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人犯通奸罪是如何惩罚的?古代还有哪些“妇刑”?

古代女人犯通奸罪是如何惩罚的?古代还有哪些“妇刑”?,第1张

在古代,通奸又被称为“和奸”,历代都视为一种犯罪行为,并规定了处罚措施,具体处罚措施各个朝代并不相同。此外通奸的女性除了被送交官府按律处置外,还可能会面对私刑。下面我们就这个话题,展开讨论一下。

中国古代最早关于通奸罪的说法见于《尚书》,《尚书》中提到“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意思就是对于通奸的男女,都要处以宫刑。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大多还是按照《尚书》来处置通奸犯,不过也有一些变化。比如说以严刑峻法著称的秦国,就规定通奸犯要直接处死,甚至还鼓励民众见到有人通奸可以直接将他们杀死,对通奸者极为不友好,简直是十死无生。

到了汉代,情况有所好转,通奸犯中的男性改为宫刑,女性虽然还是死刑,但是允许赎买。只要丈夫愿意原谅或者娘家有钱想保人,出钱就可以保住性命,总算不是必死的局面了。

而唐朝时,由于社会风气本身就比较奔放,通奸这种事已经不算什么大事了,律法上相应的规定就更加宽松,规定“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二年”,也就是说流放一年半到两年,就没事了。

宋代对于通奸者的处罚大体上延续了唐朝时的规定,可是到了元朝,通奸罪的处罚再度加重,首先规定本夫可以在捉奸时可以当场杀死奸夫*妇,当然,除了本夫之外,其他人不得杀人,这一点比秦朝时要好一些。其次,如果本夫不是将奸夫*妇杀死,而是扭送官府,那么通奸的男女都要受杖刑,特别是女性,还要“去衣受刑”,脱去衣服再打,这样通奸的女性除了受杖刑之苦外,还要受到羞辱,可谓悲惨。

明清两代对通奸罪的处罚,基本和元朝一样,《明律集解附例》和《大清律》都规定捉到通奸者时,本夫可以选择当场将他们杀死,或者扭送官府打板子。

以上就是古代官府对通奸者的处理方式,而当时宗族势力强大,很多事情可以由宗族按照宗法处置,而不是经过官府,官府对此也是予以默认,这就导致了私刑的出现。而通奸一事往往关系宗族颜面,所以犯了通奸罪的女性,除了可能被送交官府外,也可能直接在乡里被处以私刑,这种私刑一般以羞辱为主,常见的有游街、木驴、浸猪笼等等:

为了羞辱通奸的女性,将她们游街时,通常会把受刑女子扒光衣服,并挂上白底黑字的大牌子,上面写明女子姓名、罪行。押着游街的族丁还会手持铜锣,边走边敲,大声宣读她的罪行。围观的乡民还会往罪妇身上扔烂菜、石头之类的东西,以示惩戒。

游街的升级版就是木驴。真实的木驴没小说里那么邪恶,也就是把受刑女子手脚捆在木架、或者是用钉子把手足钉在上面,然后由人抬着或者用牲畜拉着游街。比如说《水浒传》里的王婆,被判剐刑以后,就是被四道长钉,三条绑索固定在木驴上,押送刑场。

浸猪笼顾名思义,就是把人装在猪笼里,往水里一扔。需要注意的是浸猪笼并不一定都是死刑,有些只是浸一段时间以后就拉起来,目的还是为了羞辱对方,不过因此而死的女性为数也不少。

以上就是古代对通奸罪的女性常见的处罚方式。不过其实这种处罚方式大多也是男女通用,真的要说专门针对女性的“妇刑”,比较常见的就是幽闭了,也就是用木槌猛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非常残忍。当然,也有一些冷门的处罚女性的方式,其中也不乏酷刑,不过没有代表性,这里就不一一细说了。

  求古代对女性5大酷刑

  1刑舂: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2拶刑: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3杖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4骑木驴:这种刑具是专为因奸情杀夫的女人设置的,当然也包含与奸情有关的直接责任人。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5幽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一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明代沿袭旧制,规定妇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须脱了裤子裸体受杖。这对妇女来说,不仅是残酷的皮肉之苦,也是难堪的精神之辱。明代的这条规定造成一种社会弊病,民众中亲戚邻里之间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一方就捕风捉影,寻找事端,指控对方家中妇女有奸情,然后贿赂官府,让逮捕被告妇女裸体受杖。到执行刑罚那天,原告一方事先约集亲友,一齐来到公堂,名曰“看打”。他们又花钱买通行刑的衙役,让他们在行刑时对受刑女子百般凌辱。衙役干这种事是很在行的,他们的手段有“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菱角”等名目。有时县官还未升堂,衙役先把被告妇女脱掉裤子示众,名曰“晾臀”;有时行刑完毕,仍不让妇女穿裤,随即拉到门前大街上,名曰“卖肉”。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妇女受不了羞辱,回去后便寻了自尽。还有一种惯例,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未过堂之前,先在衙前戴着刑具暂押。这时,仇家就趁机闹事,怂恿无赖子弟把这妇女的鞋子脱掉,裤子褪下,有的人顺手把鞋子拾去,满街人随意传看。如果这天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样闹一番。在过堂之后,还要监押在衙门前示众一天,无赖子弟又来终日围观,抚摸挑逗,嘻笑取乐。妇女羞辱难耐,有的当场碰死。嘉靖时浙江总督胡宗宪因罪被逮系至京,他的妻子和女儿在杭州被拘捕,就受到这样的侮辱。

  清代仍有妇女裸体受杖的做法。晚清俞樾记述过这么一件事:某县令年方少壮,为人轻浮佻达,最喜欢谈论桃色新闻。他审理案件,发现有涉及到闺阃方面内容的,就故意牵扯,定为奸情,然后将妇女裸体行杖。他常对人说:“刑律上明文规定,妇女犯罪应决杖者,‘奸者去衣,余罪单衣决罚’。行杖时是打臀部的,所谓单衣就是单裤,去衣当然就是去裤了。”别人辩不过他,他坚持一直这样做。后来他因贪污罪被处死,家产被籍没,妻子流落为娼,有人说这是他裸杖妇女的报应。

  俞樾还奖过一件同类的事。有一农户人家为十三、四岁的儿子娶了个二十七、八岁的媳妇,新婚之夜,新媳妇把小女婿拴在床腿上,把自己相好的一位屠夫藏在新房中同居。事发后被捕,县官命令把她全身脱得一丝不挂,重杖四十,让她的父母领她回家。父母扶着裸体的女儿出了衙门,脱下自己的衣服为女儿遮体,当时围观的群众成百上千,不少人上前把衣服夺下来,不让给她穿,这个女子只好光着身子走回家去。

  清代裸杖妇女还有更狠毒的例子。乾隆时,平阳县令朱铄在任职期间特制厚枷大棍,常对犯人施用严刑,对奸情案更不放松。有一次审问一名妓女,命令衙役把她脱光衣服予以杖责,又让用杖头捅入妓女的阴户。朱铄得意地说:“看你还怎么接客!”朱某痛恨妓女,想用重刑煞住当地的嫖风,但其手段也未免太过分了。

  像朱铄这样的狠官毒吏比比皆是,但古代也有少数官吏在使用笞杖刑罚时,相对来说较能通情达理,稍存宽厚仁慈之心。据说,宋朝开国功臣曹彬为人仁爱多恕,用刑慎重,他任徐州知府时,有一次一名小吏犯下罪过,立案审理后应该用杖刑,可是过了一年曹彬才对他进行杖责。属吏不明白为什么这样做,曹彬说:“我听人讲过那个吏员犯罪时刚新婚不久,如果对他用刑,他的父母一定会认为是新媳妇的八字不对带来的灾难,从而对她加以虐待,使她蒙受冤屈无法存身。我把此事缓期执行,既不影响他的家庭,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众人都佩服他的见解。

  骑木驴

  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水浒传里关于武松怒杀潘金莲西门庆之后,还有这么一段: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那么,王婆骑木驴究竟是一种什么刑罚呢?

  所谓木驴,据历史记载,有许多种样式,大致可因当地的制造工艺水平高低,分为繁简两种。

  简单的,不过是一段圆木头,下面安四条腿,像一张条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 不是平的,而是呈圆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间,有一根二寸来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向上竖着,象征"驴毬"--这就是这种刑具被称为"木驴"的原因:你不是贪*么,驴毬最大,让你临死之前充分享受!女犯被判剐以后,就把她全身衣裤剥光,把她强按在木驴上,关键的一笔,是一定要把那"驴毬"插进女犯的阴道里。女犯负痛,当然要挣扎,所以还要用四枚大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游街。游街队伍的前面,敲着破鼓、破锣--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锣的原因,绝不是没有好锣好鼓,而是一定要和县太爷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在游街的过程中,还要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写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要她高喊:"我是谋杀亲夫的*妇,大家来看我的下场!"--这是中国传统酷刑中,专门用来对付"红杏出墙"又加"谋杀亲夫"的妇女的。充分体现了男权社会、夫权社会对"不守妇道"女性的残酷摧

  有类似腐刑(宫刑)的,叫幽闭

  就是用小锤子击打女性的腹部使子宫脱落。

  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幽闭,对女性的宫刑),但总之,是决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它缝起来。近时好像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鲁迅《病后杂谈》

  关于“幽闭”,古书很少作注,我们只能从史书的片言只语中知其大概,例如“牝剔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心消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

  “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止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是幽闭之说也。今妇有患阴颓病者,亦有物闭之,甚则露于外,谓之颓葫芦,终身与夫异榻。”用今天的话来说,“幽闭”就是人为地造成的子宫脱垂,这是古代残暴的统治阶级或是从病人身上,或是从制服牲畜之中受到“启发”而“发明创造”出来的。

  与对男子的宫刑一样,死于“幽闭”的妇女是无法统计的。此外,还有私刑中的“幽闭”,据褚人获《坚瓠集》记载,有不少官绅家中的妒妇虐刑婢媪,“捣蒜纳妾阴中,而以绳缝之”,或“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等等。可见,这一类的酷刑不但在朝廷中用,官绅之家也用,肆虐面很广。

  值得注意的是,“幽闭”最早的记载见于《尚书·名刑》。从周秦到明清受此刑而死的妇女决不会少(她们可没人象司马迁一样留下芳名来)。古人亦认为这是仅次于死的酷刑(见《汉书·孔安国传》)。所以王夫之说:“国初用此,而女往往多死,故不可行也。”大概正因为这样,此刑渐废。

我们经常在古装电视剧或者小说中看到,某人犯了错,就被当官的拉出去打100板子,接着就冲上来几个官差,把犯人按到凳子上,拿着棍子往犯人屁股上抡。我们不免会问,难道古代人的刑罚,除了打屁股,就是秋后问斩吗,这也太极端了吧!

要弄清这个问题,简单明了的方法就是搞清楚古代的刑罚制度,从奴隶时期到封建时期,人们的法律思想在改变,刑罚的方式也在改变,总体来说就是从毫无人性变得稍有人性。

像打屁股这种刑罚,见得比较多,但也不是不打其他地方,这种刑罚,属于笞刑或者杖刑,两者都是隋唐后的五刑之一。

在中国古代,人们还是比较有法律意识的,传说从舜帝时期开始,就有个叫皋陶(gāoyáo)的人制定了刑罚和监狱机制,因此,皋陶也被被史学界和司法界公认为中国司法鼻祖。

奴隶制五刑

皋陶的法律思想在这里就不展开说了,十万字也写不完。中国进入奴隶制社会,在夏朝时期,根据皋陶的法律思想,设定了五刑,分别是:

墨,劓(yì),剕(fèi),宫,辟

墨刑:脸上刺字;劓刑:割鼻子;剕刑:砍双脚;宫刑:阉割;辟:死刑。

这五种刑罚非常反人类,每一种都是对人肉体进行直接不可逆的伤害,从残疾到死亡,即使最轻的墨刑,仅仅是在脸上刺字,对身体伤害不大,但是受刑之后,就好比随时顶着“人渣”两个字生活一样,极具侮辱性。但是结合时代来看,也可以理解。因为刑罚肯定是针对奴隶而言的,奴隶不是人,所以采用非人类手段惩罚。你说贵族?切,贵族怎么可能犯法!

封建五刑

从奴隶制度过渡到封建制度社会,人们在人道主义方面有些醒悟。从汉文帝时期开始,老五刑逐渐被改革,但是一种法律制度,不是说改就马上改过来的,加上两汉之后中国经历了长时间的乱世,五刑真正被改革规范,要到隋唐年间。其中最主要一项改变就是,宫刑被正式废除,太监被阉割,不属于刑罚。而且就算奴隶五刑被废,要怎么搞一个人那还不是皇帝说了算,所以就不要用司马迁遭宫刑,上官婉儿遭墨刑等个例来抬这个杠,没意思。这一时期的五刑被分为: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其中笞刑、杖刑是指用鞭、竹板等打人的背部、臀部、腿部。打屁股

打屁股的原因很简单,人都知道屁股上面脂肪多,打的惨也只是皮外伤,所以在执行笞刑、杖刑的时候,只要制杖者跟你没有深仇大恨,多半也就打打屁股完事儿,如果他对你不满,直接往背上或者腿上抡,那你多半是废了。

但是你也别小看这个打屁股啊,我特么小时候没少挨过,真是疼。那还是中国式父母的爱,都让人疼的哇哇乱叫,更别说古代打屁股是属于刑法了。

《水浒传》中就经常出现杀威棒,一言不合就拖出去打几百板子,林冲、武松这样的好汉,死都不怕,但是面对杀威棒还是有点怵,更别说普通人了。

再者,打屁股虽然不如打背和腿来得猛,但是屁股可是十分隐私的部位啊,你

跟女孩子约会,把手放人背上多半没啥大的问题,你要直接放屁股上试试?打得你妈都不认识。

宋朝之后,由于某些奇怪的文化,女人地位一日不如一日,这个时代的女人,如果犯了奸罪,要脱光衣服打屁股,这简直就是逼人去死。所以,打屁股能增加人的耻辱感,可谓是身心双重摧残。

古代女子被俘后,没有人反抗,是因为她们没有能力反抗,因为古代女子几乎没有任何独立生存能力,她们从小就被教育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而“女子无才便是德”就是说,她们除了会做点家务,相夫教子、侍奉公婆,没有其她的任何能力,当然她们也没有学过任何保护自己的能力,而女子顺从其实在过去就像是美德一样被宣传。

古代女子不认字,她们离开了男人是无法生存的,也没有抛头露面的机会,所以对于他们来说,对整个社会和自然的认知是空白的,“三从四德”就是让她未出嫁的时候一切听自己父亲的,出嫁后就要听自己丈夫的,如果丈夫去世了,还要听儿子的,所以女人从心里就没有自己,她们从小学习的就是“服从”,正常的是自己家的男人,这是古代对女人的不公,是对女性的歧视造成的。

古代女人没有机会学习生存技巧,她们闲暇时间就是做女红,这些在过去是无法生活的,我们知道《射雕英雄传》中有郭靖的妈妈曾带着郭靖在大漠生活,其实这是一个奇迹,一个原因是她已经跟着郭啸天逃过一次难,另一个原因她不像杨康的妈妈那样娇气,而且是有一定的生存能力,是属于一个特例,平时在家就干一些粗重的活计,所以她才能在大漠上生存,当然她们也离不开蒙古人的帮助。

古代女人没有自我防卫的意识,所以她们本来就是无知的状态,虽然过去也会有一些烈女的例子,但是都是非常少的,对于大多数的女人来说,是处于一种无知、无能、当然也是无胆量的一个状态,她们除了逆来顺受其它什么也不会。

现在很多人在看古装剧的时候,发现古代女子里面的衣服都是肚兜,其实这都是错的,因为只有清代的时候,女子才穿的肚兜,而在其他时期,女子的内衣其实不是肚兜,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

在较早的秦汉时期,女子的里面的衣服是报腹和心衣,它们都是用一块布横在身前,后面用带子绑起来,但是报腹是直接在布上缀上带子,绑起来,而心衣是在报腹的基础上家里钩肩设计。

而在魏晋时期,女子的内衣名为两当,和报腹、心衣的款式差不多,只是它前面是用两层布制成的,里面还可以加棉花保暖。

到了唐代的时候,因为比较开放,穿衣风格大胆,所以内衣样式也有了很大的改变,变成了没有肩带并且是侧面开合的袔子,在穿高腰裙的时候微露内衣,显的非常的性感。

而到了宋代的时候,女子的内衣就变成了抹胸,根现在的抹胸差不多,但是要比现在的要长一点,可以盖住腹部了,而且上面有系带。

之后的元代就变成了合欢襟,它和现在抹胸样式差不多,只不过它是在前面系扣或系带子的。

明朝的时候,女人的内衣是主腰,和现在的背心差不多,不过其肩带是用两条带字绑起来的,后面也是用三条带子绑起来的,有非常好的收腰效果,就像现在的束腹带一样。

清朝是肚兜就不用多说了,而到民国的时候,女人的内衣是小马甲,它是在前襟系扣的,相当于缩小版的马甲,最后就变成现在文胸。

古代女子被强行排便

强制排泄

在公开浣肠时,受刑的女犯全身 著,在挟持下被强迫趴跪在示众台上,她的 将高高撅起,后方清楚暴露出来的gang门正对着为公开浣肠准备好的沙台,为了防止女人挣脱,犯人的双手被反剪在背后,两腿被拉开固定在示众台的镣铐上,呈现“人”字型被压制住。

接着负责执行的执法人员用专门的木制漏斗套入女犯的 ,用木桶取来略低于人体温度的清水,一次以约略一升的量灌入女犯的肠道里,另外的人员以一类浣肠专用的擀面杖型长圆木棍,垫入女人小腹部和示众台面的空间中来回擀动,使女犯不停地感受到无法克制的强烈便意,通常女犯无法坚持很久,便会在一阵阵身体和 的强烈痉挛中,将肠道中的大量液体喷射到身后的沙台上。

在形成第一次喷射后,女犯会被允许休息约半刻钟的时间,然后重复第二、三次浣肠的进行,而一般在进行完三次浣肠后,女犯身体里的粪尿便差不多已被排空干净,此时犯人便会被架起来,由执法人员为之彻底清洗身体。

浣肠示众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刑罚,对女犯的身体造成极大的损害,有时受刑的女犯甚至被折磨到当场晕死过去。

古代被 过的女子怎么办

哥们操心不小!被 过的一辈子就那样了,嫁不出去!

古代的太监是被强行阎的吗

一般不是

在明清时代,因为出现了魏忠贤什么知名的大太监,人们从不齿到羡慕,从羡慕到效仿,那会出现了许多自宫的人,自宫成了一种风尚,但是,往往不会选入宫中。

从秦始皇那个时代起,宫刑成了一种刑法,是五大刑法之一,一直到隋唐时代,才明令禁止,废除这种刑罚,把它踢出了五大刑法之中。

然而在西汉时期,汉景帝曾经说过,可以用宫刑代替死刑,他认为,宫刑是一种重生,许多太监也是把 那天当成自己重生的一天,在汉武帝时,司马迁为李陵求情,下令处死,有人搬出这话来,司马迁才免于一死,改为宫刑。

然有的太监,是强制性的,一是强行 战俘或宫中优伶,二是掳掠或贩卖边地幼童进行 ,三是地方官员或藩属的进献。

除以上几种,大多数都是自愿,一是贪图富贵而自宫,二是为求得谋生之处而自宫,三是宫中宦官所收养的义子 后入宫即为宦官。

古代美女被强采经血

古代皇帝女人太多所以采集处女的经血做成丹药增强性功能,但此药药性太烈比较燥热,因此皇帝的命不会太长。

房子被强行拆除

最关键的是要确认房屋买卖是否有效

免费房产纠纷法律咨询就到法帮网 :fabang/ask/browserphptid2=20

女子强行被潜规则

这要看你是干嘛的了:若是导演,这叫潜规则;若是演员,这叫为艺术献身;若是为官,这叫体察民情;若是为商,这叫风流倜傥;若是为民又有关系,这叫道德问题;若是为民又没关系,这是强\\'奸或强\\'奸未遂!

强行排便会不会引发肛裂?

在工作繁忙的时候最怕的就是被厕所留住,大便排不出来,只有强行排便了,但是事后却发现 疼痛,有裂开的感觉,时间一长,还会大便出血,这是肛裂吗?长沙东大肛肠医院专家指出,肛裂顾名思义是指 的破裂。那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长沙东大肛肠医院专家介绍说,肛裂的原因主要是粪便干结,而这种强行排便行为不过是呈一时之气、图一时之快的一种“莽撞”的行为,因为干硬粪便硬性通过肛管时,擦伤肛管面板,撕裂肛管而造成肛裂。长沙东大肛肠医院专家表示, 上皮与直肠粘膜不同,伸缩性小,大便干燥。排便时容易受 、被擦伤。受伤部位90%是在背侧( 时钟的六点位上)。 受伤后导致出血,出血量较小,但感觉非常疼痛,不仅在排便时感到疼痛,排便后一段时间内也会感到剧痛无比,因此也有些人从此害怕上厕所,控制排便,导致便秘,从而加重肛裂的程度。因此引起肛裂的原因中最重要的是便秘。便秘大便干燥不治会引发肛裂长沙东大肛肠医院专家指出,肛裂是由于大便干燥才产生排便困难的,所以要保持大便通畅,发现大便燥结时,切忌努责排便,患者可到长沙东大肛肠医院进行大肠水疗,从而缓解便秘。患者还要少喝酒,不吃辛辣 食物,食不可过精,要粗细粮搭配,蔬菜等富含纤维的食物尽量多摄入,可使大便保持正常。早期的肛裂只需要改善日常生活习惯就能治愈,但因为是在排便通道口 处受伤所以排便时容易使伤口扩大。伤口也就不容易愈合了,再加上持续便秘,大便干燥。致使最初很浅的伤口渐渐加深,伤口周围呈堤防状以致“溃疡化”,这被称做“ 溃疡”。发展成 溃疡后, 变得越狭窄,导致“ 狭窄”, 变得只有铅笔粗细般狭窄,造成排便困难。这时,只有通过手术来扩大 。美国HCPT微创技术,安全无痛治肛裂如果长期的强行排便很容易造成肛裂创伤面继续加深,不及时的治疗甚至造成溃疡症状的出现,久而久之很容易出现肛周脓肿现象,造成 狭小,排便更加的困难。所以患者出现便秘的症状时最好尽早的到医院及时的就医!经过权威验证,大批临床例项验证,长沙东大肛肠医院应用国际前沿微创术--美国HCPT微创技术治疗肛裂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美国HCPT微创技术治疗肛裂,利用高频电容场产热原理,通过直肠纤维镜进入到 里面,通过监视器,直接对肛管裂口进行微创电凝,使肛管裂口干结闭合。在与传统治疗方案比较中以压倒性的优势而胜出,它具有治疗时间短,出血少、微创、愈合快、不复发的特点,临床治愈了上千例不治或久治不愈的患者,深受肛裂患者和业界的好评。有很多人,尤其是有便秘症状的人,在排便时用力强制排便,专家提醒,这是不可行的,强制排便很容易导致肛裂等肛肠疾病。但是肛裂患者必须清楚强行排便带来的疼痛,只有选择正确的治疗肛裂的方法才能避免这些危害。温馨提示:肛肠疾病不可小觑,若出现征兆,请及时到正规专科医院就诊,长沙东大肛肠医院有权威肛肠专家线上您解答疾病问题,根据病情提供专业的治疗方案,并为您的隐私保密。如需帮助,请点选咨询,与肛肠专家进行线上交流。

古代女子姐妹排序

1、平民女孩子一般是没名字的,所以谈不上用伯仲叔季,而且伯仲叔季就是给男孩子起名字用的。出嫁后冠夫姓,比如,刘冯氏。

2、贵族女子才有名字,但也不用排行的。历史上只有春秋时齐国的孟姜算特例啦。

3、至于孟和伯是随意的,选哪个都行,没有准则考究。

伯(孟)仲叔季

在先秦,姓不但是女子能否与男方婚配的重要标志,而且还具有区别女子结婚与否的重要作用呢。因为那时的女子虽有名字,但限于周礼“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的规定,女子的姓于是担负社会通用的名的作用。未婚姑娘为了加以区别,一般在姓前冠以孟(伯)、仲、叔、季,用以表示老大、老二、老三、老么这种排行。如古书所记孟姜、仲子、叔姬、季某,意即姜家的大女儿,子家的二女儿,姬家的三姑娘,某家的么姑(哭倒长城的孟姜女并不姓孟,而是姜家的大女儿)。女子嫁出去以后,一般用丈夫的姓和娘家的并列称某某氏,如一位姬姓女子嫁给被孔子赞誉为“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的卫国大夫孔圉做妻子后,就叫孔姬,若是李姓女子嫁给张姓男子,婚后只能称为“张李氏”或“李氏”,这种称叫方式在当今某些农村还能找到。

根据《国语辞典》:孔颖达.正义:“孟、仲、叔、季,兄弟姊妹长幼之别字也。”

伯仲叔季,兄弟长幼的次序。我手边的一本辞典解释:“兄弟排行的次序,长兄为伯,次为仲,又次为叔,最幼为季。若兄弟三人,则称孟、仲、季。”

上联古代女子无才便是得 下联现代女子

对联:

上联:古代女子无才便是德

下联:现代男子有德便是才

一、在遭逢大饥荒的年头会出现吃美女的惨象。 这种现象当然是违背人性的,但在那种每个人都面临著饿死威胁的情况下,不能打仗、不能干重体力活而肉又好吃的美女自然首当其冲地成为受害者。 隋末的朱粲,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朱粲乘乱起兵,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他对军士说:“世上最美的食物,还能有超过人肉了,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于是下令,让部下分道捕获妇女和儿童,蒸熟分配给士兵当饭。每攻下一座城镇,朱粲就传命把弱小的女人和儿童分给各部,需要时就杀著吃。 五代时的赵思绾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领兵占据长安时,城中没有吃的,就杀妇女儿童为军粮,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每当犒军时,就杀上百人。赵思绾爱吃人的肝,他把活的美女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饱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脏的美女还在惨叫。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史载安史之乱时,张巡守睢阳,兵士共食三万人。当时人们相信这是事实,非常吃惊,韩愈却独持不同意见,认为是不可能的,并写文章进行考辩。后世也曾有人重论此事,说张巡的军队所食三万不是百姓,而是阵亡的士兵的尸体。但张巡杀死爱妾、把美女熬成肉汤,犒赏多日无食可进的士兵,以此作坚固军心的手段,使得睢阳不但得以保全,甚至还能够反败为胜故事,倒的的确确是一个有案可稽的历史真实。这段熬食美女的故事,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还被传为精忠报国的千古佳话。 清顺治九年(1652),南明将领李定国率兵攻新会,城中粮尽,清军守将就杀居民为食。有个姓莫的媳妇与婆母相依为命,守将要杀食婆婆,美女莫氏叩头请求替婆婆死,守将说:“真是一位孝顺的好媳妇!”就答应了她的要求,舍了婆婆,把美女烹而食之。又有一个姓李的美女,丈夫被守将抓去,将被杀,李氏哭著说:“丈夫还没有儿子,如果杀了他,就绝了他家的后代了,我即使活着又有何用?请把我吃了吧!”守将也答应了,就烹食李氏美女,把她的骸骨交给她的丈夫带回家安葬。新会县城被围困八个月,守军吃掉民众近万人,其中大部分是妇女和儿童。有户人家的女人孩子全部被吃,只有他一人幸免兵乱过后,这位幸存者有一天在路上遇见了清军守将,就跪下向他下拜。守将感到惊讶,问:“你拜我干什么?”那人说:“我的老婆孩子都安葬在你的肚里了,她们都没有坟墓。如今寒食节临近,我不朝著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里去拜呢?” 作者: 六月乖乖 2008-1-25 10:57 回复此发言 -------------------------------------------------------------------------------- 4 回复:历史上有多少美女曾被烹食惨绝人寰 二、出于凶残的本性或怪异的嗜好,以吃人肉、喝人血来满足残酷的欲望。 因此类事例被吃的美女甚多,说起来骇人听闻。十六国时,石虎的太子石邃凶残无度,他看见美貌的尼姑就抓过来,白日里求欢,奸污后把她杀死,把她的肉和牛羊肉一同煮食,并且把肉赐给左右的人一起品尝人肉的滋味。 东晋孙思作乱时,擒获县令就把他剁成肉酱,并且把他的美女妻子和美女女儿杀死吃肉。谁不肯吃这美女肉就把他支解处死,连他的肉也一块吃掉。 隋代末年,诸葛昂和高瓒是一对豪侈凶残之徒。他俩互相争强赌富,都想占上风,彼此设宴相请,都千方百计夸耀奢华,以超过对方为满足。有一天,高瓒宴请诸葛昂,把一对十来岁的双生子烹熟,头颅、手和脚分别装在盘子里,端上宴席。满座客人见是人肉,掩口欲吐。不久,诸葛昂宴请高瓒。他让自己的一位爱妾敬酒,那美女无故笑了一下,诸葛昂怒叱美女一顿,命令她退下。不一会,把这位美女被整个放在大蒸笼里蒸熟,摆成盘腿打坐的姿势,放在一只特大的银盘子里,她的脸上重新涂好脂粉,身上用锦盖著。这道“菜”抬上来后,诸葛昂亲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给高瓒吃,同席的宾客都捂著脸不敢看。诸葛昂神态自若,撕扯美女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尽饱而止。 施州刺史独孤庄喜欢吃人肉,他生病时不想吃饭,只回忆起平时吃过的人肉味道不错,这时他的部下有人死了一名婢女,就叫人割下她肋下的肉煮熟给他吃。 后汉蔡王刘信是一个极端残忍的家伙,他掌管禁军时,左右若有人犯罪,就抓来他的妻子和孩子,当著他的面零刀割她们,让犯罪者吃自己老婆的肉。被零割的美女身首异处,手足分离,满地鲜血横流,刘信举杯饮酒,并让乐队奏乐,毫无怜悯的表情。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meirong/10406436.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05
下一篇2023-11-05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