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申请条件 特别提醒:申请廉租房务必提交真实的材料

廉租房申请条件 特别提醒:申请廉租房务必提交真实的材料,第1张

在了解 廉租房申请条件 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下廉租房的相关知识。 廉租房申请条件 是否苛刻,需要哪些手续,想必很多人都较为关心这个问题。廉租房自进入人们视线以来一直受到广泛关注。人们纷纷咨询自己是否具有申请廉租房的资格。廉租房作为国家的一项利民政策,为许多有住房困难的人解决了住房问题。接下来,就随我一起来了解下廉租房申请条件、流程及 其他 相关知识吧!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不得申请廉租房的限制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申请廉租房的具体流程:

一、领表填表

符合条件的家庭,向户口所在地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各家庭成员出具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并在《核定表》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盖章。

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其住房、收入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二、提交材料

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需提交以下材料: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居住危房的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同意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 其它 有关政府部门、公/私营机构或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

三、初审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交报的材料后,应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法定形式,应在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材料的次日起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接受申请人的受理后,由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初审程序: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申请家庭的《核定表》中签署初审意见、提出初步的配租方案,将申请家庭的资料录入申请审核管理系统,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家庭的书面申请材料上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经公示提出异议的,由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完成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经复查符合申请条件的,按上文处理。

四、复审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料的复审,符合条件的,确定配租方案。在区政府网站或规定范围内对申请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情况及配租方案进行公示,期限为15日。

复审及公示无异议,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资格进行认定,并在申请家庭《核定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复审及公示有异议的,由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进行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符合条件的,按上文办理。

五、备案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下发备案通知。由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符条件的家庭发放《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资格审核及配租通知单》。

六、租房/轮候

符合条件的租房补贴家庭持《通知单》寻找租赁房源,与房屋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到户口所在地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由房屋出租人每月领取补贴。

符合条件的实物配租家庭按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规定,参与轮候配租。

编辑总结:以上就是廉租房申请条件 特别提醒:申请廉租房时务必提交真实的材料的相关知识介绍,有些人为了能够申请到廉租房,不惜提供虚假的材料证明。建议您在申请廉租房时,向政府有关部门了解相关政策,或者向房产律师进行咨询。在明白相关政策后再申请,都会使您事半功倍。

2022年南宁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是南宁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或是南宁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南宁公租房保障资格。

1、南宁市城镇居民。

2、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3、外来务工家庭。

以上3类人群还需符合以下要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等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之和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倍。

公共租赁住房即公租房,是一种保障性住房,主要是面对低收入群体。

一、南宁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1常住户口登记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3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4无自有汽车,无商业、仓储、办公等用房。

  申请人单身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三十五周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按规定计发货币补贴。

  二、南宁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户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且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现执行标准为13平方米)。

  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农村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户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农村范围内,并且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3自大中专院校毕业次月起计算不满五年。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并且工作;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3申请当月前一年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含外地基本养老保险费转入年限)。

  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申请人范围: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一个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主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与主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需要与主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和与其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监护人作为共同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没有上述监护人的,可以由其他监护人代为申请。

  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应当属于单身人员,并且符合本细则规定的条件,如有抚养关系的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申请家庭和个人申请类别根据主申请人身份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1正在享受住房保障的;

  2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已经受理的;

  3按照有关规定被限制申请资格的。

  本市城市规划区包括:

  1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江南区、良庆区、邕宁区;

2经开区、高新区。

一、南宁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二、公租房申请资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

(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 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 居民代表证明 居住地社区 街道核实后盖章;

(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 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

(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

6、房产证明:

(1)户籍地房产证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

(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

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 。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

(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 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三、公租房注意事项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政策、流程、选房等问题及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咨询,也可以登录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网站进行了解。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2020年7月20日起开放申请,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为本轮申请受理的截止日。

1、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2、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3、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5、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廉租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需同时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1、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2、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3、居住危房的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注: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同意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其它有关政府部门(如工商、税务、交通等)、公/私营机构(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

廉租房作为一种保障性住房,由于租金低,设施全受到很多困难家庭的欢迎,但它毕竟是一种政策性住房,因此,政府对于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做了严格的限制,而考虑到不同城市的情况不一样,于是在申请廉租房的条件上面,自然表现的也不同。所以,在不同的城市,最好先了解清楚当地申请廉租房的条件要求,然后再看自身是否满足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房要哪些手续

一般需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所在市城镇户籍,在该市生活;(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当地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如北京的具体标准为: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

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96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15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1392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3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088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0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784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8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48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0万元及以下

需要哪些手续:

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城镇居民申请廉租房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核定表》一式三份,人户分离的到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领取核定表,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对其家庭成员工作和收入情况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家庭成员中年龄大的成员所在单位负责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家庭成员中的其他从业人员应向核定单位提供工作和收入情况证明(离退休人员凭退休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计算收入)。

申请家庭持经过单位核定的《城镇居民申请廉租房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区的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以下证明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其家庭收入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一般为以上这些,具体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至于无住房证明,一般为房管局(所)开,20-50元的查询费用,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无工作的收入证明: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计算收入,由街道出具证明;无业无收入的由社区提供证明材料后由街道出具证明。

各地的规定不一,当地的具体政策需去电当地的住房保障办咨询,我的回答仅供参考。

办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证件和程序

一、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在当地工作或居住,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 公布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廉租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三)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拆迁安置住房;

5、 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二、申请廉租房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属孤寡老人、军烈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优抚对象、移交 安置的军队转业复员军人以及受到当地 表彰的劳动模范,提供相关证明;

(五)县市区房地产(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前款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提供低保证明,可直接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复进行家庭收入核定。

三、申请廉租房的程序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 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 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申请廉租房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

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廉租房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 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手续?

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申请廉租房都需要什么手续

廉租房政策各地不一样,不知你是哪个城市的,不便直接回答。如申请廉租房可到当地房管局去,需要什么手续工作人员会告诉你的。为便于你了解以下资料可作参考

申请:

须具备三项条件

办法规定,住房困难低收入城市家庭,且同时具备有本市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或者宅基地的除外),符合市 公布的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三项条件,均可按规定申请廉租房保障。享受廉租房待遇的家庭成员人数,以户籍证明确定的人口为准。

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和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将由市 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家庭平均住房水平制定并适时调整,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方式:三种廉租房各有申请范围

根据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将以发放租金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实物配租为辅。三种形式有各自的申请范围。

其中,租金补贴是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市场租赁住房后,由 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向其发放补贴。申请范围为无房或现有住房符合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

住廉租房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一,相关规定 :

廉租房是指 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简言之,廉租房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一种制度。

二,申请条件 :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三,不得申请条件 :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四,提供的材料 :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 (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 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 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低保家庭申请廉租房需要哪些手续

一般需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所在市城镇户籍,在该市生活;(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当地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如北京的具体标准为: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

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96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15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1392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3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088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0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784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8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48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0万元及以下

需要哪些手续:

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城镇居民申请廉租房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核定表》一式三份,人户分离的到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领取核定表,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对其家庭成员工作和收入情况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家庭成员中年龄大的成员所在单位负责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家庭成员中的其他从业人员应向核定单位提供工作和收入情况证明(离退休人员凭退休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计算收入)。

申请家庭持经过单位核定的《城镇居民申请廉租房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区的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以下证明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其家庭收入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一般为以上这些,具体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至于无住房证明,一般为房管局(所)开,20-50元的查询费用,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无工作的收入证明: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计算收入,由街道出具证明;无业无收入的由社区提供证明材料后由街道出具证明。

各地的规定不一,当地的具体政策需去电当地的住房保障办咨询,我的回答仅供参考。

廉租房需要什么手续

廉租住房申请材料:1、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3、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最低收入家庭的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或《特困职工证》;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的家庭成员需提供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街道或镇一级人民 出具;4、家庭财产状况的证明材料;5、家庭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资料:  (1)承租公房(包括单位自管房)的,应提供公房租赁合同或出具相关证明;如已参加房改购房还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供房改售房审批表;  (2)自住私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私房已出售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相关证明;  (3)拆迁户应提供住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协议附件;  (4)租住宗教产住房、军产房、集体宿舍的,应提 权单位证明;  (5)1983年12月17日前承租私房的,应提 权证和租房协议或合同;  (6)租住落实政策私有住房的,由申请人提供相关依据,报房管部门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  (7)1999年6月1日前因房屋拆迁、1997年1月1日前住房调换、私房落政、住房解困旧房腾退、公房改户等原因,申请人无法提供户口迁出地住房证明的,可由申请人出具具结书;  (8)申请家庭无房在外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或《房屋租赁登记证》;6、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7、其他家庭还应提供相关凭证或证明;8、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廉租房都要办那些手续

申请时需要持哪些证件?证件共分 4类 9种,分别是:

第一类,身份证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户口证件: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类,困难类型证件———《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第四类,房屋情况证件:提供“拆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还应提供 《房屋所有权证》或《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廉租房入住签约要什么手续

相关规定 : 廉租房指 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社保障性质住房简言廉租房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种制度 二申请条件 : 1、申请具5城市住户口; 2、申请必须民政部门认定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申请家庭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米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50平米; 4、申请家庭员间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起共同; 5、申请及其家庭员经房管部门确认处没住房 三申请条件 : ()单身(含离异)申请未满35周岁经民政部门认定社救济、社救助孤除外; (二)离婚足2; (三)5内住房转让行且转让住房建筑面积超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纳入保障范围申请家庭员直系亲属患重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关证明除外;(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保障金拆迁拆迁补偿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补偿安置;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址存或居住房屋; (六)拥轿车或经营性机车;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住房; (八)资安排留或读高收费校;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其申报情况 四提供材料 : 申请应向户口所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民 (简称受理机关)提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及签署意见并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产行政主管部门除书面申请申请需提供3种材料:民政部门具低保障、救助证明或 认定关部门或单位具收入证明;二申请家庭员所单位或居住街道办事处具现住房证明;三申请家庭员身份证户口簿外 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其证明材

可以的。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或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的,可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设立的租赁管理服务站提出申请,并按下列程序办理:

办理条件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即可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

2、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

所需材料

1 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

2 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承租人死亡的家庭提供)、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

办理流程

1 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2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3 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4 经复核,家庭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取消家庭保障资格的决定,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产权单位。

法律主观:

在 安徽 省 亳州 市目前有很多的 廉租房 供应的,主要还是面向一些低收入住房困难的群众,只要市民朋友满足条件就可以提出申请并且提交有关材料就可以。最近有部分市民在询问亳州怎么申请廉租房,下面 小编来详细讲解,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一、亳州怎么申请廉租房 1、领表填表 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向 户口所在地 的街道(乡镇)领取《亳州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各家庭成员出具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离退休人员凭 退休金 领取证计算收入,失业人员凭 失业保险金 领取证计算收入),并在《核定表》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盖章。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由 户口 所在街道(乡镇)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其住房、收入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2、提交材料 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 办事 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 身份证 、户口簿; 2、已婚家庭成员的 婚姻证明 ,离异的提供 离婚证 ; 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 房屋租赁 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6、原住房 拆迁 的家庭须提供 拆迁补偿 协议; 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需同时提交以下相应材料: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居住危房的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同意 市区 (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其它有关政府部门(如工商、税务、交通等)、公/私营机构(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 3、初审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家庭交报的材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材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接受申请人的受理后,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包括以下程序: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申请家庭的《核定表》中签署初审意见、提出初步的配租方案,将申请家庭的资料录入申请审核管理系统,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家庭的书面申请材料上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经公示提出异议的,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完成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经复查符合申请条件的,按上文处理。 4、复审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复审,符合条件的,确定配租方案。在区(县)政府网站或规定的范围内对申请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情况及配租方案进行公示,期限为15日。 复审及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的资格进行认定,并在申请家庭《核定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复审及公示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进行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符合条件的,按上文办理。 5、备案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接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下发备案通知。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亳州市城市廉租住房资格审核及配租通知单》。 6、租房/轮候 符合条件的租房补贴家庭可以持《通知单》寻找租赁房源,与 房屋出租 人签订 租赁合同 ,并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由房屋出租人每月领取补贴。符合条件的实物配租家庭按亳州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规定,参与轮候配租。 二、哪些是不可以申请廉租房的 ①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② 离婚 不足2年的; ③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④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 石家庄 市城市 房屋拆迁 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⑤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⑥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⑦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⑧出资安排子女 出国留学 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⑨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以上是小编关于亳州怎么申请廉租房的解答,这个只要是满足条件的就可以提出申请的,所需的申请材料是必须一次性准备齐全的,一般是需要经过以上流程才能算完成。如果各位有其他问题要询问欢迎来到,更多律师为您解答。

法律客观: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九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对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请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要优先安排发放补贴,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实物配租应当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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