝的就寝时间了,皇帝一般是居住在西暖阁和养心殿。

古代女子怎么服侍皇帝

前面的不知道,反正清朝的应该是按妃子的品级分的吧,位份低的话,要被召见,是要被剥光用被子卷著送到特定的侍寝的地方,到了之后还要从床尾爬进皇帝的床帏,位份高的话,皇帝可以召人到侍寝地点或者去妃子额宫殿。

“春宵一刻值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阴。歌管楼台声细细,秋千院落夜沉沉。”这是北宋著名诗人苏轼一首脍炙人口的七绝。“春宵一刻值千金”,对于普天之下寻常的黎民百姓是如此,而对于那些“一朝选入君王侧”皇后嫔妃也概莫能外。尤其是那些入选为正宫的皇后,更是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大婚时刻的洞房花烛之夜。古代皇帝大都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但是,皇帝一般一生也只能结一次婚,此即所谓“大婚”。不过也有例外,如果哪位皇后被废了,皇帝就还有可能再来一次大婚的机会。也就是说另有一位美丽女子就要欢度皇宫大内新婚的洞房之夜。如清顺治皇帝福临第一位皇后博尔济吉特氏,因“与朕志意不和”,便被降为了静妃,于是,另一个女人便走入了洞房,这第二位女人就是孝惠皇后。除了皇后外,后宫的嫔妃再多,也难享受大婚的排场。顺治时的董鄂妃,虽然宠冠后宫,但是也只能悄悄地被“迎接”进宫,而不是“迎娶”进宫,连册封都不敢逾制,册封时“不设卤簿,不奏乐,王、贝勒、贝子、公等,不次朝贺礼”。所以,皇帝的后宫的嫔妃,除了皇后这位正妻外,其他都是不需要大婚的妾室。一个美丽的女人进入皇帝的后宫而成为母仪天下的皇后,与民间百姓结婚在程式上大体相同,一般也要遵守《礼记》中约定的“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告期、亲迎。不同的是,皇家的大婚仪式更为隆重和讲究。被选上皇后的女方,也能接到皇帝派人送来彩礼,但皇帝绝不会亲自去迎亲,而是让皇后的娘家人隆重地送上门。皇帝彩礼对皇后的娘家人来说,是一份真正的厚礼。如在汉代,仅黄金就要送万斤以上。东汉时权臣梁冀的女儿被选上皇后时,汉桓帝刘志“聘黄金二万斤,纳采鴈璧乘马束帛,一如旧典”,礼金翻了一倍。实际上,在完成“六礼”的每一个过程中,皇帝家都要送彩礼。皇帝即便想多结几次,也是不是那么随便的,要花大价钱的。

古书教妃子怎样服侍皇帝

周代已有负责君主阴事的阴令。汉代的掖廷令“昼漏不尽八刻,白录所记推当御见者”。就是在夜晚来到之前,记上当日谁侍御寝。东汉以后这件任务由宦官负责。各个朝代,宫中都有一本备忘录,专记皇帝御幸之事,以备日后查考。如同外廷大臣恪尽职守一样,负此职的宦官也是一丝不苟。

北魏文成帝偶然登楼四望,见平城宫内有一位美人。文成帝问左右的人,“此妇人佳乎?”众人一致赞同。于是,文成帝走下白楼,向美妇人走去。二人宿于斋库。该女李氏因此怀孕。

日后皇太后查问,恰有守库者在库墙上记下了当时的时间和事件,两相核对,无差错,李氏怀的这个胎得到了承认。由此可知,皇帝办事固然随心所欲,记录者也能捕捉到踪影,守库者本不负责此职,事关重大,也得及时记录。

明代,文书房宦官负责记录皇帝每晚寝宿所在及所幸宫嫔名字。女官彤史,负责记录后妃宫女被幸于皇帝的寝所。看来,明代是双重记录,宦官与女官,各根据皇帝、后妃宫女的形迹,分别记录。

明神宗最初偶然御幸宫女王氏,事后隐讳不言。后来王氏有了身孕,太后急于抱孙,查验了文书房的记录,然后向神宗说起此事,神宗不愿承认。太后遂命人将内起居注拿来让他看,神宗才不得已承认了。神宗这种态度是因他不再对王氏感兴趣,但明代惯例,宫女被幸后怀孕就要进封为妃。他不愿封王氏,只想蒙混过去。

后妃宫女的佩物--环,在皇帝的御幸制度中有一定的意义。“环”与“还”同音。后妃在侍寝时寻问皇帝何时回去不直言,而是用佩玉鸣佩环,问:“何时大刀头”?这又拐了一道弯,因环系于刀头,使用刀头代指环。如后妃宫女遇月经,不能侍寝时,也不能直言,而是以丹注面,灼然为识。

蜥蜴因其特有的用途被称为“守宫”。蜥蜴被用朱砂喂养于器皿中,因以朱砂为食,身体尽赤,食满七斤以后,将其捣成碎末。用这些赤色粉末涂在或点在宫女肢体上,可以终身不灭,但有房事时则灭。李贺《宫娃歌》中有句诗“蜡光高悬照纱空,花房夜捣红守宫。”

下朝后走向后宫的皇帝,脚步有些徘徊,打不定主意去找谁,今夜宿在何处。风流皇帝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后宫女子多至四万,不知道怎样安排她们为他服务。后来,玄宗想出了一个办法,每天将一群宫嫔集中在一起,让她们投骰子,投中者中最优胜者,当夜侍寝。私下里宦官把骰子称为锉角 媒人。

春秋季节,唐玄宗令后宫女子们在门前栽花,玄宗追随着一只蝴蝶走,蝴蝶落在谁的门前,当晚便宿在该处,称此法为蝶幸。

由于进御的女子太多,玄宗难以一一记住她们的姓名和相貌,便又发明了一则风流办法,将已进御的宫女臂上,打上“风月常新”之印,再渍以桂红膏,使印记牢固,经水洗不褪色。

自杨贵妃入宫,夺得皇帝的独宠后,锉角媒人、蝴蝶和“风月常新”印都派不上用场,后宫女子只得在七夕向牛郎织女诉幽情。

唐敬宗发明了一种风流箭,用意也是决定侍寝之事。用竹皮做弓,纸做箭,纸中间密贮龙麝末香。宫嫔聚在一起,敬宗搭箭一射,中箭者浓香触体,了无痛楚。后来宫中流传着“风流箭中的--人人愿”的话。

西晋武帝的后宫生活是和羊车联络在一起的。武帝司马炎是司马昭之子,“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是说司马昭握朝中大权,想取代皇帝,但他至死也没有下定决心。他的儿子司马炎早就不耐烦了。权臣虽然有权,但 的满足却比不上皇帝,权力即使大过皇帝,也不能像皇帝一样享受无数的美色。

司马炎的祖父司马懿就已经对老妻厌烦了。司马懿曾卧病在床,正室张春华已经色衰爱弛,蹑手蹑脚地前来照着丈夫。司马懿一见这个黄脸婆就骂道:“老物可憎,何烦出也!”张春华又羞又恨,要绝食自杀。司马昭兄弟们都同情母亲,也跟着绝食。司马懿发现连累了儿子们,忙向张氏致歉,张氏和儿子们才开始进食。事后司马懿私下对他人说:“老物不足惜,虑困我好儿耳!”。

司马炎三十岁那年,司马昭死,他取代了父位,立即逼魏帝禅让,自己登上了帝位。他要好好享受只有皇帝才可享受的待遇。祖父的委曲他不会再遇上了,后宫有的是美人。晋武帝开创了后宫万人的历史纪录。

由于宫嫔数量太多,晋武帝最初也头痛于到何处过夜。后来,发明了羊车,用羊车载着他在后宫的小路上漫游,羊停到谁的门前,就由谁来侍寝。

宫嫔们都盼望皇帝的羊车在自己的门前停下。这时,便有聪明的女子显示智慧了,她们用竹叶插在门前,把盐汁洒在通往门口的小路上,引诱羊舐著盐汁,顺路走到门前,吃门上的竹叶,于是,车子就停了下来。

从此,羊车成了后宫的传世宝物。南朝宋文帝乘羊车经过诸嫔妃房前,羊总在潘淑妃的门前停下来,舐地上的盐水。文帝见到潘淑妃,感叹地说,“羊都为你留连,何况人呢?”潘淑妃由此爱倾后宫。

后宫进御是否有规律道理可循?五代后梁的一位国子博士崔灵恩的研究 结果是:后妃进御,十五日轮一遍,从最低位的妃子开始,与月亮的规律相配。月初最小,越来越大。月亮象征阴,也象征女性。月晦和月望即每月初一、十五是需要谨慎的,所以古代君主不在这两日御于内,因为晦者阴灭,望者争明。

《春秋》上说“晦阴惑疾,明谣心疾,以辟六气”。九嫔以下,每九人中进御一人,八十一女御占九个晚上,世妇二十七人占三个晚上,九嫔占一个晚上,三夫人占一个晚上,以上共十四夜,皇后独占一个晚上,共十五夜。上半个月按上述安排进御,下半个月从十六日开始,由皇后起,再御九嫔、世妇、女御,与月亮由盛而衰相对应。至于年龄上的规定是,九嫔以下,女御以上,到五十岁停止进御。三夫人和皇后不在此例。

古代学者的这套理论显然牵强附会,也不能为古代帝王们接受。皇帝拥有众多的女性,是为了满足 ,哪一夜由谁来侍寝取决于皇帝的兴致,如果皇帝没有兴致,也可以独寝。如果按照崔灵恩的安排行事,岂不成了一种劳役,周而复始,个个点卯,还有何种乐趣?

明代后宫,每日天渐黑时,嫔妃所住的宫门前,都挂起两只红纱笼灯。皇帝临幸某宫,则该宫门上的灯卸下来,表示皇帝已选定寝宿的地方。于是,负责巡街的宦官,传令其他各宫均卸灯寝息。失意的嫔妃们只得灭掉希求宠幸的红纱笼,明晚再重新挂上。

明代皇帝第一次临幸嫔妃的住所,要铺宫,由宦官将房间装饰一新,该承幸的妃子也要有相应的装饰。皇帝临幸之所照例焚香,香气异常,其用意有宫词道出“参于鼻观气非清,脉脉遗芳媚寝情。雨迹云踪易牵引,莫容轻露上空明。”一次,崇祯皇帝来到一间便殿,觉得有团异香浸入心脾,心怦怦直跳,问近侍这是什么东西?回答是:“圣驾临幸之所,例焚此香。”崇祯叹息道,“这是皇父、皇兄所以话不长的原因啊(原文:此皇考、皇兄所以促其天年也)!”于是,禁用此香。其实焚香之例,古已有之,唐诗人张籍在《焚宫行》中有句:“下辇更衣入洞房,洞房侍女尽焚香。”

清代嫔妃侍寝与各代不同,不再是皇帝亲自登门。清代皇帝自有一套制度。每日晚膳时,决定哪一个妃子当晚侍寝。每个妃子都有一块绿头牌,牌面上是该妃子的姓名。备晚膳时,敬事房太监将十余块或数十块绿头牌放在一个大银盘中,谓之膳牌。皇帝晚膳用完,太监举盘跪在皇帝面前。如果皇帝没有兴致,则说声“去”。若有所属意,就拣出一块牌,扣过来,背面向上。太监拿过此牌,交给另一位太监,这位太监专门负责把将要求承幸的妃子用背扛到皇帝的寝所来。出于清代皇帝高度的戒备心理,防止妃子中出现刺客,妃子必须裸体来到皇帝寝所。方法是妃子被带到离皇帝寝所不远的一间屋里 衣服,宦官用红锦被或大衣将她裹上,扛上肩,背进皇帝的寝所。到帝榻前,去掉外裹的红锦被或大衣。后面发生的事情当时人的记载道,“届时,帝先卧,被不复脚。妃子赤身由被脚逆爬而上,与帝交焉。敬事房总管与驼妃之太监,皆立候于窗外,如时过久,则总管必高唱曰:是时候了。帝不应,则再唱,如是者三。帝命之入。则妃子从帝脚后拖而出。驼妃者仍以氅裹之,驼而去。去后,总管必跪而请命曰:留不留?帝曰:不留。则总管至妃子后股穴道微按之,则龙精皆流出矣。曰:留。则笔之手册曰:某月某日某时,皇帝幸某妃。亦所以备受孕之登也。此宫禁中祖宗之定制也。”

妃子服侍皇帝争宠小说

这种问题只有死扛。因为你认罪。皇帝会不再喜欢你这嫉妒的狠毒女人。你不认罪。皇太后和璃妃也不会放过你。所以只有死扛。

演绎如下:

皇太后:“ 你认罪不”

我:“奴婢无罪!”

皇太后:“大刑伺候!”

我:“且慢。皇太后娘娘可否容奴婢讲三个故事。讲完故事即使赐奴婢凌迟处死。奴婢也毫无怨言。”

皇太后:“你说吧。”

我叩首:“第一个故事是发生在本朝先皇晴隆年间。当时先皇后为了谋夺皇太子之位诬陷某位王爷谋朝篡位。满朝文武迫于皇后的 都沉默不语。当时情况万分危急。王爷被囚禁天牢。王妃被押到未央宫。当年皇太后、皇后威逼王妃伏写王爷谋逆的供状。王妃孤立无援,有冤不得申。今日奴婢也与当年的王妃感同身受。”

皇太后不由得泪珠在眼眶中转动。谁都知道我说的王妃就是当今的皇太后。

璃妃:“住口!贱婢赶快认罪受刑。母后不要再让贱婢说下去了。”

我:“皇太后奴婢还能说么”

皇太后点点头。

我:“奴婢的第二个故事。本朝建邺5年皇上广征天下美色。有一少女入选秀女。华妃娘娘见秀女美丽端庄。于是在殿试之日,华妃娘娘忽然晕倒。皇上问苏醒后的华妃娘娘。华妃娘娘竟然说是她食用了那个秀女送来的点心才中毒的。秀女孤立无援有冤难鸣。奴婢此刻心如刀绞与当年那个秀女感同身受。”

璃妃汗如雨下,浑身颤动。因为谁都知道那个秀女就是当年的璃妃。

璃妃:“不!你不要再……再说了。”

我:“第三个故事。当年那个秀女因为皇后娘娘仁慈厚道将秀女收为侍女。不久秀女受到皇帝的宠幸一路晋升。而皇后娘娘却因此备受冷落。未央宫如同冷宫。生又何妨,死又何惧奴婢引颈待戮。既然生于尔虞我诈,战战兢兢、诚惶诚恐。倒不如一死了之,也落个清静。纵然贵为皇后母仪天下却也只能孤灯挑尽未成眠,独守空闺奈何天。奴婢一死香魂远去。只是身虽远赴黄泉,心却难舍仁慈厚道的皇后娘娘。一个苦命的女人。奴婢叩首皇太后,奴婢叩首皇后娘娘。娘娘保重!凤儿去亦。”

皇后泪流满面出班跪地:“母后!凤儿冤枉。儿臣伏请母后还凤儿清白。”

璃妃面如土色。

皇太后:“此事就此作罢。璃妃你以为如何”

璃妃:“既然母后意下如此。那臣妾愿意息事宁人。”

萧瑟兰成中,太后觉得服侍皇帝身边的宫女还不错,所以要走了哪个宫女

第一眼见他,我便知自己今生劫数已定。 都说一个女子需要经历三个男子,才会从少女、 成为风韵独存的成 人。 可否告诉我,谁是最终的皈依。 是少年时你月白的衣衫和青涩的誓言,还是帝王绝无仅有的怜惜,亦或是他藏匿多年的情愫。 愿你,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

记录康熙皇帝日常起居的书有哪些?记录清代饮食的书有哪些?

      1、 记录康熙皇帝日常起居的书有《清圣祖实录》《康熙起居注》

       《康熙起居注》1984年由中华书局出版,书中记载清代康熙帝言行的起居注,由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标点整理。 康熙朝起居注册在清代被视作内廷秘籍,所载内容以康熙帝每日言行为主,旁及朝政大事。所载内容距离事件发生时间很近,基本上是当时人记当时事,史料来源最为直接,或是起居注官待直殿陛时的亲见亲闻,或是抄自文书档案,比其他官修书更为原始可靠。

《康熙起居注》不分卷。 清代皇帝起居注现存起于康熙七年(1668年)九月至宣统二年(1910)十二月,中间有缺佚,共计一万二千余册。其中包括满汉两种文字,又有正本与稿本之别。满汉文字内容一致,正本与稿本内容也基本相同。 只是稿本往往注明来源,而正本则无。目前分存于北京和台北二地。 现存康熙朝起居注九百八十二册,其中汉文字四百九十三册,满文字四百八十九册,分存于北京和台北。

本书是一部记录康熙皇帝日常起居言行的档案汇编。起居注册是由起居注官逐日记录皇帝的各项起居政务活动的一种日记体裁的档册,先载起居,后载谕旨,又次官员题奏本章,再次引见官员情况顺序,逐月编纂成册。其中既包括了皇帝的日常生活内容,也记载了政务活动的内容及大臣重要奏章内容,具有丰富的史料价值。

      2、记录清代饮食的书,有《清代饮食史》

      由林永匡、王熹合著的《清代饮食史》一书,由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36万余字,图文并茂,是我国古代饮食史研究方面的第一部学术研究专著,属 《清史研究丛书》之一。 该书在充分丰富的历史档案材料基础上,结合有关文献与技术资料写成。全书共分为八章,第一章清代饮食文化概述,第二章清代的民间年节与饮食风尚,第三章清代的饮料与名小吃、风味食品,第四、五章清代的皇室与宫廷膳食,第六章清代的孔府与贵族饮膳,第七章清代少数民族的饮食习尚,第八章清代饮食文献述略。

      

清朝皇帝的日常记录叫什么?关于日常起居饮食所说话语的记录。是否留存至今日?

起居注

在中国古代,丞相和服侍皇帝的太监到底哪个大为什么丞相会怕服侍皇帝的太监

丞相的官级是万人之上,一人之下,除了皇帝就他大。但封建社会,人治社会,皇帝说了算

太监实则无官无职权,是管理后宫的差事。由于侍候皇帝,深知皇帝的喜怒哀乐,很讨皇帝喜欢。要知道,人言可畏,太监会在皇帝面前搬弄是非,时间一久,指不定哪天皇帝降罪,丢官罢职。

君子怕小人,不是小人本事大,而是小人会用下三滥的手段。小人难防,唯有远离。

嫔:本义指帝王的女儿出嫁;古代妇女的通称;亦对妇人的美称;帝王诸侯的姬妾,后宫的一个级别,妃以下,贵人以上。妾,又称姨太、陪房,亦有二奶、小老婆等俗称,主要指一夫多妻制结构中,地位低于正妻的女性配偶。

具体称呼一般分为娘娘、主子和小主,自称通常分为臣妾、妃妾、嫔妾。从六品(含)以下称为小主,见上位自称嫔妾,见下位自称本主;正三品(含)以下正六品以上称为主子,见上位自称嫔妾,见下位自称本主;庶二品(含)以上从一品(含)以下称为娘娘,见上位自称妃妾,见下位自称本宫;正一品(即皇后)称为娘娘,见皇帝、太后等高阶自称臣妾,见下位自称本宫。

宫嫔、侍妾。《宋史·天文志三》:“尾宿九星,为天子后宫,亦主后妃之位。上第一星,后也;次三星,夫人;次星,嫔妾也。” 嫔妃正三品(含)以下,见上位者自称嫔妾;庶二品(含)以上从一品(含)以下,见上位者自称妃妾。

对稍微高位的是福身。秀女见庶二品以下是福身的礼节,对从二品(含)以上从一品(含)以下是屈膝;对皇后、皇帝和皇太后等正一品以上高位是跪拜。

所谓七十二嫔妃,不过是泛指皇帝后宫人数的众多,实际上皇帝后宫侍妾的数目远比七十二为多。《管子·小匡》即言:“九妃六嫔,陈妾数千”。《礼·昏仪》则言周代后妃制曰:“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可见早在诸侯时期,国君的妻妾已甚众了。秦汉之时秉承周制建立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后妃制,以皇帝为中心,皇帝之母称皇太后,祖母称太皇太后,嫡妻称皇后。由于秦的时代短暂,所以完备的后妃体制及其等级划分实际执行于汉代。汉代的后妃爵列八品:即1皇后,2夫人,3美人,4良人,5八子,6七子,7长使,8少使。自汉武帝、汉元帝始,后宫三千嫔妃又扩至十四个等级。即1昭仪,2婕妤,3(女圣)娥,4容华,5美人,6八子,7充依,8七子,9良人,10长使,11少使,12五官,13顺常,14无涓,共和、娱灵、保林等。东汉时又化繁为简,六宫仅有皇后、贵人之称,其下只设美人、宫人、采女三等。

三国魏晋时期后妃制又有所变化,自夫人以下魏定爵秩十二等。魏太祖于王后以下定五等:夫人、昭仪、 婕妤、容华、美人。文帝时增设贵嫔、淑媛、修容、顺成、良人五等。明帝时又增设淑妃、昭华、修仪(除去了顺成)三等。晋参照汉魏之制于皇后下设贵嫔、夫人、贵人为三夫人;又设淑妃、淑媛、淑仪、修华、 修容、修仪、婕妤、容华、充华为九嫔;还有美人、才人等,其位亦在九嫔以下。

至此周之三夫人、九嫔便有了具体名称。

西周、春秋时对奴隶的称谓。男奴叫臣,女奴叫妾。《书·费誓》:“逾垣墙,窃马牛,诱臣妾,汝则有常刑。”亦作为所属臣下的称谓。《左传·僖公十七年》:“男为人臣,女为人妾。”

嫔妃不是“臣妾”

许多影视剧中,尤其是近年来充斥荧屏的帝王剧,还有一些文学作品中,如二月河的清帝系列历史小说,皇帝的嫔妃同皇上说话时每每自称为“臣妾”。嫔妃以自己为“臣妾”的说法,是错的。这样的错原本不该有,却被许多作家、学者用错了无数次。

臣妾,作为名词,古来称地位低贱者,《尚书传》说:“役人贱者,男曰臣女曰妾。”《周礼注》也说:“臣妾,男女贫贱之称。”《战国策·秦四》:“百姓不聊生,族类离散,流亡为臣妾。”注云“男为人臣,女为妾”。所以也以“臣妾”指臣服者、被统治者。如《史记·吴太伯世家》和《伍子胥传》有“请委国为臣妾”、“求委国为臣妾”语,《汉书·西域传》有西域小国“称臣妾”语,《后汉书·皇后纪》有“天下臣妾,咸为怨痛”语。

又如刘长卿、薛逢、殷文圭等唐代诗人颂圣之作皆有“万方臣妾”的说法,宋代大诗人陆游诗有“万邦尽臣妾”句。除对皇上外,对皇后也可用“臣妾”一词,如《晋书·后妃列传》载,元杨皇后崩,左贵嫔之诔曰:“臣妾哀号,同此断绝”显而易见,“臣妾”是一种统称,指作为臣民的众男女,对具体的一男或一女,不当称作“臣妾”,正如不能把一男或一女称作“男女”一样。“臣妾”又可作动词用,也往往是对许多人而言,如东汉蔡邕《上始加元服与群臣上寿章》说:“臣妾万国。”唐代李峤《大周降禅碑》说:“臣妾四极。”

所以,皇后、嫔妃对于皇上,可自称“妾”或“贱妾”、“小妾”等,而不应称“臣妾”。

其实,只要读一读《后汉书》、《晋书》、新旧《唐书》、《宋史》、《明史》中任何一书的后妃传,便可以知道后妃们同皇上谈话时是如何自称的。如果读一读《金史》、《元史》或《清史稿》中任何一书的后妃传,还会看到,作为嫔妃的少数民族妇女,也知道自称“妾”而不称“臣妾”。

“妾”字为会意字。从辛,从女。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古代刑刀,表示有罪,受刑;下面是“女”字。合而表示有罪的女子。本义是女奴。“妾”在先秦和秦汉时是指女奴,(如汉书中所记载“给事平阳侯家,与候妾卫媪通”这里的卫媪就是女奴)由于在奴隶制度下,男性主人往往和女奴发生性关系,甚至使女奴的专属于男主人的性行为对象,于是妾的词义开始改变。周代贵族女子出嫁,需要同族姐妹或姑侄陪嫁,称为媵,媵会成为侧室,地位比妾高。后世媵和妾渐渐不分。 《礼记内则》曰:妻不在,妾御莫敢当夕。郑玄注云:辟女君之御日也。陆德明经典释文云:辟音避,下辟人、虽辟,皆同。孔颖达疏云:夫妇、男女,及内外之别,又明妾与适妻,尊卑相降之等。

在《大清会典》中记载:嫔朝冠,冬熏貂,夏青绒,顶承金翟,上衔啰子,周缀金翟石,饰东珠各五,珍珠各十九,后金翟不饰猫眼石,垂珍珠一百七十二,结饰东珠,珍珠各三。

嫔吉服冠顶,用冠亚。嫔金约,镂金云八,后垂珍珠三行二就,共一百七十七中间每结饰东珠,珍珠各四。嫔耳饰,用三等珍珠。嫔朝褂,三种,制与皇后同,领后垂绦用金**。嫔龙褂,两肩前后正龙各一,襟夔龙四。嫔朝袍,三种,制与皇后同,用香色。嫔龙袍,一种,绣金龙九,制与皇后同,用香色。嫔朝珠,三盘,珊瑚一,密珀一,吉服用一盘。嫔采帨,不绣花纹,金**。嫔朝裙之制与皇后同。

在当今社会一切都是讲法律法规的,不可以乱设私刑也不可以自己作为执法官,一切都要交给法律和法官的审判。但是在古代的时候刑法是非常之多,并且是用得十分普遍的。我们平常看一些古装剧就能看出来。在规矩等级森严的宫中,一旦宫女或者太监放了一些小错误,动不动就要被主子以杖刑的处罚。

仗刑也是历史上五刑之一,通常意义上来讲,就是我们理解的那个打板子。这也算是非常普遍且是所有刑法里较为轻的一个处罚了,在实际当中运用的是十分之广。仗刑也分为打背部,打腿打屁股三种形式。在影视剧里我们看到的打板子。都是隔着衣物打的不脱裤子。于是就有人想问,打板子是不需要脱裤子的吗?

然而电视剧里只是美化了,实际上在古代打板子是需要脱衣服受刑的。受罚的那个人需要脱掉自己的衣服,然后行刑的人用毛竹或者木板打屁股当然也不是所有受罚的人都需要脱衣服的,在明朝时期,面对一些价值的山居高位的官员。为了顾及他们的颜面,不仅不需要脱衣服,而且还可以在上面垫上一层厚厚的棉布。

这个特殊情况仅仅在于朝廷官员和权贵的身上。其他普通百姓无论是什么情况都需要把裤子脱掉,然后打板子。平常在宫斗剧里总是少不了那些心高气傲的小组,或者是正当红的娘娘妃子。一言不合就拿身边的小宫女撒气,动不动就要。打板子。所以在当时打板子都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了。毕竟在位高权重者面前,普通人只是一个小小的蝼蚁,只能被迫接受惩罚。

太监是封建王朝特有的一种职业,之所以会有太监,是因为皇帝在后宫中有三宫六院,有很多事情需要打理,如果只用宫女的话,宫女毕竟体力有限,这个时候就需要力气更大一些的男仆,由于后宫都是女性,男人在其中时间长了会发生问题,所以就将男仆阉割掉,从而产生了太监。而正规的太监都是通过净身房进行净身后才能进入后宫工作。但是并不一定净身后就一定能够进入皇宫工作,太监也需要考察合格方能进入,这就造成了很多人狠心阉割后依然没有工作,凄苦的度过一生,下面就以个人观点来说一所古代的太监制度:

一、后宫使用太监保证了皇帝的尊严

在皇帝的后宫中,除了皇帝外就没有男人了,这能防止皇帝的妃嫔因为长期得不到皇帝的宠幸,转而找别的男人发泄。试想如果后宫中不是太监而是男仆的话,必定有妃嫔难不住寂寞给皇帝戴绿帽子,有损皇帝的尊严。

二、后宫使用太监保证了皇帝血统的纯正性

后宫中使用太监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保证了皇室血统的纯净性,试想如果在后宫中当差的不是太监,那么妃子怀孕后在古代的技术条件下很难证明是皇帝的后代。这也是后宫使用太监的原因。

三、太监虽然高风险但是也有高收益

太监这个职业一旦进入后宫跟家里人就彻底断绝联系了,很多人甚至一辈子不能出宫,但是在古代很多贫苦人家的孩子依然选择太监这条道路,甚至有人交不起净身费选择自宫。虽然有较高的风险,但是当太监一旦成功后就会得到很高的收益,中国历史上不乏出名的大太监,甚至能改变国运。

你知道古代为什么会有太监吗?知道太监从哪里来吗?欢迎留言讨论。

中国古时的死刑,除了用他杀的形式执行外,也有令受刑者自杀的方式,即所谓赐死。

以他杀方式执行——由刽子手或其他人施刑

凌迟(寸殛)

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是中国酷刑之一。刽子手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分成数百至数千块,用小刀逐块割下来。而且,行刑很有讲究,如果受刑者立刻死亡,则说明刽子手行刑失败。受刑者往往要忍受数小时的痛楚才会气绝身亡。西方在罗马帝国君士坦丁大帝时曾下令对女巫采用铁钩将骨肉分离至死亡的类似刑罚,史上第一位有名气的女数学家希帕提娅(Hypatia)即被基督教暴民以类似手法杀害。中世纪欧洲有以铁梳切掉皮肉的死刑,16世纪日耳曼地区仍实施。

凌迟一词最早见于《荀子·宥坐篇》:“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本义为“丘陵之山势渐缓”,引申其义至行罚上,即为“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

凌迟大约始于五代,《文献通考》说宋代中后期始用凌迟,《庆元条法事类》首度加载此刑,《宋史·刑法志》:“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宋太祖乾德元年(963年),有汪端“数千人聚山泽为盗”,被俘后“磔汪端于郎州”。淳化五年(994年),又“磔李顺党八人于凤翔市”。熙宁八年(1075年),沂州百姓朱唐告发越州余姚县主簿谋反,此事牵连了秀州团练使世居和医官刘育等,最后李逢、刘育和河中府观察推官徐革都被凌迟处死。《辽史·刑法志》:“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

元代以后正式成为官定刑罚,与斩首、绞刑同列法典。关汉卿《窦娥冤》第四折:“张驴儿毒杀亲爷,奸占寡妇,合拟凌迟。押付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

明初朱元璋将凌迟列入《大诰》,范围相当广。《大明律》取消了大诰对凌迟的滥用,但依然明文规定对谋反大逆、杀父母、**、连环杀人等重罪犯用凌迟处死,且凌迟残酷度等级不同,以谋反大逆为最重一级。《大明律·刑律》:“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嘉靖二十一年(1542),有宫女杨金英等人谋害明世宗未遂,事发被捕,杨金英、杨莲香等十六名宫女并曹端妃、王宁嫔两个妃子被寸磔于市,为皇家成员正式判处凌迟的仅有案例(以惯例皇族成员死罪不过赐死)。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刘天叙等谋反,兵败被擒,有七人被磔死。

同治二年(1862年)六月二十五日,石达开被清军凌迟,被割一百多刀,始终默然无声。四川布政使刘蓉说他“枭桀坚强之气溢于颜面,而词句不亢不卑,不作摇尾乞怜语。……临刑之际,神色怡然,实丑类之最悍者。”其同党林凤祥受刑时,“刀所及处,眼光犹直视之,终未尝出一声”。同治五年,英国驻华支使使馆参赞威妥玛向中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提出建议停止凌迟。结果朝中只允许对由洋人交付的犯人免用凌迟。直至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沈家本主持《大清现行律例》修订,凌迟方才连同戮尸、枭首等酷刑“永远删除,具改斩决”。

施行方法

1858年法国报纸Le Monde Illustré上的插图,描绘被凌迟的法国传教士

行刑前先把犯人捆绑在刑场上,施刑者以小刀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逐块割下。受刑的刀数不是一个定数,因人而异也因时而异,宋朝时只有八刀至一百二十刀,到明朝时往往超过千刀,甚至达三千刀之说。王明德说:“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千刀万剐”至此名实相符。

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有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铭日记亦言之。”但据记载刘瑾实际上被割了3357刀,本计划分三日割完,第一天三百五十七刀,割10刀休息一下,待刘瑾苏醒后再割,但割到第二天刘瑾已一命呜呼。

倘若割多或割少了刀数、或者死囚的断气时间不当,刽子手都可能会受罚。理论上凌迟要割至最后一刀时,犯人刚好断气;但亦有传说家属有时可以买通刽子手,一刀就把心脏刺破,提早结束犯人的生命以减少痛楚。下刀次序亦有一定的限制:若果是女性犯人,先从乳头开始,再把双乳割下,然后才割胸肌,接着割生殖器;若果是男性犯人,割完胸肌,会接着割生殖器;然后轮到大腿、双臂、腹肌、臀部。最后割耳、鼻、眼、唇。下刀的时候助手负责报告刀数,割下来的皮肉,放在桌上排列出来等待验查;但亦有丢到地上,甚至是卖给旁观的群众。有时凌迟以后会再以利刃枭首,用巨斧锉尸。

著名受刑者

方孝孺:明惠帝时重臣,后因靖难之役失败,被俘获后拒绝与朱棣合作,故被发往市集凌迟处死。

刘瑾:明武宗时代宦官,传闻磔刑凌迟三日,割三千三百刀。行刑时,燕京围观百姓以一钱争夺其肉,下酒生食之,以泄其愤。

王杲:明末建州豪强,曾受封为建州右都指挥使。因屡犯明边,于1575年被凌迟处死于北京。

郑鄤:崇祯年间庶吉士,被温体仁等告以“杖母奸妹”之罪,1636年凌迟处死。

袁崇焕:崇祯年间知名将领,因崇祯皇帝怀疑其谋反,以“通虏谋叛”被凌迟处死,据说当时北京百姓争啖其肉。

耿精忠:清朝康熙年间,因康熙帝撤藩,叛清失败而被凌迟处死。

石达开:太平天国最富战功之将领,封翼王,领兵被困大渡河,降清以救全军。与所属同被凌迟。所属不胜痛楚惨呼,石达开斥之:“何遂不能忍此须臾?当念我辈得彼,亦正如此可耳。”至死寂无声。

洪天贵福:太平天国天王洪秀全之子,为清朝大臣沈葆祯所俘虏,判凌迟处死(处决时年仅十五岁,可能是最年轻受刑者)。

康小八:人称康八爷,抢劫杀人无数的恶匪,成事全靠他心狠手辣和一把从洋人处偷来的手枪,大闹京师,惊动太后慈禧,终被正法。有可能是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人。

符珠哩(Fujuri,音译,汉语拼音:Fúzhūli):因谋反于1905年4月10日被处刑,亦可能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凌迟受刑者。

菹醢

醢刑也称菹醢,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酷刑之一,指将尸体剁成醢(即肉酱)。相传这种刑罚是由商纣王所创,用以对付九候。但也有对于活人使用者。

著名受刑人

伯邑考:西伯之子,因激怒妲己,而被商纣王所杀

九侯:殷纣王三公之一;死后处以醢刑

子路:孔子的弟子仲由;战死后处以醢刑

彭越:西汉高祖时异姓梁王;斩首后处以醢刑

来俊臣:武曌时大臣,被武曌杀后处以醢刑

张钧:早期文字狱受害者;

脯刑

脯刑是中国古代的死刑之一,就是把犯罪者杀死后晒成肉干。

在商朝末期,商纣王醢九侯之后,鄂侯认为纣王不应该醢九候,与其争辩此事的利害得失,纣王将鄂侯杀死晒成肉干。

劓殄

是死刑的一种,古代封建社会的残酷刑罚。此刑法亦正正针对以家庭为本位传统社会,例如古时的中国。当其中一位家庭成员犯下通番卖国、欺君犯上、密谋造反等滔天死罪时,当权者为免除后患、斩草除根就会对犯事者施行此严刑以巩固自身政权。而族就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之合称[2]。

与中国同属儒家文化圈的韩国、日本和越南,亦曾使用这一种刑罚。而韩国制度中对“族”的定义与中国制度中的定义是几近一样。

在中国历史中,族诛始于商朝。当时被称为劓殄,乃族诛的初形,斩杀犯罪者及其后代之刑。后历秦朝,发展为诛三族、五族、七族。至隋,被隋文帝废除,惟被隋炀帝复行并扩至诛九族。于明朝,更出现史上唯一一次的诛十族。

诛三族

或曰“夷三族”。而对于三族的说法,亦有不同。有说,父母、兄弟、妻子是三族;另说,则以父、母、妻为三族;亦有以父、子、孙为三族的说法。[4]而于秦末时期被处以诛三族的丞相李斯和宦官赵高就是史例之一。[5]在越南,1442年七月,黎太宗阅兵到至灵县,顺路前往探望阮廌宅邸,见其妻(或称小妾)阮氏路有姿色,令随驾伺候。不料太宗突然暴毙,阮廌受诬陷遭到处死,并被诛三族。

诛九族

九族也有不同说法。汉代儒家则有二说,一曰,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4],即异姓亲族。其中父族四就包括被处以者一族,即犯罪者之父母兄弟姐妹儿女,另及姑母和其儿、外甥、外孙。母族三,即其外祖父母、姨母与她儿。而妻族二即是岳父和岳母。[6]另一个说法就是由被处以者上推四代至高祖,下推四代至玄孙;横推三从兄弟。即上至高祖、曾祖、祖及父,下至玄孙、曾孙、孙及儿,旁则由兄弟、堂兄弟、再从兄弟、表兄弟、乃至从族兄弟为止,通被诛连。[4][7]在韩国,真平王元年(正值中国南北朝),新罗国,就曾有伊阿餐柒宿和阿餐石品,二人因为谋反,于东市被处以诛九族。

诛十族

参见:方孝孺

中国历史上发生了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诛十族事件,于明朝朱棣登皇帝位之时。被处以此刑者,为当时威望甚高的著名文学家方孝孺。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变,夺其侄子明惠帝的天子宝座,入主金陵。朱棣登基,命忠于皇室的方孝孺起草即位诏书,方不但宁死不从,更予以辱骂,于诏书上写上“燕贼篡位”四字,朱棣怒以诛九族相胁,方大义凛然,讪笑似地说:“便十族,奈我何?(就算诛十族,又能拿我怎样?)”朱棣便把其门生朋友归入第十族,连同原来九族一并诛杀。最终共诛杀八百七十三人,因此事下狱及被流放充军者亦数以千计。

烹刑

烹刑,或称烹杀,是一种酷刑。施刑者先将犯人的衣服脱光,并将犯人推入一个如成人般高的大锅,放在柴火上烹煮。犯人大多数都因灼伤而死,有些甚至全身烧焦。

著名神魔小说《封神榜》中,西周始祖西伯(后称周文王)被囚于羑里时,西伯之子伯邑考遭到妲己的陷害,被纣王处以烹刑,放在大锅里“烹为羹”。

司马迁《史记》记载,秦朝末年的项羽也时常使用这样的刑罚,他曾烹杀不肯屈服的汉将周苛;也曾威胁要把汉王刘邦的父亲烹杀,不过刘邦表示并不在乎,最后项羽只好放弃这个想法。

著名受刑人

齐哀公

郦食其

周苛

朱高煦

寒奡

浸猪笼

浸猪笼作为古时的一种私刑,就是把“犯人”装入运载猪只的竹笼中,在开口处捆以绳索吊起来,放到河流或池塘里淹浸,轻罪者让其头部露出水面,浸若干时候;重罪者可使之没顶,淹浸至死。

在中国古代,该刑通常被作为处死通奸男女的一种私刑。

剥皮

剥皮是古代的一种酷刑,不同地区有利用不同的方式剥去受刑者的皮肤。一般来说,剥皮时都会尽可能保持皮的完整。在中国古代,会利用水银贯注在受刑者的皮肤与身体之间,从而把他的皮剥出来;而在西方社会,会利用一种特别的剥皮刀去把受刑者的皮肤割去。

一般动物在为人类使用前,都会先行剥皮,不论是为了取得它们的毛皮,又或是为了制作标本。

作为刑罚方面,剥皮可以是一种酷刑,又或是一种处决的方式,视乎怎样为受刑者去皮。

此外,在西方社会的早期现代,亦有因为各种原因而用死者的皮肤制作人皮书的封面。这些原因包括了法律上的原因或宗教上的原因。

历史 

剥皮这种刑罚的历史非常久远。现存最古老的文献纪录,发生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亚述帝国。在当时,国家习惯把战俘或叛乱者钉在他所居住的城市的城墙,以警效尤。而在中美洲的阿兹特克人,亦有把被选作活人祭的人在死后的皮肤剥下。在中古时的欧洲,有在公众把背叛者的皮肤或血肉割下的刑罚,这种刑罚一直到了17世纪仍然有在法国执行。

在明初,朱元璋立下重典,官员贪污60两银子,一律押往府州县衙门左边的土地庙,设有“剥皮亭”,处剥皮实草之刑,也就是说:被剥皮者的皮肤还会被填入草料,吊挂在官府,用以警告其他的官员。剥皮时如果让被剥皮者早死了,又规定:“有即毙者,行刑之人坐死。”(叶子奇《草木子余录》)

由于剥皮这种刑罚极为残暴,所以在民国成立之后就已被废止。不过,近年仍然有各种医学研究对尸体进行剥皮处理。有关人皮在2007年曾在中国各地展出,引起高度争议。

骑木驴

骑木驴,中国古代的一种女性刑罚,出自小说等文学作品以及口耳相传之成果,缺乏实际刑案档案证实,较有夸大恫吓之意义。

刑罚对象

中国旧小说《刘公案》里的黄爱玉谋害亲夫,受了此刑。关汉卿《窦娥冤》也提到:“张驴儿毒杀亲爷,奸占寡妇,合拟凌迟。押付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西游记》中的李彪也被钉上木驴。小说中的“骑木驴”刑罚一般对象为勾结奸夫谋杀亲夫的女性,盛行于明朝。

木驴结构

有些改进过的木驴,下面有四个轮子可以推著走。内藏偏心轮,可在游街时带动圆木条上下移动以刺激女犯人,使其在示众过程中感受发生强行性行为的感觉。《施公案》中,施世纶将自己的发明展示给看客。

行刑方式

在已被判死刑的妇女,如有被判此刑罚的,需被剥光身上衣物,坐在木驴上同时将圆柱形木条插入阴部,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还有铁钉将人体固定在木驴上。然后将女犯人抬到大街上游行示众。示众过程中还要用荆条等鞭打女犯以增强效果。

正史中记载木驴是一种钉住犯人手脚的刑车,男女通用。《三朝北盟会编》记载建炎元年11月密州知州赵野弃城而逃,被密州军卒杜彦、李逵、吴顺抓回时,即钉上木驴。

腰斩

腰斩,是最残酷的死刑执行方式之一,从罪犯腰部将罪犯切成两段(或两段以上)的刑罚,其目的是延长罪犯死亡的时间,增加其痛苦。明朝诗人高启因文贾祸,被明太祖下令腰斩八截。一般来说,受刑人最终死亡原因是失血性休克,而包青天剧中的铡刑亦是腰斩之一种。

传闻中,雍正十二年三月十二日河南学政俞鸿图被判处腰斩,是中国最后一位处以腰斩的政府官员,监斩人是邹士恒。俞鸿图用手指蘸上身上的血在地上连续写了七个“惨”字,才慢慢痛苦地死去。事后邹士恒将此情景上奏,雍正亦恻然不忍,宣布废除腰斩刑。

今日腰斩一词的引申义已渐渐应用于传播媒介。

著名受刑人

李斯

晁错

公孙敖

刘屈牦

杨恽

虞放

王涯

舒元舆

高启

俞鸿图

炮烙

炮烙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酷刑,缚刑者于铜柱,铜柱大若钟,中空置炭火于钟内,焦灼肌肤而死。这种刑罚最早始于商朝末代君主商纣时,为针对百姓的抱怨和诸侯的叛变而设。

炮烙之刑最早起于商纣,《荀子·议兵》记:“纣刳比干,囚箕子,为炮烙刑。”《韩非子·喻老》记:“纣为肉圃,设炮烙,登糟邱,临酒池。”《史记·殷本纪》写:“纣乃重刑辟,有炮格之法”。

但另一种说法炮烙是夏桀发明的。《玉函山房辑佚书·符子》说夏桀在瑶台观看炮烙之刑,关龙逢谏之,桀遂以炮烙杀龙逢。柏杨在《中国人史纲》的“纪元前十八世纪”表示:“在铜柱上涂抹膏油,下面燃烧炭火,教犯人赤足在铜柱上走过,那是一定要滑下去的,滑下去便恰恰跌到火炭上烧死。姒履癸最喜欢看别人受这种酷刑时挣扎悲号的惨状。”

车裂(五马分尸)

车裂,又称辕、磔。民间俗称五马分尸,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酷刑。相传此刑乃将犯人的头及四肢分别缚到五辆车上,由马引车前进以撕裂其身体。

秦国的商鞅及嫪毐皆曾受此刑,但行刑的时间则颇有争议,以下将详述有关争论。

关于车裂的争论

有人认为车裂并非如民间流传所指的五马分尸,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

东汉字书《说文解字》将车裂和斩首相提并论:“斩法,车裂也”。

车裂中的“车”字并非指“车子”,而是某些古体字“尊?”在字形变化中产生讹误而成为“车”字。五马分尸只属民间传说,实际上该词最初于历史小说《东周列国志》出现时,是以牛拉车分尸的。亦有人认为车裂指的正是五马分尸。他们以《辽书》中的句子“*乱不轨者,五车辕裂之”作例,证明两者确有关连。

另外,关于车裂的执行时间,各方意见亦不一致。也有一说认为,车裂是用在尸体 (包括已斩首者)上的,而非撕裂活人。

著名受刑人

商鞅(作法自毙)

坑杀

坑杀,或阬杀,是指古代军队打仗,将敌军俘虏杀死后把尸体堆积起来的行为。史家一般将坑杀这个词用作谴责,指屠杀无辜,如大规模杀俘和杀平民。有人往往望文生义,以为坑杀是活埋的意思,是不正确的。古书中往往有描述坑杀后尸体堆积如山的描述,例如慕容垂在看到参合陂之战中被北魏坑杀的燕军将士的遗骸,堆积如山,郁愤而死。可见坑杀根本不存在埋的场景。以长平之战为例,白起也是不可能有时间挖出可以活埋四十万人的大坑,而投降的赵军不加以反抗。

有关“坑”的记载

  有关“坑”的记载就更是史不绝书,几乎每个朝代都有。比如《后汉书·袁绍传》记载200年曹操与袁绍军在官渡决战,曹操险胜,将一支被迫投降的袁军部队“尽坑之”。而《三国志·魏本纪》就不提这事。258年司马昭攻破诸葛诞盘踞的寿春城,俘获东吴援军,有人建议说这批吴军士兵不会真心归降,应“坑”之。司马昭没有同意,只是将这批俘虏迁离边境地区。可见当时仍然习惯对于用不着的俘虏都“坑”杀。《晋书·载记》所记载的十六国大乱时期,有关“坑”的记载不胜枚举,如310年石勒攻晋冠军将军梁巨于武德,“坑降卒万余”。317年前赵刘聪镇压平阳贵族,“坑士众万五千余人,平阳街巷为之空”。320年石虎击败前赵刘曜,“坑士卒一万六千”。321年石勒“坑”晋军曹嶷部的降卒3万人。349年石虎死后,几个儿子争夺帝位,小儿子石冲战败,“坑其士卒三万余人”。还有大量将战败方战俘“尽坑之”的记载。这些“坑”并非活埋,该书记载401年后秦等长期围攻后凉吕隆姑臧城(今甘肃武威),城内缺粮,但吕隆不准百姓出城,将企图逃出城的百姓“尽坑之,于是积尸盈于衢路”。可见该书的“坑”记载实际就是将受害者尸体堆积封土的“京观”。唐太宗征高句丽时,“收靺鞨三千三百,尽坑之”。北宋田况镇压保州反叛士兵,先是招降,然后“坑其构逆者四百二十九人”,得到朝廷赞赏。但是《宋史·田况传》的评论认为,田况就是因为坑杀降卒,导致“无后”。《明史》记载明初功臣常遇春坑杀敌军俘虏,徐达阻止不及,以后徐达得以为全军统帅。

枷项、立枷

枷项是将犯人绑在衙门前或市中心示众的一种刑罚,若枷的重量过高,很容易会令受刑者死亡,所以枷项不但是酷刑,还是一种死刑。

历史

枷原本应用于农业社会中,用以击打堆于禾场上的稻谷,时至今日,枷依然有人使用。

后来,枷应用于刑罚上,早在周时,枷开始出现在刑罚之中,《周易·噬嗑》一书曾经提到:“何校灭耳”,注解中说:“校,枷也,罪重械其首也。”,当中的何校就是枷项。另外,《晋书·石勒载记》中又说并州刺史东瀛公马腾于山东捕捉胡人为奴,卖给富贾,以作军费之用。被捕获的胡人两个以枷锁在一起,当中后赵开国君石勒就在其中。直至北魏时,枷项成为了官方承认的刑具,但它的制作就未有统一,各地所使用的枷项都未必相同,孝文帝元宏于太和五年(即481年),下诏规定只有犯谋逆大罪而又有真凭实据的才可以施用大枷。宣武帝即位后,在永平元年派尚书令高肇、尚书仆射清河王元怿等人检查全国的大枷,并颁发圣旨,明文规定大枷的大小、重量和厚度,大枷要“长一丈三尺,喉下长三丈,通颊木各方五寸”,各地方不符合规格的都要烧毁。 在大枷有了规定之后,及后的高氏皇朝和宇文氏都采用过枷,史书分别提到:“罪行年者锁,无锁以枷。”、“凡死罪枷而拲。”,由此可知,枷开如成为了一项不可缺少的刑具。其后,隋朝仍沿有了枷,到了唐朝,枷更被广泛使用,枷长六尺至五尺之间(枷长五尺以上,六尺以下),颊长二尺六寸至二尺五寸之间,阔一尺四寸至一尺六寸间,径头四寸至三寸内,“病及有保者”无须上枷。

虽然唐室对枷有文明的规条,但在武曌在位之时,她手下的一班酷吏如来俊臣等就发明了不少枷,由最重至最轻都各有名号,包括:“求破家”、“求即死”、“死猪愁”、“反是实”、“实同反”、“失魂胆”、“著即承”、“突地吼”、“喘不来”、“定百脉”合共十个,从名字来看,它们都会令受刑者极为痛苦,而来俊臣就是经常以枷来对付政敌、反对他的朝臣和得到“证供”,与来俊臣同是酷吏的索元礼发明了比十个枷更为利害的刑具,他将受刑者的手加上枷,并于枷板上再加上一砖,称为“仙人献果”,又设“玉女登梯”,让受刑者站在横木之上,并把受刑者身上的枷反方向的锁上,令枷较长的一端倾后,受刑者需要更大的力气去平衡自己和支持枷的重量,这往往都使受刑者消耗过度而死。武则天退位后,手下的酷吏和十个的枷也被瓦解,但及后宦官专政,枷依照是常用的刑具。 五代时,枷被沿用。 宋朝初年,枷分为两级,一重二十斤,二重二十五斤。及后第三任皇帝赵恒接受了河北路刑狱陈纲的意见,增设十五斤重的枷。明朝初,朱元璋规定全国的枷以干木造,长五尺五寸,宽一尺五寸,重量分为三级,最轻的十五斤是用于被杖打的犯人、次级的二十斤用在被判流放和徒刑的犯人、最高级的是三十五斤,是用于死囚身上,又下诏定下地方所用的枷必须由政府的龙江提举司所出产。虽然如此,但锦衣卫、东厂、西厂都未有依照太祖之意采用枷,反而私自制造各种不同类型的枷。英宗在位时,宦官王振得到英宗信任,正统年间,王振就以一百多斤的枷锁在得罪他的李时勉、赵琬、金鉴三人身上,皇太后孙氏知道此时后,令英宗立刻释放三人。成化帝登基后十三年,刑部上奏表示:近年以来,民间私自铸钱,以致四方“客商聚集收买,奸弊日滋,阻坏钱法”,故此建设朱见深将从事者和知情者以及使用者枷项示众,发边卫充军,宪宗同意,四年后,宪宗下诏:“今后只许历代并洪武永乐宣德钱每八十文折银一钱,私造私贩者枷项问监。”刘瑾取得大权时,也常用枷,正德元年,刘瑾不满给事中安奎与御史张彧的贿款不足,于是以一百五十斤重的枷锗在二人身上、王时中因得罪刘瑾,又被枷,而弹劾刘瑾的吴献被他枷锁,史书记载:“枷重至百五十斤,不数日辄死。”,可知其惨烈之处。

世宗登位后,明白到枷项之苦,下诏天气炎热时,枷项之刑可以延期施行,但锦衣卫对此并不理会,嘉靖年间,有位叫刘山东的人向朝廷告发皇亲张廷龄有谋反之意,但锦衣卫指挥王佐竭却反指刘山东诬告张廷龄,被判以大枷枷号三个月后充军,是中国历史上最长久的枷项之刑。

神宗时,出现了重三百余斤的立枷,这种刑具是一种以木制的高长笼子,前长后短,顶部有一个圆孔,受刑者的脖颈会被枷锁著,受刑者无法将整双脚平放于刑具底部,只能直立而无法跪坐,使受刑者疲劳过度而死,受刑者不消一天内就会死于立枷之中。

清代,立枷和枷项未被取消,康熙帝就规定了枷的上限重量为七十斤,次级的为六十斤重,长度为三尺,宽度是二尺九寸,并规定各地衙门都要案照刑部的样本进行立枷之刑。清以后,两者再无出现。

绞刑

绞刑,实际上分为缢死和勒死两种。

缢死俗称吊死,是指以将人的颈部吊在半空,以其自身的重力,拉紧颈部绳索,从而引起死亡。勒死则是以绳索勒住人的脖子而使之窒息而死。

绞刑一般是指执行死刑。又称问吊、首吊、缳首死刑等。粤语称吊颈,闽南语称吊头。

应该有很多人都知道,在我国古代有很多残忍的刑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伤害,堪称是酷刑。历史上也有很多人受到过这些残忍的刑罚,而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一种名为劓刑的刑罚。劓刑其实看字体也能大致理解了,就是割掉鼻子。历史上战国时期的秦国公子嬴虔就受到过这样的刑罚。这种酷刑光是听一听就让人感觉很可怕了,而且鼻子作为人呼吸的器官,每时每刻都在进行呼吸,来吸入人体所需的氧气,那如果把鼻子割掉了,人还怎么进行呼吸呢如果无法呼吸为什么他们受刑之后也没有立刻就死掉呢当年商鞅变法时,嬴虔被割鼻子,后来秦孝公死后,嬴虔还联合别人一起弄死了商鞅,他活的还比商鞅更长,这是为什么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劓刑是如何诞生的

众所周知,我国的刑罚历史悠久,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各种稀奇古怪的刑罚更是层出不穷。夏商时期,我国的刑罚就已经极其完善了,甚至还划分了类别,我们今天所要讲的劓刑就是夏商时期的五刑之一。

所谓劓刑就是指割掉受刑人的鼻子,这种刑罚虽然不会像其他酷刑一样取人性命,但却是一种使人长久痛苦的刑罚。人的呼吸和嗅觉都要依靠鼻子进行,鼻子一旦被割掉,人体的这些功能就会丧失,另外因为鼻子存在于人的脸部,鼻子的消失对人形象的损害是巨大的。像是一种羞辱刑罚,被割掉鼻子的人走在街上,就像是在说,自己曾经是罪犯。割掉鼻子的丑陋,伴随着受刑人的一生。

说起劓刑,在历史上还闹过一个笑话。古时的蛮邦并没有劓刑的存在,而他们所在地的华夏之人,大多都是受过劓刑后逃过去的。别人问起这些人为何没有鼻子,他们自然不会说自己是受刑之人。于是便撒谎骗蛮邦之人:我们之所以没有鼻子,源于我们华夏对美的品味。

这可让蛮邦之人茅塞顿开,他们越看自己的鼻子越觉得难看,于是纷纷上书要求国王举国割鼻子。国王也是顺应民意,但是单单下令王族不能割鼻子,美其名曰方便民众鉴别美丑。法令一下,蛮邦子民都变为了无鼻男女,单单王族丑陋地活着。每当民众看到国王的鼻子,都会赞叹国王的大义。

但在我国,劓刑可不是一种简单的刑罚,劓刑产生的年代极为久远,到底是从哪个历史时期出现的,到现在也没有人能说清。但劓刑的实施却是有明文规定的,在周代,那些凡是触犯法律的人都要受割鼻之刑。

春秋战国时期,劓刑演变成一种很普通的刑罚,甚至还成了区分人群的标志,据说秦灭六国以后,秦始皇把俘获的六国王族都处以了劓刑。

西汉时期,汉文帝刘恒下令废除肉刑,也将劓刑这种刑罚改为笞三百。刘启时期更是改为了笞二百。自此以后,劓刑这种刑罚便从官刑中消失。唐、宋、明、清等朝代,官方的刑罚中也未见过劓刑。

但这也不代表私刑当中不会出现,明代是各类酷刑肆意横行的朝代。除官方设定的刑罚之外,上至皇帝,下至百官,都有非法酷刑的存在。朱棣在发动“靖难之役”时,就曾用过劓刑来惩治那些忠心于朱允炆的朝臣。

2割掉鼻子之后怎么呼吸

劓刑,其实只是割去了“外鼻”而已,并不会影响到鼻子的功能,鼻子的功能是在鼻腔里面,外鼻只是一个保护作用,把外鼻割掉后,只要还有前鼻孔,就可以继续呼吸。举个例子来说,一个房子,把门拆掉了,虽然所有的东西都暴露出来了,但是这并不会影响到里面的东西。但如果说前鼻孔也因为长疤而堵死的话,那就会影响呼吸。

3历史上对劓刑的记载

1战国末时,楚怀王有个非常宠爱的妃子,名叫郑袖,性情霪荡而妒忌。后来,魏王又送给楚怀王一名美人,怀王立即被她迷住了。郑袖受到冷落,恼恨在心,决定设计陷害。有一天,郑袖对新来的那位美人说:“君王是特别喜爱你的,但不太喜欢你的鼻子。你见君王的时候应当用手把鼻子挡住,这样君王就会长久地宠幸你了。”美人误以为郑袖是好意关心自己,就照她的嘱咐去做。怀王感到奇怪,就问郑袖:“新美人见了我常常挡住鼻子,是怎么回事”郑袖说:“她嫌大王口臭,所以挡住。”怀王大怒,下令割掉美人的鼻子。郑袖居心险恶,使美人无辜受祸,后人提及此事,免不了感慨一番。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在诗中说道:“天可度,地可量,唯有人心不可防。但见丹诚赤如血,谁知伪言巧似簧劝君掩鼻君莫掩,使君夫妇为参商。”指的就是这件事。

2战国时,燕兵进犯齐国,田单帅军坚守即墨,当时齐国力弱,形势危急,田单放出风声说:“我最害怕燕军把抓到的齐军俘虏都割掉鼻子。”燕军统帅探知这个消息,不知是计,果然这样做了。城中的齐兵远远望见燕军中的齐军降卒和俘虏都成了没有鼻子的人,既愤怒又害怕,于是斗志倍增,齐心坚守。田单见军士们被激怒,群情振奋,非常高兴,就用火牛阵战胜了燕兵。

3汉代大梁的寡妇,才貌双全,年轻守寡,当地不少富贵人家的子弟都想娶她,她都坚决拒绝。梁王听说了,也强行下了聘礼,要纳她为妃,寡妇就对着镜子自己割下鼻子,对梁王的使者说:“我本来应该以死明志,但我不忍心使我的年幼孩子成为无母的孤儿。现在我是残废的人了,该放过我了吧。”使者回报梁王,梁王赞扬她的气节,表彰她的操守,当地的民众都叫她“梁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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