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竞赛的组织环节有哪些

体育竞赛的组织环节有哪些,第1张

体育竞赛的组织环节如下:

1、首先确定比赛项目。

2、开领队会,组织报名。

3、根据报名确定比赛赛程。

4、确定裁判员名单。

5、开领队会,组织抽签。

6、进行赛程编排 秩序册。

7、组织比赛。

体育竞赛是在裁判员的主持下,按统一的规则要求,组织与实施的运动员个体或运动队之间的竞技较量,是竞技体育与社会发生关联,并作用于社会的媒介。

按其规模和性质,可分为:综合性运动会、单项锦标赛、等级赛、联赛、邀请赛、通讯赛、选拔赛、表演赛等。竞技体育含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两种形式。中国对体育运动竞赛实行统一规划管理的制度。1958年由国家体委颁布施行。

竞赛的竞字是指快速、勇猛地争夺和竞技。“竞”字在两千多年前已见诸于诗经中。如公元一百多年前的东汉郑玄所著《郑笺》中:“竞,逐也”。竞字通常解释为互相比赛与相争,以力或智而夺取。

竞赛的“赛”字是指相互比较,或通过一定的形式、按照一定的要求进行较量,以决出强弱、快慢、轻重、高低等,而且还可以对胜者进行一定的褒奖。

高等学校课余体育竞赛的组织与实施论文

 高校课余体育竞赛是指在高校范围内,以增强学生体质、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为目的, 利用课余时间由学生参与正规的或者简化的自定规则的个人或者集体的体力、技艺、智力和心理品质的比赛,是集形式多样、健身性和娱乐性于一体的活动。 课余体育竞赛是高等学校体育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和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它是高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体育教学的补充和延伸。 一方面可以创造良好的体育环境,使学生在和谐融洽的体育环境中从事各种体育活动, 既健身又悦心;另一方面参加这种比赛能够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达到锻炼身体及自我表现的需要,还能激发学生对体育活动的兴趣,同时培养学生的意志品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使学生心理、生理以及各种社会适应能力处于完美状态, 从而为终身体育打下基础[1]

  1 高校课余体育竞赛现状

 11 高校课余体育开展的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自 1995 年 6 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全国健身计划纲要》以后,我国高校群众体育进入了一个全体参与、蓬勃发展的新阶段,学校群众体育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高校课余体育竞赛是学校体育中最活跃的成分, 在引导学生积极学习运动技术、自觉锻炼、参与比赛并为其终身体育打下良好基础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然而,目前绝大多数高校课余体育竞赛基本上仍停留在运动会和以传统的球类项目为主的模式之中。 竞赛项目大多也都是传统的田径和球类, 集体项目大多是作为表演不计入比赛总分。 竞赛规则也一直沿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竞赛项目规则》。 这种竞赛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挖掘和培养体育竞技人才,使运动成绩走向更高更强。 但随着全民健身、素质教育、终身体育等思想的深入,新大纲的贯彻实施,仅以少部分人参与的以摘金夺银, 努力提高竞技成绩为最终追求目标的体育竞赛,逐渐显出不足之处。 目前的竞赛模式,使大部分同学对体育竞赛望尘莫及, 降低了学生对课余体育竞赛的关注程度, 久而久之也就导致学生失去了对体育活动的兴趣[2]

 12 高校课余体育管理现状

 长期以来, 高校的课余体育工作一直由体育教师大包大揽,大到宏观的规划、计划的制订,小到具体比赛和活动的组织乃至裁判工作。 在特定的计划经济条件下,依靠学校的体育拨款,给多少钱办多少事,从而产生"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意识, 严重制约了高校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 面对新时期面广、量大、要求高的高校群众体育工作,这种工作方法显然不能适应新时期高校群众体育工作的要求,必须从根本上加以转变。 张恳、李龙在《高校课余体育竞赛组织管理现状与发展对策》中指出,出台课余体育竞赛管理相关文件的学校较少,组织与管理的方式、方法相对陈旧;大部分高校没有明确的竞赛组织机构, 高校对体育教师指导学生课外竞赛有硬性规定的不多, 对学生必须参加课外体育锻炼与竞赛的硬性规定也不多,从而在无组织、无技术指导的情况下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地点、时间的随意性很大,会降低学生参与课余体育锻炼的兴趣和参与竞赛的动力[3]

  2 高校课余体育竞赛组织与管理对策

 21 制定针对本校特点的学校课余竞赛管理文件

 课余体育竞赛管理文件是高校开展课余体育活动的重要依据,它把课余体育活动竞赛的内容范围、组织规模、场地设施标准、 每学年体育教师对课余体育竞赛的工作安排等加以规范化,是学校课余体育活动竞赛管理监督的重要工具[3] 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借鉴其他学校的经验,将课余竞赛管理形成既定的文件,此文件也是体育教师自身利益得到保障的依据,因此,要从学校大局出发,共同商议,根据社会、学校相关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22 成立专门的竞赛组织机构

 课余体育竞赛组织机构对课余体育竞赛活动是否能够顺利开展起关键性的作用, 一个完善的组织机构能使课余体育活动竞赛更具有条理性, 特别是当代高校的课余体育活动竞赛打破了以前的'传统项目,内容开始向娱乐性、趣味性发展,呈现出竞赛项目多样化的趋势, 这就要求各高校课余体育竞赛组织机构要更加完善,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课余体育竞赛活动。此机构可由 1 到 2 名体育教师和若干名学生组成。具体任务是对学校每年既定的课余体育竞赛分工协作, 对各个院系所计划的开展的体育竞赛统筹规划,以免时间、场地、裁判等发生冲突,竞赛结束后收取总结报告、比赛成绩单等为以后的竞赛积分和年终总评做准备。 同时,对参与指导、担任裁判的老师记下课余工作量。

 23 重视解决人力,物力与财力

 学校课余体育竞赛不应是体育老师的单打独斗, 应该有学校各相关部门的协同参与,比如学工部、校团委、各院系所的学生体育部等。 要转变高校的体育竞赛工作一直由体育教师包揽的局面,将体育教师解放到参与、管理、指导与服务上来,充分发挥学生自创自练、自律自管的积极性,大胆让学生们组织、指导和管理课余体育竞赛。

 场馆及场地是学校开展课余竞赛的有力保障。 学校的资源是有限的,学校将现有的场地设施进一步规划,把学生感兴趣、锻炼效果好的项目场地尽可能封闭起来、改建起来,既利于教学,又利于课外活动。 从经营管理上,先采取集体直接管理的办法,也可将那些责任性强、技术指导性强、开放难度大的项目,在会上公开招标协议,责任到个人或组合小集体,场地首先要满足学生, 同时逐渐转变学生观念使其适当的参与体育消费。

 经费是高校课余体育竞赛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 体育竞赛是一个系统工程,从竞赛策划、宣传、组织到结束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作保障,经费有限只会导致竞赛活动开展不顺利或中断, 同时竞赛的规模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或压缩比赛日程或精简比赛项目。 除开取得学校领导重视,加大学校课余竞赛经费的投入,扩大课余体育竞赛经费的投入比例外,还应充分发挥体育的宣传及广告魅力,取得社会的支持例如企业公司的赞助, 另外要转变现代人的健身消费观,让学生在自己消费能力内来适当的消费课余体育,比如花钱办健身卡。

  3 量化的考核方法

 量化的考核方法是给积极自主开展各类课余体育竞赛单位奖励时提供依据。 学校可以形成定型的相关考核文件,对参加与组织各级各类课余体育竞赛的单位或个人利用加减分数的方法来量化考核。 例如以学院为单位加分,学生参加校外比赛、校内比赛如何加分,加多少分,对报名无故缺赛的又如何扣分,形成既定的量化方案后,每次比赛结束,将总结报告至竞赛管理部统计分数。 现以一积分方案为例,如表 1

 以上例子仅供参考。 建议对组织比赛和担任裁判的学生的所在单位也给予奖励分,以提高学生组织比赛的积极性。 年终学校召开体育表彰大会(取得学校的支持),同时将成绩、名次公布到学校的网页上。

  4 充分调动体育教师的资源

 体育教师承担着一定的教学、竞赛及科研任务,若增加过多的工作量,会影响教师的个人生活以及工作积极性。 因此学校体育部门应向管理群众体育转变, 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的作用, 使体育教师从繁忙的赛事中摆脱出来, 充分发挥其领导、监督、协调、指导、服务的职能。 体育老师可以借鉴个别高校"三个一"的模式,即一名体育老师负责帮带一个院系所的课余体育竞赛工作, 指导一个体育社团 (或体育协会或俱乐部)和带一个运动队。 帮带院系所的体育竞赛工作主要是与该单位的辅导员、体育部学生联系,包括赛事的组织、平时组织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和技术上的指导,多与学生进行交流,了解他们课余体育活动竞赛的需求, 充分发挥学生作为基层组织者的作用, 从学生的学年课余竞赛计划及最后的竞赛总结都应参与指导、监督。 指导体育社团或者俱乐部需要帮助学生建立健全体育俱乐部以及体育协会的管理制度, 不断改善和提高工作质量,优化运行模式,体现健身性、趣味性、知识性和实用性,建立有特色的体育俱乐部和协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一般来说, 老师指导的社团或者俱乐部的项目与其带的运动队的项目一致, 这样社团或者俱乐部的优化运行对运动队参加相应项目的比赛起着推动作用, 比如羽毛球协会的训练成果可以直接应用参加各类羽毛球比赛。

  5 小结

 课余体育竞赛是体育课堂的延伸与补充, 它有效地拓展了学校体育的功能, 普通高校开展体育竞赛不仅对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体育能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更重要的是对人的现代化意识的培养,对大学生的文化素质、心理素质等方面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并对学生终身体育的养成具有一定得意义。 因此,抓好课余体育竞赛工作非常重要,良好的体育管理为开展课余体育竞赛的良性循环开展提供保障, 各学校应该根据各自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对策。

 参考文献:

 [1] 赵 波。论高校课余体育竞赛活动的改革 [D]重 庆:西 南师范大学,2005

 [2] 李悦悦。普通高校课余体育竞赛发展研究 [D]武 汉:华 中师范大学,2009

 [3] 张 恳, 李 龙。 高校课余体育竞赛组织管理现状与发展对策[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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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林匹亚先生健美大赛简称为“奥赛”是乔韦德在1965年发起的一场最高规格的健美比赛,迄今为止奥赛的历史已经有50余年了,奥赛被公认为世界健美的最高殿堂。

奖励

首届奥林匹亚先生健美大赛的奖金是1000美元。2005年奖金总额增加至711000美元。奥林匹亚先生健美大赛也从1 天发展为历时3天。

获奖者

首届奥林匹亚先生健美大赛获得者是拉里斯科特,第二年他又蝉联了冠军。他训练刻苦,并且专注于这项运动。除了拥有惊人的体格以外,他还是这项运动的一个伟大偶像。

健美操比赛策划书

一、活动目的:

为了让同学们对健美操有更深的了解,同时也让同学们更深地了解健美操活动的内容和意义,拥有“专注”的体育精神,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大学生,同时也为了展示我校素质教育与体育教学的新成果、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风采,为广大健美操爱好者提供一个与音乐、舞蹈、体育三方面进行面对面交流的平台。青岛大学举办了一年一度的校健美操比赛活动。

二、 活动时间:2008年5月10日

三、活动地点:青岛大学中心校区体育馆

四、活动单位及范围:

活动主办方:青岛大学团委

活动协办单位:赞助商

参赛人员:青岛大学各学院

五、活动流程

(一)筹备比赛阶段

1、各学院宣传此次比赛,并组织参赛选手训练

2、准备道具、比赛服装等

3、寻求合作方和宣传媒体

(二)宣传阶段

宣传比赛和赞助方

(三)活动阶段

2008年5月10日代表法学院到青岛大学中心校区体育馆参加比赛。

五、 赞助合作

(一)市场分析

1、 与报刊媒体等相比,在学校宣传有着良好的效果,可以用最少的资金做到最直接的宣传,方式更直接、多样。

2、 校园宣传优势在于地域集中、消费者广、针对性强,产品品牌易深入人心,大学生素质高、社会关系网繁密,易于开拓新的市场。

3、 商家在商场街面宣传费用高昂,在高校公寓内进行宣传促销需要经过一系列批准。而通过与我方合作,商家可得到我方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更容易得到校方批准。

(二)对赞助商的宣传活动及回馈、

1、 海报

在学校指定张贴点及学校餐厅前等学生必经之地张贴本次活动及赞助商宣传海报,张贴时间一般为一周。海报内容形式可由赞助方指定。

2、 横幅

在学校主干道、操场、校园湖等醒目地点悬挂赞助商官名横幅及活动横幅。悬挂时间一般为1---2周。横幅内容形式可由赞助商决定。

3、 宣传单

赞助方如有宣传单,可由学生会指定人员在人流聚集地协助分发。也可在活动宣传单或入场券印制赞助方商标或介绍。数量内容可商定。

4、网站

青岛大学法学院网站可配合学院活动为赞助商作广告宣传。

4、 广播

青岛大学广播站可为学校活动提供宣传。每天下午4:30----5:30为学校广播时间。可插入广告内容。根据广播站的规定需另外收费。费用因时间长短及广告内容不定。

5、 设点

可在学校的指定地点为赞助方设点宣传。其形式可为简介、产品展示等。具体情况依校方规定为准。

6、 合作活动

若赞助方借本次活动为契机,有意携手高校举办其他活动,以拓宽当代大学生的实践平台同时宣传企业文化,增强校园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可再经商议。

(三)活动经费预算

1、健美操比赛服装10套 1000元

2、参赛选手奖品 500元

合计1500元

希望可以帮到楼主。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是:中国健美协会,简称“中国健协”。 英文名称为“CHINESE BODYBUILDING ASSOCIATION”缩写为“CBBA”。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从事健美运动的团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专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是中国奥委会承认的代表中国参加国际健身健美组织的唯一合法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依据《体育法》,组织和团结全国健身健美运动工作者和爱好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基础上,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普及中国的健身健美运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扩大国际体育交流,增进世界人民的友谊服务。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和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是:

(一)协助国家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项目的业务管理,研究制定健身健美运动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方针政策。

(二)宣传和普及健身健美运动知识,大力发展健身健美事业,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健身健美运动,增强体质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三)制定、修改健身健美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研究制定全国竞赛计划和规程,并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实施。

(四)规范各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的健身健美活动,促进健身健美运动的普及和提高。

(五)负责全国性健身健美、健身先生、健身**、形体健身、体育健身模特的比赛、活动、训练、表演等活动。

(六)负责举办全国健美健身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等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受国家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制定本项目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管理办法,制定和修订健美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组织考核、审核国家级裁判员、教练员、指导员和等级运动员。

(八)负责全国健身健美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的管理工作。

(九)参加国际及亚洲健身健美联合会有关活动,组织参加或承办国际比赛。开展国际交往和技术交流,增进与各国、各地区健身健美组织的友谊。

(十)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规定,组织或委托会员单位承办全国性或国际性健身健美各类比赛。

(十一)负责组织和协调健身健美理论、科研、运动技术等专题的科学研究工作,促进健身健美运动的科学化发展。

(十二)协助有关部门对健身健美器材、服装、用品、健身健美营养品进行技术指导和审定,会同有关部门对健身健美组织进行评估、审定和业务指导。

(十三)向社会宣传、介绍有关健身健美运动的各种信息、动态和经验,对会员内的先进进行表彰。

(十四)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团体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单位会员分为区域单位会员和专业单位会员两大类。

1 区域单位会员系指: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健身健美协会;

(2)各行业体育协会的健身健美组织;

(3)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武警部队的健美健身组织。

2 专业单位会员系指在健身健美训练、技术技能和理论培训与健身健美运动相关的器材设备、服装等产业开发方面具有专项职能的单位或组织及其他热心支持、赞助健身健美事业的单位或组织,主要包括:

(1)厂矿企事业单位健身俱乐部;

(2)高校健身健美院系、中等专业学校;

(3)具有一定规模的教学与训练条件的健身俱乐部、培训中心等;

(4)具有规范的生产条件和一定生产规模与健身健美运动相关的器材、设备、服装生产厂家;

(5)其他热心支持、资助健身健美事业的单位或组织。

(二)凡承认中国健美协会章程、思想作风正派、关心健身健美运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加入中国健美协会,成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健美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区域单位会员申请入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承认中国健美协会的章程;

2 有加入中国健美协会的意愿;

3 在协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4 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健美协会和组织,须经当地社团登记部门批准;各行业体协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武警部队的健美协会和组织,须经本行业体育协会和体育主管部门批准;

5 具有较完善的组织和法人资格;

6 能够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7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专业单位会员申请入会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承认中国健美协会的章程;

2 有加入中国健美协会的意愿;

3 在协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4 有比较规范、完善的章程和组织管理机构;

5 有较为固定的活动场所;

6 拥有符合有关规定、与本单位的规模相符的合法资产;

7 拥有法人资格或主管部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负责人。

(三)个人会员申请入会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承认中国健美协会的章程;

2 有加入中国健美协会的意愿;

3 在协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4 能够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是:

(一)向中国健美协会秘书处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由委员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中国健美协会会员证。

(四)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的健美协会(或管理组织)申请入会可直接向中国健美协会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其他健身健美团体、组织以及与健身健美运动相关的企业申请入会,必须经所在省(区、市)、计划单列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报中国健美协会秘书处。

(五)对中国健美事业或中国健美协会有特殊贡献的个人,经秘书处报请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可以成为中国健美协会“终身名誉会员”或“荣誉会员”。

第十条 单位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区域单位会员的权利:

1 享有中国健美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享有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健身健美比赛活动、训练、表演、会议、培训的权利;

3 享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4 享有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 享有参与制定和修改章程、审议协会工作各项议程的权利;

7 有管理本辖区或本系统内健美健身工作的权利;

8 有申请举办(或承办)协会的相关比赛活动、训练、表演、会议、培训等项工作的权利;

(二)专业单位会员的权利

1 享有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享有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健身健美比赛活动、训练、表演、会议、培训等项工作的权利;

3 享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4 享有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 享有申请承办协会组织的各类全国健身健美比赛活动、训练、表演、会议、培训等项工作的权利;

7 从事健身健美活动的合法权益受协会的维护和协助。

第十一条 个人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优先参加协会及协会单位会员组织举办的健身健美活动的权利;

(二)享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三)享有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有在协会单位会员享受优先待遇的权利;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区域单位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 执行中国健美协会的决议;

2 维护中国健美协会的合法权益;

3 完成中国健美协会交办的工作;

4每年1月31日前按规定交纳年度会费;

5 向中国健美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 按时向中国健美协会提交年度工作和重点比赛的完成情况;

7 积极宣传、组织和推动本辖区或本系统内的健身健美活动;

8 积极支持和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比赛和活动;

9 积极发展本辖区或本系统内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并做好各种服务工作;

10 努力提高本辖区或本系统健身健美运动水平,加强与协会中其他单位会员的交流活动。

(二)专业单位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 执行中国健美协会的决议;

2 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3 完成中国健美协会交办的工作;

4 每年1月31日前按规定交纳年度会费;

5 向中国健美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 在本地或本单位积极宣传和开展健身健美运动;

7 积极发展个人会员,并做好服务工作;

8 重德守纪,认真维护各级协会组织的团结;

9 承诺协会个人会员在其所开展的各项活动中享有优先、优惠权。

(三)个人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 执行中国健美协会的决议;

2 维护中国健美协会的合法权益;

3 完成中国健美协会交办的工作;

4 按规定交纳会费;

5 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 关心和支持健身健美运动的发展,积极组织、参与和推动所在地的健身健美活动;

7 积极维护协会及各级健身健美协会组织的团结和健身健美运动的声誉;

8 积极支持和资助中国健身健美事业的发展。

第十三条 退会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中国健美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累计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履行会员义务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协会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 中国健美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

会,各代表由单位会员推选。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或罢免委员;

(三)听取和审议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讨论、决定有关提案和决议;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

召开,其决议须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届,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但提前或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八条 本协会设立委员会。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每届任期四年。委员会成员由会员代表选举产生,必须有1/2以上会员代表同意方可当选。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中国健美协会秘书处。

第十九条 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委员会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中国健美协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协会的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 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确需任职的,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 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期四年。任期最长

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 中国健美协会秘书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本协会

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 协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常委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委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和检查秘书处工作情况,听取汇报;

第二十七条 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委员会决定;

(四)决定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

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宜。

第二十八条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赋予的职能,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是中国健美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承担协会秘书处职责。

第二十九条 对中国健美运动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士,由秘书处提名,经委员会讨论同意,可在协会内担任一定的荣誉或名誉职务。担任荣誉职务或名誉职务者,可参加健美有关问题的讨论,但无权表决。

第三十条 本协会设立若干专项委员会,具体管理协会有关事务。

第三十一条 中国健美协会各专项委员会是协会的分支机构,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协调。各专项委员会由一名主任、若干名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专项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为协会委员。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 中国健美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收取会费。

第三十四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 协会财务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管理,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条 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一条 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国家体育总局审查同意,并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二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委员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三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查同意。

第四十四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国家体育总局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 协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六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协会会旗、会徽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定颁发。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或用于商业活动。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和本会各项办事细则,另发补充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中国健美协会委员会。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体育保障组织包括以下几种:

1 体育竞赛组织:负责组织各种体育竞赛活动,包括足球比赛、篮球比赛、网球比赛、田径比赛等。

2 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为体育赛事提供中介代理服务,包括运动员经纪、赛事运营代理等。

3 组织体育表演活动:组织各种体育表演活动,例如篮球、足球、羽毛球等体育比赛,以及体育明星的演出。

4 体育经纪人服务:为运动员提供经纪服务,包括赛事安排、代言策划等。

5 体育赛事策划:负责策划各种体育赛事,包括国际大型体育赛事、国内省级体育比赛等。

6 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组织各种户外拓展活动,例如登山、攀岩、漂流等,以及相关的策划服务。

7 企业管理:负责体育类企业的管理和运营,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

8 教育咨询服务:提供体育类的教育咨询服务,包括体育教练培训、体育管理培训等。

这些组织在体育产业的各个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共同推动了体育产业的发展。

体育健身团队是指以健身为目的,自发集结而成的具有相对固定的锻炼时间、地点、活动项目的公益性、群众性的健身群体或组织。这类团队通常会有一个或多个负责人引导和组织团队成员进行各种健身活动,旨在通过体育运动的方式增强体质、促进健康,以及提供一种娱乐身心、交流情感的方式。

在体育健身团队中,可以找到各种类型的健身活动,例如瑜伽、跑步、游泳、篮球、足球等。团队中的成员通常有不同的背景和动机,但他们共同的目标是追求健康和健身。团队也会经常参加各种体育比赛和活动,以此来展示他们的技能和团队精神。

此外,体育健身团队还可以提供一种社交平台,让成员之间可以交流和分享健身经验、技巧和感受,也可以通过团队活动结识新朋友,增强社交圈。对于一些人来说,加入体育健身团队也是一种追求个人目标和挑战自我的方式。

总之,体育健身团队是一种以健身为目的,自发组织、自我管理的群众性健身组织,它能够提供多样化的体育活动,促进成员的身心健康和社交交流。

一、基本内容和方法:

1)竞赛规则:是运动竞赛过程中运动员和裁判员必须遵循的技术规范和行为规范的准则。

2)竞赛规程:运动竞赛应使所有运动员在竞赛组织的合理安排下,由裁判员按照规则和规程的基本需求、正确裁决,让参赛者在客观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公平竞赛,充分发挥自己的技术、战术特长,提交运动成绩。

3)组织编排、组织竞赛:

1、赛前准备工作

① 成立组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竞赛委员会、筹备小组)

② 拟定竞赛的组织方案:竞赛的名称、目的任务;竞赛的规模;经费预算;工作步骤等.制订竞赛规程;拟定竞赛的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③ 成立组织委员会和各办事机构

④ 拟定各部门的工作计划

⑤ 建立必要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组织委员会会议、各部门领导会议,督促检查工作进程,处理解决相关问题;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动员、布置工作;赛前二天包括各队领队参加的组织委员会会议,通报赛会准备情况;召开各队教练员和裁判长参加的技术会议,通报比赛期间的安排部署和有关的规则要求;比赛前要作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筹备工作的万无一失.

2、竞赛期间的工作

① 各部门除进行各自的日常工作外,要不断了解自己工作上的情况,听取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② 竞赛处要定期召开教练员、裁判员会议,及时处理比赛中存在的问题。

③ 裁判组每天要进行小结,研究当天裁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同时布置第二天的工作。

④ 场地器材组每个比赛单元要对场地进行检查、维护工作。

⑤ 编排记录组要及时做好临场编排、记录、公告工作等.

3、竞赛的结束工作

① 各部门分别作出总结,在此基础上做好大会的总结。

② 组织闭幕式,做总结报告,宣布比赛成绩,颁发团体奖。

③ 出具成绩证明。

④ 整理文件资料,由主管部门存档,编印成绩册。

⑤ 成绩册的的内容有:封面(与秩序册相同);团体总分统计、破纪录运动员名单、成绩统计表、达到等级运动员人数统计;比赛成绩;(一般以竞赛规程上排列的项目顺序,按先男后女顺序排列各项成绩,径赛项目按赛次排列。)广告。

⑥ 处理和归还器材用具。

⑦ 办理离会手续。

⑧ 做好组织委员会的结束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二、注意的问题:

1)应以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为目的,不可过意追求体育的经济效益;

2)应注重体育竞赛的初衷,竞赛应贴近群众的日常生活;

3)增加对日常体育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模式的研究和实践,否则可能限制群众性运动举办的经常性和持续性、参与者的广泛性;

4)群众性竞赛活动不应只由政府包揽,应更多地由社会自身力量组织起来。群众性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开展不该流于表面形式,应顾及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年龄、不同兴趣爱好、不同民族体育运动的特点,活动形式也应多样,以增加群众的积极性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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