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吵架房东有责任调解吗

租客吵架房东有责任调解吗,第1张

一、租客吵架房东有责任调解吗

1、租客吵架房东有责任进行调解。房东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公民的行为和活动,不能危害、防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产生活。这是公民道德也是法定义务,租客明显是侵权行为或违法行为。如果在劝戒和提出警告告知时仍然不自纠或改正,邻居本人或房东进行协商解决。也可以找小区物业或居委会、社区行政管理或司法所进行处理或调解解决。或者直接将其告到法院依法维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届时会将业主与租客列为共同被告。

2、法律依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

(一)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承租人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四)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

(五)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没收物品,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

二、租房产生纠纷怎么办

租房产生纠纷可以通过以下的办法解决:

1、租房产生纠纷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纠纷争议;

2、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租赁纠纷内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

3、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首先要看在租房的时候是否有签订合同,合同上有没有涉及到租房时间,以及违约条款;

现在一般租房都有合同,按照合同对照这次吵架的事情来处理;

如果没有合同的话,那房东不愿意租了的话租客就只能搬出去了,但是应该还能与房东协商一下搬出去的时间期限;

如果事情不严重并且租客还是想要继续租,那么就买点东西和房东道个歉,把话说开了也就好了。

法律分析:不会被赶走,如果赶走的话是违约行为,可以进行起诉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以前妈妈家的老房子,家家楼下都有一间小仓库,可以放个工具,冬天放个白菜,放个自行车什么的,面积不大不过很顶用。

3楼的住户买了新房后,就把房子租了出去,租户是一个50岁的男人领着一儿一女,但是楼下的小仓库3楼住户不租,放着以前的一些工具。

租户上班天天骑个自行车,晚上放楼下不安全,可是天天往楼上搬也累,就跟房东商量:能不能把自行车放在小仓房里。

房东心眼好,就答应了,给了租户一把小房钥匙。

忽然有一天,就听到楼下有人吵架,那时邻居关系亲,就纷纷下楼去看究竟。

是3楼房东和租户吵了起来,原来今天3楼房东到小仓房里拿工具,却发现仓房里放的一个电焊用的电机,还有扳子,钳子等一些小工具不见了。

于是就问租户,租户男人一口咬定没看见,于是两人就吵起来,其实房东有理的,小仓房的钥匙给了你,然后东西没有了你说没看见,谁信啊?

那时也不讲究报警,看租户不承认,最后租户认倒霉,毕竟谁也证明不了有那些东西,不过房东把小房钥匙要了回去。

这下租户傻眼了,这就意味以后要天天搬自行车上楼,于是承认是他给卖掉了,答应按价赔偿。

不过后来大家知道,东西还真不是租户男人拿的,是他那不争气的儿子,因为没钱上网吧,所以把房东的工具卖给收破烂的,可是当爹的不想抖出是儿子干的,只能说是自己给卖了,也真是难为这当爹的。

这家租户的男人平时看着是个很老实的人,但是因为这事大家都不爱搭理他。

首先做人要诚实,房东给自己提供了方便,就应该感谢,房东不可能因为一些不太值钱的工具就诬陷你,拿着钥匙却不承认东西不见跟自己有关,你当别人傻啊,不但不诚实而且智商也堪忧。

还有对儿子的教育,20多岁的儿子,天天不工作去网吧,这就是父亲教育的失败,偷卖人家的东西,当父亲的知道却隐瞒,可能父亲以为事不大,所以才那么有底气和房东吵,可是“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是偷点工具,以后能发展成什么样可就不知道了,如果不及时纠正,后来是要吞大恶果的。

要珍惜别人的善心和善意,做人要守“诚信”,这是立足于社会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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