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是因为夫妻吵架,抢夺方向盘导致车辆失控引发的悲剧,但这个说法还没有得到警方的证实,真正原因还要等官方消息。
特拉斯坠河事件引发了一起悲剧,夫妻二人都在事故中丧生,留下了一个7岁的因子让人看了无比痛心。据说夫妻二人在驾车出行的过程中,因为行驶方向出现了分歧,丈夫想左拐,妻子想直行,发现丈夫左拐以后,妻子直接抢夺方向盘,导致车辆失控坠河,两人也因此失去了生命,但也有人说是特拉斯刹车失灵所致,事故的真正原因还要等待警方公布。
一、警方对事件进行深入调查
江苏警方正对特拉斯坠河事件展开深入调查,虽然对这起事件发生的原因有不同的说法,但都是网友的的测,真正原因还要等警方调查结果,要对涉事车辆进行全方位检测,排除车辆故障原因以后,才能知道是不是因为夫妻吵架导致了这起悲剧。
二、道路安全时刻要注意
这样的悲剧谁也不想看到,但这就是夫妻在驾车盘出的过程中,如果真存在矛盾和纠纷,也不应该在开车过程中发生争执,更不应该抢夺方向盘,生路生全要时刻注意,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才能避免意外的交通事故发生。
三、车辆故障尽早排除
车辆故障也可能外导致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在平时驾车外出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车辆的安全性能,如果车辆存在故障要尽早排除,避免在驾驶过程中因车辆故障而出现意外。不过这起事件中夫妻驾驶的是特拉斯特拉斯的刹车失灵一直是人们的心头大患,不知道他们的一般事故是否是车辆刹车失灵导致,如果是这个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家属可以用法律的手段向特拉斯的生产商索取赔偿。
问题一:交通安全要注意哪些?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4)小学生在放学排路队时要头戴小黄帽,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问题二:交通安全要注意些什么 一: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绿转红)车辆停车、行人止步。(红转绿)车辆起步、行人起步。车辆停车与起步注意前车车尾和本车(我车)车头的相隔距离,避免碰撞。二:留意车辆的行驶轨迹与方向。一辆车的行驶轨迹表明着该司机的行车素质和行进歧途。实时观察车辆行驶轨迹,掌握即时安全状况。如果在路上发现一辆车以s形行驶和(或)超速驾驶,多半都是醉酒驾驶(毒后驾驶),就要想方设法地避开他。
问题三: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交 通 安 全 注 意 事 项
一、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在一些城市中,小学生外出均头戴小黄帽,集体活动时还手持“让”字牌,也是为了使机动车及时发现、避让,这种做法应当提倡。
二、横穿马路应该注意什么?
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
1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5.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三、骑自行车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骑自行车外出比起走路,不安全的因素增加了,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如下:
1.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车闸、车铃是否灵敏、正常,尤其重要。
2.自行车的车型大小要合适,不要骑儿童玩具车上街。也不要人小骑大型车。
3.不要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要骑自行车上街。
4.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5.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不闯红灯,遇到红灯要停车等候,待绿灯亮了再继续前行。
6.骑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7.骑车时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
8.学习、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知识。
9.骑车途中遇雨,不要为了免遭雨淋而埋头猛骑。
10.雨天骑车,最好穿雨衣、雨披,不要一手持 伞,一手扶把骑行。
11.雨天气。道路泥泞湿滑,骑车要精力更加集中,随时准备应付突 况,骑行的速度要比正常天气时慢些才好。
四、乘坐机动车应该注意什么?
汽车、电车等机动车,是人们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为保证乘坐安全,应注意以下各点:
1.乘坐公共汽(电)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3.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4.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5.乘坐小轿车、微型客车时,在前排乘坐时应系好安全带。
6.尽量避免乘坐卡车、拖拉机;必须乘坐时,千万不要站立在后车厢里或坐在车厢板上。
7.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问题四:马路上应该注意哪些交通安全 马路上应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 的危险。
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
3、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 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4、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
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 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6、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问题五:交通规则应该注意什么 第三章 车辆 第三节 机动车驾驶员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的考核发给驾驶执照,方准驾车。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执照;(二)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三)不准驾驶与驾驶执照规定不相符合的车辆;(四)在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谈话;(五)不准将车交给没有驾驶执照的人驾驶;(六)不准将驾驶执照转借他人;(七)驾驶室内不准超额坐人。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的学习驾驶员必须领取学习驾驶执照,在道路上练习或实习驾车时并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须在当地公安局指定的时间、路线练习驾车;(二)实习驾驶车辆时,必须有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教导,如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教导人员应负一部或全部责任;(三)车上不准乘人。
问题六:开车要注意什么 起步稳,停车稳,不要开快车,这都是肯定的。
技术都是练出来的。你需要注意:前方路况,行人,后方车辆,左侧,右侧,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最主要的是要注意交警!所以刚开车你肯定感觉眼睛不够用,开久了还会累。
主要就是把握好方向,多练习,习惯了就好了。
新手上路指南
一定要系安全带!
不要坐的离方向盘太近,尤其不要以方向盘顶着肚子、双手紧端大脸盆的姿势开车,既累又紧张。勇敢地把座位向后调一点,你会开的很舒服。
新手尤其不要穿高跟鞋、拖鞋之类开车,危险!
松开离合器!不要脚粘着离合,自己累不说,还毁车。尤其是下坡的时候,一定要大胆的松开。
开车的时候看哪?
开车时绝对不必两眼发直紧盯着前面,因为前面的情况就在司机的视野中,即使你不刻意去看,也知道的差不多。开车时应经常注意车的左右和后面的车辆、行人情况,尤其是在繁华的街道、胡同、商场门口等地,更不能只看前面其它一概不管。利用车内的后视镜和两边的镜子,飞速观察周围情况,比如是否有车跟你太近,是否有车正势如猛虎的冲过来,这些都是应该留心的情况,还要注意礼让你周围鸣笛的警车、救护车。好象听老师傅说有40%的精力看前边就行了,剩下的都用来观察周围的情况。
速度怎么掌握?
请中速驾驶。第一不要开的太快!同学们别以为新手都开的慢,偶一个同事百分百的新手,开车无比生猛,偶问他为什么?居然回答说技术不好,心里害怕,赶紧开到地就塌实了!我倒。。。第二也不是越慢越安全,速度太慢犹犹豫豫,别的车判断不清你要干什么,很容易发生剐蹭事故。
离前车多远?
好象没有一定之规,但是书上说可以用时速做参考。即60迈距前车60米,100迈距前车100米,做个参考吧。
走哪条车道?
如果是走环路,建议新手在最外侧车道行驶。我理解很多新同学不愿意在最外侧车道是怕有从出入口出来进去的车并线,其实到出入口时稍微注意一点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反对在最内侧的快车道行驶,不要听信“只管往前开别管后面”等鬼话,长期超低速占用快车道,招人讨厌是次要的,被人好不容易超过后狠别一下或在前面猛踩刹车,新手往往处理不好容易出事故。
不论走哪条车道,请一定走在车道内!这话听起来很可笑,但我无数次见过新同学走在两条车道中间,不知所云。第一危险,第二出了事故责任跑不了。
怎么并线?
建议新同学在路上少并线,避免事故机会。需要并线时先提前打灯,告诉别人你要干什么(不要嫌麻烦,一开始就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然后看一下后视镜,个人建议再稍微回一下头瞟一眼(因为车身的左右是司机的盲区,也就是说你左侧车道或右侧车道的车,行驶接近你的车后门位置时,无论从车内的后视镜还是车外的后视镜,都很难发现你两侧车道的车辆。虽然现在有大视野,但新司机对车距有时判断不准),然后以小角度并线,最忌大角度横插入别的车道。如果堵车严重又需要并线,不要怕,打着灯一点一点挤,但注意不要原地不动一门心思横着往里挤,一边慢慢往前开一边小角度往里挤,一定能进去的。
如果对要去的地点不熟悉,建议提前并到最外侧车道,不要快到时忽然发现了出口,出不来干着急。
还有一点,并线时不仅应注意你旁边的车道,还要注意相隔车道的情况,避免一车从最里侧车道向外并,一车从最外侧车道向里并因而发生相撞的情况。
遇到别的车突然抢行并线时务必记住让速不让道。你可以踩刹车,实在不行你也可以撞他,因为他轧在分道线上,你撞了他也是他的责任。但是不要乱打轮瞎躲闪,因为如果你在躲闪中撞了别的车或行人那就完全是你的责任了。
变红灯了怎么办?
遇到红绿灯时建议塌塌实实摘档,松油门拉手刹,不>>
问题七:日常生活中我们应注意哪些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在一些城市中,小学生外出均头戴小黄帽,集体活动时还手持“让”字牌,也是为了使机动车及时发现、避让,这种做法应当提倡。
横穿马路应该注意什么?
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
l.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5.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骑自行车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骑自行车外出比起走路,不安全的因素增加了,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如下:
1.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车闸、车铃是否灵敏、正常,尤其重要。
2.自行车的车型大小要合适,不要骑儿童玩具车上街。也不要人小骑大型车。
3.不要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要骑自行车上街。
4.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5.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不闯红灯,遇到红灯要停车等候,待绿灯亮了再继续前行。
6.骑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7.骑车时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
8.学习、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知识。
在雨雪天气骑自行车怎样注意安全?
在雨雪天气里骑自行车,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l.骑车途中遇雨,不要为了免遭雨淋而埋头猛骑。
2.雨天骑车,最好穿雨衣、雨披,不要一手持伞,一手扶把骑行。
3.雪天骑车,自行车轮胎不要充气太足,这样可以增加与地面摩擦,不易滑倒。
4.雪天骑车,应与前面的车辆、行人保持较大的距离。
5.雪天骑车、要选择无冰冻、雪层浅的平坦路面,不要猛捏车闸,不急拐弯,拐弯的角度也应尽量大些。
6.雨雪天气。道路泥泞湿滑,骑车要精力更加集中,随时准备应付突 况,骑行的速度要比正常天气时慢些才好。
乘坐机动车应该注意什么?
汽车、电车等机动车,是人们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为保证乘坐安全,应注意以下各点:
1.乘坐公共汽(电)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3.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4.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5.乘坐小轿车、微型客车时,在前排乘坐时应系好安全带。
6.尽量避免乘坐卡车>>
问题八:放学路上,我们应该注意哪些交通安全事项 注意红绿灯 来往的车辆 还有斑马线。不要在路上打闹 这样最容易发生事故! 知道了吗? 小呆瓜们!
问题九:交通事故需要什么,起诉需要注意什么,越详细越好 10分 一、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内容:
1、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
2、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
3、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经常居住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如需要申请伤残鉴定、三期鉴定的,也可以在此时同时以申请书形式一并提出递交给立案庭。
4、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
5、由此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能会有法院会在交通事故律师的申请下调查取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
6、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和他的交通事故律师,并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第一个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7、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当事人提出上诉递交上诉状,进入上诉审理程序),判决书生效。
8、就是交通事故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阶段。
二、交通事故处理诉讼应注意哪些事项
1、不要随便签署赔偿协议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的当事人不了解案件审理程序,担心打官司麻烦,时间长,为了息事宁人,与肇事方了签订赔偿协议。律师根据多年办案经验提醒您:如果您不了解案件赔偿程序,草率签订协议,会严重侵害您的权益,以致赔偿数额较低,事后不能再行主张。本律师团队专业处理交通事故,会在短时间内为您争取到满意的赔偿。
2、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治疗
发生交通事故后,特别是受害人被送到医院后,因肇事者不愿支付医疗费,受害人家属延误治疗,以等待肇事者支付医疗费再治疗。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建议家属及时治疗,先行垫付医疗费,事后揣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
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包括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等信息,对于外地车辆,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权利能力得到主张,判决能够得到履行。
4、理赔中不要将任何原件交给对方
对于事故发生后,在和对方协商的过程中,尤其是对方要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切勿将有关医疗凭证及诊断时医院拍摄的片子,交警部门的认定书的原件交给对方。在我们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多次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受害人所有的证据都让肇事方拿给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或赔偿数额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保险公司又拒绝将有关证据退还。受害人手中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全时,会给起诉造成重大障碍,甚至不能立案。
5、切勿自行委托伤残鉴定
对于有骨折或重大伤害的当事人,切勿自行委托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有需要请联系本律师团队,我们有较好的司法鉴定合作单位,会满足您的最大需要。
6、出院前委托律师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医院治疗时,可以适当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问题,提前准备证据材料。如>>
有用的。
汽车质量有问题可以向当地的质检部门、消费者保护协会进行投诉,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
第三十二条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发生争议的,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可以依法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调解解决;可以依法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进行处理。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妥善处理消费者对家用汽车产品三包问题的咨询、查询和投诉。
经营者和消费者应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有关机构等对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的处理。
汽车质量有问题可以向当地的质检部门、消费者保护协会进行投诉,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
第三十二条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发生争议的,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可以依法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调解解决;可以依法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进行处理。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经营者应当妥善处理消费者对家用汽车产品三包问题的咨询、查询和投诉。
经营者和消费者应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有关机构等对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的处理。
不当得利起诉状篇1
原告:中国某银行某电脑城支行,地址:
代表人:
被告:霍某,女,成年,身份证号码为,住某市号,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将取得的不当利益人民币2000元返还给原告,并赔偿原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计算方法:以2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至该款还清之日止)。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和理由:
2009年3月22日上午11点左右,被告持卡号为、户名为霍某的某行借记卡到原告处,要求原告将其人民币2000元存入该卡帐户。原告工作人员接过该卡及被告手上的现金,将该现金放进点钞机清点,显示金额为2000元,即打印存款凭条并递给被告签名确认。被告签名确认所办业务与打印记录相符,并将该存款凭条递回给原告。至此,原告已将被告的2000元存入被告的上述帐户。此时,原告工作人员误认为被告是在办理取款业务,就将点钞机内刚清点过的2000元现金、回执单和被告的银行卡递给被告。被告没说什么,接过原告工作人员递出的2000元现金、回执单和银行卡,转身走了。当天下午1点钟,原告工作人员在盘点现金扎帐时,发现短款2000元,经回忆并查看监控录像,才知道错给了被告2000元。经查询,被告上述银行卡里的2000元已在当天中午12点45分左右在农业银行某城北分理处的自动柜员机取走了。当天傍晚六时左右,原告经办上述业务的工作人员找到被告,但被告一见到原告工作人员就躲开了。之后几天,原告工作人员反复打被告的手机,被告故意不接,显然拒不返还原告错给其的2000元。
原告认为,被告取得原告错给的2000元已构成不当得利,应将该2000 1
返还给原告。被告拒不返还,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应赔偿原告利息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提出上述诉讼请求,请依法判决支持。
此致
某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中国某银行某电脑城支行(章)
2 二Oxx年 月 日
不当得利起诉状篇2答辩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张家口市宣化县XX镇XX村。
法定代表人江XX,公司董事长。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内蒙古卓资县XX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二审一案,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
一、一审法院审判程序合法
1、一审法院调查取证具有法律依据,并不违反相关规定。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第一百三十条[法院调查程序]“人民法院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之规定,一审法院根据案情需要,向了解案情的个人(即郝XX)调查取证,以查明案件事实,具有法律依据,并不违反程序规定。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调查取证属于违背程序的主张,明显是错误的。
2、一审法院不同意上诉人的鉴定具有法律依据,并不违反相关规定。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鉴定程序启动]“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之规定,可知申请鉴定的前提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 ——上诉人是否收到货款,但从本案情况看,即使不鉴定,上诉人从被上诉人处收取货款670000元的事实已经被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及郝建昭的证人证言所确认,对财务收据进行鉴定也就失去了意义,并不符合启动鉴定程序的条件,也无启动鉴定程序的必要。
退一步讲,就算鉴定出财务专用章是假的`,仅能证明上诉人公章管理混乱,是上诉人的内部管理问题,并不足以推翻上诉人已经收到货款的事实。
一审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不同意上诉人的鉴定申请具有法律依据,并不违反相关规定。
二、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1)乌民执异字第7-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2)内执复字第2号均己生效,两份生效裁判都认定了“被上诉人已向上诉人支付到期款项67万元”这一事实(详见民事裁定书第2页第6行—11行和执行裁定书第4页第15— 16行),并根据这一事实,驳回了被上诉人的执行异议以及复议申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四)已为人民法院所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之规定, “被上诉人已向上诉人支付到期款项67万元”这一事实已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的生效裁判所确认,被上诉人并不需要举证证明。
同时,正是基于两级法院的这一事实认定,被上诉人才被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扣划现金639000元,被上诉人既支付了上诉人的货款,又被扣划了现金,被上诉人遭受了损失,上诉人取得了利益,被告不予还款的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
另外,一审法院调取的证人证言(郝XX)也证实了上诉人已经从被上诉人处收取货款670000元的事实,一审法院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
上诉人在一审时提交了四份证据(包括卓资县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证明、增值税发票、上诉人与郝建昭业务往来清单、刑事判决书及检察院抗诉书等),这些证据并不能足以推翻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的生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即“上诉人已收取被上诉人货款67万元”这一事实,达不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要求。
三、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
上诉人拖欠申请执行人李XX的货款,被法院查封、冻结320万元的存款、到期债权或财产,到目前为止,上诉人并未提供任何证据来证明其向李XX支付了执行款项。
本由上诉人履行的义务,却由被上诉人代其偿还了本应由其偿还给李XX开的639000元欠款,同时又获得了被上诉人支付的67万元款项,上诉人获利 639000元,给被上诉人造成了损失,且没有合法的法律依据,这些事实都在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乌兰察布中院和内蒙高院的生效裁判以及相关生效法律文书)中得到确认,一审法院已查明的事实完全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应当属于不当得利纠纷。
被上诉人在庭审中主张本案案由应为“代偿权纠纷”,原告代理人查遍最新《民事案由规定(2011年最新修正)》,并无“代偿权纠纷”这一案由,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的主张,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另外,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存在过错,但被上诉人的这种过错不能成为上诉人拒绝返还不当得利的理由。正如,汇款人本应将款汇给张三,结果汇给了李四,汇款人肯定存在过错,难道李四就有理由占有该款而能拒绝返还。
本案已查明的事实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属于不当得利纠纷,并非上诉人主张的民事代偿权纠纷。一审法院以不当得利纠纷立案,并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上诉人返还不当得利款639000元,适用法律正确。
基于以上的事实和理由,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足,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答辩人认为,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恳请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后,驳回其诉讼请求,依法维持原判。
此致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
二〇xx年一月十三日
朋友,我认真仔细地看了你语无伦次对事故的叙述后,实际上你提出来的问题就是对交通事故的诉讼的时效有了疑义;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关键是对于如何计算时效的起止时间,在法律实践中还存有争议的。下面就这一个问题,我的作答如下:
一是,从法院能够立案和受理此案的行为可以证明,他们就认为此案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二是,从你的介绍中,伤者提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发生事故后近两年的时间;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又相隔了近一年,前后加上总的时间近三年,如果单纯从这种计算方式来看,对方提起诉讼的时效早已经超过一年的时间了。可是,经过法院的调查,从事故的发生,到向法院起诉,伤者的伤情在不断的延续和治疗,在对方有了足以证明伤未全愈,并有在这三年期间的治疗的相关证据和费用原始单据,直到伤愈,并经伤残鉴定书为证的话,就肯定不存在时效超过的说法。这也是为什么法院受理并向你方送达传票的事儿了。
总之,你方现在也不要过分着急,而是应该认真面对,经法院的审理的结果,就是判决由保险公司赔多,还是赔少的事儿了。我曾作为肇事方的代理人,参加过这类案子的审理,应该说基本不用我开口说话,只是证明事故的存在与否,对方指认的事故经过和受到伤害后的结果加以认可可而已,无须车方过多的申辩,最后还是由保险公司按照判决书进行赔付结案。
你在后续的补充问题中说道,要反诉对方,我认为完全没有什么必要的,你反诉的目的是对方的赔偿诉求过高了,想极力地找出理由少赔偿一些;实际上,原告在诉状中不管他提出多少的赔偿金额,在庭审中,你只需带上自己的耳朵即可,过高的索赔,法官也是不会得到支持 的。你不妨听听我的建议,最终的判决结果,不会让你很失望的。通过诉讼来解决事故的赔偿纠纷,真的是一种不错的途径。
顺风车司机在开车的过程当中,和自己的女朋友发生了争吵,而后女朋友非常生气的咬伤了乘客。当时车子正在高速公路上面行驶,女子在一气之下不仅咬伤了乘客,反而还抢夺方向盘,这种极端的行为也是让乘客十分的害怕。小编本人觉得在工作的过程当中带上女朋友是一件非常不对的事情,如果说别人搭顺风车,有多个朋友,那么你的女朋友在车上难道不让顾客上车吗?如果有特殊情况,应该要提前的告知顾客,给顾客打电话,提前的说一下。
小编在网络上面了解到,有一些家长孩子没有人照顾,所以说在开车的过程当中会带上孩子,但是这类型的司机一般会提前的告知乘客。如果乘客介意的话,可以取消订单,可以取消订单,在开网约车的时候,带着自己的女朋友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不对的。其次,女子在和男朋友吵架之后,还做出这么可恶的行为,也是让人非常的愤怒。
如果说是因为女朋友身体不舒服,或者是有其他的原因,提前的告知乘客。在乘客理解的情况下,并认同的情况下,司机可以这样做,但如果说乘客不愿意的话,司机这样的做法是非常不对的。而这个女子的行为举止非常的极端,做法也是错误至极,在这里,小编也是希望大家能够注意这个问题,从而去解决。
女子的这个行为肯定是触犯了相关的法律,而这个男子能不能够继续的去当出租车司机?也是有待考察,不过小编本人觉得男子的个性是不太适合当出租车司机的。车子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本身就不应该和女朋友说话,男子不仅跟女朋友说话,反而还跟女朋友发生争吵,这也是涉嫌危险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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