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真的有“五刑”吗,还分男女?

古代真的有“五刑”吗,还分男女?,第1张

在古代的时候真的有五刑,而且确实是根据男女研发了不同的刑罚。

五刑其实是专门针对造假的人设立的,因为造假的人很可恨,所以专门根据男女的不同来设立了五刑。而且五刑是根据阴阳五行来设立的,可以说是相生相克的。而且这种刑罚大概就是割人体身上的东西。比如火是金色的,就是要割去犯罪的人的肉;然后金克木,所以木的刑罚就是割鼻子,要把鼻子割掉。土是可以克水。所以其实这五种刑罚是针对男性的刑罚。然后这五种刑罚是:墨、剕、劓、宫、大辟。如果是女性犯人的话就是:舂,拶,杖,赐死,宫。

因为这些刑罚是专门针对造假,也就是卖假货的人的。因为古代的鉴别技术,还有就是信息技术的不发达,很多人都是流窜作案的。虽然被发现,但是因为信息无法流通,所以会有很多人的上当,因为百姓生活困苦,所以当时的百姓非常讨厌造假卖假的人,这也导致民不聊生。所以当时的统治阶级为了禁止这种行为,就研发非常严苛的刑罚,想用这种方法来威慑造假的人,但是因为造假的利润非常巨大,所以这种行为屡禁不止,这也导致针对造假犯人的刑罚越来越残忍。其实也是想要杀鸡儆猴的原因吧。

其实乍一听“无刑”,我们是无法理解的,但是现在的假货现象也很多,我们也会很痛恨这些卖假货的。所以我觉得这些刑罚是很正常的,毕竟一个社会需要发展,确实是需要完整的法度和法律刑罚来约束大家的。

杨乃武是个举人,性格耿直。知县刘锡彤滥征私税,曾经被杨乃武告发,因知府已经被刘锡彤收买,所以告发没有成功,反而被刘锡彤忌恨在心,寻思报复,由于杨乃武是举人,所以刘锡彤也不敢轻举妄动。

再来看看杨乃武与小白菜的关系,小白菜原名毕秀姑,长得水灵,因为她喜欢穿绿衣白裤,所以人称“小白菜”。小白菜是葛家的童养媳,于同治十一年(1872)三月,与丈夫葛品连成亲,夫妻二人租居举人杨乃武一间房子。

根据史料记载:杨乃武教毕秀姑识字,两人过从甚密,于是街坊有“羊吃白菜”的流言。

杨乃武是个举人,有机会当官的,他教毕秀姑认字,也许是出于一种怜悯,并没有别的意思。但毕秀姑已经嫁做人妇,与丈夫之外的男人近距离接触,多少是有失妇德的。

至于他们二人有没有勾搭成功,另当别论。

在第二年,小白菜的老公葛品连听到风言风语之后,为避嫌疑,搬到了别处。从此,杨乃武与小白菜再无来往。

葛品连有流火宿症,这年初冬感冒发烧,初服东洋参及桂元,后又用万年青萝卜籽煎汤服用,两天后气绝身亡,尸体口鼻内有血水流出。

葛品连的母亲早就听说了“羊吃白菜”的传闻,见儿子口鼻流血,怀疑是被儿媳毒杀,所以到县衙告状。

这一告,给了刘锡彤报复杨乃武的机会。

于是刘锡彤不管仵作的验尸有没有疑问,首先就拿小白菜是问,小白菜区区女流,一场大刑下来,被迫招供与杨乃武合谋杀夫。

刘锡彤立即传讯杨乃武,并革去杨的功名,进行了严刑逼供。杨乃武不屈服,刘令小白菜对质。小白菜畏惧酷刑,招供如前。

小白菜遭受的刑罚简直惨无人道,其中之一就是烧红铜丝穿胸极刑。至于打板子和夹手指,那算是小儿科了。

皂吏们对待小白菜这个美**,想出各种刑罚来折腾。小白菜吃不过苦,屈打成招只求早死。

老虎凳

老虎凳是中国旧社会特有的一种刑具,通过对双腿和膝盖关节施加人体无法承受的压力以达到折磨、拷问受刑者的目的。在黑暗的中国近代被反动势力广泛用于残害遭到关押的爱国民众和革命烈士。新中国建立后,该刑具已经被废除。

受刑者一般在上老虎凳之前已经遭受了鞭打之类的简单刑罚,为了继续拷问而加重刑罚,上老虎凳成了施刑者手里的一张王牌。准备上老虎凳之前,犯人的上身通常已经被剥光,光身绑在老虎凳上,以便于继续鞭打,而受刑者的鞋袜也必须脱下,这样是为了便于接下来捆绑双脚。于是,光膀子赤脚上老虎凳成为一种惯例,这增加了女性受刑者肉体和精神的双重痛苦。

扩展资料:

老虎凳基本结构

长凳的一头竖直安装着一根木桩或者木柱,木柱与长凳的夹角呈垂直90°。用刑时需要在受刑者的脚下垫砖头,所以长凳的另一端会事先放几块砖头。清代一些所谓讲究的老虎凳上还附带皮套,用来捆绑固定身体和大腿,脚下砖头用的是青砖,还有专门夹住膝盖、小腿施加重压的木棍,衙门管这个叫无情木。民国时期有些老虎凳的木柱呈十字状,架子两端有铁制锁扣,可以将受刑者的手腕固定在架子上,十字架的交叉上端位置正好对准受刑者的脖子,这里也会附带系上绳索,用来缠绕勒住脖子。

-老虎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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