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大自然的关系

人与大自然的关系,第1张

1、在唯物辩证法看来,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我们面对的现实世界,就是由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双方组成的矛盾统一体,两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人由自然脱胎而来,其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2、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现在的自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自然,而是到处都留下了人的意志印记的自然,即人化了的自然。

3、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类已处于主动地位。当人的行为违背自然规律、资源消耗超过自然承载能力、污染排放超过环境容量时,就将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造成人与自然的不和谐

4、人类只是自然的一部分。不是万物的尺度。

扩展资料:

其他方面的理解:人与自然大致存在三种关系。

一是附属关系。前现代时期,不论东方还是西方,人都是自然的附属。不论是以屈从于“神”的方式,还是以屈从于“道”的方式,敬畏都是人存在的统一姿势。在这个时期,西方艺术以描绘“神”为主题,东方艺术则以领悟“道”为宗旨。

二是征服关系。科学革命打破了人类的一切禁忌。神不再是世界的主体,而承载“道”的宇宙则被解释成不过是一群根据万有引力漂浮在太空的平凡球体。于是,无论是西方的神还是东方的道都变得不值一提。只有如何凸显人性才是艺术讨论的唯一命题。

三是谈判关系。战争与环境问题挑战了人类理性的绝对地位。相对论、模糊性、测不准,以及量子纠缠的不可控又让人重新思考逻辑的适用范围。互联网和大数据在人造的世界里重新创造出神秘领域。这一切才让失控的讨论再次回到现代人的视野里。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必须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

在唯物辩证法看来,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我们面对的现实世界,就是由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双方组成的矛盾统一体,两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人由自然脱胎而来,其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人类可以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归根结底是自然的一部分,必须呵护自然,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

“自然”的境界就是一种自然而然、无为而自成、任运的状态,所以“自然”便有无心、无欲、无为等意思。在实践“自然”以及虚无、淡泊、寂默、清静、精诚、中和,于是成就无期的延命。“自然”是实践修道的德目,也是达成无期延命的境界,其中透露出实践与境界的统一。

扩展资料:

在自然界的长期演化中,人类形成了超越其他物种的智能,并建立起极其复杂而严密的社会组织体系。虽然人类同其他生物和无生命的物质相比具有许多不同的特征,特别具有高度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但是人类本身是自然长期进化的结果,而且始终同自然之间保持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流。

自然可以是众多有生命的动植物种类的普遍领域。部分则指无生命物体的相关过程──特定物件种类自己本身的存在和改变的方式,例如地球的天气及地质,与及形成那些物件种类的物质和能量。

自然很多时意指“自然环境”或“荒野”──野生动物、岩石、森林、沙滩及本质上未受人类介入,或是即使人类介入仍然存留的东西。这种仍然流传到自然物体的传统概念意味着自然与人工的分野,后者被理解为由人类所带来的或是类似人类的意识或心灵。

——自然

1、尊重自然,是人与自然相处时应秉持的首要态度。

2、顺应自然,是人与自然相处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3、保护自然,是人与自然相处时应承担的重要责任。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十九大报告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指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和依存关系。这种关系一直存在于人类历史的各个阶段,并在不同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中表现出多样性。

1 依赖关系:人类对自然资源的依赖是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们依靠大自然提供的空气、水、食物、能源等资源来满足各种需求。自然环境的稳定和健康直接影响到人类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 影响关系:人类的活动对自然环境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例如,工业化、城市化、森林砍伐和环境污染等行为对生态系统造成了破坏,引起了气候变化、物种灭绝和生态平衡破坏等问题。同时,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和干旱也对人类社会和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3 尊重和保护关系:尊重自然并保护环境是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重要方面。人类需要认识到自然资源的有限性,采取可持续的发展方式,保护生物多样性,减少污染和浪费,并寻找更环保的能源替代品。通过保护自然环境,我们也在保护自己的未来。

4 文化与精神关系:自然环境在人类文化和精神世界中具有深远的影响。自然景观、动植物、天象等元素被赋予了宗教、艺术、哲学、传说等方面的意义和价值。自然也提供了人们寻求平静、放松和灵感的场所,对身心健康产生积极影响。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相互依存、互动和复杂的关系。我们应该努力建立平衡和可持续的关系,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并以可持续的方式利用和管理资源,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这首诗一方面通过对自然景观的真实反映,展示了大自然雄伟和壮丽的景色;另一方面,自然形象成为社会现实和时代精神的鲜明反映,是五四时期那种时代狂飙的象征,是那种向旧世界、旧文化、旧传统猛烈冲击的时代精神的象征。作者借这首诗想要告诉人们:科学的文明,人民的觉醒,终将彻底推翻旧世界,创造一个新世界。

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着利益关系。自然以它的过程、力量影响社会,直接、间接地由它自身或在人的参与下对社会发生作用。人的生存资料不是从自然界现成得到的,而是通过改造自然对象的活动来获得。人由于受自身的认识能力和社会条件的限制,造成人与自然之间的冲突,人类应该调节自身行为,积极寻找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方法和途径,使自然界能长久、充分地为人类的文明进步服务。

长期以来,人们都把道德认识与调节的范围局限在人与人或人与社会的关系上。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大大增强了人类影响自然的能力,使人与自然的冲突空前尖锐起来。因此,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各国都在日益重视一个新的道德课题——人与自然关系的研究。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原理,探讨新技术革命条件下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价值,对于我们把握人类道德发展的新趋势,提高我国人民的道德素养,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人与自然关系道德价值的现实基础

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价值,是指人们在处理与自然关系问题上人的意识和行为具有的道德意义。从根本上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之所以具有道德价值,反映并调节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之所以有产生和发展的必要和可能,是根源于人与自然之间的利益关系。

唯物史观认为,“自然”这一概念有两个基本含义:广义上是指万物,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个世界,与物质、宇宙同属一个概念;狭义上是指与人及人类社会相对应的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自然物质条件。“人”这一概念,是指处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进行实践活动的具体的人及人的总体“人类”。人既是“自然的直接存在物”,又是“社会的存在”物,我们是从这两者的统一,并着重从人的社会属性来探讨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价值的。

人与自然之间的利益关系表现在哪里呢?

第一,人是自然界的产物。人必须与自然界进行物质能量交换。“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自己的自然界,就不是自然存在物,就不能参加自然界的生活”①。而人要与自然界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就必须服从自然规律,在自然界中确定自己的恰当位置。

第二,自然界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影响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自然条件中,不论是对整个人类历史发生永久作用的自然因素(如宇宙现象、地理、气候和生态平衡等),还是在人类历史的不同时期以不同的效能发生作用的自然因素(如矿产、燃料、水资源等),都对人类的生产劳动和日常生活起着重要作用。自然条件首先是以它的过程、现象、力量来影响社会,直接间接地由它们本身或在人的参与下对社会发生作用,自然界为人类的生产劳动和文明进步提供所需要的资源,保证社会能够长期存在和发展。在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中,积极的方面永远是人,是人以自己的活动决定着这种相互关系的性质。例如,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正按照自己的目的越来越有效地利用太阳能、引力、潮水涨落等,对矿产、燃料、动植物资源的利用程度越来越高。社会的进步是与社会对自然现象利用的不断增加相联系的。但是,这本身也就增加了人对自然条件(如储藏的煤、石油、金属、保存完整的生物层等等)的依赖。因而,在社会进步的条件下,人们能更加清醒地意识到自然环境,如生态平衡、自然资源等,对人类社会长久存在和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离开这些必要的自然条件,人类社会便无法生存和发展。

第三,人通过自己的劳动与自然界发生联系,并协调与自然的关系。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首先必须能够生活,而为了生活必须进行物质生产劳动来满足自己的衣食住行等需要。人类是从自然界获得自己生存资料的。不过许多重要的资料不是从自然界现成得到的,必须以改造自然对象的活动,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来获得。因而,生产劳动是人作用于自然界的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影响和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东西。

但是,人们在具体条件下的生产劳动,由于受自身的认识能力和社会条件的限制,往往存在着只顾追求眼前利益,忽视人类长久利益,盲目损坏和浪费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造成人与自然之间的冲突。当代社会人与自然冲突的情况就证明了这一点。这就要求人们在生产劳动,乃至全部社会生活中,应当有意识地控制自己对待自然的盲目行为。牢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明确提出过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要进行“合理调节”的重要思想:“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把它置于他们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交换。”

人与自然的利益关系,不仅表现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环境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而且表现为人类通过劳动与自然界进行物质交换,促进人类与自然界的互补。人类的生产劳动,创造了“人化自然”,推动了自然界的进化,这种进化又反过来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但是,不论人类社会进步到什么程度,科学技术发展到什么程度,人类必须保护或再现人的生命所需要的多样化的自然条件,必须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这就要求我们合理调节人类自身对待自然的态度和行为。在社会生活中,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加以“合理调节”的方式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道德调节。“人—自然”道德就是在上述人与自然关系与人类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在人类生产力还不十分发达的情况下,人们对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的利益关系的认识具有历史的局限性,对“人—自然”道德还处在比较零碎的、朦胧的认识中。 20世纪以来,现代科学技术革命大大提高了人类的生产能力,人的活动范围和影响自然的能力空前扩大了,促进了人与自然之间利益关系的深化,使“人-自然”道德最终形成。当代科学技术革命时代的到来,把以往人与自然之间潜在的利益关系更充分地显露出来,赋予人们对人与自然、劳动与道德、科学与伦理的关系以全新的目光,使人们更自觉地认识到,在人与自然之间建立一种新的和谐关系的迫切性,从而把道德调节的范围扩大到人与自然的关系。

二、人与自然关系道德的特点和社会职能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积极的、占主导方面的是人。道德活动的主体是人。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具有合理调节相互关系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在人与自然发生冲突时,人类不能把责任推给没有知觉、没有灵性的自然界,只能发挥人特有的主观能动性,用积极的方法去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寻找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方法和途径。

由于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是社会道德的一部分,它如同整个道德一样,受社会精神生产一般规律的支配,使处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人—自然”道德观念,受一定社会经济、文化条件的制约,从而使人们的“人—自然”道德观念受到一定的社会或阶级利益的羁绊。但是,“人—自然”道德毕竟与一般社会道德或阶级道德有区别,它比现有一切其他社会道德更具有人类共同性。第一,它合理调节人类自身的行为,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当今人类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共同道德责任。第二,“人-自然”道德所反映的现实关系,是人类在发展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过程中,人与自然发生冲突并加以调节的反映。第三,“人-自然”道德所反映的现实关系,要人们调节和维护的是“人类共同利益”。

“人—自然”道德的人类共同性,不仅表现在它所反映的人与自然关系中人类共同利益上,而且具体表现在它的共同道德准则、规范、戒律上。在“人-自然”道德准则、规范的共同性中,体现了人类在认识自然规律基础上改造自然、造福人类的“生存智慧”。“人-自然”道德是人类用精神的形式认识和把握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方法,反映了人类认识和改造人与自然关系的智慧。“人-自然”道德总是从个人对他人、个人对社会整体的责任和利益关系,来认识人与自然交往过程中的利益关系和对人们行为的特定要求,并借助于一定道德观念来表达认识的成果。在这个过程中,人与自然交往的社会实践是“人-自然”道德认识职能的基础。“人-自然”道德的确立,把人与自然交往中的行为,区分为有利的和有害的、善的和恶的、应该的和不应该的。“人-自然”道德从实践的意义上帮助人们认识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和价值,以选择正确的行为和文明发展的道路,一个人认识了“人-自然”道德的合理性 ,就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是非作出正确的判断,并按照从善避恶的原则,在自己的实践中为创造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和完善的自我人格而努力。

“人—自然”道德调节职能的实现,需要社会的整体活动,更需要社会个体的活动,并通过社会和个人的努力,成为人们的内心信念和外在行为。“人-自然”道德调节职能是通过社会舆论和人们的内心信念以及传统习惯的力量来实现的。社会舆论是影响和调节人们对待自然行为的外在力量,它在协调人与自然关系,鼓励或抑制人的行为方向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一个人的行为符合“人-自然”道德的要求,有益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发展时,社会舆论就会激励他保持和发扬这种行为;反之他的行为就会受到来自社会乃至全世界的批评和谴责,促使其纠正不道德的行为,重新认识和选择合乎道德要求的行为,从而实现调节职能。人们在与自然交往中形成的内在道德信念,是基于个人对道德义务真诚的信服和强烈的责任感。个人深刻的道德认识, 灼热的道德情感,顽强的道德意志铸成的比较稳固的道德信念,是人们在与自然交往中据以进行道德行为选择的内在动力,也是人们在生产劳动和社会活动中,评价自己和他人对待自然行为善恶的尺度。

“人—自然”道德还具有教育激励的职能,它能通过“人-自然”道德的教育、评价、激励等方式,树立人与自然交往的行为标准和理想人格范型,形成热爱大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社会道德风尚,培养人们在与自然交往中应有的道德意识、行为和品质。“人-自然”道德的教育激励职能,是在对人们对待自然的行为态度进行调节的过程中实现的。其目标,是使人们在与自然的交往中,超越自私或浅近的视野,以社会集体和全人类的长远利益判断行为价值,作出合理而高尚的自我选择。

“人—自然”道德的教育激励作用,在于它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唤醒并引起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教育人们懂得什么是善德,什么是恶行,什么是有害的,什么是有益的,分清是非美丑,自觉按照一定的善恶标准来调节自己的行为。充分发挥“人-自然”道德的教育激励作用,有利于使人们扬善弃恶,积善成德,自觉成为大自然的善良公民。�

三、保护大自然是人类共同的道德责任

热爱大自然,保护自然环境,是人们处理与自然关系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一,热爱大自然,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自然界一切对人类社会生活有益的存在物,如山川草木、飞禽走兽、大地河流、空气给养、物蓄矿产等等,都是维护人类“生命圈”的重要资源。对大自然的热爱,实质上是对人类生命本身的热爱。对大自然的爱护,实质上是对人类文明发展的爱护。

第二,爱惜动植物,保护生态平衡。人类只有保证地球上的其他生物能生存和发展,才能保证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旦地球上的动植物遭到盲目的毁损,人类就会失去维护生命所必需的物质交换对象和自然环境。

第三,优化生产方法,防止环境污染。为了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必须克服在生产中急功近利、只顾追求眼前利益而不考虑环境污染给人类造成严重危害的不道德行为。我们应当运用一切科学技术和工艺手段,努力减少并制止对环境污染。

第四,发展科学技术,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发展科学技术,并在正确的价值观念的指导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是人类发展过程中的一项带根本性的使命。为了使人类社会持续向前发展,要求人们在发展科学技术和生产劳动中尽可能节约自然资源,特别是合理利用那些“不可再生产的资源”(如煤、石油、金属、矿藏等)。

人类社会正处在一个更高发展阶段的开端。面对人与自然的冲突,人们不应我行我素,也不必悲观失望。人类的未来,取决于人类自身的选择。道德,是人类文化和智慧的结晶,是人们走向更高文明殿堂的精神阶梯。在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上,道德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人—自然”道德的使命,是以自己的精神-实践手段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使自然界能够长久地、充分地、尽可能完善地为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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