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惩罚女性犯罪方法 极尽羞辱

古代惩罚女性犯罪方法 极尽羞辱,第1张

古代,处罚女性犯罪的刑罚数不胜数!除了典型的酷刑之外,其他刑罚则是极尽羞辱之能事。

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经此一闹,不 女不堪忍受,直接撞壁而死。其羞辱程度之深,可以想象!

两百多年前,乾隆皇帝过大寿的时候,英国乔治国王派出以马戛尔尼为首的庞大祝寿使团,前来中国拜寿。使团中有一位叫做亚历山大的画家,他以出色的水彩画技艺,留下极为宝贵的中国社会风俗画。其中一辐,是“枷号示众”,还有一幅,是“贯耳刑罚”。

将通奸的女子公开示众裸身

“枷号示众”我们并不陌生,古代的罪犯大多会遭遇这样的处理方式。《儒林外史》中的一位汤父母汤知县,酷暑中将一位 在衙门前“枷号示众”,并且将数十斤牛肉堆放在枷锁上,终于导致该 死亡,引起一场纠纷。

至于“贯耳刑罚”,今天的中国人并不熟悉。原来马戛尔尼的使团到来后,有一位中国人对使团中的随员傲慢无礼,被地方官员判处“贯耳”的刑罚。

图画中,一位拖着辫子 上身的人被绑在一个柱子上,一支箭穿过他的耳朵,将他的头钉在柱子上。他的头靠在柱子上,一点都不能移动,如果移动,可能会把耳朵扯下来。

画面中,罪犯的旁边站着两位满清官员,一位手里拿着很大的写着汉字的牌子。据说牌子上写的是他的罪行,官员向过往行人展示这位罪犯的罪行。

不过亚历山大并不认识汉字,只是照猫画虎地描了几个似是而非的字而已。显然。这种“贯耳”刑就是一种示众的刑罚。

示众是一种耻辱刑,它旨在把罪犯 裸地展示在熟人面前,让他颜面扫地,名誉不存,来达到惩戒犯罪的目的。不过事实上,这种做法往往不但不能实现其初衷,而且往往带来更为邪恶的后果。

中国的古代法律规定,妇女犯了奸罪,往往被判处脱裤子,当中裸体受杖的刑罚。有了这条规定,亲戚邻里之间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有人就会就捕风捉影,指控对方家中妇女有 ,然后贿赂官府,让逮捕被告妇女裸体受杖。

示众是一种耻辱刑

到打板子那天,原告约集亲友,一齐来到公堂“看打”;有时还未升堂,收受了贿赂的衙役先把被告妇女脱掉裤子示众“晾臀”;有时行刑完毕,仍不让妇女穿裤,随即拉到门前大街上

揭秘古代惩罚女性犯罪的方法 极尽羞辱

当时还有一种惯例,就是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未过堂之前,仇家就趁机怂恿无赖子弟把这妇女的鞋子脱掉,裤子褪下,有的人顺手把鞋子拾去,满街人随意传看。

古代中国小脚崇拜时期,光脚出庭,脱鞋传看,是对女性最严重的羞辱。很少有女人在经过这样光天化日的羞辱之后,还能苟活在人世,据说不 女不堪这样的 ,当场碰壁而死。

将犯有 的女人公开示众 ,立法的初衷也许是为了激发人们的羞耻心,戒绝此事的再发生。但是,这种方法,尤其对于女性的示众,其实激发了很多人内心深处最丑恶的一面,示众成为流氓无赖的欢乐节日,也成为展示流氓无赖人性黑暗的舞台。

古代羞辱惩罚犯罪

女子在中国古代地位的低下,常常使她们处于男性附属品的地位,深居简出。因此犯罪的几率较之男性,当是凤毛麟角。不过,也不排除某些女性的过激行为惹怒了官府的事情。于是,如何给女人施以刑罚,成了一个颇让人伤脑筋的问题。

  内乡县衙与北京故宫、河北保定总督府、山西霍州署合称“中国古代四大官衙”,成为现在衙门文化的研究中心。这里不但保存有三堂公审的完整程序,许多刑罚措施也都有记录,特别是对女犯人的惩罚,非常详细。那时,还有单独的女牢,凡妇女犯罪之人犯皆囚禁于内。有的牢房特别狭小阴暗,人在里面只能一直跪着,无法直立,是专门用来对付不太驯顺的女犯人的。

  根据记载,唐宋明清以来,针对女犯人有特别严厉的刑罚,史称“五刑”,分别如下:

  1刑舂: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2拶刑: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3杖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4 赐死: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5 幽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这些刑罚,看了让人胆寒,从这些刑罚里面,我们可以窥见古代女子的地位是如何低下。

古代对妇女出轨的刑罚极其严格

像潘金莲出轨被武松打死这应该算是最好的结局了毕竟这叫死得痛快而对于古代的妇女出轨,有专门的刑罚,令人不寒而栗

01 骑木驴

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

相传该刑罚始于汉代,当时有个叫黄爱玉的女人与他人通奸害死本夫。最后就是“骑木驴”而死的。

骑木驴的刑罚极其残忍,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一路颠簸游街,受刑者不仅身痛难熬,脸面也尽失。

02 浸猪笼

浸猪笼是古代专门惩罚偷情妇女的刑罚。

在古代只要女子在婚后对丈夫不忠并与其它男子有染,丈夫便可将其抓住,扔进竹子编成的笼里,然后丢进水里活活淹死。

浸猪笼是暗示男女猪狗不如,同时也是诅咒他们二人死后投胎也不得再世为人。浸猪笼是一种非常封建的私刑,就算在古代也是在非常偏僻的地区才使用,一般有官府的地方,妇人出轨还是由县官老爷审判的。

03 断指夹

这是古代历史上专门针对女人的刑具。

将被怀疑与其它男人有染的女人四根手指置于刑具当中,大力压挤,十指连心,随着指骨的断裂声和一盆盆凉水泼醒后的反反复复,一般女人都挺不过去

04 贞洁带

这种铁裤衩即为古代女子的贞洁带。

丈夫外出时,怕妻子偷人,用这样的铁制品或铜制品前后紧勒于两腿之间,挂在腰间一个环上,设有特制钥匙才能打开的锁,让其无法与别的男人发生X行为,贞洁带体现了古代男性对女性的禁锢,表明女性不过是男性的财产。

05 铁莲花

对于不守妇道的女人,通常让她们骑在木马上

审问时如果不老实交代罪行,衙役们就会转动木马上的旋转铁莲花,对女性进行折磨。这时候他们往往叫声凄厉,发出哀求,甚至昏厥过去。

古代对出轨妇人的惩罚远远不止这些,还有宫刑、拶刑、凿颠等等数不胜数。古代的刑罚真是令人望而生畏

 NO7古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六——挖阴术

  挖阴术古代女子遭受的五种离奇“宫刑” 之一。

  挖阴,顾名思义就是挖去生殖器。男子割去生殖器,在“蚕室”里待上个把月,也就能痊愈了;而女子被挖生殖器,涉及体内多处重大器官,在古代比较落后的医学条件下,这种刑罚显得异常残酷,受刑的女子往往因为血流不止,而死于非命。另外,王夫之在《识小录》里还有“于牝剔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心消灭”的说法,此法破坏程度较小,操作起来较复杂,没有“庖丁解牛”那两下子,恐怕是做不到的。

  NO9古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七——椓窍法

  椓窍法古代女子遭受的五种离奇“宫刑” 之一。

  椓窍,也称椓或椓杙,“椓”和“杙”的原意是指拴牲畜的木撅子,另据《说文》解释为“以棍击伐”之意。“窍”,应该是指女性下体。椓窍,就是用这种木撅子摧残女性阴部,其狠毒程度可想而知。

  汉景帝时,广川王刘去和他的王后阳城昭信残害姬人陶望卿,望卿被逼,投井而死。昭信不解恨,又叫人把她的尸体捞出来,“椓杙其阴中”。对死人尚且如此,如果用在活人身上,其残酷程度决不亚于对男子的阉割。

  NO9古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八——刑舂

  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NO1古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一——铁莲花

  “铁莲花”——当女囚坐的上去时,狱卒拉动木马尾部的一个机关,“铁莲花”便会一开一合地在她的下体内不停旋转,让女囚顿时痛疼难忍,大有生不如死之感。那么,“铁莲花”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残酷的刑具,为何会让古代女人望而生畏、听之胆寒、坐之魂飞魄散

  据有关资料记载,“铁莲花”是中国古代一种酷刑,专门针对那些所谓“不守妇道”的女人而制作的。古时候有一种针对女性的酷刑叫做“骑木驴”,也叫做“骑木马”,而致命的铁梨花就隐藏在“木驴”的背部,对于那些所谓“不守妇道”的女人,通常让她们骑在“木驴”上,官吏审问时如果不老实交代罪行,官吏就会命衙役们转动木驴上的旋转铁梨花,对女性下体进行折磨,这时候他们往往痛疼难忍,叫声凄厉,发出哀求,甚至昏厥过去。原来,“铁莲花”是一种由锋利铁片组成的花朵状刑具,形似莲花,所以取名“铁莲花”。不难想像,当它展开并转动时,能把一层下体的血肉绞下来……因此,只要狱卒拉动木马尾部机关,“铁莲花”便会一开一合插入其下体,并不停地旋转,当即令女性痛不欲生,大声哭喊。堪称中国古代最残酷的经典刑具之一。

  据有关史料记载,第一次女性罪犯被判“骑木驴”,应该在北宋时期。古典名著《水浒传》中就有关于北宋时期女人“骑木驴”的描写。那是在武松怒杀潘金莲和西门庆之后,惯拉皮条和教唆杀人的王婆被判处“剐刑”: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其实,在北宋时期,所谓“木驴”通常是一面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或滚轮,如同一张普通的条凳。所不同之处,首先是其表面并不平坦,而呈现一定的弧度,类似驴背的形状;另外于长木板正中间,安装一根约二寸粗、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子向上直竖,象征驴球,因而一般称呼此类残酷刑具为“木驴”。

  当被判死罪的女犯三审定谳之后,她的全身衣裤将被完全剥光,验明正身,然后衙役们将女人捆绑妥当,便可将她的双腿分开,下体对准那根驴背上的粗木橛直插进去。接着,用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因负痛而挣扎。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上的女犯人游街示众。

  有关资料表明,在女犯人“骑木驴”游街的过程中,河北、山东等地会使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说的“混棍”,一边抽打女犯的后背,一边强迫其高喊:"*妇某氏,于某月某日犯*,于此木驴游街示众,警示众人,莫如妾身之下场!",其余大部分地区则会在游街时以水火棍狠打女犯的乳房和臀部,以增加其羞辱感和疼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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