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不韦传奇》芸姜被夹掉了胸。
《吕不韦传奇》第18集当中,赵高察言观色,巧施毒计。芸姜无辜被押进大牢。赵高严刑拷打芸姜,让她供出吕不韦和赵姬的私情。芸姜死不张口,赵高用专门折磨女人的酷刑摧残芸姜。
剧中芸姜由陈好饰演,她本是一个婢女,为吕不韦做事当奸细,将芸姜的胸夹掉了最后被酷刑害死。
简评:
《吕不韦传奇》中赵高对芸姜用夹刑,这种刑是专门针对女性所设置的一种刑罚,非常的残忍而且几乎没有人能够抵挡得住,芸姜之所以承受这样的刑罚就是因为赵高等人想从她的嘴里听到吕不韦和赵姬有染的消息。
古代中国十大酷刑分别是:凌迟、剥皮、车裂、棍刑、腰斩、枷刑、刖刑、炮烙、斩首、骑木驴。今天我们就来盘点一下这些酷刑。
首先第一个凌迟。凌迟这个概念大家都不陌生,就是一刀一刀的割下皮肉,手段极其残忍。凌迟一般用于反叛国家或者谋反的罪人。比如太平天国的传奇人物石达开因为反叛国家曾经就是凌迟而死。
剥皮这种刑罚顾名思义就是皮肉分离。朱元璋就曾经用这种手段来惩戒贪官污吏从而达到皇室稳定,天下太平的目的。
车裂也称五马分尸。把犯人的四肢和头分别拴在急速奔跑的马上,使犯人四分五裂。商鞅就曾受这样的刑罚。
棍刑并不是被乱棍打死的那种,而是用一根木桩从人的嘴中或肛门中插入整根插入,最终犯人痛苦的死去。
腰斩就是将犯人从腰一分为二,但是被腰斩的人不会马上死去,要遭受很大的痛苦才会死去。秦国的丞相李斯就曾遭受这样的酷刑。
枷刑就是将犯人的手固定起来,将竹板做的书袄裹在犯人的腹部或者胸部通过行刑者收缩书袄来惩治犯人。此刑罚不留痕迹却极其痛苦。
刖刑就是砍掉犯人的双脚或者挖掉膝盖骨。孙斌跛脚就是这种刑罚,虽不至死但是要受一辈子的折磨。
炮烙就是将犯人绑在烧热的柱子上,使其皮肤大面积烧伤,疼痛而死。
斩首就是砍头。理论上来说人是感受不到痛苦的,但是可怕的是心理上的煎熬。
最后一个是骑木驴,是专门针对女子的刑罚。
古代的酷刑可谓是令人发指,你有什么感想呢?欢迎评论区讨论。
司马迁受的是当时一种极为残忍的刑罚——腐刑,受刑前必须把手脚像杀猪一样绑起来,然后用绳子捆到木架上,剥光了衣服,再一顿暴打。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心灵上的伤害,因为受了这种刑罚,就成了太监,再也不是一个完整的男子汉了,在往后的岁月中,还必须面对世人无情的嘲笑和讥讽。对于出身官宦世家,饱读诗书的司马迁来说,这可真是一种奇耻大辱呀。
也称宫刑
腐刑又称为宫刑
一、什么是宫刑
“宫”,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就是阉割男子生殖器、破坏女子生殖机能的一种肉刑。宫刑又称蚕室、腐刑、阴刑和椓刑,这些不同的名称都反映出这一刑罚的残酷。所谓蚕室,据唐人颜师古的解释:“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也许是最早的无菌室概念),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这就是说,一般人在受宫刑以后,因创口极易感染中风,若要苟全一命,须留在似蚕室一般的密室中,在不见风与阳光的环境里蹲上百日,创口才能愈合。宫刑又称腐刑,这是因为,对受害者来说,不但肉体痛苦,而且心灵受辱,从此像一株腐朽之木,有杆但不能结实。宫刑又称阴刑,是指对男子或女子的阴处施刑。称为椓刑,见于《尚书吕刑篇》,“椓”据《说文》释是以棍击伐之意,据马国翰《同耕帖》载,古有椓窍之法,谓用木棍敲击女性下身,以破坏其生育机能。
二、宫刑的由来
宫刑的出现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在《尚书》中有几处提到了五刑和宫刑,例如《尧典》中就有“五刑有服”语。今出土的周鼎金文字中有“仲宦父鼎”,文曰:“中宦父作宝鼎,子子孙孙永宝用。”《尚书吕刑篇》中有“宫辟疑赥,吕刑篇罚六百锾,阅实其罪”语;又云:“爰始*,为劓、刖,椓(即宫)、黥。”又云:“舜典五刑,宫。”《慎子》一书有:“虞五诛,以艾毕当宫。”《周礼》则云:“夏宫辟五百。”从以上记载看来,后世一般认为宫刑至少在夏禹以前就已出现。周朝时将受了宫刑的男子称为“寺人”。“寺”字为“士”与“寸”二字构成,在古代,“士”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形字,史书所称“士人”即男人,“士女”即男女;“寸”像一只手拿着一把小刀,“士”“寸”合在一起就是用刀割去男性生殖器。男子受宫刑,一般理解是将阴茎连根割去,但据古籍记载,也有破坏阴囊与睾丸者。如《韵会》一书云:“外肾为势,宫刑男子割势。。外肾是指阴囊和睾丸,破坏了它,人的性腺即不再发育,阴茎不能勃起,从而丧失了性能力。
三、施宫刑的目的
据考证,宫刑最初的作用是为了惩罚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关系,即“女子*,执置宫中不得出;丈夫*,割其势也”。《伏生书》传更云:“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由此可以推见,宫刑是在一夫一妻制出现后的事,否则就不可能存在什么对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的惩罚了。而且,再从五刑的排列来看,宫刑是肉刑中最重的,仅次于大辟(斩首),显然当时人们思想中还残留着原始时代的初民对生殖器崇拜的影响,生殖器的价值仅次于头颅。传说中的尧舜,大致是中国的父系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期,一夫一妻制逐渐确立,所以宫刑在那时开始出现是完全可能的。
宫刑的最初作用,只限于惩罚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这在人类的婚姻制度刚刚跨入文明门槛的当时是现实的。但是,在奴隶主阶级和封建统治者残暴的统治下,宫刑的施刑范围扩大了,扩大到与初意完全不相干的地步,成为镇压平民和思想异己者的一种严酷手段。这种扩大始于何时,历史上没有明确记载,但至迟到周穆王时,已规定“宫罪五百”,西周时受宫刑的罪名已相当多,而且受刑对象是广大奴隶和一般平民,至于奴隶主贵族是“公族无宫刑,不剪其类也”。“不剪其类”就是不绝他们的后代,奴隶主贵族即使犯了当宫之罪,也只服椓刑,即将犯人剃光头发,锁住颈项服劳役,“而髡者,必王之同族不宫者”。可见,古代的刑罚带有多么鲜明的阶级性。宫刑施用的范围到了后世越来越大,如到了战国时期,《列子说符篇》载有人曾劝秦王以仁义治国,秦王处以宫刑,罪名是“若用仁义治吾国,是灭亡之道”,这说明封建统治者已经用危害国家的罪名处人以宫刑了。《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造阿房宫筑骊山时竟发隐宫刑徒70余万人服劳役,这里的“隐宫”是指宫刑,这70余万人中已受过宫刑的人肯定是不少的。
四、宫刑的发展
秦朝是由于残暴统治而迅速覆亡的,继之而起的汉王朝从本质上看也好不了多少。宫刑在汉朝更为普遍。汉景帝时,就虽规定某些死刑可由宫刑代替,汉武帝生性残酷,在他的统治时期,正史上有记载的大臣受宫刑的就有司马迁、张贺、李延年等人。司马迁因为汉武帝询问看法时说了真话,为投降匈奴的李陵辩解了几句,“上以迁为诬罔,欲沮贰师,为陵游说,下迁腐刑”,这就是被处以宫刑;张贺因幸于卫太子,太子败,张贺也受了宫刑。东汉昭帝也曾下诏:“大逆无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蚕室”,从法令上又扩大了宫刑的范围。大臣、官吏稍微违背了最高统治者的意志就要受此酷刑,平民百姓受这种酷刑蹂躏的人肯定更多了。到了南北朝,宫刑仍在不断实施。特别是北魏对宫刑的施行更有明确规定,据《通志》卷十六载,北魏凡犯“大逆不道要斩,诛其同籍,年十四以下腐刑。”所以在北魏时宫刑一般多用于被认为是谋反大逆者的子孙。例如《魏书》卷九十四载平季被处宫刑,就是因为他的父亲与和尚一起企图谋反而被牵连的。受宫刑者的罪略次于死刑,即使对他们赦免也被作为奴隶送交官府,例如北齐后主曾发恩一次,把原来当受宫刑的人,普免作为官奴。
从以上历史看来,宫刑的施行范围虽然扩大了,虽然不仅仅是惩罚被认为是男女不正当的性关系而作为镇压反抗者的一种残酷手段,但仍与性有一定的联系,就是使受刑者丧失性能力,从而断子绝孙。这在十分重视子嗣和后世香火的封建社会,确实是十分严酷!宫刑还有摧残受刑者的身体与精神的目的,受刑者终生受辱,生不如死。司马迁是个意志坚强、胸怀大志的人,可是他每当想起自己受宫刑这一耻辱,都仍然要发汗沾背,想“引决自裁”,不想再活下去了。施用这种酷刑,不能不引起历史上一些正直人士的反对。著名的如东汉时的陈忠、孔融,三国时魏国的王朗等,他们都力主废除宫刑以及其它一些残酷的肉刑。但是,也有一些人秉承最高统治者的旨意,死抱住宫刑不放,如和孔融、王朗同时代的钟繇、陈群就是如此。到了隋朝开皇时虽然正式废除了宫刑,在以后历代的刑制上不见这一条了,但有些皇帝及一些豪贵仍凭自己的旨意任意施加,直到明、清。
例如,唐朝的安禄山曾阉一个叫猪儿的人,血流数升,差点致死;后来,安禄山也被猪儿切腹而死。“初,猪儿出妻丹部落,十数岁事(安)禄山,甚慧黠。禄山持刃尽去其势,血流数升,欲死,禄山以灰火傅之,尽日而苏。因为阉人,禄山颇宠之,最见信用。禄山壮大(肥重三百三十斤),每著衣带,三四人助之,两人抬起肚,猪儿以头戴之,始取裙裤带及系腰带。玄宗宠禄山,赐华清宫汤浴,皆许猪儿等入助解著衣服。然终见刳,猪也。”又如明太祖泉朱元璋在他的《大诰》中就规定了许多严刑峻法,其中就有阉割为奴的内容。在明洪武九年,南京皇宫营建勤身殿,只因有关官员把中等工匠误奏为上等工匠,朱元璋大怒,竟然要把这2000多个工匠全部阉割,幸亏有人竭力谏止,才使这些工匠免遭惨祸。但由此也可以看出,封建统治者施用宫刑是多么任意、随便。在明朝,不仅朝廷用宫刑,某些高级将领也滥施*威,据《万历野获记》记载,明英宗时,靖远伯王媪在征战某地时,竟将民间幼童阉割为奴,明英宗知道后并不干预,可见这种做法在当时是被允许的。到了清朝,有所谓“闰刑”,即一些在刑制上没有明确列出条目的酷刑,其中也难免没有宫刑了。
五、宫刑的操作
更早时候的宫刑也许是从阉割动物得到的启发。那时当然没有无菌术的观念,可以想象,因度不过创口感染而毙命决非少数。但是生命在中国无论是古代还是今天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也算不得什么。
清以前的宫刑或阉割术大约是非常粗糙简单的,但到了清朝,与宫刑一脉相承的阉割技术已经发展到了极致。准备当太监的孩子在做“净身”手术前,都要先签一个合同,表示自己是自愿接受手术的,出了生命危险完全由自己负全部责任(这可能是最早的“术前同意书”)
清朝晚期虽然被列强轮番吊打,连意大利都敢骑在头上拉屎,简直是颜面扫地,屈辱至极。但与之相对应的另一面就是,清朝仍然是传统的列强国家之一,虽说实力不如英法德俄美日等国,但清朝的「 ”列强”地位毋庸置疑。 一边是屈辱挨打,另一边却又和骑在头上的列强并肩,清朝为何如此矛盾?晚清的中国又为何会有「 ”列强”的殊荣?静夜史认为有以下原因: 1、列强不代表「 ”强” 「 ”列强”一定很「 ”强”吗?非也。 因为我国在近代史上饱受列强欺凌,所以今天的「 ”列强”是典型的贬义词,指的是仗着强大欺负弱国的国家,有侵略的意义。 但是如果放在国际环境中,「 ”列强”的含义就「 ”正面”很多了,因为清朝在前期也曾「 ”欺负”周边国家,比如俄罗斯。不过在后世的解读中,这叫反击侵略。 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要有过「 ”侵略”历史的政权都有资格称之为列强,清朝自然与有荣焉。 而到了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列强在全球范围内开始了野蛮的殖民掠夺,在这样的情况下,「 ”列强”就不只是欺负周边国家这么简单了,它还需要满足一个条件,那就是「 ”独立”。 说难听点,鸦片战争后的清朝即便被列强轮番吊打,本质上也是有 的「 ”国家”,此时的世界范围内,除了参与殖民的欧美列强,几乎没有几个独立的国家,亚洲地区包括印度在内大部分地区都是欧美国家的殖民地,能够独立且参与对外战争的国家凤毛麟角。这些国家纵然国力不济,也完全有资格和英法等列强相提并论,比如巴西,比如清朝。 因为「 ”列强”仅仅指有能力参与对外战争的独立国家,所以清朝自然有资格称之为「 ”列强”。 从这个角度来看,后世将清朝归为「 ”列强”,更像是对清朝的戏谑,如同今日我们说印度是「 ”三哥”一样,那实在不是个让印度开心的称谓。 2、清朝是真的强 清朝虽然在鸦片战争后屡战屡败,但打不过英法并不代表一无是处,就像二战时期打不赢美国的日本一样,你能说日本的实力不够列强的资格吗? 再者,清朝在康熙时期就曾在雅克萨之战中击败俄罗斯,在乾隆时期就曾吊打英国殖民者都搞不定的廓尔喀,实力不是一般的强悍。 而即便到了积贫积弱的近代,清朝也在中法战争中即便法国,迫使其内阁倒台。要知道,此时的法国在欧洲仍然是数一数二的存在。 而最让清朝昂首挺胸的,是左宗棠收复新疆的壮举。在阿古柏侵占新疆后,沙俄和英国就开始在新疆大举渗透,谁也没想到,孱弱不堪的清朝竟然能够击败阿古柏夺回新疆大部,又通过据理力争的谈判要回伊犁大部。 虽说清朝在与西方列强的斗争中不断丧权失地,传统藩贡体系也逐渐瓦解,但清朝仍然在鸦片战争前出兵朝鲜驱逐日本,保护附属国权益。 而在三门湾事件中严词拒绝意大利,在古巴排华事件后派「 ”海圻”号前往威慑等,都体现了清朝在国力不济的情况下,做出的力所能及的努力。 近代以来,清朝始终保持了超过110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人口规模更是达到了空前的四亿人,一度占到全球人口的三分之一,这样一个巨大的体量,即使它的实力不够强,难以维护国家 ,其他列强也不可能将其彻底吞下。 再加上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朝地主阶级开始奋发图强,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洋务运动,组建了北洋等三个舰队。虽说没有和西方列强一样完成工业革命,但就和万国牌的印度同样有一定战斗力一样,当买回的战舰也让清朝有了铁甲巨舰时,清朝在列强眼中的实力也就变得不能小觑。 甲午战争前列强站队日本,除了日本上蹿下跳的公关,在列强心中,清朝实力强于日本,不利于其在东亚的殖民侵略却是不争的事实。 所以,尽管名不正言不顺,且带着不安好心的「 ”戏谑”,但清朝的「 ”列强”地位却显得名副其实。 尽管我国的「 ”列强”帽子一直戴到了抗战时期,比如委员长以「 ”四强”之一的身份参加开罗会议,不过想要成为真正的列强,我们需要走的路还有很长。 多有疏漏,烦请斧正。 我是静夜史,期待您的关注。
寸磔也就是凌迟,清代之时,凡忤逆犯上及罪孽深重者多数要处以极刑,罪大恶极者(比如太平天国那些高级将领)基本不会逃过这一劫。
行刑之前,需提前几日贴出布告,而后鸣锣开道专门有人吆喝,告知百姓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处要极刑凌迟某某人,大清的百姓最喜欢的热闹莫过于杀人,何况还是凌迟这种“高端刑罚”。只要消息一放出,十里八乡迅速传遍,当年在京城杀人,天津的听到消息都有人来看,你说瘾有多大吧。
行刑当日,不管刮风下雨,保证是人山人海,甚至有人搭起高台,为能看的清楚点无所不用其极。
行刑前需提前一天搭好两个台子,一个台子为行刑场地,一个台子搭有凉棚,为监斩官员的使用场地。在清朝行刑并不会选在正午时分,如影视剧中讲的午时三刻开刀问斩基本是不存在的,一般选在清晨和上午执行。凌迟之刑因为比较毫时,故此多为辰时左右开始(早上7点左右)。
开刑当天,犯人会被驴车或者马车拉进场,也有用大筐或笸箩抬进场的,总之不会让犯人步行。士兵官衙鸣锣开道,囚犯需裸身,只需在腰间胯部系上一块红纱。到达之时,几个人将犯人架到台上,而后高喊一声“交了!”,刽子手一般为2-4个人,会大喊一声“受了!”。
而后刽子手将犯人用牛筋绳子牢牢捆在早已经架起的木架之上,一般会在捆绑的同时,告知犯人大致的行刑过程,不管犯人听或不听这是规列。这个时候如果犯人哭喊撒泼,也没关系,刽子手会很麻利的用拳头朝着犯人心口猛击一下,犯人会瞬间失去反抗能力,而且一时不能哭喊。接着刽子手会将麻核桃塞进犯人口中,这样犯人想叫也叫不出。
捆好之后,刽子手会展示要用的刀和器具,然后将这些小刀子,小钩子,小铙子等等一一展示众人,而后磨刀。清末有个叫杨小六子的刽子手有祖传的手艺,光是各种刀就十多柄,这个杨小六子自称剐过十几个人,后来据说有侵华日军的医生还找过已经七老八十的杨小六子要求他讲述一下过程,不过杨小六子倒是挺有骨气,兴许是怕这缺德的手艺让日本鬼子学了去,愣是咬牙没说。
等到一众监斩官到来之后,会有专人跟犯人交代一番,问问有没有要说的话或者后事,然后记录下来。完事后,有人员将犯人所犯罪行念于众人,最后一句一定是“寸磔逆犯某某一员”,而后三声祭天炮响起,刽子手开始动手。
开刀之前,刽子手会先进行一套简单礼仪,然后会在犯人腿部割下一块肉,用刀尖挑着围着刑场转一圈,往空中一抛,此为“祭天肉”,而后再于令一条腿切一块,展示后往地上一摔,这叫“祭地肉”。此时会有一个副手将一个小罐子取出,里面是一种特制的油,这种油止血不止疼,只要往伤口一涂,血会封住。
然后开始正式用刑,第一刀需先从额头横切,而后用力一扯,额头上的皮会耷拉下来,以此来遮住犯人的双眼,这叫“遮眼目”,为的怕是犯人与刽子手有眼神来往影响下面的过程。但是如果犯人不让刽子手这样做,非要看着自己受刑,刽子手是可以答应的。
接着开始在前胸动手,每刀切下大致如指甲盖大小的肉片,每割十片需用手托着朝四外展示,而后大喝一声,重重往地上一摔。这些碎肉会马上有副手收集起来,进行现场售卖,百姓会踊跃购买,拿回家烘干入药,据称能资料疥疮。
行刑期间会有人给犯人喂水和喂稀粥,到了午饭时间,监斩官会去吃饭,刽子手也会吃饭和磨刀,大约半个时辰后,会继续施刑。前胸剐尽后,就是双臂,而后是双腿,最后是双睾,刽子手会麻利的将外皮切开,而后切断肌膜,将双睾揪出,而后用早准备好的烙铁烫伤口来进行封血,这里用止血油是不管用的。这个会有人出高价购买,传说有治疗失明的作用。
前面剐完,然后松绑调转身子,在后背和臀部开刀,最后至到剐尽。行刑期间,犯人不允许死亡,所以会有专人观察,会不时给犯人喂点温水,有条件的还会喂参汤。副手会在刽子手割完后,将止血油涂上。过程虽然粗鲁和残暴,但是每道工序会井井有条,稳而不乱。这也是刽子手展示自己手艺和胆量的时候,所以会加倍小心,而且会不时跟犯人说话,分散犯人的注意力。
身子剐完后,然后会使用“八刀法”,明清两朝常用“八刀法”,又分“大八刀”“小八刀”,但不一定用在所有犯人身上,除非上司要求。既唇、舌、双耳、鼻子,眼,双腮,这些会有人出高价购买。最后一刀叫做“心头刀”,也叫“夺魂刀”,也就是将心脏尖上切下一小块,这时候犯人会气绝。然后就是“枭首”,既用大斧子剁下头颅,而后用麻绳吊起示众,头颅有时候会挂好几天。而后是五脏,也是用麻绳吊起来,这叫“祭阴官”,最后是“大卸八块”,也就是将躯干剁为八段。
最后丢进大筐之中,行刑正式完毕。犯人的碎肉此时已经销售一空,这些骨架如果犯人有家属,会卖给家属,如果没有家属,会卖给有用的人。如果没人买,就丢掉。刽子手一场活儿下来,能吃好几份钱。
莫言的《檀香刑》其中讲过凌迟一段,但他写的是小刑,也就是500刀刑,虽然写道过“八刀法”,但是不太细致。尽管如此已经是写的非常非常好了,估计也是找了不少史料来看的,莫言不愧是文坛大师。
最后说一句,清朝的凌迟法,相对于明朝来说,是进行了简化的,明朝时期用的手法才叫一个绝。针对刘瑾和袁崇焕施刑的过程,现在是有留存的,但不知道真实度如何,虽然是文言,但是足以令人心惊肉跳。
中国古代酷刑,是为了处死或惩罚犯人的残酷刑法,主要包含凌迟、斩首、腰斩、剥皮、炮烙、宫刑等。著名的有“满清十大酷刑”、“商朝十大酷刑”等。
商朝酷刑——金瓜击顶、劓殄、炮烙、虿盆(万蛇坑)、醢刑、脯刑、坐嘉石、汤刑、滴刑(滴水刑)、剜目、刨心(挖心)等。
满清酷刑——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骑木驴等。
民间酷刑——浸猪笼、夹手指、人彘、火刑、红绣鞋等。
凌迟
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凌迟,原来写作“陵迟”,本意指山丘的缓延的斜坡。荀子说:“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车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为有平缓的斜坡,车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顶。后世将陵迟用作刑罚的名称,仅取它的缓慢之义,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毙命。所以,所谓“千刀万剐”指的就是凌迟。
凌迟之刑一直延续到清末。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了。
腰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车裂
明清小说写到某人惨死时,爱用这样的一句套语:管教他“死得不如《五代史》李存孝,《汉书》中彭越。”李存孝是唐末晋王李克用的义子,原名安敬思,因受李存信谗害被迫反叛,李克用把他擒获,带到太原,“车裂于市”。彭越是汉初开国功臣,刘邦采纳吕后意见,以谋反罪把他车裂处死,并灭其宗族1。一提及车裂之刑,令人谈虎色变,足见这是古代的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
所谓车裂,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五块,所以名为车裂。有时,执行这种刑罚时不用车,而直接用五条牛或马来拉,所以车裂俗称五牛分尸或五马分尸。
斩首
斩首是古代执行死刑的手段之一。先秦时的死刑有车裂、斩、杀等名目,但那时的斩不是斩首,而是斩腰。执行时,囚犯的身体伏在“椹质”上,刽子手用巨斧砍断其腰(参见本书《腰斩》)。所以,“斩”字用“车”作部首,是取和车裂同样将人处死的意思,偏旁为“斤”,即斧斤的斤,指行刑时用斧不用刀。秦以前也有人把割头处死的做法,那叫“杀”。秦以后,逐渐把“斩”引申为广义的杀,杀头的刑罚便叫做斩首。
斩首的地点和执行其他死刑一样,一般都在市朝。从春秋时起大多如此。凡将王公大臣或名士大夫斩首,就在朝门外,如北宋时在汴京(今开封)五朝门,明清时在北京午门;凡将普通死囚斩首,就在街市进行,这即是《礼记·王制》篇所说的“刑人于市,兴众弃之”的意思。对某一城市来说,行刑的地点有时是固定的,有时是不固定的。清代北京斩人,常在菜市口。有据传说,清代苏州斩人常在五故天亮时,在平时较繁华的街道上执行。市民得知要在这街上杀人,都事先出钱贿赂刽子手,如果谁家不出钱或出钱较少,刽子手就有意在他家店铺前面行刑,这家人就会觉得十分晦气。
小说、戏曲描写的包公故事中,包公把罪人处死用的是虎头铜铡,施行时罪人被平放于张开的铡口下面,从腰间铡为两段。如包公下陈州铡了四国舅,在开封府铡了驸马陈世美、后来又铡了亲侄儿包勉等等。这些故事当然只是根据传说编撰的,事实无考,但这种铡人的做法却是自古就有的,即古代死刑的处死方式之一——腰斩。
剥皮
剥皮,这两个字一听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残酷程度并不亚于凌迟。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死方式之列。但在历史上确实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脂肪,不好分开。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光溜溜”地爬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炮烙
商代末年,纣王的宠妃妲己心性狠毒,脾气乖戾,平时很少发笑。纣王为了讨她的欢心,想了许多办法,但妲己脸上难得有一丝笑容。有一天,纣王看见一只蚂蚁爬到了烧热的铜斗上,细小的蚁足被烙伤,不能继续爬行,只是在那里翻滚、挣扎,觉得很有趣,心想,如果人被火烙,那种痛苦挣扎的狼狈相一定更好看。于是,纣王就让人用铜制成方格,下面煨上炭火,把铜格子烧得通红,让有罪的囚犯赤着双脚在上面行走,囚犯痛得惨叫不已,有的人就从格子上掉下来,落入火中被烧死。妲己看到这种情景,果然高兴得咧嘴大笑。纣王大喜,以后经常用铜格子烙人逗妲己发笑,许多人被烙伤或致死。
封神演义中妲己是千年狐狸精所化,进宫迷惑纣王,以至商朝灭亡。
宫刑
在古代中国,阉割术的渊源是相当久远的。有证据表明,至迟在殷商时代就有了阉割男性生殖器的意识与行为。当时的阉割术可能是将阴茎与睾丸一并割除的,秦汉时期的阉割技术已较为完备,并已经注意到阉割手术后的防风、保暖、静养等护理措施。当时施行阉割的场所称为"蚕室",《汉书张安世传》颜师古注曰:"凡养蚕者,欲其温而早成,故为密室蓄火以置之。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需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大致相同的解释见于《后汉书 光武帝纪》李贤注,所谓"宫刑者畏风,须暖,作窨室蓄火如蚕室,因以名焉。
对女性实行宫刑时,要进行缝阴术。缝阴术,也叫做锁阴术,即用针线绳索将女子外阴缝闭起来。这种宫刑术,因其极其卑鄙、下流,官场上一般不用,但在民间却非常盛行。丈夫对付红杏出墙的妻子,妒妇对付与丈夫有染的奴婢,都乐衷于此法。清朝人褚人获所著的《坚瓠集》中,就有“捣蒜纳婢阴内,而以绳闭之”、“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的类似记载。据说,安徽亳州有座古建筑“缝阴楼”,此怪名大概就源于这种民间刑罚。
刖刑
刖刑,中国古代刑法之一,又称剕刑,中国古代一种酷刑,指砍去受罚者左脚、右脚或双脚,通常指割去犯人膝盖骨。
插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活埋
活埋是战争中常用的手段 。因为省力,速度也快。战争时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鸩毒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鸩”这种毒药最有名,成语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常用于赐死的情况。
棍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而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对于此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对于此刑,19世纪的《大百科全书》下了这样的定义:"将人类的残忍性发挥到极致的创造之一"。行刑方法在于将木桩插入犯人身体,最常见的是插入肛门,任其死去。
根据木桩直径的不同,有时肛门事先用扩张器张开或用刀割开,然后刽子手将木桩插入,再用锤子钉。在有的地区,木桩插入五六十厘米后,刽子手会把木桩竖起来,插入先挖好的坑里,让木桩配合犯人的自重,一点点地深入,直至其从腋下、胸部、背部或肛腹穿出,在一般情况下,被如此"修理"的犯人往往要承受三天以上的折磨。
欧洲亲教战争期间,木桩刑尤其流行,在1669年的意大利皮埃蒙城,一个贵族的女儿德拉图尔浑身赤裸地被穿身而死,一群刽子手将她高高举起游行,并宣称尸体便是他们的旗帜。
1958年,伊拉克国王的舅舅因同性恋被处木桩刑,之所以选择该刑是因为他"喜欢在屁眼里插玩意儿"。
剖腹
商代末年的纣王确实称得上暴君之最了,他不仅首创炮烙、烹人等非人的刑罚,而且首开对大臣剖腹取心的先例。当时著名朝臣王子比干见纣王无道,觉得作为臣子应该尽到辅佐君主的责任,就直言进谏,这下子可触怒了纣王,他对比干说:“我听说圣人的心有七个孔窍,你的心是不是这样?”于是,就命令武士们擒住比干,剖开肚子,取出心脏察看是否有窍。《尚书·泰誓》篇说“剖贤人之心”,《庄子·盗跖》篇说“比干剖心”,《庄子·胠箧》篇说“龙逢斩,比干剖”,《荀子·正论》篇说“刳比干”,都是指的这件事。纣王还将孕妇活活剖开肚子,取出胎儿,观看是男是女。这些行为,实在令人发指。
抽肠
据说,鹰、雕、鹫等猛禽在啄食兽类时,最先下口的地方是眼睛。它们用尖利的喙把兽的眼睛啄瞎,兽失去视力便无法有效地进行反抗。之后,猛禽们就在兽的肛门处下口,三两下就、啄出大肠头,把肠子唏里咕噜拖出来。兽类被抽了肠子,更无力反抗,猛禽们就可以放心大胆地饱食其肉。
射杀
弓箭是古代战争中常用的武器。如果在非战争时用箭射的方法把人处死,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残忍的酷刑。
沉河
战国时期,魏国魏文侯在位时(公元前446~公元前396)时,邺地(今河北省临漳县一带)的三老、廷掾勾结女巫,聚敛百姓钱财,假言说是为河伯娶亲,每年挑选民家女沉入漳河。西门豹任邺令以后,识破了女巫们的阴谋,将计就计,把女巫和三老投入河中。这个脍炙人口的“西门豹巧送河伯妇”的故事,说明了这样的事实,战国时已经有把人沉入河中的做法。三老、廷掾和女巫耍弄欺骗手段,借机渔利,竟使无辜少女惨遭毒手。西门豹运用智慧和权力,以毒攻毒,为当地百姓除了大害。
绞缢
今天,人们对绞刑是比较熟悉的。在世界近代史上,不少革命者被推上了绞架,英勇就义。这种绞刑并不是近代的产物,它在中国古代具有悠久的历史。
《左传·哀公二年》有“若其有罪,绞缢以戮”的话,杜预注解说:“绞,所以缢人物。”即是说,绞的本意指一件东西,当是绳或带等索类物品,可以把人缢死。在这之前,
人们早已把自缢作为一种自杀的方式,如晋献公时,太子申生受骊姬迫害,于公元前656年十二月自缢于新城(今曲沃)把缢死作为惩治人的刑罚,今世学者一般认为它始于《左传·哀公二年》的那条记载。
黥面
黥面就是墨刑,周代五刑的第一种。施行的方法是在人的脸上或身体的其他部位刺字,然后涂上墨或别的颜料,使所刺的字成为永久性的记号。同劓、宫、刖、杀相比,黥面显然是最轻微的。但是,这种刑罚也要伤及皮肉甚至筋骨,而且施加于身体的明显部位,无法掩饰,不仅给人造成肉体的痛苦,同时使人蒙受巨大的精神羞辱。因此,本书也把它列为酷刑之一。
截舌
相传在西晋永嘉年间,有一位天竺(今印度)的和尚来到中国,他会表演断舌的把戏。表演之前先张开嘴伸出舌头让客人们看,然后用一把刀割断舌头,鲜血流淌,淋到地上,他把半截舌头放在盘子里,传示众人,大家惊叹不止。过了一会,他把舌头含在口中,梢停片刻又伸舌让人们看,那舌头长得好好的,和原来完全一样。又据说唐文宗开成年间,赵地(今河北)有个和尚颇有名气,朝廷三次下诏召见他,他都不肯赴京,文宗一怒之下命令把这和尚割下舌头,扔到火里烧成灰烬。和尚就制作一个金舌头放在口里,每天像往常一样念经不止。于是,人们都称他为金舌和尚。
虿盆
古代酷刑,将作弊官人跣剥干净,送下满是蝎子和毒蛇的坑中。这个酷刑来自下面这个故事《封神演义》:
有一天,纣王与妲己在鹿台上欢宴,三千六宫妃嫔,聚集在鹿台下,纣王命令她们脱去裙衫,赤身裸体地唱歌跳舞,恣意欢谑。纣王与妲己在台上纵酒大笑。只有已故姜后宫中的嫔御七十二人,掩住脸流泪,不肯裸体歌舞。
妲己说:“这是姜后以前身边的官女,怨恨大王杀了姜后,听说私下打算作乱,以谋杀大王!妾开始不相信,现在看她们竟敢违抗大王的命令,看来谋反的传闻不假!应当对她们施以严刑,好使其他人不敢起谋逆的心!”
纣王说:“什么才称得上严刑?”
妲己说:“依小妾之见,可以在摘星楼前,在地上挖一个方圆数百步,深高五丈的大坑,然后将蛇蝎蜂虿之类丢进穴中,将这些宫女投入坑穴,与百虫嘬咬,这叫作虿盆之刑。”
纣王大悦,立即照妲己的话做了一个虿盆,将这七十二名宫女,一齐投入坑中,一时间坑下传出揪心的悲哀号哭。纣王大笑:“要不是皇后的妙计,不能灭此叛妾!”
烹煮
古代时一种酷刑,即将犯人投入装有沸水、热油的大镬、大鼎中煮或炸以处死的刑罚,也叫烹刑、镬烹、鼎烹等。
大卸八块
古代酷刑之“具五刑”,俗称“大卸八块”,车裂颇为相似,但仍有细微差别。本意为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现指把完整的事物分成若干小块。
红绣鞋
用烧红的铁烙脚。
历史上针对古代女子有很多种刑法,具体应该如何分类?各位, 这个话题非常好。首先,它涉及到的是历史类的话题,属于社会热点话题,比较接地气,也比较能引起大伙儿的共鸣。其次,这个问题具有科普的性质。我们知道,作为文字工作者,其职责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阐述事实,澄清谬误,引领社会舆论,起到为大众发声,为正义呐喊的作用;第二,文字工作者应该宣扬正确的价值导向,弘扬正能量。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文字工作者应该认识到,自己具有传道、解惑的职责,为百姓做好科普工作,是我们的应尽职责。今天的话题,正是具有科普价值的,所以是个好问题。小编就来聊聊这个话题。历史上,针对女子的刑法,具体可分为三大类。首先就是杖刑。每一次我们在看各种各样的古装剧都会发现,如果有丫环或者说宫女犯了错的时候都会被拉出杖毙。其实最早杖毙这个词还是慈禧太后发明出来的。
第二类是扎针。这种刑法是拿一根根非常细长细长的针,扎过我们的手指和脚趾。而且不会留下丝毫的痕迹,甚至连一丝一毫的血迹都不会留下。这样等到乾隆回来以后就不会太过于注意。要知道每一根手指都是连着我们心脏的,如果说不小心被针扎破了,真的是非常的疼痛。又加上古代的女子,她们每天都是要绣花的秀,各种各样的手绢和手帕。
对于古代女子来说,如果说把手指戳坏了以后,可能就再也没有办法拿住针了。这也是为什么历史上,令妃再也不去绣手帕的一个原因。第三类是浸猪笼。就是指那些出了轨或者说偷情的女人被别人发现了以后都要放进一个竹草编织的笼子里,然后放石块让她们慢慢的沉入河底。这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草草的就可以了结,不得不说古代人真的是不尊重人的生命。好在的是现在古代已经成为了过去,而现在的女性真的是在家里地位都非常高的。
中国十大酷刑是凌迟,梳洗,车裂,剥皮,烹杀,具五刑,刖刑,宫刑,腰斩,缢首。
1、剥皮:
剥皮,听到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残酷程度并不亚于凌迟。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死方式之列。但在历史上确实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
2、刖刑:
刖刑在夏朝称膑,周朝称刖,秦朝称斩趾。亦有指刖刑是削去膝盖骨(膑骨)使犯人不能站立的说法。刖刑乃隋朝以前的五刑之一,属肉刑;亦有指它是满清十大酷刑之一。 刖刑不同于膑刑。膑刑,指挖去膝盖骨。战国时期著名军事家孙膑正是受此刑而将名字“孙宾”改为“孙膑”。而刖刑指砍去双脚,春秋时和氏璧的发现者卞和即被施以刖刑。
3、腰斩:
腰斩之刑是中国古代很早时期就有的一种刑罚,兴起于周朝,秦汉时期的时候,这个刑罚流行的十分的广泛。
腰斩这种刑罚可以说是贯彻了,中国所有的封建王朝,直到清朝的时候,雍正当皇帝时期,他才把这种残忍的刑罚给废除。至此之后,腰斩之刑,就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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