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的审美作用是美术具有一种特殊功能。美术能通过其艺术形象和形式给人一种视觉美感的享受,使观者在作品的欣赏过程中得到精神愉悦和感情升华,并能提高欣赏者对形式美的能力。美术的审美功能的焦点应该是美术的形式。
您的问题我看的不是很明白
“美术作品是如何反映那个时代审美特征”。是这个意思吗?
还是指“当代”就是现在的审美特征?
前者就比较好回答,到处都是答案。举个简单的例子,《蒙娜丽莎的微笑》这幅画中,她是没有眉毛的。那是因为那个时候认为这样才是美的。(这个是从作品具体内容中得到当时的审美特征)再举个例子,我国宋代的瓷器,均以素雅著称。包括那个时候的其他艺术作品,家具也好,绘画也好,都是相同的视觉感受,体现了当时在审美上追求内在的雅美,而非外在的华丽。当然归根结底,那是因为深受儒家和道家,理学的长期影响,使得艺术作品呈现出朴实无华,平淡真清的韵味。
楼主可以举一反三,大致的线索就是这样。
绘画是视觉审美的再创造,是人的思想感情充分体现的一种语言。 一幅好的绘画作品中寄载着作画人的全部情感因素,而劣质的绘画作品则不能够很好的表达画者的审美情感,所以古代就有画品的说法。
那么,画品的高低则直接取决于人的审美的健全程度与审美水平。可见,审美在绘画过程中的作用之巨大。
审美感觉贯穿于绘画的全过程,可以说没有审美就没有绘画,没有审美的绘画也许就是简单的复制过程,毫无生气可言。
视觉形象永远不是对于感性材料的机械复制,而是对现实的一种创造性把握,它把握到的形象是含有丰富的想象性、创造性、敏锐性的美的形象。
培养学生的观察力,学习、尝试去“发现”美的事物,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忽视了通过感觉到的经验去理解事物的天赋。当具有一定的素描能力并了解一些基本概念后,有些人却忽视了艺术中最重要的东西――知觉,我们的眼睛正在退化为纯粹是量度和辨别的工具。结果,可以用形象来表达的观念就大大减少了,从所见的事物外观中发现意义的能力也丧失了。在那些一眼便看出其意义的事物面前,我们倒显得退钝了,他们天生具有的通过眼睛来理解艺术的能力沉睡了。
很多学习美术的人,特别是一些正准备考学的学生,虽然懂得“看”或称“观察”的重要性,但往往习惯于被动、麻木地在画面上机械地照搬静物或模特儿,全然没有想要去发现并且去表现“美”的欲望,更谈不上表达心灵和思想了,将绘画写生的过程变成了一种机械复制的活动,将艺术创造的过程等同于一个熟练工种的制作过程。这样的绘画过程是麻木的、没有情感的。在整个绘画过程中应发挥人的主观审美的作用,即绘画的情感性。
没有艺术感觉的作品,往往伴随着僵硬、死板,我们常常见到这样的作品:能按照正确的步骤进行,掌握一定的技法,画面也较充分、完整,然而毫无生气,缺少生命力。
美的特点往往表现在“形式”上,如数量的比例、形线的排列、色调的和谐、黑白、构图、运动、线条的节奏等,由抽象的点、线、面、体组织成画面结构,它所形成的抽象或具象的内容与形象,表现的是艺术中具有生命力的深层内涵。正是由于艺术形式的无穷变化与它所具有的魅力,使艺术家们不断地寻找适合的艺术表现语言。在选择和运用艺术表现语言时,艺术观念与审美取向自然也体现在其中,同时现代人的品鉴标准又介入了现代的审美意识。
寻找一种适合自己的绘画语言,进行艺术探索、艺术实践是重要的。对于在这方面天赋不一、起点不同的学生来说,必须通过不断地实践,才能探索出不同的表现形式来。久而久之,这种实践将引导发挥出崭新的想法和艺术概念。在考虑新的概念、表达某种意识或思相的同时,必须需要经常注意表现方法及提高绘画的美学价值。
对于一些绘画的表现形式的需要来说,体积感、重量感是决定着画面的形式、风格、内容、情调等等一系列的重要绘画表现元素。利用光影、明暗、笔触形成的肌理与质感效果,不仅表现体积和重量,更表现了作者的审美情趣。
审美格调的高低,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通俗地讲,正像俗语所谓“穿衣戴帽各有所好”,深究的话,却又太复杂,它涉及并且又相互影响着时代的、社会的、文化的、民族的、心理的、生理的、经济的等等人类的一切活动。
有时艺术作品宁愿“拙”一些,比“油”、比表面上的“帅”而实际空洞无物要好得多。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艺术创作中必然存在着非常的主观因素,所反映的是人的心理。美学家宗白华先生在《美学漫步》中这样写道:“-------但也还有那在实践生活中体味万物的形象,天机活泼,深入生命节奏的核心,以自由和谐的形式,表达出人生最深的意趣,这就是美与美术------”
艺术家对视觉世界不仅具有极其敏锐的感觉,同时又具有高度的意识。这种意识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当作者试图通过艺术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思想进行艺术创作或设计时,在很大程度上基于作者对事物的一种感觉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感受。这就需要去理解事物自身的特性。因此,这一过程是一种以感官通过直觉、洞察以及理解来进行的艺术创造,这一创造过程不仅受客观世界的影响,也受主观意识的限制。
对任何艺术家而言,风格与特点显然意味着强烈的主观色彩,并赋予作品重要性和特殊意义。在绘画中的多种表现手法、方式都可用来突出某些方面。突出某些成分或思想,不但能表达个人的感情,并且可以使得作者的绘画语言更为明确。一旦不断地突出某些方面,就将成为作品的特色,而作者的个人风格也就随之产生了。绘画大师们正是通过这样的突出方式发展自己的风格,并且都因为独到地突出某些方面而自成一家。比如当代画家弗洛伊德的艺术有种清晰纯净的,剔去种种杂质的艺术品格。他的笔触干净利落,楔状笔触不拖泥带水,像一束束肌肉一样有力。人物是弗洛伊德的主要表现对象。笔触显露,有时呈现出无序、粗鄙的状态。在这点上他的一些作品具有某种表现性的效果。他的用笔是强有力的,交错相叠的笔触形成浮雕般的肌理,陡增了画面的神秘意味。他非常客观地表现了对象,但同时又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他用客观素描的技巧表现出的是一种主观意识,他对于人物神情敏感的观察与刻画,使人们从中感受到的不仅是形体方面的表现力,还传达出作者本人的思想。
自从20世纪60、70年代兴起于美国的照相写实主义流行以来,不少艺术家模仿摄影技术,利用摄影成果做客观逼真的描绘,试图把物体的照片影像很客观地在画面上呈现出来。这种严峻、冷漠的形象,传达出当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疏远冷漠和无人情味,造成一种异乎寻常的美学和心理效果。并且为商业广告开辟出一条新的途径。照相写实主义认为传统的写实主义是注入了作者的主观激情的,是一种主观的写实或人文的现实,不易为广大的观众所了解,而不含主观感情,用大家共同的眼睛(照相机)来观察和反映,传达的范围更普遍。照相写实主义的作品往往使人感到自然主义的味道,他们主张艺术的要素是“逼真”和“酷似”,必须做到纯客观地、真实地再现现实。从某些角度看,这类艺术当然是很客观的,然而不管是精确的还是变形的,强烈的主观因素往往通过照相机的角度和所选取的题材显示出来,以便更好地突出主观意旨。这些艺术家的作品在主观和客观的艺术之间搭起了一座桥梁,因为即使是在极端的照相现实主义素描和绘画中,艺术家的个人风格也充分体现出来。
在艺术学习中,有必要了解艺术风格、艺术语言与套路的区别。套路是什么,是前人总结的经验被歪曲地运用,或某一些艺术家的个人风格被无限地复制,实际上,只要将某些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出来,并“去其精华”,丢弃艺术的灵魂,进行表面的不问其所以的模仿,任何伟大的艺术都可以被变成套路。对于一个成熟的艺术家来说,一种固有的模式,也许是某种符号化的东西,往往可以使人很容易辩认作者的风格,是区别于其他艺术家的极好方式。但如果所有人都按照这一模子去表现对象,那么,这一表现形式就失去了它原本的意义,被抛弃的、丢失的则是艺术的本质。
因此,在绘画中注入审美情感,可以充分提升绘画的品味和质量,而且对学生艺术感觉和技能训练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切不可忽视艺术的审美情感。
美术是一门艺术学科,它在培养学生对美的感受力和提高对美的审美能力中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使学生从中受到教育和美的享受。如何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达到美术教育的最佳效果呢?设计一节美术课应该从头开始到结尾、教师的语言引导、教具的制作、音乐的选择配合,每个环节都要让学生在学习中受到熏陶。轻松愉快地接受美的知识,美的技能。中学美术课程进行了新的改革,有了新的突破,分几个学习领域进一步明确了美术教学的方向,鲜明地提出发展学生的基本美术素质,激发学生的学习美术兴趣,在广泛的文化情境中认识美术,培养创新精神和审美能力[1]。现代中学生要充实自我的美术欣赏和审美评价,从而提高各个方面的知识能力。
一、欣赏教学特征和审美评价的含义
我们在提高现代中学生的欣赏作品中的审美能力时,首先就要明白它们各自的含义。现在有许多教师有这样的体会,欣赏教学难于实践教学,而现代作品欣赏则更难。这也许是因为在欣赏传统的再现性作品,有关史料和作品内容丰富了教学内容,符合了学生追求现实意识和经验的需求,故而造成一种课堂秩序和教学效果良好的假象。从而现代表现性作品欣赏的着眼点不能直接为日常意识所接受,学生一时无法超出现实经验和欣赏习惯的局限,因而使教学活动的进行较为困难。对有意味的形式的感知和体验并不是日常意识和习惯所能企及的,审美意识的形成需要有个学习的过程。这并不是说对再现作品的欣赏不是一种审美意识的活动,但一个不具有较强审美意识的人,往往能欣赏前者而不能欣赏后者。而现在的的中学生对作品的欣赏都只是在于绘画本来是不是好看或是像不像你所画的哪个物品,当他们看高层次的绘画时总是大有乘兴而来、败兴而去的情绪。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使他们的评价标准尚未建立在审美价值的基础上。当面对着新的审美现象时,其评价标准就失去了有效性。我们就可以从上面的情况中可以说明,从审美意识出发评价和把握作品形式的情感意味,或剖析作品所激发审美体验的形式因素是个非常辣手的问题。一但我们认识到教学必须要达到这一目的时,那么再现性作品欣赏和表现性作品欣赏教学碰到的困难是相同的。
我们已经知道,欣赏教学具有三个主要功能——认识、教育、审美。然而,这个属于审美范畴的教学离开了审美功能,专注与认识和教育功能是否符合欣赏教学的要求?假如我们我们观察某件铜盔的金属质感,能否成为帮助学生认识某种物理属性的辅助教材;假如画有讲述的是某些伦理道德、社会思想和时代精神的内容,是否可以作为一种传达思想观念的工具去完成德育课的教学内容,回答是肯定的。但不禁要问,欣赏教学本身的特征是什么?也许我们教学最终都是一种手段,所到达的目的并不仅仅是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健康美好趣味,但通过艺术形式的直觉和感知审美体验是欣赏教学的主要特征。从欣赏中不断获取多种功用是审美欣赏中附加的作用。正如在其它学科中偶尔得到一些类似艺术中审美感知的内容一样也是附加的作用,并不是该教学的主要特征。
我曾做为一名高中的实习教师,在我上欣赏课期间有许多学生提出来这样一个疑问∶“毕加索”、“凡高”、“塞尚”他们的画好在那里,而不是提出“我感觉到了什么”或者是“说明了什么”等评价性的意见。那么在这里我们就要对作品作出审美评价就必须了解绘画的价值是什么?对于这些学生有这样的看法我作出了几点分析:第一、是学生不了解这些作家在所处年代,在这个年代的绘画趋势。第二、学生不明白绘画的中心思想以及表达现实意义。第三、他们为什么要画这副画,以什么样的形式画这副画。学生只是简单的明白这副画一点也不像什么,甚至连画的什么也不知道,只看到了上面五颜六色的色彩,而没有看见隐藏着的价值是什么。所以审美价值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上,是具有客观性的。那么审美评价是在美术欣赏中,对作品的审美感知具有社会功利性。所以要对作品作出评价就必须了解作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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